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还可以这样活,不用那么别扭,不用那么假装,不用那么累地过下去。

离婚会带来什么?未知的生活,有好有坏,有自由自在的灵魂,也有孤单的肉体,有不同的世俗攻击,也有对自己选择的怀疑。

她抬起头,享受着吴博荣的长吻,在快要窒息的心跳里呐喊着:“我要爱我自己,我要听我心灵深处的声音。”

李兰的出现,让余莹第一次感觉到恐慌。

李兰出现的时候,立在余莹的门口,眼神直直地对着小宝。她扑倒,对着孩子说:“宝宝,妈妈找得你好苦。”

就是这么一个贫苦的农村妇女,为了被婆婆偷偷送走的小女儿,不惜离婚,和家族的人翻脸,不惜在外面做洗碗工,但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找自己亲生女儿的希望。

李兰的手已经粗糙变形,她想上前摸小宝,可是又怕刮坏她的脸。余莹当时正在给宝宝泡奶,一看到开门之后进来的人,就感觉手不停地发抖,连瓶子都拿不起来。

直觉告诉她,这个女人是小宝的母亲,这种直觉连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可能是这个女人看孩子的眼神不一样。

余莹把她的目光给隔住,问道:“你是谁?”语气里的强硬却没有办法掩饰一种气弱。

 


第十二章 归还(4)
那个女人一下就跪在余莹面前:“大姐,我是李兰,是三头村老陈家的媳妇。你婆婆知道, 孩子是抱给她的,她认识我婆婆。”

余莹撑着自己不要头昏,问道:“那个,你到底是谁?你是宝宝的什么人?”

“我是宝宝的亲娘,宝宝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生下来,连一眼都没有看到,就被狠心的婆婆给抱走了,我一眼都没有看到,我做梦都梦到我的孩子。”李兰看向小宝,眼里露出感激的神情,说道,“宝宝养得真好,好漂亮,像城里的孩子。”

余莹一时间感觉自己胸口的气都要抽不上去了,只听得自己像从牙缝里逼出来的几个字:“你胡说。”

李兰忙接嘴说:“我没有胡说,没有胡说,你婆婆知道,我先找了她,她开始不肯告诉我孩子在哪里,后来才告诉我了,你可以打电话问她。”

其实余莹不用打电话问婆婆也知道李兰没有胡说,小宝有和李兰特别相似的眼睛,又大又黑,那孩子就是她的,那样的表情是装不出来的,只有真情流露才会有那样的神态。

余莹不知道为什么把门给关了起来,对李兰说:“我弄清楚了你再来,等我先搞清楚。你忽然上门说是孩子的妈,我搞不清状态,我不明白。”

李兰在那里死命地顶着门说道:“大姐,你让我进去,让我进去看一眼孩子,我找她找得好苦。真的大姐,我和我男人都离婚了,我就想找到我娃,你让我抱抱她。”

余莹什么也不听,就跟疯了似的把门给关上,也不管李兰在门外拍得响声震天。余莹抱着吓得哇哇哭的小宝就往卧室里跑。

她注意到了,婆婆今天并不在场。她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会躲着这一幕吗?

许久,李兰走了,走前抽泣着说:“大姐,我先走了,你打电话弄清楚,我明天再来。”

 


第十二章 归还(5)
她走得很不情愿,却也不得不走。因为她脆弱又无助,她不知道怎么从余莹的怀里把孩子抱过来。那个孩子那么漂亮,穿着像小公主一样的棉裙,头上戴着小帽子,已经会扶着沙发走路,看到自己的时候,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

李兰抽泣着往打工的地方走,梦里的娃终于见到真面目了,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孩子是那样的漂亮高贵,比村里任何一个孩子都要漂亮,比大妞和二妞都要漂亮。

