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草丛走了约莫一刻钟,王队站住了:“路北那边我看就不用去看了,厂房外面都围着围墙,围墙一直延伸到街的尽头,任凭谁都不会从3米多高的墙上跳下来行凶,搞不好还会把脚扭伤。从地形上看咱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最好,旁边的草都将近一米半高,轻轻松松就可以藏住人,而街两头的情形都能看得见——前提是光线足够好。”
老成说:“昨晚是晴天,又是阴历十六,月光很强。”
王队在草丛里找了找,忽然弯下腰去,我和老成凑过去一看,王队正盯着一根很细的藤蔓植物。
“它表面上还是一整根,实际上已经断了。”王队将它一提,表面上看起来很结实的藤从中间折了。“我小时候曾用这种植物当绳子玩,很结实,轻易弄不断。应该是有人踩在它上面,一直踩了很长的时间,才让它断掉的。附近有几个脚印,老成,注意拍照取证。”他弯下腰,用镊子夹起藤蔓附近的一些白色灰烬。
“那凶犯就是在这里躲藏了?”
王队对着太阳看了看那些灰,思考了一会儿,说:“再找找其他地方。”
我们沿着这条街一直向前走,走到一个丁字路口,街在这里就到了尽头。
王队忽然弯腰,用戴了手套的手,小心地夹起一件东西。那是一个烟头。
我们在附近搜索,又找到了几个烟头。
王队将烟头一一装好,对老成说:“和之前的设想有了出入。”老成却看着我,不说话。
我们将搜集来的东西整理好,王队带着我们又找李伟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一起返回警局。
到了局里,老成带我见了领导,然后是报到的几个程序,最后带我去警队的办公室。
王队端坐桌旁,面前摊着自己的本子。奇怪的是,他没有盯着本子看,而是闭着眼睛。他的眼皮在动,也就是说,眼珠在眼皮底下转,这种情况很诡异。只有极少人在进行高度精力集中时会变成这样。
老成似乎是不愿打扰他,正要带我出去,王队说话了:“你们来了?”
他睁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疲惫,像进行了一场特别繁重的劳动。
“刘水,我看过你的档案,今天开始你就是队里的一分子了。”王队对我说,“这里是刑警队,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没有坐办公室的闲职,很多时候我们都要出去忙碌,餐风饮露是家常便饭。队里还有几个人,但他们都有公务,出去办事了。现在就靠咱们仨来应付这个案子。我不管你是不是刚毕业的学生,既然组织上把你分配到这里来,就是对你能力的信任,在这个单位里,也有很多人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周就破获了案子,抓到了凶手,虽然我知道那种情况属于特例,但是我也相信你会干得很不错的。”
这是一种很巧妙的鼓励,同时也展现了信任的态度,有利于同事之间的合作。在很多单位,新人刚加入工作的时候都要先经过培训期和适应期,领导要对其进行观察,对其实力进行研判之后再给他安排相应的职位。可在这里则不然,新人要在入职第一天迅速进入状态。
我想起了在苏德会战时,那些苏联小孩会在刚脱下学生制服换上军装的第一天被推上战场,有人说,警队和军队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似性,9这并非毫无根据。
老成说:“今天我把案子的一些情况对刘水做了说明,他也谈了谈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很有见地,刘水,你把你的看法跟队长说说。”
这回可真是班门弄斧了。我额角冒汗,心说老成你这么做太草率了,我那些看法都是瞎掰,咱俩在车上消磨时间侃侃还成,现在是在办案,这不是耽误工夫么。
“这不是耽误时间。”队长面无表情地说。
太绝了!这个队里人人都会读心术么?
我把白天跟老成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在听的时候,队长闭上了眼睛。
当我讲完的时候,王队睁开眼,点点头:“有创见性。在出现第三个失踪者之前,我的看法和你是相同的。”
和我的看法相同,也就是说我想的是正确的了?
我问:“你怀疑疑犯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人?”
