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怖小说上一章:鬼骨拼图103:云崖凶地
- 恐怖小说下一章:尸案调查科2:重案捕手
嘭。随着发令枪的声响,叶茜快速地轰起了油门,朝远处驶去。
“加油。”我卖力地冲着叶茜早已看不见的尾灯喊道。
“你女朋友?”站在我身边的青年一脸坏笑地说道。
我摇摇头没有说话。
最终,叶茜以女子组第二名的成绩,获得了亚军,这个成绩着实让我吓了一跳,毕竟这里来的都是全省的高手。不过我又一想,像她这样的女汉子,估计全省都少找,一想到这儿我立马释然了。
正当我以为比赛就要结束时,“鸡冠头”刘哥站在场地中央,对着众人喊道:“今天,小茜带来了一个圈外的朋友。小茜的朋友能来到我们这里,说明他对我们公路赛车是有一定认可的。既然是小茜的朋友,那就是我大刘的朋友,朋友远道而来,咱们必须招待。现在时间还早,我有一个提议,今天就由我亲自出马,带小茜的朋友亲身感受一下赛车的魅力。我想他一定不会拒绝。”
刘哥说完,把目光投在了我身上。几秒钟后,在场的所有人全部看向我,整个赛场充满了起哄、叫嚣的声音。我就是脸皮再厚,也顶不住这样的压力。
“×,玩阴的!”我在心里对着这个“鸡冠头”暗骂了一句。
“我×,刘哥亲自带你,他亲自带你啊!”站在我身边的青年激动地摇晃着我的手臂说道。
我苦笑一声,甩开了青年的双手,朝着刘哥那辆黑色的哈雷走去。
“鸡冠头”笑嘻嘻地双腿跨在哈雷摩托上,他并没有戴安全帽,而是把脖子上的耳机卡在了头上。
“要不要给你穿安全服?”他头一歪对我说道。
此时叶茜几步跑到我的面前,急切说道:“下车,把安全服穿上。”
我没有理会叶茜,而是上下打量了一眼没有任何安全装备的“鸡冠头”,倔强地说道:“不用。”
“司元龙,现在不是你逞能的时候,你给我穿上!”叶茜的语气中带着命令的口吻。
我把头一转,对着“鸡冠头”大声喊道:“赶紧的,还着急回家呢。”
“那你可要抓好了!”
言毕,“鸡冠头”转动了车钥匙,使劲地扭了一把摩托车的把手,一秒钟后,我的耳朵里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我坐在摩托车后座上,如同牵线木偶般,随着摩托车变换的方向,来回摆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猛地踩住了刹车,我的头狠狠地撞在了他的后背上。
“哇!”我坐在摩托车上,朝地上吐出一口污物。
他可能觉得今天玩得有点儿过了,也顾不得我吐出来的东西多脏,一把将我从摩托车上抱了下来,用力把我搀扶到路边。
“哥们儿,对不住了,今天我有点儿过了。”他诚恳地向我道歉。
听他这么说,本来还一肚子怨气的我,转脸就原谅了他。一个敢作敢当的男人,是条真汉子。
我看着他身上被我吐的污物,无力地摆了摆手,对他说道:“我没事,但是刘哥你自己也要想开啊。”
刘哥好奇地盯着我,好像没明白我的意思,问道:“你说我什么要想开?”
“我说你的心结!一个女人。”我双手支着地面,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儿,对他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事的?我们两个好像不认识。”刘哥有些警惕地说道。
我笑着对他说道:“我会算命,你要不要听听?”
刘哥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帮我点燃后说道:“好,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我使劲吸了一口,用来缓解我胃部的不适,然后开口说道:“你脖子上挂着一个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英文名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你心仪女孩的名字。”
刘哥听到这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脖子,然后慢慢把挂在脖子上的戒指取下,借着摩托车的大灯,我发现他来回抚摸着戒指上的那一串英文,低头不语。
看着他有些落寞的表情,我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接着说道;“我刚才在起点位置借着灯光观察到,这应该是一枚铂金戒指,一般这种戒指最适合求婚。很显然你并没有送出去。如果戒指告诉我的是开篇的话,那你的耳机告诉我的就是内容。”
“耳机?”刘哥好奇地把脖子上的耳机取下,放在手中,“这耳机是我自己买的啊,不是她送的!”
