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圆也怔住,喃喃的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走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一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一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一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惟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了。”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的随风飞入,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做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衣的同一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赌局》楔子◆
某些消息特别灵通的人都知道,江湖中有一个神秘的赌局,主事的是两位老先生和一位老太太,行踪诡秘,实力雄厚,而且有一种顽童般好奇与冒险的特性。
所以他们不但接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打赌,也接受各种赌注。其中最大的一项,当然还是金钱,大量的金钱,有时简直大得令人难以想像。
这一次他们接受的赌注是黄金五十万两。
这一次他们赌的是一场决斗的胜负,当世两大剑客的决斗。其轰动的程度,几乎已可与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前后辉映。
有关这一次的决斗,他们已经有了一份很详细的资料。这一份资料此刻就摆在他们面前一张带着异国宫廷风味的茶几上,封面上只简单的写着:
日期:四月十五,子时。
地点:黄鹤楼。
赌注:黄金五十万两。
盘口:一比一。
决斗人:薛涤缨、柳轻侯:
决斗项目:剑。
第一回 薛大先生的剑
这柄剑完全是遵照干将莫邪和徐夫人遗留下来的标准规格铸造的,尺寸的长短、剑柄的宽厚、剑锷的形式,甚至连剑鞘所用的皮革和铜饰,都带着浓厚的古风,沉稳朴实、深藏不露,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薛大先生名冠人,号涤缨,身长六尺九寸,瘦长笔挺,虽然已经五十四岁,腰边仍无一丝多余的赘肉;衣着很朴素,胡髭和指甲都修剪得整齐,除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外,其他的地方都在尽量的隐藏着锋芒,也正如宝剑仍在匣中,雷霆仍在天外。
这里是“无鹤山庄”后园中的一间敞轩,今天是四月初八。
春残日暖,置酒的小柜旁有一个小小的条幅,写的是风情酥软的欧字。
“陌上花发,可以缓缓醉矣。”
字有酒意,人却未醉。
除了大先生外,雅室中还有两个人。一个秃顶如鹰的中年人,负手站在窗前;一个看起来非道非俗的黄衫老者,正在抚摸着酒柜旁的剑鞘,用一种优雅而低沉的声音问薛大先生:
“这柄剑已有多久未曾出鞘了?”
“十三年。”薛大先生的目光投注在窗外,远方正有一朵白云飘过。“说得精确一点,应该是十三年零三个月十一天。”
停顿一下,他又慢慢的接着道:“你也应该知道,平日使剑,我是不用这把剑的。”
“我知道。”老者说:“这是柄杀人的剑,只要出鞘,就一定要见血,昔年雁荡一战,单剑诛群魔,声名动八表,距离现在也应该有十三年了。”
薛大先生黯然一笑,淡淡的说:“只是鲜血涤缨,却不知染血的是谁的冠冕?”
“不是你的?”
“我的?”薛大先生长长叹息:“自从那一战之后,我只想终身不再动用此剑。”
“这一次呢?”
“这一次我好像已别无选择。”
“为什么?”
“柳轻侯目空一切,视人命如草芥,我不拔剑,他还是一样会杀了我的。”薛大先生苦笑道:“我若走避,这一片地方恐怕就要被别人的鲜血染红了。”
“听说他三月十八就已经启程动身了,可是直到今天还未到鄂境。”
“是的。”薛大先生苦笑着:“这位柳侯爷是位非常讲究的人,一生中从不乘马骑驴,行路时坐的都是厚绒软轿,而且一路上都有人先行替他安排布置当夜的宿处。”
“他从不急着赶路?”
“绝不。”
“看起来他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老者也苦笑:“至少他明白,无论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着急。”
第二回 春风吹动柳轻侯
柳轻侯的确一点儿也不着急,轿子走得极慢,他也不着急。
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他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等着他。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一战,他有把握,四月十五日的子夜时,薛涤缨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他那柄无论谁只要碰上都难免要多看一眼的剑,而且只要看过一眼就永难忘记的剑。
这一点,也和他的人一样。
这柄剑的确是完全与众不同的,从剑锷剑柄到剑身,从长度到重量,每一点都打破了前人铸剑的所有规格。
四尺九寸七分长的剑,重三十三斤三两三钱,以白金为剑锷,黄金为剑匣;上面所镶的珠玉,价值在十五万两以上,华丽辉煌,无与伦比,剑未出匣,就已经足够慑人心魄。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施展开一柄这么重的剑?这个人要有多么大的臂力和腕力?
柳轻侯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近年来,每当三四月间,春暖花开时,柳轻侯都会找一位成名的剑客,来试一试他的剑。
“严寒酷热,宜静不宜动。”他说:“风和日丽,才是杀人的好天气。”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曾经纵横一时的名剑客,流出来的血也和常人一样,很快地就干了。
他的声名却已被染红。
可是见过他的人并不多,见到他拔剑的人更少。
“拔剑杀人,虽然只不过在一刹那间,但却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他说:“那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他这个人当然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幸好他毕竟总有让人看见的时候。
八条宽肩窄腰的壮汉脚步渐缓,那顶红呢大轿终于慢慢的停了下来,停在内外部已粉刷装潢一新的尚宾客栈大门前。二十四名早巳在此候驾的精健少年雁翅般分列在道旁,道上早已铺上红毡。
捧剑的波斯奴身高九尺,紧随轿后,穿鲜红宽脚裤、金黄象鼻靴,一身铁打般的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子比珍珠还亮,左耳垂上倒挂着的一枚碗大金铃,在春风中不停的“叮叮叮”响。
轿中人终于走了出来。
铃声清越,又有风吹过,这个人仿佛也被风吹动了。
“他就是柳轻侯?”
“是的。”
“他这么样一个人,竟能施展那柄重达三十三斤的黄金巨剑,将那些纵横江湖的高手刺杀于剑下?”
“是的。”
这一天是四月十二日,柳轻侯终于在这一天的日落前到了汉阳。
第三回 财神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