“哪有这么严重?”过儿吃了一惊。
“就有这么严重。”春荼蘼借机敲打一下过儿。这丫头性格天真烂漫,在家就算了,出门在外,祸从口出,当然要小心。而且,也是要她凡事多想想,别走了歪路。毕竟,这个世界是有等级存在的,而且很森严。别说古代了,在现代也何尝不是如此?不过在现代,不叫阶级等级,叫生活和社交圈子。太出圈儿了,自己都累得慌,她可没有多大兴趣。
“或者有那登徒子,以为我有这样的念想就是轻浮的,前来纠缠不清。若是好人家,又觉我攀高枝儿,不肯来往。那可就……真的让小姐我嫁不出去了。”临了,她又添了把火。
过儿的脸都白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也不知想些什么。春荼蘼看她真的有些明白了,也不吵她,自己收拾了床铺,睡觉去了。
只是,就算睡觉,她也烧包儿似的抱着一册书,睡得那叫一个美,一个香。
第二天一早,春荼蘼醒来后,见过儿眼睛红红的,但神色清明,就明白是这丫头是想了半宿,终于明白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主仆两个心照不宣,都不再提起这事,麻利地洗漱,吃了早餐,就随队伍继续出发。

 


第六十章 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此异世大唐的幽州,辖下幽、易、平、檀、燕、北燕、营、辽8州,北到长城,东至山海关,包括关外辽东郡南部地区,形成一条大致与长城平行的带状防御区。幽州大都督府,治所在幽州城,也就是今天的蓟县附近。
而巡狱使的出行路线,春荼蘼完全没兴趣知道,也想不去打听,反正整个幽州的重要府县都是要走一遍的。怎么走,先去哪儿,后去哪儿,有什么关系?
何况,之前她听春大山说过,先往辽东郡去,避开冬天最寒冷的雪天,然后再返回,最后到达幽州城的大都督府。据说,康正源要带去皇帝给罗大都督的褒奖。蓟县离范阳县很近,所以到了那儿,春荼蘼父女基本就可以回家了。
就这么着,一行人走走停停的将近两个来月,才进腊月就到达了幽州城附近。
一路上,春荼蘼冷眼旁观,发现康正源虽然出身高贵,但却很体谅民间疾苦,绝对算是好官。他录囚时特别认真,还时常派手下人去明查暗访,怕有官吏隐瞒淹狱和冤狱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当今圣上英武,又或者是因为朝中提倡法礼、律法严明,再或者各地知道要巡狱,集中突击处理过案件。所以,走了那么多地方,真的没发现特大冤狱事件。
春荼蘼离范阳远了后,就化身为康正源的书童,近距离跟随他做事。当然,春大山寸步不离,后来看到康正源实在是正人君子。除了公事,从不与春荼蘼多说一个字,才放松了些。
春荼蘼是现代法律界的精英,断起古案来就格外轻松。查阅案件的速度比康正源要快、要准。说白了,虽然古代的刑民司法没有现代发达,好在其实各类的犯罪也没有现代这么花样翻新。只不过真断起案来。多是依照推理、经验、心理、常识方面的知识,刑侦手段是绝对落后的,更不用提验尸、静电痕迹提取、各类司法鉴定,以及DNA什么的了。
不过,古代肯定也有疑难案件,只是她没有遇到,而且康正源希望她提供法律意见。不是让她来辩护的。而她,是想多接触大唐的案件,万一将来她有其他想法,现在也算积累经验。
但在平州的时候,她算是做了件大好事。当时。那边有一个案子,引起了春荼蘼的注意。
被判有罪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妇人周娘子,才成亲两年,男人就死了,只守着婆婆吴氏,也是个寡妇。其实说吴氏是婆婆,也不过四十来岁年纪。她们娘儿相依为命的过日子,因为怕惹来是非,尽管民风开放淳朴。周氏却从不出门,必要的采买,都是婆婆吴氏去。不过周氏非常孝顺,每天早早起床做家务,然后给婆婆吴氏送去洗漱的热水,再去厨房做早饭。然后做针线或者给人浆洗,赚些钱贴补家用,两年来毫无怨言,婆媳俩也非常和睦。
可是突然有一天,吴氏上吊死了。等官府的差役到了,周氏却自首说,是自己昨晚与婆婆发生口角,导致婆婆一气之下自缢。有人自首,又有强有力的犯人口供,案子很快就结了。因为不孝是大罪,周氏因不孝导致了婆婆吴氏死亡,判的是斩刑,已经报到州府,送刑部核准。
在古代,自首算不算从轻减等的情节,完全看判官怎么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看到这个案子,春荼蘼本能的觉得有强烈的违和感。一来,周氏贤名于外,怎么会和婆婆吴氏争吵?最后导致吴氏要上吊自杀?二,这吴氏据闻是个开朗大方的性子,排除了因性格偏执而引起的、出于激愤的自决行为。三,周氏承认罪名太快了,而且一口咬定是自己的错,总透着一股子急切和想要掩盖什么的意味。四,被判刑后,周氏又表现得太安静了。虽说,街坊邻居们都吃惊的不小,说没想到这周氏平时一幅贤良模样,却是这种人。可春荼蘼觉得,反常即为妖,于是提出要重审此案。
