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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做了CT,孩子居然健健康康,一点没有受到避孕药的影响而变成怪胎,这样连堕胎的理由都没有。他根本弄不清孩子到底是谁的,眼看着卓玛的肚子一天天变大,他的心就像被刀割般疼痛。
终于到了临产期,季卡强忍着内心的煎熬,把卓玛送进了医院。等候在产房外,他一根接着一根抽烟,没有通知任何人。
生下来第一时间做亲子鉴定,如果不是我的孩子,就算是离婚,所有财产都是我的!卓玛也会身败名裂,被所有人唾弃!想到这里,他心里又隐隐升起一丝报复的快感,倒希望这个孩子真不是他的。
产房门开了,护士抱着孩子:“男孩,6磅。”
孩子响亮的啼哭激发了季卡的父爱,抱过孩子,眉目间依稀有几分自己的模样,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宽慰。
“孩子有皮肤病,”护士冷冰冰地说着,“蛇皮癣,在腿上。”
季卡手一哆嗦,孩子差点摔在地上,连忙用力抱紧,孩子受到惊吓,哭得更是撕心裂肺。
“这又不是什么绝症,在恒河里接受洗礼就会好,不用大惊小怪。”护士大概是见多了这种场面,很不以为然。
印度闷热潮湿的天气是各种细菌滋生的天堂,由此衍生的先天性或者后天性的皮肤病更是常见。被印度人尊称为“圣河”的恒河,却有着治愈各种皮肤病的奇异功能,所以每年都会有大量皮肤病患者来到恒河浸泡身体,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痊愈。
“我妻子怎么样?”季卡心里盼着卓玛最好是难产而死。
护士顿时来了精神:“从没见过生产这么顺利的女人!根本没用我们帮助,很顺利地就把孩子生下来了,这是你们第几个孩子?”
“第一个。”季卡逗弄着孩子。
“那真了不起!”护士抱着孩子回了产房。
季卡心情复杂地重新坐在椅子上,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季卡,是我。”
走廊里,空无一人,只有护士抱着孩子走进即将关合的产房门。儿子伸出一只小手,像是在对他打招呼。
六
因为是顺产,过了三天季卡就把母子接回家,同事们纷纷祝贺,就连主任也打来了电话。季卡强忍着表示了感谢。卓玛没有母乳,他只好托朋友从乡下收购新鲜的牛奶,印度人虽然不吃牛肉,但是从来不拒绝喝牛奶。
虽然卓玛对孩子冷冰冰的显示不出一点母爱,但是丝毫不影响季卡对孩子的喜欢。他很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最好的朋友多诺,可是多诺失踪了很多年,怎么也联系不上。
儿子腿上的蛇皮癣更加严重,一层层褪着薄薄的满含油脂的嫩皮,白色的皮屑更是满床都是。卓玛无动于衷地休养着身体,季卡怒火越来越盛:要不是你出去乱搞,我怎么会给你偷偷吃避孕药?这蛇皮癣搞不好就是后遗症!
心里这么想的同时,他还去医院做了一件事情。
“医生,结果出来了吗?”他紧张地询问。
“结果出来了,DNA相符。”医生拿着检测单,面色很奇怪。
季卡总算松了口气,压在心头的石头这才放下来。
“不过…”医生欲言又止。
“怎么了?”季卡又是一头冷汗,生怕医生说出“误诊”之类的字眼。
“这个孩子的DNA检测很奇怪,简单来说,他有着十二种不同的DNA,其中有一种和你相符。这在医学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医生试探着问道,“如果方便,我想见见这个孩子,做一次彻底的检测。”
季卡如同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妻子和主任的奸情又一次刺痛他的心。
“您同意吗?”
“我是不会把孩子交给你们像只小白鼠进行研究的。”季卡猛地站起,摔门而出。
回家路上,季卡发疯般踩着油门,脑子里转着无数个念头!
一个精子配一个卵子,这是最基本的科学常识!儿子怎么可能会有十二种不同的DNA?