他说:“第一个失踪者曾与疑犯进行搏斗,在现场留下了明显的痕迹,如果疑犯是身材高大强壮的男子,对付一个女人应该不费什么力气。自第一次之后,疑犯选择的目标,就变成了喝醉酒的,或是腿上受伤的女人,很明显,他对自己的实力产生了怀疑,只能找这样的对象下手。李晓萌的失踪让我更加肯定了我的想法。”
王队又合上了眼睛,低头沉思,似乎灵魂出窍。几分钟后,他喃喃地说:“不错,和我初期的推断基本相符,可就在今天,我将这个判断彻底推翻了,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

4.两个凶手
男人提着刀,刀尖上的血缓缓划过刀刃,坠落地面。他一步步凑近女人,脸上带着野兽般残忍的冷笑。
女子在他面前体若筛糠,男人在她面前俯下身,他的个子很矮,弯下腰之后,他的脸几乎能蹭到女人身上。女人把脸扭到一边,男人伸手揪住她的头发,将她的脸扳了回来,接着,他把冰凉的刀贴上她娇嫩的脸。
刀刃上黏黏的血抹在女人的脸上,一想到这血应该是来自一具刚刚停止活动不久的躯体,女人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的不安激起了男人心底的某种欲望。
“你的皮肤真好啊,又白,又嫩,还带着香味。”男人喃喃地说,他的声音嘶哑难听,他使劲地嗅着,还从女人头上揪下一绺头发,女人疼得流出了眼泪。男人把头发凑到鼻端,贪婪地吸着气,头发的发根还带着点儿女人的血。
“我杀的第一个女人就是你这样的女人,白白的,嫩嫩的,身上香喷喷的。她爱穿漂亮衣服,走路的时候一扭一扭,好多男人都喜欢她身上透出来的那种味道,我也喜欢。可是,她死了,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还是我亲手杀的,再也不会有人见到她走路的样子。她白白嫩嫩的皮肤,现在已经变成黑黑臭臭的了,现在围着她转的不是男人,而是一团团的苍蝇。”
男人把那一绺头发塞进自己口袋,用手捏着女人的下巴,就好像屠夫在杀猪前鉴定猪的“品相”。
“你好像比她还好看,杀了可惜,可惜。”他嘻嘻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要杀你,我杀人的手法还不熟,我才杀了三个人,杀的人越多手法就会越熟练,你说是不是?”
女人颤抖着,喉头发出“呜呜”的哽咽。
男人把刀伸到女人眼前,刀尖距离女人的眼珠不过几毫米:“就在不久前,我刚杀了第三个,你真该看看她死前的样子,很好玩。当时她很害怕,求饶,挣扎,甚至说,只要肯让她活着,她可以为我做任何事情。有什么必要呢,我不需要她为我做任何事情,我想让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闭嘴,然后安安静静地等我把她杀掉,杀的连一口气都不剩。”
女人的眼眶涌出泪花,她无声地啜泣着。男人在她的啜泣中哈哈大笑,得意地挥舞着刀,那把刀一会儿擦着女人的鼻子划过,一会儿又作势要捅她的眼睛,他在玩弄她,就像猫在吃老鼠前要玩弄老鼠一般。
女人忽然一阵抽搐,双眼泛白,瘫软了。
“吓晕了?不好玩。”男人咕哝了几句,把刀抛在一边,伸手给了女人一记耳光,这一掌十分用力,女人的脸红肿了起来,而男人则捂着自己的手心疼得叫了起来,他没想到打人也会弄疼自己。
女人被他打醒了,醒来之后又哭了起来。在女人的哭声中,男人仿佛挽回了一点自尊,他满意地笑了,连巴掌都不疼了。
“你又在玩什么花样?”另一个声音说。
男子转身,看到一个影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那是个高大的男子,上身穿着十分整洁的衬衫,下半身是西裤,脚上是一双擦得很亮的皮鞋。这高个子男人似乎对屋子里的空气十分反感,他用一块手帕捂着口鼻,以至于他说话都是瓮声瓮气的。
“你…你来了。”矮个子男人讪讪地说,对这个高个子他似乎充满敬畏。
“我是来看看你切好了没有。”高个子面无表情地瞪着矮个子。
“四肢切开,胸腹分开,头颈与躯干分开…”矮个子费力地挪动一个桶,将桶里的东西给高个子看,女人闭上了眼睛,她大概能猜到桶里是什么。
“第一桶已经处理完了,第二桶和第三桶可以同时进行。我早说过,我做事你放心。”矮个子嬉皮笑脸地说。
