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秦月亮终于崩溃在我面前,泣不成声。她张了张嘴,一句对不起几乎要脱口而出,可最终还是没有,仿佛无颜再面对似的,起身拉了行李就要往外走。
我稳住语气叫住她,尽量让这场离别看起来没那么撕心裂肺。
“你把美二带走吧,我看得出,它喜欢的人,不是我。”
可话音方落,我抑制许久的眼泪已经奔腾而出,像无数次幻想过的那样,文艺凄美地从眼角滑到下巴。语气忧伤得好像并非在说一只猫不喜欢我,而是所有我曾视他/她如命的人。
不知美二是不是能听懂人话,又或者被我过于悲戚的表情惊讶到,所以它在这个当头悠悠地起了身,头一次喵呜着在我脚下撒娇般地转悠,深褐发亮的双瞳里,没了过往的嫌弃。我很想伸手将它抱起来,可是我不能。如果我将它留在身边,那余生的每分每秒,都会想起一个叫乔北方的男子,想起他对我的嗤之以鼻,想起我对他的爱而不得。
秦月亮最终搬去了哪里我并不知道,或许回了家。我之所以没有勉强她留下是因为,让她继续用一张忏悔的脸来面对我,我们都会疯掉。我说过,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深渊。秦月亮不愿告诉我她的深渊,也许是因为骄傲,也许是因为,有些事情在她看来,我不知道,比知道更好。她走的那天,我也退房搬回了家,我妈抽风着问我这是要拿着行李嫁进杜家的节奏了吗,我却重重关上了卧室门,片刻后又打开。
“你和爸不是希望我去国外读研究生吗?我想了想,自己学到的东西的确不足以应付这个世界,现在就着手办吧。”
说完,不管外面的人如何将门敲得震天响,蒙头倒床,哭到天昏地暗,日月同辉。
许江应该看过黄历,三天后,正好是新一年的春分,白天和夜晚的时间一样长,据说,这天是太阳和月亮结婚的日子,特别浪漫。可老天从清晨便开始不作美,阴气沉沉地下起了雨,让白昼看起来也如黑夜,导致许氏临时发声明,将仪式的时间从中午推到了晚上,将巨大的人工草坪统统搭上了浪漫粉的巨大帐篷。
我原本不想出现在那样的场合,毕竟没收到邀请,可杜见襄帮我找回的眼镜,是比美美还烫手的存在。我曾信誓旦旦将它当作我和乔北方之间的定情信物。我说天涯那么远,你那一半走了一圈还是回到了我这半的身边,所以我们的人生注定牵系一辈子。而如今,一辈子太短,不再属于我的东西,不该还留有念想。
说来也巧,杜见襄给我发来消息,说航班晚点,正式起飞的时间是晚上八点,正好与订婚典礼的时间重合,我却没做任何回复。因为这几天,杜氏没有传出一点风声,杜见修遵守了承诺,我离开N城,他游说董事会的人放弃投票。临到最后,我不敢再让自己稍有一步的行差走错,只怕再卷起滔天巨浪。
去婚礼前,我沉重的心情反倒一派轻松,好像多年的执念将在今天画下句点。而我为了庆祝他向我举起这最后的、致命的一刀,甚至认认真真地化了妆,换上礼服赴刑场。
外面淅淅沥沥下着雨,不到六点,天已彻底黑下,空气中还隐隐带着冬日的濡湿,晃来晃去的车灯闪得我眼睛胀疼。开车的出租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子,长相颇为俊秀,从我上车开始便多看了我几眼,而当我报出要去的地点,他更是怪异地对我说:“今天去那里的可都是富甲人家啊,你怎么还打车。”
我说:“做土豪久了,今天想体验一天平民的生活,别人都香车宝马驾到,我坐一出租车,多惹眼多拉风啊。”
惹得年轻司机放声大笑。
“像、真像…”
他下意识吐出几个单音,惹起我的好奇,追问起因。兴许是在堵车长龙中等着也无聊,他共我讲起身世。
他说自己不是本地人,没有母亲,从小被混混父亲东拉西扯养大,所以在他的观念里,天下就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事情。可是在他最缭乱的青葱岁月里,却遇见了一个与他同样张牙舞爪,内心却比谁都纯白的女孩子。
“很倔,面上再多心事,嘴上也随时随地不肯认输。她用最好的青春和全部的热情来喜欢除了一张脸其他一无是处的我。我也曾答应过,要给她一份世上最干净的感情,但人也许都犯贱,有了这样,总还念着缺的那样,比如钱。所以后来,我和一个富家女纠缠不清,亲手将她奉上的感情弃若敝屣,甚至让她遭到了无妄之灾。”
夜黑,风高,雨低。这个年轻的的士司机,说到中途,居然红了眼眶。他说,他对年轻的自己很失望,后来想弥补,却已经没有了资格。
就在红绿灯口,他伸出自己带着狰狞伤口的腿给我看,佯装轻松道:“这世上是有报应的,对吧?今天,是她结婚的日子。”
我眼眶莫名一热,说,你别再讲。
感情这东西,说穿了就是一场游戏。有的人顺利通关,有的人走得坎坷。通关过程你被虐得再厉害,死一万次,程序也不会因为你一个人而更改,欺负人如此彻底。
我和年轻司机一路默契地沉默,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现场,因和他太投缘的关系,我让他在外面等一会儿,想把眼镜交给乔北方以后就走,再搭他的车。因为我有预感,当我真的将东西还给他以后,必定会忍不住歇斯底里肝肠寸断一番。与其将脆弱暴露给路边并不懂得的陌生人,不如让它展现在感同身受的人面前,至少那样,我会觉得世上伤心人不只我一个,这样才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可我又再一次地没猜到开始,也没猜到结局。
