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会儿是那会儿,现在是现在。”叔叔长叹一声,“老了,胆量也不如以前了,我没有后代,家族唯一的希望在你身上。你婶婶去世的早,她之后我也不想再娶,只想着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算长大了,我还想给你娶一房媳妇,可这时候怎么老出岔子。莫非是我前半生造孽太多,现在得报应了…”
“报应之说我从来不信。”侄子冷冷地说,“咱们做的最多是废物利用,杀姓孙的也是因为他欺人太甚。你看城里那些显贵,哪个都身居豪宅开着好车,可哪个没带着双手血腥,哪个敢说自己身家清白…和他们做的比起来,我们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他仔细检查了信封和照片,信封是随处可见的便宜货。对方没留下任何线索。他自语道:“他或许很快会留下第二封信。”
几天后,第二封信真的来了。
同样的信封,不过这次里面没夹照片,而是多了一页信纸。
信纸上写着:杀人犯们,有人掌握了你们的痛脚,还把它送到我这里保管,那个人现在失踪了,一定是你们造的孽,可惜你们不知道还有照片存在我这里,我要让你们尝尝恐怖的滋味。
侄子把信收好,问叔叔:“信是从哪里找到的?”
“大院后门。”叔叔的表情很惊慌。
侄子把手放到叔叔肩头,好好安慰他:“没事,那人只不过是要折磨折磨咱们,他不会把照片交给警方,再说,警方就算有了这些照片,最多定咱们偷尸体的罪,至于杀老孙的事,他们只能靠猜,咱们没留下任何证据。”
“但愿如此。”叔叔恍恍惚惚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侄子从厨房里拿了把刀,用破布包了揣在怀里。他带着兀突骨去后门转了转,由于肉狗基地原本就在镇子的边缘地带,从后门出去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荒野。侄子在荒野上转了好久,兀突骨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它一路小跑来到一段黄土道上,长期干旱少雨,黄土松软无比,可以看到上面印着两排清晰的足迹。
侄子拿自己的脚印和那脚印比了比,那脚印显然很大,看来是成年人的足迹。
“嘿嘿,露馅了吧。”
侄子断定这就是最近给自己家投匿名信的人,他让兀突骨仔细闻了闻附近的味道,牢牢记住。
从官道到肉狗基地只有一条路,当然那人也可以绕荒原从后面靠近,但大晚上的那么走比较危险。如果他还想来基地的话,只能走那条路。
这个人不会再去前门和后门,如果他真想再来一次的话,或许自己能给他个惊喜。
大大的惊喜。
这天傍晚的时候,他让舅舅在屋里早早休息,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别出来。自己带着兀突骨从后门出门,再绕了个圈,藏在基地的墙外。
然而,第一天蹲守,没逮到那人。
侄子不泄气,第二天晚上又出去了。
直到四天之后,他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
那天傍晚,太阳落山,基地里喧嚣的犬吠也渐渐低落下去。
侄子在藏身处伏低身子,轻轻抚摸着兀突骨的后颈,这条狗已经跟了他很久,他深知它的脾气,不过有时他也琢磨不透,比如这条狗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到底属于什么种,莫非真像叔叔说的,它是野狗和狼杂交的品种?或许它本身就是条狼?
