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
一、天驱指环是拿来干什么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风蔚然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天驱指环是拿来干什么的呢?他时常摩挲把玩着这枚铁青色的指环,回忆着指环的前一位主人告诉他的没头没尾的话:“好好保留它吧,那是一种尊严,一种传承千年的荣耀。”
这话听来很不错,仔细想想全他妈是废话,跟没说一样。他经过不懈的推敲后,唯一得出的结论是:所谓“传承千年”,大概是指这玩意儿是个古董。所以在缺钱花的时候,他一度想把这枚指环送到当铺里去当掉。
事实上,在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当荷包里的钱连一次最低的压注都不够的时候,风蔚然真的走出了阔气的云家大院,跨进了当铺的大门——只不过最终没有当掉罢了。
“看上去倒是样式古旧,看来有些年头,”鉴定师仔仔细细的看着,“不过磨损得太厉害,保养不好,而且也不是出自名家的手艺。你要当的话,就算二十五个金铢好了。”
风蔚然算计了一下,二十五个金铢,也不够他花多长时间,遂作罢。
后来他还去过宁南城最大的古董铺子,那个满脸皱纹的古董商把指环拿在手里,只看了一眼,就连指环带风蔚然一起扔出了门。
“没见过你这么大胆的骗子!”他怒不可遏,“天驱指环也敢仿制!”
“你才看了一眼,怎么就说是假的?”风蔚然哼哼唧唧的从地上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废话!真的天驱指环怎么会被自己的主人拿去卖钱?”对方砰的一声关上大门,“快滚!”
不久之后,风蔚然和石秋瞳第一次见面了。作为人族的贵宾,石秋瞳带着极度的耐心参观了羽族贵族所谓的豪华府邸,熟练的背诵着那些足以让人得内伤的外交辞令,虚伪的赞美着让人越吃越觉得饥肠辘辘的果蔬构成的盛宴,甚至小心翼翼的和羽族的年轻小伙子们跳了舞。她必须小心翼翼,这是因为这一天她穿错了鞋,那双可以踢死虎蛟的靴子加上她的重量,兴许会把羽人的脚踩断的。
在一片喧闹行将结束时,她找了个借口溜出去透风,站在羽人繁茂的花园里发呆。她实在没想到,羽人一板一眼的讲起规矩仪式竟然比人类还要可怕十倍。想到接下来的几天内,她将被邀请参加几个重要的祭祀和典礼,石秋瞳的头皮一阵阵发麻,并且开始迅速的回忆有什么药物能让自己既不受损又能看上去病体沉重。
风蔚然就在这时候出现,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做贼心虚的人类女子回过头来,看到了这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羽人,银色的长发随意的束着,幽深的黑瞳中有懒洋洋的笑意。
“小姐,你好,”这个羽人说话的声音挺好听,长相也很清秀,可惜说出来的话怎么也和他的音容不搭调,“能借我几个金铢翻本么,我赢……”
“我赢了加倍还你,是么?”石秋瞳打断了他的话。
羽人一呆:“呃?你怎么知道?”
石秋瞳叹口气:“看来不管人类还是羽人,赌徒的台词都是永恒不变的。”
羽人嘿嘿一笑:“我听人说过,在九州大地上,只有两种人能真正抛弃掉种族之间的隔阂,完全平等的坐到一起。一种是商人,另一种是赌徒。”
“不对,”石秋瞳把头摇得好似拨浪鼓,“我们人类赌徒和你不一样。”
羽人一呆:“怎么?”