前方红灯亮起,他猛地踩下刹车,死死盯着秒针不停跳动,到刺眼的红色数字跳动“12”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哈哈狂笑着。
回到家中,保姆说卓玛出门买尿布去了,季卡摆了摆手没有说话,守着一桌咖喱饭菜,忽然吼道:“我跟你说过,我不吃咖喱,我也不吃肉!自从2006年在孟买生了一次病,我就再也不吃这些东西了!每次看到咖喱和肉,我就会觉得在吃人肉!”
保姆吓得连忙收拾了饭菜,季卡阴沉着脸进了婴儿房。房间里传出一阵响亮的哭声,季卡一声低低的惊呼,头也不回地冲出门!
“主任,感谢您这么久以来对我的提拔,我想多请几天假在家照顾妻子孩子。”
在主任办公室,季卡谦卑地请着假。主任点了点头,在假条上签了字:“可别把自己累垮了,信息部可是重要部门。”
季卡满脸堆笑,倒退着出了办公室。走出大楼时,季卡抬头望着办公室那一层,嘴角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七
“季卡,你在医院干什么呢?”
在医院的走廊里,季卡偶遇同事丽黛,心事重重的他完全没注意到丽黛神色间的慌张。
“没什么,给孩子做几个化验。”季卡把单子塞进包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丽黛脸一红,故意岔开话题:“你知道吗,你请假这几天,报社闹鬼了!每天晚上十二点多,报社的灯就会自己亮起来,真的!我不骗你,门卫都看见了!可是门卫上来检查的时候,却什么人也没有,而且灯已经关了!吓死人了!”
季卡“嗯”了一声,显然不是很感兴趣。
“今天晚上又要出去应酬,又要喝很多酒,这种生活烦死了!”丽黛显然不想让季卡追问来医院的目的,话题一转,不停地抱怨。
盯着丽黛噘起小嘴性感地发着牢骚,季卡心里一荡,心中燃起久违的欲望:“今晚要是喝多了,就给我打电话,我送你回家。”
“那太好了。”丽黛揽着季卡胳膊撒着娇,“果然还是季卡最好。”
夜已深,看守大楼的门卫总算松了口气,大楼的灯没有亮,看来请的僧侣真有点本事。正准备入睡,大楼的门被推开,丽黛满身酒气,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我上楼拿个包,很快就下来。”
“要我陪你吗?”门卫有些想入非非。
“不用,我送她上去,给我们留着门,马上就走。”季卡走了进来,板着脸森森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门卫忽然觉得季卡和平时不太一样,閨至于哪里有变化他又说不上来。眼看两人进了电梯,没过一会儿又从电梯里走出,丽黛手里多了个包。
“你一定要送我回家哦。”丽黛软绵绵地瘫靠着季卡肩膀。
季卡揽着丽黛的腰:“你自己住?”
“还有个男的…叫…叫…安瑞。”丽黛大着舌头结结巴巴嘟囔着。
“哦。那…”季卡有些失望。
“哈哈,安瑞是我养的狗啦。”丽黛放荡地笑着,“季卡,你现在是主任身边的红人,可别忘了我啊。哦,对了,听说他的亲戚要从英国来印度,去恒河玩。主任专门安排你去陪着呢。”
“这事我已经知道了,明天就出发。”
门卫眼巴巴瞅着车子呼啸而去,才磨磨蹭蹭回了监控室。他把腿舒服地搁在桌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调出了刚才两人上楼的监控视频,指望着能看到些香艳的镜头。
幽暗的走廊里,两个人并肩走着,时不时窃窃私语,丽黛夸张地捶着季卡肩膀浪笑着。季卡突然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监控摄像头,门卫手一哆嗦,啤酒落地,雪白的泡沫激喷而出。
他摁下暂停键,越看越心惊:季卡黑褐色的眼睛变成死鱼肚般的灰白色,而廊灯投影的走廊上,只有丽黛一个人的影子…
八
第二天,季卡清晨从丽黛家匆匆走出,开车直奔飞机场,接上了主人的亲戚罗纳,直奔新德里。安排好了住处,罗纳嚷嚷着要看肚皮舞,季卡解释了半天,让罗纳明白新德里看肚皮舞需要在午夜时分的私人俱乐部才可以看到,罗纳才很不情愿地跟着季卡来到了恒河。
“这是什么鬼地方!河水像下水道一样脏臭!牛粪,屎尿,居然还有浮尸!哦!天啊!姜茶居然用这里的水浸泡,你们印度人果然像猪猡一般肮脏!”罗纳刚刚呕吐完,对着恒河大声咒骂。曾经作为殖民统治者特有的傲慢,让他根本不在乎周围虔诚教徒愤怒的目光!