“周氏不是自动做供,承认是自己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重审?”康正源皱了皱眉。
他们走得越来越往北后,康正源的身子似乎有点受不住,三天两头的伤风感冒,神情中总带着一丝病态。但让春荼蘼觉得自己变态的是,她居然觉得康正源这番有点虚弱模样,相当有艺术的美感。就像最上等的美玉,看起来很脆弱,一碰就会碎似的。又宛如,易醒的美梦。
她这才明白,西子捧心为什么是褒义词。因为不在于那形态,只在于做此形态的本就是个美人。所以,后来才有东施效颦一说。总之,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这样的康正源,总会让人想体贴他,连说话也温柔起来。偏他的神色看起来懒散,其实却是坚毅的,拒人于千里之外。那种让人又怜又怕的感觉特别动女人的心,就连过儿,都恨不能替他病上一场。
不过春荼蘼并不迷失,她仍然是带着欣赏美丽的态度,就像对韩无畏时一样。如果说韩无畏是烈阳,康正源就是冰雪。谁能分得清,这两样哪一样更让人放不下的喜欢?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虽说民不举、官不究,但身为上官,要有主动精神,因为生活在最下层的小民,有可能会有说不出的苦衷。律法,本来应该是保护弱者的。难道百姓们受了苦,有口难言,上官们就不闻不问?”春荼蘼正义感爆棚,直言不讳,“一州一县,主官刑司的官员,也不能因为怕麻烦,明摆着疑点重重,却草草结案呀。”
事实上,跟康正源相处日久,她虽然在私事上很划清界限,但于公务处,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说话一向是直抒胸臆。康正源对此很习惯,而且,似乎很欣赏。
“哪里有疑点?”康正源问。
哪怕之前已经共同研究过好多件案子,他已经充分信任春荼蘼,却仍然公事公办,若说不出什么,是不会允许人乱来的。
春荼蘼没有说出那些主观意的猜测,而是提出客观疑点,“我看卷宗上说,周氏说是头一天晚上和吴氏吵的,但隔壁的邻居却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第二天早上,周氏发现婆婆已自缢而死,报到了官府。周氏一向起得早,发现时是卯初一刻(五点十五分),而仵作说,吴氏却已经死了两个时辰以上了。那时,正是夜深人静,为什么周氏没有听到吴氏房间里的动静?上面可是说,吴氏踢倒了椅子,而且还有一只鞋掉在了地上。这样的声响,除非是睡得特别死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吧?”
“也许她听到了,却因为和婆婆吵架不久,误以为摔了什么东西,所以不曾起身去看?”
“这就是要查明的疑点啊!而且供词中,周氏也没有说明这件事,似乎不清楚仵作的证词似的,必须要查一下才能解疑。”
康正源轻蹙起眉头,想了想,然后又指着面前堆积的案卷道,“那就你来负责吧,我在这里看卷宗。但不要耽误太久的时间,两天后我们就要出发去营州。”
春荼蘼应下,又把相应的卷宗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点了五个人,跟她出去走了一圈。那五个人,一个是过儿,另四个是以春大山为首的折冲府卫士。这四人说是保护康正源的,实际上一直保护她。这让她有时候感叹,自己什么时候能码起几个帮手来,以后再有案子时,就有充足人数的调查员了。
她先去了案发现场,也就是周氏和吴氏的家,仔细巡视了一遍吴氏的卧室,又找附近的邻居闲聊了几句,最后去了附近的“市”一趟。这时的市,是指古代商业街,有关衣食住行的商品和服务,应有尽有。不过,这个市是专门面对普通百姓的。大市,在镇子的另一端。所以不管在哪个年代和地区,贫与富,其实总是泾渭分明。
都逛完,她就带人回去了,立即提审周氏。也没用大堂,就在县衙后面的私堂上。身边更没设差役,而是站着康正源自带的兵士。
“说吧,为谁顶的罪?”周氏一带上来,春荼蘼就问。
今天,她坐的正位。康正源坐在侧座上,歪着身子,托着腮,另一手拿着一盏热茶,氤氲的白色雾气,半遮掩着他的神情。但尽管如此,也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或者以为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就叫骨子里的气质哇,学不来的。
春大山见女儿大喇喇坐在主审位上,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他的宝贝女儿怎么了这是?经历了一次生死,性格完全变了,以前多胆儿小啊,能被老徐氏个老虔婆吓得逃跑,可现在居然敢在六品大员、皇亲贵戚面前,坐在正位上问话,半点不怯场。
当然,所谓六品“大员”是相对他而言。
而周氏,显然被春荼蘼的开门见山的问话震着了,一时不知所措。

