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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天远顺着她的目光低头看,那水痕在腰往下,大腿前侧,这位置,这形状,怎么看怎么像是…失禁。
唐天远脸一黑,再没搭理谭铃音,自己回内宅换衣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近墨者黑
下午的时候,谭铃音从医馆买了点治烫伤的药膏,去了县令大人的院子。她觉得这事儿确实是她不好,她是讲道理的人,总要和他认个错的。
当然,谭铃音身为一个没出阁的姑娘,是不会往男人那个地方想的。倘若知道了县令大人最关怀的是他小兄弟,她怕是再也不敢提此事了。
唐天远正在树荫下乘凉看书,看到谭铃音来给他送药,他冷哼,“等你的药,黄花菜都凉了。”他已经找过郎中,郎中说完全无碍。因此唐天远现在心情还算不错。
“对不起。”谭铃音态度诚恳。
唐天远挺不适应这样的谭铃音,软得像个无害小白兔,让他都不忍心骂她了。他放下书,说道,“算了,本官大人大量,不和你计较。”
谭铃音坐在唐天远旁边,“大人,您还没跟我说今天的堂审是怎么回事呢。”
这时,香瓜端来了一盘瓜果并一壶茶,放在石桌上。谭铃音看到盘中有新鲜的荔枝,顿时眼前一亮。
唐天远发现谭铃音也就这点出息了,注意力随时都有可能被吃食吸引走。
谭铃音摸了一个荔枝,剥开,先递给唐天远,狗腿道,“大人,您先吃。”
“还算有眼力。”唐天远夸了她一句,并没有接,而是直接低头,张口把荔枝吃掉了,目光扫过那沾着汁水的指尖,他赶紧把视线移开。
谭铃音这时候狗腿一下也不过是想听一听今天堂审的玄机;唐天远被谭铃音小心伺候着,觉得盖过她一头,自然心情舒畅。俩人这里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想这画面刺激到第三个人。
香瓜本就极讨厌谭铃音,此刻看到她如此,便笑道,“谭师爷确实有眼力价儿,又能干,不光要帮着少爷料理公务,连我们丫鬟的差使也包揽了,让人心服口服。”
谭铃音觉得,先不说自己到底有没有失礼,不管怎样,还轮不到一个丫鬟来当面抢白她。她扔开荔枝壳,擦了擦手指,并未与香瓜说话,而是看着唐天远,笑道,“大人您真调-教的好奴才。我家中的丫鬟就都笨嘴拙舌,根本拿不出手。她们若是有这小丫鬟一半的口齿伶俐,我也就烧高香了。”
唐天远刚才听到香瓜的话,已经不太高兴了。他虽然不怎么喜欢谭铃音,但她坐在这里就是客,哪有主家丫鬟抢白客人的道理。香瓜平日里挺本分的,今天简直丢他的脸。唐天远把脸一板,说道,“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敢这样没规没距,你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香瓜眼圈一红,告了错,提着托盘走开了。
唐天远看着谭铃音,嗤笑,“挺会吹牛。还丫鬟?我怎么没见过你的丫鬟?”
谭铃音又摸了一个荔枝,熟练地剥开,堵上了嘴。唐天远看着她只顾自己吃,并不给他剥了,他心头飘过那么一丝遗憾。
两人边吃边谈起正事。
“大人,齐蕙的死亡原因真的是头部撞击吗?可是仵作一开始并不是这么说的。还有,她真的在死前留了证据吗?就是那个绿松石?”谭铃音抛出一串问题。
唐天远摇头,“都没有。”
“啊?”
唐天远解释道,“死亡原因是假的,证据也是假的,那都是我编的,为了诈孙不凡。”
“…大人您可真能编啊。”
“不及你妙妙生的万分之一。”
“咳,”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可绿松石那个证据,比真的还真,您是怎么找到那样一块绿松石的?又是如何知道孙不凡的腰带上刚好缺一块?”
“很简单,那是我亲自挖下来的。”
“…”很难想象这人模狗样的朝廷命官偷挖人腰带时是个什么样子,谭铃音挠了挠后脑勺,“你什么时候挖的?”
