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寝室4玉魂 作者:沈醉天

当钟声悠悠回响,我不禁悄悄思忖,我们全体都滚滚,奔向永恒的故乡。
——尼采
序幕
2006年7月31日,晚上10点30分。夜明珠歌厅舞。
雨一直在下。
赵启明走出歌舞厅时,脚步有些悬浮。他心里清楚,今晚稍微喝多了点。
本来,按他以前的习惯,这种商业上的应酬最多喝两三杯就不再喝了。可今天,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诗诗在胡老板的怂恿下对他步步紧逼,惹得他大开酒戒,以一己之力硬拼胡老板一行三人。
胡老板原是一个小包工头,在南江市建筑业混了半辈子,也没混出个什么名堂。直到最近,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脑子开窍了,学着别人成立了一家小型房地产公司,借着房产暴利狠狠捞了一把。一个农村出来的乡下人,赚了钱,当然要好好享受,诗诗就是他最好的奢侈品。
说实话,诗诗长得还真不错,皮肤白嫩光滑,水灵水灵的,仿佛随便一捏就能捏出水来。听说她刚高中毕业,也不知哪根脑筋搭坏了,竟然愿意和胡老板这种老头子混在一起。酒至半酣时,诗诗借着酒意靠在赵启明身上,娇语呢喃,要赵启明送她回家,个中意思,不言而喻。
赵启明虽说酒喝了不少,但头脑清醒的很。虽说年已四十,但他在健身房的汗水没有白流,保养得不错,和那些油头粉面的年轻人相比,更有一种成熟男人的特殊魅力。他很清楚诗诗的意思:手握重权,比胡老板更年轻、更有前途。看着诗诗水灵灵的眼睛,一度有点心动,但一想起诗诗曾经和胡老板在一张床上折腾过,心里就觉得恶心,故意装糊涂当没听到。
酒席散了,不安的欲火却渐渐燃烧起来。歌舞厅的经理拉了好几个年轻女孩过来,他没一个能瞧上眼的。眼前这些涂脂抹粉的年轻女孩,没一点灵气,仿佛动物园里的动物,实在是倒胃口。
开着本田车,毫无目的地瞎逛。城市里的霓虹变幻闪烁,仿佛韶华逝去的老女人,企图用那些明晃晃的化妆品来掩饰容颜的衰老和丑陋。这个城市,不再是他所熟悉的城市。清新的空气、绿油油的草地、清澈的溪流、欢跳的小鸟……全没有了,只有一座座碉堡似的水泥建筑,和一条条发臭的河水、一个个戴着面具的食肉性动物。
赵启明突然有些厌倦人生这场游戏,曾经坚持的、追求的、信仰的,现在看来,是那么幼稚和可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连身边最亲的亲人,也不过是相互利用的工具。同患难,却难以同富贵。事到如今,他固然在外夜夜春宵,妻子又何尝不曾红杏出墙?也罢!人生如梦,难得糊涂,且大醉一场,笑看人生百态。
雨越下越大。就连老天,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了。赵启明打开车窗,让微凉的夜风吹吹酒意。小车越来越慢了,眼前的夜景却越来越熟悉了。无意中,居然来到了南江大学。
