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天啊!这一刻我真有掐死这个书呆子的冲动。
离开市博物馆后,我一直在想两年前那宗案子。现年前,雪儿就跟我说过古剑是用八十一名恶贯满盈的死囚的生命开光,因此古剑充满怨念。当时我就是因为这一点而怀疑使用古剑杀人的凶徒,极有可能是受到剑中的怨灵支配而行凶。就算是今天,我也没有否定这个想法,甚至认为理南学院的凶案很可能也是因为古剑中的怨灵作祟。可是从死者的伤口判断,凶器并非这三把古剑的其中之一,而是一把形状特别的匕首。难道,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没有什么何关联?
就在我为寻找小相的希望幻灭而感到失落时,流年给我打来了电话:“阿慕,我已经看过其他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你有时间就来法医处走一趟。”反正我正为没有线索而心烦,不妨过去看看他有什么发现。
来到法医处后,我向流年讲述从雪儿口中得到信息,他随后就把五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及他们的背景资料一同拿给我看。五名死者的背景十分相似,都是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的纨绔子弟。而他们的验尸报告也大致相同,除了第一名死者吴浩较为特别,身上有多处伤口之外,其他死者的情况也什么两样,都是只有一个伤口。
“这次的案子的确跟两年前那宗的情况很相似……”流年略皱眉头,迟疑片刻又继续道:“死者的体内的血液似乎是在被凶器所伤的时候,于瞬间全部被‘燃烧’掉。”
“到底是怎么烧掉到,尸体不像有被燃烧的痕迹。”蓁蓁已经第两次问这个问题了。
流年露出牵强的笑容:“或许,让阿慕给你解释,你会比较容易明白。”他把问题抛我,我只好简单地给蓁蓁讲述我们之前的发现——
在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中,我跟小相一开始也为这个问题而烦恼,因为死者体内的血液完全消失,但凶案现场却没能找到那怕一滴血迹。在询问雪儿有关古剑的来历后,我们一度怀疑这把古剑拥有不可思议的吸血能力。不过,后来在小相的坚持下,我们终于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古剑在出土时,为了研究其成份,考古队经过在剑身表面磨取了少量的金属粉末作研究用途。唐代最好的刀剑大多是用印度乌兹钢,以百炼钢工艺打造。然而研究结果显示,古剑虽然是以百炼钢工艺铸造,但主要成分竟然是铜!不过除了铜之外,还有微量锡、镍、镁、铝、锌、硅……等等其它金属,在这众多成份之中,考古队还发现了一种未知的金属。
我们觉得古剑之所以能“吸血”,可能是跟这种未知金属有关,还好当时古剑虽然被盗,但从剑身上磨取的金属粉末还在,于是我们就拿了些金属粉末给悦桐做实验。
我们想测试一下,这些金属粉末是否具备“吸血”能力,于是就滴了几滴鸡血上去。结果让我们很失望,因为鸡血滴在粉末上一点反应也没有。经过这次测试后,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古剑上,而不是这种未知的奇怪金属,于是就打算放弃测试,把调查的重点放在追查古剑的下落上。但小相却并不是这么想,他继续跟悦桐拿这些金属粉末做实验,试过鸡血就用鸭血、猪血、羊血、狗血,最后甚至用人血。
我本来还叫他们别浪费时间,因为不同动物的血液虽然并非完全相同,但主要成分相差无几,继续做测试结果也是一样。但是当小相划破自己的指头,把鲜血滴到粉末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原来是错的。
小相把自己的鲜血滴进放在极少量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的时候,我本以为这次会跟之前那些测试一样,不会出现任何变化。但在当鲜血滴落器皿之中与粉末接触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发现了。就在两者接触的那一刹那,鲜血就像燃烧起来一样,虽然没有出现火焰那么夸张,但却如同落在灯烧红的铁块上那样于瞬间蒸发,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了。我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看,竟然也没能发现任何血迹,只是在金属粉末的表面上发现少量已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
之后,小相又做了一次实验,抽了约20毫升鲜血出来倒进装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里。之前因为血液太少,所以没能看清楚,但这次却能清楚看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鲜血倒进器皿之后,马上就像烧开似的不断地翻腾,而且明显地减少,只是三两秒的时间就已经见底了。要知道器皿内的粉末少得让我担心打个喷嚏就会全部吹走,跟20毫升鲜血相比,实在是少得可怜。而且当我想再次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时,发现原来冰冷的玻璃器皿竟然带有些许温热,所以除了“燃烧”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你在显微镜里有什么发现吗?”我刚说完,蓁蓁就发问了。
我无奈地推开双手回答:“还是一样,只发现少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不过比较前一次要多就是了。”顿了顿又说:“数量如此少的金属粉末也能在瞬间把血液‘燃烧’得几乎不留痕迹,你想想如果整把剑的话,会是怎样的效果?”
