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武珽道,“如有消息,请及时通知我。”
众人议定后便各回各家,武珽主动要求送崔晞回府,路上顺便还有问题要讨教,萧宸则去送燕七和燕九少爷。
燕子恪没能随军去前线,留在京里还是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燕七等了两天也没把他等着,只得每日社团训练完后跟着崔晞去那座私宅坐坐气球上上天。
燕子忱的大军还在日夜兼程地往河西赶,而叛军也在由河西向着江北地区进发,这一路过来,叛军几乎是遇村平村,遇城克城,没有任何一支地方军队能够拦挡得住。根据探子的回报,照现在这样的速度,两军很有可能在江北的玉华城一带相遇,这一带,便是两军决一死战之地!
转眼到了土曜日,上午去书院,综武队做赛前合练,练完后燕七并未急着回家,先骑马去了东市,想给小十一买一包一家老字号做的桂花馅儿的鲜花饼,小十一很喜欢吃,昨儿夜里跟着燕七睡的,说梦话要吃鲜花饼,燕七就惦记上这事了。
从那家店里出来,燕七往燕府走,转进一条必经的小巷,巷子长且幽深,头顶梧桐将光遮得一丝不漏,只有巷子尽头透出一团光来,眼看便要走出去,却见巷口迈进个人来,穿着天青色的麻布衫,头上戴着顶斗笠,悠闲慵懒地往墙上一靠,双臂抱怀,歪着头看向燕七。
燕七拨转马头一夹马腹向回奔,然而未待奔出多远,身后已有风声疾速刮来,燕七伏身欲躲,却早被伸来的一指点到了腰上,登时浑身无力,软在了马背上。
听得耳后一声轻笑,那人将马扯得停下来,正欲说些什么,突觉又一股劲风由上头刮下,接着便是拳脚碰撞的声音,再接着是弓弦响,随后是“扑哧”的箭入肉声,最后是砰然倒地声,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一只手抚上燕七的腰,故意逗留了片刻,在方才那处又是一点,然后等着燕七坐起身来,摘了头上斗笠,仰脸望着她笑弯了眼睛,嘴里的话却是:“杀了你的护卫,不介意吧?”
燕七转头,见七朵躺在地上,喉咙处插着一支血红长箭。
“是不是更恨我了?”这人笑着,把身子探上前,歪着头挑眸看她,“我也是今世才发现,我似乎更喜欢你恨我的样子,恨不能把我碎尸万段,可却又对我毫无办法——啧啧,真是让人心疼。飞鸟,我的小可怜儿,我想你了。”
——这个人,涂弥,竟然会在这样一个时候出现在京城,如此大胆狂妄!
故意用带着笑的目光在燕七的脸上瞄了一阵,涂弥直起身,笑道:“是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这儿?实话说,真的是想你了。看古人打仗着实没意思,我就开了个小差,跑回京来玩儿几天,顺便见见你,以慰相思。”
见燕七不说话,涂弥又笑得眯起眼来:“还记不记得你考到了外省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师父留在山林里继续干那些脏活,有一次我实在想你得很,一个忍不住就溜了出去,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张火车票,跨越了大半个国土去找你,下车的时候是半夜,可我等不及,就先跑到了你的学校,就在大门外蹲到了天亮。后面的事你就知道了,我见到了你,咱们一起在外面吃了顿油条豆浆,然后你回学校去上课,我回山林。不过你不知道的是,我回去的时候身上分文没有,在路上辗转了一个多月,想尽了办法才到家。”
说至此处,涂弥“呵”地笑了一声,“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还真是个楞头青,可是呢…眼下我居然又将那楞头青的事干了一遍,骑着马,从江北到京都,日夜兼程,就为了见你一面。飞鸟,还记得我离开山林前对你说的话吗?我不想让你一辈子都那么艰苦冷清,我想带着你吃喝玩乐,享受一切——这话,现在仍然有效,只要你跟我走,我就能把这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燕七垂眸看着他,道:“戏演完了就说你的目的。”
涂弥在她脸上盯了一阵,忽而仰头笑了起来:“没意思——飞鸟,前世今生你都是这么的没情趣!你问我回京的目的?好,我告诉你,我的目的,就是要带你开开窍,你那些掌管七情六欲的孔窍全都被堵住了,我来帮你一个一个的打开它!”
