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候,不远处的山道上传来石子儿滑落的声音,应该是有人朝这边走来了。一种奇特的预感,或者说直觉出现在脑海中,冯斯犹豫了一下,闪身躲到了潭边不远处的一块山石后面。

事实证明,这个英明的举动救了他的命。刚刚在岩石后面藏好,脚步声就已经靠近了,听声音有十个人左右。这一片杂乱的脚步声一直来到水潭边才停下来,接着一个有些耳熟的说话声响起来。

“刘老四不是说看到他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了吗?怎么不见了?”这个人说。

“鬼知道,刘老四眼睛生得斜,搞不好看错了。”另一个人搭腔说。

一行人在潭边转了一圈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冯斯从石头后面探出一点头来,看清楚了那个背影。没错,就是昨天晚上殴打哑巴女儿,而差点和他起冲突的那个中年男人,他的身边跟着八九个村民。这些人手里都拿着铁棍锄头之类的东西,多半不是为了跑到半山腰上来勤劳耕地的。

——十条大汉如果只是为了抓住冯斯一个人,是没有必要动用锄头铁棍的。他们显然连把冯斯抓起来的念头都没有,而是打算直接把他弄死!

虽然早就听说某些边远山区民风彪悍,把杀人不当回事,但如今亲身经历一回,冯斯还是禁不住一头的冷汗,心脏“怦怦”狂跳。等到那群人走远了,他慢慢挪出来,心里渐渐有了些眉目。

这些人如此穷凶极恶地扛起凶器就来找他,肯定不会是因为昨晚那场冲突,否则趁着月黑风高搞定他不是更方便?事实上,一直到今天自己来到田里晃悠的时候,都还没有人对他太在意,但几个小时之后就风云突变。

在此期间,自己只干了一件可能招致麻烦的事情:打听自己的祖父。

结论已经很清晰了:冯斯的祖父,在四合村里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这些人甚至连冯斯到底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一发现他在询问这个人,立即不分青红皂白地准备对他痛下杀手。

现在该怎么办?冯斯刹那感受到了一种孤立无援的惶恐。他不能再回村子了,只要出现在任何一个村民的视线里,都会遭遇灭顶之灾,但是出村只有一条路,大白天肯定是没法躲开旁人溜出去的。而他的衣服都还在村长家里,好在出门时把随身用品都背在了书包里,有一瓶水,一点儿零食,还有一个移动电源,能供手机多支撑几天。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手机掏出来,打算打110求助,但这个村子里手机信号很弱,在这一带找不到信号。冯斯骂了一句娘,重新回到岩石后面,靠着石壁开始思索对策。

到了这种时候,他忽然巴不得自己脑子里的肿瘤真的是一个附脑,自己能够像林静橦那样刀枪不入,或者能像俞翰那样力大无穷。但是被那么多人关注重视的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发现身上存在哪怕是一丁点儿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虽然有一些打架的经验,但要单枪匹马对付这一村里上百个青壮劳力,无异于飞蛾扑火。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陷入了绝境,在这个半文明半野蛮的遥远山村里。他不是电影里左手刀右手枪的铁血英雄,也不是能飞天遁地的超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这样的绝境,基本上就意味着死。

贵州西南,通往双萍山的公路。

前方出现了塌方,道路暂时中断,不过塌方并不严重,估计到第二天一早就能修通,所以被堵在路上的司机们也就只能骂上两句娘,然后凑在一起打牌打发时间。路边的乡民们倒是热情高涨,纷纷以高价兜售着开水、方便面、饼干等饮食,把趁火打劫的高贵品质发扬得淋漓尽致。

冯斯在时间停止时遇到的那个高瘦精干的男人,此刻就坐在一辆陈旧肮脏的北京吉普里,被堵在了路上。他似乎不太合群,没有下车四处乱转或是凑人玩牌,只是一个人靠在车窗上,半眯着眼睛,听着音乐。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邓丽君甜美婉转的嗓音从车窗里一直扩散出去,配合着身边乱糟糟尘土飞扬的场景,真是一幅典型的乡村公路图景。

“方便面要吗?”有人轻轻敲了敲车顶。

男人头也不抬地挥挥手示意不要,但紧跟着,大概是意识到这个卖方便面的人操的不是本地方言,而是纯正的普通话,他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这一抬头,他陡然间目露凶光,就像是一头猎豹见到了狮子。但紧跟着,凶光隐去,他又恢复了常态。

“路晗衣,我们俩有日子没见了。”男人淡淡地说。

“梁野兄,你每次见到我就不能稍微亲热一点吗?”名叫路晗衣的俊美青年叹了一口气,“反正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不如开开心心地做朋友。”

“朋友?”梁野的眉毛微微一挑,“我没有朋友。”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又补充说:“即便有朋友,也不会是你。”

“你这么说真是让人伤心,”路晗衣微笑着,“我们俩打架打得你死我活是为了家族,但是在家族事务之外,未必不能做朋友嘛。”

梁野哼了一声,根本都懒得回答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问道:“你到这里来,也是为了那个姓冯的小子吧?”