蓁蓁马上作出回应:“整个人的血都会被燃烧掉?”
我点了下头:“嗯,就像现在这宗案子的五名死者那样。”
“所以你才会一口咬定这两案子有关联?”她再次发问,我亦再次点头称是。
“虽然在两宗案子中,死者的情况都非常相似,但看过之前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后,我就肯定地回答你,这两宗案子中的凶器绝不相同。如果事实正如雪儿所以说,古剑虽然有三把,但三把的形状都是差不多的话,那么这两宗案子的似乎之处可以只是巧合,实际并没有关联。”流年肯定的语气再次给予我沉重的打击。他翻开本案第一名死者吴浩的验尸报告,指着报告中的照片给我详细地解释:“你看这名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除了肚子上的伤口外,其它的伤口明显是在血液被‘烧’掉后,胡乱地砍上去的。从这些不平整的伤口能够看出,凶器绝对是一把拥有锯齿状尖端的匕首,而不是一把唐剑。”
流年把报告交到我手上,让我仔细看清楚报告中的照片,片刻后就问道:“你想到什么?”
我皱着眉头思索片刻,虽然已经想到流年想说什么,但我并没有急于回答,而且把报告递给蓁蓁并问道:“五名死者中,除第一名死者外,其余四名都是只有一个伤口,你认为是怎么回事?”
我本以为她得想好一会儿,但她看了一眼就说:“人都死了砍那么多刀,凶手应该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吧!”
流年笑了笑没说话,我则无奈地她解释:“如果凶手是因为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才杀人,那么他既然已经报仇了,干嘛还要杀害其他四名死者?如果其他四名死者也跟他有仇,为何他又不多给他们几刀?”
面对我这两个疑问,蓁蓁虽然没能想出反驳的理由,但她却似乎有些许不服,不忿反问我:“那你又知道凶手为何只在第一名死者身上划那么多刀吗?”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顿顿又说:“你第一次不会紧张吗?”
“什、什么紧张不紧张啊!”她的脸红了,并回避我的眼神。
我和流年一同大笑,在她不知就里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笑道:“我是问你,如果你是凶手,第一次杀人不会觉得紧张吗?”
她的脸红突然由红变黑,我想要不是流年在旁,她肯定会恼羞成怒踹我一脚。她虽然没有踹我,但我还是能从她的语气中感觉到火药味:“要是杀别人我可能会紧张,但杀你就肯定不会!”说着还狠狠地盯着我,我真怕她会扑过来掐我脖子。
我被她盯得心里发毛,马上就继续解释以分散她的注意:“她之所以会在第一名死者身上乱砍那么多刀,除了因为第一次杀人感到紧张之外,还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手中的凶器能一下子就至人于死地,她害怕一刀没能杀死对方所以才会在死者身上乱砍。而在之后,她知道一刀就能杀死对方,那就没必要浪费力气了。也就是说,她是初次犯案,不可能跟两年前的案子有关。”得出这个结论,我心中多少也有些无奈。
“嗯。”流年点了下头,“凶手所用的凶器虽然跟博物馆失窃的古剑具有相同的特性,但这一点似乎只是巧合,两者并没有实质的关联。我想凶手大概是意外地获得一把奇特的匕首,并把它用作凶器。”
“那他是怎样得到这把匕首呢?是在别的博物馆里偷取,还是自己从地里挖出来,难道它跟两年前的案子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就在我跟流年为这些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蓁蓁突然大叫一声,把我们从沉思中拉来现实,我问她抽到那条筋了,干嘛实然叫那么大声。
她白了我一眼反问道:“你们的脑袋才抽筋呢!干嘛老是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出凶手,之后才是凶器啊!找到凶手后再找凶器,不是更省事吗?但你们却本末倒置,就是一个劲地找与凶器有关的资料。”
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跟流年因为急于追寻小相的下落,在这宗案子上都钻了牛角尖,一开始就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反而忽略了找出凶手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给蓁蓁这一说,我跟流年都不由露出尴尬的笑容,随即便开始重新讨论本案的线索。五名死者皆为理南学院的学生,而且都是在校园内遇害,那么凶手极有可能也是学院里的学生或者教职人员。而且死者均为纨绔子弟,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与仇富心态有关,又或者像早前那个马姓的大学生那样,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理南学院的学生中,贫富差距那么大,这个可能性并不低。
