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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并不是整容手术。”真正的徐武雄、有着中年人模样的老者摇了摇头,“几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的蠹痕十分特殊,可以改变人的相貌和衰老程度。不过,也只限于外表的衰老,据他说,只有对他自己的身体,才能真正地完全控制,甚至于永葆青春。”

路晗衣和林静橦对望了一眼,似乎都对这个人的身份有了答案。徐武雄接着说:“我并不愿意拿自己的孩子来做替死鬼,但是他自己却……却……”

徐武雄的声音微微哽咽,有点儿说不下去,他的儿子开口说:“如果不是爸爸,我们一家几兄妹都不可能活到现在,早就死在我们当毒贩的亲生父亲手里了。作为家里的长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报答他的方法。可惜的是,还是被你们看破了。”

路晗衣笑了起来:“别那么紧张。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不一定非要画上悲剧的句号的。我并不是来杀徐老先生的,只是希望和他先聊聊。”

徐武雄的儿子的眼里隐隐有了一丝希望,徐武雄却依然面色阴沉。他看着路晗衣:“我本来已经有很多年不去过问守卫人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了,但自从去年天选者出现之后,有些消息就算你不想听,也会自己钻进你的耳朵里来。我知道,因为天选者所带动的一系列效应,以你们大陆的四大家族为首,守卫人在科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尤其是在附脑移植方面。所以我猜,你们找到了阿卜杜拉和我,大概是看上了我们的附脑。”

“没错,这就是我的目的。”路晗衣说,“我们希望能从你们二位的附脑里提取出可用的物质,用来帮助天选者继续成长。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徐武雄的儿子连忙问。

“甚至于取出我的附脑,直接整体移植给天选者。”徐武雄苦涩地一笑,“我和阿卜杜拉都只是凡人,即便拥有这样特殊的蠹痕,也没法自如地控制,反而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变成了疯子。但天选者不一样,来自魔王的血脉也许能让他容纳那些超越人类的力量。”

“那样的话,你会不会……”

“有这个风险。”路晗衣说,“所以愿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就看徐先生了。现在西藏那个家族已经元气大伤,不可能有精力再来寻找你,如果你一定想要就在这里安心终老的话,我也不会勉强。”

“为什么不会勉强?”徐武雄反问,“守卫人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否则的话,我当初就会求助你们,而不是自己躲起来了。你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我并不想做善男信女的,可惜又不得不做。”路晗衣说,“因为我们的天选者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仍然不肯放弃他作为一个人的底线。如果我绑架了你、硬生生违背你的意愿取出你的附脑,那位冯同学恐怕宁可杀了我把我的脑子切片涮火锅,也不会愿意移植你的附脑。”

“这倒是有点儿意思。”徐武雄沉吟着,“守卫人里居然会出现这样的怪胎。”

“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守卫人。”林静橦说,“过去他的口号一直都是‘我想当个普通人’。后来他终于发现,做一个弱者只能连累身边的人,这才开始有了那么一点儿奋发向上的劲头。但从总体上来说,他和我们仍然不是一类人。”

“不是一类人……”徐武雄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要是这样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考虑把附脑给他。”

徐武雄的儿子没有吭声,只是忧郁地望着自己的父亲。

“这恐怕不叫‘稍微大了一点’……”冯斯嘀咕着,“不过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用疼痛让我醒过来,是吧?刚才发生了什么?”

“刚才你激发了身上的蠹痕,然后身体突然被一股黑气萦绕住。”邵澄说,“那股黑气越来越浓烈,感觉上像要把你整个人都吞进去一样,而且你脸上的表情也很不寻常。”

“什么表情?”冯斯龇牙咧嘴地用蠹痕创造出一管乳白色的药膏,涂在了左掌的受伤部位。

“就像那帮自我凌迟的人临死前的表情那样,快乐到极点,”邵澄说,“那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颤:“的确不是好兆头,那得多谢你了。我刚才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里,知道那样的快感很危险,却又舍不得脱离,真不知道继续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当然,如果你下次出手能稍微请那么一点点的话……”

