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吸引人眼球的魅力,也有着贵族身上看不到的谦虚。
凤凰小主的美名,随着她年岁的增长,被众人熟知,成为了世家公子爱慕的对象。
“明月晟,不喜欢那些男人!”凤凰小主是温柔的,却只会在一个时候变脸,那就是被人告白的时候。每当凤凰小主说这句话的时候,先皇都会轻揉她的头,亲昵地问,“龙儿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找来!”
“我喜欢你!”
凤凰小主始终是直接又大方,我还记得,她第一次这样说的时候,先皇先是一愣,随后大笑了起来,“龙儿,我老了。”
先皇这样说,透露出了两层意思。第一,他已经知道了凤凰小主对他的爱慕;第二,他不会接受凤凰小主的感情。
这样的回答,凤凰小主这么聪明的人如何不知道,可她的回答更让人惊讶,“明月晟,我不会放弃的!”
如果有人问我,当两个都意志坚定的人撞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我会告诉他,那会是一场心和情的考验,会是马拉松长跑一样的抗争,会是…天崩地裂!
凤凰小主十六岁成年礼的时候,我再次见到了凤七七。她和凤凰小主站在一起,竟然分辨不出来年纪,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她们是一对双胞胎姊妹。
和凤七七一同来的,还有她的丈夫和儿子。他们一家,在先皇的宫殿里团聚。
能见到凤七七,先皇很高兴,整个晚上,先皇嘴角的笑意都没停止过,这情景落在凤凰小主的眼里,分明成了一种痛。
那晚,先皇喝醉,我在旁边伺候。夜深的时候,凤凰小主突然过来。她穿得单薄,躺在了先皇身边,我惊讶地差点儿叫出声来,她却先点穴,让我无法动弹。
“你为什么就不能多看我一眼呢?我们只是相差26岁而已!为什么你不肯接受我呢?”
凤凰小主依偎在醉酒的先皇怀里,可怜的像一个孩子一样,她的模样和含泪的声音,让我听了都觉得心疼。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可是,我不在乎,我一点儿都不在乎啊!”
就在凤凰小主想亲吻先皇的时候,先皇睁开了眼睛,制止了她的“荒谬”行为。
“龙儿,我自始至终心里只有你的母亲。她是我一生最爱,也是我唯一爱的女子。你曾经问我,为何后位空悬,我没有回答。现在我告诉你,我曾经承诺你的母亲,后位会一直为她留着。”
“龙儿,你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孩子。我不能和你母亲在一起,但我把你和你哥哥们,都当做了我的孩子一样看待,我对你只是疼爱,并非男女之爱。”
“龙儿,你应该找一个年轻的男子来疼爱你,而不是依恋我!”
先皇的话,对于凤凰小主来说,我觉得残忍了一点儿。那个被先皇捧在掌心中的宝,落了我记忆中的第一次泪。
“我知道你爱恋我母亲,但我不会放弃的。你这里有我!”凤凰小主把手放在先皇的胸口,“你心里眼里都有我,你可以说谎骗我,但是你骗不了你自己!”
说完这话,凤凰小主赤脚撒腿跑了出去。
“龙儿——”若是以往,先皇一定会追寻出去,夜里黑,风露大,凤凰小主又是光脚,先皇会担心她。可这一次,先皇只是叫了一声凤凰小主的乳名,并没有去追她。
“福尔,我这样,是不是错了?”