 

第六十一章 我替你说

春荼蘼定定的看着跪在堂下的年轻女人,见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净净的,即便在牢里一个多月了,却仍然尽量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很让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说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说丑陋的一定是坏人,但其神色和气质,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心灵。
此时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断定:吴氏之死,与跪在当地的女人半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因为真凶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她看向吴氏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无奈,“人都说婆婆和媳妇难相处,但吴氏和周娘子婆媳却很相得。邻居们都说,吴氏疼爱周娘子如同亲生女儿,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顺。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为婆婆送去热水热茶,好让婆婆起床后梳洗,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轻手轻脚的进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吴氏和王掌柜的不小心,早上离开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个正着。不,应该是周娘子发现了什么,慌忙躲了出去,和吴氏心照不宣。对此,王掌柜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会没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妇发现这种事,一定羞愧难当。所以,当吴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缢,周娘子就以为婆婆是因为羞愤而自尽。于是为保全婆婆的名声,为免于被追查原由,她自愿顶罪,掩盖事实,以自个儿的骂名换来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并不知道,那吴氏因为私情被儿媳发现后,除了羞愧之外,还想干脆过了明路,和心上人远走高飞。可那王勇已经有妻有子,和吴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鸳鸯是可以的,却不愿意抛家舍业。吴氏逼得他急了,他干脆就把人勒死,挂在房梁上,赞成自缢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动项罪!”
一番话,入情入理,就像在人们面前重现了那阴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边,周氏已经泣不成声。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对她颇为赞赏。随后又问周氏,“你可还坚持说,吴氏之死是与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所致?”
周氏神色挣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个头磕在地上,“民妇说了谎,愿受相应的处罚。只求大人,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个聪明人,只是太孝顺了,太想报答吴氏的好,所以坚称是自己的错。现在,她明白吴氏的名声已经保不住了,当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头之恨,也能让吴氏地下安宁。
“来人,去找县令拿差票,叫他亲自带人,把王勇捉拿归案。”康正源轻声吩咐,但眼神中厉色,一闪而过。
春荼蘼知道,这里的县令要倒霉喽。毕竟这件案子中虽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门也有失察之罪。他们因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证据的收集,这是不对的。不管有没有人认罪,证据都必须完备,否则会让人找到空子,轻易驳倒,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一点。
王勇被带来后,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干脆招认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连累妻儿,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因为吴氏要跟他闹起来,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吴氏,然后伪装了自杀现场。
“我每天晚上都梦到她来找我索命,干脆以命相偿,到阴间再分辨清楚。”王勇说。
最后的判决是:王勇的杀人罪为故杀,但他是在激愤中突生杀念,之前并无杀心,所以只判绞,给了他一个全尸。说来也是报应,他掐死吴氏,自己却受到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认罪行,属于扰乱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为其婆母的名声而宁愿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过相抵,当堂释放。不过,周氏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州府还给了嘉奖,那是后话不表。
对于春荼蘼来说,则进一步适应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序。就这个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只验尸就能判断出自杀还是他杀。但大唐的尸检,还远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说比现代了,项多算是在萌芽状态。其他刑侦技术也一样,相当落后,所以推理和判断,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关键。若让她辩护,也当然是辩护的关键。
这一趟,她总算没跟康正源白来,因为她真正的明白了。

