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阳对着书架发了半天火,最终还是把书都拾了起来放回原位。然后又装作没事人一样去和李瀚森共进午餐。
李瀚森已经心下起疑,吃完饭后李春阳告辞离开,李瀚森送她出门,之后悄悄尾随在后。
李春阳走过几条街,几个人迎了过来,将她接上一辆车,看那几个人的形容做派,身上带着纹身,隐隐透出邪气,李瀚森担心妹妹被坏人挟持,正要赶过去,车子已经绝尘而去。他只来得及把车牌号记下来。
他找了一位自己认识的私人侦探,调查那个车牌号。不久侦探给他回了电话:那车牌号属于一个奇怪的宗教组织。与其说是宗教组织,不如说是邪教更为合适。那个组织以侍奉西方神话中的“地狱犬”为神,期待死去之后能从地狱转生。
妹妹是被邪教蛊惑了么?李瀚森很担心这一点,不过转念一想,李春阳上车的时候,和那几个人的表情颇为暧昧,不像是被挟持。
平常他就对这个妹妹颇多怀疑,这个时候他不能不把这些情况联系起来。最终他决定请侦探调查李春阳。
就在侦探调查李春阳的同时,他开始检查父亲的藏书室。李春阳不会无缘无故对藏书室这么有兴趣的,父亲肯定在书里藏了什么秘密。
他知道父亲的书远不止这些。在父母二人去世后,李瀚森就把老宅变卖了,父亲原来的藏书经过了整理,一部分打包运到他在学校的住宅,另一部分根据父亲的意愿,赠送给省图书馆。
这一部分藏书共有四册,都是关于古代宗教文化与黑魔法仪式的。李瀚森想取出书来看,但遇到了麻烦,虽说是李家捐赠给图书馆的,但捐出去之后就属于图书馆,无法再拿回来。
也是凑巧,偏在这个时候,图书馆馆长旧病复发,被送到医院抢救,主治的医生是李瀚森的好友,李瀚森运用自己的手段,将主治医师的位置弄到手,亲自为那馆长主刀。他的实力还是不弱的,很完美的完成了手术,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馆长很高兴,给予了李瀚森特殊的权利:只要李瀚森去图书馆,看什么书都可以。而且不需要其他人陪同。
李瀚森光明正大的进入了图书馆珍藏部,对父亲那四本书进行检查。
无意中他发现,在其中一本黑皮封面的书中,记载这某些古代邪教禁药的制作方法。
所谓禁药,不但制作方法神秘,而且疗效特殊,没有人试验过。书中记载“使用此药之后,可令灵魂往来于凡间与阴间。”
配药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令灵魂往来于凡间与阴间”却让他颇为怀疑。抛开古人故弄玄虚的把戏,这药也不可能有起死回生的功效,最多能让人有近似于频死的体验而已。
完全是出于好奇,李瀚森将那药物配制了出来。由于不知道具体的用途,他先将药物用在动物身上做实验。
完全没想到,被注射后的猴子、小白鼠都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而且完全没有副作用。
口服可用的麻醉药当时在国内还不多见,一般都有副作用。能导致深度睡眠的药物在临床手术方面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又经过几次提纯改良,李瀚森将其付诸于实用。不过这是他独门秘药,药方从来不对外公布。
直到后来有患者反映,说手术后会做奇怪的梦,仿佛置身于地狱一般。李瀚森这才想到,毕竟是古代邪教所使用的禁药,拿来用在普通人身上还是太危险了。
但那奇怪的梦境效果是如何产生的,他还是觉得奇怪,由于只在动物身上做过实验,他觉得应该由自己亲身体验一把。
以下是李瀚森的自述:
“我一仰脖子,瓶子里红色的药液进入了我的食道。
我感觉到心脏在飞快的跳动,周围的景象在我的面前开始模糊,模糊…
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听到了“砰”的一声。
屋子里断电了么?
周围一片漆黑。
我发现自己化身成了一只蝙蝠,在夜空里滑翔。
我披着月色,擦过云端,穿过密密麻麻的灌木丛,绕过高耸入云的建筑物,刺鼻的煤气味和车辆的喧哗声开始出现,我置身于一个巨大的城市中。
肚子饿了。非常饿。
要吃东西了。
我该吃什么呢?蚊子?飞蛾?大眼睛的蜻蜓?还是漂亮的蝴蝶?
