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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声音很短暂,就像是用电蚊拍拍死了一只蚊子。客厅里,电视没关,还一直在播放着交响乐,那声音听起来甚至像是一首乐曲中的鼓点。
我瘫坐在地上,还记得他说的:“电击器一般会让人昏迷过去,但是不会死,你就趁这个机会赶快逃走。”
逃走,能逃去哪里呢?身体已经被另一个人控制住了。
那个MP3,是我最恶心和羞耻的秘密,是陆松的未来,都怪我,都怪我没有把它藏好,让你听见了,对不起。
我在心里不停重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无助得想哭,但哭不出来,好像有另外一个人,控制了自己的眼球和泪腺,她是谁?是我吗?
我想她是万宝路。她控制着我的双腿慢慢站起来,去床上摸到了弟弟的手机,把Micro SD卡弄下来,拿着它走进厨房,打开灶台,点燃了它,火焰是绿色和黄色的。
她拖着我的身体走回卧室,路过客厅的时候,我看见电视上的交响乐团还在奋力表演着。合着交响乐的旋律,我听见我的嘴在小声地不停重复念着:“有什么办法没有?”
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有什么办法没有……
窗户没有关,窗外还在噼里啪啦地下着暴雨,雨水打湿了玻璃窗,又流下来,像一串珠子挂在黑夜里,这个时候还有人家开着灯,橙色小闹钟的秒针在一点一点地匀速走动。
“在下雨……”
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在下雨……
我知道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想到办法了。
她控制着我的身体,又去了一趟厨房,从妈妈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玻璃杯里取了一只,拧开水龙头,接了一杯自来水。
生水总是有锈腥味。
她把弟弟的身体摆正在我的床上,让他的头枕在枕头上。
她从书桌上的方纸盒里抽了一张纸巾,轻轻盖住弟弟的口鼻,小心翼翼倒下来一点点水。
她又抽了一张纸巾,轻轻盖在已经润湿的纸巾上面,再小心翼翼倒下来一点点水,尽量让水打湿纸巾,又不从面颊流向床被。
她坐在他身旁,重复着放纸巾,重复着滴水,安静又专心,仿佛不是在做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是在做一件手工活。当玻璃杯里还剩下半杯水的时候,她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然后站起身来,站在床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弟弟的身体。
我知道,她能想到这种窒息致死的方法,是从我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古装电视剧里学来的。
她很紧张,担心弟弟突然醒来挣扎反抗,但是弟弟没有醒。
她让我在床边站了半个小时,弟弟一动不动,我也一动不动,就看着他。我的腿很酸,想张开嘴,给弟弟说几声对不起,但是她控制着我的身体,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的她是什么表情?在想些什么?我觉得自己猜不到,也不想猜到,我只感觉昏昏沉沉,想要睡去,既然她想控制这个身体,索性让她控制好了。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也喜欢陆松吗?她也是为了陆松吗?不是吧?是恐惧吧?是对自己前程的恐惧吧?如果这段录音公布出去了,如果这件事情被知道了,那么她也会被当作共犯吧?也要坐牢吧?一辈子就完蛋了吧?好不容易得到的甜蜜恋爱,怎么能够……变成这副惨样呢?不可以吧……所以,她真是个自私的人哪。
