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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蛋疼,但其实他才是闲得蛋疼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快唱,不唱不让下车。”
小油菜无奈,搜肠刮肚,终于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于是打着拍子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呀,potato呀tomato呀…
肚子饿了一声吼呀,一人一个potato呀…
…”
一曲完毕,她被吴文赶下了车。
魔声入耳,余音绕梁。虽然人被他扔了,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干净的土豆时,他拿着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一人一个potato呀…”
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哥。
吴文脸一黑,捧着potato仰天长叹,“卧槽我好像被洗脑了!”
乔风把土豆抢过来,又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他觉得他哥很碍眼,所以客气地请他离开。
吴文却死赖着不走。
他靠在一旁,对乔风说,“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一件事。”
乔风低着头,用菜刀在土豆上比划,头也不抬地问道,“什么事?”
吴文一脸的八卦之光,问道,“你跟蓝衫,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她在追求我。”
作者有话要说:误会快解开了,大家表急~
第38章 甜甜的
虽然早就知道自家弟弟跟蓝衫之间有猫腻,但是听到乔风亲口承认,吴文还是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他又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弟本来就是一朵奇葩。这世界上很少有男人仅凭一张脸就能吸引姑娘们排着队追求,乔风做到了。所以蓝衫喜欢乔风,这再正常不过了吧?
那么乔风呢?
吴文看到乔风神色淡定,感觉情况不太乐观,他问道,“那你答应她了吗?”
乔风摇摇头,“没有。”
吴文有点遗憾,“拒绝了吗?”
“拒绝过一次,不过她还在努力尝试。”
好吧,这至少算个好消息。吴文忍不住搓了一把下巴,“我求求你了,你就谈一场恋爱吧,整天这么宅下去,别再憋出病来。”
乔风低头没说话。
吴文又道,“要是觉得女人不合适,你找男人也不是不可以。我已经问过咱爸跟咱妈的意思了,他们都表示绝对尊重你——”
乔风眉头微皱,手中的菜刀狠狠往木质案板上一剁。刀尖儿斜钉入案板,宽大的刀身以刀尖为支点,颤巍巍立于案板之上。刀背黑如墨,刀刃白如雪,寒光练练,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乔风抬起头,斜斜地扫了吴文一眼。
吴文摆摆手,“行了行了,我才懒得管你那些破事,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说着赶紧撤出厨房。
回到客厅,吴文仔细回味刚才和乔风的谈话,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他眼睛一亮,掏出手机给远在岛国的父亲发信息:老吴,我觉得这次有门!
***
蓝衫要给乔风进行一个装x急训。她觉得吧,乔风这个人当花瓶还可以,但是张嘴很可能露馅,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这小天才的脑回路。
“你要扮演的是一个帅气多金又深情的男朋友,有了这三点,绝对秒杀杨小秀。”
乔风坐在沙发上,像是听课的乖宝宝一样,还开着一台手写笔记本电脑,他认真地在电子笔记上记下来,“帅气,多金,深情。”
蓝衫点头,“帅气这一点你不用操心。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装成一个有钱人。”
乔风纠正她,“我本来就是有钱人。”
“啊?抱歉抱歉,我忘了。”
这不能怪她。作为一个有钱人,乔风活得实在是太节能减排了,一点也不像个大款,跟他待久了,很难去特意关注他的身家问题。
怎样打造此人身上的土豪气质,与此同时又不能壕成暴发户,这是一个问题。蓝衫问道,“你有手表吗?”
乔风晃了一下手腕,“有。”
蓝衫很是嫌弃,“不要这种,像初中生戴的。”
乔风有点郁闷,“这是光动能电波表。”
除了最后一个字儿,前面的全没听懂,这坚定了蓝衫对它的否定。她问道,“有别的吗?”
“有。”乔风从抽屉里取出好多盒子来,在蓝衫面前一个一个打开,给她过目。
蓝衫看得两眼发直,“大哥,你有劳力士有江诗丹顿有这么多好东西…可是你手上戴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光动能电波表。”
懒得理他。蓝衫心情激动地把一块块名表拿出来,她拿得小心翼翼,生怕玷污它们似的,她疑惑地问道,“你既然不戴,买它们干嘛?”
“有些是我妈买的,有些是我哥买的。”
“唉,真是一群可怜的小家伙。”不能见天日也就算了,抽屉连个锁都不给上一下,太不尊重咱们奢侈品了。
蓝衫感叹着,拿起一块,戴在手腕上。男款的手表戴在她的腕上显得又大又笨,还松松垮垮的,但是蓝衫依然很高兴,她觉得自己的整个手腕都跟着升值了。
她又接连戴了两块,戴完之后自我感觉非常棒,她举着手臂在乔风面前晃悠,“现在我这条膀子值好几十万了。”
乔风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目光温暖 ,“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玩。”
“不要,都是男式的。而且这么贵的东西,万一弄丢了,我只能卖身偿债了。”
乔风的眉角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
蓝衫突然想起一事,“那什么,我能把你窗前那块波斯地毯拿回去玩儿几天吗?”