夜已深。赵启明看了下手表,10点45分。此时的南江大学,已经吹了熄灯哨,只能听到暴雨倾泻的声音。
咦?那边是什么?炽白的车灯射过去。
在小车前方十多米的店铺屋檐下,一个穿着白衣裙的女学生撑着把伞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似乎在等出租车。
好漂亮的女孩!赵启明暗自惊叹。在官场混了这么久,漂亮的女孩见得不少,但还从来没见过如此清纯漂亮的女孩,娇柔明艳,亭亭玉立,仿佛一块浑然天成的翡翠般,没一点杂质。
肯定是个处女!赵启明精神一振,兴奋起来。
小车缓缓地开过去,停在了女孩面前,赵启明打开了车门,和女孩打招呼:“嗨!”
女孩左右看了看,确定赵启明是在和自己打招呼,有些迟疑地撑着伞走过来,说:“你叫我?”
“是啊。你在这等出租车?这时候,很难等到出租车的。”
女孩警惕的眼神:“你认识我?”
赵启明微微一笑:“不认识,这很重要吗?我不过是想送你一程而已。”
女孩还在犹豫,左顾右盼。她的眼睛很好看,有着一种说不出的韵味,仿佛清秋微熟的鲜橙般,透着股清新的香甜。
赵启明的心跳得更厉害了,特别的兴奋。
他从钱包里抽出工作证:“快进来吧,我不是坏人!这是我的工作证。”
工作证上写得很清楚:南江市房屋管理局开发处副处长赵启明。
中规中矩的相片,鲜红的印章。
女孩对照着相片看了眼赵启明,确认无误,这才收了伞,钻进小车,嫣然一笑:“谢谢你。”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我叫赵启明,你呢?”
“我叫吴小倩。”
赵启明笑了:“吴小倩?不是聂小倩?”
吴小倩脸色微红,低下头:“爸爸取的,他说女孩要像聂小倩一样,有情有义。”
“呵呵,你爸爸还真有意思。对了,你去哪?”
“南江市医学院。”
“哦,你学医的?学医有什么好?可惜了。”赵启明有点失望,这么清纯的女孩,读文学艺术类的有多好啊。
“嗯,我也不想,不过,我家人一定要我去,唉……”吴小倩的白色连衣裙被雨水淋湿了,双手抱胸,似乎有点冷。
她的胸部很漂亮,如圆锥般的坚挺着,在淡黄色的文胸衬托下益发显得娇柔可爱。
小车停住了。
吴小倩疑惑地望着赵启明。
赵启明又笑了,脱下西装:“你很冷?来,披上。”
赵启明把西装披在吴小倩身上,手指接触到吴小倩的肌肤,果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柔腻无比。
他停止了动作,凝视着赵小倩。
真的很清纯啊!一张完美动人的脸,眉似远黛,眼若秋水,肌肤白里透红,青春少女特有的羞涩和红晕,楚楚可怜。
赵启明忍不住了,手掌略略用力,抱住了吴小倩。
淡淡的幽香,柔软的娇躯,急促的喘息声。
“你……你……”
吴小倩被赵启明压在身下,无力挣扎,只说了两个字,就被另一张大嘴堵住了。
赵启明贪婪的吮吸着,有些得意地望着吴小倩那双美丽惊惶的眼睛。她的眼睛,有淡淡的红光闪动。