她不想再待在放有弟弟尸体的房间了,拖着我的身体走到客厅,瘫坐在发硬的沙发上。昏昏沉沉中,我的眼皮已经乏力得快要合上了。我看着电视机里交响乐团头发稀疏的指挥家轻柔地做了一个收声的动作,然后又突然像癫痫发作一样浑身抽动,引起各种乐器的激昂声响,圆号、小号、长笛和鼓,原来,这已经是演奏最后的高潮了,他猛挥指挥棒,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他闭着眼睛吃力地喘了喘气,脸上都是对演出成功的满足。
指挥下台,和演奏者们一一握手,屏幕上打出字幕:《英雄交响曲》(《贝多芬第三交响曲》),完。
当我醒来的时候,墙上黑色挂钟的指针已经指向凌晨三点半,我动了动,举起自己的双手,盯着上面的掌纹和手指上像网格一样在慢慢放大的腠理。我的手越来越近,我用它们捂住了眼睛。我不知道电视是自己关掉的,还是被我关掉的,黑黑的荧屏上只有一个人,我从指缝里看着她披散的头发,感到害怕。
我控制着自己的脚,努力站起来,向自己的房间走去,灯一直亮着,我闭上眼睛往前走,然后缓缓睁开,当我看见那张堆满了白色纸巾的脸时,终于崩溃了。我张开嘴想要号哭,却掐紧了自己的脖子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我跪在地上仰着头,眼泪很快顺着眼角流进了耳朵,像潮水涌来的声音。我见过那些在葬礼上哭丧的女人把整张脸都扭在一起的样子,我可以想到自己的样子有多丑陋。
我蜷缩在地上,不停地向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根本没有什么万宝路,哪里有什么万宝路?我坐回床上,坐在他的尸体边,轻轻碰触到他手臂的皮肤,又硬又冷,我缩回手,身体开始剧烈抖动。我以为电视剧里说人死之后身体冰凉是一种修辞形容,但此刻,弟弟的身体真的就像被冻住了那样,冰冷且僵硬。
怎么会这么冲动?为什么能如此残忍?
去自首吧,我想。
不行啊,另一个声音说,再仔细想想。
何娇的事情才过去了几天?自首的话,警察肯定会怀疑这两起事件有所牵连,如果一起调查,陆松那天在塔上和我是互为人证的,会让他陷入危险吧?
万一,只是说万一,他为了我去自首呢?不行,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都是我的错,我应该要赎罪的,但不是现在,现在我需要一个办法……
我拿掉弟弟脸上一沓湿掉的纸巾,侧着头不敢看他的脸。我把纸扔进厕所,放水冲掉,回来才慢慢把眼睛挪到他的脸上。这是我见过的他最可怕的样子,嘴巴微张,双眼圆瞪,脸颊凹陷,和嘴唇几乎是一样的惨白颜色,我只能忍住悲痛,拼命向自己暗示,那根本不是我的弟弟,是另一个人。
我站在床边,盯着那张脸看了几眼,又忍不住趴在床上哭了一遍。如果忏悔是有用的,我愿意忏悔一万次。
我仍然在哭,但我知道,不能再哭了。时间已经不多,等到清晨有人醒来,一切就完了。
所有的逻辑是怎样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我并不清楚。我像解一道数学题一样,知道我现在所有的条件,然后去运用它们。
第一件事,是怎样把弟弟移出家里。像电视剧里那样分割尸体肯定是不现实的,我家在二楼,直接从门口把他背下楼梯去,我扛起弟弟试了一下重量,觉得自己也做不到。那么只剩下窗户了。
我推开窗户望了望,外面一片漆黑,没有一扇窗是亮的,小院里的人都已熟睡。在寂静的黑暗中,只有暴雨的嘈杂,反倒显得格外安静。如果直接扔下去,我担心会在地上留下血污,或者惊醒了小院里的邻居,这样一来,就全完蛋了。我把弟弟的身体抱上书桌,去到客厅,找到爸爸平时用来在三轮车上捆猪用的几根绿色尼龙绳,往弟弟身上缠绕了一圈,捆住他的身体。此刻,他的体温竟然好像有些回暖了。我流着泪想,他是不是已经原谅了我?我用双手握紧尼龙绳,为了防止割到手,还用厨房找来的两块抹布包住了手心。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心跳、手心渗出来的汗、鞋子里绷紧的脚,弟弟的身体在慢慢往下掉,我尽量控制着速度,直到感觉他的身体落在了暴雨中小院的水泥地面上。
我不知道脸上流下的究竟是泪水还是汗水,心脏狂烈跳动着,如果有谁此时晚归的话,碰见弟弟的尸体,那么一切就完了!