“我没说耳机本身,我是说耳机的内容。”我起身从他的手里拿过耳机,指着LED屏上来回滚动的汉字说道:
“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九十年代最经典的曲目。我从一见你就注意到,你一直在无限循环播放这首歌,而且你听这首歌时的表情十分痴醉,说明你在这首歌里寄予了很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只可能是爱情,否则不会让你如此痴迷。”
在宁静的夜幕之下,耳机里传来了阵阵音乐声: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刘哥没有说话,轻叹了一口气,望向了远方。
我关掉耳机,把它重新送回到刘哥的手里,开口说道:
“《无地自容》是当年作者写给一个女孩的歌曲,有的人当它是摇滚,有的人却当它是情歌,黑豹乐队的主唱用沧桑的嗓音唱出了多种韵味。这种韵味在每个人心中引起的感受都是不相同的,而我从你身上能感觉出,你把这首歌当成了情歌。”
“你和这个女孩是在人潮人海中相遇,然后快乐地走在了一起。当你鼓起勇气向她求婚时,她却在人潮人海中离你而去。你没有把戒指丢弃,而是把它贴身挂在了身上,说明你渴望有一天还能在人潮人海中与她相遇。”
刘哥听我说到这儿,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吐出一口烟雾对着远方说道:“我们是在酒吧里相识、相知的,我从见她的第一面起,就被她所吸引。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很短暂。当我鼓足了勇气向她求婚时,她却没能接受我,理由是,她只把我当成了哥哥。从那次见面之后,她便离我而去,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一点儿音讯。我用了很多办法去找寻她的下落,可惜得到的都是令我失望的消息。你说得没错,我渴望有一天能与她相遇,就是站在远处静静地看她一眼也好。”
刘哥眼神迷恋地看着天空中一弯明月,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之中。
我站在他身边,举起散发着袅袅青烟的烟卷说道:“很多人迷恋上这辛辣的尼古丁的味道,并不是因为它能使人上瘾,而是它可以排解人们心中的那种寂寞。很多人不想戒烟,也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毅力,而是他们不想忘记第一次点燃烟卷时的那种心情。刘哥,我真的觉得你没有必要这样,有时候放下也是真男人的表现。”
说完我掐灭烟卷,拍了拍他的肩膀。
也许有人不禁要问,光棍一条的我,为什么会感悟出这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这都要谢谢我母亲的那些学生,要不是他们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心灵鸡汤类的小说,我也不会从小就养成一到我母亲学校就扒拉她书柜的习惯。
被叶茜这么一折腾,我一直到晚上12点钟才赶回家中。当我蹑手蹑脚推开家门时,我母亲早已阴着脸,手中握着那根陪伴她多年的教棍在客厅中“耐心”地等待。我把这一切全部“归功”到了叶茜身上。第二天一早,我顶着黑眼圈坐在了自己办公室内。
“昨天刘哥骑车带你去哪里了?”叶茜坐在我对面,好奇地问道。
“搞基去了!”我眯着黑眼圈把背包往板凳上一扔,没好气地回答。
“不说算了,没劲!”叶茜撇了撇嘴巴,一屁股又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我揉了揉眼睛,接着打开了淘宝。
四 红高粱
9月是丰收的季节,今年云汐市风调雨顺,田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辛苦了一年的农民伯伯都在焦急地等待秋收的时刻。双塔村,云汐市最为偏僻的一个村落,因为村中竖立着两座古塔而得名,村子接近北方,所以当地的农民都以高粱为主要作物。高粱可以食用,也可以酿酒,可以说是用途颇多。当年由张艺谋导演执导,姜文、巩俐、滕汝骏等主演的《红高粱》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高粱红了,九儿笑了”这句话从小就让我记忆深刻。
