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自己内脏,别人看就收钱,你吹啊?哈哈哈!”
又一次剧烈的爆炸,十二楼整层坍塌,十一楼整个南区也塌了下去,然后就静了下来。除了那倒塌的地方,不时还有点沙土和砖头松动跌落,医院的大楼里,便没有了其他的声音。如果

现在有人经过这里,不会知道里面刚经过激烈的厮杀,因为在废墟里,这种半塌不塌,塌而不倒的大楼,是常见的景观了。
我犹豫了一下,停住了想离开的脚步,老萧在上面。我可以不理会那上面的其他人,但如果明明知道视为兄弟的老萧在上面,生死未卜,而我就这么走了,那我这个人,我保守着的生命

,还有什么意义?
我没有能力去帮他?似乎这个借口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如果上面老萧对峙的是海伦纳,我想我会走得安心,有多快跑多快,因为我上去,也不过送死罢了,我又不是什么英雄。但现在似

乎只是和吸血鬼对阵……算了吧,我想大约这时谁也顾不了我这个骨架,就悄悄地上去望一眼,就一眼,不行就跑。
突然这时医院里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从里面向外奔跑出来,我知道,是老萧他们。因为脚步声虽然很急,但不乱,只有训练有素的军人,才能在这种时候还保持队形和步伐。我又趴了下

去,希望能见到老萧跟着这队军人一起出来,但当这队军人的前锋三个尖兵撤出医院大门时,我又不希望老萧出现在他们之中了。
因为十几只蝙蝠就从十楼破碎的窗口里扑打着翅膀往下飞来。而不幸的是两个军人扛着简易担架出了医院门口,上面躺着的就是老萧,抱着一个手提箱。那些蝙蝠很快就落地幻变出人形

,把老萧他们的去路挡住。
我的心猛地往下沉去,只因领头的那个吸血鬼,就是可爱的芭特丽。
“走!你们的任务已完成,马上走!”担架上的老萧勉强地坐直了身体,对那十几个军人说,“我又不是你们的战友,我又不是当兵的,任务结束,我的临时队长职务也到头,你们快回

去!我挡住这些蝙蝠。”
那些军人几乎全带着伤,但没有一个人动弹,他们是我的同胞,是英雄。面对着他们的刚毅,我只感到热血沸腾,他们是英雄,这让我崇拜,英雄就该做英雄的事,可惜,我不是。
“萧先生,你凭什么挡住我们?”芭特丽的笑声,有着一个小女孩本不应有的老练和成熟。当然我知道她的年纪并不和外表一致,但起码现在她的腔调,跟我和她在一起时,是完全不同

的。
老萧咳了几声,从怀里又掏出两张黄裱纸,天啊,他又来了。我想,我不能看着老萧就这样死掉,起码不能死在我跟前,而我什么也不做。我慢慢地把猎枪端了起来,而老萧又竖起了两

个指头,指尖冒出一缕火焰,不用说,又是在手心藏了一个打火机。
“那么,这是命令!”老萧对着那些军人吼道,“服从命令为天职,是这样么?我以临时队长的身份,下达最后一条命令:你们好好活着,立即返回A营驻地报告战斗经过。妈的要死以后

多的是机会!”
服从命令的天性,让那些铁血的军人含着泪,向老萧行了一个持枪礼,他们准备突围。芭特丽却没有准备放这些军人走,挥手让吸血鬼围了起来,笑了起来:“萧先生,你这些符如果有

用,就不用在海伦纳面前那么狼狈了!哈哈哈!”
老萧洒脱地笑了笑:“小妞,哥是画不了符,但不代表哥身上的符就全没用。”说着把那些符快速点在那些军人身上,急嚷着,“快跑!四十秒内他们发现不了你们的气息!快!”说话

间那些军人就这样从我眼前消失了。
“知道这叫什么?这就是主角必杀技之扮猪吃老虎——你们以为哥画符只是吹牛,哥偏偏就给你们来个惊喜,哈哈,不然哥怎么是主角呢?不要动,小蝙蝠。”老萧望着要指挥手下进行