“不能。”
切,小气!
蓝衫从那一堆可怜的小家伙里面挑出一块最土豪的劳力士,“到时候你就戴这一块,我根据这块表给你搭衣服。”
乔风不肯接,“我还是喜欢我的光波表。”
蓝衫一瞪眼,“不许戴。”
“哦。”
她又说道,“除了穿着,还有言谈。你跟人谈话的时候不要开口量子闭口计算机的,可以聊聊投资啊,聊聊高尔夫啊,马术啊,这些有钱人的基本话题。”
“这些我都不懂。”
“没事儿,反正你又不用长谈,一会儿我教你几句,够应付的了。”
接下来蓝衫向乔风传授了一些基本的装x技巧,乔风一直在看着她。蓝衫说完之后,迎着他淡如水的目光,她有点不好意思,问道,“我是不是挺虚荣的呀?”
“不是。”
她低头说道,“你不觉得我很物质吗?特别看重钱。”
“女人都喜欢钱。”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不对劲呢,蓝衫奇怪地看他,“你好像有点愤世嫉俗哟?”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摇头,组织了一下语言,和她解释道,“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雄性动物一生都致力于对异性的交-配权的争斗之中。雌性动物会根据雄性动物的竞争力来进行遴选,这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繁衍后代。无论是雄性的竞争,还是雌性的挑选,都符合自然法则。”
蓝衫听得头大,“你要跟我讲动物世界吗?”
“人和动物是一样的,女人爱钱,既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法则。因为从总体上来看,有钱的男人往往比没钱的男人更具有竞争力,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有竞争力的男人往往能获得更多的金钱。雌性动物肩负生育和抚养后代的任务,它们本能地需要更充足的物质条件来获得安全感,这是对后代健康成长的保障。所以女人爱钱,天经地义。”
蓝衫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再次被神奇的科学刷新了,她问道,“那你的意思,人和动物没区别了?”
“有区别,”他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眸光温润,“人类有爱情。”
***
杨小秀的婚礼布置得别具一格,仪式现场在室外,一个大泳池的边儿上。新人们在台上举行仪式,宾客席在泳池对面。现场的装点主要以纯洁的白色和活力的浅绿色为主,间有红色和粉色的点缀,很漂亮也很浪漫。
用餐的方式是自助,现在还没开餐,所以桌上只摆着些酒水和喜糖。乔风从喜糖盘子里翻腾了一会儿,挑了两颗糖,旁若无人地要剥开来吃。
蓝衫及时制止了他,“帅哥,要记住你现在是高帅富!不要吃糖了。”
“我没吃过这种。”
蓝衫把他手中的糖果拿过来装进包里,“回家再吃。”
“好。”离开了糖,乔风很快变回了酷酷的模样。
这样一个酷帅又多金(爪子上的手表为证)的小哥,很快吸引了一大票人的注意。
俩人差不多是踩着点来的,这会儿仪式马上要开始了。他们俩落了座,隔着一个游泳池往台上看。幸亏他们都不是近视眼,否则离得这么远估计也只能看个人影了。
新人一露脸,蓝衫的目光完全被那个漂亮的伴娘吸引住了,以至于都没有好好观察杨小秀那怂包。
真巧,伴娘竟然是苏落?
苏落这个人长得很漂亮,实在不太适合当伴娘,否则多容易抢新娘的风头呀。再看那新娘,还不错,不过有点威猛,目测高度应该在蓝衫之上。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新娘整个人精神焕发,看起来幸福感十足。
蓝衫拉了一下乔风的手臂,凑近一些对他说道,“嘿,那个伴娘我认识。”
乔风点头,“嗯,我看着也有点眼熟。”
蓝衫就给他科普了,“她叫苏落,是我们老板的前女友。”
乔风愣了一下,紧接着又把目光放远,仔细看了苏落一会儿,这才说道,“她化妆了吧?”
“废话么,女人都化妆,何况是现在这样的场合。我跟你说,女人,卸妆前和卸妆后,完全是两张脸。”
乔风收回目光,认真地看着蓝衫,举出有力的证据反驳她,“你就不是。”
蓝衫乐了,“这小嘴,越来越甜,来,奖励一颗糖。”说着,从包里摸出刚才收缴的糖,自己亲手剥了送到他嘴边。
乔风一直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她把糖块抵到他唇上时,他张嘴含住,晶亮温润的眸子浮起点点笑意,宛如一池春水映照梨花。
“好吃吗?”
“甜。”
作者有话要说:我说误会快解除了不是说马上就解除啦,还要先走一段重要剧情~
下一章帮主要发威(^o^)/~
我看到有朋友说要看小剧场了,七锅锅暂时米有灵感,泥萌可以先给我提供点方向~
第39章 装x与打脸
乔风一边吃着糖,一边看着新婚仪式,看了一会儿,他扭头对蓝衫说,“你的前男友好像在看你。”
蓝衫却说道,“乔风,你说苏落为什么一直看着我呢?你看她那表情…擦得嘞她不会暗恋我吧?”
