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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会直接提及小约翰·肯尼思的名字,用不着提,美国群众会主动提及。
巡回签售先从美国东海岸的大城市开始,波士顿不在签售范围内。
都是周末活动,四月第一周周六纽约曼哈顿,周日费城。
第二周周六华盛顿特区,周日里士满。
第三周周六新奥尔良,周日达拉斯。
第四周周五旧金山,周六周日洛杉矶。
旧金山、洛杉矶华人华裔很多,预计活动火爆。
*
整个四月张文雅忙得没有私人时间,也没有时间谈恋爱。
在曼哈顿的签售活动没有告诉小约翰或查理,活动原本计划有两百名读者参加,可等她到了书店后,发现书店挤满了读者,书店里不能再塞下更多的人。
这种场面跟国内国营新华书店的场面没法比,谁叫大中华人口数量第一呢,但在美国式签售活动上,能有一百人以上就算活动圆满成功了。
美国读者发言也很踊跃,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很怀疑其中有不少媒体记者。
作者有话说:
*海子写完这首诗后几个月就自杀了,到底为个啥现在也没人弄明白,也许就是成年人的崩溃只在一瞬间。海子1964年出生,25岁去世。
第143章 评论8500加更
◎你为什么不想上哈佛,是不喜欢吗◎
有人问她毕业后会不会回中国, 有人问她成绩绩点,有人问她到底爱不爱小约翰;
有人问她是真的凭自己的努力进的哈佛吗;有人问她怎么看待中美两国之间的关系。
中美两国的关系是我能说的吗?
除了“爱不爱小约翰”这个问题跳过了没有回答,其他问题都回答了, 还回答的很机智幽默, 经纪人和出版社都很满意。
到了签售环节,大概留下了三分之二的人,留存率还不错。签售是要买书才能签名的, 有很多人买了不止一本,签名到手软。
有个大客户买了一百本,不过只让她签了一本:是凡妮莎·瓦伦蒂诺。
张文雅很意外。
凡妮莎对她微笑,“亲爱的, 给我签上你的名字,还有, 写上‘送给可爱的查理’。”
张文雅一下子笑了,“查理怎么自己不来?”
“谁知道。也许他偷偷躲起来哭去了。”凡妮莎满不在乎的说。
亲妈!
“中午有时间一起吃饭吗?”
“抱歉, 已经约好了跟别人吃饭。”
“晚餐呢?”
“也约好了。”
凡妮莎很遗憾:“看来我只能约你的早餐了。”
凡妮莎一阵风似的又走了。
*
等她离开书店, 查理等在门外。
“阿妮娅。”他为她开了副驾座的车门。
那边已经有狗仔队在狂拍了,她赶紧上车。
经纪人跟查理握手,简单说了几句, 她中午跟电视台的主持人有工作餐约会, 不能耽误她的工作。经纪人是查理介绍的,查理这人人脉广得很,跟传媒有关的找他准没问题,做事还是很靠谱的。
查理坐进驾驶座, 一路没有说话, 开去餐厅, 停在距离餐厅一条街的路边。
“到了吗?”张文雅决定做这个打破沉默的人。这霸总今天怎么回事啊?
“没有。”
“我赶时间, 你要是不送我到目的地就放我下车。”她板着脸。
“阿妮娅。”他转头看着她,“我今天看到一块钻石,很美,想着你或许会喜欢。”
他很随意的拿出一只天鹅绒小袋子,放进她手里。
倒出来一看,是一块长方形的淡黄色钻石,看着大概五克拉左右,镶嵌极为简洁,最大程度的突出了钻石的美貌。
“这是吊坠,可以配一条项圈,也可以做成胸针,看你喜欢什么。”
钻石无色的比较便宜,天然彩色钻石极为稀少,每一块都是天价。
是很美,但拿在手里,居然也不过尔尔。
张文雅欣赏了一会儿钻石,放回天鹅绒袋子里,“多少钱?”
“一百多。”
意思是一百多万。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天价了,再过几年,要飞涨到十倍都拿不下。
“为什么要送我钻石?”
“不为什么,只为了我觉得只有你才配戴上如此美丽的装饰物。”
回答满分。
“我可以收下,只要你没有什么附加条件。”
“我怎么会是那种男人?Baby,你这话真让我气恼。”
“拿回去,配好项圈再给我,我相信你的眼光。现在能送我去餐厅了吗?”
*
这事她转眼就给忘了。
签售活动搞得很不错,每到一个城市的书店都是爆满,不知道这些读者是来看畅销书作家的,还是来看王子的女朋友或是前女友的。
在华盛顿特区,诺顿参议员的秘书埃莉诺和几个前同事来给她捧场,埃莉诺非常高兴她现在是个名人啦,还是个畅销书作家。斯科特也来了,不过也没说什么,他买了本书,请她签名,仅此而已。
肯特父子也来了签售会场——华盛顿特区换了地点,找了一个会议中心,能容纳五百人,总算不会那么拥挤了。
克里斯相当高兴。
张文雅很提携他,在书里用了好几张他拍的照片,他的名字也赫然在封底的折页上,她还为这几张照片开出了一张两千美元的高价。
克里斯不想要她的钱,但她却说,傻孩子,谁会不想多要一点零花钱呢?