我坐在椅子上,用发麻的双手紧紧摁住心脏,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弟弟的尸体不能运太远,出了小巷,就是一条街道,虽不是主要城区,但仍然会有夜雨中行进的车辆和路人,那么小巷尽头的池塘和荒地就成了两个正确的备选答案。扔进池塘,尸体泡水之后不久,就会浮出水面来;埋进土里,需要挖坑,家中没有铁锹,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无法估量。
我穿好雨衣,抱起客厅里弟弟的滑板,推开了门,向右边走,下楼。漆黑一片的楼道,灯早就灭了,我什么也看不见,却不敢打开手机照明,只能小心翼翼挪动着脚,空气中有雨的味道。
我找到雨水浸泡之中的弟弟,那具安静的身体。我摸索着解开他身上的尼龙绳子,放在一边,等一下还要把它拿上去,用吹风机吹干。我弯下腰,双手插入弟弟腋下,勾着他的肩膀,把他抱上他曾经很喜欢的那个滑板。
滑板让整个过程变得短暂,我没有太过费力。
我把弟弟的身体放在了小池塘边的柳树下,雨水浸透了弟弟的T恤,衣服紧贴在他瘦小的胸口。
这一切都是在赌!如果有人在这雨夜里经过,看见我,我只能做另一种最坏的打算了。
我把雨衣脱下来了,然后从背上卸下弟弟的书包,里面装着他的新手机,我的MP3,还有几件他的衣裳。我希望,他只是出去远游了。
弟弟第一次从县城过来寄住的时候,就背着这款印有篮球的双肩书包,那时候我笑他这个书包土气,他反驳说一点也不土,去NBA打篮球是他的梦想。我又笑话他,很多想当篮球运动员的小孩儿,到了高中都会放弃这个梦想,何况你这么矮,不如早放弃的好。
他那时说,我才读初二,还会长高的!
我继续笑他,那你起码也得长到内特·罗宾逊那么高才行呀,不然扣篮都扣不上。
他问我内特·罗宾逊是谁,有多高?我说反正是矮个子里最强的NBA球星,是扣篮王。其实我对篮球什么也不懂,那些话都是借班上男同学时不时瞎聊的内容胡乱编的。那时候,我作为一个考上了津水最好中学,却没有什么理想的高中生,只不过是想打消他这个乡下小孩成为篮球明星这样不切实际的梦想罢了。
可是如今,我让他连放弃的机会也没有了。我蹲下来,在他的书包里装满了柳树下的鹅卵石,拉上拉链,然后把这个沉重的“梦想”背在了他的肩上,把他胸前的扣带扣好,肩带拉到最紧,晃了晃,确定它们不会脱落。
我把弟弟的身体在泥水中翻滚了两下,推进了池塘,匆匆抱着他的滑板跑回家去。接下来还有一些事情要做,我不能再哭了,也不能退缩。
但,弟弟是真的死了。
第17章 巧合
他靠在玻璃橱窗上,手上拿着半瓶矿泉水,是高铁上没有喝完的。
走出南京站,他哪里也没去,直接打车来到这个商场。
那个穿着米白色连衣裙的女人,正在向每一个围上来的读者报以礼貌性的微笑,然后快速在他们递过来的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大桌上摆着几摞书,一男一女两个穿着黑西装的工作人员在一边维护秩序。她背后的全息投影屏幕上,变换着立体的动画效果,显示着花哨的宣传文案:“最具人气旅行作家走路的鸟历时三年创作!”“《去深处》限量纸质书签售会南京站!”“带人涤荡心灵的即兴之旅,一起出发!”
