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哎呀……你从何时起有了这念头?”
“六岁。”阿幽让秦北洋无处可退,背后是万丈深渊,“当你从老太监手里救了我。否则,我就要给光绪帝殉葬,变成千年不腐的童男童女。那一夜,我已暗暗打定主意,长大后必要嫁给你。”
“冤家。”秦北洋叹出一口气,低头撞上九色的琉璃色目光,仿佛欧阳安娜的双眼,“你也是冤家。”
阿幽拽着他离开危险的悬崖,回到绿草芬芳的山顶高原,双手从背后环抱秦北洋,下巴磕在他肩上:“哥!你答应过我的,无论我提出任何请求,你都会无条件地满足。”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秦北洋绝不抵赖!”
“那就好!你也见过棺椁了,还进去摸了他的真身,心满意足了吧?为何不能满足阿幽的心愿呢?你可不要做言而无信的男人。”
“可……”秦北洋的嘴唇皮在发抖,“阿幽,你可要想清楚了!我秦北洋在地宫里出生的那天起,就克死了亲娘,九岁又克死了养父母,注定要孤苦伶仃,天煞孤星,任何人跟我在一起,都会遭遇厄运,不是死于非命,就是生不如死。”
“不对,哥哥,这只是你的借口。你还在想着安娜姐姐?”
秦北洋闭上双眼:“我对安娜已无所想,都是过去的事了。”
“安娜已是齐远山的媳妇,还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哥哥你早该知道了吧?”
“不错!”秦北洋鼻头酸涩,必须换个话题,“两年前,我身患绝症,华佗再世,扁鹊重生,也无法治愈顽疾。若非我接连不断深入古墓,呼吸吐纳幽冥世界的气场,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但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癌细胞从未真正消失,只要我脱离古墓,早晚必死无疑。”
阿幽伸手抓住他鼓鼓的胸大肌:“我不在乎。”
“身体健康的小伙子有的是,你不在乎嫁给一个活死人?”
“你若今夜死,我从明日起为你守节!”
她斩钉截铁地回答,秦北洋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太平天国并不讲究寡妇守节,但他相信阿幽真做的出这种事儿!
事已至此,别无选择,既是男人的“信”,也是他的“命”。
“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仰望太白山上的月亮,秦北洋抓了抓九色的鬃毛,盯着她乌幽幽的双眼,“阿幽妹妹,我答应你,我们做夫妻。”


第365章 洞房花烛夜
一个月后,秦北洋与阿幽举行了婚礼。
并未如通常新人那样挑选黄道吉日,他们选择了荣光大殿重建落成之日结婚。
“镇墓兽猎人”老金出色而准时地完成大殿工程。秦北洋提议给“荣光大殿”改名转运。天京的荣光大殿乃是亡国之宫殿,太白山上的荣光大殿也惨遭两次兵祸。
思来想去,秦北洋圈定了一个既古老又时髦的名字——“格物致知大殿”。
朱熹曰:“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太白山张灯结彩,到处贴满双喜字。十二年前的大灾难后,从未有过如此喜庆景象。
这一日,山顶吊桥放下,前来吃喜酒的宾客络绎不绝。散居在海外的天国后代,战败后沦为契约奴工,被贩卖到秘鲁挖鸟粪和硝石,参加南美太平洋战争扬威新大陆,帮助智利共和国占领战略要地阿塔卡马沙漠。他们献来印加帝国的金面具,四百年前的西班牙征服者弗朗西斯科·皮萨罗绑架了印加末代皇帝阿塔瓦尔帕后敲诈勒索来的宝贝。
