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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哪一方?”冯斯问。
“这并不重要,”老板娘说,“反正所有人都对天选者感兴趣,也都对刘小哥感兴趣。你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旁人的注目。”
“就像武侠小说里说的,九月鹰飞。”刘岂凡说。
“是的,九月鹰飞,”老板娘说,“猎狐的季节到了,群鹰早已飞起。”
“那么,飞鹰大姐,你现在抓住我们,是为了什么呢?”冯斯问,“就算是鹰,对待狐狸的态度也不同啊,有的想蒸着吃,有的想炸着吃,有的想拿盐腌了留到过年下酒吃。”
“我不敢把你留到过年了,”老板娘叹了口气,“我很喜欢你,更喜欢我的干妹妹,可是,在这个世界里,个人感情是没有资格摆到台面上的。”
“喂,你的意思不会是要现在就做掉我吧?”冯斯一惊,“天选者的命留着难道不是更有价值?”
“我怎么能确定是对守卫人更有价值还是对魔王更有价值?”老板娘用森冷的语气说。
冯斯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异样的味道。他果断地用尽全力猛地挣扎了一下,手中的短刀向着老板娘说话的方向飞了过去。然而,毕竟蠹痕重压之下力量不足,对方甚至不需要动用蠹痕,轻轻地偏了一下头,刀子越过她的肩膀,落到了地上。
然后他就感到自己的咽喉部位所受到的力量加大了,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狠狠地掐住他的喉咙。妈的,这又是一个不由分说就想要要我命的!冯斯很恼火,却没有任何能力去反抗。不过他也注意到了,对方似乎是受了不轻的伤,所以力气稍显不足,这么着捏了一分多钟也并没能把他捏死,只是让咽喉部位格外难受。
正在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忽然又隐隐感到一种力量在从体内向外涌,和几个月前在疯人院地下室里激发出蠹痕时的感觉十分相近。这是另一种能力的激发么?冯斯精神微微一振,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种奇特的感觉上,希望能捕捉到它的实质。
但是这股力量始终难以把握,倒是呼吸越来越困难。老板娘能施加的力道固然有限,钝刀子也是能割肉的。冯斯憋得肺都要爆炸了,正在想着自己难道会以这样屈辱的死法死在这座布满煤灰的小镇里么,陡然间耳边听到老板娘闷哼了一声,随即喉头的压力一松。紧跟着,身体所受到的束缚也消失了。
他跪在地上,抚着喉头咳嗽了许久,慢慢才觉得稍微舒服了一些,姜米早已来到他的身边扶住了他。
“你怎么样?”姜米问。
“还好,不过估计得有几天不能K歌了……”冯斯说着笑话安慰姜米。他又喘息了一阵子,从地上爬起来,去检查老板娘,发现老板娘已经躺在了地上,气息奄奄。他蹲下身子检查,发现老板娘的脸上、脖子上有一大片类似冻伤一样的古怪伤痕,并且一直延伸到脖领子里面。对方是女性,他当然也不好意思掀开衣服看,但心里大致有数了:难怪老板娘一直显得说话中气不足,蠹痕的力量也不够强,看来是之前已经和别人火并了一次,受了伤。
不过,导致她刚才突然中断攻击的,却并不是这片伤痕,而是一个新的伤口。此时此刻,在老板娘的腰间,正插着一柄短刀——冯斯先前在匆忙间用蠹痕创造出来的短刀。
冯斯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客厅里摆放的书桌——丰家没有单独的书房,所以书桌摆在客厅里——下面好像有一团黑影在蠕动。这次时间充裕,他索性双手各创造出一把匕首,大喝一声:“出来!我看见你了!”
那个小小的黑影从书桌底下钻了出来,慢慢站起来,身形很是矮小,而且看上去似乎有点眼熟。冯斯想了两秒钟,不觉提高了声调:“丁骞!是你这臭小子吗?”
“你才是臭小子呢!”黑影不服气地闷哼一声,真的是丁骞的声音。
冯斯松了口气,放下手里的刀:“没事儿了。姜米,大少,这个孩子是我的朋友。”
丁骞又哼了一声,嘴里说了半句:“我不是你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并没有说完,只是闭上嘴不再说话了。姜米凑过来,借着窗缝透进来的些微月光打量了他一下:“你就是那个叫丁骞的小帅哥?你好啊!”
