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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那个局外人》作者:[美]斯蒂芬·金
编辑推荐
★故事大师斯蒂芬·金继《肖申克的救赎》后又一重磅中篇小说集,2020年5月火速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1!
★斯蒂芬·金擅长写作中篇小说,他的上一部中篇小说集几乎全部被改编为轰动一时的电影,包括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的影视经典《肖申克的救赎》!
★上市一年多,美国亚马逊、Goodreads口碑ji佳,数万读者打出好评,美亚评分4.7,更被收入“Goodreads2020年最受欢迎悬疑小说”名单!
★收录了网飞热播电影《哈里根先生的手机》原著小说,以及HBO电视网热播剧集《局外人》的独立续篇,女警霍莉独挑大梁!
★《教父》《异能研究所》译者姚向辉译本,地道呈现!
内容简介
男孩送给老人一部手机,却在老人死后收到他发来的短信。苦于小说创作的作家,为了完成作品,与老鼠定下了交易。一个世界莫名走向毁灭:陆地沉入水底,互联网崩溃,路面大范围塌陷……私家侦探社的负责人霍莉·吉布尼被镇上中学的爆炸事故搅得心神不宁,偶然间,她在屏幕上留意到一颗痦子,这让她决心独自踏上追凶之旅……四篇独立的中篇小说,讲述着人的恐惧、野心和黑暗面,探讨了科技、正义与自我实现。
本书是《肖申克的救赎》《闪灵》原著作者、悬疑大师斯蒂芬·金的重磅中篇小说集,收录了网飞热播电影《哈里根先生的手机》原著小说,以及HBO电视网热播剧集《局外人》的独立续篇。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1947年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1973年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魔女嘉莉》,随即大获成功。迄今已出版六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篇短篇小说,代表作有《肖申克的救赎》《它》《重生》《守夜》《明天过后》等,被《时代》周刊誉为“无可争议的惊悚小说大师”。数十种影视作品取材或改编自他的小说。他于2003年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杰出贡献奖”,2004年获“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2007年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怀念拉斯·多尔
头儿,我想你


第1章 哈里根先生的手机
那会儿我老家只是个六百来人的小镇(现在也还是,不过我已经搬走了),但我们和大城市一样有互联网,所以老爸和我收到的个人信件越来越少。通常内多先生只会送来每周一份的《时代》杂志、各种月度账单和写着“住户赐启”或“我们亲爱的邻居”的广告信。然而,2004年,九岁的我开始为山上的哈里根先生打工,从这一年起,我每年至少会收到四封信,信封上我的名字都是手写的。里面装着的分别是2月的情人节贺卡、9月的生日贺卡、11月的感恩节贺卡和圣诞节前后送达的圣诞贺卡。每张贺卡里都夹着一张缅因州的一美元刮刮乐彩票,签名永远一样:哈里根先生献上诚挚的祝福。简单又正式。
老爸的反应也永远一样:哈哈一笑,开心地翻个白眼。
“他是个吝啬鬼。”老爸有一天说。那时候我应该是十一岁,距离第一次收到卡片已经两年了。“给你的薪水就一点点,奖金也还是一点点——豪伊店里的幸运魔鬼彩票。”
我向他指出,四张刮刮乐里通常会有一张能赢到几美元。每次中奖之后,老爸就会替我去豪伊那儿兑钱,因为未成年人不能玩彩票,别人白送的也不行。有一次,我中了个大奖,赢了五美元,请老爸再给我买五张刮刮乐。他拒绝了,说要是纵容我染上赌瘾,老妈在地下会睡不安稳的。
“哈里根送你彩票已经够差劲了,”老爸说,“另外,他每小时应该付你七美元,或者八美元。老天在上,他付得起这个钱。一小时五美元也许算是合法,毕竟你还只是个孩子,但有人会认为这是虐待儿童的。”
“我喜欢为他做事,”我说,“还有,爸爸,我喜欢他。”
“我知道,”他说,“为他读书,替他的花园除草,还不至于把你变成二十一世纪的奥利弗·退斯特[1],但他依然是个吝啬鬼。他居然愿意跑到邮局去寄那些卡片,真叫人吃惊。从他家信箱到咱们家信箱顶多只有四分之一英里[2]。”
聊这些的时候,我们正坐在家里前门廊上,一人一杯雪碧,老爸用大拇指顺着我们家的车道(泥土铺的,和哈洛镇的大多数人家一样)指向哈里根先生的家。他的家是一座庄园,有室内游泳池、温室和我超级喜欢乘坐的玻璃电梯,屋后还有个曾经是奶牛棚(那时候我还没出生,但老爸记得很清楚)的温室。
“你知道他的关节炎有多严重,”我说,“有时候他需要拄两根拐杖,而不是一根了。走到咱们家能让他累得够呛。”
“那他也可以把该死的贺卡直接给你。”老爸说。他的话里没有怨气,只是在开玩笑。他和哈里根先生相处得挺好,老爸和哈洛镇上的每一个人相处得都挺好。他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销售员,我猜这就是原因。“老天在上,你上山去的次数可够多的。”
“要是直接给我,感觉就不一样了。”我说。
“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
我没法解释。我读过很多书,掌握了相当丰富的词汇,但没什么生活经验。我只知道我喜欢收到贺卡,盼望着贺卡的到来,我总是用我的幸运十美分硬币刮开彩票,另外我也喜欢他的老式花体字签名:哈里根先生献上诚挚的祝福。现在回头再想,“仪式感”这个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就好比每次哈里根先生开车带我进城,总会打一条黑色的细领带,然而等我们到了IGA超市,他基本上只会坐在他那辆福特经济型轿车的驾驶座上读《金融时报》,而我进店去按照他的购物清单买东西。清单上永远有腌牛肉碎和一打鸡蛋。哈里根先生有时候会宣称,一个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只吃鸡蛋和腌牛肉就可以活得很好了。我问他那个年纪是多少岁,他说六十八。
“一个人活到六十八岁,”他说,“就不再需要维生素了。”
“真的?”