“罗纳先生,不要忘记,您的亲戚也是印度人。”季卡眉宇间闪过一丝仇恨,连忙低头鞠躬掩饰。
“哼!”罗纳又吐了几口酸水,“真难想象托蒂居然能在这种地方生活!你叫季卡是吧?跟你一起来的女人是你老婆吗?怎么看上去像你妈妈。”
“那是我儿子的保姆。”季卡强忍着怒气,压低了声音。
“你居然带着保姆和儿子来陪同我参观旅游!”罗纳挺着肥硕的肚子,“我会把这件事情告诉托蒂。”
季卡忙不迭地恳求:“请您原谅。我的儿子得了皮肤病,只有恒河水才能治愈,所以冒昧把他带来了。‘圣洗’会在明天进行,今天晚上我一定带您去一个好地方。”
“哦?”在恒河里赤裸洗浴的几个年轻女子吸引着罗纳的目光,“得了皮肤病就要去医院治疗,我看这恒河也无非是个天体浴场而已。”
“晚上,恒河岸边会有更精彩的表演。”季卡压低了声音。
“哦?那我晚上一定要来看看。”罗纳搓着粗短的手指,不怀好意地笑着。
夜晚的恒河安详宁静,潺潺河水洗刷着夜晚的寂寞,虫鸣阵阵。岸边,两条人影一前一后地走着,前面的胖子双眼冒火,燥热的湿气让他不耐烦地解开了领扣:“我不明白你要做什么!这里鬼都没有一个,哪里来的精彩表演!”
“表演马上开始了。”季卡站在罗纳身后,从腰间摸出一根手指粗的麻绳,飞快打了个活结。
“我现在要看肚皮舞,带我…”罗纳正要怒骂,脖子忽然被绳子套中。他猛地往前一挣,绳子越勒越紧,深深嵌进肥胖的颈肉里。
“难道这个节目还不够精彩吗?”季卡捡起一截手腕粗的木枝,重重击向罗纳后脑,一道鲜血喷到季卡扭曲变形的脸上。
罗纳双手拼命地抠着绳子,在重击之下,闷哼一声,肥硕的身体扑倒在地,像只待宰的肥猪,踢蹬了几下双腿。季卡擦了把脸上的血,疯狂地砸着。
树林里,回荡着“噗噗”的闷响声。直到木枝砸断,罗纳的衣服和糜烂的血肉黏在一起,季卡才一屁股坐在尸体旁,点了两根烟。
一根叼在嘴里,另外一根塞进罗纳嘴里。
“这个节目精彩吗?”季卡掐着罗纳脸上的肥肉,狠狠攥着,似乎在发泄心中的仇恨,直至他脸上出现青紫色的血斑才松手。
“你是托蒂那个浑蛋的亲戚,所以我要杀了你。”季卡吸了口烟,把烟雾吐在尸体上,“因为托蒂和我老婆通奸!”
“他们现在已经都死了吧。”季卡伸了个懒腰,把腿舒服地搁在尸体满是烂肉的后背上,躺在草地里,仰望星空,“我真的很爱我的妻子。你知道吗?”