“我也不想下手那么重,但是你一直都醒不过来,而黑气越来越浓,我别无选择。”邵澄说,“如果捏断你的指骨都不能让你醒过来的话,我会弄伤你一些痛感神经更密集的部位。”

“还是别了!手指头就够了!”冯斯下意识地并拢了两腿。邵澄看了一眼他的左手:“你的手……好像已经愈合了一大半了。是你刚才创造出的伤药的力量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成分——没准拿到化验室都化验不出来。我只不过是给附脑下命令,让它给我制造出能让我的手掌迅速愈合的药而已。可惜功夫不到家,还是得好几分钟才能愈合,而且这还只是指骨,如果断的是整条胳膊估计得一天。我理想的状态是擦上药就能愈合,就好像范大头那样的自愈能力。”

“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范量宇只能治愈他自己,你的药物却可以作用于所有人。”邵澄说,“但是我相信,你的能力绝对不仅限于创造这些东西。”

“我也相信,不过慢慢来。”冯斯说着,活动着手腕站了起来,刚才被邵澄捏断的指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邵澄背起冯斯,很快重新攀出了这座空空如也的洞窟。

两人沿着原路回到了冰川的入口处,并且成功地躲过了陆续前来查探地震状况的政府机构人员。最后,邵澄把冯斯送回到小镇,已经接近中午了。

“这里没有别的我可以做的了?”冯斯问。

“应该是没有了。”邵澄回答,“运气不错,我们目睹了那个地下洞窟的消失,而自己却活着回来了。”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又问。

“既然王欢辰已经给出来了所有观测点的具体位置,那我们就应该安排人手去看看了。”邵澄说。

“你们?”

“全体守卫人。”邵澄答得很干脆,“连梁野都抗拒不了的力量,根本不是一个或几个家族可以驾驭的。我建议,你也可以取消你的休假了。”

“你说得没错。”冯斯说,“是该开工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位老熟人了。”

邵澄顺着冯斯的目光看过去,眉头微微一皱。冯斯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看上去,你似乎很不喜欢王璐小姐啊。”

“喜欢王璐小姐的估计不会有几个人。”邵澄说,“不过这样也好,她跟到这里来找你,一定是有事想要让你做。我先走了。”

“肯定不会是好事……”冯斯掐掐额头,“好困啊,想睡觉。”

虽然冯斯很困,但看得出来,姜米昨晚睡得不错。此刻她正神采奕奕地在街边席地而坐,和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姑娘聊着天。

这个圆脸姑娘自然就是王璐了。她和姜米坐在一起,一人捧着一盒用一次性纸盒装着的酸辣粉,边吃边说,言谈甚欢,好像很是投机。这倒不必奇怪,冯斯想,以姜米的性格,和什么人都可以打成一片,何况王璐具备着让任何陌生人产生亲近感的天才能力。

只有熟识了的人才会知道她那张人畜无害的可爱笑脸后面所蕴藏的恐怖。

“两位,你们继续谈心,别管我。”冯斯也在她们身边坐了下来,劈手夺过姜米手里的酸辣粉,唏哩呼噜吃将起来。

“看来你这一晚上消耗挺大的嘛。”姜米撇撇嘴。

“您能不能不要说这种容易引发误读的话……”冯斯心满意足地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舒畅地拍拍肚子。王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他,递过来一包纸巾。

“行啦,闺蜜谈话结束,你们大人物谈正事儿。”姜米说着,正准备站起来,却被王璐拉住了。

“先别急走,我要说的正事儿,和你们俩都有关。”王璐说。

姜米一愣,正在擦嘴的冯斯也很意外:“我们俩?你不会以为她是什么神奇女侠吧?”

“但是这件事确实需要得到两位的一起同意。”王璐说。

冯斯和姜米对望了一眼,都有些困惑。冯斯想了想:“那你先说吧,什么事需要我们同意。”

又想让我去找什么打什么吧?冯斯想,果然休假结束了。现在的天选者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又能打又能扛又能逃,虽然CD时间稍微长点,至少大招放出来谁都不敢小觑。一时间他心里还隐隐有些得意——终于到了守卫人们排着队来求他帮忙的时候了。

然而王璐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我想请你退休,然后你们二位一起隐居起来。”

“你……你在说什么?”冯斯居然有点儿结巴,“退休?隐居?”

