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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聪明人在民间啊。
这家店的羊肉做得极地道,又很入味,就算御膳房也比不得。一大碗羊肉泡馍下肚,我身子立即暖起来,额头甚至冒了点小汗。我不由得抚了抚肚子,很是满足,之后就不断催促吃饭慢条斯理的阿邦快点,不然赶不上看花木兰从军记了。
正说笑,就听到店门呼啦一声打开。有一行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穿着黑色皮裘,身材高大。长发半散着,只在脑后松松一系。脸侧,几缕飘散的黑发和领口边的毛毛被开关门时微风吹拂,衬得他面如冠玉。这种极为华贵的装扮和路边小店并不相配,可唯独他有这个本事,总能让自身与环境和谐无比。他似乎是一束光,令人眼前瞬间一亮。对于这个平凡而破旧的地方而言,真应了四个字:蓬荜生辉。
那种贵气是浸染在骨子里的,装不出来。当然。也需要有他那样的身材和相貌才能撑得起。这令我想起现代时的一个犀利问题。
问:怎么样穿大衣才好看?
答:三个条件。一,长相好。二。身材好。三,气质好。
公羊潇洒。你阴魂不散啊,怎么到哪儿都看到你啊。是缘分吗?明明是孽缘好吧?
我心里想着,却没开口说话,也没有动。
这是国子监学子们之间,不成文的规定。违规夜游互相看到,要完全装作不认识。先生或者学监问起来,也绝对绝对没有见过彼此。
公羊潇洒也谨守着此项条约,不像平时那样,笑眯眯的气我。好巧不巧的,小店内的座位只剩下一桌,正在我们对面。
小武看看我,嘴唇紧紧抿着,如刀的浓眉却对我挑了挑。那意思是:冤家路窄啊纷纷,你要再修炼下人品值才行呢。
阿邦倒好,继续吃他的,真正做到把对方视做空气。
“这位兄台,我们那边人多,可否把不用的椅子拿过去几把?”笑容满面的少年问。
赵关!
又在扮猪吃老虎啊。这里是羊肉店,小心让老板挂羊头,卖虎肉。
“请便。”我摊开手,风度真是好呀。
店内的大桌,全是六人位的。从我们这边拿走三把椅子,他们刚刚好坐满。也就是说,他们一行九人。除了公羊潇洒和赵关,居然还有张书玉、何藻、宋先华。除此外,另有四个姑娘。
“魏如新。”当那九人坐好,小武低声咕哝,语气中满是意外。
“你认识?”我也压低声音问。
叫魏如新的姑娘生得小巧玲珑,皮肤水嫩的白,比我不差,眼睛大而灵活,鼻头圆圆,唇略厚,笑起来却很诱人,如上好的果冻。因为脱了校服,穿着合体的、大燕京城今冬最流行的女装,衬得身材凹凸有致,真是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
总体来说,是个美人,至少九分。
再低头看看自己,其实也是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不过大的部分给压扁了,如此就成了平板。
“那几个都是国子监女生部的姑娘。”小武抬了抬下巴,“紧挨着公羊潇洒的那个,叫魏如新,是西南部边城的大富翁之女。听说为了入国子监,他老爹很是运作了一番。”
“你怎么这么清楚,是不是对人家……”
“别胡说。”小武拉下我点着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握在手心里,“这丫头一直追着阿邦,上回咱们考试被人质疑的事,还是她透露出来的。切,水性杨花,这么快就进了王世子花痴队了。”
“一块儿出来,未必就是因为爱慕之意,说不定是搭伙出来的,或者正好遇到。”我为魏姑娘开脱,倒不是对她有好感,而是因为绝对不能相信她会为了公羊潇洒而舍弃阿邦。
不会这么没眼力吧?我家阿邦那可是顶尖好男人,也有很多姑娘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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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魏姑娘
“倒不知道女生部的姑娘也会翻墙跑出来玩。”阿邦嚼着羊肉,含含糊糊的来了一句。
我仔细观察他的神情和目光,见他没有半点不开心的样子,显见对魏姑娘的感觉普通,并不在意她喜欢谁,不喜欢谁。哪怕,魏如新真的很漂亮。再看公羊潇洒,却见他几不可见的蹙眉,目光似落在我和小武缠在一起的手上。
下意识的,我抽出手。但随即又想,关他毛线事。于是又示威似的挽着小武的手臂,把头放在他强健的肩头。我俩是并排坐的,阿邦在对面,我这动作很顺溜就做出来,没有任何不适。
公羊潇洒错开目光,低头和魏如新谈笑。那模样,真的能令竖冰也融化。这下,轮到我不爽了,感觉一拳打在棉花上。但,我这是干什么啊?只要他不喜欢的,我就偏偏去做,简直……简直……幼稚!