兀突骨始终没叫过,如果它叫一声的话,至少能分辨它是狼还是狗,但它从来不叫。它也很少和母狗有交集,至今没留下后代。
它就像狗群里高傲而孤独的王者。
接近八点钟,此时夜色已深,荒原里的风吹得透骨寒,侄子裹紧大衣,他紧贴着兀突骨,人和狗互相依偎着取暖。
随着时间的推移,侄子也有些困了,这时候接近半夜,那家伙或许不会来了…不,他一定会来,他要造成恐慌,他会耐不住的。侄子自己都已经等的要发疯了,那人肯定也是。
大路上有车灯光摇晃,侄子把身体伏得更低。
车远远的停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从车上跳了下来。
那人走得很慢,似乎十分小心,他来到基地的门前,远远绕开,朝围墙的一侧走去,那里有一片围墙较矮,前些天墙头上塌了一些砖,叔侄二人因为心里有事,没在意这些。侄子觉得奇怪,因为墙塌的时间不长,那人径直朝着墙的缺口过去了,就好像已经知道有缺口似的。
兀突骨的腰弓了起来,每次出击之前它都做这个动作。
那人扒住墙向上爬,但试了几次爬不上去,那人从怀里掏出个东西,朝墙头上一丢。
侄子一拍兀突骨的背,一人一狗同时从藏身处跃了出来。兀突骨跑得飞快,如同离弦之箭。
那人正准备离开,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黑暗中瞥到有一个黑影朝自己扑了过来,还挟着一股腥风和恶臭。那人的神经肯定也绷得很紧,见到这种突发情况竟然吓晕了过去。
侄子及时喝止住兀突骨,否则这条狗会把那黑影撕成碎片。侄子不要死人,他要活的。因为他还有话要问。
他把那人拖进狗舍,用绳子绑好,拿灯光一照,笑了:“原来是你。”
他到叔叔房间把叔叔叫醒:“来了客人,我已经把他接进屋来了。”
“好哇,那可要热烈欢迎。”叔叔披上衣服起身来看,吃了一惊,原来那人竟是狗肉馆的老板孙维。
叔叔上前把孙维踹醒:“老孙,真没想到是你。”
孙维哼了哼:“为什么没想到,快把我放了,不然有你好受的。”
“真够硬啊。”侄子摸摸兀突骨的后脊,那狗向孙维靠近两步,呲着长牙,孙维吓得一阵哆嗦,他来过这狗舍多次,每次看到兀突骨都觉得后背上冒凉气。
“先前那个姓孙的,和你同姓,不会是你亲戚吧?”叔叔问。
孙维答道:“他是我堂弟,在城里混不下,投奔我去了。”
“那他怎么知道我们这里的养狗‘秘方’的?”
孙维答道:“你那秘方其实我早就知道,因为我在狗的肚子里找到过人的手指头。当时饲料价格贵,你的狗偏偏养得很肥,我就怀疑你用了特殊食物。然后我让我堂弟调查你,结果拍下了你偷尸体的照片。他那里有专业的器材,可以在晚上拍照。”
“呵呵,这么多年来我把上等货色供应给你,让你火了这么久,你却反过头来对付我?”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也从我这里得了不少钱,我也只是想从你手里收回点来而已。大家认识这么多年,你还是放了我吧…我不会说出去。”孙维看着兀突骨的牙齿,越来越胆怯。
“你要交出底版和剩余的照片,或许我会放了你。”叔叔眯着眼睛说。
“这个简单,底版由我堂弟保管,估计你们已经毁了,我那里只有几张照片,我还没来得及翻拍。”孙维老老实实地说。
“就是说除了你之外没人知道了?”
孙维说:“不会有人知道,我连我老婆都没告诉。”
“那你大半夜开车出来,你妻子不过问?”
孙维说:“我经常半夜出来打牌,她不过问的。”
叔叔把侄子拉到一边,低声商量起来,孙维看着他俩,心里七上八下。
叔叔走了过来:“带我们去你家。找到照片,毁掉,咱们两家谁也不欠谁的。你也不要再来骚扰我们。以后也不要再来我家进货了。我们也放了你,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孙维喜出望外:“好,这个好办。”
“走,开车去吧。”侄子用刀抵住孙维,押着他上了车。叔叔和兀突骨也跟着。
孙维的家业其实不大,前面是饭馆,后面是他家的小院。车停在院子里,叔侄俩跟着孙维进了屋。
孙维的老婆还在睡觉,忽然看见丈夫带着两个凶神恶煞般的人进来,大吃一惊,把被子拉到胸口。
侄子晃了晃手里的刀:“大嫂子,对不住了,我们来取点东西,拿了就走。”
孙维来到床头的保险柜前,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信封。他把信封交给叔叔,说:“就这个了。”
叔叔打开信封,里面正是照片,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对侄子说:“走吧。”
侄子却并没打算离开,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孙家的保险柜,那里码着好几捆钞票。
“孙老板真有钱啊,对了,你堂弟从我们那里拿的钱,应该都给你送过来了吧。”
孙维强笑道:“这些是我自己挣的,我开饭馆这些年也小有积蓄…”
叔侄二人交换着眼色,兀突骨绿油油的眼睛盯着床上的孙家媳妇。
“你们要干什么?”孙维拦在媳妇前面。
“出去,再不出去我们喊人了!”孙家媳妇大着胆子说。
侄子面露凶色地凑了过来:“你家是个独院,对吧,我进来之前看了看,这片可就你家一户人家呢…”
“你!”孙维知道不妙,抄起床头的笤帚准备反抗,但兀突骨比他先动,飞扑起来咬在他的脖子上。
孙维一口气和着血全泄了出来,他嗓子受损,连喊话都不行了。他在地上扭动挣扎,狗贪婪地喝着他的血。
孙家媳妇眼都红了,她正要叫喊,侄子的手掩住了她的嘴:“嘘,别叫别叫。乖,我会很温柔的。”他的刀刃贴在了她的喉咙上。
面对着血淋淋的卧室,叔叔问侄子:“怎么办?碎尸之后喂狗么?”
