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承扔掉手里用厚布裹住顶端的木棒,重重的喘了口气。生平第一遭,他居然也打了老婆,而且这第一次就动用了凶器,与其说他是在歉疚,不如说是惶恐。
“不会打坏吧……”他一面嘟哝着,一面笨手笨脚的用绳子把老婆捆起来,“我包得挺厚的,你最多也就是躺一会儿就没事了。”
老婆很快成了粽子,姬承看看觉得不妥,又把绳子松了松,在手腕等部位垫上布片。
“老婆,你可别记恨我,”他絮絮叨叨着,“我这辈子被你整治得够呛,临到死了,还你一棒子,捆你一次,也算让我找点平衡对不?”
唐温柔陷在昏迷中,没有回答。姬承仔细端详着她的面容,他不无心酸的发现,老婆真的老了许多。这些年来,当姬承浪迹于青楼与酒楼中时,她一个人默默的操持着没落的姬家,默默擦拭着沉寂已久的虎牙。作为代价,那些眼角细密的皱纹,头上些微的白发,把当年美丽灵动的少女变成了如今毫无神采的妇人。在离别的这一刻,姬承才恍然觉得,自己的一生虚度了太多,荒废了太多,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老婆。
真是可笑,姬承想,人总是要到失去的时候才会去后悔、离别的时候才会去珍惜。而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了那么多,让人连后悔和珍惜的机会都不够。许多年来,他已经习惯和老婆之间猫与鼠的关系,像这样安安静静的呆在一起,实在是少之又少,但这或许已经是最后一次了。
“老婆,”他轻声说,“其实我已经被你收拾得有心理阴影了。所以,有你这么一个老婆已经够了,足够了,还纳什么妾呢?”
他伸手替老婆理了理头发,去往地窖中,取出了真的虎牙枪。然后他来到姬家祠堂外,拄着枪站在那里,让路人以为他是街头卖艺的。
当阳光在枪尖上闪耀出刺眼的光芒时,宇文非姗姗而至。他的神情看上去颇为忧虑。
“姬先生,在下必须重申,”他说,“冰玦对人体的损害甚巨,尤其你已经使用过一次,二次使用,伤害更增。倘若再用的话……你将有可能大大的折寿。”
姬承悠然一笑:“再长的寿命,往你脖子上拉一刀也一气折光了,怕什么?请你务必帮我这个忙。”
他一下子想起了什么,小声自言自语:“食言而肥啊……还说再也不用这么没品的招了呢。”
宇文非仍然迟疑未决:“还有一件事仍需再次申明,在下只是理论上懂得怎样用冰玦激发人体的潜能,从来没有实践过。因此,在下并不能保证……”
“行了行了,”姬承不耐烦地挥挥手,“怎么比我老婆还啰嗦?什么事不试试怎么知道,打老婆还有第一次呢!快动手吧!”
这一天清晨颇有些寒意,该片街区的保正缩着脖子等待着人员的凑齐。按照道理,他应该带上十多个如狼似虎的兵丁,挨家挨户的把所有漏网之鱼都揪出来。但现在城中已经没有富余兵力可供所有的保正来干这件事了,他也只能在那儿站着,不时有气无力的喊上一嗓子“男丁集中咧”,然后看着面前寥寥无几的几个老弱病残发呆。
然后他就看到了姬家的男主人、那个经常被街坊用来教育小孩“莫要学姬叔叔的模样”的姬承。姬承手里提着那柄看上去很威猛的虎牙枪——据小道消息说是假的——骑在一匹病怏怏的瘦马上,正从长街上跑过。保正大叫:“姬承!停下来!”对方却毫不理睬,从他身边呼啸着掠过。
“妈的,送死还那么着急!”保正气愤的骂了一句。
此时石秋瞳和云湛正在等着送死。南淮城最后剩余的精锐部队都在他们身后,准备用自己的生命保卫国主撤离。这样一支部队差不多可以抵挡比自己多出一半数量的敌人,前提是对方没有香猪。但这个前提不存在,所以胜利的机会看来也不存在。
石秋瞳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和无精打采的太阳,突然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也是一起躺在房顶上看日出呢,不过那时候的太阳比现在漂亮多了。”
“因为南淮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云湛说,“天空没有那么干净罢了。再说了鸟之将亡其鸣也哀,现在要是你把别人围着,保不准你还得赞美两句壮丽的朝阳什么的。”
石秋瞳噗嗤一乐:“你这个人虽然一肚子坏水,但是临死之前有你陪着,倒还真不寂寞。”
云湛心里一动,正想说些什么,却看见远处一片尘烟滚滚。他表面上不动声色,握着弓的手却抓紧了。
石秋瞳已经发出号令,士兵们迅速摆好阵型,准备迎接香猪的冲击。但等了许久,都不见有敌人冲上来。倒是远处的动静越闹越大,不久还放起了显然是秘术师制造出来的晴天霹雳。
“不过来打我们,在自己的阵地上胡闹放电,这帮人干什么呢?”云湛喃喃地说。
很快斥候带回来了令人吃惊的消息:“香猪!香猪都发疯了,正在攻击敌军!”