清晨,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睁开眼,一个身穿粗衣布鞋的老汉扛着锛子叼着烟袋,嘴里惬意地哼着《小寡妇上坟》,沿着村间的小路一扭一扭地往自己的高粱地走去。
“老张头,忙着呢!”老汉经过一片高粱地对着自己的同村喊道。
“哎,忙呢,你现在才下地?”老张头放下手中的锛子,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老汉从嘴巴上拿掉烟袋,吐出一股呛鼻子的烟雾,眯着眼说道:“我就那点儿地,没必要起那么早,估计也就个把星期就能完事。”
“那是够快的,你瞅瞅我家,没有半拉月肯定收不完。”老张头愁眉苦脸地抬头看了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高粱地。
“今年丰收你愁啥,收不到粮食你不愁得更狠?看到今年庄稼长成这个样子,咱就是累死也高兴不是?”老汉说着又吧嗒了两口旱烟。
老张头被他这么一说,脸上的愁云瞬间散开,憨憨一笑,点了点头。
“得嘞,不跟你瞎扯了,我去我地里了!”老汉换了一个肩膀扛起锛子又迈开了步子。
“六月里,天气热热的,小寡妇上坟遇到当兵的……”
伴着十分具有乡村特色的“文艺歌曲”,老汉站在了自己的高粱地边。
吧唧,老汉脚下传来一阵怪异的声响。他感觉自己脚下稀糊糊的,疑惑道:“他奶奶的,不会踩到大粪了吧?”
说完,他把头低下去,瞅了瞅脚底。
“咦?怎么会有血?难道有人在路边杀鸡?”老汉抬起脚,在干净的田埂上使劲蹭了蹭。在农村,杀活鸡给祖先上坟是常有的事。农村不像城里,人死后可以埋到公墓里。一般在农村,人死后都是埋在自家的田地里。所以在小路上有血迹也不稀奇,这并没有引起老汉过多的怀疑。
“这些王八羔子,在俺家的地头前杀鸡。”老汉一边擦拭着脚上的血迹一边骂道。
待他重新起身准备下地干活儿时,一大片倒伏的高粱引起了他的注意。
“哪个狗娘养的干的好事?看我好欺负是不是,压我的庄稼?”老汉收起烟袋,朝着那一片倒伏的高粱跑去。
也就在几秒钟之后,老汉惊慌失措的惨叫声从高粱地里传了出来:“杀人啦!”
一个小时后,这个平时鲜有外人来的村庄的田地里停满了警车,我们科室也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五个人一边穿着勘查服,一边听着徐大队长给我们介绍情况。
“报案人名叫孙二狗,男,58岁,是双塔村的村民。早上7点30分左右,他到自家的田地准备收庄稼时,发现了这具尸体。目前其他的一切情况未知。”
“徐大队长,这个孙二狗有没有见过死者?”我第一个穿好衣服,起身问道。
“不认识。而且我刚才也让当地的派出所民警辨认了,他们很肯定死者不是这附近的人。”徐大队摇着头说道。
“难道是抛尸?”我捏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别想了,咱们先进去看看再说。”胖磊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
“叶茜,麻烦你把我的照相器材拿过来一下。”胖磊扭头喊道。
“好咧。”叶茜提起两大包东西,跟在我们后面。
案发现场是一块呈南北走向的长方形高粱地,高粱地东西短南北长,其北边是一条宽约一米的土路,就是在这条土路上,发现了大量的血迹。
由于这个现场是室外现场,地面为坑洼不平的硬土,而且最近几天风力很强,地表无法留下浮灰层,因此基本上提取不到指纹、足迹一类的痕迹,所以这个案件我又成了打酱油的。
在判明了现场情况之后,明哥第一个钻进了派出所拉设的警戒圈。我们四个人也跟在他屁股后面走了进去。
他放下手中的勘查箱,走到了一摊还没有完全凝固的血前,用手在血中做了一个“捏”的动作,一个暗红色的长条血块被他很自然地“拎”了起来。
“从现场的血迹和出血量来看,死者应该是动脉血管破裂伤。”明哥并没有看到尸体,单凭这一点便说出了死者可能的死亡原因,这不得不让人佩服。
“这里是抛尸现场还是案发现场?”我蹲在明哥面前问道。
明哥朝着东西方向看了看,接着对我说道:“这里肯定是案发现场。你有没有发现,这一条路只有这一块有血迹,其他的地方都没有发现,死者应该是动脉血管破裂伤,如果是抛尸的话,这附近很长一段距离都应该有滴落状血迹才是。”
“那嫌疑人在这里杀人,不就说明能留下很多物证?”叶茜在一旁赶忙问道。
“没错,只要咱们用心,就算是在这荒郊野外也不可能找不到线索。”明哥很自信地回答。
正当我跟明哥撅着屁股研究血迹的滴落状态时,叶茜在我们身后使劲吸了吸鼻子,然后疑惑地说道:“怎么会有一股机油味?”