逃亡南洋建立婆罗洲公司的天国后代献上了烟草、天然橡胶、金鸡纳霜、肉豆蔻等特产。
避难美国旧金山的天国后代送来了爱迪生公司的电影摄影机与电影放映机,给这场天国婚礼留下了珍贵的影像记录。
除了天国后代,还有来自全球各地的刺客联盟代表。太白山顶,犹如凡尔赛和会,出现不同肤色的种族——裹着白头巾的阿拉伯人,西装革履的法国无政府无主义者,皮肤黝黑的印度独立运动分子,发红如血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还有两个亚洲人,一个小眼睛,一个瘦小个,分别是朝鲜与越南的革命者,专行刺杀日本与法国的殖民官员。
他们既来朝拜东方的刺客圣地太白山,可以媲美毁灭于六百年前的阿萨辛的天国花园,也来祝贺阿萨辛继承人与太平天国公主喜结连理。
美国第一刺客“天使”迈克尔已痊愈。他可是刺客联盟的红人,许多人都认识这张黑人魔术师的面孔。他成了婚礼的司仪兼翻译,不断为各国刺客代表们互相介绍,俨然是曼哈顿的交际酒会。
无心插柳柳成荫,如今五大洲的刺客,都知道了“China ch'in pei yang”的大名。
“中国秦北洋”披散着乌黑长发,活脱脱一个“长毛贼”。依然朴素的工匠装束,裤子甚至打着补丁,坐上“格物致知大殿”宝座,加冕为刺客联盟的最高领袖。
尽管,他只是名义上的“领袖”,根本指挥不动各国刺客,除了太白山。
阿幽尚未换上新娘子的红装,而是身着刺杀行动时的黑衣劲装,打开缀满钻石的阿拉伯宝匣,捧出阿萨辛的金匕首,恭敬地交到秦北洋手中。
在刺客联盟代表们的瞩目中,秦北洋高举金匕首,引来众望所归的欢呼与口哨声。刺客们亮出各自兵刃与枪械,在“格物致知大殿”前的广场鸣枪庆贺。
八百年前,山中老人霍山佩戴过的金匕首,象征刺客信条的传承。
嘉宾聚齐,贺礼收罢,秦北洋与阿幽的婚礼开始。最年长的孟婆主持仪式,根据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天下婚姻不论财”,“婚娶”喜事费用“俱用国库”,“不得多用一钱”。男女必须自愿,严禁包办婚姻,纳采聘礼嫁妆等等至今仍然贻害中国青年的陋习全部扫除。
秦北洋换上一身黄色绸缎大褂,头戴太平天国角帽,长发沿着耳边垂到胸前。阿幽换上红色的圆领长袍,下摆过膝,衣襟左衽,形如寿衣……头一回见她化了妆,脸上扑着胭脂水粉,说一不二的太白山刺客教团的主人,终成秦北洋的小娇妻。
席间少不了小镇墓兽九色,它也披红挂彩,正襟危坐,犹如男方的家人。
天国婚礼颇为简单,并无什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的繁琐礼仪,打破了明清以来的传统。
新郎新娘俱是父母双亡,因此由最年长的孟婆代替双方家长。
孟婆还行使了类似西洋人的神父角色,说着广东口音:“良辰美景,天父为证!各位贵宾,谁若明了本次婚姻不成之理由,请尽管言语,或永远保持缄默。”
孟婆:“秦北洋,汝可愿娶洪天幽为妻?”
秦北洋:“我愿意。”
孟婆:“无论汝妻或富贵或贫贱;或康健或染疾,汝皆不离不弃乎?”
秦北洋:“不离不弃。”
孟婆:“洪天幽,汝可愿嫁与秦北洋为妻?”
阿幽:“我愿意。”
孟婆:“无论汝夫或富贵或贫贱;或康健或染疾,汝皆不离不弃乎?”
阿幽:“不离不弃。”
孟婆将这对新人的手连在一起,朗声道:“吾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宣布:秦北洋与洪天幽结为夫妻!”