 


第六十二章 一个贴心,一个贴身

还有一个案子,是在辽州。
辽州已经快到幽州的边界了,到达辽州后,一行就要从另一条线路折返而回。
巡狱史一行到达的时候,有人拦路喊冤。康正源倒也负责,并没有发怒,而是叫手下人把上告者带到了下塌处。不得不说,他所到之处,官员们都热情接待,好吃好住好招待,还有人给送可暖床的美妞。可康正源同学虽然收点小礼,但出格的不要,而且只住在馆驿里,就算在范阳,韩无畏是他的表兄,他也是住了军营而已。若对他太过热情了,他查得反而更严,有错处的,罚得也更狠。到后来,就没人敢这样明着暗着贿赂他了。有那工夫,不如把案卷整理一下,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倒便宜些。
不过有人拦路喊冤就是大事了,想想,得多大的冤情才会这样做啊,吓得当地州府的刑司官员麻溜儿地跑了来,头上和手心都是冷汗。他们这些当官的,很少彻底干净的,所以不管做没做过亏心事,底气都很不足,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出了岔子,让刁民逮住机会上告了。
可当大家坐在馆驿的驿厅里看到那个上告人,中级官员倒还不怎么,现管的县官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因为上告者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典型的东北小伙儿,高大,憨厚,认死理。用东北方言说:有点彪。或者说,是个彪子。
但春荼蘼看到这个叫刘二郎的家伙。却是很喜欢。因为他够直白,说的话比较容易懂。他所要求的,也非常简单明了,还因为他是戍边的军士。
春大山就是军人,她爱屋及乌。
刘二郎要告的,是他的亲娘舅王某。三年前,才年满十八岁的他被调换到边界戍卫,当时他家在村里算排名前列的有钱人,足养了五头牛。在古代,牛是相当重要的生产力。杀牛是犯罪,更不用说吃牛肉什么的了。普通的农家,有一头牛就不错了,何况五头,所以说,那是很大一笔财产。只可惜家里除了他,再无旁人。父母和祖父母全都去世了,也无兄弟姐妹,他只好把牛托付给王某来养着。他想,娘舅是很近的亲戚,总不能坑他的。
好不容易,三年期限到了,他又换防回到家乡。然而。当他找娘舅王某要回牛时。王某却告诉他,只有三头了,之前死掉两头。他不信,因为他把牛送给舅舅代养时,五头牛都是才成年的,其中四母一公。而当他偷偷到牛棚去看时,发现牛有快二十头之多。他找舅舅理论,舅舅除了那三头。其他全是王家的。
刘二郎很生气,因为王家一向很穷,以前还要靠他家来接济,哪有钱买牛犊饲养?可王某坚称如此,甥舅两个人分说不清,就吵嚷起来,连里正、村长都劝和不了,最后见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