王璐肯定地点点头:“并不是让你一直隐居,你这性子也做不到,只是短期的。但是退休恐怕就得是永久性的了。”

冯斯有些明白了:“你是想让我从现在开始抽身事外?”

“没错。我的家族在南太平洋有几个很漂亮的岛屿,岛上各种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条件肯定比你在北京住的出租屋强得多,你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给你们配一艘游艇。每天在沙滩上晒晒太阳,闲得没事儿出海钓鱼、潜水看珊瑚礁,多好。”

“是挺好的。”冯斯说,“不过,为什么呢?你们费尽心机把我从一根废柴培养出了天选者的雏形,为什么在这种猪已经养肥了的时候不去下刀宰了割肉,反而要放猪归山?”

“抱歉,恕我现在不能解释,以后会慢慢告诉你的。”王璐说,“你只需要现在就跟我走就行了。”

“你我认识了那么久,你明知道我肯定不会走的。”冯斯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的确知道,但我还是想要先试试。”王璐叹了口气,“尽管最后的答案还是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她不再说话,只是忧郁地看着冯斯。冯斯正想要说些什么,忽然间脸色一变,伸手指向王璐。

“你……你……”冯斯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挤出这两个字,却再也说不出后面的话,惊异的表情凝固在脸上,身体却僵硬地向后便倒。

姜米连忙伸手扶住了他,扭过头瞪着王璐:“你干了些什么?”

“放心,我不会杀他的。”王璐说,“只是一点点强效的昏迷药物,足够支撑着我把你们送到南太平洋的岛屿上去。以冯斯现在的蠹痕的强大程度,他还没有能力创造出远洋航行的交通工具,所以你们在那里可以安安稳稳地生活。”

“所以你就这么替我们安排好了,甚至都不问一句我愿不愿意去。”姜米说。

“你愿不愿意都必须去。”王璐的脸上表露出真诚的歉疚,“没办法,你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安抚他的人了。如果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也许会情绪失控。”

姜米耸耸肩:“所以,你们过去把冯斯当成催化剂,现在又要用我来当镇定剂。不愧是守卫人,任何时候都把别人当成工具。给我十分钟,我收拾一下行李。”

这次轮到王璐意外了:“你居然答应得那么痛快?”

“一只小鸡在野猫的面前有说不的可能性么?”姜米说,“这些天来,冯斯已经跟我叨逼叨过几百万次了: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对守卫人不要有丝毫反抗,就算我开一辆坦克都没用的。所以,还不如省点力气,早点去海滩上晒太阳,等着冯斯想出办法来把你们揍个稀里哗啦——反正我是不成的。”

“冯斯那么喜欢你,果然不是没有理由的。”王璐赞曰,“你和那位文潇岚文小姐,都是非一般的人物。不过,等一会儿上了车之后,我还是得麻烦你稍微睡过去那么一下下。”

“我正好补补觉。”姜米显得很淡定,“老实说,刚才我精力充沛的样子其实是装出来的,昨天晚上担心着这个笨蛋,根本就没睡好。”

“我都后悔那么早把他弄晕过去。”王璐作懊悔状,“听到你说这句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于是姜米很快把两人的行李都收拾好,退房上了王璐安排的车。她喝下王璐递过来的果汁,很快倒在后座上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黑夜。她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某种交通工具的座椅上,不过已经不再是先前那辆越野车,而是一架飞机。从身边的窗口看下去,下方是一望无际的黑沉沉的海水。

“醒了?”耳边响起王璐的声音,随即一杯饮料递到了她面前。

“这次里面没药了,放心喝。”王璐说。

姜米确实渴了,把杯子里的苹果汁一饮而尽,这才顾得上看看周围。整个机舱里只有王璐、冯斯和她三个人,这应该是王氏家族的私人飞机。王璐坐在她的旁边,冯斯则躺在她身后的一排座椅上,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看你他喝得比我多。”姜米调侃说。

“他毕竟是天选者,得多下点儿料。”王璐耸耸肩,“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到地方他就会醒。”

“我才不担心呢。”姜米说,“他什么玩意儿没吃过?我只是……”

“只是什么?”王璐问。

“只是觉得他到了岛上也不会安分,说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情来。”姜米说,“以他的性子,被你这么着绑票,怎么也会闹腾一下的吧?”