“那三个姑娘,也是女生部的吗?”我转移话题。
“应该是,看着面熟。好像经常在一块……啊!”小武极轻的惊叫一声。
公羊潇洒一行九人,五个男的,四个女的。女生中有魏如新和她两个好友,另一个一直低头整理钱袋,身上还穿着戴兜帽的斗篷,看不到脸。此时,她终于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起身把斗篷脱下来。
我一看,熟人!我未来的小老婆,太子良娣曹远芳。
公羊潇洒和赵关混在一处是经常性的,我猜,公羊潇洒是为了拉拢助力。毕竟,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争位,外力虽不是重要的,但却是有利条件。因为所有大臣都喜欢与邻国友好。
何藻、张书玉、宋先华三人跟他们一起跑出来,我也理解。人家三个人,包括三人背后的家族都没有站队。只是忠于大燕而已,犯不着近着谁。远着谁,和谁玩不是玩?
至于女生部的姑娘,甭管出于什么心态和目的,到底是少女怀春,我管不着。只有这个曹远芳……大姐,你明面儿上是我的人啊,怎么和表大伯走到一处?而且还是与我敌对的影太子!
这这,好说不好听啊!我面子往哪儿搁啊!
基于我对曹远芳的了解。我能猜到她肯定是被魏如新拉出来的。或者也想出来玩,随便搭个伴儿,并没多想此举的后果。自然,之前也没问同行的都有谁。可是姑娘,小芳,曹大小姐啊,你脖子上那个圆圆的东西里豆腐脑似的半流质物质,名叫脑子。好歹,得动一下嘛。
最要命的是,我看到曹远芳的同时。她老人家也终于抬头,环顾四周,认出了我。
“咦。纷纷!”她很惊喜。
我蓦然垂头,恨不能找地缝钻进去。若不是因为看出她见到我时是真的开心,对我真情实意的,我真想掐死她啊。私出国子监前,难道就没人告诉她,在外头见到,要把对方当成空气一般吗?避都避不及了,还叫出我名字。
幸好,我们成为闺蜜后。她开始叫我的小字。若她叫我大名,我就活不了了。不被她给气死。也被学监打死,要么就被人刺杀。最惨的一种。是被普通百姓围观至死,就如同看杀卫阶一样。从好处着眼,我至少能流芳千古了。
可是可是,公羊潇洒做事这么周到的人,怎么会允许曹远芳同行的?他故意的吧?还有赵关,看他一脸的玩味,就知道是在报复我。前几天他被迟先生赏吃手心竹笋炒内,我不是嘲笑他了吗?
眼看曹远芳还要走过来,我心想不能坏了规矩,连忙伸手阻止,“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
曹远芳怔了下,魏如新立即上前,拉住她秘语一番,她这才落座,但眼睛不断向我瞄。
我自然知道她是想和我说话,但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做了亏心事,急于向我解释。至于亏心事是什么?看看公羊潇洒那妖孽的长相就知道了。姑娘家,为他着迷太正常了。
一边,赵关越笑越欠抽。好像我这个大燕太子戴了绿帽,他这个大齐太子就不会似的。隔岸观火是吧?哼,以后赵关订了亲,我叫阿邦和小武去勾搭。这两个出色的少年,总有一款适合大齐太子妃!