都刺激不起食欲。
我俯视着下面的世界,心一阵狂跳:下面出现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脸在变,一会变成了父亲,一会变成了母亲,一会却又变成了李春阳。
我俯冲下去,停在那人的脖子上。
吮吸,用力的吮吸。
我大口大口的吮吸着,鲜血沿着我的齿缝流了下来,那人在尖叫,在呻吟,在挣扎。我毫不介意。”
让李瀚森醒来的是脸上的剧痛,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房间的地板上,李春阳满面怒容,手里拿着那只空瓶子。
“听说你合成了失传已久的秘药,所以特意过来看看,还真让我发现了。配方在哪里?剩下的药在哪里?”
“什么秘药?”李瀚森还在犯糊涂。
李春阳给了他一记耳光:“别装蒜,我刚才侧过你的呼吸和心跳,你整个人都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和服用秘药后的反应相同,你把配方和药藏在哪儿了?再装蒜只会吃更多苦头。”
李瀚森猜到她是想要从藏书书页中找到的药方,对方已经撕去了伪善的面具,对他拳脚相加,他只好说出药方和药的下落。
在他房里还有一瓶配好的药液。李春阳找到那瓶药,告诉他:“你并不知道这药物的真正使用方法,它不是用来口服的,地狱犬在火中降生,口吐烈焰,这药物需要点燃才能体现出真正的效果。”
李春阳迫不及待的要实验那药物的效果,她依照古书中的记载,设置黑魔法的仪式,用自己的血在房间中绘制六芒星的图案,然后取出打火机,想要点燃那瓶药水。
奇异的香味在屋子里袅袅上升,闻起来沁人心脾,李春阳在烟雾中狂笑:“这就是召唤地狱犬的仪式,地狱犬大人将在这仪式中降生!”
研读了许多关于宗教仪式,李瀚森对这个仪式非常熟悉,他质问李春阳:“你是邪神教派的人吧?”
“对,摒弃上帝的光明,信奉地狱的神明。你还不知道吧,你的父亲也曾是同一教派的成员,只不过当时他是在国外入教的,没人想到他竟然盗取了教内的珍贵藏书,还逃回了中国。我被派到中国调查他的下落,他和你母亲的死不是意外,而是教众对他的惩罚!”
药液上燃起了火焰,先是淡蓝色的小火苗,转而变成了大团的火焰,那火与寻常的火不同,仿佛是黑色的!
血腥的六芒星也似乎在浓烟中微微颤动。李瀚森只觉得头疼欲裂,耳边有无数声音在回响。
他竟然不知不觉站了起来。
刚才的麻木感消失了,脑子里虽然不甚情形,四肢百骇间却好像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另外,他感到出奇的口渴…
他来到李春阳身后,后者正因为仪式的成功而高兴的手舞足蹈,根本没想到有个煞星从背后接近。
这女人白皙的颈子看起来竟然如此诱人,李瀚森扑上去在她颈部一咬,不顾她哇哇大叫,将喷涌而出的鲜血吸进嘴里。为了绘制“六芒星”李春阳本就失血很多,根本经不起这通折腾。当李瀚森清醒过来的时候,李春阳已经死了。
他杀了人。
如何处理尸体成了麻烦事。最终他决定将尸体肢解,扔进护城河,这样不会留下线索。
至于那张配方,以及剩下的药,他是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他家的老宅。
他家的老宅已经被变卖给了别人,由于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被人装修成了一家旅馆。只可惜,那家旅馆的老板不知道,那房子里还有很多秘密的通道。这些通道都是李瀚森的父亲亲自设计的,目的是为了防劫匪。
当然,李瀚森现在知道要防的不只是劫匪。
他从秘密通道进入了旅馆,进入了他以前的房间——也就是后来女记者遇害的那个房间。他把秘方藏在了那里,因为他认为自己在学校的住宅不保险,邪神教派的人早晚会再去盗取秘方。他把秘方藏在了那房间的天花板夹层里。
