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间本身,实在没什么好研究的,唯一值得看的就是眼前的电脑桌。
虽然是电脑桌,上面却没有显示器,底下也没放着机箱什么。桌面上干干净净,什么摆设都没有,甚至灰尘都没几颗,唯一的物品,是一个摊开的笔记本,还有搁在旁边的一根黑色水笔。
笔记本就是那种办公用的软皮抄,白底蓝线,摊开到三分之一的位置,上面还写着字。
难道,上面是逃出这个地库的线索?
水哥走到电脑桌后,拿起那个笔记本,就在当前的那一页看起来。上面写的字歪歪扭扭的,非常拙劣,像是小学没毕业的人写的。
小王和小陈也站到水哥身后,一起看着笔记本的内容。
“酒豉油麻油少许,油二大是,东菇五个,姜五片,蒜五办,鸡半只……”
凭着水哥对美食的研究,他看出来了,这根不是什么逃生秘笈,而是做客家三杯鸡的烹调秘方。
而且,跟歪歪扭扭的字迹互为印证,这里面的错别字,也说明了写字的人文化水平不高。
“我去,这什么玩意!”
水哥的希望落空,也不管两个山寨版在,有点怒了,把笔记本朝前面翻去。
在这页食谱前面,却被撕掉了一页,只剩下边缘的一点粘连在笔记本上。水哥刚要继续往前翻,突然间倒吸了一口冷气,肾上腺素像踩了地板油一样狂飙,整个人汗毛都要倒竖起来。
这页被撕剩的纸的边缘,跟他印象中的另一张纸,刚好是吻合的。
那就是在桑塔纳的车尾箱里,找到的那张。上面写着两行拼音,不要相信保安,也不要相信我,落款是shirly。那个原版已经消失不见,山寨版被他分配去守大本营的肉弹shirly。
那一张纸条,刚才拿给lolita看之后,就没有再收回来,应该是被她仔细收好了。不过,就算现在纸条是在自己手上,有两个山寨版在后面盯着,水哥也不敢拿出来比对。
但是,他脑海里的印象,告诉他这没有错。同样的边缘,同样的白底蓝线,同样的黑色水笔写下的字迹。
水哥断定,shirly留下的那张纸条,就是从这个笔记本上撕下来!
小陈似乎看出了什么,在后面问道:“水队长,怎么了?”
水哥不想暴露自己,勉强镇定下来,掩饰道:“哈哈,没事,你说是谁写的字那么丑?”
一边说着,他手上一边继续往前翻。如果说之前的食谱,让水哥看不懂,那么接下来的内容,就更让他看不懂了。
是真的完全看不懂,一个字都看不懂。
因为,这一页密密麻麻的,写了可能有两三百个字,都是复杂的繁体字,不,都不是繁体字,而是类似甲骨文的古代文字。
水哥凭着脑海里残存的历史常识,觉得这个应该是……小篆。
慢着,为什么这些字都像是躺着的?水哥把手里的笔记本90度翻转,这才看出来,原来这些小篆是按照古文的标准,竖排,从右到左写成的。
这些字排列整齐,虽然认不出来是什么字,但写得又工整又漂亮,还隐约有一股金铁的肃杀之气。
水哥差点把眉头都皱穿了,是什么人会拿着一根黑色水笔,在几块钱一本的软皮抄上,写下这一整页的小篆?
小王也发出了同样的疑问:“写的啥子嘛!”
另一个声音却也从身后传了过来:“二年,始皇遣徐……”
是小陈的声音,说了这半句话,就戛然而止了。
水哥吓了一跳,回头去看,小陈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就好象刚才那几个字不是他说的一样。
一个保安,连拼音都不懂,却能看得出小篆!
