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电话到报社,对方说耶拉还没有来,接着他打电话给易斯肯德。他告诉易斯肯德他已经联系上了耶拉,也传达英国电视台想采访他,耶拉好像也不反对这个提议,只不过他最近实在太忙。叙述故事的过程中,他听见另一头传来小女孩的哭声,就在电话附近。易斯肯德告诉他,英国人至少还会在伊斯坦布尔多待六天。他们听说了许多关于耶拉的佳评,他相信他们会愿意等,如果卡利普有兴趣的话,可以主动去佩拉宫饭店[1]佩拉宫饭店(Pera palas Hotel):建于1892年,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建筑,推理小说大师阿嘉莎·克莉丝蒂便多次投宿此旅馆的411号房,在此写下《东方快车谋杀案》。[1]拜访他们。
他把午餐托盘拿到门外,离开大楼。走下通往海边的坡道,他注意到天空呈现出前所未见的暗淡苍白,仿佛天就要降下飞灰。但即便如此,周六的人群大概也会装出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总低头望着脚下泥泞的街道行走,因为他们希望能习惯这种想法,不要让自己大惊小怪。夹在腋下的侦探小说令他心安不少。或许该庆幸这些故事是出自于遥远、魔幻的国度,由一群抑郁不乐的家庭主妇翻译成“我们的话”——她们曾经在某些外语高中就读,但后来却放弃学业,为此她们后悔终生——多亏这个原因,如今我们大家才能不受影响地为自己的生活奔忙,而办公大楼入口前一身退色西装替人填充打火机的小贩、看起来像一团破烂抹布的驼背男人,以及共乘小巴车站前安静的乘客们,才都能够一如往常地庸碌过活。
他在埃米诺努上了公车,到离公寓不远的哈比耶下车。他看见皇宫戏院前挤满了人,他们正在等待两点四十五分的星期六午后场电影。二十年前,卡利普和如梦以及她其他同学也会来看这个午后场,挤在一群身穿同样军用上衣、满脸青春痘的学生中间。他会走下和现在一样撒满锯木屑以防雪滑的台阶,研究小灯泡点亮的框格里即将上映新片的角色剧照。然后,默默地充满耐心地,望着如梦的方向,看她正在和谁说话。前一场电影似乎始终演不完,门好像怎么也不会开,他和如梦肩并肩坐在熄灯暗影里的那一刻仿佛永远都不会到来。这一天,当卡利普发现两点四十五分这一场还有票时,一股自由的感觉陡然涌入心头。电影院里,前一场观众留下来的空气又闷又热。卡利普知道,等会儿只要一熄灯上广告自己将会马上睡着。
醒来之后,他坐直身体打起精神。银幕上有一名美丽的女子,一位真正的美女,美丽而迷惘。接下来看到一条宽广平静的河流、一间农舍、一座美式农庄坐落于浓密的绿阴中。接着,迷惘的美丽女孩开始和一名卡利普从没在别部片中见过的中年男子说话。他们的对话缓慢而平和,从他们平缓的脸孔和手势中,他可以看见他们的生命陷入深沉的磨难。不只是理解而已——他“懂”。生命充满了磨难、痛苦、悲伤忧愁,把我们的脸揉捏成相仿的面貌。总当我们好不容易习惯了悲苦时,新的悲苦又压顶而至,而且更为沉重难挨。甚至当悲苦倏然降临时,我们也知道它其实一直都在酝酿。然而,就算我们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当磨难像场噩梦般席卷而来时,我们依然会被孤独所吞噬,一种绝望、挥之不去的孤独。我们幻想着,若能找人分担寂寞,将能使我们快乐起来。有一刹那,卡利普觉得自己的悲苦和银幕中女人的悲苦是相同的——或许他们共享的并不是悲苦,而是这个世界,一个井然有序、不会让你期待太多、也不会弃你不顾的世界,一个要求你必须谦卑的世界。