只不过,在他离开的时候,正赶上某个服务员撬门进入,李瀚森夺门而出,在另一个通道入口逃走。这些通道修的极其隐秘,以至于在大厅值班的经理都没有发现李瀚森的踪迹。
后来,李瀚森又觉得那样做不保险,已经有人发现自己曾经进过那个房间,旅馆的人肯定会对房间起疑心,万一他们发现夹层内的秘方怎么办?李瀚森决定再回去一趟,取回秘方。
结果,他正赶上宋应与台里的女记者在那里开房,两人一通巫山云雨,李瀚森在秘密通道里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从来没碰过女人,那女记者在宋应面前卖弄风骚,激起了他心里的波澜。
就在宋应离开之后,他按捺不住心里的欲望,从通道里钻了出来,女记者看到他之后吓了一跳,张口要叫,气急败坏的李瀚森用瓶子重击女记者的头,本来他是想把她打昏过去,结果情绪失控之下他失手将她打死,杀了人之后他没来得及取走秘方就匆匆逃走,临走时带走了沾有指纹的酒瓶。
整个案子离奇古怪,虽然是李瀚森亲口交代的,王队仍然半信半疑,他让人搜查了旅馆,终于发现了建筑中错综复杂的秘密通道,这才相信了李瀚森的话。
至于那种邪教秘药,根据法医们的鉴定,其中含有类似于安非他明的成分,可以让人产生强烈的幻觉。没有人再愿意去验证它的效果。剩下的秘药被集中销毁。那本书也被藏在了某个不知名的档案柜里,大概被收藏进了近似美国“51区”的地方,以后再没有人看过它的真容。
本案就此终结。
案子结了之后,王队跟我说:“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先听坏消息。”
“又有新案子了。”
“好消息是什么?”
“小贺调走了。”
我抱住王队开怀大笑,说这比中国足球冲出亚洲更让我兴奋。王队把我推开,摇了摇头,说:“神经。”不过他眼里也充满了笑意。

第五章 尸油

引子
公寓楼里一片黑暗,楼内静静的,能听到人们粗重的呼吸。
“开灯。”王队沉稳的声音响起。
“照明系统坏了,据说是因为前日的雷暴。”老成说话瓮声瓮气的,他用手捂着鼻子,“我说,这楼道里是什么味儿啊。”
王队点燃了打火机,蓝色的火苗在面前一晃,照亮了门牌上的号码:“就是这里,714号。邻居们说,味道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这气味你很熟悉吧,老丁?”
老成哼了一声:“差不多每天都能在停尸房闻到呢,没想到这次是在豪华公寓楼。小胡,你怎么了?”他后半句话是问新来的同事小胡。
“没…没怎么。”小胡擦了把汗。
“不会有事,现场,见多了就习惯了。锁匠师傅,这锁好开么?”
锁匠一边埋头干一边说:“不好弄,这地方的锁都是防盗的,再给我几分钟。”
我们继续忍受着那股臭味,楼道里有居民开门露出头来,王队掏出证件:“各位请回自己的房间,警察办案。”
“咔嗒”一声,锁开了。
王队轻轻伸手把锁匠拉开,向往常一样第一个冲进门去。
屋里很黑,他进去之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忽然“扑通”一声响,接着,王队一声闷哼。
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楼道里几乎要熏死人。我听到王队咒骂了几句,接着,是打火机点燃的声音,一团幽蓝的火焰在屋内浮现,映照出王队铁青色的面孔。
“天哪…”他喃喃的说,“这是真正的地狱…”
整个地面呈现出怪异的颜色,黄里带褐,像是有人在上面涂了一层变质的油漆,踩上去黏糊糊、滑腻腻的,王队刚才就是被这个害得摔了一跤,他身上还沾着这东西。
老丁俯下身子,用棉签蘸了一些地上的东西,仔细观察了片刻,沉声说:“如果我没看错,这些东西是地地道道的尸油!”