观礼的西洋刺客们,啧啧惊叹这仪式的圣洁高贵,又对没有亲嘴表示了极大遗憾。
婚礼最后,孟婆给新郎新娘签发了一张结婚证——太平天国独有的“合挥”。“合”为联合,“挥”是粤语凭证之意。太平天国规定,若有人不持合挥而带女眷,一律以强奸罪处极刑。“合挥”一式两份,中间盖龙凤大印,左半份由天国官府留档;右半份由新郎新娘保存。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结婚证,早于西洋各国,堪称太平天国的一大创举。
至于秦北洋与阿幽的“合挥”上,工整地书写三列字——西王议政司
秦北洋年二十一岁直隶省顺天府人
洪天幽年十八岁广东省广州府花香人
看完孟婆书写的“西王议政司”五个字,秦北洋本想多问两句,但婚礼上人太多人不妥,便把疑问藏在心里。
婚礼晚餐,皆为一篮猕猴桃,一盆甘露水。这场天国最重要的婚礼,既无吹吹打打,也无唱堂会的戏班子,更无十八摸的流浪艺人,简直比农村的葬礼还要清淡!
这也是移风易俗,是对中国人结婚大操大办,豪华的酒席盛宴陋习之反动。
唯独有一个例外——黑人魔术师迈克尔再次表演“大变活人”,少年中山躲进铁笼子,变出来的竟是化装成南美洲神兽大羊驼“猊马”的小镇墓兽九色。各国刺客们大呼过瘾,这回是真的变魔术,而不是假借魔术而刺杀。
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九色卸去神兽大羊驼的化装,恢复为幼麒麟镇墓兽,蹲在门外守护这对新人。
“洞房”名副其实,就在山崖洞窟。摆设也颇简朴,大床上的新棉被与枕头,几盏红烛倒是明亮。闹洞房的野蛮陋俗,则被天国严禁,一经发现,斩立决,杀无赦!
阿幽脱去红嫁衣,卸去红妆,披散长发,钻进被窝,等候新郎官。
许久不见动静,只听到洞房的角落里,传来秦北洋的声音——“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阿幽心中打鼓,什么情况?人生四大喜事之首的洞房花烛夜,秦北洋竟然念起佛经?这是要看破红尘出家了不是?
原来啊,他想起死于敦煌莫高窟的白俄美人——卡捷琳娜·安德烈耶夫娜·沃尔夫娜。秦北洋是有情有义之男子,怎会忘了卡佳对他的好?便为她念一段《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祈祷早日往生。
诵经完毕,秦北洋掀开床上纱帘,摄手摄脚躺在阿幽身边,衣服都忘脱了。
“哥哥,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阿幽嘻嘻一笑,千娇百媚,宽衣解带,帮着秦北洋褪下衣衫,暴露汗津津的胸大肌与肱二头肌。
皎皎烛光下,纤纤少女,玉体横陈,两相缠绵,自不待言……虽非秦北洋的第一次,仍然满面通红,额头布满豆大汗珠。心中默念元稹的《会真诗三十韵》,描写张生与崔莺莺在普救寺的云雨之欢——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频聚,唇朱暖更融。
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光珠点点,发乱绿松松。
方喜千年会,俄闻五夜穷。留连时有限,缱绻意难终。慢脸含愁态,芳词誓素衷。
赠环明遇合,留结表心同。啼粉流清镜,残灯绕暗虫。华光犹冉冉,旭日渐曈曈。
烛火渐熄,窗格外,苍穹似已黎明,太白山上云海,再次泛起金光……秦北洋与阿幽的洞房花烛夜,竟鸳鸯交颈了整整一宿!合当正青春的少男少女,有着超乎常人的身体底子。
阿幽搂着她的新郎,疲倦地沉沉睡去,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秦北洋悄然起身,给新娘掖好被子,穿回平常的工匠装束,吹灭烛火,无声息地退出洞房。
在门口守了一宿的九色,琉璃色目光闪烁,似乎说:新郎官,你不要新娘子,却偏偏要我,又是何意?
嘘!