“那就只能期待他的蠹痕的进步幅度别太大了。”王璐说着,按下了座椅上的一个按钮,似乎是在召唤送餐,“相比起其他的严重后果而言,我宁可冒这个险。”

几分钟后,热腾腾的饭菜被送了过来。姜米毫不客气地吃掉了两份,扔掉餐盒,满足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但我还是很好奇。”姜米说,“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要让你把冯斯这么着软禁起来。他要是继续暴露在守卫人和魔王的视线里,会发生什么呢?地球毁灭?”

“地球毁灭应该不至于,最多不过是人类灭绝而已。”王璐没有笑。

冯斯醒来的时候,距离他昏迷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四十八个小时。

王璐倒是没有吹牛,这座岛虽然略小一点,岛上风光和生活设施半点也不比那些著名的旅游胜地差,还专门配了两名服务人员替冯斯和姜米打理各种生活杂事。其中一个兼职厨师,烧出来的川菜让姜米这样不擅长吃辣的人都赞不绝口。王璐甚至给他们送来了几条宠物狗,可惜两人都不太有养狗经验,折腾起来反而觉得累,最后又把狗退了回去。

但冯斯依然很生气,即便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坐着游艇到海上闲逛,他还是一次次地试图逃脱。然而王璐早就算计好了一切。游艇是经过特殊改造的,非但冯斯完全不可能自行操控,上面的定位系统也让他随时处于监视之下。而他的蠹痕,如王璐所料,还不够强大,尽管已经能创造出小型的皮划艇,还能想办法安上发动机,凭这小小的简易柴油艇也是不可能跨越大洋的。

“跑不出两海里,一个浪头就翻了。”姜米评价说。

“闭嘴!”冯斯没好气地塞给她一块巧克力,“老子过去只能变出国产山寨巧克力,现在能变船,已经是鸟枪换炮了!”

“反正换成火箭也逃不出这座岛。”姜米翻翻白眼,“你还是继续专心给我弄巧克力好了。”

“不知轻重……”冯斯咬牙切齿。

除了无法逃离之外,王璐还用物理手段屏蔽了岛上一切对外通讯的信号。冯斯尝试了包括电话电报在内的各种手段,都没有办法和外界发生丝毫联系。他只能和姜米每天在岛上和近海游玩、锻炼、读书,以及在住所内用王璐配给的游戏主机和顶级电脑玩各种单机游戏。

“我过去一直梦想着有一台装着四路旗舰显卡的电脑,以及无数的正版游戏碟,没想到现在真的实现了。”他一边在屏幕上操着电锯锯僵尸一边说。

姜米没有听到他的话,正在客厅中央的空地上全情投入地玩着VR游戏,不时发出夸张的惊叫,不知道是不是也撞上了僵尸。

“日子还真过得像退休老干部了。”冯斯看着姜米跳动着的窈窕身姿,自言自语,“再来一个鸟笼就他妈齐了……”

不知不觉中,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热带气旋的影响下,十一月的南太平洋开始多雨,不能经常出海了,不过打着伞在岛上环岛散步倒也别有一番意趣。冯斯刚开始的时候指责姜米“小清新病又犯了”,但陪着姜米散过几次步之后,却发现那样的雨中漫步确实很让人心旷神怡。

“所以不要一天到晚摆出解构主义的嘴脸看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姜米说,“你看,这种小资调调你也很享受嘛。”

“谁规定雨中散步只有你们小资才能享受?”冯斯不服气,“我们劳动人民就没有打着伞闲逛看风景的权力?”