卡利普觉得自己和眼前的女子心灵相系,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仿佛是看着自己:从井里汲水、驾驶一辆旧福特小汽车出城、抱着孩子哄他上床睡觉。他好想拥抱她,不是由于她的美丽、她的质朴天真或是她坦率的态度,而是因为他相信自己就活在她的世界里。倘若他能拥抱她,那么这名淡褐色头发的苗条女子必然能够分享他的想法,能够懂他。卡利普觉得他好像是独自一人在看电影,眼前的画面只有他一个人能够看到。尽管如此,很快地,中间铺着一条柏油大马路的酷热小镇,爆发了一场战斗,一个“领导型的强壮男人”解决了冲突,这时卡利普明白,他即将失去与那位女人之间的同伙关系。他逐字逐句阅读字幕,同时感受到戏院里躁动不安的人群。他起身回家。天色近黑,他走在缓缓从天而落的雪花里。
一直到很晚,躺在蓝格子棉被下游离于半梦半醒之际,他才蓦然想起,他将买给如梦的侦探小说忘在电影院里了。
在他生命中那段创造力最丰盛的时期,每天写作的文字从不少于五页。——阿布杜拉曼·谢瑞夫 20世纪初的土耳其历史学家,专门研究奥斯曼帝国历史。
我现在要说一件某年冬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那时正值我生命中一段阴郁的时期:尽管我好不容易度过了记者生涯最艰辛的头几年,但同时,在这一行想要出人头地所必须忍受的种种事情,却也已经把我最初的热情消耗殆尽。寒冷的冬夜里,当我告诉自己“我终于成功了”的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已经被掏空了。那一年冬天,失眠找上了我,从此以后一辈子不再离开。于是,许多平常工作日的夜里,我和值班的同仁会在报社里留到很晚,利用这段时间完成在白天的喧哗忙乱下写不出来的文章。“信不信由你”专栏——当时这个题材在欧洲的报章杂志里也颇盛行——便是特别为我的大夜班设计的。我会先翻阅一份已经被剪成碎碎条条的欧洲报纸,找出其中“信不信由你”的单元,详细研究上面的照片,然后,根据照片给我的灵感(我坚信学习外语不仅没有必要,而且绝对有害我的想像力),我带着某种艺术的狂热将脑中的模糊概念铺陈写下。
那一个冬夜,我草草瞥了一眼某本法国杂志(一本过期的《写照杂志》)中一张怪物的图片(一只眼在上,一只眼在下),接着飞快地编出一篇关于独眼巨人的文章。我列举出这种强悍的生物化身转世的过程:它先是出现在鞑鞑·廓库传说中[1]出自《鞑鞑·廓库之书》,是六七世纪时期开始在中亚流传的史诗,故事中也有一个大眼怪物。[1],把年轻女孩吓得魂飞魄散,接着变形成为荷马史诗中背信忘义的赛克洛普斯,在布哈里的《先知史》中它是鞑迦尔本人,到了《一千零一夜》后它则闯入了大臣们的女眷闺房,在《神曲》中当但丁即将找到心爱的贝阿特丽采时(我对她是如此熟悉),它以一身紫色装束昙花一现,它埋伏打劫鲁米的商旅,而在我所钟爱的威廉·贝克福德的小说《瓦席克》[2]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英国富商、小说家,其作品《瓦席克》情节古怪,是典型的哥特式小说。[2]中,它则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女黑人的形貌。接着我开始默想,究竟额头正中央长着一只深井般的眼睛是什么模样,为什么它令我们惊惧,为什么我们非得害怕而避之惟恐不及?兴奋中我文思泉涌,挥笔在这篇短短的“专论”里加入几则小故事:其中一则是关于一个传闻住在金角湾周围贫民窟里的独眼巨人一号,有一天夜里,它不知道用什么方法穿过了油腻、污浊、泥泞的河水,去会见独眼巨人二号。这位独眼巨人二号要不就是和前一个一模一样,要不就是个贵族独眼巨人(人们称呼它“阁下”)。那天半夜,二号来到佩拉区一家豪华的妓院,当它摘下毛皮头饰的那一刹那,所有的莺莺燕燕全都吓昏了过去。