水哥心里往下一沉,就像他之前推测的那样,山寨版都是从古代——确切地说,应该是秦朝——来的人,至少是带着秦朝的一些记忆。在此同时,山寨版也“复制”了原版在现代生活中的记忆,但是在“覆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数据上的冲突。
比如说,小陈突如其来的口音,之前水哥认为是“港台腔”,但现在想来,应该是秦朝的官话听起来就像闽南语,所以他的口音里带着一点秦朝官话的味道,听着像台湾人说的国语。
看来,就像小王跟shirly说的那样,小陈多出来的秦朝的记忆里,他是一个校尉,中高级的军官。
相差最大的是shirly的山寨版跟原版,连性格整个都变了,从一个高冷的白富美,变成了可以跟杀马特厨师在地库里啪啪啪的浪蹄子。
至于杀马特厨子小王,他的语调、性格都跟原版没有差别,但是包括站姿在内的整个精神面貌,却好像换了个人,隐约有一种杀气在里面。水哥猜测,他的秦朝记忆里,一定是校尉小陈的下属,杀人如麻的下级军官。
而lolita跟自己,按照这个该死的地库的运行规律,都要变成山寨版。不知道自己跟lolita,在秦朝又会是什么样的身份和角色呢?
这笔记本上的小篆,应该是记录了一些重要的信息,可惜自己看不懂。该怎么哄小陈把它全部读出来呢?
这么想着,突然之间,水哥觉得右手背刚才被针扎的那一圈,又开始剧痛起来。
有什么东西,正在往他手背的血管里钻。
水哥抬手一看,以为又是刚才从怪兽嘴巴里抽出手来一样,只有痛感,视觉上却什么也看不出来。
但是,他又想错了。
在他右手手背的静脉血管里,有一条两厘米那么长的凸起,像小蠕虫或者太湖银鱼一样的东西,正在他血管里游动。
水哥心里大骇,手里的笔记本啪一声掉到了电脑桌上。
他下意识地左手食指中指,去按住手背里那条怪虫,这时候它已经游到了桡骨的位置。手指按上去的时候,明显感受到了小虫在摆尾挣扎。水哥又用拇指按在小虫前面的一段血管,那怪虫就停在那里动弹不得。
水哥松了一口气,要是让这怪虫继续往里面游,到了心脏里,估计自己也就挂了。
正这么想着,突然砰地一声,水哥觉得左边肋骨一阵剧痛,左手下意识地松开了。那怪虫如鱼得水,又可能接下来的血管变宽了,这下游得飞快,哧溜一声就游到了接近肘关节的位置。
水哥夹住左肋,回头看去,肯定是小陈下的毒手,他现在却装出一副关切的样子,大喊一声:“水队长,你怎么了?”
门外的lolita听小陈这么喊,也不顾水哥刚才让她在外面等着,一下跑了进来。
可是这时候,怪虫已经游到了肩膀的位置,被衣服覆盖住了,什么也看不出来。
水哥用手在身上乱摸,没办法再确定怪虫的具体位置。但像它这样的速度,肯定很快就会到心脏里了。到时候自己会怎么样?心脏被咬个大洞?七窍流血而死?还是变成丧尸?
水哥心里又着急又后悔,差点都要哭出来了。按照之前的判断,只想着山寨版是靠密闭空间里的黑雾害人,没想到怪兽嘴巴里竟然也会有黑雾,还有寄生虫这样的生化武器,一不留神就能让人中招。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突然之间,心脏一阵被啃噬的巨痛。水哥两手抓这胸口,一下子喘不过气来,眼前一黑,整个人就要瘫软下去。
小陈跟lolita一人扶住水哥一边,让他到靠背椅上坐下。小王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乱转,很兴奋地嚷:“干啥子嘛,干啥子嘛!”
看着水哥不省人事的样子,lolita心急如焚,忘了小陈是山寨版这回事,焦急地问:“怎么办?要不要给他人工呼吸?”
可惜水哥没听到这句话,不然的话,就算装死也要装到lolita亲上来为止。
他失去意识的时间非常短暂,两三秒之后,心脏就恢复了跳动,痛楚也消失不见,慢慢睁开眼来。
水哥顾不上安慰lolita,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在胸口乱摸,然后扩大到前胸跟后背。但是,浑身上下都摸遍了,却再没找到那条怪虫的凸起。看来,它是真的在水哥的心脏里安营扎寨了。
水哥又摸着自己的心脏,它像往常一样有力地跳动着,除了因为刚才的惊吓而稍微加快了点,其它并没有什么不同。
Lolita弯下腰来,摸着水哥的额头,关切地问:“water哥,你怎么突然晕了,生病了吗?有没有发烧?”