高个子看了眼被绑在地上的女人:“昨晚,这家伙差点儿就跑了,幸亏有我在。我早就说过,不能完全相信你。”
矮个子的脸耷拉了下来,在女人面前他耍尽了威风,但在高个子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难道我说错了?从第一天开始,就是我一直在暗地里协助你,没有我,你能有今天?你会在第一次抢劫的时候就失败。”
“是。”矮个子垂下了头。
高个子提醒他:“赶紧处理完剩下的两桶,我们把这个女人也‘做’掉吧。屋子里摆这么多东西,还有浓重的味道,警察迟早会找上门来。”
“我会的,不过,眼下这个,我想再多留两天。”矮个子眼里发出了光,“这个和以前的不一样啊。她的逃生欲望比先前的都要强。我想多折磨折磨她。”
高个子叹了口气:“你虽然是个废物,却比我想象的还要狠,这么折磨她还不如直接杀了她。不过,自家兄弟,怎么做随便你,只要你不搞砸就行。”
“不会的。”矮个子一边赔笑一边又开始扯女人的头发,“来来来,小姑娘,长夜漫漫,我们再多找点儿乐子吧。”
几十分钟后,矮个子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女人被他折磨得遍体鳞伤,而她内心的痛苦要远远超过肉体所受的。
高个子一直冷冷的在一旁看着,当矮个子使用那些变态的伎俩的时候,他既不反对,也不支持,更不参与。他为自己拉了把椅子,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点燃了一支香烟,袅袅升起的烟雾缭绕着高个子,他眯着眼睛欣赏着眼前的一切。这苍蝇纷飞腥臭无比的屋子仿佛就是维也纳国家歌剧院,而矮个子的血腥闹剧好比《蝴蝶夫人》,他看得津津有味。
可惜矮个子的花样不多,又看了一会儿,他觉得腻味了,从墙角拿过一个编织袋,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看。
发饰、手镯、戒指…还有几张带照片的证件,这些无疑都是被害的女子留下来的东西,金银首饰闪闪发光,高个子却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又将它们丢回到袋子里。他只留下了那几张证件,眯着眼睛欣赏着证件上的照片,甚至用手指摩挲着那照片中女人们的脸。
“一个,两个…算上这妞一共是四个。只可惜这妞比较穷,身上带的钱不多。”高个子把注意力转回到正被折磨的女子身上,此时那女子已连呻吟的力气都要没了。矮个子站起身,呼哧呼哧直喘粗气。
“饿了。”矮个子说,“打人都没力气了。”
“这丫头居然还没死,真是有趣啊。”高个子摸着下巴,“之前逮到的三个,我记得都很快就死掉了。”
“两个是被折磨死的,一个是被吓疯了,之后被活生生肢解掉了。”矮个子刻意把“活生生的”几个字说得很大声,为的是让女子听得更清楚。
女子的眼神变得很迷茫,她的手腕因为长时间的捆缚而痉挛,双腿则在不断地颤抖,由于矮个子的折磨,她已经小便失禁,和地板上原有的脏水混在一起,弄湿了裤子。
矮个子脸上露出恶心的表情,他对高个子说:“我出去休息下,买点儿东西吃。”
高个子说:“给我也来点儿,不要便宜货。”
矮个子出去后,高个子凑到女子身旁,用手抚了抚她的脸,她的血染上了他的手指,他似乎有些恶心,把手指在女人衣领上蹭了蹭。
“中国古代有一种残酷刑法,剐刑,你有没有听说过?”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把小刀,作势在女人面前比划了下。
女人的眼珠随着刀尖转了转,那锋利的寒芒擦过她的睫毛。
“剐一个人通常要三千六百刀,还不是一天剐完,要分三天。曾有一个太监被施以剐刑,他第一天被剐了一千二百刀,居然没有死,晚上还吃了点东西,囚禁他的人给他的伤口消了消毒,让他能挨到第二天。这足以见得,人体的潜力是非常神秘的,只要精神足够坚强,或许就能活的长些。”
刀尖划过女人的脖子,慢慢滑向她的胸膛。男人笑了,那笑声很阴森:“可惜,那太监没能挨过第三天,他最终死于失血过多。”
刀尖挑破了女人的衣服,在她胸膛上留下一条红痕,血先是慢慢渗出,之后聚成一滴大颗的血珠,鲜红色的血在雪白的皮肤上显得十分鲜明。
高个子问:“你要不要挑战一下那太监的纪录?”