第30卷:孤单星球里的小少年。
当日,那顶最大的粉色帐篷里,乔北方白色西装加身,尽显芝兰玉树,他衣冠楚楚在来来往往衣香鬓影的人群里周旋举杯。我手中捏着眼镜,鼓足勇气,忽略周围质询的眼光,一步步朝他走去,仿若行在尖刀之上。曾经,我用了十二年的时间走到他身边,如今,我的每一步,好像都比那十二年还漫长。天色将幕,宴席将阑,那周遭的花开成海,于我而言,不过是残旧灵幡。
滴答。
就在我离他只五步之遥的时候,我出乎意料地收到了秦月亮的短信。
“余笙,如果你对杜见襄有一丝半毫感情,现在,立刻,去机场,阻止他出国。我刚收到可靠消息,因为你那天在公众前的行为,杜氏股东们想拿你当枪使,说要将你送上法庭,走司法途径澄清这次名誉风波,是杜见襄一力承担了下来。为了帮你收拾烂摊子,他承诺在最短时间内拿下X国的战场医疗团队单,可那地方现正兵荒马乱打仗…”
我膛目结舌地看着手机,恍惚抬头,终于发现了人群里的秦月亮。她的妆容仍旧精致,应该是被派来作现场采集,却发现了悄悄进入会场的我,遂忍不住多了嘴。
她隔得老远地看着我,眼神里的焦急并非伪装,我几乎是在与她对视后的下一秒,便转身,奔跑着离开了会场,甚至无意识中,遗落下了方才还紧紧攥在手里的黑框。
怪不得,怪不得一向自视甚高的他,居然第一次在我面前吞吞吐吐,说自己对多久回来也没有把握。明知前方是龙潭虎穴,却为了保护我只身去闯。而我根本不可能知道,此时在候机厅里的那个男人,是在用怎样赴死的心情,等待我。
你瞧,命运就是这么弄人,你在别人眼里不过蚊子血,却无意成为他人心口的朱砂痣。
就在我转身的同一时刻,不远处,有人抬高了声音说话。
“乔总,我看刚刚那里有位小姐一直盯着你,好像找你有事的样子…”
乔北方安然的眉一沉,弧线优美的下巴微微启开又合上,踱步到了我站过的地方。那副黑框眼镜像被遗落的星球,在众人来回的走动中零落成泥,可他却还是第一眼将它认了出来。
至此,男子眼底的瞳光再无法掩饰地重了下去。孰不知,不远处,那身着‘世上只此一件’白纱的女子,也将这幕如同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痕,深深深深地,印进了愤怒的眼底。
来会场的人和车不断增多,导致搭我的出租司机不得已将车靠得更远。我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自己穿着高跟鞋,扯着裙摆原地跳起向他招手,示意他赶紧将车靠过来,可夜太黑,那年轻司机正压根儿没注意到我。
细碎的雨丝轻缓地打在头发上,每落下一根,仿佛都在提醒我晚了一秒。我拿出手机看看时间,七点整,这里距离机场就算不堵车也得半个小时,兴许大家都知道这附近谁都是驱车前来,包括秦月亮也是坐的报社专车,周围并没有多余的出租车路过。就在我慌神的时刻,我灵光乍现拿出手机,想要给杜见襄去个电话,无奈出门之前忘了充电,刚一拨出号码,顿时提示低电量,随即自动关机。最终,为了证明这辈子与优雅绝缘,我当机立断地脱下了高跟鞋,光着脚踩在了被雨丝浸湿的水泥地上,朝出租车狂奔过去。
这边靠近高速路入口,道路相比城区更加宽广,我刚抬脚跑了十余步,到了马路中央,忽然听见后方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余笙?”
我提着鞋狼狈回头,在蒙蒙细雨里看见了面若冠玉的乔北方。
他离得我不近不远,手里捏着原本就属于他的东西,不过,他只叫了一声我的名字,之后再无言语。
这一幕像极了无数次梦里的场景,我们在隔山隔海的人群中互相凝望,可他就是不肯开口对我说一句话。我在梦里问过他,我说,是不是因为我没有杉菜的姿色,所以你这个花泽类才不屑看见我,可他永远只会用比这细雨还蒙蒙的眼神,不声不响地看着我。或者,在我还没有机会问出口的时候,便决绝转身,于是我只能在他身后一边哭一边说请等一等,我真的很怕,怕追不上你的人生。而如今,现实中,这个无语凝咽的夜晚,面前这束眼神,比梦里更具有毁灭性地将我禁锢在暗无边际的漆黑天幕下。
渐渐地,我发现,头上的水渍打在胳膊上过于凉,细看才发现那并不是雨,而是冬末春初最后一场小雪。它来势汹涌,时间恰好,几乎成为警钟一样的存在,让我霎时想起那个在雪地里为我寻找‘时光’的男子。他说,他有很重要的秘密想告诉我。而我,很想用心听一听。
所以北方,对不起,单枪匹马的我,似乎真的没能力再追上你的人生了。你从小就觉得我笨,可你从未心疼过我的笨。而此时,在远方,有个无论我怎样装疯卖傻都买单的男人在等待,等我义无反顾地朝他狂奔。
终于,我闭眼,在那会烫人的眼神里艰难地抬起了脚,转身,不料,却迎面对上一束比白昼还刺眼的灯光。
我合上的眼睛还来不经睁开,已听见引擎和轮胎在地面摩擦到呜呜作响的声音。强烈光线中,我恍惚瞥见驾驶座上的女子,娇美的脸庞怒到扭曲。车窗玻璃打开,她被半散半綄的长发梢,飞舞在浓墨重彩的夜色里。
“余!笙!”