正说着话,雨势突然变大了,一阵风吹过,姜米手里的雨伞被整个吹得飞了出去。冯斯不动声色地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结实厚重的钢骨伞,替姜米挡住雨,护着她回到了住所。姜米去浴室找出两条干毛巾,把其中一条递给冯斯。

“你真是个万能的灯神。”姜米说,“如果我们俩流落荒岛,我也什么都不用愁啦。”

“灯神的作用也就在这儿了。”冯斯笑了笑,“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像过去那样老是自怨自艾‘我为什么不能变一艘巡洋舰带着我们离开’了。我已经尽力了,人力有时穷尽,想想能用各种小花招逗逗你开心,也挺好的。”

“嗯,你确实长进多了,尽管这句话听起来像在逗仓鼠。行啦,我去跟老吴学做饭去了,他今天要教我怎么烧白果炖鸡。”

“要是在岛上关几个月能把你关成大厨,我倒情愿一直这么被关下去。”

姜米所说的老吴,就是王璐为冯斯安排的两位生活秘书(冯斯坚持认为这种称呼十分有逼格)中专职做饭的那一个。他是王氏家族的女婿,拥有一个十分有趣的蠹痕:远超常人的灵敏嗅觉与味觉。所以在战争时期,他的嗅觉可以让他成为一名出色的间谍;而在不需要当间谍的时候,他开发出了下厨的业余爱好,并且渐渐把业余玩成了专业。可能是因为没有能力直接作战的缘故,老吴的性情开朗活泼,很快和姜米打成一片。

姜米去了厨房。冯斯擦干头发上的水珠,打开电脑,开始玩篮球游戏。正当他熟练地用右摇杆操作威斯布鲁克做出一个花式动作晃倒了欧文、加速直冲篮下准备来个暴扣的时候,厨房里传来了姜米的尖叫声。

冯斯摔下手柄,快步冲进厨房,只见老吴已经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而姜米站在水槽旁,手里握着一把剔骨刀,惊怒交集地用刀尖对着一个站立在窗边的男人。

“他杀了老吴!”姜米的语声里充满愤怒,“你快跑!”

“我不用跑。”冯斯说着,来到姜米身边,轻柔而坚决地从她手里拿下了那把剔骨刀。姜米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这个人是我叫来的。”冯斯轻声说,“他是来救我们出去的。”

“可是这里的通讯一直都被屏蔽着,”姜米很是困惑,“你是用什么办法通知他来的?而且,他为什么一出手就杀人……”

姜米的视线移向老吴的尸体,难以掩饰目光里的悲伤。冯斯的表情也十分复杂。他叹息一声,把手放在姜米的肩膀上:“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老吴人很好,但是……”

“但是什么?老吴就是个厨子,根本不会打架!打昏他捆起来很难吗?用你的蠹痕变出什么鬼迷药来让他睡三天很难吗?”姜米一抬肩,挣开了冯斯的手。

“抱歉,在不了解这个人的具体实力的情况下,一击格毙是我唯一的选择。”男人说,“我不能拿天选者的安全作任何冒险。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姜米的手握紧了剔骨刀,但最终还是缓缓松开,把刀放在了菜板上。

“我开始理解你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融入这个世界了。”姜米垂下头,眼泪落在了地板上,“一切残忍的事情都能找到冠冕的理由,每一条生命都那么不值钱。”

冯斯无言以对,只能对站在一旁的男人说:“我们走吧。辛苦你了,邵澄。两个月不见,外面的世界怎么样了?”

“天翻地覆。”名叫邵澄的男人只说了这四个字。

今晚的晚餐照例难吃到极点,这个破村子里的乡民似乎是生怕怠慢了远客,恨不能把筷子都拿去过过油。毛恒扒了两口就不想吃了,索性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其实他这两天胃口不佳,本来想什么都不吃,但考虑到接下来的工作极有可能又需要熬一个整夜,还是补充一些热量比较好。

最为悲催的在于,这一次的熬夜几乎注定还是会无功而返。毛恒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内心还有一点儿技术人才的小傲娇,从一开始就对这次“山村闹鬼”的选题充满了抗拒。但是没办法,这年头电视行业不好做,地方小电视台更是惨淡经营,只要有能吸引眼球的题材就得硬着头皮往上冲。

“行啦行啦,你以为我信这个?”出发之前,制片主任不耐烦地说,“我是三十年的老马列了,世上哪儿来的鬼?但是观众就是对这种题材买账,你们去拍上几天,配合科研人员找到闹鬼的根子,回来做成一期反迷信的专题,肯定有收视率。”