乔风斩钉截铁地摇头,“不会。”
蓝衫还想研究一下,这时,仪式结束了,伴娘护送着新娘退场。蓝衫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吃饭了。”
这一头,苏落要陪着新娘盛宇去更衣室换衣服,补妆。结婚是个苦差事,几个伴娘没经验,忙活了大半天都没怎么吃东西。盛宇请其他伴娘和化妆师先在外面吃点东西,只留苏落帮她换上一会儿出去见宾客的礼服。
更衣室里只剩下她们两人,盛宇笑道,“苏落你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为什么现在魂不守舍的?是不是看上哪个伴郎了?”
苏落笑得有些勉强,想了想,她问盛宇,“小宇,蓝衫是你这边请的亲友吗?”
“蓝衫?”盛宇狐疑地看着她,“杨小秀的初恋就叫蓝衫,她来了?”
“额…”苏落张了张嘴,没想到还有这样一出,“会不会是重名?”
盛宇却不信,“哪有那么巧的事…他们俩分手都多少年了,这个女人干嘛要来?她不知道避嫌吗?还是想砸场子,抢新郎?”
“小宇,还记得吗,之前我跟你说过,我和宋子诚分手是因为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蓝衫。”苏落一边说着,一边细心观察盛宇的脸色。
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喜欢自己老公的前女友,何况这个前女友还抢了自己闺蜜的男朋友…盛宇的脸色有些阴郁。不过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何必折腾,盛宇想到闺蜜和宋子诚那段虐恋情深,突然说道,“落落,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嫁给杨小秀吗?”
“因为你爱他?”
“我爱他,但这不是主要原因。你知道杨小秀哪一点好吗?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没出息,懦弱。这样的人好拿捏。还有他妈,表面看起来难伺候,我嫁妆里加一所房子,她就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听到这里,苏落竟然真的有点羡慕盛宇。
盛宇又说,“所以,我腰杆子硬,以后在这样的家里会过得很舒心,没人给我气受。我知道,女人都喜欢强大的、野心勃勃的男人,可是这样的男人又有几个女人真能驾驭的了呢?落落,你听我一句劝,婚姻的实质就是找个人一起过日子,你觉得宋子诚像是过日子的人吗?你呀,赶紧找一个贴心的、懂你疼你的人!”
苏落眼圈红红地看着她,“小宇,今天乔风也来了。”
盛宇有些惊讶,“真的?”
“嗯,可是他和蓝衫在一起。”
怎么又是蓝衫!盛宇觉得这个名字简直像个大苍蝇,不停地在耳边嗡嗡嗡,怎么赶也赶不走。她有些气,“他和蓝衫是男女朋友?”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蓝衫这个女人很有心机。”
看出来了,有男人的地方就有她蓝衫。盛宇有些鄙夷,那个女人不过仗着脸蛋漂亮就到处玩儿暧昧勾三搭四,这是典型的…她哼了一声,“绿茶表!”
听着盛宇骂蓝衫,苏落觉得好解气。
盛宇问她,“那你对乔风到底是什么想法?”
苏落低头答道,“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明白了,”盛宇想了想,说道,“我先帮你会会他们,然后你可以…”
***
现场的自助餐基本都是冷餐,没什么热菜。蓝衫的胃口被乔风养刁了,对这些东西吃不习惯,也就没吃多少。
酒水倒是不错。她端了一杯鸡尾酒,乔风拿了一杯带小雨伞的橙汁,两人喝得有滋有味。
蓝衫好奇地问乔风,“你为什么从来不喝酒?是因为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喝过酒之后脾气会变差。”
“撒酒疯?”
“不,神智很清醒,但脾气很暴躁,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很难想象这个温和的小白兔暴躁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以蓝衫强大的脑补能力,竟然也补不出来。她越来越好奇了。
乔风补充道,“总之很可怕,你绝对不想看到。”
可是我真的好想看到啊…
不过现在这个场合不合适。蓝衫心想,等回头找个机会把他关在家里,灌醉了好好欣赏,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新娘换了礼服,同新郎相携出来向宾客问好。因为是自助餐会,相对比较自由,没那么多流程要遵守。伴娘和伴郎们都不知道跑哪里去玩儿了;宾客们也相对分散,有坐在餐桌旁的,有端着酒水立在树荫下的,还有在泳池旁边说笑的。
蓝衫站在草坪边上,喝着小酒,看着那边的杨小秀。杨小秀身高只有一米七五,新娘穿高跟鞋站在他旁边,比他还高大威猛,他又穿着黑西装,本来就瘦的身材更显瘦了,这会儿很有几分小鸟依人楚楚可怜的味道。
蓝衫定定地看着他,心想,妈了个蛋的老娘当初到底瞎成什么德性才会看上这货!
杨小秀猛然转身,看到蓝衫。发现蓝衫也在看他,他有点激动,又不敢表现出来,于是领着盛宇走向蓝衫。
与此同时,从另一个方向,走来另一个人。蓝衫看着那人的身影,对乔风说,“目标已出现,目标已出现!”
目标就是杨小秀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