那是我记忆当中,听见的最后一句,来自乔北方的声响。
他凝固的姿态被那辆疯狂朝我袭来的跑车惊动,当发现驾驶座上的人究竟是谁以后,隔着五米的距离,第一时间朝我扑了过来,于最关键时,将我推开。瞬间,那副虽然高却已然显得单薄的身躯被震到三米之外。车子在第一时间踩了急刹,期间我似乎能听见咯吱地脆响,方才还在乔北方手里的黑框被碾碎成泥,和他一起,花朵凋零般地倒在地上。而跑车长又尖锐的尾音缭绕,似乎要为这个夜晚奏响最钝重的配乐。
待我惊醒过来,手上的高跟鞋已经不知所踪,手肘和膝盖上都被水泥地面蹭破了皮,但我几乎感觉不到疼,跪在地上狼狈地爬了过去,声声力竭。
“北方?!北方!”
我想要将他抱起来,却失了力气,他启唇似乎要说什么,我却凶猛地摇摇头阻止他说话,因为气象所的老人说,出了意外后,人要留一口气,如果那口气没了,就再也救不回来。
“不不!你别说话!你别说话!我马上叫救护车你别说话!”
我接连重复了好几个词,乔北方却意识渐轻地阖了几下眼睑。不远处,跑车上的人也开门而下,可能因为复健时间不够长,行走太快的时候姿势便显得有些怪异。中途,她甚至摔倒过去,最终也是以爬动的方式爬到了我的面前,撕心裂肺地叫着:“哥!你这是做什么!这是做什么啊!!”
女孩本该在今日笑颜如花的面庞,此时扭曲地挤在一起。她身上的白纱,与怀里鲜红的人匹配,扎得我几乎盲了眼睛。她的哭声惊动了我,我着急忙慌地翻出拨打了120,随后和她一起将乔北方团团围住,企图用身体替他遮挡雪花,可那些雪还是像葬礼上的白色玫瑰一般,纷飞得势如破竹。
就在我再次拿出手机,要斥责救护车速度的时候,乔北方突然用仅剩的力气,抬起手来轻轻地拉住了我的手腕。
他的力度那么轻,于我却形如桎梏,许初颜则紧紧握着他一边的肩膀说:“哥,你别动!”
但诡异地,她的话再也没有圣旨般的作用。
尽管许初颜极力阻止,乔北方还是单手抱住了我的脖颈,将我半个身子都压下,轻轻在我耳边说了什么。
他嘴角的血渍被冰冷空气风化,有了干涸的迹象,连带着枯竭的心跳,然后我在城市最风光的场景里,这那个小雪飘飞的夜晚,泣泪如血。
因为,我什么也没听不见。
“北方!你说什么?!你大声点儿,我听不见啊!”
“你说什么呜呜呜,我听不见啊…”
北方,我的耳朵出了问题,你大声一点儿——可不待我再说下去,我所有的心事,被彻底封存在他苍白的眼皮上,长长的睫毛里。
许初颜应该是听见了他说的什么,因为她握着他胳膊的手,在他话落的那一刻,重重地垂在了地上。片刻,她起身,白纱似被暴雨撇过,悲凉地朝着道路尽头走去。那美丽又荒草丛生的背影,被勾勒成一道萧瑟的风景。
而我并已然忘记,城市的另一头,有人正紧紧锁住机场里来往的每个身影,直到最后一秒。他墨色的眼最终被苍凉若黄昏的颜色掩盖,然后用万籁俱静的姿态,消失在登机口。
我也将永远没有机会知道,十二年前,那个篮球场上的小少年,对着那只傲娇的猫都说过些什么。
在那个长方形一样的孤单星球里,他少年老成的眉头已经会微微皱起,刮着美美的鼻头轻声问。
“你说,她还会回来吗?”
像这十二年来,我偷偷问过自己无数次的问题一样。
他还会回来吗?