话音落时,涂弥已是飞身上马,正坐到了燕七的身后,轻松避开了她劈过来的一掌,一指点在了她的身上,待她向后倒进他的怀里,他便伸了胳膊将她拥住,低下头来在她耳畔笑:“听说朝廷派了你那个便宜爹带兵出征,所以我来和他开个玩笑——抄了他的后路,把他的女儿请到我的大营里,等他带兵上阵时,让你们父女两个在战场上相见,给他个惊喜,你觉得怎么样?”
说至此处歪头似是想了一想,又道:“听说他被人誉为是‘战神’来着,这绰号倒是挺响亮,不如到时就让你亲眼看看我…是怎么用我的箭把‘令尊’这尊神,打入地狱的,如何?”
说罢笑着一夹马腹,带着燕七奔出了小巷。

秋雨连绵了数日,天气也是越来越凉,书院门口尽是撑着伞的学生,裹紧了衣衫仍自盯着布告栏上的战报。
燕子忱率领的八万大军已抵狐岭,大约还有三天的路程便能与叛军相遇!
三天,三天后那一战的胜负或许将预示着这江山是否将易主,这国号是否将改弦,三天后的那一战至关重要,三天后的那一战全天下都在瞩目。
“要胜啊,一定要胜啊!”
“燕将军,全看你了,全看你了…”
“没问题,没问题的,燕子忱是战神,燕子忱从来没有打过败仗,一定会胜的,一定!”
所有的人都攥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这样碎碎地念着。
雨势愈发地大了,学生们不得不赶紧迈进书院的大门,略显狼狈地奔向自己的课室,待坐到座位上,隔着玻璃窗向外望,那瓢泼大雨已经模糊了外面的一切景物,屋内燃起了琉璃灯,于是窗上映出的便是自己的倒影,雨水敲在上面,顺着脸颊的影像往下滑,像哭了一脸的泪水。
穿过这稠密的雨幕,穿过大街小巷,穿过都城,穿过千山万水,穿过同样正被暴雨洗刷着的玉华城,一队轻甲兵士正在泥泞中飞奔,没有人说话,只有粗喘和脚步溅起的水花声,雨水模糊了视线,却不妨碍他们狂奔的速度,他们在暴雨中徒步疾驰十数里,汗水浸透了甲衣与雨水混在一起,热血在周身的血管内翻腾涌动,他们肌肉贲张,他们紧握武器,他们带着狠戾猛骜的气势,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打着“涂”字大旗的前锋营阵外!
“杀。”为首的那一个将沉冷的声音递进他每一位同伴的耳里,而后率先亮出了他的战矛,以杀神降世之态扑入了叛军营中!——不,他不是杀神,他是战神,他是战神燕子忱,在大军距叛军还有三天路程的时候,竟是无比大胆地甩下大军,带着他的精英战队燕家军,十数里长袭突击,如一柄尖刀般直插叛军的面门!
谁能想的到,在还距三天路程的时候他竟然会抢先出击!谁能想的到,他竟敢只带着一小队人马直扑叛军的前锋营!谁能想的到,他——八万大军的统帅,天下百姓的寄望,竟敢亲自带兵做出决战的第一击,竟敢以少打多深入虎穴!
叛军前锋营被这柄出其不意的尖刀插了个正着,迅速组织起了反击包剿,雨势滂沱,双方的兵器和肉身重重地碰撞在一起,激飞出成片的泥水和鲜血,雨中没有刀光剑影,只有沉重刺耳的兵器撞击,营中没有号角战鼓,只有粗重的喘息和倒在泥泞中的声音。
杀,狠狠地杀,不停地杀,视线模糊,雨水冰冷,筋疲力尽,继续杀,杀到最后一口气——杀!

下课钟撞响,学生们放下笔,活动着已经写字写酸僵了的手指,偏头看向窗外,雨还是那么的大,有人已经开始发愁中午散学时要怎么回家了,这样的大雨天还真是让人无比讨厌啊!到处都是水坑泥洼,一个走不好就要溅得一身的泥点子,而且那风凉得浸骨,夹着雨兜头罩脸地吹在身上,湿涔涔凉嗖嗖,别提多难受了!
可恶的天气,不若中午留在书院用饭好了,可是知味斋的饭简直难以下咽啊…算了,凑合一顿吧,吃完还可以回茶室喝杯热茶暖暖身,然后伏到桌上小睡一觉,这么一想也是挺美的…下雨天啊,真是又烦闷又无聊。
这场雨,几时才能停呢?
第414章 感动
——燕家军大破叛军先锋营!