“还能为了什么?”路晗衣并不否认,“说起来,这个小子胆量倒是不小啊。身边的人随便哪个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让他死一百次,他却偏偏一次次地削尖了脑袋非要往死路里钻。”

“他要是死了,你们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梁野问。

“说不上来,我相信你们也一样,”路晗衣说,“谁都知道这小子奇货可居,谁都想要得到他,但是同样的,谁都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可能根本无法驾驭他。他带来的,或许是前进的一大步,却也有可能是…毁灭性的灾难。”

“所以你这次来,是打算杀了他?”梁野问。

“不,我暂时不打算动他,我是来阻止你的。”路晗衣说。

“阻止我?”梁野的眉头微微一皱,“你觉得我想杀他?”

路晗衣摇摇头:“不,你想救他,事实上我也想。你我都清楚,他敢闯进这个村子,基本上是有去无回。但后来我改变了主意,想要把生和死的抉择留给他自己。”

梁野的眉头皱得更紧:“不会是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命运之咒吧?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天命。”

“命运这种东西,或许真的不存在,但披着命运旗号的理论却未必都是骗人的。”路晗衣说,“我一直在想,命运之咒的背后,可能掩藏着一些什么。对于天选者‘绝不干涉’的说法,或许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

“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梁野微微一怔。

“比如现代科学早就证实感冒无药可治,只能等待自愈,但为什么那么多人喝了根本不对症的草药之后,会觉得病况好转?”路晗衣敲敲自己的额头,“除了安慰剂效应之外,还因为他们喝汤药时就等于喝下去了大量的水。多喝水、多休息,都是有助于调动人体免疫力去对抗感冒病毒的。”

“你的意思是说,所谓命运之咒的说法其实是虚妄的,但对天选者绝不干涉,却可能暗合某些真正存在的规律?”梁野问。

“正解。”路晗衣打了个响指。

“为了这一丝潜在的正确性,你就宁可冒险吗?”梁野说,“如果他真的死了…”

“死了就死了呗,一定很重要吗?”路晗衣的笑容有些冷酷,“这么多个世代,每一个家族都在寻找天选者,为此耗费了那么多的资源和精力,也空耗了无穷的时间,真的值得吗?几千年前并没有天选者的存在,它还是被打败了,几千年后为什么不能重新再来一次?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浑浑噩噩的外人身上?”

“大概是因为,仅凭我们自己,或许真的没有希望吧。”梁野回答。他有意无意地解开了衬衫的两颗扣子,衬衫下厚实的胸肌上隐约可见一道长长的锯齿状伤口,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深红色。

“这是那些玩意儿…给你留下的纪念?”路晗衣有些意外地看着这道伤口。

“17年前,我第一次执行压制任务的时候,”梁野说,“那时候你还是个小孩子吧。”

路晗衣笑了笑:“别倚老卖老了,那时候年纪小不代表我现在还不知道。17年前,最大的一次压制战役发生在青海吧?那一次你们家族距离最近。怎么样?和它交手有什么感觉?”

“你和我大大小小打过十多场,你应该知道,当我的狂暴之焰释放出来的时候,杀伤力有多大,”梁野双手交叉放在后脑勺上,似乎这样的姿势能让他回忆得更清楚,“但是我根本伤不到它的表皮。无须自夸,虽然我没有血统,是你们嘴里的…猴子,但却比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遗民都强,如果我和它这样一个小小的奴仆相比都是天差地远,其他人加在一起又有什么用呢?”

“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附脑究竟是由血统带来的,还是后天移植的,其实根本不重要。”路晗衣从鼻子里“哧”了一声。

“可惜的是,没有天选者,我们都只是三脚猫。”梁野说。

“既然这样,就更加不要冒险挑战命运之咒了。”路晗衣说,“别忘了,天选者只代表先天素质,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局。如果他变成一根废材,你再把他当宝贝也无济于事。”

梁野没有说话,目光中有些犹豫。路晗衣又说:“你见过那个姓冯的小子了吗?”