“走吧。”阿邦看不下去了,虽然没吃完,却起身会账,带着我离开。
路过公羊潇洒身边时,他抬手拢了拢头发。好巧不巧的,他的手指滑过我的手背。
我身子一麻,感觉跟过电似的。反观公羊潇洒,身子也是僵住。但他反应太快了,大约只有我注意到了他瞬间的不淡定。
出了小店后,呼吸着寒冷而潮湿的空气,我忽然没了去游玩的兴致,心里堵得慌。阿邦和小武只当我是因为曹远芳,只有我自己心知是因为公羊潇洒。
是他抢了阿邦的追求者让我不爽。
是他带曹远芳出来不怀好意。
是他跟赵关亲近与我做对。
我想出诸多理由解释自己的郁闷,却骗不过自己的心。事实是:我讨厌他和别的姑娘那么亲近。他和魏如新说话时的样子那么温柔体贴,笑得颠倒众生。
我不开心。
可是他对其他姑娘怎么样,与我何干?我又不喜欢他!我大约喜欢顾司业那样的男人:正派、坚强、英俊、有如山岳般给人安全感。不不,顾荒城是曹远芳的。我到底是怎么了?我在想些什么啊。简直乱套了!
“纷纷,你怎么了?”看到我抱着头,阿邦关切地问。
“似乎起风了,吹得我脑门疼。”我掩饰着,又忍不住抱怨,“真讨厌,本来挺开心的。”
“他们是不是故意的?”小武问。这个他们,自然指的是公羊潇洒和赵关。
阿邦摇头,“我看只是巧合罢了。你们也知道,天天有国子监的学子往外跑。因为不敢走太远,附近能吃喝玩乐的地方又只有这里,所以打头碰面的几率很大。”
“那也很倒霉。”我心里仍旧不舒服,尽管我劝自己来着。可是,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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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你信任我
“直接回去好了,免得再让冷风吹了头。”阿邦拉着我就走。
小武在后面迟疑了一下,看看自己的双手,追上来没心没肺的说,“纷纷,咱们经常勾肩搭背的,可是我今天才知道,你的手好软啊,又这么小,哪里像男人?不过,嘿嘿,摸起来挺舒服的。”
我气结,瞪他一眼,“不像男人,就不是男人了?我就是长得纤细,你再这样嘲笑我,朋友也没得做,我要生气了!”这么说着,手背就火烧火燎起来,忙不迭的伸手在后背蹭蹭。
阿邦揽紧了我的肩膀,低头看我,“纷纷,你最近有些奇怪。平时,你遇到公羊潇洒的挑衅,总是暴跳。现在,怎么总是眼泪汪汪的啊。”
“我没有!”我坚决否认,“冷风吹的眼睛疼。没办法,我身体特别娇气来着。”
辗转反侧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胃疼得厉害,大约积了食,又吹了冷风。
还有,肠胃是很敏感的内脏器官,情绪对它有很大的影响。昨晚我很不开心,为了什么来着?我有点不太记得了,只觉得心里堵得慌。
我脸色青白的穿衣洗漱,想找校工给我弄点热水喝,哪想到路过公羊潇洒的门口时,他正好开门出来。我们,撞个正着。
“纷纷,你病了?”略怔之后,他忽然伸手,轻抚在我额头上。他的手很大,掌心的温暖一下覆盖住我额头的冷意。
只是这种动作太亲昵了,他是很有分寸的人,虽然时时逗弄我,却从不过界。而此时,他显得那么自然,好像我是青梅,他是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不过,我没有立即反应过来,就那么僵直地站着。他的手也似乎粘在我脑门上,没有立即收回。我们俩就那么诡异的相对,好半天我才有气无力的打掉他的手,“要你管!”
他没说话,直接拉着我进了他的屋子。他的脸上,没有了平时那暖如春日的笑容,好看的唇紧抿着,大约因为脸色有点苍白,眉毛显得特别黑,像是沾着清晨的露水。于是他的气息中透露着一丝清冷和不容拒绝,害得我忘记反抗。
“喝!”他递过来一个葫芦型的小瓷瓶,只简短的说了一个字,转身又去倒水。
他大约起得比我早,校工早就给他烧了热水来。而他的房间,什么时候看都很整洁,不像我的房间,有时候都下不去脚。
“不是毒药吧?”我捏着瓶子问。故意的,因为明知道不会。
“是。”他却点头认了。
“不怕我死了,国子监大乱,你有嘴也说不清吗?”