 

 

要哭了吗?
他喜欢做爱时听到女孩的哭声,这让他有种征服者的快感。
良久,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那张诱人的小嘴,用手拂开吴小倩遮住脸的长发,脸上的笑容益发灿烂:“小倩,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女孩中长得最漂亮的。我真的很喜欢你。”
吴小倩紧闭着眼睛,声音都在颤抖:“你想做什么?”
“做什么?做一个男人应该对女人做的事。你告诉我,你以前做过没有?”
吴小倩摇头:“没……你放过我,好吗?”
赵启明笑得更加开心了:“以前没做过?那太好了。我现在就来教你,教你怎么服侍男人。”
他的手不安分地游动起来,却被吴小倩纤细的手挡住。
“你就不怕吗?”
“怕?”赵启明心中好笑,他有什么可怕的?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事情完了后,最多赔点钱,还能将他怎么样?难道会告他强奸?别说绝大多数女孩不会告,即使真的要告,他也有必胜的把握。如果女孩不是自愿的,又怎么会上他的车?他完全可以说,这些女孩是想勒索他的钱财。现在,女大学生,出来卖的,不知有多少。
“我怕你到时不配合。有句话,你听说过没有?如果强奸不可避免,那就闭上眼睛好好享受。”赵启明狂笑。
“既然是这样……我明白了……”吴小倩凝视着赵启明,突然嫣然一笑。她的眼睛,火一般的红,红得耀眼。
“你的眼睛……”赵启明还没说完,吴小倩搂住了他的脖子,诱人的小嘴吻上了他的嘴唇。
真舒服啊!
似乎,吴小倩的香舌一直探进了他的喉咙。
良久,两人的嘴唇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赵启明惬意地吐出口气,正想说话,腹中却一阵绞痛。
怎么了?
吴小倩伸出纤纤小手,也没见她怎么用力,轻轻一推,赵启明的魁梧的身体便仰面向后倒下。
“怎么……回事?”钻心的痛,五脏六腑都在支离破碎般。
“没什么事,你不是说,很喜欢小倩的吗?可惜,小倩不喜欢你,但小倩的妹妹很喜欢你。”
“你的妹妹?她在哪?”
吴小倩凑近赵启明的耳边,轻声说:“它就在你的心里。”
赵启明望着眼前的吴小倩,哪还有半点清纯的味道,完全变成了一个诡谲的女妖!不,不是女妖,是……是蛇妖!
然后,他看到了一生中最恐怖的事情:他的肚子硬生生地被什么东西撑破,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似乎有一道金光从伤口中钻了出来,倏忽不见……全身的骨肉仿佛同时被千万条小蛇咬噬……
所有的一切,都如浮云般悄然飘去。是时候了,要离开了。眼睛闭上了,疼痛也终于消失了,身体轻飘飘的,二十多年来他魂牵梦萦的女孩容颜却越来越清晰了。那个美好的年龄,他也曾经用心地去爱过,那么虔诚那么神圣地深爱着那个清纯动人的女孩。她的笑靥,她的羞涩,她的声音,她的清香,她的…… 
吴小倩摇了摇头,叹息着钻出本田车,撑着小红伞,孤零零地行走在无人的夜色中,依然清纯娇柔、楚楚动人。
也不知走了多久,她缓缓地抬起头,清澈的眼睛突然间如火一般熊熊燃烧,变成了凄迷诡异的深红色,似乎穿越了重重迷雾眺望着南江医学院441女生寝室,喃喃自语:“方媛,你究竟在哪里?”

 