女人无意间望了这边一眼,察觉到了何天奈正倚靠在一处溢满了流光,出售昂贵手表的干净透明玻璃柜台上,向自己点头致意。他的身后是一处特制的纯黑色木柜,柜面上挂满了大大小小数十上百只机械手表,这个背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个时间老人。
那女人马上把目光收了回去,专注于自己的签售,还时不时抬起头来,笑着对每个人说谢谢。
仅凭借样貌,何天奈已经无法认出她来了,她看起来仍然年轻,像是20多岁的样子,但何天奈知道,她其实已是30多岁的中年女人了。
“先生,您要买手表吗?”销售人员问。
“哦,不用。”
看来签售还需要一些时间,他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水,快走几步,决定去商场外面等她。
“范老师和小余老师,今天签售会你们辛苦了,真的非常感谢!”他看见女人转过身去,同两位黑西装工作人员握了握手,“我等下还要去见个南京本地的朋友,就……”
“好的好的,那我们就先回社里了!”那个黑西装女人一招手,两人向地下停车库走去。
现在,她独自一人了。
“你在跟着我?”
何天奈跟了她一段,她踩着高跟鞋转过身来,嗓音也已经是成年女性的那种了。
“是啊。”何天奈歪着头,看着她。
“我还真没想到,你会找到我,”她说,“我们……边走边聊?”
“好,南京这城市挺漂亮,适合散步,”何天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也没想到,时隔十多年,你竟然成了这么出名的游记作家,我都有些……认不出你的样子来了。”
“是吗?”女人说,“我刚才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
“哈,那可能是因为中年男人到老年男人,变化没那么大吧,”何天奈说,“你以为……你做了那些事情,然后一走了之、隐姓埋名就行了?”
两人走在长江路巨大而整齐的法国梧桐下,斑驳的光影透过嫩绿的树叶,打在两人的头发和肩膀上,还有脸上。他们慢慢走着,说话很轻柔,看不出一点儿争执的痕迹,像一位温和的父亲和一个孝顺懂事、小有成就的女儿,正在午后散步谈心。
在街上,他点燃一支烟:“我当了大半辈子的警察,见过各种各样的案子,抓到人的,在逃的,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我发现的规律。这世间所有的悲剧啊,一旦开始,就从来没有马上停住的。你知道我心中认为的错和恶,区别是什么吗?错,是一时糊涂,心有魔障;恶呢,是逃避已经犯下的错,一次次去积累错,又不去赎回错,以致一错再错。”
“可以给我一支烟吗?”女人从他手上接过烟,凑近他手中的火点燃。骑电动车的妇女戴着防晒的白纱头罩和袖套,从他们身边悠然骑过。
“我觉得,你讲得很对。”她说完,闭着眼睛,仰着头慢慢吐出一股烟雾。
“你还不知道张雨书出了什么事吧?”何天奈说,“你知道一个没有父母在身边,由一对老人一天天带大的孩子,成长过程中会有多少缺失?”
“她怎么了?”女人问。
“你自己回去一趟就知道了,”何天奈说,“我今天不是来捉拿你归案的。你自己先回津水一趟,看看雨书,也看看父母,到时候一切安排妥当,就去自首吧。”
“那你特地来南京找我,是想干什么?”
“我想知道,那天娇娇在塔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希望你能告诉我。”
“有一件事情,我想先知道,”女人又呼出一口烟,“你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我还特地整了容,又隐姓埋名的,我以为,应该没什么破绽了才对。”
穿着白T恤的何天奈弯起嘴角笑了起来:“我是在网上找到的,有个小孩教我说,现在是网络时代了,要是找不到一个人,就去网上找找。”
“我在网上泄漏了自己的什么信息吗?”她已经被烟雾熏红了眼,咳嗽了两声。
“也许没有吧,”何天奈说,“但是你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是吧?”
“就凭这也能找得到?”