明哥听后好奇地转身看向叶茜,张口问道:“什么机油味?”
我此刻也转过身来看着她,她正挺着她尖溜溜的鼻子一路找寻嗅源。
“哪里有机油味?我怎么没有闻到?”胖磊放下手中的相机把头探了过来。
我赶忙对胖磊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示意他不要打搅叶茜。别人可能会纳闷儿,我心里可是一本清账,像叶茜这样改装摩托车的高手,对机油这种东西的敏感性,不是我们一般人会有的。
“在这里。”叶茜突然停下脚步,在距离我们大约三米的西侧地面上找到了一摊黑乎乎的油污。
明哥放下手中的血块,几步走到了叶茜所在的位置。他蹲在地上仔细观察了几眼之后,起身对我们说道:“嫌疑人或者死者是骑着摩托车来到案发现场的。”
查看原图
“冷主任,你是怎么判断的?”叶茜好奇地站在一旁问道。
明哥看了一眼路面说道:“这条路不是村里的主干道,入口在东边,而西边路不通,所以平时不会有多少人走,能来这里的人几乎都是庄稼人。刚才我已经打听到,这两天村民们都在忙着收高粱,目前双塔村收高粱基本上都是靠人工收割,他们把高粱秆砍断以后,会用大型的农用三轮车把高粱秆拉走,然后再进行脱粒处理。”
“你们看,这条路只有不到一米宽,农用三轮车根本进不来,而且地面没有车轮碾压的痕迹,因此村民拉高粱应该都是选择南边的宽路,而不会选择这里,所以这片机油应该不是村里常用的农用三轮车留下的。农用三轮车已经被排除,那汽车更不可能。剩下的只能是摩托车。从机油对地面的侵蚀情况看,机油滴落在地面上已经有不短的一段时间了,也就是说,摩托车停在这里时,天应该还没有亮。”
“从滴落位置到东边的路口,有将近两百米。这条路西边根本走不通,熟悉情况的本村人不会从这里经过,不熟悉情况的人也不敢轻易把车骑进这狭窄的高粱地。”
“另外根据现场血迹分析,案发时间应该是距离现在六个小时左右,也就是9月16日的深夜两点钟前后,这个点农村人早就在家里休息了,不可能会有人半夜骑着摩托车在这里转悠,所以我能判定,这辆漏机油的摩托车,应该是嫌疑人或者死者乘坐的交通工具。这里没有路灯,一到夜晚就伸手不见五指,而且这么偏僻,就算是在白天,除了当地的庄稼人也很少会有外人从这里经过,这样就排除了嫌疑人事先埋伏在这里伺机作案的可能性,所以我推断,嫌疑人和死者有可能是骑着同一辆摩托车来到这里的。”
“能骑一辆摩托车,说不定就是熟人作案,咱只要查清楚死者的情况,就应该能抓出真凶。”叶茜在一旁兴奋地说道。
“这就是破案思路,走,咱们去看看尸体再说。”明哥点了点头,转身朝高粱地里走去。
五 生活在车轮上的男人
尸体的位置距离小路的南侧约有15米,我们几人没过多久便来到了尸体旁。死者为男性,上身穿一件棕色的皮夹克,下身是一条黑色运动裤,脚上穿着一双杂牌运动鞋,从死者的衣着来看,他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
尸体面部朝下,右手置于自己的脖颈下方,左手呈伸展状,这个造型有点儿像趴倒的自由女神雕像。
明哥换了一双橡胶手套,在我的帮助下,将尸体整个翻了过来。胖磊在一旁固定好三脚架,用相机仔细地记录现场的情况。老贤看了一眼尸体,便蹲在地上从自己的工具箱中拿出适合装取物证的容器。叶茜则皱着眉头,有些不适地站在一边。
也许是死者在死前有一股气憋在口中,我们一碰,尸体的嘴巴中发出“咕噜”一声响。
“啊!”叶茜看到这一幕惊慌失措,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胖磊慌忙走上前去,将受到惊吓的叶茜扶起。我看着她苍白的脸庞,想到的却是她在赛道上驰骋时严肃的表情。没有哪个女生会从小就给自己打上坚强的烙印,在她身上也许发生过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