“昨天晚上,夜探孙府的时候。”
“也就是说,这是你昨天晚上才想出来的对策?”
唐天远点了点头。
谭铃音掰着手指列举此计划的成功需要满足的条件,“首先,你得确定他那天上山时确实围了这条腰带。”
“昨晚顺便抓了个人现问的,他那日白天围了这条腰带,晚上想要出门,不会另寻衣服,否则容易惊动服侍的下人。因此他白天穿的什么,晚上便会穿什么。”
谭铃音点点头,“然后,你还得保证你挖了之后不会被他发现。”
“富家公子并不会太注意自己这些东西,都是贴身服侍的人去注意。丫鬟们一旦发现腰带有损,是不会让他佩戴出门的。他既然围着这条腰带来公堂受审,就说明没有发现。”
谭铃音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
唐天远补充道,“其实就算发现也没关系,那么小一粒宝石,谁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丢的。只要腰带没被销毁,我就可以拿这个当物证。”
“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他当时是扛着齐蕙、并且齐蕙的头朝后?”
“首先,孙不凡杀人应该是临时起意,带着麻袋前去装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次,他抛尸的目的是不让人发现尸体,要不然直接往湖里扔就行,用不着上天目山。这说明他当时十分心虚、害怕,想快一点处理掉尸体。扛着尸体上山是最方便有效的方式。同理,尸体头朝后也是最省力的方式。以上只是我的猜测,今天堂审时察言观色,进一步证实。另外,一个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注意力会收缩到某一点,而无暇顾及其他。所以孙不凡事后也不会想清楚尸体是否真的动过、并且碰过他的腰带。”
“环环相扣,滴水不漏。高,实在是高。”谭铃音竖起了大拇指。这么多天以来她还是第一次佩服这位县令大人。
“知道吗,”唐天远眯眼笑,“本官之所以没有提前告诉你这个计划,就是想看看你崇拜我的样子。”之前总是被妙妙生气得够呛,现在看到她这样,唐天远觉得身心舒畅,总算扳回一城。
谭铃音由衷赞道,“大人,你虽然是个色魔,不过还挺聪明的。”
唐天远收起折扇,用扇柄轻轻点着石桌,“打住。谭铃音,你才是色魔。”
“你是色魔。”
“你是色魔。”
“你是你是你是。”
唐天远蹭地站起身,“好,既然你总说本官是色魔,本官今日就色一个给你看看。”说着作势要解腰带。
“啊啊啊!”谭铃音起身跑开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她没有捂眼睛。
唐天远留在原地冷笑,果然对付流氓就该用更流氓的办法。
短暂的得意之后是深沉的悲哀,唐天远扶着额,忧伤地进行反思,他好好一个谦谦君子,怎么就变成这样的无赖了。一定是因为近墨者黑,那个谭铃音尤其黑。
这边谭铃音跑出县令大人的院子之后没有回住处,而是去了古堂书舍,找谭清辰。她对着谭清辰,笑嘻嘻地摊开手,“清辰,看这是什么。”
谭清辰看到她手中的几颗荔枝,眼睛一亮。荔枝是娇贵的东西,不易保存,从产地运到别处时,总容易变味,因此必须快马加鞭,这样一来运输成本陡增,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
“县令大人那里的,我出来的时候顺手拿了几个,你吃。”谭铃音说着,把荔枝都放在他手里。
谭清辰摇了摇头。
“放心,我已经吃过了,这个东西吃多了上火。”
谭清辰听此,便笑着接过来,另一手抬起来轻轻拍了拍谭铃音的头。
谭铃音偏头躲开,“没大没小。”
俩人正说着话,突然,后院里有人高喊道,“走水了!”