“他们一般不会随便找陌生人借钱。”
“这个么……我也不想的,毕竟很伤自尊,对不对?”羽人说话的口吻一点也不像伤自尊的样子,“可是,这个宅子里的人早就被我借遍了。”
风蔚然这一年十五岁,作为风氏的人质,在云家呆了已经快八年了。他每月得到的月例零用钱其实半点也不少,只不过是花费毫无节制而已,那是因为他实在无事可做。他除了赌钱外一无所长,除了那枚真假莫辨的指环外一无所有,在云氏家族冷淡的礼貌中无害也无益的生存着。
有时候,无所事事又无钱可花的时候,他会坐在院子里,看着头顶狭小的天空发呆。那里有蔚蓝色的天幕和形状奇异的云朵,还有自由的风、自由的鸟以及自己自由的同类们。每当看到那些在高原的云天之上舒展的羽翼时,他就会禁不住想:在我的一生中,如果能有一天,哪怕只是一天可以飞起来,那对这该死的生活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二、我们是贵族之家
七岁那一年,一个玩伴对风蔚然说:“对该死的生活要有抗争的勇气。”
鬼知道这个鼻涕还拖在胸前的小毛孩从哪儿听来的这句话,但风蔚然深以为然,并且迅速的付诸实践。那一个傍晚,当管家陈福端来他的晚膳时,他向该死的生活发起了第一次抗争。
“我不要再吃这样的东西了!”他学得像个大人的模样,盯着陈福说,一双小手大模大样的摆在饭桌上,连一点轻微的颤抖都不曾有。
“每天中午都是燕木槿、黄炎果和红茸汤;每天晚上都是烤麦饼、赤豆黄和鲭鱼羹,我早就吃腻啦!能不能给我换一换?”
陈福静静的看着风蔚然,用十分恭顺的语调回答:“当然可以,少爷。”
于是第二天他的食谱发生了十分显著的变化。中午的时候,他吃到了烤麦饼、赤豆黄和鲭鱼羹;晚上的时候,摆到桌上的是燕木槿、黄炎果和红茸汤。这样的变化让人欣喜,当然,并不足以令风蔚然满意。所以他再次提出了抗议。
“可是,按照祖上的规矩,我们贵族的食谱就是这样的,”陈福仍然很恭顺。
“我不信,你骗我!”风蔚然说,“我听说,贵族一顿饭要吃很多东西,可我每一顿都只能吃这样几样东西。”
陈福说:“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我们的薪俸有限,只能维持这些了。”
“那我们就不能不吃贵族的菜谱吗?”风蔚然绝望的问。
“抱歉,这个是不可能的,”陈福毕恭毕敬的回答,“我们是贵族之家,少爷。”
风蔚然不再说话,沉默的拿起筷子,结束了这次伟大的抗争。
我们是贵族之家,陈福如是说。当然,当然,贵族是一个很美好的词汇,但如果这贵族之前加上“没落”两个字,就不是那么的美好了。它会让一个七岁的孩子成天被略带臭气的鲭鱼味所缠绕,会让一个七岁的孩子看着长而空荡的餐桌不知所措,会让一个七岁的孩子只要不出门就得穿着陈旧的衣服、以此来保证仅有的光鲜衣物不会很快穿坏。所以他必须学会另一种抗争方式。
“我……我不能吃这东西,”风蔚然咽了一口唾沫说。说话的时候,他正和玩伴们在一起,刚刚经历了那次失败的抗争。那一天下午阳光灿烂,有风在杜林城狭窄的街道中跌跌撞撞的穿行而过。那些炫目的阳光透过风,照射在孩子们燃起的火堆上。在那里,两只肥硕的花鼠已经被烤得焦黄,一阵阵混合着油气的肉香随着火焰升腾起来,钻进风蔚然的鼻子。
但他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背叛了他的嘴,那些诱人的肉香,正在慢慢的碾碎由红茸汤鲭鱼羹所精心构筑起来的防线。这道防线的最后,是贵族们的准则。
“贵族可以吃鱼,但必须是海鱼。除此之外,不能沾肉食,凡是有身份的羽族,都以食用果蔬为主。食肉,那是平民们的行为。”陈福当时是那么说的。
但这准则此时显得那么的不合理而近似于残酷,尤其当玩伴们,那些身份不过是平民的玩伴们一面大嚼着肉一面取笑风蔚然的时候。
“做贵族真可怜,连肉都不能吃,”他们说。
“如果饿死了,就连贵族都做不成了!”他们说。
“不对,饿死的贵族也是贵族嘛!”他们说。
“所以,你只好看着了,”他们说,然后把一口肉用力吞进肚子里。
风蔚然抬起头,眯缝着眼看看天,突然一跺脚,一把推开一名同伴,不顾烫手,抢下了一块肉。
我不和陈福争了,他想,我不争,我自己想办法吃就行了。
这种想法从这一天起慢慢渗入了他的骨髓,成为他此后一生中种种抗争的主旋律。
事实上,如果不是全家只剩下陈福这一个仆人,很多时候无暇顾及他,他连同这些平民玩伴一同玩耍的机会都不会有。陈福的形象是多样的,他是管家、厨师、园丁、看门人、马夫的集合体,在风蔚然偷偷溜出去玩的时候还要客串恶魔的角色。当然,这是一位温柔的恶魔,不会放肆的大呼小叫,不会粗鲁的拉拉拽拽。他只是低着头,垂着手,静静地站在那些正在玩耍的孩子们身旁,让他们如芒在背,直到最后忍不住说:“蔚然,你回去吧,不然这大叔老在这儿挺尸一样,真别扭!”