“喂!你听到没有,回答我啊。”季卡踹着尸体,“我很想找人聊聊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儿子有十二种不同的DNA,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同事看我的眼神那么异样了。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嫉妒我升得快,直到那天我忽然想到,报社算上我,一共有十二个男的。”
“你说话啊!”季卡得意地笑着,笑得眼中不停地淌着泪水,“所以这几天晚上我偷偷摸进公司,收集了所有男同事的头发。哈哈…季卡狂笑了半天,才擦着口角的涎水:“你能想到吗?我的儿子,居然是公司所有男人的儿子!哈哈哈哈!昨晚,我在公司饮水机里下了毒,现在他们应该都死了吧!要怪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偏偏这时候来印度,所以你也要死咯。不过我不会让你玷污神圣的恒河,你只配吊在树上,向恒河忏悔。”季卡爬起身,费力地把尸体拖到树下,绳子扔过粗壮的树枝,用力拉着,罗纳被缓缓地吊了起来。
“儿子,经过圣洗,你的蛇皮癣就会好的。可惜你再也见不到你的妈妈和你另外十一个爸爸了。因为你的妈妈早餐里面也被我放进了毒药。”季卡脱掉所有衣服,慢慢走近恒河,舀着水沐浴身体。
“我真的很爱你的母亲,她救过我。所以我会把你养大的。”季卡把头埋进水中,好半天才抬起头,脸上挂满晶莹的水滴。
不知道是水珠,还是眼泪。
九
太阳照常升起,清晨的薄雾如同漫无目的的冤魂,笼罩着恒河。季卡捏了捏孩子的鼻子,孩子吮着小指头,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神圣的恒河水啊,请洗去我可爱的儿子留在今生身体上的罪恶印记吧。”季卡捧着河水浇着孩子赤裸的身体。长满蛇皮癣的双腿在河水的冲洗下,竟然脱落了一层死皮,露出鲜红色的嫩肉,竟像是一条蛇在蜕皮。
一丝慈爱的微笑,挤皱了季卡的眼角。
“季卡,是我。我是多诺,2006年就死了。你还记得我吗?”孩子突然用流利的英语说道。
季卡捧着水的手僵住了,水珠从他的指缝里渗出,一滴滴落在孩子身上。
“季卡,是我。我是多诺,2006年就死了。你还记得我吗?”孩子很认真地重复同一句话,天真地咧嘴笑着,露出四颗尖锐的犬牙。
许多恐怖的景象在季卡眼前飞闪而过,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那天你把我吃掉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孩子张嘴咬向季卡的手掌!
季卡终于想起了2006年那可怕的一幕!他狂叫着把孩子扔进恒河深处,疯狂地喝着恒河水。
“我的肉还在你的胃里,即便是恒河水也洗不掉你的罪恶。”孩子在半空中凄厉地喊着。
季卡大叫,“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着河水。突然,他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咳出了血丝。终于,他再一次把脑袋探进水中时,再没有抬起头…
“所有的业报都结束了。”树林深处,扭动着蛇一样腰肢的女人轻轻叹了口气,“在找到那个人之前,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次这样丑陋的事情?也许,我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
“每个心中有邪欲的人,都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不单单是你。”捕蛇人提着竹篮从远处走来,“卓玛,该走了。”
“卡塔,尸油用完了吗?我厌倦了这种生活。”
“我也一样。死不了,才是最可怕的宿命。”
十
桌上姜茶已凉,月饼静静地听佩森讲完这段离奇的故事,思索了很久。
“你在怀疑真实性?”佩森漫不经心地摇晃着茶水杯子。
“我在考虑另外的问题。”月饼扬了扬眉毛,有些迷茫,“世界上真的有轮回和宿命吗?”
“有或者没有,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佩森在桌子上写下一行字——eternal of life。
“这座墓群,埋葬的是谁?”
“不知道。不要不相信,我们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时代久远,远到我们已经忘记了生存的意义,只是不停寻找生存的方式。”
“我懂了。”月饼双手合十,“很多以前从不曾了解的东西。关于生命,关于轮回,关于宿命。”
“既然懂了,你知道来到这里的原因了吗?”佩森伸了个懒腰,干燥的皮肤被抻得直响。
“成为你们的食物?”
