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惊讶的是,你居然还有创作漫画的能力,并且在大奖赛上一举成名,不,我不能让你活得快活,买通出版方是很简单的,我要雪藏你!接下来,只需散布消息,说你的作品是抄袭的,你就一钱不值了。
“但你竟然很能拼搏,凭着毅力在大城市里站住了脚,还进了一家公司。你妹妹也长大了,上了名校。不能再用以前的方法打击你们,要一次就把你们摁到死!
“原本想先从你妹妹那里下手,我弟弟是你妹妹学校的老师,不费吹灰之力就勾搭上了你妹妹,和她上了床。你妹妹现在也成了别人的情妇——就像我母亲当年一样。
“从弟弟那里得知,有很多年轻女人在做富人的情妇,还怀了孕,需要找他开导。我当时忽然来了灵感——不如将这些孕妇全部杀死,栽赃给你们兄妹。
“你或许会认为,我母亲也是别人的情妇,我应该对相似处境的女人多一点同情。你错了,正因为我母亲当年的错误选择,才让我兄弟成为无法拥有父亲姓氏的孤儿。我们是私生子,心理上的畸形儿,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我把这种恨意转接到那些女人身上,开始了我的连环杀人事业。
“我和弟弟策划了一个笔友会,通过信件作为联络方式,与那些女人作心灵上的朋友,听她们倾诉,开导她们,让她们逐渐依赖我们,然后再诱出来杀掉。我也是女人,取得她们的信任很容易,很多女人还和我一起睡,杀掉她们实在太简单了。刚开始的时候我想把现场伪造成变态杀人狂抢劫杀人的现场,于是把那些尸体肢解并烹煮。但在我还没彻底完工的时候,有两个女人对我的身份产生了怀疑,我把她们约到笔友会的聚会场所之一,麻醉了带到荒郊野外,想把她们也肢解掉,但我之前没用过麻醉药,她们俩竟然提前醒来,我刺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却从现场逃掉了,所幸后来又追上了她,总算没留活口。不过,我知道那个地方不能再留,于是,杀死那个逃跑的女人后,我就逃回了城里。
“警察果然找到了现场,不过他们没有捉到我,我当时做的比较干净,没留下线索。为了把案子做的更大,将杀人魔的形象深植人心,我又杀了一个女人,还给警方留下了挑战书。
“你知道原本善良的你为何会冷酷的杀死‘妖婆’吗?答案在于我和弟弟对你思想的潜移默化。给你提供有关变态杀人的资料,让你也被那些杀人狂的思想所影响,然后,对你进行催眠…你还记得‘波旬甘露’么?那是一种迷药,每次你喝下之后都会丧失神志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就由我弟弟对你进行精神洗礼。他精通心理学,并且擅长催眠术,正是他对你的改造,让你拥有了杀人犯的潜质。
“之后你很顺利地做掉了‘妖婆’,手段干脆利落,不愧是我们亲手制造的杀人机器!
“不过,那件事对我弟弟的影响很大,他没想到自己会把一个人变得那么血腥冷酷,同时他也觉得自己犯下的错误太多,良心上感到不安,于是他决定退出复仇计划。
“不过,他的退出对我已经没有太大影响,剩下的事情就是栽赃给你,以及杀掉你的妹妹。我早就用葛林这个身份接近了你,在1408号房杀掉的是笔友会的成员,也是某个富翁的情妇。给你的钱上有多位受害者的指纹,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还会发现你与‘妖婆’之死的关系。只是…他们难道是笨蛋,竟然把你放了回来!不过这也不碍事。”
葛林咔哒一声将扳机抬了起来:“就算所有计划都失败,我还可以亲手将你杀掉。”
忽然一个声音响起:“纠正你一个说法,真正的笨蛋是你。”
门口闪进一个人,他手拿警用五四式手枪,对准了葛林的太阳穴。这个人正是王队。
葛林惊得合不拢嘴。
王队厉声说:“作为一场栽赃陷害的阴谋,你的破绽露的太多。乖乖束手就擒吧。”
“你…你一直在这里藏着…莫非你是故意放李辉出来的?”
