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过是开了你一句玩笑,你何必动那么大火气,莫非是被我说中了,你真的对那个姑娘产生了好感?”路晗衣坏笑着。
范量宇抄着手,冷冷地盯着路晗衣:“我不会口是心非。我对那个姑娘有好感,完全不需要否认,也不会在意你是否笑话挖苦。但你要清楚,我从来不会软弱,任何人、任何原因都不会让我软弱。下次你再说这种话,我也许真的会考虑杀了你。”
路晗衣高举双手:“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说错了,缴枪不杀。该聊聊正经事儿了。你杀死的这几个黑暗家族的家伙,你知道他们的来历吗?”
“我用最高的痛觉刺激折磨过他们,但他们还是不肯说,”范量宇说,“所以我只能干掉他们了。听你的口气,你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们本身不值得一提,无非是一些不入流的黑暗家族。但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和那个西藏家族有关。”路晗衣说。
范量宇微微一怔:“西藏?难道是那帮奇怪的混蛋有什么动向了?”
“是的,就是那帮奇怪到极点的混蛋,”路晗衣点点头,“几百年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最近,他们好像是有了一些异动。”
“为了什么?”范量宇问。
“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事和两年前的某次西藏考古有关。”路晗衣回答。
范量宇眉头微皱:“你是指…那群遇到了地震,然后莫名奇怪像被鬼撵了一样逃回来的科学家?”
路晗衣点点头:“那次地震的地点十分敏感,我和姐姐当时就判断,他们有可能找到与我们的世界相关的东西,所以马上派家族人员去调查。但结果…”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范量宇已经明白了。他沉思了一阵子,慢慢地说,“如果西藏的那群家伙真的又出现了,整个守卫人世界恐怕都要面对一场惨烈的血战…倒是他妈的满合我胃口的。”
“你天生就是个杀人狂嘛。”路晗衣苦笑一声,“我可是希望这一仗能不打则不打,否则的话,代价太大。”
“我无所谓。流血越多,我越开心。”范量宇龇牙一乐。
“如果你想要守护的人也有流血的危险,你也开心吗?”路晗衣问。
范量宇脸色微微一沉,没有回答。过了半晌,他才重新开口:“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要问你。这些日子以来,我注意到,来到北京的奇怪的黑暗家族越来越多了,但他们的目标却并不全是天选者。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似乎对住在宁家的那个哑巴小姑娘更感兴趣。”
“我也注意到了,”路晗衣说,“但我和你一样,同样没有弄清楚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我专门探查过,并没有发现她身上有附脑。当然也有可能和天选者一样,是那种由于未知的原因暂时没法唤醒的附脑,也许需要科学仪器的检查才能发现——真够讽刺的。”
“她不会是…第二个天选者吧?”范量宇思索着。
“应该不会,天选者在孕育阶段就会造成巨大的精神扰动,”路晗衣说,“而且在有限的样本里,我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同一时代两个天选者的情况。”
“正因为样本空间太小,所以也不能完全否定这样的可能性。”范量宇说,“我会想办法再去观察一下的。”
路晗衣笑了起来:“说起来,还真得感谢这些黑暗家族呢。我们四个家族,尤其是你我四人,这些年来斗得你死我活,消耗掉了不少的力量。但是自从半年前天选者出现后,我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付接踵而至的黑暗家族身上,自相残杀倒是少多了。也许我们能有更多的合作。”
“如果真心想合作的话,刚才你就不该对我撒谎。”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路晗衣神色如常。
“我是说,在那支西藏的神秘教派身上,你的家族掌握了远比我们所掌握的要多的信息,但你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范量宇盯着路晗衣的眼睛。
路晗衣叹了口气:“你知道得太多了。”
范量宇摇晃着他的两颗头颅:“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杀人么?就是因为我知道所谓的人性,是一种完全不可救药的东西。形势已经紧张到这种程度了,各大家族所考虑的,仍然是各自的利益。我们表面上带着笑脸合作,转过身就悄悄捅刀子——你能指望这样一群人来打倒魔王?”
“你说错了,”路晗衣同样摇头,“我们根本就不能算人。”
二、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为了你杀人了,”曾炜一边开车一边说,“还记得川东山城的那个还俗道士么?”
“你是指何少衡?”冯斯一惊。何少衡曾是是川东小道观元和观的观主,正是他二十余年前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兜售给了哈德利教授,才引发了后来的无数事件。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去往川东时,又和此人狭路相逢,彼时这位昔日观主已经还俗,成为一个生意人,并且试图向冯斯出售他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不过还没等拿到钱,何少衡就在自己家里离奇被杀,冯斯所认识的几位守卫人都否认他们曾对何少衡下手,此事也成为了悬案。
“何少衡是你杀的?你到底想要干嘛?”冯斯喃喃地说着,只觉得脑子里越发糊涂,完全不明白曾炜做这些事究竟目的何在。
曾炜没有回答。
曾炜也并没有告诉冯斯,他和冯琦州的那张照片到底意味着什么。事实上,他是用警察的专业擒拿技巧硬把冯斯抓上车的。冯斯倒是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没有死犟下去。他相信,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和曾炜的命运已经被奇妙地拴在了一起,这位深藏不露的警官迟早会把这一切告诉他的。
冯斯以为这一次曾炜会把他带到更加偏僻的地方,甚至于远离北京城,却没想到曾炜一路把车开往市区方向,开到了一条老胡同里。这里残留着北京剩下为数不多的老式四合院群落之一,时不时有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感受胡同文化。同样是老房子,这里的房屋的价格,可不是先前曾炜父母留下的旧筒子楼所能比拟的。
“你这是要带我胡同一日游么?”冯斯问。
曾炜依旧不答,他停下车,连火都没熄,拉开车门近乎粗暴地把冯斯拽了出来,把他推搡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正坐着一个摘菜的中年妇女,看见两人走进来,露出诧异的表情。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询问,从院里的一间屋子里跑出来了一个留着洗剪吹发型的年轻男人。
“曾哥,你来啦!”他热情地打着招呼,“快屋里坐!”
曾炜冲他点点头,径直领着冯斯向屋里走去。杀马特年轻人又转头对摘菜的女人喊道:“妈!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曾哥!快去买点凉菜回来,记得带瓶二锅头!”
我这是跟着曾炜来做客来了?冯斯一头雾水。
两人走进了那间平房。曾炜倚在门口,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他随意地闲聊着。冯斯更加不明所以,站在房中有些手足无措,心里居然开始想:今晚会被招待吃一顿好吃的吧?那倒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正在转着这龌龊而短视的念头,他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颤动。难道是地震了?他下意识地退开一步,紧接着,刚才站立的地面被掀开了,从地下钻出一个人来。这是一个头发几乎掉光了的中年男人,和刚才那个年轻杀马特长相有些相似,像是父子俩。
“小伙子,快下来!”中年人对着冯斯打着手势。
冯斯愣了愣,似有所悟,跟着他钻了下去。钻进去他才发现,地面以下居然已经被挖出了一条长长的地道,一直通向这个院子之外。
“这里是…曾警官布置的吗?”弯腰爬行于这条狭长的地道中时,冯斯忍不住发问。
“我儿子过去是街面上鬼混的胡同串子,后来不小心被人陷害,可能会坐至少二十年牢。是曾警官想办法帮他洗脱了冤屈,还给他介绍了正经工作。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