“哈哈!当然不是。当我们被选为守灵者之后,就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宿命——此生不得离开陵墓。但是我们每年都会派出耍蛇人带着他的蛇回到世间,为我们收集活下去的东西。”
“尸油?”
“不错,活人要喝水,活死人要喝尸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我的判断错了,你并不是蛇。”
“我们只是靠尸油存活了很多很多年的活死人而已。”佩森苦笑着摇了摇头,“许多人渴望永生,可是真正的永生,或许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可是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月饼端起漂着油珠的姜茶,慢慢抿着。
佩森盯着月饼手里的茶盏:“耍蛇人带出去的蛇会魅惑心存淫念的男子,也只有这种人身上的尸油,才会对我们有用。为了化解冤孽,化作美女的蛇会嫁给杀人者一年,为他生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前世被杀的人,圆了这个孽报。可是蛇性至淫,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说到底,一个‘欲’字,要害死多少人。”
“那公司那些人?”
“放心,卓玛是不会让他们死的。孽报只存在于前世和今生的宿命里。”
“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到底在寻找哪个人?”
“不属于我们,却也靠着尸油永生的人。在这个诅咒中,只要找到这个人,喝了他的尸油,我们才能真正永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月饼微笑着站起:“我想我该走了。”
“这就是你的决定吗?”佩森有些讶异,“很多被我们选中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迷恋这里的安静生活。一旦找到那个人,就可以真的永生。你难道不觉得这很诱人吗?”
“我不喜欢蛇。”月饼点了根烟往门外走去,“而且我也决不会为了永生去喝尸油。”
“你是第一个拒绝的人。”
“我会保密的。”
归途中,村落里的人友善地对月饼笑着告别,却无法掩饰他们眼中勉强活着、寂寞了千年的绝望。回到那面古墙前,月饼摩挲着那一幅幅雕刻古朴的图画,他终于想起在哪里听到过图画里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咖喱的故事。
十一
“月饼,你真的没有选择永生?”我话刚说出口,就知道这是一句废话。
“换作你,怎么选择?”月饼枕着双手望着天花板。
我想了想,也摇了摇头。生命的精彩和宝贵之处在于有尽头,所以才会珍惜。如果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死,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南瓜,这件事之所以和你有联系,是因为你在泰国万毒森林的蛇村那段经历。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很多古老国家的传说中,造物主都是蛇呢?关于各种蛇变人的传说自古以来就流传民间。”月饼自顾自地说着,“在这些国家里,都会有耍蛇人。中国的耍蛇人出现在晋朝,那个朝代曾经有个武陵打渔人发现了桃花源,里面住着一群与世无争的人。你想过没有,这里面有个逻辑上的错误。他们称先世躲避秦乱,隐居于此。可是真这样的话,将近一千年的时间,他们是如何保证人口繁衍的?先不谈生育问题,光是近亲结婚,就足以让他们灭亡。秦始皇生前追求永生,死后秘密下葬,至今考古学家都不敢确定发现的秦始皇墓到底是不是真的,而那群人偏偏是秦朝末年到了桃花源,后来南阳的刘子骥听说了桃花源,四处打探,却在不久就病死了,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里面有什么必然联系?”