搜索的芭特丽,慢腾腾地打开箱子道,“知道这是什么吧?战术核手雷,要不要试试?”因为角度的关系,我见不到那箱子里的东西,但我见到芭特丽的小脸紧张地皱了起来。
“不!”就在老萧把手伸入那箱子时,我站了起来,大声地呼喝。老萧停了下来,望着我,就像在酒吧里等我举杯般洒脱,没有半分生死一线的紧张。他只是笑着轻声说:“秋儿,你真

傻。”显然他觉得我站出来不过陪他一起死而已。
那边上的吸血鬼已纷纷露出獠牙,他们俊美的脸上尽是狰狞的神色,也许我可以解决掉一个,两个,但十几个一起上,决不是我可以抵挡的。但我不能这样放弃我的兄弟。朋友也许可以

拿来出卖,但兄弟不行,起码我不行。
我用银白的猎枪拨开挡在我前面的吸血鬼,他们忙不迭地闪开那白银的枪管。我端着枪站在老萧身前,对着芭特丽吼道:“他是我的兄弟!兄弟!”我狠狠地瞪着她,这个小女孩,她怎

么敢,怎么敢逼老萧去掀动核手雷的按钮?
“我面对海伦纳,把你挡在身后,就是为了让你活下来杀我的兄弟?”我已出离愤怒。
老萧苦笑道:“秋儿你个笨蛋,你以为她真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年纪比你曾祖母还要大上许多,她会给你面子?哥哥干掉了两个血族长老,她会因你而下不了手?不过,你能站出来陪哥

一块去,也算哥没看错人,兄弟,来,咱哥俩一块上路,也不寂寞。”
似乎为了证实老萧的话,那十几个吸血鬼已经围了过来,我把猎枪交给老萧,掏出那把白银手枪。我望了老萧一眼,他比我洒脱,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眼里连一点慌乱也没有。而我

自己清楚,我心里怕得要死,只不过是我不能扔下老萧不管罢了,否则我自己都无法认同我还是个人。
“秋儿,洒脱些,难道人生的最后一次演出,你不能弄个悲壮点的谢幕么?”老萧拍着我的肩骨,如同在诉说着别人的故事。我不知道,他如何从没皮没肉的我身上,看出了我的忧患,

但他就是看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兄弟。
“住手。”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芭特丽无比幽怨地开口了。我望着她,她低下了头,避开我的目光。那十几个吸血鬼叫嚣着一定不能放过我们,否则回去没法和其他的血族长老交代。甚

至有吸血鬼威胁她,她必会受到惩罚。
“我会给他面子。”芭特丽抬起头,盯着老萧说,“也许你很好运,他未经人伦,而我也一样。所以他会愤怒,我会愧疚。”她没有望我一眼,只垂着头对其他吸血鬼说,“走吧,我愿

接受长老的所有惩罚。”
目送着远去的十几只蝙蝠,我对身后的老萧说:“想不到,你有这种勇气。”
“狗屁的勇气。”老萧把那只手提箱递到我跟前,我在他的示意下接过,却一下子失了力,因为它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重。箱子的表面印着几个硕大的汉字“探伤仪”。我打开一看,

真的就是一部探伤仪。
“秋儿,哥欠你一次。”他说着,甩开我要搀扶他的手,挣扎着从担架上爬了起来。他的胸腹之间,厚厚的纱布已渗出大片血迹,一条腿似乎也受了重伤,走起来一瘸一瘸的,但他用力

地拥抱了我一下,就转身向北边的长路走去。
他的长发在风里飞扬,他叼着烟卷,抄着裤兜,瘸得很潇洒地向前进发。我忍不住对他喝道:“老萧!你总这样唬下去,又总要当英雄……”
“总有一天,会玩死自己对不对?”他停了下来,背对着我吐了个烟圈,仍是那么的圆,“我不想当英雄,真的,你知道走马泡妞才是我的本性,天天想着什么汉唐雄风,要让四方来贺