先皇问我话,只是我被点穴,无法出声。即便解穴后,这问题我也无法回答先皇。毕竟我不是当事人,不在其中,体会不出个中滋味,自然不好说话。
那晚后,凤凰小主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信上只是说她想去游历大陆,让自己成熟起来,可我分明在先皇脸上看到一种叫撕心裂肺的情绪。
之后的日子,凤凰小主每三日就会送来书信。依旧是先皇熟悉的字体,内容无非是她去了哪里,见过什么,只是在每封信的末尾,凤凰小主都会写上一句,“等我回来”。
这样的事情一直持续了一年,突然,凤凰小主再也没有来信,一直等了很久,都没有写信过来。
那段时间,我明显能察觉到先皇的不对劲。他总是会在批阅奏折的时候,一听到脚步声就立刻抬头,想知道是不是太监传来了凤凰小主的信。一次次的失望,让先皇的脸色越发凝重,也让他更加清瘦。
凤凰小主就那么凭空消失,连她的家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看了凤七七写来的信,先皇才彻底急了。凤凰一直孝顺,不会不跟家里联系,但这一次连家里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先皇肯定她出了事。
凤枭被先皇召回,先皇将皇位传给他,自己带着凤凰小主写的那些信,开始追寻凤凰小主的足迹。换句文艺的话说,先皇走她走过的路,喝她尝过的汤…先皇从第一封信开始,跟着每封信的足迹,去探寻凤凰小主的下落。
和先皇的态度相反,凤七七似乎一点儿都不担心女儿,也没有派人寻找凤凰小主。这点儿有些异常,我察觉到了,却没告诉先皇,只是跟着他一路颠簸,最后到达了西梁城,曾经的西岐国都城。
至此,西岐国已经成为南凤国国土多年,再次回到被囚了十年的地方,我心里有太多太多的感触。
凤凰小主的最后一封信从这里发出,之后再也没了她的消息。
我和先皇带着凤凰小主的画像,到处张贴,让人帮忙寻找凤凰小主的下落,一留,就是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我看着先皇从成熟英俊的男人变得邋遢,他干净的下巴上,生出了一层胡渣来,看上去非常颓废,非常萎靡不振。
“福尔,我失去她了。”先皇看着西梁城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对我说道。这话里,有着无尽的悔恨,让我心里怜惜这位君王。
先皇这个当事人恐怕不知,他对她的爱,在很久以前就从长辈对晚辈的宠溺,转变成了男人对女人的宠爱。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虽然旁观,却不能说。
“叔叔,这是一个姐姐让我给你的。”
就在先皇再次陷入孤单中时,一个梳着茶壶头的小娃儿过来,塞给先皇一张纸条,又笑着跑开。
不知为何,在看到这场景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有种希望降临的感觉。不等我反应过来,先皇已经不顾形象地撒腿就跑。
恕我年迈,实在比不得先皇,只能雇了马车追了过去,等追上先皇,我们到了湖边,一支小船停在岸边,似乎在等我们。
当我们坐船来到湖中的大船上时,一阵琴声传来。那时候,我分明看到先皇的手颤抖起来,是她,只有她才能弹奏出这样美妙的音乐。
作为一个合格的奴才,我没有跟着先皇上去,而是把这里留给了他们。
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到了凤凰小主的声音,我发誓,我就听到一句话,那句话是这样说的。
“当初,你在这艘船上遇上我娘,爱上她。现在,你在这里遇到我,能不能,也爱我一次呢?”
之后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即便你逼问我,我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原谅我是个老人,老人都容易健忘,很多很多的东西,我都不记得了。
也许,你会说我装傻。那您可就真的说对了!作为一个在皇宫里生活了一甲子的奴才,能活着,必定有活下来并且保命的方式。比如我,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也清楚什么时候当明白人,什么时候当糊涂人。
我只能告诉你,在这后来,先皇陪着凤凰小主去了雍州的追风崖。我年迈,先皇体恤,没让我跟着去,至于在那儿发生的事情,我也一概不知。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落了俗套,先皇和凤凰小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所以有人,包括我这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太监,都幸福地生活着。
【完结】
番外:最后的公主(上)
——楔子——
八月,骄阳似火,一支商队在大愚山脚下缓缓地移动着。
“妈的,真热!”领队的宋希抹了把脸上的汗,“照这样热下去,等到了渔关,我他妈非脱一层皮不可。”宋希的话,让商队里的人乐呵不起来。
若是平时,宋希说话,总有人附和,可这一次送货,一是天气太热,二是因为到了大愚山,这儿的土匪喜妹甚是厉害,所以大家伙儿乐不起来。
看出众人的神态,宋希招手,把阿南叫到自己面前,“阿南,阿威那小子去探路,怎么还没回来?”
“不知道。”阿南是刚进商队的新手,这次出来,临走时东家老余特地叮嘱宋希,说阿南是他家的远房侄子,让他路上多多关照。宋希最讨厌这种走后门,一路上很是“关照”阿南。苦的累的都让阿南做,若不是因为阿南是新手,探路这样的事儿宋希也会交给他。
不过,阿南倒是个好性子,也是做事儿的好手。无论宋希安排什么,他都认认真真做得妥妥当当,让宋希挑不出任何问题来。
而且这小子热闹,走哪儿哪儿欢乐,进商队没多久,就让和大家伙儿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外加好几次遇到危险,都是阿南一马当先,救了大家,所以在商队里,阿南的威望直逼宋希,让宋希第一次有了危机感。
“不知道?你们不是好得穿一条裤子了么?你不知道?”