我默默背着《桃花源记》,越想越觉得有蹊跷,有些意兴阑珊:“或许世界上根本没有桃花源,有的只是一座活死人墓。”
“说到墓,我倒真听说了一件关于古墓的事情。”月饼忽然笑得很诡异,“拉贾斯坦邦的斑噶城堡发现了一具青铜棺材,里面居然躺着身穿现代服饰的女尸。更离奇的是,女尸肚子里面还有个活着的胎儿。”
“月饼,别的事情我信,这事你丫就别编了。”我忍不住揶揄道,“小爷也是吓大的,你少糊弄我。这事如果是真的,早在网络上传开了。”
“我在火车上听一个女孩子讲的。”
第十章 吃蜡烛的老公爵
印度的斑嘎古堡,是印度最著名的“闹鬼之地”。据说,在东印度殖民时代,古堡主人梅伯利伯爵信奉“黑血教”,长年吃村民的人血和人肉,以此获得永生的力量。事情败露后,愤怒的村民冲进古堡,把正在古堡里食人肉的梅伯利伯爵抓出,全身涂满融化的蜡油,绑在石柱上活活烧死,甚至有失去理智的村民争相吞食伯爵那已经被烤熟的尸身。毫不知情的公爵女儿杰西卡惨遭轮奸,被分尸而死。
事发之后一个多月,村民染上了奇怪的传染病,逐一死亡,活着的人纷纷逃窜。据幸存者称,每天午夜,古堡里都会出现一个捧着蜡烛的老人,一边吃着手中的蜡烛,一边四处游荡。
我正等着月饼讲斑噶古堡的事情,丫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南瓜,你觉得世界上什么事情最恐怖?”
这句话还真把我问住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哪件拎出来都足够胆小的人喝一壶的,至于最恐怖,一下子还真答不上来。
“告诉你吧,我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估计就是一觉睡醒发现你变成个女的我眼都不眨一下。可是在印度遇到的一件事情,至今想起还让我心有余悸。”月饼苦着脸做欲哭无泪状。
“你丫才一觉睡醒变成女人。”我没好气回了一句,不过顿时来了兴致,能让月饼觉得恐怖的事自然非同小可,“斑噶古堡?闹鬼?”
“不是,”月饼的脸居然红了红,“是火车。”
我倒吸一口凉气!火车是非常诡异又神秘的东西,纵横东西南北,承纳风水地气,偏偏又像个棺材,内部中空,阴邪凶煞之气聚而不散。车里罗列的熟睡之人,宛如尸体。最初的火车之所以是绿色的,更是因为一个很恐怖的原因…
印度作为亚洲最早拥有火车、总里程数最长的国家,铁路的发达程度可想而知,发生在火车上的诡异事情自然不少。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追问道。
月饼揉了揉太阳穴叹了口气:“这辈子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你丫全须全羽的就别卖关子了。”我急着听下文,“要不要找朋友在你微信圈点32个赞才肯说?”
“丧尸围城!”
一
印度,拉贾斯坦邦,火车站,外国乘客专用候车室。
候车室乘客不多,这与印度到处都是人山人海的场景截然不同,仿佛到了另外一个国家。月饼发了会儿呆,拿出莱卡M9白金限量版摆弄着,小心地擦拭镜头。
“你的相机很不错。在英国,很多绅士哪怕是不会摄影,也喜欢随身带一台莱卡M9显示身份。”坐在月饼对面的金发女人用纯正的伦敦腔赞叹着。
耐克鞋、牛仔裤、Hello Kitty的T恤。
月饼进了候车室,金发女人就抱着笔记本电脑不停地敲着键盘,直到月饼拿出相机,才主动聊了起来。
“我不觉得带着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的人能被称为‘绅士’。”月饼收起相机,扬了扬眉毛笑了。
金发女人调皮地吐着舌头:“告诉你个秘密,我也觉得这样很假。我叫杰西卡,英国人,认识你很高兴。”
月饼点了点头:“月饼,中国人。同样很高兴认识你。”
“去拉贾斯坦邦?”杰西卡显然对瘦高英俊的月饼很有好感,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满是笑意。
月饼被杰西卡看得有些不自然,“嗯”了一声再没说话。
“我是作家,在写一篇关于拉贾斯坦邦斑嘎古堡的故事,说不定咱们同路呢。”
月饼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好一个艳羡。从丫的面相上看,双眉直而浓秀,鼻挺目长,人中深且嘴角扬,正是“清水映日”之相。此面相之人一生财、气两全,多有异遇又处处逢凶化吉。最让男人羡慕的是他的耳朵,耳廓大耳垂圆润,双耳贴脑,耳尖颜色为红,应了一生桃花运不断的“桃花入宫”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