“没错,李辉是被栽赃的,没有人会在杀了人之后带着搬家工人去现场,仅凭这一点就能确定那些事情是另有人为。此外,李辉虽然不笨,但他的智商还不足以策划这么大的杀人计划。李辉又坚持有位‘葛林’与此事有关,虽然值得怀疑,但我觉得应该有这个可能。再联系一下李景的遭遇,我更加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与复仇有关的杀人事件。杀人凶手是为了把李辉兄妹推到无底的深渊,让他们不得翻身。既然如此,我把李辉放出来,那个凶手必定还会来找他。”
葛林吼道:“他是杀人犯啊!他杀了自己的科长!你竟然把他放出来。”
王队耸耸肩:“确实,有迹象显示他和那位科长的死有关,不过,既然能把真正的大鱼掉出来,我把他放出来一次也未尝不可。如果你不出现,我还是会把他抓回去的。”
“原来如此。”葛林怪笑了起来,“看来你是和我一样冷血残酷的人啊。王队长,你也不怕我杀了他。”
“只要能抓到犯人,我可以不择手段。”王队的表情很冷漠。
“不过我的枪正指着他,如果我拿他做人质,你还是会放我走的。”葛林眯起了眼睛,“你并未稳操胜券啊。”
“不过,像我这样无情的人,是否会在乎一个杀人犯的死活呢?你可以开枪试试啊。”
“我数一二三,咱们一起开枪如何?”
王队的枪口瞄准着葛林,葛林的枪对准李辉。五四警枪与阿斯特拉左轮,两支枪在各自主人的手中稳如泰山,漆黑冰冷的枪口未偏离目标半寸。
两人就这样对峙着。
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李辉突然扑向葛林!
他的动作太快,王队和葛林都意想不到。葛林一口气把枪里的子弹都打了出去,李辉的身上出现了数个血洞,阿斯特拉不愧是世界名枪,在这样近的距离,每一枪都穿透了他的身体。
李辉的手扣住了葛林的手腕,牢牢地扣住,他的嘴里喷出了血沫,因体力不支而跪倒在地上,但他还是扣着葛林的枪。
王队的枪也响了。
第一枪打在葛林的手臂,另一枪打在她的腿上。
这两处都不是要害,葛林尖叫着瘫软在地上,捂着伤口企图止血。
王队俯下身检查李辉的伤势,李辉断断续续地说:“没救了…科长是我杀的,我可以…向你自首吗?”
王队默默点了点头。
“我…我不想让我妹妹成为杀人犯的妹妹…”李辉吃力地说。
王队叹了口气,说:“你是因为帮我抓捕罪犯而死的。”
李辉心领神会,脸上的表情平静下来。
王队为他止血,一直等到救护车的到来。但奄奄一息的李辉最终失血过多,强撑了几十个小时,握着妹妹的手去世了。

14.尾声
这一奇案于腊月里的某个大雪飘飞的日子终结。葛林因杀人罪被判死刑,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随后被枪决。她的弟弟被判终身监禁。
这场事件牵涉的无辜受害者太多,很多尸体直到最后都无法确认身份,只有王智清领回了女友的尸体。她背叛了他,但他爱她。
作为唯一的生还者,李景想抛掉在这个城市的所有记忆,后来她去了江西,在一个叫九江的城市了此一生,她没舍得将胎儿打掉,最终将孩子生了下来。
当关于本案的卷宗被层层封起,存入文件柜的时候,我问王队,是什么最终造就了这么大的惨剧。王队笑了笑,说,是仇恨。如果没有仇恨,葛林姐弟不至于花费那么大的精力与财力,将毕生浪费在复仇上,他们也本可以成为傲立人群的社会精英,只可惜造化弄人。圣人云:宽容为本,仇可摧城。由此案可见一斑。
唏嘘不已之余,王队像往常一样,拍拍我的肩:“抓紧时间去休个假吧。你也经历了这么大的案子了,或许下一次,我该试试让你‘单独练练’了。”

第三章 尸犬

引子:刨尸者
秋风下,枯树摇曳,月影晃动。
一高一矮两个人影出现在乱葬岗子上。
“叔叔,这里…好臭…”矮一点的人影说。
另一个人影说:“臭怕什么,你没见过更臭的,帮我拿着铁锹。”
“叔叔,这里好黑。”
叔叔说:“坟地里又没路灯,半夜当然黑!别干扰我!”
“那…那是什么,蓝绿色的光!一飘一飘的!”