看到那么漂亮的孩子,李兰感觉心都软了。

她想过孩子的千百种情况,也想到孩子过得很好,可是,却没有想到有这样的好,那种好已经超过了她能想象的极限。那样的娃娃从前只有在电视里才能见到,李兰有一点自豪,这么好看的娃是她生的。

她又感觉害怕,怎么和余莹要孩子?人家把孩子养那么好,她肯把孩子还给自己吗?那个女人看起来很强硬的样子,李兰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要到孩子。她孤身靠一点小线索来找孩子,终于找到了,却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余莹抱着孩子,不知道要怎么办。她感觉天地之大,根本没有她可以躲的地方。孩子就在自己的怀里,真实的,带着奶味的香。可是,马上有一个女人要把小宝从自己的怀里抱走,从此她的怀里会空荡荡的。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程济回来后敲门说:“余莹,你别这样,我们有事好商量,和那个女人说说, 如果她肯, 我们带小宝到十八岁, 如果她不肯,我们还可以自己生一个。”

余莹感觉程济离自己的世界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她就要小宝,只要这一个孩子,不是随便再抱一个孩子、生一个孩子就可以替代得了她这一份已经付出的真情。程济不了解,全世界的人都不了解,没有人了解她。她就像个疯婆子,在抢别人的孩子。或许小宝长大了也会不理解,认为是她隔离了自己与亲娘之间的血亲。

余莹被彻底地孤立了,这个世界非常冷漠无情地嘲笑了她玩弄了她,她的感情微不足道,被隐在这茫茫人海里。

余莹抱着孩子,静坐在一角,忽然泪如雨下,不知道何去何从。

 


第十二章 归还(6)
余莹第二天若无其事地强撑着去诊所。她的生活已经成了一个漂亮的被蛀空的红苹果,但因为还有鲜亮的外壳,所以,这个苹果还得继续摆下去。

可是,潘逸佳的到来,却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潘逸佳穿着非常宽松的棉布衣服,头发随意地挽着,脸上的妆也不见了,但是皮肤依然是那样的好,吹弹可破的白嫩着。最明显的改变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非常沉着的自信,这种自信就像是一个巨石一样攻向余莹。

潘逸佳也在打量着余莹。她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吴博荣会选择这样的女人来爱。

当她在私家侦探手里拿过吴博荣和别的女人约会的照片时,她的愤怒大过于伤心。这个女人的手还曾经很仔细地摸过自己的乳房,她在捉弄自己。

潘逸佳没有哭天也没有喊地,能做得上吴博荣的女人肯定也不单单只是靠运气和长相的人,她骨子里的那种潜伏很久的精明救了她,这种精明像是某些女人独有的保护伞,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冒出来救主。

她考虑了一下自己的状况,她是依附着吴博荣在过着美好的生活。这些年来,她只会过这样的日子。如果吴博荣真的不再爱她,送她一笔钱让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这打破了她的生活规律。

当然,潘逸佳会衣食无忧,但是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其实结婚这些年,她也不知道什么叫爱,她也不想去弄懂,她弄不懂,也不需要弄懂,她只要够聪明,知道怎么留在吴博荣身边就行了。

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本事让自己选中的男人爱上。爱总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气味相投的两个人遇到一起有多不容易,这就像是在海底里相似的珍珠要遇到一起的概率。

潘逸佳和吴博荣不是相似的。爱,或许有过,但那也许只是一时的迷恋。但是,潘逸佳没得选,她不想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洗心革面把泪一擦,转身就走,拿着钱就成了女强人,在外面打出一番天下来。每个人都不是一样的性情,不然这个世界就雷同了。

 

第十二章 归还(7)
潘逸佳的选择很简单,她留不住的人,让别人去留。

那个别人不是外人,正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想要怀孕其实并不是很难,她纠缠着吴博荣,姿态奔放,而且声称自己作好了避孕的措施。吴博荣信了,为什么不信?一直以来她都是温和而无害,单纯而无心机的。吴博荣当然也很聪明,但是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认为自己会看得穿别人,而放松了警惕。他什么都料到了,就是没有料到潘逸佳的成长速度。