——燕子忱亲率六百精锐力挑叛军三千!
——精锐军零阵亡!叛军三千皆授首!
“哗——”暴雨倾盆, 却压不住布告栏前学生们的欢啸与狂呼——“胜仗!胜仗啊!”
“战神!不愧是战神!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男学生们激动得抛飞了手中的伞, 欢呼,跳跃,拥抱, 向着尽情流泻着大雨的天空挥舞着拳头,女学生们绽开笑颜,挥起手帕, 激动的泪花溢满了星眸。灰沉沉的天空似被这一番欢声雷动驱散了阴霾, 凉飒的秋风吹过,乌云渐开,露出白亮亮的穹宙来。
“燕将军此次兵出奇招, 趁着暴雨天视野差、军心易松懈的时机, 果断甩下行动冗慢的大部队,率领麾下最精锐的六百突击兵长途奔袭,攻了叛军一个措手不及!”向皇上与众臣详细汇报最新战况的兵部侍郎的声音回响在朝堂上,“这六百突击兵皆为燕将军在塞北时所带的精英兵,身经百战,作风剽悍, 一场大战下来竟是一人未损,却是将叛军先锋营三千人悉数斩尽,叛军先锋营多为骑兵与箭手, 其中并无火铳兵,考虑到叛军大部队紧随其后,燕将军并未恋战, 取胜之后立即带兵撤回,按脚程,叛军将先一步抵达玉华城,如若玉华守城军能抵挡得住叛军,形势将对我军有利,而若令叛军攻城成功,只怕后续的作战将更加艰难。”
朝堂上的气氛一样的振奋,这场胜利来得简直太及时,要知道这接二连三的败仗已经让国民对朝廷的信任度降至了最低,朝廷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果连燕子忱都败掉,只怕朝廷还未崩塌,国民就已经先崩溃了。
“告诉李诚信给朕死守玉华城,但有差池,提他全家的头来见朕!”皇上沉眉冷道,李诚信是玉华的守城大将,在燕子忱对上叛军之前,他会先迎来叛军攻城的挑战。
守不住城就死全家,皇上这些日子压力很大,情绪很差。小舅子跟着燕子忱跑去了前线,皇后日夜在宫中担忧,虽不至于对他苦着脸,但也难见笑颜。唯一能哄他高兴的那位如今也不在了,皇上的目光每每落在朝班上那个空白的位置就恨不能一记完形填空把那位活活拽回来填到那儿。
臭不要脸的说走就走,还硬说他侄女定是被涂弥掳去了江北——涂弥那王八蛋真那么猖狂吗?!
“怎么,不高兴?”涂弥掀了车帘进来,歪身坐到燕七身旁,偏了脸望着她笑,“想你那个便宜家了?”
燕七靠着车厢壁闭目养神。她与这个人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反抗既无用,多说也无益,于是既来之则安之,静待其变。
“说说你那个便宜家怎么样?”涂弥笑着抬起腿架到车厢对面的坐榻上,指间不知几时多了支烟,掏了火折子出来点燃,深吸一口,缓缓地吹出去,侧目瞟了眼纹丝不动的燕七,不由笑了一声出来,懒洋洋地将身子靠在后面的车壁上,道,“燕子恪这个人我倒是略有些了解,神神道道的,用现代话说就是神经质,听说暗地里替皇帝老子做着相当于锦衣卫的事,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好几个手里头有实权的老王爷不服管,最后都是被这个燕子恪同皇帝联手给做下去的,要论狠,燕子恪是我见过的头一号,怪不得老皇帝要让他来辅佐当今这个皇帝,当今这位也算是皇帝里的奇葩了,狠不下心肠下不去狠手,所以脏事狠事缺德事,全都是燕子恪替他干的,死在燕子恪手里的人命,可比我多得多。”
说至此处笑着看向燕七:“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了?那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男人,原来也有个超乎认知的另一面?”