“两个人的尸体…又都是胖子,一条狗吃不完,肯定会发臭的。”
“那怎么办,这里可是城里,尸体这么放着会发臭的!”
侄子想了想:“先化整为零!他家的饭馆不是有冰柜么…”
9.无结果的搜查
我们在“天元名品”前寻找新的线索,直到有人来打断了我们。
来人是队友阿哲,他大声说:“去三丰路上的动物园门口!有新情况!”
“走!”王队招呼我们上车,我们风驰电掣来到三丰路上的动物园门口,封锁带已经摆开,两三个穿制服的人在周围疏散看客。正中央是个垃圾筒,而一个人正在那里翻找着什么。
一看到那人,我们就觉得头大起来,老成呻吟了一声:“观世音奶奶啊,怎么他来了。”
那人正是小贺!
不是让他翻检垃圾去了么,他怎么跑到第一现场来了。
王队问阿哲:“是你让他来的?”
“没有!我哪有那个本事。”
王队绷着脸上前,喝令他停手:“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小贺慌慌张张地敬礼:“对不起,队长,我把那些垃圾分类完了还做了记录。后来有个叫阿哲的同事打电话进来,说有新情况,我就自作主张地让他去找你们,我自己先过来了。”
队长的声音很冷:“封锁现场这种手段无可厚非,不过在游人众多的动物园门口,你这么做等于起了反作用,看热闹的人会越来越多,记者也会过来,影响办案的效果。”
小贺的脸全白了。老成似乎觉得队长说的重了些,扯了扯他的袖子,队长清了清嗓子,一挥手,大家都散开,这事就算完了,还是办案要紧。
上午十点四十分,清洁工从动物园门口的垃圾箱里翻出一个用黑色塑料袋层层包起来的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人骨。
“这次是什么部位的骨头?”王队让人把包拿来,自己戴上手套,对骨头进行检查。
“这次似乎是骨盆啊。”
这次的骨头比上次的大,上面有明显的砍劈后的痕迹,骨盆和其他部分相连的地方都被切断了。
“不管这人是谁,他手里一定有件很锋利的工具,此外,他的下刀也很准,每一刀都切在骨关节的薄弱处,几乎没有一刀是多余的。”老成一边观察一边说,“这人是个行家,如果不是对人体有了解的外科医生,就是屠夫一类。而且性情残忍,十分冷血。”
我在记着笔记——每次听老手们分析现场我都会记笔记,而小贺却束手在一旁站着,似乎没他什么事。
阿哲看了我俩一眼,低声对队长说:“这俩对比太鲜明了…”
队长严肃的点了点头,他问阿哲:“换成是你,要在两个里面选一个,你选哪个?”