一个女人从单纯到复杂,有时候只需要几秒钟,就像是戏台上那个大幕被拉开,她就懂了,也就明白要怎么做了。

果然,她如愿以偿地怀上了孕。从医院出来第一件事情,并不是告诉吴博荣,而是直接打的去了余莹的诊所。她一直隐忍不发,等的就是这致命的反击一刻。

潘逸佳的十指修长,上面并没有涂指甲油。她的手很随意地放在桌上,余莹正在探脉。

潘逸佳说自己最近不是很舒服,想看看身体到底是不是亚健康,想让余莹给自己调理一下。

余莹只搭上去一下,她的脸就开始像一种奇异的植物,在最不适当的季节里,开出了鲜艳而浓烈的花朵,那种花朵像是从她的心脏里长出来的。她激动得无法自控地说:“真是恭喜你啊,吴太太,你怀孕了。”

如果周丽锦这个时候进来送东西,就会看到余医生像是高兴坏了一样在拉着潘逸佳的手说着祝福的话。而那个得到祝福的病人,也像是不敢置信地往后轻轻地靠着。

两个女人隔在一个桌子两边,胜负立分。余莹那滔滔不绝的话语,潘逸佳那安静的眼睛。

余莹终于明白,她不仅失去了小宝,还失去了吴博荣。

 


第十三章 冷夜(1)

路杰看到余莹的时候,她已经半醉地倒在酒吧台最靠里的一个位子上,整个头都埋在那里,头发散乱,像一群被释放的黑夜精灵,四处想找到出路,在桌上起伏。

路杰刚进这个酒吧,就被人叫住,对他说:“小子,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有来鬼混了?”

路杰淡淡地说道:“出去旅行了一次。”

“去哪里了?”

“雪山。”

“你小子真有精神,跑到雪山去泡妞了。”

正在那里搭着腔的时候, 就有一个相熟的女人跑来说道:“那个女的,不就是上次找你的那个女的?我刚看她喝了好多,估计这会儿醉了。”

酒吧的灯光很暗,每一个桌子上都放着一个烛盆,是一个透明的水晶盆,里面盛着水,中间放着一根蜡烛,蜡烛烧到水就会熄灭,水上飘浮的是百合的花瓣。这酒吧总是充满了凄美与绝望,又有着坠落与不归,所以才会成为路杰的最爱。

路杰看过去,只看到一束烛火,已经快燃到水面了。那摇荡在水中的波光,像一条条活着的金蛇,小小的身子在扭动着。而在无数金蛇和黑发之间环绕着的是一只手,那只手无助地放在烛盆边上,不知道是不是黑发的反衬,那只手特别的白。路杰被那样的白给震住了,他想起自己在梅里雪山上看到的雪景,天地之间全都是纯白,像整个世界都被白给盖起来了,那种白可以震撼到心灵。他一眼就认出那就是余莹,没有理由。

他走过去,推了推余莹。余莹只是半醉,见有人来推自己,抬起头来,望了一眼路杰。

 

第十三章 冷夜(2)
只是从桌上一抬头的刹那,那烛火终于撑不住被水面给漫过,灭掉了。整个世界都像是掉到了无边的黑暗里,但是,只要那一秒就够了,路杰已经看清了余莹的脸。那张脸布满了泪迹,那些泪迹像是无数的伤痕,一条条地慢慢割上前面这个女人的心。她的那一颗像玻璃一样脆弱的心,被这种有毒性的液体给铭上伤印。

路杰不知道说什么,他看到了这个女人的眼泪,那个一直都带着冷笑和无所谓表情的女人,那个一直都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不屑看自己的女人,那个就算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都保持冷静的女人。可是,她现在哭得没有自我,她哭得像一只被遗弃的狗,她哭得没有了意识,她哭得不像她自己了。但那张脸抬起的那个画面,让路杰不自觉地想到了在梅里雪山上看到的日出。