水哥感激地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手掌放在自己手掌里:“别担心,我没病,是刚才有只怪虫子,跑到我身体里去了。”
Lolita皱着眉头:“虫子?什么虫子?我只听见小陈大喊一声,进来时你就晕倒了。”
水哥一时语塞,刚才那诡异的一幕发生时,lolita在青铜门外面等着,应该是没有看见。而身后的这两个山寨版,是肯定不会跟lolita验证这回事的。
如果能证明给她看就好了。
水哥别的愿望都没能实现,但这一个却马上就成真了。
Lolita突然把手从他手掌里抽出,后退两步,右手捂住嘴巴,左手指着水哥的脖子,脸上满是惊恐。
水哥用手摸去,在喉结左边的皮肤下面,有一条两厘米的凸起,正在快速地游走。
是刚才那条怪虫!
水哥想用手按住那怪虫,但脖子下的肉是软的,怪虫一下子就跑到里面去,再也找不到痕迹。
但是,怪虫在身体里游动的感觉,却是非常明显。
水哥站起身来,徒劳无功地捂着自己的脖子,感受到那怪虫从咽喉蹿到了颈椎后面,然后钻到后脑勺,紧接着就是天旋地转、痛到出翔的啪一声!
水哥痛苦得五官变成一团抹布,感觉那怪虫已经钻到了脑子里,正在从后脑勺往眼睛方向游动。他甚至能感觉到,那怪虫长着一身细密的鳞片,它所游过的地方,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紧接着,是比刚才更可怕的痛楚!
那个怪虫,正张开它满是细齿、比例大得不像话的嘴巴,在啃噬着他脑子里的某个部分。一些旧的、内在的记忆消失了,随着怪虫合上嘴巴,用细齿紧紧咬着脑子的某个地方,一些新的、外来的记忆,正在源源不断地输入。
水哥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话,感觉瞳孔都已经放大,额头上全是冷汗,腋下已经湿透,那种痛苦应该比传说中的女人分娩要更强。
他耳朵里嗡的一声,眼前一片黑暗,又重重地坐回到了靠背椅上,然后,他再次陷入了昏迷。
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
很长的梦。
梦里有人在说话,在宫殿里,是一男一女,女的穿着白袍,男的是黑色的宽袍广袖。自己跪在地板上,耳边是丝竹之声。
有马,奔驰的快马。
草原,黄土,丘陵。最后是大海。
船!
有船,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自己掉到了海里,水不太冷,但很黑。他向上扑腾了好久,才把头露出海面。
水哥猛地吸了一口气,醒了过来。
眼前的lolita还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右手捂着嘴巴,左手刚刚放下,食指还没来得及收回。
这说明,水哥以为很长的一个梦,却是在几秒之内发生的。
小陈从背后按着他的双肩,弯腰看着他的侧脸,关切地问:“怎么样了?”
水哥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到小陈那张满是“关心”的脸上。
他的视线,聚焦在掉落桌面的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现在是摊开的,刚好以90度展现在他眼前,工整的小篆一览无遗。
这时候,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
刚才还像天书一样,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小篆,这时候,每一个字都有了它的含义。
水哥能看懂了。
原来怪虫出现的方法诡异,在身体里游动起来也很吓人,能想象出长相肯定也很可怕,但其实却是个许愿小精灵,不光实现了他“证明给lolita看有虫”的愿望,更实现了水哥之前的愿望——“如果能看懂就好了”。
水哥没来得及去考虑原理,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前倾,啪一声双手按在电脑桌上,开始读那几百字的小篆。
“二年,始皇遣徐福至南越……”
Lolita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water哥,你这是怎么了?”