1、
2006年7月30日,晚上11点20分。邻海小城的青年旅馆里。
此刻,方媛正从睡梦中蓦然惊醒。
有多少次,就像这样,在寒冷的深夜中惊醒,任熟悉而又模糊的容颜悄然逝去,仿佛记忆之海中的火山喷发,滚滚的熔岩灼热了心脏的温度,却又瞬间冷却,只留下无尽的惆怅,还有漫长的黑夜,陪伴着她。
方媛轻轻抹去眼角的泪痕,仰望窗外的星空。听说,每个人死后,灵魂都会化作一颗星星,守望着他的亲人。也许,父亲就在浩如烟海的星空中,默默地凝视着自己。
“记住,方媛,无论将来生活怎么样,你都要做到问心无愧,永不放弃!”
问心无愧,永不放弃!父亲,我做到了,你在看吗?我会很好的生活下去,很快乐很幸福的生活下去,无论将来的路多么坎坷、多么艰辛,我都不会放弃!
就这样,睁着眼睛,在黑暗中守候黎明,任时间一滴一滴地滴落下去。无尽的夜,无尽的黑暗,无尽的人生……这个世界,究竟是怎样的世界?生命的终点,究竟又会是什么样的?所谓的宿命,是否只是一种传说?
方媛缓缓闭上眼睛,躺在床铺的角落里,蜷缩成一团,仿佛一条被茧包裹的蚕,静静地回吐生活中那些刻骨铭心的时光。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曾对生活产生了错觉,以为离开家乡就远离了不幸和孤独,来到南江医学院就来到了幸福的乐园。和蔼可亲的师长、冰心玉壶的友谊、亦梦亦幻的爱情……然而,终究只是镜花水月。活泼可爱的陶冰儿、我见犹怜的秦妍屏,都已化作空气中的那缕幽香。豪爽憨厚的徐招娣早已不见踪影,就连一直陪伴着她的苏雅,也已回家,尽情享受亲情的温暖。这时的方媛,并不知道,苏雅也在经历着一场难以描述的噩梦。(详见《女生寝室3:诡铃》)
在这个暑假中,她又回到了从前——无亲无友、孑然一身。陪伴她的,只有那块系在她胸前说不清道不明的血玉。
从第一眼看到血玉的时候起,方媛就有种奇特的感觉,感觉冥冥中似乎有股强大而神秘的力量引导着她和血玉的会合。那天,收到何剑辉寄来的血玉,方媛几乎想都没想,当着苏雅的面,直接将血玉戴在胸前——只有这样,她才能稍稍平复内心世界的澎湃汹涌。
不得不承认,她被血玉那种触目惊心的美丽震憾住了。
故老相传,每块玉都是有灵魂的。吸天地日月精华,形卓尔不群灵气,发恒久不灭光泽,瑰丽得摄人心魄。心在颤栗,似乎不仅仅是她在凝视血玉,血玉也在凝视她。方媛甚至听到血玉的声音,它在对她倾述,诉说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奇。
血玉在说话?不,不是说话,是在和她的心灵相通!
或许,这和那个震惊世界的水结晶试验有异曲同工之处。日本一个名叫江本胜的博士,把从世界各地采来的水样放入冰箱,在冰即将融化成水的临界点,用高速摄影技术留下了一张张水结晶的奇异形状,并将实验结果写成了一本叫做《来自水的讯息》的书。他的试验证明,带有“善良、感谢、神圣”等美好的讯息,会让水结晶成美丽的图形,而“怨恨、痛苦、焦躁”等不良的讯息,会让水结晶成离散丑陋的形状。无论是文字、声音、意念等,都带有讯息的能量。天然水总能形成美丽的结晶,而人工处理过的自来水和放置在电视、电脑、手机旁边的水都无法形成结晶。更有甚者,水对人类创造的语言、文字、图像都有所感应,水对善意的信号都报之以独具特色的美丽结晶,对恶意的诅咒则惊恐沮丧。让人惊奇的是,水竟然具有复制、记忆、感受、传达信息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原本专属于生命体。
难道,水也和人类一样,也是有生命的?
如果水有生命,那世间万物,皆有其生命?
方媛相信,万物有灵。
所以,她始终以一种感恩的心去面对人生中的风风雨雨,去善待身边所有的人、所有的生命和那些看似没有生命的东西。也许,正是这样,上天才这么眷顾她,让她在危机中屡屡化险为夷。
苏雅离去后,方媛反复在思索着一件事:这块血玉,究竟隐藏着些什么秘密,让那么多人魂牵梦萦、自相残杀。
其实,想要揭开谜底,并非毫无头绪。何剑辉随血玉寄来的礼品盒中有着一个薄薄的夹层,里面藏有一张泛黄的牛皮纸,那是一张线条极为简单的海岛地图,上面写了三个繁体字:海神岛。
现在,方媛就在离海神岛最近的陆地上。
前些日子,她意外地接到了一张邀请函,邀请她参加海神岛探险活动。据说,此次探险活动,名额只有七个。组织人叫陈枫,是深圳市的富家子弟,家族生意做得很大,在港澳都有产业。他自己名下也有一艘豪华游艇,请了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水手掌舵。听说,这次海神岛探险活动是他为了追求一个叫紫蝶的女孩举办的。
为了得到紫蝶的欢心,陈枫还重金打造了一条红玉项链送给她——让方媛惊奇的是,那条红玉项链的款式竟然和何剑辉送给她的血玉项链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红玉的光泽过于明艳奔放,虽然亮丽却显得浮夸。而血玉的光泽更加凝厚内敛,仿佛岁月悠久的老酒一样,散发出一种浓浓的醇香味。
直觉告诉方媛,这次的海神岛探险活动并不简单。也许,她的命运将在这一刻被改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她刚得到血玉,就有人邀请她去海神岛探险?
但她依然决定前往。
血玉的精魂已经融进了她的身体,成为她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前方的路有多艰难,她都要勇敢面对。

 

 