他带着九色走出洞窟。天蒙蒙亮,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都还熟睡。走出大殿和朝天门,穿过太白山顶,绕过寂静的大爷海,攀上寒风凛冽的西峰,熟练地找到墓道口。
秦北洋再度步入墓道,这才感到浑身畅快,清凉舒爽。这些日子以来,胸口的癌细胞又燃烧起来,若不能赶快找个陵墓钻进去,怕是喜事还没办完就要办丧事了。
经过天王洪秀全的陵墓门口,钻入镇墓兽大角斗场,来到秦始皇陵墓地宫。鲛人火光再起,直达地宫中心的黄肠题凑,却裹着一具唐朝棺椁。
唐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小孙子,唐睿宗李旦第六子,终南郡王李隆麒。
今夜的新郎官,不敢再钻入棺椁,免得带入外面的空气与湿气。身处无数黄心柏木组成的迷宫,秦北洋就地躺下,背靠一千两百年前的棺材板,才安心地闭上双眼。
天上地宫,唐朝棺椁,或许长眠,或许小憩,这是秦北洋的洞房之夜……


第366章 孟婆汤(一)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朱庆馀《近试上张籍水部》
新婚次日。
阿幽醒来,天已大亮,她从未起得那么晚!莞儿一笑,唇边似还残留他的味道。她抚摸自己的身体,又抚摸婚床的枕头,却只摸到了秦北洋的体温……刺客联盟的宾客们都已告别太白山。“天使”迈克尔也启程回美国,他与秦北洋相拥告别:“兄弟,这辈子,若是有需要我的时候,别忘了迈克尔!”
迈克尔开玩笑说,还要把九色打扮成南美洲神兽“猊马”变魔术,吓得小镇墓兽连连后退呲牙咧嘴。
太白山归于寂静,阿幽依然独守空房。每一夜,秦北洋都躲在地宫,睡在唐朝小皇子棺椁旁。惟其如此,才能确保癌细胞不复发。九色回到新旧两个主人身边,也是乐不思蜀,仿佛回到白鹿原魔方大墓。
秦北洋禁止九色离开地宫,尤其禁止它靠近阿幽。卡佳之死的前车之鉴,他不想因为这头小镇墓兽体内几块灵石的威力,再害死另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
这一夜,他正在黄肠题凑巨棺上打坐,背后徐徐传来老婆婆的声音:“北洋!你为何不理不睬你的新娘?”
秦北洋惊慌地站起来,见到不知多少年纪的老婆婆,穿着寿衣似的左衽衣襟,犹如从古代走来的神像,或在奈何桥头熬汤呢。
面对这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人,任何谎话或借口都是徒劳,秦北洋不如直说:“婆婆,我只怕我会害死阿幽!”
“不,你有前缘未了!”
“这……”
秦北洋心中盘算,难道还是欧阳安娜?
“我也有前缘未了。”孟婆露出一脸死皮与褶子,“我总是给‘天国学堂’的学童们灌一碗孟婆汤,让他们忘记前世的一切,好好把握在天国的来世,做个优秀的刺客或‘镇墓兽猎人’。我也时常想喝下自己熬的汤,可每喝一次,往事反而历历在目,如血如泣……”
听此一言,秦北洋不知所措,仿佛面对活着的历史:“我也喝过,却忘不了。婆婆,你让孩子们喝下这碗汤,不也是为了在天国学堂专心学习吗?”
“如果人活着形如蝼蚁,麻木不仁,浑浑噩噩,那便是死了!满清统治的天下,四万万中国人,莫不如此,能有几人睁开过眼睛?”
“天王算一个吗?”
“天王……”孟婆是太白山上唯一见过天王洪秀全真容之人,“不是他。”
“太平天国,英雄辈出,风起云涌,撼动了满清暴政,是为革命党人的先声。但这场大变乱,也造就了惨烈的破坏。是非成败,功过各半,留待后人评说吧。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婆婆,请受北洋一拜。”
孟婆立即将他扶起:“你才是太白山的主人,刺客们的首领,我这老太婆可承受不起。”
“对了,婆婆,我有个疑问,为何您的衣裳,以及太白山上的妇女,包括阿幽的结婚礼服,都像死后的寿衣?”
“太平天国的服饰衣冠制度,历法、文字、避讳等等,皆不同于历朝历代,我们期望开创一个新天地,彻底改变这个国家……六十年一甲子,我都快九十岁了。再回首,天国是注定要失败的啊。”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守在太白山上?”
“一口气!”