“假的,”他说,“我这么说只是在为我的饮食习惯辩解。克雷格,你到底有没有给这辆车交卫星广播的钱?”
“我交了啊。”用的是家里老爸的电脑,因为哈里根先生没有电脑。
“那信号在哪儿呢?我怎么调都只能听到林博[3]这厮在放屁。”
我向他演示该怎么调出XM卫星广播的节目。他转动旋钮,经过了一百来个电台,终于找到一个专门播放乡村乐的。电台正在播放《支持你的爱人》。
直到今天,听见这首歌还是会让我起鸡皮疙瘩,估计这辈子都会这样了。
我十一岁生日那天,老爸和我坐在门廊上喝雪碧,仰望那座大屋(哈洛镇的人正是这么叫它的,就好像它是肖申克监狱)。我说:“收到邮寄的信挺酷的。”
老爸又翻了个白眼。“电子邮件同样很酷,手机也一样。那些东西在我眼中就像神迹,你太年轻了,还不明白。要是你小时候家里只有一条共用电话线路,线路上除了你家还有另外四户人家,其中包括永远不知道闭嘴的埃德尔森太太,你的感觉也许就不一样了。”
“我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手机?”那年这个问题我问了许多遍,第一代苹果手机上市后就问得更频繁了。
“等我认为你年纪够大了。”
“随你便吧,老爸。”这次轮到我翻白眼了,他看得哈哈大笑。然后他的表情变得严肃。
“你知道约翰·哈里根多有钱吗?”
我耸耸肩。“我知道他以前有几家工厂。”
“他有的可远远不止工厂。他退休前是橡树集团的老总,这个集团拥有一条航运线路、多个购物中心、一系列连锁电影院、一家电信公司,还有我不知道的一些其他企业。说到大黑板上的公司,橡树集团是数一数二的一家。”
“大黑板是什么?”
“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钱人的赌场。哈里根卖掉公司退休时,交易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经济版,而且是头版头条的大新闻。他现在开一辆六年车龄的福特,住在一条泥土路的尽头,付你一小时五美元的工钱,每年寄给你四张一美元的刮刮乐彩票,与此同时屁股底下至少坐着十亿美元。”老爸咧咧嘴,“而我最差劲的正装,都比他穿去教堂的那一身好。你老妈要是还活着,肯定会逼着我把这套正装捐给慈善超市。”
我觉得他说的这一切都很有意思,尤其是哈里根先生,一个没有电脑甚至连电视机都没有的人,居然曾经拥有电信公司和电影院。我敢打赌,他从没去看过电影。他是我老爸所说的卢德分子,意思(之一)是这个人不喜欢电子玩意儿。卫星收音机是个例外,因为他喜欢乡村乐,讨厌WOXO电台的所有广告,而WOXO是他的车载收音机能收到的唯一一个乡村乐电台。
“克雷格,你知道十亿是多少吗?”
“一百个一百万?”