叔叔吼道:“别吓唬老子!那只是野火。”
“是鬼火吧。”
“随你怎么说,死人骨头里会冒出那个来。好,棺材露出来了,帮我个忙,把板子上的钉子撬开。”
“我手有点哆嗦…”
叔叔说:“再哆嗦就给你剁下来。”
“钉子都在什么位置?”
“侧面的在东面和西面各一个。这是孝子贤孙钉的,钉的时候还要喊‘您老人家朝东躲钉’或‘您老人家朝西躲钉’,这是乡下民俗,认为死人如果在棺材里复活,不能被钉子碰伤。”
“死人还会复活?”
“乡下人愚昧。我说你到底干不干活,带你来不是为扯闲天的!”
“叔叔,你听到没有,旁边草丛里,好像有声音。”
叔叔恼了:“你找打!”
“真的,你听!”
正在忙碌的手停下了,铁锹当啷啷摔到地上,响声在空旷的夜里传出好远。
此时正值深秋,黄土岗上荒草摇曳,秋风带着寒意钻进人的裤管,虫豸们早已钻进厚厚的落叶堆里取暖,坟圈子里静的可怕。黄土岗是乱葬岗子,向来怪事多,只有胆子大的野狗敢来这里觅食,叼几根暴露在坟土外的死人腿骨充饥。
此时来黄土岗的这两人是叔侄俩,是冲着坟地里的死人来的。这段时间流行病盛行,村子里抵抗力低的死了很多,由于那个年代火葬还未流行,因此死尸多被土葬。黄土岗一代已经新添了不少黄土包,有的坟包里甚至埋了不止一个死人。那凄凉的景况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能体会。
叔侄二人在十几里外的镇上经营一个狗场,这年头物价飞涨,往年买三斤的钱现在只能买一斤多猪皮,迫不得已只能给狗喂素食料,几十条狗不约而同全掉了膘。骨瘦如柴比拨火棍肥不了多少。眼看快到了肉狗收购的季节,叔叔急火攻心,想了个馊主意,他叫上侄子,来这黄土岗上寻尸体,死人身上总是有肉的。一个死人百十斤,够狗吃上一阵子。只是这活儿只能大半夜动手,听老辈子人说,黄土岗上向来不干净,但此时为了生计,顾不上许多。挖坟刨尸,若是手气好还能寻到随葬的物品,卖个百十块不成问题。
但那侄子胆子小,自打进了坟地就在那儿疑神疑鬼,本来预计俩钟头能完工,硬是给拖了半宿。叔叔一看夜光表,都要三点了,农村人起早,要是天明时分看到有人在坟地刨死尸,肯定给逮了不可。
侄子说草丛里传出奇怪的声响,叔叔便放下手中的活儿,屏息凝听,黑漆漆的夜里伸手不见五指,青蓝的磷火一闪即逝。除了风吹草叶的声音,似乎没了别的响动。
半夜里来乱葬岗刨尸体,叔叔的神经本来已紧张到了极点,这时候再也忍耐不住,啪地给了侄子一个耳光。侄子摸着自己的脸,委屈的要哭出来。
“哭?!想哭就打死你!”叔叔虎着脸,命侄子拿起铁锹,棺材上的钉子被撬开了,薄木盖板一掀就有了响动。
“吱呀——呀——”随着嘶哑的声音,棺材里的东西呈现在他们面前。

1.骷髅
老成将一件东西摆在我面前:“看看这是什么?”
我差点儿把刚喝下去的豆腐脑全喷出来:“老大,不要随随便便把这种东西摆到吃饭的人面前好么!?”
这是一个头骨,皮肉已经完全烂光了,只剩下光溜溜的骨骼部分。牙床骨部分有些残缺不全,发黄的板牙插在上面,看起来像是在朝你笑。
老成不以为然:“你的神经需要强化强化,这种东西会随时出现在你身边的——只要你还当警察。”
我没好气地说:“那么请问这东西为什么会在早餐的时候出现在食堂里?”
他狡猾的笑道:“你猜。”
我说:“你刚才说吃饱了没事干出去散步消化消化。不会是散步捡到的宝吧?”