“你往家里寄钱的方式确实很谨慎,没有写名字,也没有留电话和具体住址,其实我本来已经不指望能在网上找到什么蛛丝马迹了。但是我仔细想想,也觉得挺神奇的,究竟什么样的人,几乎每个月都会从不同的城市往津水寄钱呢?”何天奈说,“网络时代嘛,我就试着把邮寄的时间和城市结合起来搜索,想着是不是能从这些搜索结果中,检索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结果真是非常意外啊,这些时间地点,竟然和一个当红游记作家在网上每次更新文章的时间大致对得上。”
“这样子啊……”
“一开始,我觉得很可能是个巧合,于是就一篇篇对比,2月份写的那篇《你以为镜湖消失了吗?》在浙江绍兴,3月写的《尝一口松花江的冰》在黑龙江佳木斯,5月写的《三访紫鹊》在偏远的湖南新化,这样的地方也能重合,我很震惊。再仔细想了想你的这个笔名,走路的鸟?有点儿意思,张小鹭的‘鹭’,不就是‘走路的鸟’吗?”何天奈说,“没办法,运气太好,就让我找到了你。”
“何警官谦虚了,这不是碰运气,我知道的,如果你不是拼了老命想给自己女儿一个交代,是不可能注意到我这么细小的漏洞的。”女人在一个不锈钢垃圾桶上用手指掐灭了烟头,又捏了捏自己泛红的鼻翼,“不过,你找到了张小鹭,你还没有找到我。”
第18章 去深处
你凝视着眼前这个站在马路边上的男人,他苍老,他痛苦,但他的眼睛里,仍然有湿润的光彩,还不至于浑浊。
作为一个跑遍了全国很多城市的旅行作家,你知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话不假。此刻,他让你想到久违了的津水男人的感觉,忧郁,寡语,喜欢做多于喜欢说,行事果断、干脆,像一场说来就来的雨。津水总是下雨,你去过很多下雨的城市,都觉得没有它的雨厉害,津水是你的故乡。
这么多年过去了,外面世界的变化并不大,津水的变化应该也不大,你这么觉得。
你们一起走在南京街头老梧桐的树荫下。他问你,找到了张小鹭却没有找到你,是什么意思?你说,说来话长,要不要找个咖啡馆慢慢来谈,他说好。
你们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临街的咖啡馆,环境还算不错,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可以看见窗外的梧桐和梧桐下的行人,一旦有玻璃隔着,他们就成了风景。你点了一杯脱脂奶无糖拿铁后,自己付款走了。那男人问有没有酒,咖啡师说抱歉没有,他抿着嘴看了几遍饮品单,说那就来一杯柠檬水吧。
你们两人都盯着窗外的风景看得出神,好像思绪都已经不在这里,而是飘去了离此处一千多公里之外的那个地方。
“要不你先问我?”他喝了一口柠檬水,龇着牙像是被酸到了,“如果你有什么想问的。”
你喝了一口咖啡,点点头,问道:“你知道我新书的名字是从哪里来的吗?”
“《去深处》?”他摇头,“我不知道。”
“知道王尔德吗?”你说,“我用‘去深处’这个书名是在致敬奥斯卡·王尔德的《自深深处》。”
“写童话的王尔德?”他问。
“对,爱尔兰作家,但他写过的可不止童话,”你看着他说,“《自深深处》是他在狱中用几个月的时间写给自己的同性恋人道格拉斯·波西的一封长信。你也是个同性恋,对吧?”
他拿着玻璃杯的手仿佛被冻住了一般,定在那里,他也抬头看你的眼睛,你们谁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
“没错,我是。”他说,你觉得他在自以为勇敢。
“在那个同性恋爱被视为犯罪的时代,王尔德因为这段非法的恋情被道格拉斯的父亲告上法庭,然后戴罪入狱。在监狱里面,他给自己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那个人,写了这封长信,第一次看完的时候,我真是伤透了心。”你念道:“‘当初你投向我,要学习生活的欢娱、艺术的欢愉。也许冥冥中安排了我来教你某种奇妙得多的东西,悲怆的意义,以及它的美好。’在信的结尾,他是这样写的,身为一个同性恋,这句话实在是让我感同身受。”
“你什么意思?”他的眼中露出困惑。
“所以我刚才说了吧?”你端起杯子,品尝着他的困惑,“你找到了张小鹭,但还没有找到我。”
“你不是张小鹭?”