2、
2006年8月1日,清晨6点30分。海滩。
疲惫的海鸥倦缩着微红的爪子滑过湛蓝的天空。天色渐亮,海浪仿佛从地平线处得到某种神秘的暗示,冲击海滩的力量和幅度益发汹涌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大海特有的腥味,让人联想到动物尸体的腐烂。
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方媛站在黄色玉带般的海滩边缘,遥望着波诡云谲的大海,一动也不动,雕像般伫立着,仿佛已经和海滩融为一体。
“嗨!”一张阳光帅气的脸突然映入方媛的眼帘,“你是方媛吧,真人比照片漂亮多了。”
方媛依依不舍地收回眼神,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阳光男生:“你是……”
“曾英杰!曾国藩的曾,英雄豪杰的英,英雄豪杰的杰。”曾英杰笑嘻嘻地说,毫不客气地伸出手,“握下手,认识一下吧。一回生,两回熟,三回就是好朋友!”
方媛没有和曾英杰握手,反而退后了一步,故意拉开和他的距离:“你就是那个跆拳道黑带三段?”
曾英杰重重地点头:“不错,正是区区在下。方媛,象你这样漂亮的美女,肯定会被色狼盯上的,还是让我来教你几招防狼术好了。”
说罢,曾英杰还真的走上前,看样子是来真的。
方媛疾步后退,连连摆手:“多谢你的一番好意!我可不想学什么跆拳道。再说了,就算我努力学习跆拳道,也防不住你这样的人。”
曾英杰微微一愣:“防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防我?”
一个爽朗的声音大笑:“笨蛋,这都听不出来,方媛是指着秃驴骂和尚,说你就是色狼!”
方媛的身后,走出一个瘦长骠悍的年轻人,整个人就像是铁打般,古铜色的肌肤在朝阳的映射下熠熠发亮。
“又是你!万寥海!”曾英杰咬牙切齿地说,“我说过很多次了,万寥海,不要在我和女孩子聊天时搅局,你为什么总是不听?”
万寥海两手一摊,一副无辜的模样:“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这位美女说的色狼就是尊敬的阁下你。如果早知道的话……”
“你会怎么样?”方媛和曾英杰异口同声地问。
“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揍得他老妈都不认识他!”
曾英杰怒目圆睁狠狠地盯着万寥海,脖子胀红了,青筋暴出,却始终不敢动手,甚至没有还嘴。
方媛扭头看了看曾英杰,又看了看万寥海,一只手牵着曾英杰的手,一只手牵着万寥海的手,将两人的手合在一起,嫣然一笑:“好了,都别生气了,我不过是开个玩笑。大家都是去海神岛探险的,拿出点团队精神来,不会为这么点小事就打打杀杀吧。”
曾英杰马上接着说:“方媛,我才不会那么小鸡肚肠!咦,那边不是秋水吗?”
方媛心里清楚,曾英杰肯定和万寥海曾经有过节,而且他也不像自己吹嘘的那样能打,至少,眼前的万寥海就比他强。但这种事情,还是难得糊涂的好,揭穿了反而尴尬。
不远的前方,娇小玲珑的秋水正背了个大旅行袋气喘吁吁地赶过来。万寥海冷冷地瞥了眼曾英杰,大步迎过去,二话不说就接住秋水的旅行袋。
“累死我了!为什么要约在这个地方啊!”秋水撅着小嘴,脸蛋红通通的。
“因为我喜欢!”秋水的身后,一个戴着时尚太阳镜身着紫色长裙的女孩冷冷地说。
“紫蝶,你也来了!”曾英杰笑容可掬地迎上去,想要帮紫蝶提行李,却意外地发现紫蝶居然是两手空空。
原来,紫蝶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矮胖子,肉嘟嘟的,扛着紫蝶的行李,仿佛一只偷蛋的的硕鼠般,累得满头大汗。
紫蝶没有正眼瞧曾英杰,摘下太阳镜居高临下地望着方媛,眼神里微微露出几许惊奇:“你就是他们说的方媛?嗯,果然……很漂亮!”
听得出,紫蝶对方媛抱有敌意。也许,美女和美女之间天生就是敌人。尽管如此,她还是坦然承认,方媛“很漂亮”。