云湛和石秋瞳面面相觑。这个喜讯来的过于诡异而突然,他们反而有些茫然无措。
“难道是大书袋调配的药有什么副作用?”云湛猜测。
“要不是养猪的搞了什么鬼?”
“别管了,赶紧把所有步兵调上去捡便宜!这下子活过来了!”
十五、养猪人
唐缺犹豫着,想着“再等一天没事”,一直没有下药。那个酒壶就挂在腰间,一直很醒目地挂着,给人以酒鬼的假象。酒壶的上层不断灌进去各种不同口味的劣质酒,下层却始终没有被打开过。许多许多许多年之后,那只酒壶和酒壶的主人一道,都在史书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流传的民间通俗演艺中更是有许多详尽的描写:
……在那个时候,敌营的看管很紧,唐缺虽然费尽心机,却始终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但他心中牢记着自己的使命,忧心如焚,那只酒壶的表面都被他磨光滑了。
唐缺暗暗对自己说,虽然我只是个卑微的养猪人,但我肩头重担如山,决不能放弃!他冷静观察,记住了哨兵轮岗的时间,决定利用那微小的空隙趁虚而入,完成自己的使命……
如果百年之后,唐缺在地下读到这些书,他不会有任何反应,因为他不识字。但如果他识字,他一定会哭笑不得。天地良心,南淮城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接受这个任务,不过是一来他不擅长拒绝别人,二来他还想再见到他的香猪。当然,这种欢欣是饮鸩止渴的欢欣。
尽管如此,他仍然恨不得自己能长出十只手来。这几天中,他几乎都没有睡觉,在香猪群中窜来窜去,给那些脖子受了重创、或是其它部位有伤痛的香猪治疗,改善猪栏的通风环境,清扫卫生。虽然他知道这是徒劳的,这些猪很快将在瘟疫中死去,而且以他一人之微,能够救治的香猪数量也极其有限。但人的特性就是喜欢做一些徒劳的事情,就像行将溺死的人,双手会拼命地乱抓。
没有任何人怀疑他的身份,他的专业水准和他对养猪近乎迷恋的热情,很快打消了人们的顾虑,因此他随时都能接触到香猪。当然,对于他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是一定要坚决拒绝的。譬如他说:“香猪不同于家猪,怎么能这样圈在栏里养着呢?还不都憋坏了。应该拉到外面去放牧才行。”这种说法就有点奸细的味道了。
真正让唐缺意识到自己该干什么的是那一天的午夜。他很累,却睡不着,坐起来给自己卷了一棵烟,在烟叶的香味和香猪的臭气中发呆。此时他听见两名哨兵在闲谈。
“妈的,臭死了!怎么那么倒霉,被调到香猪营来!”
“我们算运气好的了,那些骑着香猪打仗的弟兄才算真的倒霉呢。”
“说的也是,忍忍吧,再过两天,南淮就打下来了,到时候这些猪就没用了。”
“没用了?不是挺好使的嘛?”
“打起仗来的确好用,但是太难养了,也不听话。这一批香猪到现在死了一小半了,怎么让它们配种也不清楚,等熬到下一仗的时候,多半已经不能形成战斗力了。所以上头也不准备再要它们了,这一仗打完,这些香猪都要被杀掉,那些香腺可还值不少钱呢!”
唐缺听了这话,脑子里轰的一声,两人接下去的对话再没听到什么。他扔掉烟卷,慢慢踱到猪栏里,也不管地上有多脏,一屁股坐下去。
其实他本来就是为了把这些香猪杀死而来的。但听到这个消息,他还是感觉难以承受。他在黑暗中努力调整着视觉,借助远处的火光看着身边的香猪们。它们本来应该在越州草原上尽情奔驰的,现在却被刺入皮肉的套子套着,忍受着人类的驱使。而被奴役完之后,他们就只是一团没用的肉。不对,还有香腺,那可是值钱的东西。
香猪们有的在沉睡,有的因为伤痛或疾病而醒着哼叫。唐缺毫不怀疑,如果这群香猪再这样挤在一起养一段日子,不必谁来动手,猪瘟自然会流行。
他听见一头猪在拱着食槽。这些饲料它们不可能吃惯的,唐缺想,香猪最喜欢的还是野生的青草,那是它们野性未泯的证明之一。在食槽里吃东西的香猪,其实已经被异化了。
唐缺的手触到了酒壶,要现在下药吗?也许疾病的死亡会很痛苦,远比不上被杀死那么痛快,但那样死得至少有尊严。
但那头香猪却突然停止了进食,亲热的挨到唐缺身边,用鼻子蹭着他。唐缺伸出手,在香猪的耳朵下摸到了一道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