,或是一声军令,敢教碧血洗长空的,不是我,是老荆老胡他们……”
他沉默了下来,我也沉默了,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老萧突然笑了起来,一瘸一瘸地继续前进,他的身影如他的话一样,倔强地烙在我脑海里:“英雄,英雄地完成了演出。这个废墟,人们还需要希望,我只好,代他们灿烂下去。”
“别过来,哥就是要倒下,也不愿倒在兄弟面前,这样,哪怕我去了,在你心里,我还活着。”
我听出一丝沉重,一种忧郁,在他瘸着向前的潇洒里,我看出了和我一样的挣扎与无奈。
就这么眼看着老萧,渐渐在风中走远,他身后那两侧路边,枯死的大树,被狂风卷下的许多残叶断枝在飞舞,但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见到那些枯树的枝头,却也正在抽出新芽,它们也在

挣扎,挣扎着生存下去。
核爆把世人随意地胡乱栽在这废墟里,任其生长、变异乃至泯灭和凋零。自从觉醒以来,我看不见春天的到来,我只能看见这世界的废墟。但今天我想,眼骨里跳动的火焰,也许就是我

的阳光,我当然不会生起温暖这个世界的崇高,当然不会,但起码,我可以温暖自己。
我在充溢着辐射尘的风中,慢慢走回那塌了半边的房子,尽管我已经极力想振作一点,但现在,我仍是一个忧郁的骨架子。幸好,我有的是时间,也许假以时日,我能变成一个阳光的骨

架子?我的苦笑,我自己听见。
那具腐尸,已经剔干净了自己的整条左臂,白骨上还有着它笨拙的刀法留存的伤损。它在哆嗦着,我能感觉出它乞怜的意思,很显然,它感觉无法再剔下去了,它感受到了痛苦。我之前

见过几个腐尸,只能把自己的左臂剔到肘部以下,并且据说再剔下去就会活活痛死。
但我没有施舍给它任何的怜悯,我面对着它默默在心里说:不行,我无法忍受你的尸臭。明天继续,剔干净自己,或者回腐尸堆里,有意识的你,可以当它们的头了。
旺财跑过来,摇着尾巴用它的舌头舔着我的右手,如果不是我身在这片废墟,那该有多好啊,我向来期望自己可以养一条狗,但我住的社区不许养旺财这样的大型狗……
那两个男女,依偎在火边,刻意地避开我的目光。他们害怕我。也许刚开始时这会让我觉得快意,但时间一长我却发现,这只是笼罩着我的孤独。即使我讨厌这个布鲁斯,但我想将来,

也许我会尝试和他们交流,交个朋友,消磨废墟里的光阴。
但我不能,我宁可和旺财玩一个破皮球。但旺财的变异,似乎让它的智力有所突破,本来就有成年金毛狗,智力大约等于三四岁小孩的说法,它很快就厌倦了这个破皮球。
我很无聊,我想如果有个任务,让我去完成,然后每完成一个任务,我就升一级,也许会让生活有趣点。也许,找到一本不世之功法,然后和二十世纪网络小说流行的题材一样,修真,

接着什么筑基期、成丹期之类的一级级升上去,也好过些。又或者,让雷劈中我吧,我要穿越回古代,我知道炼钢的原理,还会烧玻璃,只要没有辐射就好。
无聊到了极点,我居然去周围翻找,哪怕没有什么武功秘笈,能找到几本小说也是好的。但事实证明,科技的进步并不全是好事,这年头,要找一本纸质书籍,大约相当于二十世纪找一

本宋版书那么难。
但我还是有点收获,一个三十公斤的哑铃,不是一对,另一个已变形得认不出是哑铃了。我还找到一个吉他盒子,里面有一把木吉他,一个塑料校音器。这对我来讲算是不错的收获,因

为老萧的吉他绝对达到伴奏乐队的水准,而我也被他逼着学过一点。
我把一辆在地窖里找到的折叠自行车,扔给那两个人,再把一些面包和水扔到他们面前,示意他们离开。
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铃上,我靠着墙,叼着烟,弹着这把十九世纪出产的、大约被原主人当成传家宝的木吉他。我在飞舞的辐射尘里,在狂风中,弹奏着