他们都没看到水哥身后,两个山寨版的表情,小王跟小陈相视一笑,脸上竟然都是欣喜。
水哥看着那小篆,脑子里刚才被怪虫咬得剧痛的地方,突然一阵过电的感觉,酥酥麻麻的。他不由自主的,就把看到的小篆翻译成口语,读了出来。
“秦朝二年,秦始皇派徐福到南越,出海寻找天禄仙岛,以求长生不死的方法。为避耳目,另派一人做徐福的替身,带领五百童男童女向东方蓬莱岛而行。当时南越还不是大秦领土,徐福和手下扮成商人,在海边重金买下商船一只,按上古地图标示,与手下四十人一同出海,寻找天禄仙岛。快登岛的时候,遇到了莫名其妙的暴风雨,商船沉没,最终上岸的仅有九人。”
水哥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到小陈那张满是“关心”的脸上。
他的视线,聚焦在掉落桌面的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现在是摊开的,刚好以90度展现在他眼前,工整的小篆一览无遗。
这时候,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
刚才还像天书一样,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小篆,这时候,每一个字都有了它的含义。
水哥能看懂了。
原来怪虫出现的方法诡异,在身体里游动起来也很吓人,能想象出长相肯定也很可怕,但其实却是个许愿小精灵,不光实现了他“证明给lolita看有虫”的愿望,更实现了水哥之前的愿望——“如果能看懂就好了”。
水哥没来得及去考虑原理,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前倾,啪一声双手按在电脑桌上,开始读那几百字的小篆。
“二年,始皇遣徐福至南越……”
Lolita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water哥,你这是怎么了?”
他们都没看到水哥身后,两个山寨版的表情,小王跟小陈相视一笑,脸上竟然都是欣喜。
水哥看着那小篆,脑子里刚才被怪虫咬得剧痛的地方,突然一阵过电的感觉,酥酥麻麻的。他不由自主的,就把看到的小篆翻译成口语,读了出来。
“秦朝二年,秦始皇派徐福到南越,出海寻找天禄仙岛,以求长生不死的方法。为避耳目,另派一人做徐福的替身,带领五百童男童女向东方蓬莱岛而行。当时南越还不是大秦领土,徐福和手下扮成商人,在海边重金买下商船一只,按上古地图标示,与手下四十人一同出海,寻找天禄仙岛。快登岛的时候,遇到了莫名其妙的暴风雨,商船沉没,最终上岸的仅有九人。”
“慢着,慢着。”
我拍了拍水哥的肩膀,打断了他的故事。顺便瞄一眼手腕上的萧邦,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从火锅店里回来后,我跟水哥来到小希他们的房间,听水哥讲这个故事,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不得不说,故事很赞,但是——太假了。
就好像你看了一场构思精彩的电影,你会很佩服导演跟编剧,想要跟他们做朋友;但如果你的朋友坐在身旁,把同样的剧情讲了一遍,并且告诉你这是他的亲身经历,恐怕你的感觉会和我一样。
一个字:扯淡。
水哥讲的这个地库的故事,就是如此,融合悬疑、科幻、动作爱情等各种元素,现在好像又要往玄幻的路子上走了。如果他够勤快,把故事写出来的话,能秒杀书店里那些脑回路是条直线、逻辑混乱、胡编乱造的low咖作者写的所谓悬疑小说。
但是,买这样一本书最多花我30块,不好看就直接扔了。为了听水哥这个故事,我可是付出了一瓶18年陈的麦卡伦,再加一个不知道值多少钱的烟斗的代价。我要听的,是水哥不让人坐在他右边的真实原因,而不是这样一个过于精巧,让人觉得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现实里的故事。
小明抱着水哥的手,打了个哈欠,抗议道:“鬼叔你干嘛,让水哥继续往下讲嘛。”
小希也拍了下我的肩膀:“别闹。”
我重新坐下来,却没有停止对水哥的挑战:“对不起,水哥,故事很好听,但是有些问题我不提出来,就没办法坐着再听你说下去。”
水哥从口袋里掏出花和尚烟斗,放在鼻尖前面慢慢欣赏,漫不经心地说:“你问。”
我整理了下思绪,从头说起:“刚才在火锅店里我就想说,桑塔纳车尾箱里有人呼救,打开了里面却没人,这个情节跟彭浩翔的电影,志明与春娇,相似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你的创意,就是从这里借鉴的吧?”