我们一行人小心的进屋,门口安排了当地的警方以封锁现场,防止好热闹的人过来。不会有人过来的,这地方臭的能把鬼熏死。
老丁在进去前递给我个面罩,里面有抵御臭味的物质,他自己却像没事人一般信步走了进去。地板上有一张全家福的照片,保存照片的相框已经被摔的稀烂,玻璃碴到处都是。我低头一看,那上面是一家三口,相貌都很清秀。
小胡跟在我的身边,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那一家三口的尸体都在这里。
这家的男主人被杀在书房,双手反剪绑在身后坐在椅子上,他死后凶手推翻了椅子把他盖在下面。
老丁想抬起椅子以便看的更清楚,但当他把椅子抬起来的时候,哗啦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揭了下来,原来死者的皮肤已经和肉体完全脱离,椅子背上沾着满是黄色尸油的人皮,相当可怖,椅背上的花纹也清晰的印在了死者的后背上,除非尸体火化,否则这印记是除不掉了。
卫生间的门开着,浴缸里是一个小小的肉球,凑近了看才知道不是肉球,那是个死去的孩子,双手被反剪在身后,面部已经腐烂,身体则开始收缩,缩成球状的一团。已经分不清他的五官。
小胡的脸色吓人,他忽然推开我,冲向前面的卧室。
老成忽然想到了什么,急忙喝到:“拦住他!快拦住他!”
来不及了,小胡已经冲进了卧室。
卧室的床上是女主人的尸体,面部已经腐烂了,半边尸身上还盖着被单,身体已经膨胀的犹如气球,身上各处都是因为腐败而产生的水泡。
小胡正要扑过去,王队把他牢牢的摁住了,小胡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叫:“静姐!”
“静姐?”我的记忆似乎被激活,一下子回到了几个月前…

1.不愉快的宴会
那天,为庆祝连环杀人案的告破,王队说要掏腰包请客,大家到市里一家酒店庆祝。
这是市里最受欢迎的一家酒店,大厅里十分热闹。除了我们这桌之外,还有两拨人:东首的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喜得贵子,西首的是某社会名流结婚。一时间人声鼎沸,服务员忙不过来,连连给我们道歉,我们这边一见今天是“赶场”,表示谅解。
另外两堆则都是流水席,偏偏又都是富贵人家,嫌菜上的慢,在客人面前丢了面子。那老板先拍桌子站了起来:“服务员,把你们老板叫来,我们这菜都没给全,怎么都跑到那边桌上去了!”他指的是对面结婚的。
结婚的这边也不服气,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斥责声。
那老板一下子火了,带着几个人拎着酒瓶走到酒店大厅正中。
“今天特意没穿警服,没想到发生这种事。”王队摇了摇头,“老成,一旦两边闹起来,咱可就得出去拉架了,别让他们打起来。”
“知道。”毕竟是警察,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有需要就会立刻站出来。
新郎新娘双双走出人群,和那老板好声好气的谈了几句。双方本没有什么怨仇,三言两语解释开了也就罢了。
偏偏这时从老板身后跳出个年轻人,对那新娘子喊道:“是静静么?”
新娘愣了:“你…你是?”
“我是阿浩啊!”那年轻人声音很激动,“你怎么结婚了,而且是跟这个人结婚?!”
女人的表情很尴尬:“阿浩,你…这是我丈夫,以前他也很照顾我,把我当亲人看…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你…”
“什么一家人!我不认识他!”年轻人恼了。他上前一伸手,竟要扯新娘的袖子。
老成说:“这边是大众汽车专卖的老板张宗,另一边是加油站的老总鲁阳,只不过鲁阳的新娘子没见过。鲁阳和他前妻好像三个月前刚离婚的。没想到这么快又找了一个。咱们要不要制止一下?看样子双方要动手了。”
“啪”的一声,我们这桌有人把杯子打翻了,大家扭脸一看,原来是新来的小胡。老成问他:“你怎么了?”小胡不说话,忽然朝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这小子要干嘛,英雄救美不成!人家都是别人的老婆了!”老丁问王队要不要上。王队摇摇头。他说他相信小胡不会有事。
小胡亮出证件,请双方罢手,一见是警察,张宗赶紧带着他弟弟退了回去。他弟弟仍痴痴的看着鲁阳的新媳妇,似是有千言万语要说。
那新媳妇正在打量着小胡,小胡笑着露出自己的虎牙:“静静姐,不认得我了?咱是老同学啊。”
“啊!你是小胡!”那女人笑了起来,“原来是你,一看到你的虎牙我就想起来了。”
“多年不见越来越漂亮了。没想到在这里碰上,真是巧了。”
“是啊,都那么多年了,往事不堪回首啊。”新媳妇叹了口气。
“敬你们夫妻一杯。”小胡微笑着举杯。
等小胡返回我们这桌,老成问他:“这美女你认识?”