他点头:“猜对了一半,不过不是我捡到的,是个拾荒的老人。今早六点多钟,这个头骨被拾荒者从‘天元名品’商厦外的垃圾箱捡到,外面包着报纸和塑料袋。捡到他的人还以为淘到宝了。结果在打开的同一时刻差点吓得心脏病发作。”
我嘟囔道:“包着这么多东西,线索应该好找。”
他说:“没那么简单。塑料袋是普通的黑色塑料袋,各个水产店都有,报纸是昨天的日报,发行量是本市最大的。”
老成一面说一面对我展示着那头骨,好在食堂里就我们俩,这里又是警局,没人在意他这古怪举动。要是在五星级饭店,我俩肯定已经被当作疯子轰出去了。
“你怎么看?”他问。
“老大,你又是在考较我吧。”我把豆腐脑一口喝干,看着这头骨我的胃始终在痉挛,再不喝干恐怕一儿会就没胃口了。
“考较?随你怎么想,我就是想先听听新人的意见。你早晚得脱离我们这些老鸟独立办案的。”
“好吧。”我只能耐着性子,伸手去摸头骨的面部,手滑过那滑腻腻的骨头时真够恶心。
老成不依不饶地说:“建议你仔细观察它的口腔。”于是我又用食指伸进裂开的大嘴,挨个检查了牙齿,接下去是那黑洞洞的眼部。这个时候我实在有点儿撑不住了,就把头骨递还给他。
“感觉如何?”
我老老实实地答道:“想吐。”
“这算什么。”他鄙夷的冷笑一声,“不会毫无收获吧,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我说:“这是一个老年男人,家资殷实。”
他问:“理由呢?”
我说:“此人的牙床部分有残缺的痕迹,仔细观察有黄色的金属残渣,怀疑此人曾镶过金牙,后来又被人拔掉,导致牙床残损,因此推断其家资殷实。镶嵌金牙的男性比较多,女性因担心有碍观瞻而很少使用,故推断其生前为男人。牙齿掉了那么多,年龄应该不小了,故推断其为老年人。”
老成定睛看了看我:“还好。”
“还好的意思是什么?”
“就是说比我意料之中要强一点。”
“你是不是还想说‘没达到完全正确的程度’啊?9”
“嘿嘿,”他诡异的笑了笑,“猜得的没错,想听听老手是怎么分析的么?”
“愿闻其详。”我很认真的把笔记本摊开,准备开始听课。
他眨了眨眼睛,说:“你进入状态倒挺快的。”
“现在已经养成习惯了,经常记笔记。”
“下面说的是按较为严格的方法进行的观察推断——”他说。
我叫道:“我的说法不够严格?”
“闭嘴,好好听,死者是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他的外貌特征是: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八字眼。”
我奇道:“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切,”他不屑一顾的说:“下面我把方法告诉你。男性的眉骨较粗而女子的较细。像这个头骨很明显属于男性。死者的眼眶上缘内侧高于外侧,也就是说,眼内角高于眼外角,所以我说他是八字眼。头骨上面鼻孔的位置,也就是梨状孔,可以用来测定很多东西。一般说来,如果梨状孔是长三角形的,死者的鼻子就长而且窄。反之,就短而且宽。而鼻骨的大小形状决定了鼻背的大小和形态。鼻谷高,鼻根高,鼻子隆起就高。”
“哦,真不简单。”我在笔记本上疯狂记录,这些课外知识可不是老师能教的。
他说:“我还有问题问你,你猜他是白种人、黄种人还是黑种人?”
“靠,肯定是黄种人了,咱这里的外国人很少啊。”
他说:“万一有例外呢?”
“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辨别?”
他说:“人类学家认为,白种人的鼻子鼻梁高,鼻尖大,鼻翼高;而黑人鼻子鼻梁低,鼻尖小,鼻翼短宽;黄种人的鼻子介于前两者之间。这个头骨是属于黄种人的,没错。”
我说:“对了,你刚才还判断了他的年龄和嘴唇的特征,依据是什么?”
他说:“他的牙齿磨损状况告诉了我他的年龄。而他的下颌齿在前,上颌齿在后,所以我判断他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
“了不起,没想到你了解这么多人体方面的知识。”我心悦诚服。
正巧鉴证科的老穆推门进来:“呀,你们俩也在这呢。老成,你怎么还拿着这头骨呢?大早上的跑我们屋去说无从下手,让我给你讲了讲头骨鉴证方面的知识,现在正在跟新人炫耀,是吧?”