姐弟二人吃了一惊,只见小庄从后院冲进来,“老板,柴房走水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这句话,谭铃音似乎闻到了一阵烟熏火燎的气味。她想去后院看看,被谭清辰制止了。
谭清辰自己去了后院,带领伙计们灭火。
这门脸本来是一体的,前面开店,后头住人。谭铃音不放心,也跟过去,看到柴房窜起火舌,冒着滚滚的浓烟,清辰正带着几个伙计提着大木桶泼水。
左邻右舍的男人们看到火起,也赶过来帮忙。
谭铃音眼神不好力气也小,不适合干这种事。她怕自己添乱,便站在墙根下看了一会儿,刚想出去给大家准备些凉茶和瓜果,却突然从众人的吆喝声中听到一阵哀鸣。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竖起耳朵再听,没错,那声音像是小兽受伤时的低嚎。她疑惑地左右看看,此处没养猫没养狗,这嚎叫是怎么回事?
正奇怪着,谭铃音看到清辰突然冲进柴房。她吓出一身冷汗,“清辰!”就要冲上去拦他。
救火之人方才措手不及没拦住清辰,此刻更不能把谭铃音也放进去,两个人架开谭铃音,小庄安慰她道,“火势已经被压住,老板肯定不会有事。”
“谭清辰,你给我滚出来!”谭铃音怒吼。
谭清辰果然滚出来了,他灰头土脸的,怀里抱着一团同样灰头土脸的东西。看到姐姐生气,他赔笑着,把怀中的东西捧给她。
看到谭清辰无恙,谭铃音又定睛去看他捧的物事。那是一条被燎掉一身毛的小狗。烧了一身毛还活着,也算命大。这裸奔的小狗想必是吓傻了,到现在还瑟瑟发抖。
谭铃音更生气了,“就为一只狗!”
一人一狗同时缩了一下脖子。
火还没完全扑灭,现在不适合发怒。谭铃音一把抢过小狗,怒瞪谭清辰,“赶紧干活,一会儿再修理你。”说罢提着小狗的后脖子,扬长而去。
那小狗也不挣扎,乖乖地垂着四肢,随着身体的摇晃,讨好地甩了几下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小动物是可以抓后脖子的,因为它们的麻麻就总叼它们的后脖子。当然对太大以及太肥的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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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
谭铃音原以为这小破狗是误闯入柴房的,但谭清辰灭完火之后,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小狗的来历,说它是他一个朋友前几天去松江府贩海货时在海边捡到的,本是个番狗,想来应是番邦的商人落在此地。那朋友见这小狗生得虎头虎脑甚是可爱,就拾回来暂时养着。
拾回家之后才发现,这小狗竟没长牙齿,只能吃粥。他喂养了些时日,把小狗喂得日渐消瘦,精神萎靡。那人新鲜劲儿过了,也有些厌烦,回来之后看到谭清辰,便把狗送给了他。
谭清辰觉得这小狗挺好的,本想养肥一点送给他姐姐玩儿,没想到它才来第一天就遭了罪,差一点葬身火海。
谭铃音啧啧摇头,真是个倒霉催的狗。她掰开它的嘴巴看了看,果真一颗牙都没看到,牙龈光秃秃的,也不是坏人故意拔了它的牙,可见是个怪胎,生下来就不长牙。这样的狗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谭铃音方才提着它时,感觉它怎么也有三四斤重。谭铃音便有些同情这命运悲惨的狗,轻轻摸了摸它的头。小狗大概知道她是老大的老大,温顺地蹭了蹭它的掌心。
除了被燎掉一身毛,小狗身上并没有别的伤。谭铃音觉得既然清辰要把这狗给她,她就有责任把它养好。且这么丑的东西放在书店,搞不好会影响书店的生意。于是她找了块布,把小狗裹起来抱回了县衙。
路过退思堂时,谭铃音往里探头看了一下,看到县令大人正在退思堂办公。她便抱着小狗走进去,想吓他一吓。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怀里抱的东西,一块花布也不知裹了什么,那东西还在动,想必是个活物,他摇头,“你这是把谁家的孩子抱来了。”
“我儿子,大人你看它可爱不可爱。”谭铃音说着,走近一些,把小狗的头露出来。
唐天远见惯了谭铃音的厚脸皮,只当她抱了别人的小孩来胡诌,没想到那花布里竟探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瞪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唐天远吓了一跳,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椅子,“赶快拿走。”
谭铃音戳了一下小狗的脑门,“这是我儿子,糖糖。”
唐天远囧了,“你儿子为什么要冠我的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