“可能是慢性毒药,不会立时发作。”
我怒,一仰脖,张嘴就喝。
药沾唇,才发现又被他激得上当。我是猪,怎么就不长记性!不过骑虎难下,英雄气概既然展示了,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哪想到他却伸手,把药瓶夺了下去。
“谁让你都喝了?”他哭笑不得。
“切,小气巴拉。”我抹抹唇,咂咂,“这药还好,滋味不错。”有果子的清香,微辣中带着微甜,挺好喝的。再细细感觉一下,只觉有热流从口腔而下,直到胃里,暖融融的。
下意识的,把公羊潇洒递过来的那半杯热水也接过来,灌进肚子里。反过来再看他,居然把剩下的半瓶喝了。
蓦然,我的脸有些发热。
这就是传说中的间接接吻吧,他倒是不嫌弃,我才口对口喝过。但是……我们之前貌似……
“喂,药能乱喝吗?”窘迫中,我胡乱说了句。
“这是毒药啊。”他眯眯眼,“要死,我们一起死好了。”
我脸上的温度继续升高,因为这话有了点调笑之意。若我真是个男生,可能并不会觉得什么,但自家事自家知,我到底是女生啊,心里难免长草。尤其,对着这个妖孽!
“死老头,谁要跟你一起死,我多吃亏啊。”我恶劣的说。其实,他只比我大四岁。
“瓶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忍不住,我还是好奇。
“暖胃的东西。”他随手把瓷瓶扔在桌上,“你没发烧,脸色却这样差,脚步虚浮,想必是肠胃不舒服,吃这个正好。我还有很多,你拿走点吧?”
“少巴结,名字告诉我,我父皇会给我的。”我不接受好意,虽然喝了这东西,加上灌了杯热水,胃里确实好受多了。
“皇上富有天下,你又是独……呃……子,自然什么都有。”公羊潇洒莫名其妙的结巴了一下,“只是这是我们王府私配的,若把方子进贡到宫里,自然要由太医院至少研究个七七四十九天,再由六六三十六的太监宫女试药九九八十一日,到你能喝上,至少得登基以后了。”
我一听,深以为然。
皇宫是安全,但架不住层层规矩,步步官僚。就说御膳吧,经过抬食到试吃,再到我嘴里都凉透了,还不如我在外头吃麻辣烫畅快。
于是我伸出手,勾勾手指。
公羊潇洒笑了,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红漆描金的小匣子递给我,“纷纷,我很开心。”
犯贱啊!人家拿你的东西,你还开心!本来我不想与他有瓜葛,更不想与他礼尚往来,可那瓶东西实在好喝,而且这会儿连身上都暖洋洋的了。
好东西就得上贡,因为我是太子殿下,皇嗣,真龙之子!我以皇权催眠自己,好让自己收东西收得心安理得。
“你信任我。”他加了一句,笑得如九月暖阳。
我忽然发现公羊潇洒也不总是成熟聪明的,这时候就有点傻气。我信任他,有那么值得高兴的吗?再说,我不是信任他。我从不信任他。我只是相信他不会用这种低级手段谋害我。我今天胃不舒服是突发事件,他不可能时刻准备着。
不过嘛,拿人手短。我首次没有很敌意的顶回去,努力做到面无表情的点点头,转身欲走。
公羊潇洒追出来,“这是姜枣蜜果露。感觉不到姜味是不是?只有一点点辣。那是因为用了特殊的手法和特殊的珍稀药材,辅以花蜜和果子调和其辛烈之性及药味,对脾胃虚弱的人极有好处。就算多吃些,也不会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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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觉得纷纷很傲娇啊。
哈哈。
☆、第八十七章 佛口蛇心
“真会享受。”我随口说。
听说,真正会享受的人不是吃山珍海味,而是把最最普通的食材,吃出非一般的味道和效果来。但公羊潇洒的身体一向非常好,全国子监武力值排名第一,血槽满满,身材更绝对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怎么突然吃起这种保健品来?是从十二姑娘山归来后,身子就差了吗?比起往常,他似乎是有些瘦,脸色也不太好。
想到这儿,我有些内疚,毕竟他是为我伤成那样的。当然,后来他非要以沉重病体去找什么东西,连命也拼上,就与我无关了。可从根底上说,我多少也要负一点责任。
这想法让我更待不住,急匆匆往外闯。可也不知我今天是不是犯太岁,走到屋门口时又差点撞上人。这人,却是从国子馆外往里面跑的。其实,就是校工一名。
“太子殿下早。”校工行礼,恭恭敬敬双手捧着一封信,“这是女生部那边有人送来给您的。”
嗯?女生部那边有人送信给我?啊啊啊,真的是女生部有人送信给我!!!