我草草附上一行字,提醒那位特别钟爱此类题材的插画家(“拜托,不要胡子!”),然后在半夜十二点多左右离开了报社。由于我并不想回我那寂寞寒冷的公寓,因此我决定在伊斯坦布尔老城的大街小巷里走一走。一如往常,我心情低落,但对于我的专栏和故事却感到自得意满。我心里想着,也许待会儿散步的途中,我可以来幻想那篇故事得到广大的赞美认同,这么一来,说不定能延迟那如不治之症般纠缠我不放的莫名忧伤。
我穿过后街暗巷,越往里面走,巷子就越窄越黑,每一条都以任意的斜角互相交错。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我侧身挤过相倚相叠的幽暗房舍,只见每个封闭的阳台早已扭曲变形,窗户漆黑一片。我走入那些被遗忘的街道,那儿,就连群集的野狗、睡眼惺忪的守夜人、吸毒者和鬼魂们都不敢涉足。
陡然间,我感觉有一只眼睛从某处注视着我,一开始我并不惊惶。我推测这是由于我刚才写了那篇文章,所以生出此种虚妄的知觉。因为不管是歪扭的阳台窗口——我感觉它在那里——还是空地的深邃黑暗中,事实上都没有眼睛在看我。我所意识到的存在物只不过是一种模糊的幻象,我不认为值得大惊小怪。四周阒然无声,除了守夜人的口哨和远方狗群打架的呜嗥之外,听不见半点声响。静寂之中,被人注视的感觉慢慢地愈发清晰,逐渐强烈到让我无法再忽略。
一只无所不在、全知全能的眼睛此时大剌剌地盯着我瞧。不,它和我今晚编造出的故事中的主人公们亳无关联。不像他们,这一个并不可怕,不丑陋,不滑稽,不怪异,也没有不怀好意。它甚至像是个熟人,没错,这只眼睛认识我,而我也认识它。从很久以前我们就知道彼此的存在,然而一直到今天深夜,行走在这条巷子里,强烈的街景激起这股独特的感知向我袭来,我和它才终于公开相认。
我不打算透露在金角湾后方山丘上的这一条路的名称,因为对于不清楚伊斯坦布尔那块区域的读者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你们只要想像,那是一条暗淡无光的石板路,两旁是深色的木头房子(奇异事件发生后三十年的今天,大部分的房子仍旧屹立着)以及二楼阳台投下的阴影,一盏孤零零的路灯散出光晕,被扭曲的枝丫遮掩而显得朦胧。人行道又脏又窄,一座小清真寺的墙壁向无止境的黑暗处延伸。街道——或者视线——的阴暗尽头处,这只荒谬的眼睛(我还能怎么称呼它?)等待着我。我想像一切已逐渐明朗:这只“眼”正等着要帮助我体会“灵魂出窍经验”(我事后想,那更像是梦境),而不是要伤害我——比如说,吓我、勒我、砍我或杀死我。
一片寂静。霎时间我明白了,整段经验源自于我内心深处的空虚、从事新闻业所失去的自我。当一个人极度疲累时,最真实的噩梦会乘虚而入。可它并不是噩梦,它是一种更鲜明、更清晰——甚至计算精密——的感知。“我知道我里面彻底空了,”我是这么想的,接着,我朝清真寺的墙壁一靠,心想,“它知道我里面彻底空了。”它知道我在想什么,知道我曾经做过的种种,但是就连这一切也不重要,这只“眼”暗示着别的某样一目了然的事情。我创造了它,而它造就了我!这个念头闪进我脑海,我以为它会一闪即逝,像是偶尔窜出笔端又消失的愚蠢字句,但它却停留不去。这个念头开启了一扇门,领我进入一个新的世界,就像那位追着兔子跑的英国女孩,掉进了树篱下的兔子洞里。