“当年的校花啊,怎么可能不认识。从小就有一群男人追。后来据说考上某个美术院校,跟她的老师关系很不错,虽然那男人大她几岁,但两人依然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只是后来那老师死了。不知为啥竟然要嫁给这个鲁阳。我听说鲁阳的个人作风很有问题,而且都有孩子了。”
“鲁阳家有钱呗,现在哪个女孩不爱有钱人?”老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王队提醒他:“你现在工资可没你家紫萱高。”
“啊,这个…例外!”老成赶紧扯开话题:“张宗那个弟弟是怎么回事,见了她也叫姐姐。看起来好像还有点瓜葛。”
“那是张家老三,许静静看上的那个老师就是张家老二。”
“哦!”老成恍然大悟,“我说小胡,你对人家家里的事情知道的还真多。”
“当然了,我对美女的新闻向来关注。她毕业那会我就念念不忘,后来一直打听。”
“你小子可别走火入魔,把人家新媳妇拐跑了!”
“这怎么会呢。”小胡笑吟吟的说,“我可不是那种人。”
我悄声问他:“这么好的女人被别人娶了,你甘心吗?”
“没什么甘心不甘心的,只要她开心就好。”
小胡忽然一仰脖,把杯中酒饮了个干净,在那一瞬,他的两只眼睛亮闪闪的。
时隔数月,小胡又和许静静见面,这次却已经是阴阳隔世了。
高度腐烂的尸体臭气熏天,小胡却呆呆的站在停尸间,来来往往的人都对他投以奇怪的目光,但他却不以为意。
老成偷偷对我说:“这小子对许静静并不是同学那么简单吧。”
“也许吧,给他们多一点自由空间吧。当许静静在世的时候,小胡并没有机会接近他,现在终于可以了。”
“什么,队长,你不准我参加这次的案子?!”小胡激动的声音在办公室响起。
“上头有规定,凡是与某案死者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不准参与办理此案。这是为了你好,私人感情掺杂其中,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
“队长,我一定要参加这次的行动!”小胡的口气很坚决。
“那我就坚决不让你参加!”队长毫不客气。书旗小说网提供://.bookqi./
我跟老成把小胡拉开:“消消火,队长对你没恶意,确实有这条规定。”
“可我真的想参加,我想知道是谁杀了静静!”
“小胡同志!”老成的声音严肃起来,“你太冲动了,你以为只有你想办这件案子么!一家三口的灭门案,手段这么残忍,全队的人都恨不得把凶手生吞活剥,但个人感情必须加以控制,否则会影响大局。你去冷静一下,不要再向队长提出类似请求,他也很为难的。”
我也提醒他:“你是新人,别影响在领导心目中的形象。”
好说歹说,总算把他劝了回去,王队跟我说:“你看好小胡,我怕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好!”
下午开会,队长在会上宣布新的安排,最近经手的案子很多,档案处那边忙不过来,组织上决定让我和小胡帮忙整理档案。这么做的原因大家其实心知肚明,唯独小胡不服气,他还想去找局长,我把他拉了回来。
“冷静,在哪儿都是工作!”
如果没人看着他,这小子迟早会惹麻烦。
第二天他就惹出事来了。

2.沉抑的镇魂曲
钢琴曲,沉抑的钢琴曲在家中回响。
弹钢琴的是母亲。她灵活的手指在琴键上晃动,她的手指纤长,动作敏捷,有时会让人产生错觉,认为那是昆虫的触须。终日不曾见过阳光,她的皮肤很白,白的吓人。
男孩痴痴的站在母亲面前,他对母亲的琴技十分崇拜,要知道,她是个盲人!
父亲的呼唤声在后厅响起,男孩跑到后庭,父亲正在把两只皮鞋打包,吩咐他说:“送到支农路的老许家。”
父亲是这城里远近闻名的鞋匠,但他从不出门,他和母亲都是白化病人。男孩原本是孤儿,后来被他俩从孤儿院抱了回来。虽然不是亲生的,待他却比亲生的还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