我不禁揉揉眼睛,转头看到公羊潇洒跟进来,就把那药水匣子往他手上一放,让他帮我拿着,然后取过信来。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没让自己当场跳起来,或者浑身哆嗦。又见公羊潇洒没有反应,还冲着校工努努嘴,对他说,“给钱哪!”
校工自然有薪水,只是做得活多,银钱却少。一般情况下,除了他们职责范围内的事,做额外的工作时,学子们都要打赏的。比如。偷偷从外面带吃食、帮忙打扫房间、互相递个小纸条啊什么的。怎么说呢,算是小费吧。
可惜我出门总是忘记带银子,这时候不支使公羊潇洒支使谁去?不能让可怜的校工白辛苦。
公羊潇洒一愣。似乎没想到我对他的态度会变得随意。但很快,他明白过来。开开心心的从钱袋里摸出好大一块银子,扔到校工手上。校工没想到收获如此巨大,那银子足足能顶他两个月的工钱,立即向太子殿下和王世子道谢,欢天喜地的跑了。
而我,发现一个问题:只要我给公羊潇洒一点好脸色,他就会很开心的为我办事。这什么情况?是他变得更狡猾了,还是我以前的方针不对?若他真是顺毛驴。或者以后我可以改变。
“谁的信?”他手大,单手就可以抓住匣子,不像我,得双手捧着。
我哼了声,假装无所谓。
信封上没有落款,也就是说,是密信。以这种形式出现的,多半是情书。对于国子监的男生们来说,能收到女生部姑娘的密信,是非常得意的一件事。从前。公羊潇洒收到的最多,其次是阿邦和小武。作为大燕少女梦中情人第二名的我,反而排名跌出排行榜。实话说吧。就没人给我写过。
丢人哪!为此我曾沮丧万分。虽说我骨子里女生,但在扮演男人期间,被异性如此忽略轻视,真的很抬不起头。
但阿邦说,那是因为我身份地位太高了,一般人不敢示爱。你写个信给太子,说点甜言蜜语试试?勾引太子的大帽子不压死你!就算本太子我春心萌动,可万一不成功,以后这姑娘还嫁人不嫁人?所以说。我的婚恋自由不了,最后只能走选秀路线。
也所以。这是哪位姑娘如此勇敢?拯救了本太子我在国子监内的社交生活啊!
“不准偷看!”我抽出信纸,很严肃的瞪了公羊潇洒一眼。
若换平时。我绝不会当着他的面儿拆信。但现在,我不是正得瑟嘛。可我只看了一眼,立即又把信揣在袖筒里,摆出神秘兮兮的模样,劈手夺过药水匣子,急急回屋。
因为,那满纸的狗爬字,尽管已经改善良多,我仍然一眼就认出是谁写的。已经定了名份的太子良娣给太子写情书,那不是情趣,也不是浪漫,更不是表达爱慕,那是肉麻好吗?本来我是想炫耀的,结果却必须掩盖此事。若是公羊潇洒能够八卦一点多好,也许不久的将来,国子监中会流传:有人给太子殿下写情书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