最开始的时候,是我创造出了这只“眼”,目的很明显,是希望它看着我、观察我。我不想脱离它的凝视。在眼睛的凝视下,在随时随地意识到它的情况下,我创造出我自己:我欣然接受它的监视。我的存在取决于我深知自己始终被注视着,仿佛说,倘若这只眼睛不看我的话我便不会存在。事实上,显然我已忘记了最初创造眼睛的人是我,如今反倒对它心生感激,认为多亏它促成了我的存在。我想要依循它的命令!惟有如此我才能置身于更美好的“存在处境”!然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困难重重,所幸我们不会因为如此的困难而痛苦失意(人生本是如此),毕竟我们时常遭遇这种挫折,并逐渐将之视为理所当然而予以接受。靠在清真寺的墙壁上,我坠入这冥想的世界,它不像噩梦,倒像由熟悉的记忆和影像编织而成的喜悦之境,就如同我在“信不信由你”专栏中曾经描述过的想像绘画,那些我虚构出来、不存在的画家所“制造”的图画。
倚着清真寺的墙壁,审视着自己的洞见,我看到自己置身于喜悦花园的中心。
很快地我明白了,在我的洞见,或想像,或者说幻觉——随便你怎么称呼——中央的那个人,并不是一个酷似我的人,他就是我,我自己。这时我才了解,之前感觉到的凝视目光,其实是我自己的凝视。我已经变成了那只“眼”,当下正观察着自己。那是一股自然而然的感知,不诡异,不陌生,甚至一点也不可怕。我仿佛脱离了躯壳,从外面观看自己,刹那间我才领悟,原来自己长久以来一直保持着自省的习惯。多年来,我便是靠着从外头省视自己,来端正我的言行举止。“很好,一切都没问题了。”我会这么说。或者,我会把自己检视一遍,然后说:“唉,今天没做好。”“我表现得不够像我应有的样子。”或者我说:“看起来有点接近了,要再努力一点。”多年以后,再次端详自己。“太好了!我终于表现出我想让别人看到的样子了!”我会欢欣地说,“是的,我办到了,我成为了他。”
这个“他”到底又是谁?首先我明白了一点,为什么这个我渴望与之相像的“他”,会在我奇境之旅的这一刻,出现在我的面前:因为,今天夜里徘徊在街头的我,完全没有要模仿“他”或任何其他人。别会错意,我一直深信人们只要活着就会去模仿别人,就会渴望当另一个人。只不过那天夜里我实在太累太空虚,以致我内心的这股渴望跌到谷底。如此一来,反而使得我和“他”(我必须服从的人),终于处在某种“平等”的关系。我不再惧怕他,也不再抗拒被他召唤进入这个异想世界:这都显示出我们之间的“相对”平等。尽管我仍活在他的注视之下,但那一个美丽的冬夜里,我是自由之身。虽然这样的结果并非源于意志力和胜利,而是源于疲惫和挫败,但此种平等与自由的感觉,仍旧在我和他之间建立起一道轻松的亲昵关系。(诚挚的态度显然是我的风格。)这些年来,他头一次向我透露他的秘密,而我也懂。一点也没错,我是在自言自语,但是如此的对话,不正是像亲密知己,与深埋在我们心底的第二个人甚至第三个人,悄悄说话吗?
专心的读者想必早已弄懂我交相指涉的解说,不过还请容我再述说一遍:“他”,无疑地,便是“眼”。眼睛就是我想要成为的那个人。然而我最先创造出来的不是“眼”,而是“他”,一个我想要成为的人。而这个我想要成为的“他”,隔着遥远的距离,大剌剌地向我投下犀利而沉重的凝视。在“眼睛”的范围内我的一举一动无所遁形,任性的凝视不仅监视着我、评判着我,更拘束我的自由。它像一轮可厌的烈阳,高挂在我的头顶丝毫不放过我。但别以为我是在抱怨,看见这只“眼”在我面前展现的灿烂景象,我万分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