那太阳在雪的那一个国度里慢慢地被捧起来,整个世界就全成了金色。那个时候,怀着一腔不解、怨气、愤怒的路杰,在这个时候被神奇的自然给平息了一切。他审视自己,感觉自己渺小得可怜,在金黄色的世界里,他就是片雪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化掉。他当场流泪,那种泪水是为了救赎自己,终于,他决定好好地活这一辈子。

在梅里雪山的时候,他不再相信轮回转世,不再相信有下辈子、上辈子,什么都没有,他能有的就是手里握的这一辈子。所以,他要过好这一辈子,要好好地活下去,要寻找他要的生活。

这个女人也是这样的吧!她的脸就像自己看到雪山日出时的太阳,脆弱中带着绝望,凄美地审视着一切。

余莹却没有半点惊奇,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说:“为什么?

为什么你总是一次次地在这种时候出现?”

“如果我说是缘分,你会认为我轻浮。”

“你说什么我都不信。”

路杰点了点头:“你有这个认识,证明你还没有醉。”

 

第十三章 冷夜(3)
“我喝了很多,但确实没有醉,原来想把自己喝醉还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余莹想着白天看着潘逸佳走出诊所,那个淡定又平静的背影,走得从容不迫。余莹继续工作,一直忙到吃饭,对病人很是热心仔细,那天的所有病人都会感觉余医生非常敬业,询问病情非常仔细,而且很小心地下针,每一针都下得准确无比,一点痛感都没有。

直到关了诊所门,上了车的那一刹,余莹才感觉自己的手在颤抖。多理智的机器啊!这个身体知道在工作的时候不能分心,不能崩溃,所以,连痛和失态都要等到下班。她直奔酒吧。人在慌乱的时候会奔向自己熟悉的地方,她熟悉的酒吧只有去找路杰的那个酒吧。

人想醉的时候,总是醉不了,她喝了一杯又一杯,虽然身子不听使唤起来,但脑子里却无比的清醒。她知道自己生命里最宝贵的东西,都在一点点地被人剥落撕走,她想好好保护的人,她想好好珍惜的爱,她想要用命去换的东西,她可以放弃一切,名利、地位、安逸、繁华似锦,所有的所有的拥有,想挽留的东西,都已经不再属于她了。

原来,人定胜天,不过是一句鬼话。

路杰直视着黑暗里的她说:“你失恋了?和那个人?”

“嗯,他的老婆怀孕了,今天到我那里开养胎药。”余莹说得很平静。

“哟!”路杰也有一点吃惊了,“你开了?”

“没有,她身体很好,根本没有必要乱吃药,那样反而对胎儿不好。作为一个医生,我不会这样不负责任地对待我的病人。”

“可是……”路杰不说话了,停了一会儿说,“你准备怎么办?”

“我想把小宝留在我身边,用什么换都可以。”余莹脑子里现在只有这个念头。

“那个你抱养回来的孩子?”路杰在冉冉那里已经把余莹的底摸了个透。

“是的,她的妈妈回来要带走她,我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可是,你舍得吗?”路杰感觉自己问这句话很残酷也很傻。

 

第十三章 冷夜(4)
果然,黑暗中的那个人动了一下,然后说道:“不舍得,如果可以粉身碎骨就能换回这个孩子,我愿意粉身碎骨;如果可以放弃一切得到吴博荣,我也愿意……只不过,现在已经不是我愿意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我不算什么,‘我愿意’改变不了事实,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可是,吴博荣也不见得会为了一个孩子,就放弃你。一个孩子不见得留得住他。”路杰很清楚男人,如果吴博荣真的想要离婚,有没有孩子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有人拖儿带女生了八个,男人一样会离开那个女人。

余莹摇摇头说道:“我理解他,他也理解我,我知道他不会,他不会放弃他自己的骨肉,就像他理解我,他也知道我不会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一个孩子的痛苦之上。我们的开始是在于我们对对方的理解,现在结束居然也是因为同一个理由。”

也许余莹没有过小宝,不会明白被人从身边夺走孩子的痛苦。可是,她也已经是一个母亲了,所以她明白,那种感情是不能轻易夺走的。如果吴博荣真是一个连孩子都可以伤害的男人,那么,她又要这种男人做什么?他可以伤害自己的骨肉,自然有一天也会伤了她。一个连对自己骨肉都没有爱的人,还会爱谁?