见燕七将他当空气,他也不介意,一行笑着一行把烟叼在嘴里,探身向窗外看了看,窗外是细密的雨和空旷无人的田野,世界静得仿佛只剩下了这辆吱呀前行的马车和车上曾经海誓山盟过的两个人。
涂弥赏了一阵雨景,直到这支烟吸完,回过头来看了眼车厢里弥漫的烟气,又看了眼仍旧闭目养神的燕七,伸出手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然而这并不能驱散这呛人的味道,于是便扯开了一道窗缝,清冷潮湿的雨气登时钻了进来。
“记不记得有一年下暴雨,把咱们住的那棵老树给冲倒了?”涂弥重新靠在车壁上,抱了怀微仰起头,也闭上了眼睛,“半夜里正睡着觉,突然就是一阵天摇地动,整座树屋都在往下掉,你披头散发地从床上爬起身就冲过来找我,我说你是聂小倩,你却说我是燕赤霞,然后光着膀子的燕赤霞就和穿着睡衣的聂小倩坐在树根儿底下,守着碎成一堆垃圾的家淋了半宿的雨。那半宿我记得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说我想给你一个结实的家,你却拍了拍我的胸,说‘挺结实的’,我说这个家没有钱还缺吃少穿,你说那敢情好,不怕别人惦记着…”
涂弥说着,慢慢翘起唇角,“飞鸟,那一世和你在一起的一切,我一丝儿都没忘。”
“我不知你在自我感动什么,”燕七忽而开口,声音淡然,“你对我有多了解,我就对你有多了解,浪费这样的唇舌毫无意义。”
涂弥笑起来:“哦,总算肯和我说话了,这就是浪费唇舌的意义所在。何必呢飞鸟,越回避就是越在意,别让我误会,我现在经不起误会的诱惑,尤其是下雨天,我下雨天时最脆弱,要知道我们还有三天的路程呢,我可不想在这三天里做出什么会让我自己欲罢不能的事,我还要打仗,还要杀掉你那个便宜爹呢。哦,对了,最新战报,玉华城失守,涂华章已率军抢占全城,等的就是燕子忱了。”
见燕七又不作声,涂弥把身子探过去,盯着她的眼睛轻笑:“鸟枪已就绪,专待燕飞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只有这么多了…最近脑子太木,写东西龟速,有些朋友觉得剧情慢,也许是因为最近这些章字数都有些少,没办法多交待剧情的缘故。同时也是因为整篇文进入了尾声,各种矛盾冲突都集中在了最后阶段,有些人物和情节需要靠一些气氛的烘托来积聚起情感和情绪,否则百万字的文章到了最后反而会显得干巴和仓促。
鉴于最近每章字数较少,不习惯这个节奏的亲可以尝试着攒上几章再看,原谅我现在每一章如履薄冰细雕慢凿,实因不想落个晚节不保、留一烂尾工程,
感谢大家对我这慢火慢熬的进度抱以如此的宽容和鼓励,唯一能用来回报你们的就是以我有限的文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后面的创作,谢谢大家~么么哒!
第415章 试火
马车并不急于赶路, 只是悠哉游哉地在无人的旷野中沐雨前行, 涂弥对于江北的战况亦不甚在意,轻描淡写地笑着和燕七道:“涂家人是死是活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老涂想当皇帝, 我就顺手凑个热闹,他当得成,当然最好, 当不成, 死了也是活该。而我呢,说来可以来,说走就能走, 你知道, 只要我想消失,这个世界上没人找的到我。”
“你说得没错,‘唯恐天下不乱’是我目前最喜欢的消遣,吃喝玩乐那档子事,在上一个世界时我就已经腻了,而不管是上一个世界还是这一个世界, 都不再有什么事能够让我投入和着迷,活着对我来说就是个数着日子等死的过程,可我又不想自我了断, 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呢,我只得不断地自己找乐子, 好让这日子不至于太无聊,什么天下大乱,群魔乱舞,道德沦丧,人性崩塌——关我屁事?能乱出新鲜事儿来才好,我喜闻乐见。”
涂弥哂笑着捏下嘴里的烟,缓缓吹出个烟圈,而后比出个枪的手势,冲着烟圈的中心做了个射击的动作,“我把枪整出来,是不是吓了你一跳?你知道,那一世在道上混,手里没枪就是笑话儿,我手底下有个枪迷小弟,对枪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没事干的时候就拿着各种枪在那儿摆弄,说起枪的做工性能头头是道,我也时常向他请教,有一阵子我们被条子盯得紧,损失了不少枪支,又逢着黑吃黑,索性就自己造枪,我这一手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而在这个时代,高端枪不好做,普通枪倒是没问题,我该感谢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能工巧匠的本事出乎我的意料。飞鸟,你能想象老涂那帮人见到枪的威力后脸上的表情有多疯狂吗?嗬嗬嗬…我告诉你,就和毒瘾发作的人没什么两样,一样的丑陋,一样的扭曲。权力对于人类的诱惑猛于毒品,而能旁观这些为权疯狂的人的丑态,就是我这第二辈子最大的乐趣,怎么样,飞鸟,要不要和我一起看戏,看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如何丑态毕露丧心病狂的?”