可惜余生,不会有人再回答。
(正文完)
秦月亮番外:我想说的话都写在眼睛里。
那是我第一次狼狈地走进那家高级餐厅。
冬末的气息还若隐若现,穿着羽绒服的人们依旧遍地可见,我拉着大大的行李箱,怀里抱着从公寓出来以后就一直不怎么安分的猫,与服务员较上劲。
“小姐,我们餐厅禁止宠物出没,若没有寄放处,我们的工作人员可代为照顾,请您谅解。”
我却坚持要将美二一起带进去。
“我们家猫外人一抱准咬,虽然咬人的架势很足,可咬起来并不疼,唉,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总之我要带它进去。”
好像我形容的并不仅仅是一只猫,而是半小时前,心如死灰将它托付给我的那个姑娘。
我和服务员僵持不下,引来餐厅经理,还没说上话,他忽然朝我身后低头恭敬地叫了一声:“季先生。”
我回头,身后的人突然虚揽着我的肩膀,嘴角微微上翘成我曾经熟悉的弧度:“她是我的客人。”
最终,我压制住内心根本不应再升起的悸动,用最擅长的方式佯装冷漠,成功抱着美二,跟他一起往里走。
这家餐厅的出名之处就在于,每个包房都有用橱窗陈列起来的独特风景,一屋一世界,季候风选的这间,能窥见深秋落了满地梧桐叶,上大学时,我老爱故意选择这样的小道,听鞋子踩在上方咔嚓作响。
“秦小姐,我以为我们交易之后不该有再见面的机会,若你今日来是要数落我卑鄙那大可不必,你知道,在被谁数落这件事情上,我也是很挑剔的。”
对面人眉眼生风的模样,差点让我彻底掉进回忆,导致我抱住美二的手不禁用力,怀里小家伙大声喵呜了一下,我赶紧松手,眼神和语气是连自己都不曾发现的疼惜。
“sorry,乖啊乖。”
季候风愣了愣,忽然话锋一转:“像秦小姐这样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铁石心肠,能如此悉心照顾一只猫,看来它的意义不小。”
我不知道要怎么阐述,此刻也没有心情与谁做口舌之争,只是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东西,一把推到他面前,语气是从未有过的笃定。
“季先生请放心,当初的交易是我自己的选择,今天来也没有要秋后算账的意思。”
从我被主任架着去给传说中大客户道歉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早已没有退路。无论我准备如何攻心计,想要取得对方的原谅,都抵不过他一句:“秦小姐这般伶牙俐齿,总该明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道理。在你们报社,我不松口,谁想留你,也留不住。”
他太了解我。
了解我的儿时,了解我的家庭,了解我从小便拼成绩拼脑子到了大学拼人品拼心思,甚至拼掉了这个动过真心的男子,才走到如今,所以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这份工作,我都不会轻易放弃。我不敢轻易放弃。
“我不需要贵社更遑论是你的抱歉,虽然你也从来不会对谁觉得亏欠。总之,想要保住工作,唯一的要求是,给我和杜氏有关的一切信息。我调查过,和你同屋并闺蜜相称的那个姑娘,与杜家二公子关系匪浅。听说秦小姐各种圈子都有涉猎五花八门,那应该知道杜氏最近新开发了有机基地的项目,在N城,生态这块儿从来是季氏的囊中之物,既然他们偏要狮子大张嘴,我们没有不应对之理。”
见我犹豫,他又悠悠补上一句:“如果秦小姐愿意合作,那就不仅是工作能否保住的问题,也许还有升职的空间。”
余笙经常神神叨叨说,我们这些凡人,都躲不过命运那只翻云覆雨的手。那时我嗤之以鼻,而就在我对季候风点头的那一刻,我信了。我不清楚命运在那时将我引到了一条什么路,但我知道,我和她之间,也许就一去不回头。
是的,我首次用了‘也许’这个词,因为心里还藏着侥幸。我想,无论我将杜见襄对她的心动看得多明白,但余笙这个傻姑娘,深深爱着那个自己追逐了十二年的天才少年,心无旁骛。所以我就算真从她嘴里套出什么,对杜氏造成了什么影响,她大概也只会象征性地数落我几句,最后再像每次对我妥协的那样,抱一大堆零食跑我家里来,声泪俱下地对我说她的少年。可我没想到,我步步算计,却算漏了她居然站出来承认,消息是自己放的。
当那些无情的谩骂与鸡蛋石头,落在那个老是为我冲锋陷阵的少女身上,我甚至失去了靠近的勇气。她倔强的眉眼隔着人群遥遥望我,好像我是她苦海里唯一的浮板,我却仓皇而逃。再没有‘也许’,我闭上眼转身,任止不住的水痕在脸上肆意。
“既然不是秋后算账,那我更想不出秦小姐约我的理由,难不成为了叙旧?”
男子抑扬顿挫的语调,将我从不愿再面对的记忆里拉回现实,我抬起头,回神般愣愣地看了他一眼,随即伸手向包里,摸出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推到他面前。
“我来,只是为了还属于你的东西。”
桌面上摆放着一个古意怏然的小长方形盒子,盒子里装着三枚细细的金针。这三枚金针,是他大学时送我的礼物。
在纷飞的梧桐树下,我因为一次考试失误,被全校流传“月亮始终不敌这阵季候风啊”而郁郁寡欢,他却效仿杨过,将这三枚金针赠予我说,金针一出,我提的任何要求他都答应,包括给我打败他的权利。那时我尚不知他的身份,沉浸在从天而降的幸福中无法自拔,以为历经寒冬近二十载终于等来春天,直到他母亲找上门来,以校董事的名义,用开除学籍为由,逼我离开…我说过,像我这样家庭的女孩子,很多东西是不能放弃的。我不是余笙,有一对就算失业了还可以让她赖在家里一辈子撒野的父母。她也不像我,有一个为了救我于虎口而被车撞瘸了腿的哥哥。而我能做的,不过是用看起来最合理的方式,逼他离开。
在我摸出盒子的第一秒,对面人脸色终于有了改变,不知是惊讶还是怒气地问我:“你还留着?”