唉,一方面他为了张文雅仍然将他当成孩子看感到沮丧,另一方面他又十分雀跃——不是为了他现在也是个小有名气的艺术摄影师,而是为了能跟她的名字放在一起。
*
至于签售期间最大的“惊喜”不是查理突然送了她一块钻石,而是在德州首府达拉斯——肯尼思总统遇刺的城市——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她面前。
达拉斯的华人华裔不多,没有几个亚洲面孔来到签售会场。突然有人用普通话喊她的名字,张文雅是有些吃惊的。
“文雅。”那人又喊了她一声。
她困惑的看着来人:还是很英俊的,身材仍然强健,面容也依然像几年前一样,几乎看不出变化。
“谢仲钦,你怎么在达拉斯?”
谢仲钦微笑,“我在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学习体育管理,两年硕士。”
“什么时候来的?”
“去年秋天。”
“哎呀!你怎么不告诉我?”
谢仲钦又是一笑,“你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有给我写信,我不知道要怎么联系你。”
真是个实诚人!明明是客气话,他却一五一十的回答。
“你现在好吗?”
“还不错。”他站到桌边,贪婪地看着她:她现在变多了!再也不是那个面带青涩的女孩,那时候她是很美,但还带有一丝外省女孩的羞怯,不怎么上海。但她现在完全是一个时尚的美国女孩了,美得光芒四射,美得让人一见她便自惭形秽。
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跟她已经拉开了距离,她已经成了他只能远远看一眼的存在。
张文雅请他等她工作完毕,她很想知道他的近况。他答应了,借口出去吸烟离开会议中心。
外面阳光灿烂,德州的阳光永远不负所望。
谢仲钦只觉心头微凉,有一股儿说不出来的悲伤。
他曾在杂志和报纸上见到她,她的恋爱轰轰烈烈,全美知名,她的两个男友——可以这么说吗?——一个富一个贵,都是他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他曾经疯狂的妒忌那两个美国佬,但直到今天,直到再见到她,他才恍然,有些人,你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如今,留给他的只有那一夜的回忆。
他感到快乐,同时又极为痛苦。他没法留下来等着她,他必须趁着自己还没有完全崩溃的时候赶紧溜走。
*
张文雅没有在会议中心的门外见到谢仲钦,门卫说,有人给她留了口信,说他不耽误她的工作,回去了。还给她留下一张照片。
那是他们在上海外滩拍的合影,似乎像是过了很多年,照片上的她还有点羞涩。当时他们很快乐,确实也是得到了快乐的。
不过,都过去了。
经纪人过来,拿走她手上的照片,想了想便想明白了,不露声色的将照片揣进自己的口袋。
周一,这张照片便放在查理·瓦伦蒂诺桌上。
周二,这张照片被送到了杰姬·肯尼思基金会,信封上写着“小约翰·肯尼思先生收”。
*
第四周的周五到了旧金山。
旧金山华人华裔极多,几乎有百分之四十的居民都是华人华裔,不会英文在旧金山都能过下去。《我在哈佛的日子》在加州的旧金山和洛杉矶销量惊人,亚裔家庭几乎每个家庭都买了。
张文雅在中国的起点极低,家庭情况没有细说年收入,但可想而知的不会高在哪里,不然不会让她刚满十八岁就出去当保姆打工。她草根出身,奋斗史极为励志,身体力行的说明了“学习扭转人生、知识改变命运”这个真理。
哈佛大学低至百分之六的录取率意味着她一个毫无背景的中国高中生必定是依靠自己的过硬成绩和高情商进去的,参议员的推荐信是稀少,但也没有稀少到别的学生拿不到,只能算是个影响因子,不能算是决定性要素。
这本书最后的附录是张文雅写给哈佛招生办的自荐信,对照一下肯尼思总统短短五行的没有什么诚意的自荐信,这个中国女孩的自荐信写的相当真挚诚恳,朝气蓬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美国群众普遍还是敬佩高学历光环的:你为什么不想上哈佛,是不喜欢吗?
所以就像她在中国爆火一样,中国女孩的奋斗史在美国的爆火也是很有基础的。
谁不喜欢草根逆袭、穷孩子上名校的“麻雀变凤凰”的故事呢?
旧金山当地英文媒体、中文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了张文雅在加州两城签售的情况,她只在旧金山待了十五个小时,上午签售,下午电台一小时,媒体采访一小时,与当地华裔组织百人会成员晚餐,晚上电视台录制节目。
录制完节目后,晚上十点飞去洛杉矶,当晚在洛杉矶酒店入住。
*
洛杉矶待了两天,周六上午在市区的一个会议中心签售,下午英文电台节目、英文媒体采访,午餐工作餐,晚餐是文化艺术名流的宴会,张文雅压根不知道是个什么宴会,就被经纪人拖去了。
她跟着经纪人到了宴会厅外面,入口处两边挤满了媒体记者,闪光灯闪得犹如白昼。
张文雅第一次见识这种场合:好家伙!这就是洛杉矶吗?