核爆前的乐章,我的长发在风里,轻抚着我的肩骨和脊椎。
时间在弦上慢慢地滑过,已经过了十三天。
十天前,旺财居然听着我的吉他声睡着了。
七天前,布鲁斯骑着那辆单车走了,还背走了我给他们的所有面包和水。他在临别时一脚把左照踹倒在地,理由是这种竞赛型自行车后面没有架子,不能搭上她。天啊,我似乎记得,自

行车的前梁是可以坐人的。其实,他曾在左照睡觉时问过我,能不能自己走,这样食物可以撑半个月,当时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随后,左照在我面前跪了三天。她求我让她跟着,她用英语求我,让她留下,她愿意成为我的奴隶。我并非不知道,她只是不想再次被腐尸捉住,只是不想被腐尸撕碎。但她实在长得漂

亮,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潜意识里,早已做好了布鲁斯会独自逃命的准备。否则的话,我也无法解释,不需要食物的我,为何在车里留下了大部分路上搜刮到的食物和水,没有全部给布鲁斯。
看着她狼吞虎咽,我低沉地说:“留下一个女人,在这个我都不能自保的废墟,她只会成为拖累……不知我那些愤怒的老哥们,会不会说,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唉……”老哥们都逝去

了,也不会有人再来提点我敲打我了,我望着她,有点痛恨自己的心软。
她闪烁的眼神,分明听得懂我的话,我说:“春香,你叫春香,以后,说华语。”我猜对了,她会说华语的,她跪正起来,深深地弯下身子,以至头触及地面。
今天,第十三天了。
那具腐尸,已经把它自己剔干净了,有了完整意识的它,对我说话,没有发声音,但我却明白:它跟着我,就是因为羡慕和崇拜我干净光洁的骨架。听它的意思,在核爆前,它大约也是

一个有洁癖的人吧。如果不是出于这份羡慕,它无法忍着剧痛剔干净自己的腐肉。
它说要跟着我。我望着它,它的骨架惨白而正常,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也许,它的骨头没有变异?我从车上拿了一把突击步枪和子弹扔给春香,让她和旺财留下,然后招呼着

那个刚剔干净自己的腐尸,向医院奔去。它似乎还不习惯只有骨架的身体的轻盈,一跑起来就收不住步子,摔了一个狗吃屎,我只好无奈地等它爬起来,拖着它飞奔。
在这十三天里,医院的能源反应堆,应该蓄积了足够的能量,起码,各个出口的大门又关上了。我带着它从排污管翻入二楼,我很奇怪,在大门洞开的时候,居然没有腐尸进来,但跟在

我身后的它,却对我说:您是我们不可到达的崇高和强大,您所在之处,笼罩着圣洁而邪恶的领域,没有腐尸敢于亵渎。
啊,如果它会说话,大约我是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英语,如果不是我能读懂它心里意思,我哪会知道,原来我如此伟大,真是去TMD!面对过海伦纳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绝对的强大。

并且无论那些吸血鬼还是老萧他们,我从不见他们对我有一丝恐惧,所以我知道,它不过是在拍马屁罢了。
DNA再造机所在的楼层已塌了一半,但还好再造室没什么问题,我指着一张病床让它躺上去,然后推着它进入那个再造舱,开启了按钮。那玻璃穹顶,从外面是见不到里面的,我便坐在门

口,默然地吸烟。
直到我吸光了半包烟,再造室里的机器开始响起一个电子合成声,重复着一个词Successfully。成功?我弹开烟头走了进去,开启再造舱的门。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金发女郎,笔挺的鼻子,紧闭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再造的身上没有阳光造成的晒斑,洁白的身躯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睁开眼睛翻身下了床,在我跟前跪下,吻着

我的左手,看上去她不再惧怕我泛着符文的骨头了。然后她无比驯服地趴在我脚下,她说的英语急又快,但幸好我仍能听懂她的心声:赞美您,无所不能的神。她甚至用上“God”这个词