“算是见过一面,”梁野含含糊糊地说,似乎是不想把火车上的惊变讲出来,“胆子不小,头脑还将就,体魄在一般人里算好的,但不能和你我相比。总体而言,算是个比较优秀的普通人吧。真是挺奇怪的,历史上出现过的天选者,很少有他这样快20岁了附脑还没有发挥丝毫功用的。”

“所以,这不是更加说明了他的与众不同吗?”路晗衣趁热打铁,“用常规的方法去扶持他,或许是走不通的,过去的失败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决定自己的生死。如果他死在这里,或许就说明他注定不是那个我们所期待的人,不如早早抛弃幻想。”

“你说的…也有点儿道理。”梁野终于点了点头。

第七章 坟

果然,全村的人都在寻找冯斯。

冯斯从山崖上望下去,村里人像分工默契的蚁群一样,开始分批搜寻他的下落。而唯一通往村外的路上,站了七八个人专门把守,他根本不可能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出去。山间虽然广大,要藏起来不是难事,但就凭身上这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和一丁点儿零食,能撑几天?更别提山区夜间骤降的温度了。

难道真要死在这儿?冯斯心里一阵阵发紧。他迅速地判断形势,发现自己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试试:第一个法子是从山上翻越出去,这当然是极冒险的一个方法。此处山势陡峭,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登山工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然后在新闻里留下只言片语《北京一大学生违规穿越景区不慎坠崖身亡》,供网民们嘲笑鞭挞“又死了一个傻逼”。第二个法子是投降,赶在对方杀死自己之前,大声说出自己的身份。虽然这个模糊不清的身份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楚,毕竟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真相,但一旦说明了,村民们的态度很有可能发生转变。到现在为止,自己已经遭遇了好几拨不同的人群,这些人都对自己感兴趣,但没有任何人试图杀他,这说明他大概是有点用的。

但是这个办法也没有退路可言了。这些村民会因为觉得他有用而饶过他的命,这只是一种推测,万一这帮人和之前那些截然相反,反而觉得必须将他除之而后快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突然第三种方法从脑子里蹦了出来。坐以待毙不是办法,要不然——主动出击?这帮人一味地在山野里搜寻,那是断定自己一定会躲得离他们远远的。假如反其道而行之,想法子找到一个落单的村民,袭击并胁迫他,先在他家里躲起来,说不定反倒可行。一来解决了最要紧的生存问题,二来所谓灯下黑就是这个道理,村民们大肆搜索之余,却未必会想到要找的人就躲在他们内部。

那就当一个犯罪分子吧,冯斯捏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

他耐心地躲藏在半山腰,其间机敏地躲过了两拨搜查,也吃光了剩余的食物,好在本地的山泉水清澈干净,喝下去暂时没有拉肚子的迹象。太阳慢慢西沉后,借着夜色的掩护,他开始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然而走出去没有多远,他就发现有一个黑影朝着山上摸索过来。

这是一个落单的村民吗?冯斯心里暗喜。他自忖以自己的打架本领,制伏一个人应该不难,何况这个黑影看上去身量不大。他慢慢缩身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握住一块鹅卵石,准备等这个黑影靠近后就猛冲上去偷袭。但天不遂人愿,眼看来人就要靠近了,竟然停住了脚步。

活见鬼!冯斯在心里骂了一句娘。大哥,拜托你再往前走十米好不好?只需要多走十米,我就能跳出来一个大步跑到你身边,赏你一记鹅卵石。但现在这个距离实在太远,肯定会被发现的,到时候他只需要及时地大叫一声,冯斯就完蛋了。

正在心焦时,那个黑影却做出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忽然发出了一阵奇怪的声响,就像是在吹笛子,但又比笛子粗糙得多;像是在吹哨,但声音远不如哨子尖锐。

这应该是在吹草叶,冯斯判断着。他上小学时,班上有一个乡下转学来的孩子,曾教过他们吹草叶的技巧。据说有些牛人能用一片普通的草叶吹出婉转动听的曲调。眼前这个黑影虽然吹得不成调,声音倒还蛮响的。

奇怪了,在这样的一个全村动员的夜晚,怎么会有人脱离大部队,独自一人跑到山上来吹草叶呢?冯斯想着,冒险探出一点脑袋,想要看看这到底是谁。借着月光,他勉强看清了对方的身形相貌,不由得大为吃惊。

——这赫然是那个前一天夜里被父亲殴打的哑巴女孩!此时她一边吹着草叶,一边焦急地四处张望,像是在盼望着什么人出现。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这个女孩是在召唤他!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只能用吹草叶的方式发声。她想要见的人,就是自己。

他回想了一下前天夜里发生的事情,眼前的一切不难猜测。那个粗暴的中年男人即将动用皮带的金属头抽打她——也就和凶器没什么区别了——那时候,他制止了男人,帮助了她,大概是她心存感恩想要来报答自己吧。虽然她只是一个瘦骨伶仃饱受欺凌的寻常乡村女孩,但毕竟是本地土生土长的,总能想到办法帮自己躲藏,给自己找来食品和御寒物品,那就是巨大的帮助了。

问题就在于,这个女孩是否值得信任?

她完全可能是受村长等人胁迫,故意跑到这里来欺骗自己的。他们也能推测出,这个姑娘既然受了冯斯的恩惠,很可能成为他在这个村子里唯一值得信任的人。那么,用她来欺骗自己现身,倒也是一个可行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