风蔚然扭过头,无限幽怨的瞪了陈福一眼,噔噔噔的迈着小步子跑回了风宅。陈福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掩上了那扇吱嘎作响的朱漆大门,将深邃而阴暗的大宅子同外面的世界分隔开来。
后来风蔚然回忆起自己童年生活的印记时,发现它从七岁的那一个点起被拦腰切成了两半。七岁之前的自己,和陈福一起生活在那间破败的宅子里。那座屋子面朝着杜林城最热闹的大街,却有着全城最阴暗的院落。那些高大狰狞的树木伸出密密麻麻的枝杈,遮挡住了阳光,使得这院子一年四季都处在阴影的笼罩中。
这座宅子很大,倘若你不曾走进去过,难免会留下富丽堂皇的假象。但如果走进去,就会发现它的虚有其表。那些大大小小的房间,内部都空空洞洞,没有任何家什。起风的时候,流动的空气会在那些空房间中快意的盘旋穿越,带动着陈年的积灰一起舞蹈,发出鬼魅般的啸叫声。
说风蔚然与陈福生活在一起,其实并不确切,那老宅中还有他的父亲。但他从小到大,见到父亲的次数可以用十个手指头数清楚。父亲不知道得了什么怪病,终年把自己关在不见阳光的房间里,在风蔚然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走出房门一步。他不出来,也极少召唤风蔚然,仿佛一具等待腐烂的尸体,任凭蛆虫将自己慢慢蛀空。
风蔚然从屈指可数的几次与父亲见面的回忆中打捞出当时的画面。那间空旷而宽阔的房间里,每一处缝隙都被用黑布遮挡住,只有一只不断摇曳的烛火提供微弱的光亮。父亲躺在床上,在暗淡的光线下显得面容模糊。
“很好,你长大了,很好,”父亲说,每说一个字都像拉风箱一样喘个不停。除此之外,他并没有说过别的。
风蔚然怯生生地站在床前,等到父亲挥手示意他离去,便迫不及待的逃了出去。那房间里的药味、木材腐烂的气味和隐隐约约的血腥味,让他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风氏是羽族的一个大姓,历代出现过许多杰出的人物,建立过好几次风姓的王朝。风蔚然的父亲,不过是这个庞大姓氏中的一个末等爵爷罢了。而且由于他在风蔚然出生那年染上的怪病,使得家道中落,只能靠每年微薄的俸禄维持生计。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还要固执的维护贵族的传统,这实在让风蔚然十分气闷。
杜林城是座小城,在宁州的版图上丝毫也不起眼,在这样一座小城中,出现贵族本来就是很稀罕的事情,偏偏还是这样徒有其表的贵族,所以风蔚然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同伴们的笑柄。
这样的情形一直维持到了他七岁之后,在他的第一个起飞日即将到来之前。有一天清晨,陈福推开父亲的房门,发现他已经无声无息的死掉了。鉴于陈福每隔七天才会进去一次,把该送的送进去,该扔的扔出来,所以也就无从判定父亲是在七天中的哪一天死的。在暮春的温暖空气中,父亲在床上烂得汤汁四溢,以至于后来无论陈福怎样想办法,都无法去除父亲遗书上的腥甜的尸味。
遗书的内容原本应当乏善可陈,因为风蔚然是唯一的继承人,而死者风靖源除了这座正在慢慢腐烂的宅子外并无其他遗产。但事实上的遗嘱却出乎他人意料之外,风靖源要陈福即刻送信到雁都风长青家中,将全部家业——包括家仆陈福和儿子风蔚然——都托付给这位尊贵显赫的风氏远亲。