丧心病狂的人们此刻占据了玉华城,守将李诚信被火铳击中身亡,守军拼死顽抗,却仍抗不过叛军锐不可当的攻势,明知燕家军正在飞速赶来支援,却仍是没能撑到最后。守城军全军覆没之后,叛军直接入驻,而此刻的玉华城早已成了一座空城,知道战争将临,百姓们早便拖家带口地弃了家园四处逃命,剩下那些不愿逃的,悉数被叛军找出来聚集在一起关押了起来,防着这些人留在城中添乱。
燕军赶至玉华城外时,叛军早已闭了大门,火铳手立在城墙之上荷枪实弹,射程之内无人能近。
见此情形燕军并未硬闯,长时间的急行军已使得人疲马乏,于是驻扎于城郊数十里外进行休整,就这么与叛军遥遥相对起来。
“叛军不怕拖,眼下秋收刚过,城中粮食充足,且后续也有他们的运粮军源源不断地输送,久拖反而对我军不利。”燕军大营中,燕子忱与手下众参谋在将军帐中议事。
“看这样子叛军就是打着死守的目的想要消耗我们的气势,”一将道,“这气势就像弓弦,绷久了就松了,叛军真要想这么着拖上我们三五个月,这仗可就没法儿打了!”
“然而我们也不能冒进,昨儿见识了那火铳的威力,的确是不容小觑,莫说攻城了,连靠近都困难,叛军还上了投石机,真个把城守成了铜墙铁壁!依末将来看,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又一将道。
“从长个屁!来都来了,做缩头乌龟像什么事?!趁着这股子冲劲未泄,就该一鼓作气跟那帮鳖犊子硬干!老子还不信了,八万大军干不过那帮龟孙儿?!”众将里不乏火爆性子的大老粗。
燕子忱听着众将七嘴八舌了一阵,末了看向旁边一直一言未发的元昶:“装聋作哑呢?使不上力就滚回京城去,老子这儿不养闲人。”
元昶冷冷看他一眼,道:“我不支持硬闯,八万人不是用来当肉盾的。”
那火爆性子的一听便冲他瞪眼——碍着元昶国舅爷的身份硬把粗话咽了下去,只道:“那你倒是说个法子让哥儿几个听听?!”
“只能智取,此前所说的夜袭是一个法子,然而这两日天气已有些见晴,便是夜里行动也易被发现,随队的天官说近日还有雨,不若待个雨夜,我愿只身尝试潜入城中伺机而动。”元昶说着看向燕子忱。
“一个人能动出什么花儿来?你道涂华章是光杆儿将军等着你去取他狗命么?!”火爆性子的冷哼。
“我可以去引爆他们的弹药库。”元昶冷声道。
“…”这位一时没了话说,谁都知道引爆火药是多危险的事,搞不好连负责引爆的人都有去无回,但不得不承认,引爆弹药库是最具杀伤力和给对方造成最沉重打击的最有效的方式。
这小子够胆量。
“引爆弹药库的确是个好法子,”燕子忱并不吝于给好的想法以肯定,“然而首先我们要先确定叛军弹药存放的位置,这便需要有人能潜入城中摸清形势,再全身而退将情报带出来,而后我们派人第二次潜入,引爆火药后撤离——这么做的难度堪比登天,执行此任务的人存活下来的可能很小,且,老子的兵不是用来送死的,没有一半以上的把握,老子不会考虑。”
元昶冷眼看着他,道:“我说了,这件事我来办。”
“你他娘的也是老子的兵!”燕子忱眼神更冷,“军令如山,违令者斩。”
元昶先是额筋微跳,忽而似发现了什么般怔了一怔,之后目光微动,垂了眼皮不再多说。
“大军先休整一日,今夜我亲去近前一探,”燕子忱最后道,看了眼元昶,“你同我一起去。”
“是。”元昶道。
燕子忱挑起半边眉毛,目光古怪地在他脸上盯了一阵,见这小子神色自若,便收回目光不再搭理他。
至夜间寅时左右,燕子忱同元昶换了夜行衣悄无声息地由驻营中掠出,飞速地向着数十里之外的玉华城奔去。
天空晴朗,一轮明月照大地,玉华城外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若是站在城楼之上,眼神好的可以望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