,稍懂点英语的,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那些之前剔干净了左手的腐尸们,曾也找到一只再造机,但连它们那已剔干净的左手,都不能再生出皮肉。万能的神,愿所有的赞美归于您,您给予了我生命,我愿用生命和一切

侍奉您,我将完整自己,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

,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

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

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

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

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

,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

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

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

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

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干净了游泳池。不得不再次提起,这间很豪华的别墅,
在核爆前我存十辈子的钱也买不起——哪怕在核爆后的现在,供水系统仍源源不绝提供着纯净的地下水。
当然这种纯净是指不受污染。

第十一章 我的女奴
游泳池放满了水,我看着春香站在泳池边上,快速地脱下衬衣和沙滩裤。她贴身穿着三点式的泳衣,必是如同她脱下的衣物一样,从这别墅里搜刮出来的。
我望着她跳入池中,溅起高高的水花。她在水中舒展那雪白的躯体,开怀地畅游,游到我这边,一把抱住我晃荡的腿骨,扯着我的腿怂恿我下水。但我拂了一下琴弦,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紧抱着我的脚骨,在水里,痛哭起来。
“我想我的父母,呜呜,我没有家乡了,它们都沉入了海底。我想我的丈夫,他以前可以在我生日时送我一辆跑车,但现在在这废墟里,他宁可抛弃我也不肯抛弃一个面包……”她紧抱

着我的腿骨,如抱着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叹了一口气,对着大门口扔了一个酒瓶,砸在那铁门上,溅起无数的碎片。却听到一个久违的声音:“当时在教堂门口,你似乎也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吧?神说,无罪的人,可以扔她

。”这是圣经里一个典故:众人把犯淫的妇人带进来,请教耶稣怎样处理。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就可以捡起石头来扔她。结果人群散去。
不用说,不请自来的,是那个可以去教中文的洋鬼子,约翰。他的身边,还站着修女玛丽亚。
“想不到在这废墟里,还可以喝到这么好的咖啡。”这个神父坐在泳池边,端起换了衣服的春香送来的咖啡,感慨了一番。春香换了一身职业套装和高跟鞋,此刻跪坐在我边上,看上去

是那样的恬静,全然不能找到刚才抱着我腿骨痛哭的模样。
当约翰发现他的废话,甚至不能扰乱我手中吉他的一个和弦时,他终于扯不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但我知道他不会无故来找我,最后一个音符从吉他弦上淌过,我抬头望

着约翰。
“秋,你还是归依主的怀抱吧。”他放下咖啡杯,望着我,眼中流露着怜悯,对我说,“不要总说主没有向你展现神迹,你应也清楚,如果不是神的眷顾,当时你和你的爱人,是不会得

到最后那段时间的。要感恩。”
我厌恶地摆了摆手,不想再听他说下去。如果他的神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那么,就不应让我的小雀斑死去;那么,就该让我恢复躯体,而不是靠约翰的嘴

皮子来说服我。
但约翰对我的手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淡然地微笑:“不要回避,我的朋友,我知道你的迷茫,你不知道什么才是正义的,你不知为何而战,你救下许多人,却不能被人们所

认同。”
“我可以安排你的洗礼,然后,神会满足你的需求。你要相信,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约翰很真诚地对我说,“你也要相信,我是来帮你的。你想想,在你被海伦纳追杀时,是

谁给你提供了庇护?在你的爱人将逝去变成腐尸时,是谁给了她最后的时间清醒,让你们可以留下最后的回忆?而神曾向你索取过什么吗?不,没有,神爱世人。”
别说,他讲的这些,我一时还真反驳不了。如果当时没有教堂的庇护,海伦纳一定会如约在三天后干掉我;而小雀斑,约翰也是有出力的,否则她醒来就是腐尸了。这让我很有点不好意

思,因为我对他的态度,绝不算好。
他说:“能不能再来一杯?”春香在我的示意下,连忙给他斟上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