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哼!

两人共进晚餐之时,乔风一个人在家,连饭都懒得做了。薛定谔很不满意,喵喵喵地跟他要吃的,他只好给了它一些猫粮。

薛定谔不爱吃猫粮,但是现在肚子饿了,也没办法。它低头吃着,时不时地喵一嗓子,像是在责备他。

乔风一点食欲也没有。想着蓝衫和宋子诚的潇洒绝尘,他的胸中就像是堵了一团棉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心脏仿佛泡进了不知名的溶液里,酸酸涨涨的难受,这无穷无尽的折磨,也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不想做饭,也不想叫外卖。他无聊地打开电视,想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

电视上正在播广告。一个戴眼睛有胡子的胖脸大叔正在激动地喊:“这酸爽,不敢相信!”

…乔风狠狠地关掉电视。

他站起身,在各个房间游荡,像是一颗漫无目的的粒子。这时,敲门声传来,他的心脏猛地一缩,赶紧跑去开门。

快递小哥没想到这家的主人这样热情,他才敲了两下门就开了,对方还目光炯炯地望着他,那眼神…

一般情况下,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态度过分热情,总难免让人想多一点。

快递小哥轻轻退了一步,微微拉了一下衣领,然后警惕地看着乔风,“您的快递。”

乔风看清来人时,失望地垂下眼睛,迅速签收了包裹。

快递小哥有点纠结:自己的反应是不是过于那啥了?是不是把人家的心伤了呀…

乔风把笔递还给他,然后抱着包裹回屋了。

包裹里是他昨天下单买的微型摄像头。他现在无所事事,恨不得立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自己跑到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背靠在白色的墙壁之上。它的体积小,主体又是白色,几乎要和墙壁浑然一体了,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摄像头连接电脑,监视着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如果蓝衫经过,他就能够发现,这样就不用一直看猫眼了。

好吧,一直盯着电脑看也没强到哪里去…

蓝衫回来时,又遇到乔风突然开门要出去。她跟他打了个招呼,想到今天下午看到的苏落,她又有些气,鼻子里哼一声,很像一只不可一世的公鸡。

她跟乔风打了个招呼,态度有些敷衍。

这样的态度使乔风心中闷闷的,看到蓝衫转身开门,即将消失在门后时,他突然叫了她一声,“蓝衫。”

蓝衫扭头看他,“有事?”

乔风也不知哪来那么一股子委屈,他抱怨道,“你能不能看我一眼啊!”

“我看你干嘛,又不是遗体告别。”蓝衫说着,翻了个白眼。

乔风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突然发现乔风这话说得像是有些深意,她眼珠转了转,问道,“你…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呀?很容易让人想歪你知不知道?”

“那个,我就是想让你帮我看看这身搭配怎么样。”

这身衣服就是下午她在门口遇到他时他穿的衣服,也就是跟苏落在一起时穿的衣服。蓝衫撇嘴角,“如果你下次再跟女孩子约会呢,我建议你穿白色大背心,碎花大裤衩,再来一双阿迪王的旅游鞋,配一双红袜子。”

“啊?会不会不太好?”

“不会,绝对perfect,听我的没错,”蓝衫说着,还兴奋地打了个响指。然后她退回房间,“拜拜!”

***

宋子诚回家之后打开电脑,想处理一点公事,这时他接到了苏落的电话。俩人已经从破裂的情侣迅速转变成亲密的战友,虽然依然不太看得上彼此,不过至少面上过得去。

苏落问了宋子诚和蓝衫的情况,宋子诚胸有成竹地答道,“还不错,一切尽在掌握。”

苏落轻笑,“你可别看走了眼,没准那女人是特意拿你当枪使呢。”

宋子诚的声音沉了一沉,“我是不会被人当枪使的。”

苏落也不多解释。在乔风面前,宋子诚自然有绝对的自信。她只是笑笑,说道,“总之你把蓝衫栓牢了就行。”

“嗯,你那边呢?情况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乔风一直惦记着她呗。今儿让我过去就是为了做给蓝衫看的,所以我才担心你。”说起这种事,苏落的语气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

宋子诚却有点幸灾乐祸了,“后悔了?”