阿哲摆摆手:“那还用说,自然是…”
“嗯,不用明说,大家心照不宣。”王队下令,“收队,东西带回去,给老丁他们,封锁带赶紧收起,这些玩意一定要在记者赶来前收好。”
正说着,有几个带着照相机的人闯了过来,还大呼小叫着说:“这不是刑警队的王队长么,我们是XX报的,有几个问题想采访一下…”
“坏了,说曹操,曹操就到。最怕麻烦。”老成赶紧发动汽车。
王队勉强摆了个笑脸:“对不起,无可奉告。”然后钻进车,“快快快,赶紧回去。被他们缠上可就麻烦了。”
我们刚刚回去,局长派人来找我们,说有要事。
我们来到局长办公室,他一句话没说,只是指了指旁边的电视机。
电视上正在播出特别节目,一名身穿时髦外套的女记者正在采访一位穿制服的公安人员:“您好,请问您是本市的公安人员么?”
被采访的人正是小贺!他微笑着回答:“是的,我是刑警队的。”
王队几乎跳了起来:“是谁让他去接受采访的!”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阿哲期期艾艾地说:“队长,您一说收队,大家就都回来了,走的时候匆忙了些,因为他是新来的,也没人在意他…”
电视上,记者在问小贺:“请问您是在办案么?”
“是的,接到热心市民的报案,在这个地方发现了某件不同寻常的东西,因此我们过来调查。”
小贺的脸上得意洋洋。
“天!他可真的是如沐春风啊…”老成本来还想说下去,一见局长正板着脸看自己,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能中止采访么?”王队问。
“来不及了。这是电视台的‘现场说法’栏目,随机在大街上进行现场采访,收视率还很高。刚才我设法联系他们的领导,但那领导现在开会去了,联系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直播了…”
电视上那记者问小贺:“请问在这里发现了什么东西?”
大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只要小贺说一句“人骨”,那这回的办案必然受到重挫,罪犯得知自己扔掉的证物被发现,必然采取更为隐蔽的做法。
小贺清了清嗓子:“这个嘛,无可奉告。”
大家松了一口气,这个小贺虽然莽撞了点,看来还不算彻底白痴。
队长可没那么轻松:“明眼人一看镜头中的环境就知道是三丰路动物园,做好心理准备吧。”
局长说:“这回的事,如果导致什么重大意外的话,你,我都要负连带责任。劝你先准备一份检查。”
队长点头,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明白了。”
局长也叹了口气:“所以说,我也讨厌关系户啊。”
电视中的记者对小贺说:“那么请您对所有热心市民说两句话吧。”她把话筒递向小贺。
小贺对着镜头摆了个V形手势:“我们一定不会放过坏人的,正义必胜!未来的罪恶克星就在我们中间!就在我们中间!”
看来他很享受上电视的感觉。
办公室里嘘声一片。局长吼道:“把这个二货拉回来,我受不了啦!”
10.变局
叔叔已经返回了肉狗基地,这些狗他放心不下。忙活了半天,他终于觉得该休息了,于是回到自己房间,打开了电视机。他想好好放松一下。
连转两个台,不是古装剧就是武打剧,叔叔对这种东西不是很感冒,他切换到市电视台,正赶上看“现场说法”栏目。
刚看到一半他就脸色大变。他飞快地跑到电话机旁,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电话那头传来侄子的声音。
“出事了,扔骨头的事情可能被警察知道了!”叔叔慌慌张张地说。
侄子说:“不会吧?我都是半夜干的,那些骨头都被扔到不同的区域,应该没人看见。你确定警察知道了么?”
叔叔说:“我也不敢百分百确定,但电视节目上有警察出现在三丰路动物园门口,我记得有一包骨头是扔到那里去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侄子似乎在思考什么。叔叔急地问:“其他的骨头处理得怎样了?那些肉呢?”