我暗自捏紧大腿的皮肤,强迫自己不要再丢脸地崩溃于前,扬起脸笑笑。
“当然得留着,心想季先生哪天真功成名就回来了还可以续旧情。不过看季先生目前对我的态度,似乎已经没可能了。早知道您是季氏的少公子,我还费那劲干什么呀。”
语出,季候风眸色一变,他胸膛微微起伏,囫囵吞枣地喝了好几口红酒还是止不住翻腾的情绪,最终一把将盒子扫落在地,弃如敝屣。
“我又不是垃圾站,送出去的东西从不往回收。”
说完,他起身,拿上外套头也不回往门口走。待手掌在门把之际,他忽然停下来,饶是慎重地问了一个,我以为他永远也不会问出口的问题。
“秦月亮,你有没有那么一刻,真心喜欢过我。”
我紧张地抱着美二,侧头凝望他的背影,却久久作不出回答。久到他已将我的沉默当作答案,背我而去。
人去楼空的那一刻,我弯腰,捡起那三枚散落四处的金针,滚烫的眼泪恰好落在上方。
他们都说,月亮抵不过海上那阵偶然而过的季候风,可你那么聪明,却始终不懂,我想说的话从来就写在眼睛里。
而你,从来没有用心看过我。
许初颜番外:你来人间一趟。
我是十二岁见到他的。
那年,N城的夏天,下了几十个玄武湖的雨。我因出生就异于常人,幼稚园和小学都是父亲请的私教在家里上,他跟在佣人后边出现的时候,窗外的天忽然就放晴,几缕日光偷偷斜在他青涩的脸庞。国文老师正教授我海子那首《夏天的太阳》,其中一句是: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从此,他便成为了我的宇宙中心,我的太阳。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让他开心,所有的任性都只为引起他的注意,直到我为了帮他寻找那只叫美美的猫而出车祸,这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冷漠男孩,才终于肯拿正眼将我瞧。后来,我便成了他的太阳,他的宇宙中心,他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保护我,我所有的任性他都全盘接收,可是有好多次,他看向我的眼神,仿佛看的并不是我,甚至有好几次伸出手来,拨弄我的刘海,说总感觉我额头上有一道因他而起的伤。我想,或许曾经也有那样一个姑娘,陪他找过这只叫美美的猫,为他受过伤,而他虽然忘记了很多事情,却始终有个影子在心里晃荡。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已经没关系,因为我已得到想要的注视。大概人之劣根性就是这样,太轻易得到的东西,就不再那么珍惜。
二十一岁,遇见杜见襄我始料未及。这个男人看似玩世不恭,看人的目光却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漠。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意,让当日遇见北方的感觉再次重返,我以为,我陷入了爱情,所以手段用尽,不害臊地想方设法要让父亲说服杜家联姻,可他却断然拒绝,甚至拉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生做挡箭牌,令我好胜心起,差人去查了对方的底细,而后得知,她竟然也来自那个小镇。并且在杜氏酒会上,她和杜见襄被困在房间里,被解救出来的时候发丝凌乱,我曾偶然瞥见,她额角处有一道淡淡的伤痕,令我霎时将儿时的事情联系起来,如遭晴天霹雳。
震惊过后又想,这莫不是上天给我安排的机遇,如果她和我哥喜结良缘,那我和杜见襄之间就再无障碍,所以我找上门去,和对方结盟。尽管结盟以后,每当我面对那张熟悉又淡漠的面孔时,都有一种负罪和说不出来的失落感交替闪现,但为了像从前那样,再度得到想要的人,我狠心摒除了一切杂念。
事情按照计划顺利进行着,他和那个叫余笙的姑娘总算成功牵手,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的失落感更是铺天盖地。直到圣诞节前夕,我无意撞见她和杜见襄同乘一车,仿佛就此找到契机宣泄心里的憋屈。我指着她大骂,说我哥还在家里为了去瑞士忙东忙西,你却在这里和别的男人你侬我侬。当那些话出口,我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为了杜见襄,还是为了那个几乎快要被我忽略不计的男子。可是,当晚一场天塌地陷的意外,中断了我所有的理智。
从医院醒来,我摔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那个自小便将我视作宇宙中心的男子紧紧抱住我,尽管最后,我用玻璃碎片划破了他的胳膊,顿时鲜血长流。
“都是你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不会遇见那个女人!不会和她有任何交集!不会有今天的遭遇!乔北方,我恨你!”