苏落的声音冷冷的,“宋子诚,别让我说出难听的话来。”

宋子诚心情好,也愿意让着她,“得,当我什么也没说,你继续施展你的魅力吧。以你的手段,拿一个书呆子肯定是小菜一碟,对吧?”

两人互相通了个气,了解一下对方接下来的大致计划,也好相互配合,聊完正事,他们没有闲聊的*,于是干脆地挂断电话。

放下手机,宋子诚一回头,突然就斯巴达了。

——他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操!”宋子诚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碰,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操!”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

在蓝衫忧愁的时候,小油菜终于弄来了一些神秘的药丸,据说是行不轨之事的利器。蓝衫捏着那粉嘟嘟的小药丸,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然后她把药丸扔进嘴里。

小油菜吓了一跳,“喂喂喂,这东西不能乱吃的!赶紧吐出来!”

“没事儿,我就尝尝。”蓝衫嘴里含着东西,话说得含混。她把那药丸含化了之后,就吐出来,用纸巾接着,团了团扔进垃圾桶。

然后她又漱了口,看到小油菜震惊得口鼻歪斜,她摆摆手,“没事儿,这就是普通的迷药。”

“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小油菜膜拜地看着她,“但你也不能乱吃呀!”

“放心,我跟你说,我对这些迷药成分有抗性,从小就有。别人吃了这东西会头晕昏迷,我吃了顶多是头疼。”

“啊?”小油菜觉得很不可思议,“姐们儿你不会是吃迷药长大的吧?”

“不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知道吗,我小时候长得特可爱,然后有一次我妈一错眼没看好我,我自己乱跑遇到一个人贩子。人贩子就给我吃迷药,那个迷药里掺了糖,我就以为是糖球,人贩子给我呢我就吃,吃了还跟他要。他给一颗我吃一颗,给一颗我吃一颗,后来我把他的药吃光了,他就说让我跟他走,他还有好多。我当时脑袋疼,疼得哇哇大哭,把人招来了,他就跑了。”

小油菜听得下巴几乎掉下来,“那后来呢?”

“后来我妈带我去医院,医生查出来我身体里好多致人昏迷的成分,把我妈给吓得呀。但我当时就是没晕过去,医生觉得这是个奇迹。他还找了专家给我会诊,又提取了我的血液样本各种研究,最后也没研究出什么来,专家们认为可能是我的身体里存在特殊的抵抗物质。”

小油菜一脸梦幻,“好神奇呀…等等,你不会逗我玩儿呢吧?”

“我逗你干嘛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还听医生说过病毒绝缘体质的人呢,那人跟好几个艾滋病人那啥过,后来一查,屁事儿没有。据说是因为身体里缺某种病毒需要的蛋白质。”

俩人八卦了一会儿这个神奇的世界,蓝衫接到了来自宋子诚的电话。

宋子诚要约她去郊区骑马,蓝衫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完了之后赶紧给乔风打电话,“乔风啊,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悻悻地挂断电话。

这一头乔风挂了电话之后,立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XXX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性,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呐!”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蛇精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今天是打算双更的结果我临时有事出门了一趟所以…明天双更\(^o^)/~

另外看到有人问会不会单独开吴文和小油菜的文。那啥,不会的。这年头王爷遍地走,总裁不如狗,我再怎么写也写不出新意,所以懒得动笔啦。让他打打酱油调节一下气氛就好了。如果你们实在想看,我可以稍微写点番外什么的~

第62章 暧昧

蓝衫知道乔风也和吴文一块去骑马,但她不知道小油菜竟然也要去。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吗,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可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会。”

“真的?”

“会骑着照相。”

蓝衫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暴殄天物!”

乔风见她如此喜欢,于是顺水推舟道,“你来骑吧?”说着把缰绳递给她。

蓝衫牵着马,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你呢?”

“我可以看着。”看着就心满意足了。

他这样一说,她更不好意思了。可是她又舍不得这么棒的一匹马,犹豫了一会儿,蓝衫说道,“算了,姐带你呗?”

“啊?”

“我带你骑,愿不愿意?不愿意拉倒。”

“愿意愿意!”乔风说着,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蓝衫走出去几步,突然发觉不对劲:她可是跟宋子诚一起来的,现在怎么能丢下老板自己去玩耍呢!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并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