“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秦北洋若有所思,“天国与满清,你死我活,总有人不承认失败,就像古往今来的亡国之士,宁愿逃亡海外孤岛,也不愿做新朝臣子。”
“我发过誓,我要亲眼看到清朝灭亡,我要让天国活的比满清更久。”
“孟婆,你已经做到了,如今是中华民国。”
别人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孟婆却是越老越明白:“北洋,还记得吗?我给你和阿幽做了一张‘合挥’,就是你们的结婚证,写有‘西王议政司’五个字。”
“西王——太平天国的西王萧朝贵?”
“是,他是我的夫君,我是西王娘。”
“难道说——婆婆,您就是大名鼎鼎的洪宣娇?”
秦北洋双目一瞪,九色也从黄肠题凑里爬出来了。
“亏你读书多!”
“请受北洋一拜!”
为了解阿幽以及太白山上这伙人的心理、性格以及行为逻辑,秦北洋已把天国历史补了一遍。洪宣娇,太平天国第一奇女子,艳绝一世,勇冠三军,常率女兵百名,所向披靡。每次大战,她先拜上帝,再化淡妆,乘绛马,舞双刀,长身白皙,衣裙间青皓色,如皎月落白雪,清兵望之如神女下凡——“解衣纵马,内服裹杏黄绸,刀术妙速,衣色隐幻,一军骇目。”
孟婆将秦北洋拉起,别看这么老,手上颇有力道,几十年真功夫的修为。
“我本不姓洪,原名杨云娇,但与天王生于同村——广东花县的福源水村。我还是小姑娘时,就跟随天王去了广西紫荆山,一场梦后自称天父之女。天王是天父之子,自然与我结为兄妹。我改姓为洪,客家话里云与宣的发音接近,才有了洪宣娇这名字。金田起义,永安建制,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我嫁给了西王萧朝贵,新婚不到一年,他战死于长沙南门外妙高峰,我成了小寡妇。”
“太平天国到了天京以后呢?”
“我任女馆监察,东王倾心于我,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而我正青春守寡,难耐寂寞,竟有了儿女私情。”孟婆放声大笑,“到了这把年纪,便也无所忌讳。天国前期由东王统管大事,天王并无实权。古往今来,功高震主都会惹来杀身之祸。东王几次搞降童术的把戏,谎称天父下凡附体,让天王尤为窝火。让我窝火的是,东王又迷恋上新科女状元傅善祥。”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状元。”
“我恨她。”
一个甲子过去,孟婆——不,洪宣娇的怨恨仍未消除。
“婆婆,是您亲手策划了天京事变?”
“我只是个小女子,哪能有那么大能耐?当我是武则天吗?我只是这场大屠杀的可怜的工具罢了。我劝东王为北王韦昌辉办庆功宴,韦昌辉趁机谋害了东王,血洗东王府,男女老幼前后被杀两万人!”
“您很内疚?”
“我对不起东王,也对不起天国,这是我们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北王叛乱被诛,翼王又负气出走,虽有忠王、英王、干王的忠勇才干,清廷亦有曾妖、李妖、左妖等等名臣良将,终于打破了天京。”
“有传说,您跟随洋教士逃亡美国,远渡旧金山开业行医。”
“冇……”


第367章 孟婆汤(二)
孟婆干脆地说了广东话。
“天京陷落,我保护幼天王杀出重围。逃到江西地界,幼天王的替身被清军俘虏。我化装潜入南昌城,躲在围观凌迟的人群中。那位少年侍从,至始至终,坚称自己是幼天王洪天贵福,还向清妖摇尾乞怜,声称效忠清朝皇帝,愿读孔孟书考取秀才功名,甚至还想再讨老婆——可笑的是,天王当初就是在广州考秀才失败,才走上天国道路的。”
“我明白了,他并非真的乞降,而是为迷惑清廷,显得自己真是幼天王,真正的忠臣!”