“宋叔,我没那么大的裤腰,而且我不是半仙。”
阿南的话,引起了一片笑声,就连宋希在看到阿南一本正经的表情后,也“噗”一笑,骂了出来,“滚——别站老子面前,老子看着心烦。”
等阿南走后,宋希蹭着脸上的汗水,眯眼看着不远处的霭霭青山,嘴边念叨了一句,“阿威莫不是遇到土匪了?”
南凤国在明月晟手里一直平平稳稳,也算得上是国富民强。偏生在这样一个国家,会有大愚山这个例外。
大愚山在南凤国北边,靠近边塞,因为山高路远,当官的也顾不上这里,大愚山在五年前被一群土匪占山为王,没两年,大愚山女当家喜妹的名号就传了出去,如今更是响彻南凤国。
但凡出关的商队,都要经过大愚山,只要路过,就得给喜妹孝敬,否则就会被他们洗劫一空。有些商队为了避免被打劫,绕开大愚山走远路,被喜妹知道后直接带人包抄,最后下场更加惨烈,直接葬送了性命。
朝廷军队也曾过来围剿几次,因为大愚山山大林深,军队最后也没能把土匪怎样,折腾了几次,朝廷兵马损失不少,后来就不了了之,大愚山土匪也就扬名天下。那些商队见朝廷都奈何不了喜妹,干脆安安分分地从大愚山路过,老老实实地给喜妹进贡,反倒能平安。
宋希在这条路上跑了几十年,自从出现土匪后,他也按规矩给喜妹进贡,每次也算平安无事。这次,宋希派阿威去探路,就是想看看土匪到哪儿了,他好做准备,没想到阿威去了半天还没回来,真是急死个人。
“头儿,到底是走还是等着?”有人上前询问。宋希咬了咬牙,看了看天色,下了命令。“先走着!”
商队浩浩荡荡,开进大愚山,一直到傍晚,都没遇到土匪。
事情有些蹊跷,宋希总觉得这次的“顺利”有些不对劲。难道土匪们都喝醉了,睡大觉去了?那些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听说很多朝廷要犯都逃到了大愚山当土匪,这些人可是得罪不得。
正在宋希绞尽脑汁想着土匪们的异常的时候,旁边山林里传来“簌簌”的声音,随后一声“缴钱不杀”,吓得宋希差点儿从马身上摔下来。
再一看,一个桃红的身影慢悠悠地出现在众人面前,那女子的乌发垂在左肩上,头发里缠着珍珠和金银丝,耳垂上挂着鹌鹑蛋大小的宝石,把粉白的耳垂拉得老长。
她一身桃红色的短裙,腿上绑着暗红色的护膝,胸口的衣领开的老低,露出了水蓝色的肚兜,和一抹白花花的肉,一走一晃荡,让人看着就遐想连篇。
“啧啧,宋老板,几天不见,你倒是忘了我大愚山的规矩了。”
原来眼前女子就是让人头疼的土匪头子喜妹,见到来人,宋希连忙脸上堆满了笑容赢了上去,“喜姑娘,您误会了!我这次一到山口就派了阿威过来,可是等了半天阿威都没有回去…我这不是赶时间,所以就——”
“我没见到你说的什么阿威阿猫,兄弟们,你们见到了没?”