叶茜在胖磊的搀扶下狼狈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不适的表情在她的脸上转瞬即逝:“谢谢焦磊老师,我没事。”
“没事就好,这是正常现象,见多了就习惯了。”胖磊说着重新走到照相机前。
明哥看了一眼叶茜,低下头扒开了尸体的头部。
一截被切断的气管出现在我面前,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咔嚓,咔嚓。
随着两声照相机的快门声,明哥对我说道:“把尸体的衣服脱下来看看尸表。”
我点了点头开始解死者的上衣,明哥则拽住死者的长裤。
死者上身从外到内就两件,一件皮夹克,一件短袖衫。在这里最值得一提的便是死者的下身衣着,从外到内依次为黑色裤子、蓝色秋裤,在秋裤外竟然还绑着两块棉布护膝。
明哥看了一眼死者的着装,接着又掰开了死者的双手,他似乎在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起身对我们说道:
“这辆摩托车是死者驾驶的,嫌疑人应该坐在死者身后。死者的致命伤是右边脖颈锐器伤,从伤口的断层面来看,应该是匕首一类的东西造成的。”
“土路上的摩托车机油距离现场血迹有几米的距离,这表明嫌疑人不是在摩托车上作的案,他们应该是从摩托车上下来,走到了高粱地旁,此时嫌疑人才出手袭击受害人。尸体表面没有其他明显外伤,说明两个人没有争执,嫌疑人应该是在瞬间持锐器划向死者的颈部,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偷袭。既然是偷袭,那面对面肯定不合适,所以嫌疑人应该是站在死者的身后趁其不备举刀划割,这一点从伤口的切割方向上也不难看出。”
“普通的摩托车正常情况下可以乘坐两到三个成年人,嫌疑人既然要选择偷袭,这表明他自己并没有把握能将受害人正面杀死,这也就排除了嫌疑人有帮凶的可能,因此从这一点可以分析出,嫌疑人应该是一个人。”
“说到这儿,咱们再来看看死者的致命伤口,伤口分布在死者的右侧脖颈处,而且伤口很深,这一点足以说明嫌疑人的一个特点。”
“冷主任,什么特点?”恢复差不多的叶茜走上前来,张口问道。
“嫌疑人是个左撇子。”明哥开口回答道。
“这都能看出来?”叶茜那挖地三尺的劲头又重新回到了身上。
“这一点很好判断。如果嫌疑人使用的是右手,那整条伤口的方向应该偏向脖颈的左侧,在这个案件刚好相反,所以嫌疑人应该是使用左手拿刀。从伤口的深度来看,嫌疑人的左手很有力量,不像是偶然使用左手杀人,这恰好能证实我的猜想,也只有左撇子会有这样的特点。”明哥很确信地回答道。
“是不是只要查明死者的身份,然后再调查出他的关系圈内有没有左撇子,就基本能锁定嫌疑人了?”我在一旁赶忙问道。
“恐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明哥长叹了一口气说道。
“什么?明哥你什么意思?”看着明哥有些难看的表情,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我的心头。
明哥低头看了一眼死者的伤口对我们说道:“我刚才观察到,死者的双手有厚厚的老茧,而且全部集中在手掌心的位置,这样的结果,估计是他长期驾驶摩托车,双手与摩托车把手长时间摩擦而产生的。”
叶茜听他这么说,伸出了自己的双手观察起来。