原来如此,我瞪了老成一眼,老成嬉皮笑脸地说:“老穆你别说出来嘛,我正在塑造我光明伟大的形象呢。”
老穆哼了一声:“就知道显摆,王队正在找你们呢,头骨的案子估计归你们了。赶紧去吧。”
“走,”老成收起头骨,拍拍我的肩,“办案子咯!”
“你…你摸完死人骨头的手在我身上蹭么!”

2.野犬
棺材板掀开,忽然两只手从里面伸了出来!侄子被吓得尖叫一声,扔掉铁锹就要跑。
“站住!”叔叔一把抓住他,“跑什么跑!”
“诈…诈尸了!赶紧跑啊叔叔!”侄子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你这胆子是棉花做的吧?看清楚!”叔叔拎着他的脖领子把他揪回到棺材旁。
死人的双手直挺挺的插向天空,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动作。
“看见没,早就僵硬了。刚才突然伸出胳膊,只是一种静电现象。让你好好读书你不读,妈的!”
“可…可是叔叔你看,这家伙的指甲!”
死人的指甲出奇的长,灰黄的指甲上有霉化的斑点,尖端还打着弯儿,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这又怎么了,死人的指甲也是会长的。你就别大惊小怪了,帮叔叔把这尸体扶出来!”
侄子说什么也不肯碰这尸体,叔叔只好说:“你抬脚那头算了!”
两人刚把尸体抬出棺材,附近的草丛里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闹鬼呀!”侄子又要跑,差点儿把尸体扔到地上。
“闭嘴!”叔叔虽然嘴硬,但心里还是害怕。他偷眼打量草丛那边,只见有两只绿油油的眼睛在看向这边。
“鬼!”他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但又一想,不对,自己出来偷尸体不是头一回了,若是有鬼早该碰上了,而且那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近,高度很低,几乎贴着地面,或许是什么小动物。
他示意侄子把尸体放下,抄起铁锹,他早年学过功夫,此时为了壮胆,先朝草丛使了个拨草寻蛇式,提气喊道:“什么人!”
绿眼睛晃动了一下,从草丛里慢慢爬出个黑影。
叔叔定睛一看,把黑影从地上拎了起来:“哈,侄子,这就是你说的鬼,明明是个小畜生嘛。”
原来只是一只小狗,身体瘦小枯干,只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侄子问:“它这眼睛怎么回事?咱养了那么多狗,都没见过眼睛这么亮的。”
“野种,你看它身上的伤疤,这家伙别看不大,已经在这荒地里生存了很久了。家养的犬没这个样的,应该是野狗,或许是跟狼杂交后的结果。看它的牙,犬齿格外突出和锋利,别小看它,它爪子上还带着血,应该已经杀过生了。”
侄子看着那小狗瘦小的身形,心里生出一种哀怜之意:“叔叔,咱把这狗带回去吧。”
叔叔面露难色:“不是我不愿意,咱家也是养狗的,多一条没什么不好。不过,老人们都说过,野狗别往家里带,会带来灾祸的,不吉利。”
侄子不相信:“这么一只小狗能带来什么灾祸?”
叔叔答道:“这可不好说,野狗都凶狠,你别看它小,长大之后会不服管,更有可能会咬死同窝的狗。它长期在这乱葬岗子上待着,身上或许带了尸毒什么的,搞不好会引发疾病。”
叔叔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拎过这狗,赶紧在衣服上擦了擦。
侄子说:“它要是染了尸毒,早把自己毒死了,叔叔,咱就带它回去吧。把它跟其他狗隔开养,不会自相残杀的。”
叔叔摇头:“这事没的商量。”
侄子耍赖道:“你要不带它回去,我就不帮你抬尸体了。”
叔叔无奈地说:“好个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威胁叔叔了!好,我带它回去,可咱也把话说清楚,你亲自负责养它,而且避免它和其他狗接触,明白么?”
侄子说:“行!”
“来,抬尸体!”
两人把尸体弄上小车,用芦草席一裹,棺材里的随葬品一件不剩全拾掇上车,然后用黄土填坑,直忙到凌晨四点,这些事才折腾完,两人赶紧带着小车跟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