“那就回到自己的家里好好过日子吧!”

路杰打量着那个女人,她实在是太清醒了,这么多酒居然都不能让她错乱一下,拥有这么理智的精神,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好好过日子?”余莹一字一句地重复。她苦笑了一下,于是那声音里都沾上了涩。

余莹不再说话,却在嘴里哼起了一首歌:“是我爱死了昨天,誓言割碎你的脸,一切都回不到那些从前,美好的画面。”她的声音很好听,像一个个饱满的水滴在绿叶上滚动,黑夜里听起来特别舒服,路杰不打扰她。

她唱了几句之后,又笑了一声:“我从前,从来都不唱这种流行歌曲,我认为所有的情歌都是傻子写的,把爱啊恨啊都挂在口上,写的歌词肉麻死了,好像真搞得一个人没有某个人就不能过下去一样。”

余莹接着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爱上了他。挣扎很久,自己都不相信,怎么会爱上一个这样的人,什么时候我开始从情欲转化成爱情,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从荒唐和淫乱中走向纯情,我什么时候开始沦陷,我是什么时候真的成了傻瓜,这些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十三章 冷夜(5)
路杰想接口说一句什么,被余莹打断:“是啊,你想说我其实是蠢吧!每个成年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和克制,可是,我却置游戏规则于不顾。所以,就算是受伤,哪怕是送命都是我自找的,我活该,我连哭的权利都没有。自找苦吃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日子过得不顺,有什么资格来买醉,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爱和不爱?”

整个酒吧里都被一首温柔的老歌缠绕着,一个沙沙的女声在唱着不知名的法语歌。

余莹听了一会儿,对路杰说道:“你听,她唱得多悲伤。虽然我不知道意思,却能听出她为了爱心碎了。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群至情至性的人活得格格不入,这群人怎么也长不大学不明白弄不懂,这群人总是会一次次地爱上人,虽然一次次地受伤,但什么也不能吓退他们,因为那种渴爱的心,是除了爱之外,别的东西都无法安抚的。”

路杰轻轻地说了一句:“一群吸血鬼,除了血之外,什么也不肯喝。”

“你不能用世俗的目光去要求吸血鬼,你也不能用框架框住这一群人,他们的灵魂是自由的,是什么也绑不住的。”

路杰伸过手去,想要握住黑暗里的那只手,但那只手却缩了回去。路杰失落地说: “ 是的, 我一直都知道你就是这样的女人,吸引我的一直都是你的灵魂,你自由又奔放的灵魂。”

路杰点上烟:“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感觉你不快乐,说不上为什么不快乐,其实你应该快乐。可是,你却一点也没有快乐。那个时候你在笑,你对答如流,可是,那个时候的你都没有现在哭泣的你快乐。”

余莹说道:“你说,这样的我,还能退回到家里好好地过日子吗,没有他的日子?如果没有遇到他,我会一直认为我过得很好,我拥有物质,也拥有平静的心灵,我会认为我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就算没有爱我也是一个幸福又成功的女人。没有人说过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是必须的。”

余莹感觉泪又下来了,在脸上爬着:“可是,还是遇到了,他来了,让我爱了,唤醒了我内心里的七情六欲,一切的情歌都因为他有色彩,连庸俗的言情杂志中的句子都变得那么的贴心贴肺。我被他改变得丰富,我被他从所有的枷锁里解放出来,我还能回去吗?回去后我还会以为那就是一个幸福的人生吗?我已经变了,我自由的灵魂已经出来了。站在阳光下,我感觉到我自己一点点地挣脱出来,现在的我怎么去欺骗自己?”