“我知道是这个意思,我也没说不去——我敢违抗您的革命旨意吗?不吃饭啦?”毛恒饶舌地回答,“我就是嘴贱抱怨两句而已嘛。这年头,傻逼的钱最好骗。”

所以现在毛恒呆在了这座远离都市的小山村里,吃着油腻腻的饭菜,寻找着时有时无的网络信号,等待做出一期节目去骗傻逼。

这起闹鬼的无稽传闻是这样的。村子里前些日子经历了一场规模不小的雷雨,形成了雷暴灾害,劈死了两头牛,还险些引发山火。这一带原本雷电较多,村民们并没有在意,但在两天后,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位于村子南口靠近一条废弃山间索道的几间屋子里,住户们纷纷反映遇到了怪事。先是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单身汉半夜起床撒尿,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后就不再有动静。邻居三口之家的男主人拿着电筒出门查看,发现他躺在旱厕外的地面上昏迷不醒,已经大小便失禁。

他连忙叫醒了村长和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这位医术稀松平常的医生装模作样地东敲西听,还左右不分地把了一阵子脉,然后大手一挥:“没什么毛病,估计见到了什么东西,被吓晕了。一会儿醒过来就好了。”

他倒是说对了一半。单身汉似乎真的是被吓晕过去的,没过多久就醒过来了。然而,醒来之后,他并没有“醒过来就好了”,而是陷入了一种精神崩溃的状态。

“她来找我了!”单身汉大喊着,“她来找我了!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她是谁?”村长一头雾水。

“她不会放过我的!她还是要弄死我!”单身汉子满脸惊惧,大张的嘴里似乎连扁桃腺都能看到。

再往后他也只能反反复复重复着这几句话,什么多余的都说不出来。村长没奈何,叫醒了几个青壮劳力把他弄回家,五花大绑地捆在床上——否则他会不停地用头撞墙。

天亮之后,闻讯的村民们好奇地涌到他家里。这个单身汉一向为人老实巴交,从来不得罪谁,大家倒是对他充满同情,也纷纷猜测他嘴里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后来村里的媒婆忽然想起来了:“他说的会不会是以前我给他介绍过的一个姑娘?当时那个姑娘嫌他太穷,没看上,结果吹了之后没多久就在一次雨天后不小心滑下山坡摔死了。我还一直跟他说他运气不错呢,要是娶进家门的媳妇儿几个月就死了,那多丧气……”

此事理所当然地惊动了警察。警方在单身汉的家里找到了他隐藏的日记本,一切都水落石出。原来,就在六年前被拒绝的时候,那位姑娘对单身汉说了一些非常侮辱他的话,令后者怀恨在心,于是悄悄策划了那起杀人案。由于之前并没有人知道两人之间的龃龉,而那个姑娘所居住的村子附近一向路况不佳,几乎每年都有人摔死摔伤,所以并没有人怀疑到单身汉的头上。

一桩陈年旧案就此告破,单身汉也被带到了乡里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以便警方进行后续的调查询问。但村民们最感兴趣的倒并不是杀人案本身,而是另一个关键问题:单身汉是怎么被吓得精神失常以至于吐露真相的?他所谓的“她来找我了”,难道真的是见到了鬼魂?

几天之后,正当人们谈论的兴趣渐渐过去时,第二桩怪事又发生了。这次倒霉的是几天前发现单身汉出事的那个男人,三口之家的一家之主。和单身汉不同,他发疯的时候是在白天,下场也严重得多:在给自家的果树修枝的时候,他突然回手一剪刀插破了自己的咽喉,然后从树上摔下来,当场死亡。

断气之前,他被穿透的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异响,拼尽最后的力量一直伸手指向树梢的方向。有村民踩着梯子上去查看,发现在果树的一股枝丫上停留着一只蜘蛛的尸体。那是这一带山区最常见的一种大蜘蛛,学名棒络新妇,虽然长相骇人,却其实对人类并无危害,仅有用于麻痹昆虫的微毒。

“我家男人倒是一直怕蜘蛛,为了这点儿没少被村里的老少爷们取笑。”死者的妻子对警察说,“屋里时不时钻进几只大的,他都不敢碰,得要我去收拾。但再怕也不至于见到蜘蛛就怕得自杀啊,要不他在山里活了快五十年,那不得死了几百回了?”