确实,如果说紫蝶是一朵紫玫瑰花,香气扑鼻,明艳不可方物;那方媛就是一朵白莲花,清新自然,有种脱俗出尘的高雅。
“小弟周光明,各位兄弟姐妹还请多多关照,有什么事尽管吩咐。”矮胖的周光明一双眼睛在方媛和秋水脸上瞅来瞅去,色眯眯的,让人很不舒服。
“滚开!”紫蝶对周光明没有好脸色,仿佛喝叱一个下人般。
周光明没有顶嘴,似乎早就习惯了,灰溜溜地躲到了别人身后。
“快看,船来了!”秋水兴奋地大叫。
果然,地平线上驶来一艘白色游艇,在碧蓝的大海中显得格外醒目。
紫蝶对着方媛,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出来,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万寥海对方媛笑了笑,说:“别理她,她就是这样的。其实,紫蝶人也不坏,就是脾气比较坏。”
“没什么。”方媛提起自己的旅行袋,慢慢地走过去。
“来,我帮你提。”万寥海伸出手。
方媛摇了摇头:“不用。我自己能做的事,不喜欢麻烦别人。”
没多久,游艇靠岸了。
陈枫从游艇里跑出来 ,直接跑到紫蝶面前。
“小蝶,不好意思,来晚了,让你久等了。来,快进来!你的行李呢?周光明,快点提过来!”
“没有,我也是刚刚来。”紫蝶微微一笑,指着方媛说,“倒是那位,等了很久了。”
陈枫似乎这才看到方媛,眼神陡然间亮了许多:“方媛!你来了!快进来!寥海、秋水、英杰,大家都快进来。”
六人鱼贯而入。
“权叔,快开船!”
权叔就是游艇掌舵的水手,五十多岁,皮肤黝黑,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但此时,他怔怔地望着大海的尽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陈枫不满地说:“怎么了?权叔,为什么不开船?”
“枫少,你真的想清楚了?一定要去海神岛?”
“废话,我不是早就和你说了吗?我们要去海神岛呆七天。你送我们去,七天后再来接我们!”
“可是……”
权叔的话没说完,紫蝶就打断了他的话:“哟,陈枫,什么时候你老爸给你安排了个监护人?”
陈枫脸上有些挂不住,加重了语气说:“权叔,如果你不想去,就给我下船!我自己也能开去海神岛!”
权叔叹了口气,没再言语,开动了马达,游艇摇摇摆摆地驶向大海深处。
方媛没有和其他人一起在客厅休息,而是去了驾驶仓找权叔聊天。她总觉得,刚才权叔的表情怪怪的。
“权叔!”
“丫头,不去陪朋友,来这里陪我老头子?”
“我想问你,你为什么不愿意我们去海神岛?”
权叔的眼神黯淡下去,仿佛喃喃自语般:“海神岛?什么海神岛,分明是恶灵岛!”
“恶灵岛!”方媛吃了一惊,“你是说,那岛上,曾经发生过诡异的事情?”
“何止是诡异!简直就是恐怖,不,是恐怖到极点!我们海上人家,向来是不去那种地方的。老一辈的人都说,恶灵岛上居住着千年恶灵,喜嗜人血。没有人血就喝兽血、鸟血、鱼血……那里一向是海上禁区,生人勿近。”
炽热的阳光下,方媛竟然感到丝丝寒意。她勉强笑了笑:“权叔,你刚才也说了,那只是传说。在民间,这种传说多着呢。”
权叔冷冷地哼了一声,眼睛死死地瞪着方媛,一字一字地说:“丫头,那不仅仅是传说,我爷爷亲眼看到过!他绝不会骗我的!”

 


3、
我爷爷说,1946年的那个春天特别温暖,家家户户都在结网修船,准备好好在海里捞上一把。说来也怪,小日本鬼子投降后,海里的鱼都比往年多了许多,连寨子里操船技术最烂的阿炳出海居然也能满载而归。
我爷爷那时三十多岁,正当壮年,是全寨子里操船技术最好的渔民。那时他正准备去抓黄金鱼。不知道什么叫黄金鱼?就是你们说的黄唇鱼,那可是上等大补品呢,听说能治百病。尤其是那鱼膘,比黄金还贵,城里的富豪可是直接用条子收购的。但这黄金鱼也不好抓,我爷爷从十多岁就开始撒网捞鱼,捞了整整二十年,也只捞到一条五六斤的小黄唇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