我想过和所有人拔刀相向,可我从未想过会和他。并且我以为,自己会得到惊涛骇浪的怒气,最终他却只是无声无息地再度抱紧了我。
奇怪,在他怀抱里,我居然找到比安定更神奇的东西,我的激怨统统消散,最终只余下委屈,抱着他嚎啕大哭。我说:“哥,怎么办,再也没有人会喜欢我,再也没有人要我。”
他瘦削的肩膀抵着我的额头,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恍惚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喜欢。我要。”
仿佛这十年来,我也只是为了等到他亲口说出这句话而已,遂在他怀里如释重负一笑,沉沉睡去。
向全世界宣布婚讯那天,我收到了从法国寄来的白纱,以及手工定制的白色西装。尽管不愿再提起那个名字,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和余笙一样,都认为世上再没人比他更适合白。傍晚,我穿过满院子的雪,摇着轮椅去书房找他,发现正他酣睡在躺椅里,手边陈放着一本埃姆朗的诗集,却微微皱着眉头,不堪重负的样子。也对,父亲几乎将整个许氏都压在他身上,又有杜氏虎视眈眈,身心疲惫很正常。
我艰难起身,将书拿在手上,企图将他叫醒,却发现了书里边,有首诗被他用黑色笔标了出来。那首诗的内容让我体贴之意顿消,和他大吵一架。尽管这场架的最后,依旧以他对我的忍让而收尾,可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开心。
婚礼晚上,一场雨夹雪势如破竹袭来,他和余笙站在马路中间凝望,似乎在做最后诀别。我燃烧的嫉妒让我理智尽失,踩下了油门,想要她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可我没有想到,他却当机立断冲了出来。
那个夜晚的尽头,余笙抱着他痛哭失声。她说,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听不清楚他究竟说了些什么,要他大声一点,可我,却听得一清二楚。
他说:“余笙,我恨你。”
霎时,我的手垂落在地。因为我忽然想起,几年前,我嚷嚷着要这个天才男孩陪我看电影,是一出悲剧,男主角临死前才肯对女主角说出一句我爱你。故事结尾我哭了,他却说何必执着。我兴起之下问,若遇见同样的情况,他会说什么,他回答的是不知道。但无论要说什么,总之不会说我爱你。因为如果注定不能在一起,至少不该用这样一句话绊住她的余生,至少,要留给她重新开始的勇气…
我起身,朝马路尽头走去,好像一直走一直走,就能走回十年前,初遇那一天。这样,我就能提前弄清自己的心意,亲口告诉他:“我来人间一趟,只为看看你这颗太阳。”
可我知,从此我的世界,再不会有天亮。
杜见修番外:等爱。
董事会前一小时,杜见修接到老宅那边的内线电话。
“想好了?”
杜丰在人前没有老态龙钟,可嗓音始终不敌岁月侵蚀,听起来有些颤巍。
片刻,杜见修启唇:“不尝尝跌落谷底的滋味,怎么明白站在高处有多重要。”
“下面人说你去找了那小姑娘。”
“吓唬吓唬她罢了,集团决定,哪是她三言两语的保证就能改变什么。我不过想警告她,别再做有损杜氏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人却始终表现得尽掌全局。
“有损?我看,不尽然。”
在董事会之前,杜见修并不认同杜丰的“不尽然”,之后,他有了动摇。
“为集团惹出的乱子我一力承担,与他人无关。三个月,若我无法让集团股票回到尖端,我自动请辞。”
当这个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甚至期待看见自己败北的亲弟弟,为保护一个姑娘而火力全开的时刻,杜见修有想过,自己是不是错了。
很小的时候,母亲讲童话,杜见襄老是表现得兴致勃勃,唯独他对那些看第一行就知道最后结局的故事嗤之以鼻,包括什么“不择手段不是征服世界的途径,爱才是”的狗屁理论。他出生早几年,被自然钦定为杜家继承人,从小在杜丰和父亲的训练下早已铁血手腕,就算没有杜见襄的出现,他也鲜少尝到寻常家庭的温暖。
可人啊,禁不住比较。
“集团已经有了继承人,这个孩子就让他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吧。我不想我的骨肉,到头来都变成机器啊。”
杜见修犹记得,偷偷躲在楼梯拐角,看母亲跪在地上求爷爷的样子,是从那一刻开始恨的吧。
天气好的时候,自己在做与年龄不符的高等运算,他在踢足球。下雨的时候,被苛责算错了一道空气阻力题,他在雨中笑…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两人因为小时的意外剑拔弩张,杜见修没有后悔过。想得到什么就要伸手拿,中途摔碎的糖果瓶注定是伸手的代价。他始终记得那些童话,也始终鄙视,他信奉的是不择手段,是胜者为王。可,当杜见襄瞒着所有人,跨越烽火连天拿回医疗单的时刻,他必须承认,有被震撼到。原来那个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小男孩,早在不知不觉间长大,有了想要保护的东西,和保护的能力。
震撼过后,居然有种疑似尘埃落定的轻松感。
他想起公寓里的那个姑娘,神情惶惶地要自己放过杜见襄,并一脸天真提出什么条件都答应的模样。临离开前,她甚至多事地问了他一个,从未有人假设过的问题。
“杜总,你是关心这个弟弟的,对吗?”