警方的调查是慎重的,并没有很快给出结论,但村民们早已众说纷纭,产生了各种光怪陆离的猜测,这当中最被接受的一种说法是:他和那个单身汉一样,撞鬼中邪了。

在村长的主持下,村里人花钱请来了阴阳先生做了一场法事用以驱邪。然而正当阴阳先生带着徒弟手舞足蹈唱唱跳跳的时候,第三起事件接踵而至: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猛然间操起了从做祭祀饭菜的厨子那里偷来的菜刀,扑向阴阳先生的某个徒弟作势要砍。当然,他毕竟年幼体弱,冲到半途就被大人们按住了。

“你还我妈妈!”被七手八脚按在地上的孩子仍然歇斯底里地叫喊着,“你还我妈妈!”

和第一个出事的单身汉一样,他也从此处于精神不正常的状态,由于年纪还小,没法送往精神病院,只能关在家里由家人全天监护。至于他所提到的“还我妈妈”,可能是指他几年前离家出走的母亲。村民们都说,那个女人是忍受不了家境的贫寒、跟着一个来到村里收山货的采购员跑掉的。有人还依稀记得那位采购员的模样,似乎和差点被砍的阴阳先生的徒弟颇为相似。

十多天的时间里,连续三个人发疯,村民们开始恐慌了。恐慌之余,几个曾在外打工略有见识的年轻人也嗅到了一丝商机。就这样,毛恒所在的电视台在接洽后确定了这个“山村闹鬼致人吓疯”的选题,把倒霉的他作为编导之一派过来了。

如前所述,毛恒是一个对一切鬼神之谈免疫的死硬科学派,他当然不会认为三个人发疯是因为撞见了鬼。这种事情有很多科学的解释,考虑到三人正好比邻而居,他猜测这当中可能存在着某些类似污染、中毒或者细菌感染一类的状况,甚至有可能三个人都吃了同样的毒蘑菇。而这样的毒物可能致幻,产生的效果就是让他们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某种恐惧或者执念。第一个死去的单身汉一直牢记着当年被自己杀害的相亲对象,所以幻觉里出现了女鬼的形象;第二个死去的一家之主从小就畏惧蜘蛛,所以幻觉里那只普通的棒络新妇可能被无限放大、形成了令人恐怖的影像,让他在极度恐惧中宁肯自杀;第三个发疯的小孩则可能是始终对母亲被拐走这件事耿耿于怀,然后把阴阳先生的徒弟当成了那个采购员,并且激发了杀机。

毛恒觉得这个推理十分有理,所以,在寻找素材的时候,他非常注意勘察附近的环境,还专门带来了简单的检测仪器,遗憾的是,并没有发现水质土质有任何异常。

毛恒毕竟不是专业侦探或者专业科技工作者,折腾了两天之后也就放弃了。反正先拍完再说,他想,不就是个工作嘛。

今晚的任务依然是在附近的坡地上居高临下地拍摄,看是否会出现所谓的鬼或者其他异常。毛恒吃完饭,往身上裸露在衣服外的部位涂上了防蚊水,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拍摄地。如他所料,废弃索道附近的区域一片平静,除了偶尔的狗叫声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夜色渐深,一股股倦意涌上来,毛恒只好又打开一罐罐装咖啡。

咖啡喝到一半,天空中忽然传来隐约的雷声。真是倒霉,毛恒暗想,今晚挨蚊子咬还不够,还得淋雨么?

还好,运气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天空中虽然不断亮起电光,但雨并没有落下来,只是干打雷而已。不过这雷声绵绵密密,几乎没有断绝,从声势来说颇为骇人。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雷声才渐渐停息。正当毛恒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忽然觉得手背上有一些轻微的发痒。他开始以为是被蚊子叮咬了,但那发痒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渐渐还伴随着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