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
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
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
(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
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
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褻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修订,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该怎么处理,老实说我不知道。难怪李老板说他们与卢院长交易,虽然不道德但不违法,因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就像女性男性那样,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就等同于合法。
虽然在超过半世纪前浸制婴尸酒不算“违法”,但现在仍储存这种可怕的药酒显然不适合,一旦被发现,没收销毁是肯定的。周少龙遇害前曾经到过地下室,如果他也发现了密室里的婴尸酒……
“周少龙是你杀的!因为他发现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杀人灭口!”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心里却底气不足,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指证他,他要是抵赖,我也奈何不了他。
然而,他沉默良久后,终于缓缓点头:“没错,他是我杀的。”
他竟然承认了?我本以为他会否认,还琢磨着该如何套出他话里的漏洞,让他招供,没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费唇舌就招认了。
也许我惊诧的表情让他感到一点笑意,他苦笑着解释为何如此轻易认罪:“俊龙的事情我知道了,他是个乖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母亲要照顾,不值得当我这个老不死的替死鬼。”
“他知道你杀了他弟弟?”
“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应该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待。希望你能允许我保留一点隐私。”他还挺坦白的,不想说的就干脆不说。
“那你是怎样杀害死者,又怎样使他的尸体化成骨架?”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他叹了口气才说:“他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当然不能让他活着回去。所以他一离开孤儿院,我便马上就追出去。在半路上追上了他后,我就使劲地掐着他的脖子往旁边的山坡上拖。拖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就已经断气了,我见周围人影也没一个,就没管他的尸体,立刻赶回院里。至于他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后仅剩下骨架,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也许能给你提供点线索——那个山坡上有很多蚂蚁,就是我用来泡酒的那种大蚂蚁。”
难道是蚂蚁分尸?虽然这个解释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也不是全无可能,数量众多的肉食性蚂蚁的确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人类的尸体吃得只剩下骨架和毛发。非洲丛林中的行军蚁(又名军团蚁)就能在半天之内把一只成年豹子吃剩骨架,当然我指的不是一只行军蚁,而是成数十万的一群。而且,这也能解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好地穿在骨架上。
他解开了我心中大部分疑问,但我还有一个问题想不通,就是死者的衣服上的磷粉,以及自行车上的薰衣草残渣。他对此的解释是:“他不见得在出事那天就一定进过死仔洞。薰衣草也许是之前沾上的,他平时也会去那附近玩。至于磷粉,他的骨架不也有磷粉吗?”
他的说法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到底是那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出来,只好先把他带回去,再做过一步审理。
为他戴上手铐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磷粉是沾在死者衣服外面,而不是内面。
此时,突然听到喵喵在门外大叫救命,我与院长一同冲出门外,发现喵喵躲在袁修女身后缩成一团,一看见我就指着前方大叫:“她是坏人,她们说她才是坏人!”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的竟然是美珑。美珑正与袁修女对峙,两人之间的地面上尽是黑压压的东西,仔细观察原来是遍地都是蚂蚁。然而,这些蚂蚁比一般蚂蚁的体形要大好几倍,颜色红得发黑,感觉像是行军蚁,但又稍有不同。
美珑一看见我,就对我怒目而视,当她发现我身旁戴上了手铐的卢院长时,更是冲着我咆哮:“我要杀了你!”随着她的怒吼,地上数量恐怕有近百万的大蚂蚁立刻像潮水般向我涌过来。
看着蚂蚁军团向我涌过来,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地下室袭击我和蓁蓁的难道就它们其中一个小队?之前,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把蓁蓁鞋子腐蚀得千疮百孔的甲酸,有可能是蚂蚁的“口水”!(甲酸别称蚁酸,最初是从蚂蚁身上提炼出来的。)周少龙的尸体很可能就是被这些蚂蚁啃成骨架,也许他的真正死因是受到群蚁围攻!
就在百万蚂蚁大军马上就要爬到我身上,把我啃得只剩下骨头之际,卢院长突然挡在我身前,对着美珑喝道:“住手!你还要为自己添加罪孽吗?难道你就不知道我们为了保护你付出了多少代价,受了多少伤害!”
百万蚁军突然同一时间停下前进的步伐,全都呆在原地不动,动作之整齐尤胜训练有数的军队。美珑凝视着卢院长,亮明泛起泪光,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最好,所以我不能让他把你带走。我很害怕,没有你在身边,我会很害怕。你不是答应过我,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保护我吗?”晶莹的眼泪随即如雨水般落下。
“美珑,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其它的事情就让我来处理吧!我不在的时候,袁修女会照顾你的。”卢院长也落下一滴男儿泪。
“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
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
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卷三 化尸童姥 第十三章 不老真相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
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
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
“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
“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
我想这回真的要解脱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
“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
“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
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
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
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
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
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
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脱掉,我因为害羞不肯脱,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
(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阴道,最终在她的子宫里安了窝。)
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下体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
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脱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
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
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
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
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
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美珑的头上,于是想混淆我们的调查方向,那怕是怀疑他也没所谓,只要我们怀疑的不是美珑就行了。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诡异的化尸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爱情悲剧。卢院长深深地爱着美珑,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护她,甚至不惜为背负上所有罪名。而美珑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却一再行凶,一再伤害深爱她的男人。不过,当卢院长有危险时,她亦为了他而不惜一切。
问世间情为何物?整天吵架的两人,不见得就有深仇大恨。单凭外表难以想像是一对的两人,竟然是相恋了大半个世纪的苦命鸳鸯。世上还有不可能的爱情吗?