不管怎么说,再次到理南学院走一趟准没错,在那里我们必定能找到一些线索。然而,我万万没想到在找到线索之前,我竟然会在那里遇到两个人,两个与小相有着密切关系的女人。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四章 神憎鬼厌
跟蓁蓁再次来到理南学院,并在五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逐一进行调查,希望能从中发现线索。之前四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教学楼后的小山坡、课室、停车栅、楼梯间,因为当时没有得到重视,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早就已经受到破坏,所以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线索。而发现第五名死者的湖边草丛,我们前不久才去过,也没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除了发现这五个地方在某些时候,尤其是晚上都是人迹罕至之外,就没有其它发现。不过,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会找个人多的地方下手,也就是说这个发现并没无用处。
在现场没能找到蛛丝马迹,只好寄望于死者身上了。于是,我们就根据校方提供的资料,到第一名死者吴浩的班级里,打算找他的同学了解情况,看看他是否跟别人有过节或者争执。然而,在我们前往他的班级途中,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吴浩就读的大一7班在教学楼三楼,上楼梯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蔷薇花香,往上一看就看见一个熟识的身影,不由冲口而出:“那不是悦桐的屁股?”走在前面的人闻言回过头来,果然就是桂美人。
“哎哟,你怎么凭屁股来认人啊,怪不得蓁蓁说你是大色狼。”悦桐向我们走来,并暧昧地瞥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是不怀好意的,果然随即就感觉到身旁有一股杀气传来,蓁蓁似乎又吃醋了。
为免被悦桐继续闹下去,我立刻就问她:“这里发生的案子又不是你负责取证,你来这里干嘛?”
“不是我负责我就不能来吗?”悦桐暧昧地看着我,似乎想继续戏弄我,马上又说:“这里对我们来说,可是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地方哦,你不会忘记了吧!”
我还真想不起这间学校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意义”,因为在接手这宗案子之前,我根本就从没踏足过这里。不过蓁蓁肯定不是这么想,我好像看见她的头顶已经在冒烟了,我得赶紧解除这种危险状态,要不然她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踹下楼梯。于是我便对悦桐说:“我之前从来没来过这里,要不是为了调查这次的案子,或许这辈子也不会来。我实在想不起这里对我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没像悦桐那像说“对我们”,而是故意说“对我”,目的是为了跟她划清界线。虽然我对她是有好感,但此刻我更在意蓁蓁的感受。
“唉,你们这些男人都是没良心的,自己说过的话转过头就全忘掉了。”悦桐还想继续在蓁蓁面前耍我,摆出一副受委屈的可怜模样,拉着蓁蓁的手眼泛泪光地对她说:“蓁蓁,你可要当心了,阿慕两年前还拍着胸口跟我说,要照顾那个对我们很重要的人,不但要把她抚养成人,还要给她一切最好的,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可是,可是现在他竟然说什么都想不起了,这种忘恩负义的负心汉能托付终身吗?”
我真想对悦桐说,“你不去拍电影,绝对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然而此时此刻,就算我怎样否认,蓁蓁似乎都不会相信,我只好想办法让悦桐自己露出马脚,于是我便跟她说:“我在这学院里连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你怎么说得像我们有个私生子在这里读书似的。就算我真的和你生了个私生子,也不可能已经到了能上大学的程度吧!”