“少年被绑在牛车上,四根长钉将他钉在木桩上。刽子手每割十刀,便一吆喝,先割双乳,然后是命根子,从早割到晚,中午还给他喂食稀粥,免得他中途死了。他被割了一千多刀,开膛后的内脏与肠子都被百姓高价买走。少年在受刑柱上惨叫,整个南昌多能听到哀嚎声……”
孟婆已老泪纵横,秦北洋掏出一方阿幽赠送的手绢,替老去的洪宣娇擦去泪水。
“还是孟婆汤好!喝了就能忘记所有苦难。”
“最后,血肉模糊的少年,在刽子手的刀割中高声祈祷:天父救我!”孟婆发出少年般尖利的嗓音,“我冒险在人群中施展暗器,三根银针飞刺入少年心脏,助他当场毙命,解脱痛苦,升天去了。幸好刽子手没有发现。他们将所谓‘幼天王’的骨架抛尸荒野,任由野狗撕咬分食……”
秦北洋长叹:“中国历代帝王死于非命者不少,但被凌迟处死的只有一位,就是太平天国的幼天王洪天贵福——这位少年替身,创造了这个记录。”
“我保护真正的幼天王,千里迢迢,逃上太白山避难地。从此以后,每年都要举办‘升天祭’,纪念这位少年英雄。”
孟婆又啜泣了好久,秦北洋将她扶起:“往事若能如烟?明日亦能如烟!”
八十多岁的老婆婆,从怀中取出一个铁匣,打开锁头,有包黄绸缎,裹着一截乌黑头发。
“这是……”
“天王的头发。”孟婆颤抖着捻起一根粗粗的发丝,“天京事变前夕,天王召我入宫,求我拯救天国,断发相赠。”
“古人云,断发如断头,天王这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给您了啊。”
“这截头发已保留了六十多年,也是我活着最后的念想。”
孟婆将头发贴着自己脸颊,似乎还能闻到天王活着的气味……秦北洋心底寻思,洪宣娇与天王洪秀全,只是名义上的兄妹关系。据说天王府中穷奢极侈,美女遍地,也许他们有过某种私情?毕竟她年轻时,可是天国第一美人。
“活到这把年纪,有没有念想也不重要了。”孟婆把头靠在秦北洋的肩上,声音忽然温柔,“谁都有前缘难舍,无论二十岁,还是八十岁?但眼前之人,可得好好珍惜!”
“婆婆,我明白了,你此番来找我,告诉我那么多秘密,都是为了阿幽!让我放下过去,好好地跟她过日子……”秦北洋站起来,对着秦始皇地宫赝品的黄肠题凑深呼吸,“好,我这就去找阿幽!”
他当即告别孟婆,命令九色继续陪伴唐朝小皇子的棺椁,独自钻出墓道。
回到山崖洞窟的新房,阿幽正在梳妆打扮,女为悦己者容,镜子里多出一个男子。
“哥哥!”她放下画眉的笔,牵住他的手,“你果然回来了。”
镜子里的秦北洋满面愧疚:“对不起,阿幽妹妹。”
“我真怕自己会变成深闺疑云。我们已是夫妻,哥哥,你该怎么叫我呢?”
“阿幽妹妹!”他吐出一口地宫里的气息,“我们是在光绪帝陵的地宫旁相遇的,没有那一夜,也不会有今天,我还是叫你妹妹吧!”
“嗯……”阿幽微微有些失望,她本期待得到“夫人”、“媳妇”、“老婆”甚至“婆娘”的称呼,“妹妹也好!哥哥妹妹,我们过一辈子!将来我若是死了,请你将我的尸首抛入地狱谷,任由我粉身碎骨,来于自然,又还于自然去吧。”
“新婚燕尔,尽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只要跟哥哥在一起哪怕片刻,阿幽都是那么开心,哪怕下一刻死了,也无所遗憾!”阿幽咬着他的耳朵,吹气如兰,“你好久没有抱我了。”
秦北洋心头一热,便将她拦腰横身抱起。
这一夜,她特别疯狂,他也是……
天还没亮,秦北洋却倍感孤寂,翻身起床,披上那件工匠衣衫。阿幽从背后环抱他的腰,下巴抵住他后脖子上的鹿角胎记:“哥哥,我不许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