杜见修如遭雷击,立在门口,掌在门把的手一紧,身后人却没有停止她的剖析。
“有幸被你算计几次,所以我有点心得。如果你真想做什么,早在一百八十年前就动了手,更不会大费周章地来说动我。诚如你所见,我留在他身边只会为他带来灾难,那我持续为他引爆炸弹不是更好吗,可你,已经不止一次想要赶走我。”
问题的最后,杜见修并未作答,他推门而出的手显得有些慌张,甚至姿态里带了逃亡,那女孩伸手要拉住他,却只恍惚拉到他的衣角。让他禁不住记起小时候,自己被关在房间里没日没夜的做算术,杜见襄趁佣人来送水的当头,偷偷塞给他一本漫画。那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可他无论扔什么,扔多少次,杜见修都会放在显眼处,等管家发现报告杜丰,等他被责罚。
挨揍过后的杜见襄仿佛学不乖,下次还是这样做,再挨打就拉着他的衣角围着转,让人抓不着。那个时候,他仿佛还是有笑过的。至少,从始至终没推开过他的手。
曾经在全世界看来,他想要的天下,连爱都容不下。可事到如今,他才发现,究其所有,自己也不过是个等爱的小孩。
乔北方番外:世间最毒的仇恨。
“大少爷,您要的东西全部在这里。”
“下去吧。今日之事,不准向任何人提起。”
翻看完手边刚刚得到的信息,我透过书房的落地玻璃,看向楼下那满园的披霜戴雪。
我并不喜欢冬天,尤其在恢复记忆以后,它更加令人厌恶。我记起十二年前的冬日,和余笙在小镇别离。也是同一个冬天,我从N城返回小镇寻找那个陪我在黑暗中寻找一只猫的女孩子,却意外在父亲坟前,听到余家夫妇说起那个惊天秘密。震惊和跌跌撞撞间,我在小镇逢场的街道上,出了车祸,就此失去记忆。
圣诞节前夕,通过无声电流,余笙的叙述令往事重现,那些我刻意埋葬的事情,被鲜血淋漓地挖出来,赤裸裸摆在我面前。偏偏,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挂掉电话,继续装傻,带她去瑞士。若不是初颜的那场意外,可能,我真能就此骗过自己一辈子。
事故发生后,我派人去调查了十二年前的溺水事件,果然,得来的消息千丝万缕。可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没大动干戈地将对方送进监狱,究竟是怕真相太血淋林,不想与初颜为敌,还是怕在这样的刀光剑影里,那个坚持不懈陪我找猫,眉眼倔强为我吞药的姑娘,无处安身立命。
在许氏顶楼天台,余明生以父亲的身份祈求我,见余笙一面。我质问他,当年的溺水,是否真是意外?他膛目结舌地看着我,最终噗通一声跪在我面前,几乎老泪纵横。
“乔先生,当初是我鬼迷心窍,不关我家人的事情。你如果要恨就恨我一个人好了,小笙她是无辜的啊,她什么也不知道,她还不是懂事的年纪…”
偏偏这个时候,她出现。
单纯以为当年事件只是一场意外的傻姑娘,声泪俱下地让我原谅她杀人凶手般的父亲。她问我,我是不是真的那么讨厌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和她的眼泪。我所有的话如鲠在喉,几乎就要告诉她:“不,不是讨厌。是喜欢啊。虽然在杜丰寿宴上,我曾以为自己答应和你接近,是为了初颜。可当你在天台上,要我看向那一路向北的广告牌时,我的城池已宣告沦陷。”
我喜欢你。喜欢你笑起来的眼睛,喜欢你假装生气皱起来的鼻子,喜欢你有求于我时刻意嘟嘴装出来的可爱,喜欢你因为我留下的眼泪。可是余笙,今时今日得知真相的我,如何再能毫无芥蒂地和你在一起?我们中间隔着沧海的往事,隔着对初颜的愧疚,甚至隔着一辈子都不能坦白的心迹。所以,我只能装成雪人般冷冰冰的模样,将心底的缱绻化为最利的刀。
“余小姐,你父亲好像是比你懂事很多。你只知道显露自尊心的时候彻底一些,你父亲却懂得乞求别人原谅的时候,也要彻底一些。”
那天,她和那件羽绒服一起,用决绝的姿态离开了我,明明当日艳阳满天,整个世界却仿佛下起一场永不会再停的雨。
婚礼前夕,初颜因为一首诗和我大吵一架,埃姆朗的《一千面镜子》。
“我越是逃离/却越是靠近你/我越是背过脸/却越是看见你/我是一座孤岛/处在相思之水中/四面八方/隔绝我通向你…”
她说,这些诗是我对你牵挂的证明,我还惦念着你。我疲于再同她周旋,起身要走,她却忽然小孩子般地开始啜泣。
她从背后蜡烛我的衣袖,可怜兮兮地说:“哥,你可以像从前一样,抱抱我吗。”
当时的我尚不太懂得,那天的初颜,究竟以什么样的心情,将这句话说出口。可当我毫不犹豫冲出车道的时候,当你抱着我哭得声嘶力竭的时候,我明白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地,想要凭着仅有力气接近的心情,让我几乎要痛陈所有的心绪。
我想摸你的头发,却已没有了多余的力量。我想给你个拥抱,像你为了替我挡蛋糕,紧紧拥抱我的那样。可是我唯一能做的,居然只是让你的眼泪源源不断淌在我脸上。它们带着惊人的温度,将我带回到十二年前,那道生锈铁门下,让我去看看,有个少女也曾因我的嗤笑而羞羞答答哭出声音。
夏天傍晚,炽热退去,一阵风来,将她当日的声音吹得四处飘扬。为了止住她的哭泣,我迫不得已答应将美美每天借给她逗弄五分钟。那时,她父亲总会在最恰当的时间出现,将鸡飞狗跳的她逮回家,次次中断她的五分钟。每次她离开后,我依然会信守约定地在那里,百无聊赖地逗着美美问,那个小少女,她还会不会回来。
就像我刚离开小镇的时候,总爱问它:“你说,她还会不会出现。”
没成想,十二年后,命运让我们再相遇的意义,竟是为了永远的别离。
原来世间最毒的仇恨,是有缘,却无份。
杜见襄番外:可惜没人陪我演这剧本。
离开N城半年有余。于兵荒马乱中拿下医疗单后,杜见襄还是没归城,反而辗转去了B市。
秦氏名下的俱乐部里,那和他年纪相差不多的男子亲自调了一杯混合白兰地,递过去。
“有件事我一直没机会问,既然当日我已经表现出爱美人不爱江山,答应和杜氏签约,你为什么不把价格抬高几个百分点,而是饱和状态?商人不挖空心思赚钱,新鲜。”
杜见襄坐在顶楼的镂空包厢里,遥望B市的灯火辉煌,眼底印着整个城市的倒影,翩然一笑。
“商人和商人之间也是有分别的。有的商人只管杀,我是管杀还管埋。赚得别人有了上次没下次,如此不留余地,今日怎么相见。”
秦楚回以欣赏的眼光,遥遥举起手中酒:“看来,你早就算好会有再和我见面的那一天。”
杜见襄起身,酒杯与之相碰:“集团内部大多是我哥的人,老爷子在杜氏的股份虽为大头,可我和他毕竟是亲两兄弟,无法偏帮谁,一切只能各凭本事。而那些他羽翼后的元老,看起来忠心耿耿食古不化,说穿了不过也是见钱行事,谁能帮集团赚更多的钱他们就帮谁。前阵子杜氏的名誉风波秦总应该有所耳闻,我在风口浪尖上单枪匹马闯到战场,不过就想以此堵住悠悠之口,拉回杜氏股票。好在有点儿运气,居然化险为夷,集团内再没人对我说半个不字。不过,如果这次还能带着秦氏未来三年的项目合作单回去,我想,震慑应该更大一些。”
秦楚眼底笑意更甚:“之前怎么听说,杜家二公子一向无心于事业,只想乐得逍遥做个清水少爷,这次却为何火力全开?”