水哥眼神没有离开那个烟斗,慢条斯理地说:“这个电影,我没看过。”
我点了点头:“好吧,这一点就算了,艺术源于生活嘛,也许编剧也经历过还是听说过相同的故事。还有你说发誓要把lolita照顾好,最后你是没把她带出地库,所以才胖了那么多对吧?这些都能说得过去啦,我真正纠结的,是你刚才讲的内容。我来猜一下接下来的剧情……”
小明皱着眉头:“讨厌,别剧透。”
这个时候我才懒得理她,继续道:“你接下来要说,其实你上辈子是徐福的手下,对吧,还有小陈、小王、shirly、lolita都是,你们被徐福带到什么天禄仙岛上,去求长生不死的灵药。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你上辈子死了或者是变鬼了,这辈子不知道为什么又回到了那岛上。可是拜托,天禄仙岛是个岛,水哥你以前上班那公司,可是在陆地上的啊。”
水哥抬起头来,看着我摇了摇头:“鬼啊,你也是老深圳了,你知道现在南山区有多少地方,都是填海填出来的吧?”
水哥说的那么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一时语塞。
小希不屑地说:“叔,你能消停会吗,好好听故事不行?”
我横着脖子,不服气地说:“好,水哥,就当你说的这个成里。但是——我丢,说到那个怪虫……”
我指着自己眼睛跟耳朵中间,太阳穴稍微往下一点的位置:“你说怪虫咬的是这里对吧,这个位置我知道,是储存人类短期记忆的海马体。”
小明嘟起嘴巴:“什么海马体海狗体,叔你最博学啦,别……”
我手掌向下做了个手势,示意小明别打岔:“水哥,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说的是怪虫咬掉了你的海马体,至少是一部分,然后取而代之,对吧?就好像地中海的那种寄生虫,会咬掉鲷鱼的舌头,然后自己取而代之。水哥,你的灵感也是来自这里吧?”
水哥送了耸肩膀,不置可否。
我继续道:“因为怪虫代替了你的海马体,所以,你就有了上辈子的记忆,也能看得懂小篆了。是这样吗?”
水哥终于欣赏完他的战利品了,把宝贝烟斗重新放回口袋,笑着对我说:“分析得很好,继续。”
我有点急了:“好,你说有怪虫,那怪虫现在呢?”
水哥敲了敲自己脑袋:“还在里面。”
小明哇了一声,松开一直抱着的水哥手臂:“不会吧?是真的吗?”
作为一个半专业的PUA,我当然明白水哥所谓的怪虫,跟什么看手相、脸相、摸骨算命一样,都是吸引妹子注意、破冰、展开交流的一种手段,其实大部分男人,自己心里压根不信。
我一直有个不怀好意的猜测,最顶尖的风水大师,他自己肯定不相信风水。同样的道理,最厉害的写鬼故事的人,肯定不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神,而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论者。如果几十年的人生经历,连世界上没有鬼神这种简单的结论,都没办法推理得出,那这个人的逻辑能力,肯定不足以支持他写一个好的鬼故事。
我继续对水哥发起进攻:“好,既然你这样说,明天我们就在南宁找个医院,给你做个脑部CT。”
水哥深呼吸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CT什么的,用不着。”
我得意地笑:“怎么样?牛皮被我戳破了吧?”
小希可能是有点生气了,使劲捏了下我的手臂:“你烦不烦?管它真假,我觉得是真的就行,我觉得好听就行。”
她手上加重了力度:“你还想不想听水哥把故事讲完了?”