女人被深深刺激到了,忽然疯狂地扭动起来,结果刀尖在她身上划得更深。
高个子狂笑道:“这才好玩,这才好玩。”

5.基本推理
王队带回来的东西都被送到鉴定科了,法医们说,晚上就会出结果。
王队说,眼下的进展“卡壳”了,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
“王队,你判断犯人是两个人,那会是两个什么样的人呢?”我问。
王队说:“一个人身材矮小,没怎么受过教育,暴躁,容易冲动,收入很低;另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有可能是知识分子,有头脑,做事冷静,有洁癖,收入水平较高。这两人可能对女人抱有仇视心理。”
我问:“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判断?”
他答道:“先从犯人第一次作案说起。我支持你对他是矮个子的说法。不过我要补充几点:首先,我们要说说那串珍珠项链,如果说犯人原本是以抢劫为目的,那么珍珠项链可能就是引发他作案的重要因素。不过现场的珍珠项链已经断开,珠子散落,上面还有血,这说明什么?”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
“笨啊,这说明犯人有可能直接从受害人脖子上把项链拽了下来,结果弄破了受害人的脖子,使得项链上染了血。他完全可以耐心些把项链解下来而用不着使劲拽,使劲拽会让项链断开。但犯人还是用拽的,这证明他脾气暴躁,而且办事欠缺考虑。因此我又推断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在李晓萌失踪的现场,我在断掉的藤蔓附近发现了一些烟卷的残骸,老成和我都是老烟鬼,我们都对烟有一定的研究。这些烟卷的残骸是用土法炮制的烟叶,用报纸卷成的,因此我判断犯人收入很低。
“再来说说第二个犯人。还是要从烟说起,陵园街丁字路口附近发现的烟头,是国内知名厂商制造的,抽这种烟的人收入应该不错,而且多数为商人或高级知识分子。烟头都有弯曲的迹象,犯人很有可能是抽完之后就把它们小心的攥在手里——如果鉴定科从烟头上检验出汗液的成分,那就会证实我的推断。第二个犯人把烟头攥在手里,和第一个犯人随地扔烟头的做法截然不同,这证明他做事有头脑,而且冷静。至于他把烟头丢了一地的原因,则很有可能是由于受害人突然出现,并且企图逃跑,他只能丢下手里的烟头跑去追赶。再来看藏身的地点,最好的藏身地是陵园的草丛,而最近下过雨,草丛里阴湿无比,虫子很多,还容易弄脏鞋子,第二个犯人宁可选择隐蔽性较差的墙角而不愿意待在草丛里,说明他有洁癖。”
我问:“那么身高是怎么确定的呢?”
“两个犯人都在现场留下了脚印…”
我一拍巴掌:“嗯!根据步长可以判断他们的身高,警校里也教过这些。”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他们对女性的仇视心理。”老成皱皱眉,“王队,前面几条和我的推断差不多,最后这点我可看不出来。”
王队说:“抢劫的目的既然已经达到,为什么还要把女人掳走呢?第一个失踪的女子董玉,长得并不好看,其后失踪的伍薛姣,甚至可以用丑来形容。犯人应该不是出于性欲而掳走她们。我大胆地做了个猜测:他们要杀了那些女人,以宣泄心中的某种愤怒。这样也达到了灭口的目的。”
我问:“什么样的人才会仇视女性呢?失踪的四个女人除了年轻、身上携带钱物之外,几乎没有共同点。”
王队说:“很多种情况都可以造成对女性的仇视,诸如恋爱方面受挫;又或者父母很早离异,自己跟着父亲生活;甚至小时候被女老师的无端责骂,参加工作后女上司的威压,都可以成为导火索。你平时可以多看看局里的档案,对犯罪者的心理多做些研究。”
我问:“本案的两个疑犯属于哪种情况?”