“没有——”旁边的汉子们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凶神恶煞地吆喝着,吓得商队里的人纷纷下马,低垂着头,生怕惹恼了土匪被取了性命。
和这些人相比,依旧端正骑在马上的阿南显得格外突兀,喜妹没一会儿就注意到了他。
阿南端端正正地坐在马上,握着缰绳,背挺的笔直,目不斜视地看着喜妹,眼神里没有丝毫胆怯,勾起了喜妹的兴趣。
喜妹摇晃着手里花花绿绿的马鞭,扭着腰肢走到马下,抬起俏生生的脸看着阿南。
这张脸,鹅蛋型,没有闺中女子的白净,反而因为长期日晒,染上了健康的红。鹅蛋脸上,有一双张扬的柳叶眉,浓浓的黛色。眉下的眼,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骚韵味,在喜妹的左脸上,有一道细细的疤痕,从眉梢一直延续到唇角。
此时,喜妹正带着浓烈的兴趣打量着阿南,在喜妹眼里,阿南是个高挑的男人,宽肩,细腰,窄臀,有一副极好的身架子。可好身材比起来,阿南的那张脸反而平凡了一些。说不上英俊,却十分有味,而且非常年轻,顶多十六七岁。
“这位兄弟,第一次出门?”喜妹一跃而上,坐到阿南怀里,把手探进了阿南的衣服中,捏拿了几下。硬邦邦的肉,好身材!喜妹一阵浪笑。
“是的,还请喜姑娘多多关照。”阿南面不改色地握住喜妹的手,不让她在深入。
阿南的声音有种特殊的磁性,听得喜妹心中一颤,她并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可阿南身上干净的男人气息,让她心旷神怡。在对上阿南的眼睛时,喜妹心中的这种感觉更加明显,这男人浑身散发着魔力,让人忍不住想探究一番。
喜妹侧身,将胸口的花白坦露在阿南眼前,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胸口温柔地蹭着阿南结实的胸膛。“兄弟多大年纪?家里可有妻室?”
“没有。”阿南摇摇头,身子后倾,想拉远喜妹和自己的距离。
队伍前面的宋希在听到喜妹的问题后,额头上直冒冷汗。这女人要做什么?莫不是相中了阿南,要把阿南留下来当压寨相公?喜妹的浪荡和她的狠辣一样出名,稍有姿色的男人都会被她留下。这阿南虽然相貌并不出众,可他入了喜妹的眼,这是个麻烦事。若喜妹真要把阿南留下,他回去怎么跟东家交待?
“没有妻室?”喜妹勾手,抚着阿南的下巴,青色的胡渣还有些柔软,证明这男子并没有成熟,还青涩得厉害。
喜妹盯着阿南的眼睛,看着里面那个影子,声音变得软绵绵起来,“那你可有婚配?”
“没有。”
阿南的回答,让喜妹乐得不行,她哈哈大笑着,露出两排洁白如玉的牙齿和粉红色的牙龈肉。就在大家以为喜妹要直接抢人的时候,喜妹一个翻身,来到宋希旁边,马鞭勾着宋希的脖子,将他带入自己怀中,“宋希,你今天坏了我订的规矩,按照惯例,你得把所有货都留下。”
宋希可不敢去看那片春色,连忙躲到一边给喜妹作揖行礼,“喜姑娘,我真的派了阿威出来,那小子肯定躲哪儿乐呵去了。这批货您要是扣下了,我就算是十个脑袋也赔不起啊!喜姑娘,您就高抬贵手,过路费我们多出都行。”
见宋希这样,喜妹笑而不答,眼睛直视看着阿南。碰巧,阿南正看着她,喜妹觉得自己内心有股子火在燃烧,烧得她浑身烦躁。她马鞭一扬,指着阿南对宋希说道,“路费十倍,而且他要留下来。”
前面那句,宋希放了心,十倍就十倍,只要不被扣货就成,只是这后一句怎么这么不对劲啊!
“您留下阿南做什么啊?他笨手笨脚的,事情都做不好,还是新手,您要不换别人——”
“不行!我就看中他了!姑奶奶我就喜欢嫩生的美少年!”
喜妹的固执是众所周知的,她定下的事情,就不会改。可是留下阿南,宋希做不到。虽然他不喜欢这个通过关系进入商队的小伙子,但阿南人不错,为了商队顺利,把阿南留在土匪窝里,万一阿南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不但东家那边不好说,宋希自己也会过意不去。
“喜姑娘,过路费我们可以再多补给你们,阿南的确不能留下。我答应东家要护他安全,这一点儿,恕难从命。”
“呵呵,那这就谈不好了!”喜妹浪笑,一拍手,土匪们蜂拥而上,将商队团团围住,“既然宋老板不肯,那我只能把你们都留下!兄弟们,把他们都带到朝天寨去!”wWw.yuEzhiyi.cOm
立刻,土匪们上前推搡着众人,将他们的手用麻绳一个个捆住,眼也都用黑布缠上。
“走咯!”