于是风蔚然生平第一次出了远门,并且永远离开了旧日的家。在颠簸的马车上,他紧紧靠着陈福,对自己未来的命运一片茫然,索性不去想他,甚至没有想到掀起帘子再看一眼狭小的杜林。这座小城同他过去的生活一起,渐渐成为了记忆中的苍白印痕。
三、我只是觉得热
风蔚然后来在云家做人质,闲得骨头发痒的时候,开始对风长青进行有罪推定。推论一:风长青一开始就想让自己去云家做人质,所以才会温情脉脉的过继自己为子。推论二:风长青本来是真的想要收养自己,只有当发现自己不会飞的时候,对方才决定让自己去做人质的。不过这些理由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结果。推来推去,总而言之一句话:风长青收自己做养子,然后扔到云家当人质,真禽兽也。
这个结论到来之前,他首先跨入了雁都风家的大门。此风非彼风,跨进大门后的第一眼,他就感觉,自己的父亲不过是个可笑的土财主。
风长青在毫不华丽却极有气派的会客厅中等待着风蔚然。他爱怜的摸摸风蔚然的脑袋,感怀了几句他父亲的不幸命运,然后提高了声调。
“都听着,从这一刻开始,风蔚然就是我的儿子,”他说,“任何人不许对他有丝毫怠慢。”
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要到起飞日之后才能体会到,在此之前,他正处于一生中极其短暂的幸福时光中。每一顿饭至少有十个菜,每一天可以和风氏家族的其他孩子一同玩耍,他们身上都带着高层贵族那种特有的彬彬有礼,以风蔚然此刻的年纪,还无法领会到其中的冷漠。他只是沉浸在那些卑微的幸福中,并且慢慢不再想起杜林街边的烤花鼠。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七夕。七夕到来的时候,就是羽族一年一度的起飞日。按照不成文的习俗,那些有名望的家族中所有年满七岁而又从来没有飞过的后代,都要去往雁都城外的跑马溪进行第一次飞行。这也算是雁都城所有贵族每一年中的大事之一。
风蔚然长这么大也难得赶上一回这样的盛事,居然没心没肺的大睡了一个白天,黑夜到来时才打着呵欠醒过来,慢吞吞的整理仪容,惹得仆人们都夸“蔚然少爷有大家气度”。
风氏是血统高贵的家族,一般而言,第一次起飞之后,大多数人都能每月飞行一次,还有相当数量的精英可以做到每天都能飞行。
“战争年代中,我们风氏的英雄举不胜举啊!”风长青对风蔚然说,“即便是最精英的鹤雪团中,也少不了姓风的。”
说话时,两人正坐在风长青的马车中,后者似乎是在用这种不同寻常的待遇表示自己对风蔚然的重视。但当时风蔚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黑夜中也全然没发觉风长青几个亲子妒嫉的目光。他只是对鹤雪这个词很好奇。
“鹤雪?真的有过这样的人吗?”他问,“我以为那是故事里编出来的呢。”
风长青哈哈大笑:“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鹤雪、天罗、天驱,不过是些历史的名词而已,可是历史本身也是编出来的。”
他拍了拍风蔚然的肩膀:“所以呢,这些东西和鬼神一样,你相信就是真的,不相信就是假的。”
风蔚然似懂非懂,随意的点点头,两人说话之间,已经到了跑马溪。溪边有一片平坦宽阔的绿地,正适合羽人们起飞与落地。当然,这是贵族专属的领地,平民是进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