“不晓得。”王队很老实地回答,“我也只能推断到这一层了,接下来我希望获得更多的线索,这就全靠鉴证科了。”

6.折磨
高个子男人忽然放开了李晓萌,重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他皱着眉看着自己的衬衣,洁白的衬衣上多了几个污点,那是溅上去的污水。女人挣扎时把地上的污水溅了起来。
“真脏,我早说过让哥哥搬离这个地方,可他就是不愿意。”高个子耸耸肩。
哥哥?!李晓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两人的外表差太远了。
高个子笑道:“啊,你的眼睛瞪大了,你没看出来么,我们是兄弟呀。打你的那个是我老哥,我们虽然相貌相差很大,但我们的年龄差距只有一岁。
“你可知道这原因是怎么造成的?
“反正你快死了,多告诉你些也无所谓。我的父母是外地人,他们出生在西部某个荒僻的山村里,村里人结婚都比较早,我父母十八岁就成亲了。母亲在二十岁生下了哥哥,之后是我。原本我和哥哥可以一起健康快乐的长大,但此时发生了些意外。
“我们村附近发现了矿脉,这条矿脉很快被一个老板给包了下来,在中国这块地方,有矿就代表有暴利可图,那老板日进斗金,而我父亲,此时在他的手下打工,挣来的钱只够养家糊口。
“有一天,我母亲忽然丢下自己的家,去了遥远的地方,走之前留给父亲一封信。后来才知道,那个老板看上了母亲的姿色,而且和她通奸。一个二十多岁的乡下女人,忽然面对暴发户抛给她的无数金钱和许诺,她无法抵御那种诱惑,也不甘心早早的就成了黄脸婆,于是就跟了那老板。父亲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提着刀要去找那老板,但那老板早带着母亲跑了,没留下任何线索。
“从此,父亲带我们两个,他在附近的打石场干活,很累,挣钱也少,而且早早就开始白头了。在我们兄弟俩刚上小学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那天我和哥哥去集市上,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阿姨过来,说可以带我们去找妈妈。哥哥说他先跟她去,如果找到了就也带我去。从此他也失踪了。我们报了警,但没找到哥哥,也没找到那阿姨。
“哥哥失踪以后,我非常恨我自己。父亲则更加郁郁寡欢,在把我送上大学之后,他就得了重病。但他一直瞒着我,直到他去世。别的同学都是欢天喜地带着毕业证和家长合影,而我是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回家办父亲的丧事。”
他的眼神竟然变得悲伤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个烟盒,抽出一根烟点上:“从此我的心里装了两件事。第一,我的家是由于两个女人而被破坏的,一个是我那自私而又狠心的母亲,另一个是把哥哥拐走的阿姨。第二,我一定要找到哥哥。
“黄天不负有心人啊,直到两年前,警方终于查到当年有批人贩子把几个孩子带到了这个城市。我顺着这条线索,终于找到了我哥哥,他被卖给一个杀猪的屠夫,那个屠夫一直虐待哥哥,把他当成出气筒。后来屠夫死了,留给哥哥的遗产十分有限,哥哥竟然流落到街头乞讨…当我找到哥哥的那天,他竟然在…向人乞讨!
“那天我根据警方提供的地址来到哥哥所在的村子。我是从外地乘长途汽车赶来的,到那村子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打算先找个旅馆,第二天再去和他见面。
“那村子很小,旅馆很难找,仅有的几间又不干净。一直到晚上十点我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走着走着来到了一条僻静的小路,前面有吵闹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男人扯着一个女人的袖子,苦苦哀求着什么。女人破口大骂,男人忽然给女人跪了下来:‘我只要一块钱就行了,我很饿,求求你!’
“那女人愣了一下,随后骂道:‘你下跪我也不会给你钱的,臭要饭的。’
“我的大脑变得昏昏沉沉的,几种混乱的情绪一起涌了上来,欣喜、激动、愤怒,甚至夹杂着恐怖的杀戮欲。那男人是我的哥哥,我当时已经获得了他成年后的照片以便相认。他竟然跪在一个浓妆艳抹的俗气女人脚下乞怜。而那女人竟然一点儿都不可怜他。对,女人一般都是冷血的,她们的心肠比蛇蝎还毒。
“我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和哥哥相认,这个时候出去会很尴尬,无论是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兄弟看到这副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