朝天寨,在大愚山的深山里,宋希等人被黑布蒙了眼睛,押到山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等眼前光亮了后,众人才发现朝天寨是一个山窝里的坝子,只有一条狭长的小路出去。坝子四周都是悬崖,选这样的地方做山寨的确是聪明之举。
“喜欢这里么?”喜妹凑到阿南身边,和他并肩,喜妹才发现自己的个头仅仅到了阿南的胸口,这男人她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她认定阿南是自己的男人,干脆直接靠在他怀里,感受他身上的刚阳之气。
“还不错。”
阿南这一次没有推开喜妹,而是仔细打量着朝天寨。这里易守难攻,难怪朝廷找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土匪的老巢,原来他们的窝藏在这里。
“这地方是我挑的!朝廷的人都找不到!”
喜妹靠着木栏,打量着自己的朝天寨,眼里充满了自信。
阿南侧脸,看着喜妹,这女人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平时看着,只是个艳丽的美娇娘,有些俗气,有些火辣,像酒肆的老板娘一样,风尘和风骚并举。若不是因为朝天寨名声太大,喜妹手上染血太多,没人会相信眼前的女人会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头子。
“为什么当土匪?”
“你很歧视土匪?”喜妹皱眉,两片殷红的唇凑到阿南面前,“我爹是土匪,我娘是土匪,我死去的男人是土匪,我自然也是土匪!”
这个回答,让阿南微微一笑。他笑的时候,唇角非常好看,喜妹心间一颤,把眼瞥向一边。比阿南帅的男人她见过,为何总觉得阿南与众不同呢?笑得这样迷人,这个阿南真是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
“阿南。”
“阿南?好名字——”喜妹猛地踮脚,想在阿南唇上轻啄,却被他撇开脸,她的唇只是擦到了他下巴上的胡渣。“阿南,我喜欢你!你要是不想他们出事儿,就留下来。”
“如果我说不呢?”阿南坏坏一笑,那笑,让喜妹差点儿沉醉进去。
若是其他人挑衅,喜妹一定二话不说,直接开刀杀人,可阿南不同。喜妹第一眼就看中了阿南,所以才将他掳到朝天寨。
“阿南,你应该听说过我喜妹的名声。若你不答应,我会把他们一个个都杀掉,让他们死在你面前。”喜妹嘴里说笑,眼神却像带了刀似的,这个男人她要定了,她看中的男人,还没有得不到的。
“无所谓。我听说,凡是被掳到朝天寨的人,最后的下场都是死路一条。你怕人泄露朝天寨的踪迹,每次都会杀人灭口,这是你的一贯伎俩。既然,他们的结果注定是死,我何必操那么多心。”
阿南的回答有些不近人情,喜妹越听越喜欢这个男人。
世人都说她喜妹手段毒辣,不但劫财劫色,还会劫人性命。可她从来都不在乎这些说法,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这寨子里的人,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她身上的人命最多!做这一行,早就把仁义道德抛在脑后了,她就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阿南,你跑不掉的!你是我的,只是我的。”喜妹的手拔了阿南头上的发钗,手指插ru他浓密的乌发中,“今晚洞房,你躲不掉!看你的模样,还是个雏儿,你放心,姐姐一定会手把手地教你的!”
说完,喜妹“哈哈”大笑,扭着身子进了屋里。
这一次,除了阿南,其他人都被捆绑起来,丢进了小屋里。寨子里的土匪们大口喝酒,大块儿吃肉,那些木屋上挂满了白森森的骷髅头,仿佛在宣扬他们的辉煌战绩似的。
“阿南夫君,来嘛——”喜妹换了一件火红色的纱裙,薄薄的一层,里面仅是一件鸳鸯戏水的红肚兜和一条红色及臀的短裤。白花花的肉在红纱的衬托下,格外妖娆。场上的土匪们欢呼了起来,污言秽语顿时充斥着阿南的耳朵。
“夫君,莫不是害羞了?要我来请你?”喜妹化了妆,在灯火下,看上去妖气十足。
阿南没理喜妹,反而扯了面前烧好的兔肉塞进嘴里,大口地嚼着。
“大当家的,相公怕是害羞了!看他模样,定是个嫩生的小鸡,大当家的,你可要记得温柔啊!”
“哈哈哈!相公,你可要吃饱,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大当家的好久没这样念着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