我已经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水哥故事的逻辑上,连小希“你还想不想把我推倒”的潜台词都没听出来。
我痛得呲牙裂嘴,赶紧去挠小希肋骨下的痒痒肉,她吃不住痒往一边闪,自然也就松了手。
水哥看着我们打闹,突然嘿嘿一笑:“鬼,我是说用不着CT,你想见怪虫的话,我现在就能证明。”
我没料到水哥竟然这么说,呆呆地看着他。难道,故事里两厘米那么长的怪虫,真的存在,并且有办法重现在他的皮肤下?还是说他早知道听众会有疑问,所以备下了这一手魔术的伎俩,专门用来打挑刺的人的脸?
不管怎么样,现在我骑虎难下,认怂就太丢脸了。
我默默地攒紧裤袋里的肾5s,如果水哥让他的宝贝心肝小怪虫亮相,我就用手机拍个小视频,然后发朋友圈给大家鉴定。
晒方向盘、晒表、晒酒、晒跑步里程的,看得多了,逼格已然不够,晒皮肤下面会动的寄生虫,这个够新鲜刺激了吧?
这样一来,也算不浪费我那麦卡伦跟烟斗了。
水哥伸出左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左边的太阳穴,像是在打电报或者发摩斯密码,估计这是他唤醒那怪虫的仪式。
小明已经离水哥远远的,坐到我们这边床上来,抱着小希的手臂。
我掏出手机,心里带着小紧张和小激动,正准备开始录像。
水哥抬起屁股,向左边挪了一点,空出他右手边跟床头之间的位置:“鬼,你坐到我右边。”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啊?”
水哥一边用左手敲着太阳穴,一边说:“快,坐过来。”
我吞了一口口水:“可是,你不是不让人坐你右边的吗?我坐过去的话会怎样?”
水哥嘿嘿一笑,那笑容看上去却很冷:“反正我的故事是假的,你坐我右边,什么都不会发生。”
顿了一会,他又补充道:“还有,等会我要做的事情,只是证明怪虫的存在,而不是我不让人坐右边的原因。”
我感觉到了两个妹子灼人的目光,这时候再怎么也不能怂了,我吞了口口水,咬咬牙站起身来,坐到水哥右边。据我所知,起码有两年多的时间,从来没人坐过水哥右边的这个位置。
我心脏一顿猛跳,虽然表面硬撑,但屁股都不敢坐牢在床上,万一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我能赶紧直起身跑。
水哥点了点头,似乎在赞许我的勇气,然后他伸出右手,掌心向下平摊:“鬼,来,把你的左手放到我右手下面。”
我心里更紧张了,说话都有点结巴:“干、干嘛?”
水哥语气里带着点挑衅:“让你感觉下怪虫的游动,怎么了,不敢吗?”
我恼羞成怒:“丢,有什么不敢的。”
然后,我伸出左手,按照水哥说的,把手背放在他的右手掌心下面。
突然,水哥右手猛地向下压,把我的手死死按在了床单上!
“丢!干嘛?”
我顾不上两个妹子对我的看法,本能反应,试图把手抽出来。但水哥做好了准备要阴我,不但右手紧紧扣住我手指,本来敲着太阳穴的左手,也伸过来捏住我的手腕。虽然他现在是个人畜无害的胖子,但当年健身的那些肌肉,估计都隐藏在脂肪下面,所以一时间我根本挣不开。
我扭过头去看水哥的脸,他眼睛直视前方,目光没有焦点,像是脑袋里有什么东西被抽离了。
然后,我感觉到手背一阵剧痛。
我跟水哥都有纹身的经历——当然我的图案比他的帅气多了——所以,这种痛确实像水哥说的,有点类似纹身上彩色时,那一排细密的针,以极高的频率反复在皮肤上扎的痛感。
不同的是,纹身机的针是拍成直线的,而现在这种痛明显呈一个五毛硬币那么大的圆形;纹身时针是反复地、浅浅地扎,我感受到的痛,却是有一股狠劲往下, 似乎要穿透真皮层,到达皮肤下面的肉。
不过,我感觉到了痛,却没感觉到水哥所说的,有黏腻的舌头在皮肤上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