 

第十三章 冷夜(6)
余莹指着心口的地方说道:“这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才是真正的我。这么多年,那个人都被压抑着,她发出的声音我听不到,我只听到别人说的话。慢慢的,我说得比别人还要好,我以为我熟知了成年人的规则,也已经可以混成一个很好的成年人了。遇到他才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在找和自己一样的人,只想找一个真正理解我的同类。那个世俗的规则对我来说都是狗屁,我根本就不在乎,也从来都没有打算去在乎,我从前只是不明白罢了。”

路杰问道:“你准备离婚?”

“是的,我准备离婚,不管跟不跟吴博荣在一起,我不能再这样活下去了。”余莹说道,“我只有一辈子,我现在一点也不相信来生,我只能把这一辈子过好,让自己死的时候少一点遗憾。”

路杰感觉自己的心真正地沦陷了。眼前的这个女人,才是自己真正要找的女人。从前的余莹虽然隐隐吸引着他,但却不像现在这样浑身上下都燃烧着熊熊的火焰,那种光就是他向往的。没错,如果真有那么一群至情至性的人,那么他也是其中的一个,所以,他才会成为别人眼里的浪子和怪胎。他不想放弃自己寻找多年的那个女人,不管这个女人现在的心里有没有他。

总要为自己争取下去,所有的爱都是需要勇气的。

路杰打消了下一站去西藏的念头,直觉告诉他,他应该在这个时候留在这个女人的身边。

余冉冉已经读到大二了。因为参加过电视台的选星活动,也被一些人注意到,接拍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广告,她似乎感觉自己已经是大明星了。

生活被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却从来没有被充实过。她固执得像得不到糖果的孩子,身边这些围绕着她的男生多么的无趣多么没有内涵,依然只有路杰才是她的最爱。

路杰并非是她的最爱,仅仅是因为路杰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她才感觉到别样的感情。也许是不甘,也许是征服,也许是好胜,但这样的感情,她都统统归在爱情那类,因为年轻的时候,只要借着爱情的名义就可以为所欲为,反正会被自己原谅。

 

第十三章 冷夜(7)
任性地扎着五彩六色的皮筋的孩子,青春无敌,从不言败。冉冉每天都背一个小包去路杰常去的酒吧里守着,虽然路杰的旅行并不知道归程,但她相信只要在等,总能等到这个男人。她一天比一天漂亮和迷人,这个男人总有一天会被自己迷倒的。这样的自信她是深信不疑的,所以,这天晚上虽然拍一个牙膏广告有一点晚了,但她还是来了酒吧。

刚进酒吧的时候就有人说:“路杰回来了。”

“真的?”冉冉高兴得都要跳起来了。吧台后的人看了也失神,这么年轻好看的女孩子为什么缠着路杰?到底路杰有什么魔力,难道就是长得帅又有钱吗?但也没有听过路杰多有钱啊!

“别高兴,他刚走,还扶了一个半醉的女人走了。”边上有女子忍不住上来打击她。

“什么,走多久了?”

吧台后的那个男子是喜欢冉冉的:“刚走不久,刚出门几分钟。”

冉冉像兔子一样地追出去了。

她跑得再快,却也追不上路杰的车速。可她一出门,刚好看到路杰的车子和自己擦身而过。她追着车跑着喊着,可是,路杰整个心思都在余莹身上,真的没有注意到路旁还有人在挥手叫自己。他一加速,车就开远了。

由于时间太短,冉冉没有看清楚那个半伏在路杰怀里的女人是谁,可她还是感觉那个人很熟悉。冉冉不甘心地追出了一条街,然后挥手拦了一辆的士,直奔路杰的家。爱情就是意味着她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得到男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