杜见襄随即反问:“我听说秦总在B市商圈儿里是所向披靡一人物,可却在大婚之日装晕倒逃婚,这又是为哪般。”
语毕,秦楚也是一愣,仿佛看见另个自己,目光里的激赏又再度升了一个档次,笑了笑:“就冲杜公子这份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情怀,合约也是签定了。”
冲冠一怒为红颜?杜见襄想了想,不置可否。
从俱乐部出来已经深夜,司机送杜见襄回酒店。原本杜见襄正闭目养神,车子经过凌晨的世贸天街时却被许多人堵了道路,有人求婚,可惜女主角好像在这附近,却迟迟没出现,男生便拿着喇叭在已逐渐空旷的街头狂吼。
“XXX,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这里!我不管什么狗屁登对也不管你遭遇了什么狗屁问题,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周围的部分人潮攒动,女生还是没能出现,男生显得有些精疲力竭地蹲下身去,声音减弱,仿佛自言自语。
“你快出来啊…你再不出来,我怕我就没有勇气再等下去了。”
顷刻,杜见襄好像被人猝不及防地给了一拳,打在心口。
半年前,在候机厅里,他也曾像个二十出头岁的毛头小伙子那样,焦急地等待一个人的出现。他手里抱着的魔方,是与她房间里配对的另一个。那对魔方,是母亲送给自己最后的生日礼物,如果她聪明到自己能玩转,会发现魔方拼合成功以后,四幅画面都是自己儿时与母亲的照片。那些照片她曾不经意瞥见,她会因此而知道,这东西的主人就是他。无奈,她脑子一向也不怎么好使,所以,他只能等她到来,亲口告诉她这个早就应该呼之欲出的秘密。
他会告诉她说:“余笙,你曾经问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其实我也说不清楚。可能是因为,十二年前你不止暗恋了一个叫北方的少年,还抢过一个男孩儿的魔方,偶然救过他一命。十二年后,你对我说,你要留着魔方等原主出现。那你知不知道,我就是你要等的人啊。”
他也许还会矫情到引经据典说:“我曾经听人讲,人类的周期是2500万年。从现在起,过2500万年,会重新经历我们现在所经历的事情,重新遇见以前相遇过的人。那时候我就在想,也许我和你已经历了2500万年重复的人生,却依然选择了再与彼此碰面,大概是因为,你明明小气到把你的真心先交给了别人,我却还是没办法对这样小气的你坐视不理。”
又或者是:“余笙…”
反正,无论哪一个版本,她应该都会露出看见侏罗纪公园般惊悚的眼神,而他,只会在末尾,给她一个比公寓里更真实的吻,留下一句,等我回来。
但直到雪花飞尽,他要等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不知过了多久,世贸天街前,被求婚的女主角也依旧没有出现,围观群众终于有些偃旗息鼓。见状,杜见襄升起车窗,任自己与现场的热闹和唏嘘隔绝,吩咐司机走另外的路。像曾经无数次,手指在键盘上摁下了熟悉的数字,却始终没有拨出去的力量,转而关机的姿态一样。因为有些话,只要闭过一次嘴,就再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了。有些勇气,只要鼓足了一次,就再没有那样的力气。
深吸口气,男子侧脸向右,车子刚好缓缓启动。就在须臾之间,透过深茶色的汽车玻璃,他仿佛看见一张熟悉的容颜。
女生的长发被暗夜的风浮动,她看着求婚的男主角久久回不了神。那一刻,他迅速叫停司机,摇下窗户,对着空旷的街道大喊她的名字,惹来许多人回头,可她,却始终没有动作。
于是,半分钟前的喜悦被冷漠浇熄,杜见襄想,自己约是魔障了。就算她旅游来到B市,可那侧脸凝神,和眼角眉梢都似伤的表情,和她的画风一点儿也不相像。那是天塌下来也总能找到理由自得其乐的人啊,那是就算把真心捧到她面前也固执到不愿看你一眼的人啊。
终于,死心,闭眼。
好可惜,他曾因一个女孩幻想过永恒,而她,却没有来陪他演这个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