我本以为这样就能把悦桐镇住,使她不能再瞎扯下去,可是她竟然说:“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她,看你这负心汉见到她后还有什么话可说!”她说罢还真的要带我们上楼,就像确有其事一样,可我却实在想不到有那个认识的人会出现在这学院里。
悦桐要带我们去的地方竟然恰巧就是吴浩所在的班级,在进入课室的前一刻,我实在想不到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在进入课室之后我就知道了。仔细回想,她刚才所说的话虽然似乎是在戏弄我,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撒谎,我的确是个“负心汉”,因为在这课室里确实有一名少女是我曾经说过要照顾,但之后却没有做到。
此刻,这名少女正坐在课室里安静地看书,她的面色稍微苍白,让人觉得她像是大病初愈。然而,这一脸病容并没有掩盖她的秀丽,只令人为她而感到怜悯。看着她独自看书的样子,我突然感受到一份莫名的孤独与落寞。我的确是有负于她,这两年来我不但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好好的照顾她,甚至连她进了这所学院念书也不知道。心念至此,不由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我实在是愧对我的好搭档好兄弟了。
“悦桐姐,你来了!”少女看见了悦桐就放下手中的书本,站起来准备走过来,然而当她发现我就在悦桐身旁时,马上就露出惊喜的神色:“申羽哥,你也来了!”说着便加快脚步向我们走来。
“她是谁啊?”蓁蓁略带醋意地小声询问。
“她叫见华,是小相的妹妹。”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有种百感交杂的感觉。两年前,小相失踪的时候,面对孤苦无依的见华以及彷徨无靠的悦桐我许下诺言,承诺在找到小相之前会好好照顾见华,不但会把她抚养成人,而且还会给她一切最好的东西,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
然而,就在我说了这话不久之后,就接连遭受两个沉重的打击,先是小娜向我提出分手,继而因为跟老大坚持要继续调查古剑连环杀人案以及小相的下落,而双双被调离刑侦局。当时我的心情可说是低落到极点,被调到反扒队后几乎每天都像行尸走肉一般,当然就没心情去理会见华了。虽然后来我渐渐恢复过来,但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跟见华和悦桐联系,也就不好意思去找她们。
被调到诡案组后,虽然再次跟悦桐经常接触,也很想去探望见华,了解她的近况。可是,自从再次跟老大做事后,我就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别说探望她了,就连母亲也已经好几次打电话给我,说快记不清我是长什么样子。所以,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没有跟她见面,一次也没有。
两年不见,见华虽然仍旧是那么秀丽,脸色仍是像以前那样不太好,不过她显然要比之前成熟了。也许是因为没有小相的照顾,事事要自己亲力亲为的缘故吧,要知道她以前可是最会向小相撒娇的。而小相亦把她当作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丢,含在口里怕化。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进刑侦局没多久所发生的那件事,当时老大本来要带我和小相去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并打算在会议中向上任厅长表扬我们早前破获大案一事。然而,在这宗案子中,小相的功劳是最大的,我只不过是叨他的光而已。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见华的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他,说见华在学校里晕倒了,叫他马上到学校走一趟。其实,当时他大可以让悦桐替他到学校照顾见华,但他一挂掉电话就简单地把情况告诉我,然后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头往学校里扑。结果老大只好在会议上把所有功劳都推给我,我因此稀里糊涂地获得跟他相同的称号――刑侦新人王!
如果这一次他不是错过了这个会议,他应该可以升职加薪,不过他对此却并不在意,他当时跟我说:“小华的一条头发也比厅长位置重要十倍。”由此可见,见华在他心目的地位有多重要。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兄妹相依为命多年,就算换转是我,或许也会跟他一样。毕竟,与功名利禄相比,亲情要珍贵得多。
“申羽哥,你很久也没来看我耶。”见华娇柔的声线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看见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不由往她头上摸了一下,随即笑道:“嗯,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你了,现在都已经长大了,可以去找男朋友喽!”
“是啊,我本来还想找申羽哥做男朋友呢,可惜你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只记得去拍拖,都不来看我。\\”她嘟起嘴,用责怪般的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尴尬地跟她打哈哈:“我那有女朋友啊,现在还是孤家寡人呢!”
“你骗人,悦桐姐说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她说着瞄了瞄蓁蓁几眼,小声地问:“这个就是你女朋友吧?”
我心虚地把她拉到课室外的走廊,小声回答:“别听悦桐瞎说,人家可没说过要做我女朋友。”说罢回头瞄了蓁蓁两眼,她似乎听见了,脸色突然红起来。
“你心里想人家做你女朋友是不是?”见华这小丫头大概是从悦桐身上学到不少东西,竟然还会戏弄我。
继续跟她扯下去,肯定对我没什么好处,还是快转移话题比较好,于是我便问:“你们班上是不是有一个叫吴浩的男生?”
“是啊!”她点了下头又说:“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来上课了,听说好像出事了,难道是真的?”
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错嘛,人都死了三个月了,居然还能把事情捂盖住。我虽然没想过要向见华隐瞒些什么,但我可不想把她吓坏,毕竟她只是个小女生而已,而她的同学又死得如此诡异。所以,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实情,只是含糊地说:“嗯,我们现在还在调查,他的情况并不是太清楚,所以想问一下你,他是个怎样的人?”