你说:“我和张小鹭是朋友,也是同班同学,你来我们教室那天,我们见过,我认得你,你大概不记得我了,我的名字叫赵妃,曾经是娇娇的女朋友。”
“女……朋友?”男人抿了抿干燥的嘴唇,又喝了一口柠檬水。
“对,女朋友,何娇和你一样,也和我一样,是同性恋,你知道吧?”你说,“那时候,她经常和我提到自己的爸爸,所以在见到你之前,我对你就已经挺了解的了。”
“娇娇她……知道我……”男人垂下头来。
“她知道你的远比你知道她的要多,多太多太多。”你又喝了一口咖啡,苦。
你扭过头,眼神变得有些哀愁,看着咖啡馆的玻璃落地窗外,两个穿着淡蓝色校服的女学生,她们一只手上都拿着蛋筒冰激凌,不时舔舔或者咬一口,另一只手牵着彼此,荡来荡去,像一对欢快的喜鹊,在一簇簇发亮的梧桐叶片下,慢慢前行。
你同何娇一起走在路上的时候,从来不会牵她的手,尽管,手拉手一起走在女高中生的世界里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你们从不。
班上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吧?你是这样认为的。明明已经接过吻,明明已经触摸过彼此身体最隐秘的部位,但在外人面前,你们两人的关系谈不上亲密,甚至比朋友还要冷淡一些。
你们彼此交流过为什么要这样子,一方面大概是带有一种怀揣着秘密的刺激吧;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你们自然也清楚,和男生女生公开交往不一样,这种不同寻常的情感被人知道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所以得时刻警惕着。
你喜欢带何娇去自己家里。
父母两年前因为交通事故去世之后,你的生活起居全凭奶奶照顾,奶奶给了你比较自由的生活空间,除了在家做饭、洗衣、做其他家务和睡觉之外,她的其他时间都在牌馆打麻将度过。知道孙女儿要带全年级成绩数一数二的同学回家给自己辅导功课,她还会早早出门,生怕打搅了你们。
你的房间里有一台属于自己的台式电脑,两人每次做完最渴望的事情之后,喜欢完全赤裸着身子,一起挤在一张靠背椅上面上网。有时候,你们会下载一部电影或者综艺节目一起看;有时候,你们喜欢在网上胡乱浏览,出于对自身的好奇,你们还会经常搜索一些和同性恋相关的内容。
“你觉得……我们这样是有问题的吗?”
她很喜欢这样问你,虽然学习成绩斐然,但是对自己的生活,她真的没有一点自信。
“我不觉得呀。”你每次都这样说。
她喜欢在你家的电脑上下载一些盗版的TXT电子书,存进手机里,在她母亲睡下之后慢慢看,这似乎是她平时仅有的娱乐了。
“上次在你这里下的那些书,大部分都挺无聊的,不过有一本王尔德写给自己男友的《自深深处》,我挺喜欢的,看哭了。”
“王尔德还写过同性恋?他不是写童话的吗?我小学时,还演过他童话改的节目,上过电视呢!”你很兴奋,觉得自己有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了,“《快乐王子》你知道吗?就是一个王子雕像让一只燕子衔走自己身上的金银珠宝去救济穷人的故事,我演的就是女主角啊,一只燕子。”
你从抽屉里拿出相册来,翻开给何娇看。
“这就是我。”你指着那个穿着羽毛纱衣的小姑娘说。
“真可爱。”何娇笑了。
“这个演王子的你也认识,他是陆松,你的老对头。”
“原来你们这么小就认识呀,你都没和我说过。”何娇带着一丝醋意。
“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嘛,我们是小学同学,我爸妈和他爸妈以前也是好朋友。”你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