明哥看了一眼叶茜有些滑稽的举动,张口说道:“你那上下班骑一下不会有多少明显的老茧,只有长时间接触摩托车的人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叶茜在自己的手上并没有发现所谓的老茧,放心地长舒了一口气。
接着明哥又把目光移到了死者的下身,接着说道:“尸体的下身穿了一条厚实的运动裤、一条秋裤,另外还套着一双护膝。如今虽然是9月中旬,但白天的气温基本都保持在19到24度之间,晚上最低气温也有15度左右,从这点来看,死者的下身明显穿得有些多了,他这样穿的目的是什么呢?通过护膝我们不难看出,他很有可能是在保护自己的下肢部位。而且从他护膝的新旧程度来看,这双护膝他已经佩戴了很长时间。如果死者只是骑摩托车上上班,不可能穿成这样。从死者比较廉价的衣物看,他应该不是企业的员工或者事业单位的职工。”
“那么什么样的人会长年累月骑着摩托车在室外呢?最常见的有三种。第一种:摩托车载客司机;第二种:送货员,比如快递员、送奶工等;第三种:对摩托车有特殊爱好的人,比如公路赛车手。”
听明哥提到“赛车手”三个字,我看了一眼叶茜,叶茜站在原地用警告的眼神看着我,很明显,她是在告诉我不要把她另外一个身份给说出去。
我读懂了她的意思,微笑着点了点头。
明哥好奇地瞅了瞅我们俩,嘴角一扬,干咳了一声。我们听到他的咳嗽声,把注意力又重新集中到了他身上。
这时明哥接着说道:“最后一种明显可以排除,第二种也基本上不可能,因为第二类人的工作时间基本上都在白天,没有人会大半夜骑着摩托车往这里跑,而且还是一个陌生的环境。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摩托车载客司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摩的’司机。”
“由于黑摩的属于三无产品,没有哪个摩的司机会规规矩矩地定期保养摩托车,或者像汽车那样买保险。只要是乘客出了交通意外,基本上只能自认倒霉。这两年不管在什么地方,这种‘黑摩的’都是被严厉取缔的,所以很多摩的司机为了赚钱,都过着黑白颠倒的日子,他们基本上都是靠晚上盘踞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交通站口拉点儿客人赚点儿辛苦钱。通过死者的穿着打扮看,他很有可能是摩的司机。”
“完蛋了!”听到这儿,我心里凉了大半截,因为我已经大概知道了结果。
六 案在囧途
就在这时候,明哥又开口说道:“如果死者的身份是摩的司机的话,那我们就要好好考虑一下这起案件的性质。我刚才在脱死者衣服的时候,发现他口袋中竟然没有任何财物,这一点足以证明,财物已经被嫌疑人作案后拿走。所以我个人偏向是抢劫杀人,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有可能根本不认识。”
明哥说的这一个观点我基本赞同,这也是我心里凉半截的原因。公安局什么案件最难侦破?答案就是临时起意的案件最难破。什么叫临时起意呢?说简单一点儿就是嫌疑人事先没有严密的计划,完全是瞬间起了犯罪动机从而实施犯罪。比如说街面上的拦路抢劫、飞车抢夺,嫌疑人跟受害人之间没有交集,唯一能留下证据的就是那个短暂的接触过程。如果作案地点的条件不错,安装有监控,或者有群众亲眼看见,能描述出嫌疑人的基本特征还好;假如某人是在黑咕隆咚的巷子里遇到抢劫的,周围啥也没有,那这样的案件侦破起来,难度真不是一般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