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醒来后很依恋我,请我和他一起回家吃晚饭。

他记得自己撞车,记得我救回他。至于细节便恍恍惚惚的。

我不忍心拒绝,让他紧紧拉着我的手,一起走回去。

那只小小的手起初冰冷,但慢慢就泛出暖意。

唯恐失去一样抓住我的两根手指,其他部分蜷缩在我掌心里,泛出汗水,也不放松。

我自己的孩子,走路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他极强壮,敏捷灵巧,懒洋洋的姿态下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字典里没有类似跟从或依赖的字眼。

自由得像高天上的雄鹰。

他亦深知

我将他看作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为之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而不可惜。

不需要通过任何外在的姿态来证明。

但他最后离开我,没有余地挽回。

正如眼前的孩子,倘若刚才我不在他面前,会不会也有人同觉痛楚,与我当初类似。

倘若有人爱他。

他带我去的,是这城市中相当昂贵的住宅区,拥有独立花园的大宅,庭院中草木繁茂杂乱,游泳池中青苔弥漫,证明主人对之无所用心,门廊大而干净,摆着一张旧旧的长椅子。

我陪小孩子坐在上面,他说:“还有半小时,妈妈才回来。”

爸爸呢。

他淡漠地看着我,说:“我没有爸爸。”

倘若他这句话中有愤怒或凄苦,都不算特别。

但他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好像是一个常识。

我发愁地摸着他的头发,软软的,他很享受似的,侧一侧过来,小小身子靠住我,放松下来。

这时候我看到他的母亲,是个很高,容貌很美的女子,衣着入时,妆容精致,她和一切看似享受生活的同类并无不同,只是她的行走中,表现出一种毫无希望的放弃姿态。

她静默地从花园外走过来,看到我的时候,流露出强烈的警惕和冷淡,情绪如果有颜色,几乎可以当场就把我染成一幅油画。

孩子对我许诺的晚饭落了空,好在我已经习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抱了一下丁丁,我转身离开。

明天早上他的生命活力就会消耗殆尽,灵魂与身体再度分离。在围墙外我回头看了他一眼,那浑然不知真相的母亲正沉下脸来发表城市安全生存须知,第一条是不要与陌生人说话,更禁止带他回家。

而那孩子的眼睛追寻着我。

瞳仁漆黑,眼底清冽。如此恋恋不舍。

我想起他说:“我不愿意活着,没有人爱我。”

越是简单的告白,越容易对我一击中的。随便找了一个地方窝过晚上,次日早上,我返回,正好遇到丁丁再度濒临死亡。

基本上是以耍无赖的方式,那日起我开始在这孩子的生活中留下来。我必须 重复为他嫁接身体和灵魂的程序,那一日,以及自后的每日,使其他能够照旧。这并非长久之计,他的最后无论如何都会到达。除非,有什么奇迹。

暗夜里我为他唱歌,令他睡去,屋子里的每个人都似乎过着正常的生活。但每当我走出那间属于孩子的卧室,会看到尹小姐在客厅中呆坐的身影,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之色。即使丁丁并无其他怪异之处,每分寸都仍然是她的骨肉。

面对异常不可知,她只是普通人。

正因如此,才更值得同情。

那时候我想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要这样一意孤行。

丁丁明明已经死去。如果不是我,他和他的母亲都已经解脱。

为什么要留他在这里,与他共同 证明人世有诡异。

我为他做的所有事,我都曾经为另一个孩子做过。

那一段经历的存在,于我至关重要。

是不是因为我无法忘记那时候的幸福,因此要偏执地在另一个孩子身上重现。

但是我渐渐了解,无论怎么努力,我与丁丁之间,总有一层天然的屏障,一个人无端走来,加诸于他的关怀,或者在他犹如梦幻,不妨尽情享受,但切切不要当真。

冬天终于过去的时候,杰夫说带我们一起去野餐。

丁丁幼小时,每到春天,他幼儿园的同学都去了郊外,便常常问我什么时候也可以。

心情好的话,我也许会回答:“如果你父亲愿意的话,我们就去吧。”

但他父亲从来没有愿意过,离婚后我连这句话也收了回去,从此缄默。

事实上,丁丁对他的生活状态不可谓不了解。因此我再也没有听到过那么天真的憧憬。

杰夫的风格是说去就要去,并且负责打点一切,让我和丁丁什么也不要管,连我给他一点置办食品的钱,都被拒绝了。

杰夫在我家住着,好像常常也出去做一些零星的工作,每过一段时间,会交给我一点钱,不多,但足够他自己的吃喝,甚至还会多一点出来补贴家用。有一次他走进来把钱丢进我手里,好像在想什么事情,神气心不在焉的,然后很随便地说:“犀牛,这个月生活费只有那么多了,要打要杀请便吧。”

他甚至都没有看我,这样没头没脑地说完,转身就走了,样子像一条落荒而走的流浪狗,还抱着头,好像很怕后面会飞过一个锅铲来砸他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