“一千个一百万才对。”
“哇。”我说,但仅仅是因为此处该有一个“哇”。我能理解五美元,也能理解五百美元,那是深沟路上一辆二手小摩托的促销价,我做梦也想拥有那么一辆车(但愿能成吧)。我对五千美元有个理论上的认知,老爸在盖茨瀑布市的帕梅洛拖拉机与重型机械公司当销售员,他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就是这个数。老爸总能当上“本月最佳销售员”,随后他的照片就会被挂到墙上去。他嘴上说着这不算什么,但我知道其实不然。每次他当选,我们就去马赛尔餐厅吃饭,那是罗克堡市的高级法国餐厅。
“你是该‘哇’。”老爸说。他举起雪碧朝山坡上的大屋致敬。那儿有许多基本上从没用过的房间,还有哈里根先生深恶痛绝但因为关节炎和坐骨神经痛而不得不用的电梯。“‘哇’用在这儿可真他妈合适。”
后面我会告诉你那张中了大奖的彩票,哈里根先生的去世,还有我在盖茨瀑布市高中念一年级时和肯尼·扬科的冲突,但在此之前,我想先说说我怎么会去为哈里根先生工作。那是因为教堂。老爸和我去哈洛镇的第一卫理公会教堂,那也是哈洛镇上唯一的卫理公会教堂。镇上以前还有一座浸信会教堂,但在1996年的火灾中被烧毁了。
“有人放焰火庆祝一个新生儿的诞生。”老爸说。那时候我顶多四岁,但我记得很清楚——多半是因为焰火勾起了我的兴趣。“我跟你老妈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让他们见鬼去吧,咱们去烧一座教堂来迎接克雷格。那场火烧得别提有多漂亮了。”
“你可别乱讲,”老妈说,“克雷格说不定会相信的。等他有了自己的孩子,也跑去烧一座教堂来庆祝。”
他们在一起时很喜欢开玩笑,尽管听不懂,但我还是跟着笑。
我们三个经常一起走去教堂,冬天靴子把压实的积雪踩得嘎吱嘎吱响,夏天我们的好鞋则踢起尘土(老妈会在我们进教堂前用纸巾擦掉鞋上的尘土),我总是拉着左边老爸的手和右边老妈的手。
她是个好母亲。到了2004年,我开始为哈里根先生工作的时候,她已经去世三年了,但我还是非常想念她。现在,过了十六年,我依然想念她,虽说她的面容已经在我的脑海中隐退,只有看照片才能唤醒少许记忆。有一首歌唱的是失去母亲的孩子,歌词说得很对: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我爱老爸,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但那首歌还有一点也说对了:有许多事情是老爸无法理解的。比方说在我们家屋后的开阔野地里玩,做个雏菊花环戴在你头上,说今天你不再是个小男孩了,你是克雷格国王。比方说见到你三岁就开始读《超人》和《蜘蛛侠》漫画书,欣喜若狂但并不大事张扬(到处夸耀什么的)。比方说陪你一起睡觉,免得你做噩梦梦见章鱼博士追杀你,在半夜突然惊醒。比方说在比你大的孩子(例如肯尼·扬科)揍得你屁滚尿流的时候,搂住你说没事。
那天要是有那么一个拥抱就好了。那天要是有母亲的拥抱,就会改变许多事情。
不去吹嘘我比别人识字早,这是父母给我的礼物,提前发现你拥有某些天赋并不会让你比其他人更厉害。然而消息传了出去,小镇上的消息总是传得很快,我八岁那年,穆尼牧师问我愿不愿意在周末的全家讲经课上读《圣经》。也许他觉得找个小孩子读《圣经》是一件挺新鲜的事,平时他总是把这项殊荣交给一个高中男生或女生。那个周末讲的是《马可福音》,散会后,牧师说我表现得太出色了,要是我愿意,每周读《圣经》的任务都可以交给我。
“他说‘小孩子要牵引它们’,”我对老爸说,“《以赛亚书》里说的。”老爸哼了一声,似乎不怎么感兴趣。接着他点点头:“行,但你必须记住,你是媒介,而不是信息。”
“什么?”
“《圣经》是上帝的话,而不是克雷格的话,所以你别忘乎所以了。”
我说我不会的,于是接下来的十年,每周的讲经课都是我读《圣经》,直到我去念大学为止——在大学里我学会了抽大麻、喝啤酒和追女孩。哪怕是情况最糟糕的时候,我也依然上去读经。牧师每周都会提前把要讲什么经文告诉我,按照标准说法:哪一章哪一节。周四晚上的卫理公会青年团契上,我会带着我不会念的词语列表去找他。结果,整个缅因州说不定只有我不但会念“尼布甲尼撒”而且会拼这个词。
我开始每周日向比我年长的人朗诵《圣经》,而在此大概三年前,一位富商搬到了哈洛镇。那时候是世纪之交,也就是他刚卖掉公司并退休之后,大屋甚至都还没完工(游泳池、电梯和沥青车道是后来才建成的)。哈里根先生每周都来教堂,穿一身古旧的黑色正装(后臀部位都洗得下垂了),打一条早已过时的黑色细领带,稀疏的灰发梳得整整齐齐。一周里其他的日子,他的头发朝着四面八方伸展,就像爱因斯坦投身于宇宙奥秘一整天后的发型。
当时他只拄一根拐杖,我们起立唱赞美诗的时候他会把体重压在拐杖上,我想我到死的那天都不会忘记那些赞美诗……《古旧十架》的歌词里有水和血从耶稣身体侧面的伤口流淌出来,我一想到就会起鸡皮疙瘩,就像《支持你的爱人》最后一段,塔米·威内特倾尽全力歌唱一样。总而言之,哈里根先生并不真的跟着唱,这样很好,因为他的声音像是生了锈,又尖又细,但他会跟着比口型。他和我老爸在这一点上完全一致。
2004年秋天的一个周日(我们这块小天地的所有树木都变得色彩缤纷),我读的是《撒母耳记下》的章节,和平时一样,向教众宣读我几乎完全不懂但穆尼牧师会在讲经时解释的词句:“歌中说:以色列啊,你尊荣者在山上被杀,大英雄何竟死亡!不要在迦特报告,不要在亚斯基伦[4]街上传扬,免得非利士的女子欢乐,免得未受割礼之人的女子矜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