“肉已经处理完了,两个人的肉量,对于这个店面来说不算什么。城里的人还真会享受。”侄子冷笑了一声。
叔叔惊讶地张大了嘴:“难道…你把那些肉…”
侄子冷冷地说:“没错。”
叔叔几乎要吐了,他匆匆说了一句:“把那些骨头尽早处理完。”然后就挂了电话。
然后,他拿了一瓶酒,踉踉跄跄来到卧室。他太累了,打完这个电话之后他几乎心力交瘁。他应该想到侄子会用那个方法处理尸体的。只是侄子做得太快了,连和他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完全是由于当年自己教育方法的失误。
那一晚,真不该带他去啊。
侄子跟叔叔打完电话,把手擦了擦,系上白围裙。他正站在孙家的房间里,房间里昨天还是血流成河的地狱景象,但他现在已经用水冲洗了很多遍,床单也已经换过,原来被血迹浸透的床单已经被他烧掉了,现在这个房间干干净净,像新的一样,哪里都找不到血迹了。
孙维原本想除掉他们,自己却反被屠光了满门,连房子都被人占据了,真是辛辣的讽刺啊。
兀突骨不声不响地跟在他身后,这条狗的嘴巴上沾满了猩红色的东西,差点蹭到他身上,侄子皱了皱眉头,用纸巾给它擦干净,这狗太贪吃了。
11.新的骨骸
在下午又陆续收到一些信息,越来越多的骨头被发现,直到傍晚之前,总计找到了五块骨头。除了先前的那块,其余的三块分别来自于六道路口,假日山水华庭,东三环路口。
老丁对它们进行了鉴定,确认分别是两块肩胛骨,一块属于骨盆,两个头骨。此外,这些骨头分别属于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至于包装那些骨头的东西,有些是报纸,有些是黑色的塑胶袋。在这些东西上都没有指纹。案犯依然很小心。
队长对东西进行了归类,在屋子里把包骨头的报纸摊开。
“看这三张报纸,都是本市发行的日报,一张是上个月的,一张是一周前的,一张是昨天的。”
下面是黑色塑料袋,一共十二个。有的塑料袋并没有打开,只是草草地包在骨头外面,包骨头的人似乎很着急。
王队说:“凶手持有很多的塑料袋,他大手大脚的用而不必担心数量。这种塑料袋大多见于水产店。它的特点是不易被分解,因此也被称为不环保的塑料袋,但它有两个好处:结实,不透水。”
我问队长:“您是不是想提示我们什么?”
“其实,通过这些东西,已经可以划定案犯的大概范围。”
“为什么?”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什么人会使用这种塑料袋?”
“不是很清楚了么?水产店的人。”
“有可能,而且水产店的人也有锋利的刀具,是他们平时切鱼用的,那种刀用来断骨也是很方便的。”
“那我们直接去水产店问问?”
“别急,你知道本市水产店的特点么?”
“水产店有什么特点?”
“从几年前开始,本市的水产店向集中型超市化发展,数个鱼市合并为大型水产超市,员工按轮班制,每天都去水产超市上班,刀一类的工具放在超市里,按规定是不许取走的。而且,切鱼的刀和能斩开人骨的刀是有区别的,从那几个人骨的刀口上看,不像是切鱼的刀,而像是某种专门用来断骨的刀。”
“真麻烦,同样是刀而已,切鱼的就不能用来切骨头?”
“没那么简单,刀刃的厚度不同,造成的伤痕也不同。”
“哪种地方有这种刀?”
老成插口道:“这还不简单,肉铺,或者饭馆咯。”
队长点头:“说的没错。这种黑色的塑料袋,因为其特殊的防水性,有时也被一些饭馆和肉铺采用。”
“就是说,我们这次要从饭馆和肉铺下手?”
“嗯,基本可以将范围放到饭馆和肉脯。从这些塑料袋的数量可以知晓,案犯手头有很多的塑料袋,他可以随便用而不用担心数量。然后我们来进一步缩小范围。这就要看那三张日报了。”
“那三张日报能说明什么?”
“本市的日报发行量不小,但它的发行渠道有些特殊,由于上面的内容多和政府公告有关而缺乏娱乐性,所以一般的报摊和售卖店是不卖这种报纸的,那种地方都卖体育报、故事报和杂志类。”
“哈,确实,我在门口报亭都看不到这种报。”
“机关单位和学校订这种报的比较多,但机关单位和学校的报纸都是有讲究的,要用大铁夹子夹起来,方便整理。”队长一指身旁的阅览栏,“就像咱们阅览栏的报纸,都用大铁夹子夹着,这种铁夹会在报纸的中缝位置留下很清晰的夹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