经纪人带着她进入宴会厅,不顾记者们全都在喊,小约翰在哪里。
淦!她压根不知道要怎么对付这种情况好吗!
最绝的是,查理和他亲爱的老妈从宴会厅出来,查理迎上她,亲热行了吻脸礼。
凡妮莎则十分亲密的挽上她的手臂:“亲爱的,微笑,微笑。”
作者有话说:
*《风雨哈佛路》在美国能火是一样的,草根逆袭、穷孩子奋斗上名校。有人说炒作“上哈佛”很low,不明白low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想上哈佛,是不喜欢吗?
《哈佛女孩刘亦婷》与《风雨哈佛路》虽然背景不同,但内核都是“有梦想了不起”,哈佛女孩是中美结合梦,哈佛路是典型美国梦。
*美国的“百人会”算是高华组织。
第144章
◎母子联手,强取壕夺◎
张文雅晕乎乎的进了宴会厅, 一路跟着凡妮莎。
阔太太带着她一路推销,把她吹得天上有地下无。凡妮莎是另一种形态的自信,有钱撑腰特别豪横:我管你背后怎么瞧不起一个外国女孩、心里嘲讽畅销书算不上“文学作品”, 我在这儿, 你就必须夸!给我狠狠夸!彩虹屁吹起来!
来参加宴会的场面人都给足了面子,彩虹屁花样百出,不想夸书怎么样的, 还可以夸她长得漂亮。
好听话谁不喜欢,管你心里怎么想的,彩虹屁照单全收。张文雅美滋滋的。
凡妮莎把查理指挥的团团转,让他去拿吃的喝的。这是个自助酒会, 主题是什么凡妮莎并不知道,总之跟文化艺术有关。这种场合也会邀请一些娱乐明星、社会名流, 所以门外才有那么多媒体记者。
张文雅是被带来刷脸熟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从事什么行业, 刷脸熟都是有必要的。
她是新近光速蹿红的畅销书作家, 本来她是个外国人这是很不利的,美国群众十分自傲,基本不认其他国家, 但她又是叠加了各种buff的话题人物、现象级人物, 不管为了什么,美国群众对她都非常感兴趣。
美国王子的历任女友包括约会多次但不算女友的那些,美国媒体都不喜欢,只喜欢她们出现在小约翰身边带来的流量。每一个女友或女伴都被媒体嘲的死去活来, 就连知名度最高、最火的“坏女孩”玛当娜也没能讨得了好。
对于张文雅, 美国媒体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嘲她, 这完全是《时代》周刊的魔力:《时代》周刊一年发行大概五十期, 一年只有区区五十个人能登上封面,《时代》周刊1923年创刊,迄今七十二年,也就是说,不算集体封面,顶多只有三千多人登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
美国王子尚且没有登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呢!
如果要嘲讽张文雅,是不是先把他们的王子从里到外嘲讽一遍?
那必须的不能够呀!
对于美国王子追求张文雅,大部分美国群众甚至媒体都表示了喜闻乐见:帅哥美女,柔情蜜意,快点给我就地结婚!
什么?分手了?救命不要啊!
这也是为什么媒体记者一见到她就要问小约翰在哪里的原因之一。
*
凡妮莎是个聪明人,从来不提什么小约翰·肯尼思,也不对张文雅推销儿子查理。她的语言和身体语言全都在告诉别人:这女孩是我家的,别管她是我的什么人,我喜欢她。
参加宴会的场面人全都在看瓦伦蒂诺母子联手,誓要跟小肯尼思抢中国女孩,都觉得小肯尼思亏在母亲已经过世,不过按照已故肯尼思太太的傲慢,恐怕是看不上中国女孩的。这么看来,小肯尼思的劣势无法挽救。
中国女孩的母亲很糟糕,《时代》周刊没有说的太详细,说明这个绑架案大有问题,矛盾尖锐到《时代》周刊都不愿意来个深度报道。
也就是说,中国女孩极度缺乏母爱。
这个先决条件下,谁有个好妈谁就赢了一半。
在场的场面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看过那一期《时代》周刊,但这种场合,只要有一个人看过“哈佛女孩张文雅”的故事,就等于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一个外国贫穷高中生居然进了哈佛,这让这些名流们很不是滋味,他们也不是个个都出身常青藤名校的,于是妒忌和轻蔑兼而有之;但她又是个可怜的漂亮女孩,这又让白人太太老爷们充满了怜惜和高高在上的同情。于是这些情绪微妙的糅合在一起,令他们空前一致的产生了“有好戏看”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