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丁骞犹豫了一下,勉强伸出手来和姜米握了握手,又很快缩回去。不过看得出来,他脸上的警惕减少了不少,似乎对姜米有着对冯斯多得多的好感。
“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冯斯问,“你这个年纪没法自己买车票啊。”
“你不是给我留了钱的么?我在街上找了个换纱窗的,让他买了票带我上车。”丁骞回答。
“你这小混蛋,脑子还真机灵……”冯斯大摇其头。
“但是我不怎么认识这边的路,下火车后坐错车了,花了好几天才到这儿。然后我就一直偷偷跟着你。”
“你跟着我,是想要亲眼见到杀害你哥哥的凶手吧?”冯斯又问。
丁骞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冯斯摇了摇头:“我本来想说一句‘你跟来能有什么用’,但是再一想,你要没来,刚才我的脖子说不定就断了。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起码你没有眼睁睁看着我死在那儿,尽管你完全可以那么做。”
“我只是想要找到杀我哥的凶手,”丁骞用一种极力假装老成的语气硬邦邦地说,“我们的帐以后再算。”
冯斯叹了口气,上前两步,伸手想要摸摸丁骞的脑袋。丁骞向后退了一步,躲开了他的手掌。冯斯知道丁骞虽然不会再杀他了,但对于他撞伤丁小齐的事件仍然心有芥蒂,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默默地退到一边。
“小帅哥,你知道这间屋子的主人去哪儿了吗?”姜米问。
“在地下室,都被这个老太婆杀了。”丁骞说,“那个水电站站长和老太婆打得很厉害,但最后还是输了。一家三口都被杀了。”
他大概是见惯了魔王世界里的血腥残杀,尤其自己的家族也被杀得只剩最后一个人,所以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冷漠。但冯斯听完,还是心里一颤。他和丰华明打交道的时间其实很短,对他的妻子和儿子更是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丰华明为了守护藏在地下河里的魔仆,三十年如一日地留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把自己的锋芒全部隐藏起来,一直过着平庸而乏善可陈的生活,那股子韧性还是让他情不自禁地心生佩服。
这个世界里,好像就没有什么“个人”的概念,冯斯想,几乎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家族的使命而活,这种工蚁一样的生命真是让人感到不舒服。
他定了定神,好容易才想起当下最要紧的事情:“对了,你刚才说地下室?这房子里还有地下室?”
“有,入口就在站长卧室的床底下。”丁骞说。
“没准‘酒’就藏在里面……来,帮个忙,把这个‘老太婆’的尸体也暂时搬到地下室里去,”冯斯招呼丁骞,“人家只不过是个中年妇女,打扮一下还挺显年轻的,别老是老太婆老太婆的!”
“怎么也不会比这位姐姐还年轻吧?”丁骞瞪了他一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这年头的小屁孩真是张嘴就胡扯,从哪儿学来的!”冯斯狼狈不堪,身后的姜米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运气不错,地下室里果然找到了“酒”,而且数量还相当大。冯斯看着眼前的一堆瓶瓶罐罐和针筒,才发现自己虽然也目睹过那么几次“酒”的使用,自己却从来没有操作过。正在犯愁,丁骞已经低下头,借着冯斯创造出的照明灯不声不响地开始操作。
“你居然会配‘酒’?”冯斯很惊讶。
“家族人少,小孩子也得多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丁骞回答,“不过,这个站长居然会屯那么多原料,而且从针筒和量杯的容量来看,估计他平时用得也很多。看起来,他的附脑反噬力量也很强。”
“也?”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字。
“在我们家族,曾经有一位我的舅舅,附脑的力量很强,虽然比不上四大高手那么厉害,但也被认为是家族的希望。于是他拼命地练习,拼命地提升力量,不断刺激附脑。结果附脑越来越活跃,对‘酒’的用量也越来越大,终于到最后失控了。为了不把家族的人都杀光,他赶在自己彻底发疯之前自杀了。”丁骞说。
丁骞说得很平淡,但其中包含的无奈与疯狂仍然让冯斯一阵阵的不寒而栗。姜米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声:“做守卫人真难啊。每一个人都像是一只工蜂,生活里除了蜂王之外,再没有别的念想,简直就是……没有自己的灵魂。对不起,小帅哥,我只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没有别的意思。”
“我明白的,其实你说的是对的。”丁骞对姜米的态度倒是挺不错,“但是生下来就那样,也没得选啊。”
丁骞很快手脚麻利地配好了‘酒’,替刘岂凡注射了大剂量的药物。半个小时之后,刘岂凡才慢慢地恢复过来。
“马虎算是控制住了,但附脑还是很不安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捣乱。”刘岂凡苦笑着,“而且,虽然我能够感觉到有一股强大到难以置信的力量贮存在附脑里,我却根本不敢去动用,碰都不敢碰。”
“还是你之前说的:这种力量以你的身体根本不能驾驭?”冯斯问。
刘岂凡点点头:“你祖父只是想利用我操控时间的能力来做一个引路人,真正的目的是让你吸取魔仆的力量。他是对的,天选者毕竟是天选者,我的蠹痕虽然算得上与众不同,但终究还是普通人,只有你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那几位日本人的突然出现打乱了这个计划。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股力量导到你身上去,藏在我的体内,根本就是定时炸弹啊。”
“没办法,定时炸弹也只能委屈你先揣着,”冯斯说,“现在这里死了四个人,镇上因为水电站毁了的事情也乱糟糟的。而且,没有丰站长罩着,那帮毒贩搞不好还要来找我们的麻烦,而大少现在又不方便动用蠹痕。所以,最好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赶紧离开。”
“去哪儿?”姜米问。
“回北京啊,还能去哪儿?”冯斯说,“大少需要静养,你也最好回到大学里比较安全。”
“那你呢?”
“我答应了美丽的上杉舞子小姐,去路晗衣身边找一个人。”冯斯说,“具体什么人她也没有详细说明,只是说回北京后会给我指示。”
“所以你是打算扔下我,自己去处理这件事?”姜米看了冯斯一眼。
冯斯脑袋一歪,避开姜米的目光:“我是伟大的天选者嘛。这种事情当然得我出马,你们平民还是在宿舍里练练瑜伽就好了。”
姜米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