“他啊,平时挺让人讨厌的,总以为自己有钱就很了不起。而且还挺花心的,之前还追过我呢……”见华稍微想了一下,就向我诉说吴浩平日的事迹――他是在学院附近的县区里出生的,但现在拿的却是加拿大的护照。听说是他说,他父亲早些年开诊所赚了很多钱,多得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所以就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他在加拿大住了几年,觉得不习惯就一个人回来上大学。
他平时老是跟别人在国外怎样好怎样好,国内怎么差怎么差,我可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国外的月亮是不是比国内圆,他竟然很认真的地想了一会后,竟然跟我说:“国外的月亮的确是比较圆!你没看过不知道,国外的空气非常好,晚上要是没有云,抬头就能看见漫天繁星。要是在秋天的时候就算没有月亮,走夜路也不用带手电筒,因为星光很明亮,视野很清晰。有月亮的时候,我们跟邻居在花园里BBQ也不用开灯。那像国内,一年到晚天空都像铺了层灰似的,月亮还能勉强看见,星星么,能看见十来颗就已经说明没有近视了。”他把国外说得像天堂一样,我还真不明白他干嘛要回来?
他还很看不起人,总喜欢说“你们这些国内的土包子”之类的话,感觉好像他能混到个外国国籍就很了不起似的,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也是个“国内的土包子”。让人觉得好笑的是,他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他的英语可真是差得让人笑掉牙,每次英语测验不及格不说,就连日常的口语也蹩脚得让人忍不住笑出来。可是,他却以为自己的英文很好,平时说话经常蹦出几个不咸不淡的英文。而且竟然还敢说教我,说我跟他学个把月就能到国外跟老外沟通。我还怀疑他在加拿大时,活动范围是不是只限于唐人街……
听见华这么说,吴浩这人挺招人讨厌的,说不定凶手的杀人动机与此有关,于是我便问见华,有谁跟他有过节。见华想了一下就跟我说起一件发生在去年的事情――其实,我刚才说这些也不算什么,最多只让人觉得他比较拽,他还有更多让人讨厌的事情。我想我们班大概没有谁跟他没有过节,他得罪的人肯定要比他认识的人还要多。不过,我最有印象的是他去年跟小坚几乎打起来那件事。
当时是冬天,天气挺冷的,小坚的女朋友亲手织了条雪白的围巾寄给他,他当天就系在脖子上向班里的同学炫耀一番,还特地跟吴浩说:“我这围巾是手工做的,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你知道吴浩当时怎么做吗?他先是问小坚:“你这围巾会掉毛吗?”
小坚说:“当然不会,我女朋友可是用最好的毛线织的,那会掉毛。”
“真的不会掉毛?”吴浩用怀疑的口吻问了好几次,在得到小坚理直气壮地回答后,他就喃喃自语地说:“看来应该是不会掉毛……”说着竟然扯着围巾一端擤鼻涕。
小坚当时差点被他气疯,几乎要跟他大打出手。不过,快要打起来的时候老师就来了,把他们俩都叫到了教员室。本来这次只是他在惹是生非,但是他家里有钱,又拿外国护照,所以老师偏袒他,最后竟然要小坚写检讨,反正他却一点事也没有……
想不到吴浩是个如此神憎鬼厌的人,如果我是小坚肯定会想办法报仇……或许,我该跟小坚聊上几句。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五章 情场初哥
向见华了解吴浩的情况后,我认为一位名叫小坚的学生略有嫌疑,有必要找他问话。就在我想向见华询问小坚的详细情况时,突然有个女生向我们走过来,笑盈盈地跟见华说:“小华,这帅哥不会是你的男朋友吧!”
“才不是呢,他是我哥的朋友。”见华上前亲热地拉着女生的手,并给我们互作介绍:“这位是申羽哥,这位是我的同学兼室友小菁。”这个叫小菁的女生长得也算不错,不过跟见华完全是两种类型,后者给人清纯秀丽的感觉,而她带有些许豪放的艳丽。
“你找我有事吗?”见华问。
“也没什么,只是想跟你说一声,我今晚可能会晚一点回寝室。”小菁看了一下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要先走喽,今晚记得别锁门哦!”她说罢便准备离开。
见华似乎还有话要跟她说,想拉住她但却没拉着,只好叫道:“你又想翘课了,待会可是钟老师的课耶,他每次都会点名的。还有,放学后你还去话剧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