卷三 化尸童姥 尾声

处理完周少龙的案件后,我去了趟孤儿院,竟然发现陈老板在跟小朋友玩。他告诉我,卢院长已经把孤儿院交托给他打理,叫我不用担心这些小朋友日后的生活。
我和他在办公室里聊了一会,他边抽着雪茄边跟我说:“我这人烟瘾太大了,十多年前更因此而患上肺癌,发现的时期已经是末期了,要是不老卢的药酒,我也不活不到今天。所以说,现在和往后的日子都是赚来的。
“我的命是老卢给的,现在他出事了,把孤儿院交托给我,我当然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跟老李他们谈过,他们的公司会继续资助孤儿院。虽然他们年轻时都是一毛不拔的奸商,但现在都老了,双脚一伸就‘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啊!我也打算拿一笔钱出来成立基金,以后就算我们都上天堂了,孤儿院也可以继续运作。”
我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没敲门就走了进来。陈老板……或许现在应该叫陈院长了,他一看见女孩就立刻把雪茄掐灭,并和蔼地问她有什么事。女孩发现了我,就先向我问好,然后像猴子爬树似的爬到陈院长身上撒娇,叫他到外面陪她们玩,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了句“下次再聊”便抱着女孩走到外面,扎进了女孩堆里和她们一起玩。
透过窗户,看着他如老顽童般与女孩们嬉戏的情景,一个念头忽然在脑海中闪过——他之所以愿意接管孤儿院,该不会是因为他是个“萝莉控”吧!
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有一本感谢名册,便随手翻阅,竟然意外地发现有我的名字,捐款数额是三万元。应该是李老板替我捐的,看来这几个奸商的确已经从良了。
经过教堂门口时,我还碰见了梁牧师,他一面愧疚之色地对我说:“也许当天我把少龙的告解内容告诉你,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随后,他告诉我少龙告解内容:“他跟我说有一次想用镜子偷看她的内裤,结果发现她袍子内里有很多蚂蚁……”

梁政在厅长办公室把一份档案交给梁厅长,并向他讲述周少龙一案的处理结果:“经过检查后证实,宛美珑的子宫内寄生了一只蚁后,并有大量蚁卵。该蚂蚁的样本经检验后证实是行军蚁的变异品种,并为首次发现,但变异原因尚未清楚。
“我本来打算只把她送科技部,但她坚持要与卢瑞华一起,而卢也愿意与她一同前往,所以就把他们一起送过去了。密室里发现的十七缸婴尸酒也一同送去分析研究,不过这些能让人长生不老神奇药酒到底会被用作研究还是‘烟酒’,就不好说了。
“修女袁思亲虽然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并非参与其中,只能控告她知情不报的罪名。不过,考虑到她的年龄以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发落,只作教育处理。
“陈老板等四人虽然非法购买婴尸酒,但卢院长把所有罪名包揽,坚称他们不知道药酒以婴尸浸制。他们也声称手头上的药酒已经全部喝掉,所以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们。
“现在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市民一个交代,周少龙九天化尸一事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我们还没半点表示的话,又要被扣不作为的大帽子。”
厅长翻阅着案件记录,思索片刻后说:“死者的哥哥周俊龙既然主要投案自首,那么先让他吃点苦头吧!不过他已经十八岁了,这可不太好办……嗯,待会就向媒体放话,把他的年龄少说两岁,说他们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所以他把弟弟杀了。至于九天化尸的问题,就说是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吧,反正市民又不是法医,那会知道尸体要多才能完全腐化,强调一下案件还在调查中就行了。待市民对此案的热情减退,再把这个小子放了。”
“那我现在去准备给媒体放话的材料。”梁政站起来准备离开。
“先别急,看看这个。”厅长递上一个档案夹。
梁政接过翻阅,嘴角不禁露出好胜的笑容:“理工大学八名学生深夜于地下室中招碟仙,疑招来骷髅怪致五死三疯……”
卷三 化尸童姥 灵异档案 广东少年九天化尸之迷这回算我懒惰好了,先直接抄录一段报纸上的报道——
本报5月28日《初一男生失踪七天七夜》曾报道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离奇失踪的事情,事隔两天,也就是小龙失踪整整9天以后,5月30日,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终于被找到了。小龙的遗体在他放学回家的小路边上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被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作案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的村民感到莫名的恐慌。目前黄埔警方正在抓紧侦破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