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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和魔仆与祝清散同处在一个狭小空间的缘故,冯斯在这长长的一觉里所做的梦也分外诡异。在梦里,他又进入了之前曾经体验过的那种无所不知的幻境,仿佛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的眼睛和耳朵无限延伸,能够关注到世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可以听到任何微小的声音。
然而,这一次,他的耳朵里总有某些细微的杂音,就像是有细如牛毛的尖针在耳膜里刺来刺去一样,让他十分不爽。他努力捕捉着这些声音的来源,最后终于找到了,它们来自于一团黑色的浓雾,雾气十分浓重,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冯斯让自己无所不在的“视线”伸入了这团浓雾,却发现浓雾的内部也是一片漆黑。他能感觉到有许多生物藏在这片黑暗中,叽叽喳喳的仿佛是在嘲笑他。他很不甘心,追寻着那些声音,却总是扑一个空。
这样全知全能无所不能的力量,为什么也会受到抗拒?冯斯很恼火,大声怒吼着:“你们是谁?你们是什么?”
没有回答。黑暗中传来一阵又一阵近似讥嘲声的杂音。冯斯十分不甘心,却始终无法在那一团墨一样的黑暗中搜寻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这个世界好像被挖空了一块,一块不属于他的领地。
这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冯斯想,竟然会有我无法掌控的东西,不可饶恕。
不可饶恕……
醒来时,他不愿意睁开眼睛,仍然沉浸在先前的梦境中。用魔王的思维去思考是很有趣的,他一下子就抓住了其中的要点:魔仆之所以要把祝清散抓到这里来,就是因为他在梦里所感受到的那种威胁。守卫人再厉害,势力再大,终究使用的也是来自于魔王的力量,可以被参透,可以被针对;但祝清散所代表的这股势力,就像梦中的黑洞一样,难以捉摸,无法把握到实质。这一块小小的浓雾,或许就隐藏着足以杀死魔王的力量,对魔仆而言,决不能掉以轻心。
他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躺在一边的祝清散。祝清散早已毒发身亡,身体都已经冰凉,但面容却格外平静,唇边仿佛还带着微笑。他不禁想到,自己其实一直在和一个套着假面具的祝清散打交道,那是一个网络红人,巧妙地利用了年轻一代对宗教的好奇,以自己俊朗的外表和活泼的个性吸引了大群粉丝,并借此发了财。而其他的道教人士往往对他很看不惯,觉得他举止轻佻,不符合道门之风。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表象,只是一种伪装。冯斯回想着自己过去认识的许多人,仿佛都带着各种各样的面具,似乎天选者的宿命就是只能和假面人打交道——其中甚至包括他的父母。
就好像整个生活都只是楚门的世界,就是为了捉弄我一个人而存在的。冯斯感到一阵阵说不出的倦怠。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注意到魔仆走到了他身边。魔仆虽然身材高大,但脚步声却很轻,一直走到很近他才察觉。
“祝道长已经死了,你准备拿我怎么办?”冯斯问。
“我早就说过了,送你回去。”魔仆说。
“真的不打算吃掉我或者把我关起来当小白鼠解剖什么的?”
“那个想要吃掉你的魔仆,并不了解现在的状况,而我不同,”魔仆说,“虽然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施展力量,但我的意志很清醒,也一直了解着世界的变化。我决定赌一把。”
“赌什么?”冯斯问。
“赌你到底是守卫人的天选者,还是魔王的天选者。”魔仆说。
又来了,冯斯想,其实我心里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方面的疑惑。我到底是守卫人的希望,还是魔王的希望?我到底能帮助拯救这个世界,还是会加速毁灭这个世界?
“随你的便吧,”他疲惫不堪地呼出一口气,“如果你既不杀我也不关我,那就麻烦放了我,我饿了。另外,祝道长的尸体……”
“留给我吧。我还是有些不大相信他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想要再仔细查验一下。”魔仆说。
冯斯被送回了地面。在地下时一直没顾得上看时间,这时候他才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燕郊人民正排出黑压压的阵势抢着往公交车里挤。冯斯也无心去欣赏这独特的燕郊一景,找了家早点铺子,一口气喝下两碗豆腐脑,吃了五个包子,这才觉得饥饿感被压了下去。
他也没有精力去和如狼似虎的燕郊人民争抢早班车位,索性慢慢溜达到前一天出事的那个建筑工地。工地依然封闭着,没有开工的迹象,他找了一家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饮料,顺道问老板:“听说昨天这个工地出事了?”
“是啊,听人说,好像是两帮黑社会的在里面火并。”老板做出神秘兮兮的样子,“据说两边人都带刀带枪的,死了有好几十个人呢!而且他们挺有背景的,现在记者都被警告了,一律不许报道……”
看来守卫人的能量果然是不小,硬生生把消息压下去了,没有传到民间,冯斯想。他稍微放心了一些,等到早高峰过去,跳上一辆公车坐回了北京市区,再打的回到家里。路上他向张圣垠请了半天假,因为现在这一身又脏又臭的实在不适合去上班。
“我说过,你想来坐班就来,不想来就不来,不必请假。”张圣垠说。
冯斯洗了个热水澡,换好衣服,登录邮箱处理了一些公司的商业文件和网站管理事务,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冰箱里空空如也,他又懒得出门,索性用手机app叫了一份外卖。
四十分钟后,门被敲响了,冯斯打开门,发现门外送外卖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看样子也就十岁左右。他也不以为意,以为这是自己配送的商家临时缺人手了,伸左手接过装着打包碗的塑料袋,道了声谢,然后准备用右手握住门把手关门。
小男孩礼貌地回答了一声不用谢,脸上还带着客气的笑容。但就在冯斯的两只手都被占用的那一刹那,他突然间从衣兜里掏出一样亮晃晃的东西,直刺冯斯的胸口。
那是一把弹簧刀!
冯斯大惊,身体拼命向后一仰,嗤啦一声,胸前的衣服被割破了,皮肉也被划伤,但所幸躲得及时,小孩子的力量、速度也都不够,刀锋没有刺到肌肉里。他踉踉跄跄地一跤坐倒在地上,小男孩不依不饶,紧跟着扑过来,再次扬起弹簧刀,直插向冯斯的咽喉。
冯斯不由得怒从心起,看准时机狠狠一脚蹬出去,正踹在男孩的腰间。男孩瘦弱的身躯一下子被踹飞了出去,从门洞里摔出门外,晕了过去。
妈的,老子堂堂天选者,居然差点被这么个小破孩杀死,冯斯又是吃惊又是后怕。他费力地站起身来,看见那一袋子外卖因为自己刚才做后仰躲避动作时放手了,在地上摔得汤汁四溢,心里更加恼火。但他毕竟经过这一年的磨砺,遇事比以前冷静多了,很快想到,这么一个小屁孩竟然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自己,而且出手如此凶狠,其中多半有重大缘由。他探头看看,楼道里暂时没有人,连忙把摔晕过去的男孩抱进屋子里,然后关上门。
他把男孩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检查了一下伤口。男孩毕竟身体没有长大,力量和速度都不足,虽然出手挺狠的,冯斯还是躲得比较及时,只是被划伤了表皮,流血不多,对于经常打架打得鼻青脸肿的他实在不算什么,涂点药水贴块创可贴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