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莫师兄吗?好久不见啊。”

正优雅端起茶杯的人,手一滑倒翻在了桌面上,茶水顺着桌沿滴在他的灰色毛衣上,莫珩豁地站起身盯着她,“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随即笑道,“我跟朋友过来吃饭,不打扰你们用餐。”转身朝夏瑞微扬了扬下巴,示意找桌子。

还没走开两步莫珩已经追上去拉住她,低声到她耳边,“洛臻,你相信我吗?”听得出很紧张。

洛臻看了他一会,“我相信我自己。”得,先攘外再对内。

“伯母好。”洛臻已经在他不明就里时又走回那一桌。

“洛臻,好久没见着你了,那之后怎么都不来伯母家了?”刘女士是很喜欢她的,虽然这姑娘有些精明,但心眼不坏。

“最近比较忙,下次有空一定过去看你,当然,如果不打扰的话。”

“当然不会打扰。”刘女士笑出来,这孩子官腔打得可真熟练。

“那就好。”洛臻笑着转向另一边,“这两位想必就是唐伯父唐伯母了。”

两位表情颇严肃的长辈互看一眼,“你是?”

洛臻指了指身旁站着的人,“这么说吧,他是我男人。”说完对刘女士抱歉地点了下头,“伯母,我必须要在这里打断你的饭局,说明点事。”但并没有等对方表示,她已经朝对面两老,以及唐慎苓,“我大概也知道了你们之间的恩怨,我很抱歉你们失去的亲人,可是如果因为这原因去折腾别的人,实在是…”洛臻原本想说“脑子有毛病”但想想还是婉转道,“有些不大公平,至少危害到了我。”说着坐到莫珩原本坐的位置,叹了一口长气慢慢地开口,“他两年前呢——”点点莫珩,“跟我说要跟我分开几年,要照顾你们家有心脏病的女人。我当时想要分手就分手,还有什么几年的。我以为他是在找借口,见异思迁。我的脾气呢有点傲,他大概就看准了我这点,如果他真的移情别恋了我也不会再对他死缠烂打。所以我答应了,跟他散了。”洛臻想自己竟然也有意气用事,考虑不周的时候,不过当时年纪小,不成熟也情有可原,“不过现在,我跟他又破镜重圆了是这么说的吧,所以,请你们就别再弄些有的没的了。”这件事情上她不打算再绕弯路,即使这么直接的话当着长辈的面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也有点不客气,咳了声道,“如果你们女儿有什么心脏病还是其他什么病,我个人建议你们把她送去医院。”这话说的很诚心,没讽刺,然后看向莫珩,“至于你,现在,要留下来还是跟我去吃饭?你自己决定。”洛臻站起身,而他只是站在那里,前者微扯了下嘴角自行朝门口走去。

五分钟后莫珩跑出来,看到洛臻靠在路边的围栏上,他走过去用力抱住了她。

“嘿年轻人,别激动。”洛臻笑着拉开他一些,“你勒得我喘不过气了。”

“勒死你最好,就清净了。”莫珩作势要咬她,不过下面说出来的话很轻柔,“看你这么一本正经的还是第一次。”

“威武吧?”啧,当众抢男人,也亏她胆子大,不害臊。

“我很高兴。”

“你当然高兴了,炙手可热啊小兄弟。”

莫珩笑出来,白了她一眼,“你就不能好好说话。还有,我可以自己把问题解决,你应该对我有信心。”

“我说过了我比较相信我自己。”

莫珩冷哼,看着她,最后说,“洛臻,我们结婚吧?”

“…呵。”手插裤袋走向停车场。

“你别不识抬举!”

“呵,呵。”

莫珩亦步亦趋跟着后头,今天,势必要磨得她答应为止。刘女士看着自己的儿子跟着那女孩子走远,很有些哭笑不得,她这小儿子小时候都不会这么无赖的。后来刘女士驾车回家途中忽然叫道,“哎呀,原来是那个女孩子啊!”她记得几年前莫珩第一次带回家里来的女学生,头发很短,很开朗,也很好动,她印象中莫珩头一次对着个人会说教,会斥责,但也照顾地极周全。原来就是这孩子啊,也只应该是她了。

不过今天他们家跟唐家正式和平的第一顿饭算是被她搅黄了,但也算知道她待莫珩是用了心的,不枉她一向有那么点妇人之仁的儿子冷血了一次。

而当天所有人都忘了还有一个沈夏瑞站在金碧辉煌的餐馆大门口,北风吹过卷起几片枯叶,映衬地非常凄凉,站门口的人咬牙切齿吐出一句,“丫好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番外

二零零六年夏天我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我向空服要了杯水喝,我的男友坐在旁边,塞着耳机闭目养神,他今天一直都是好脸色,看来心情不错,我知道他是因为两人终于不用再分隔两地。在这段感情上他表现的有些焦躁和过于紧张。想到自己,夏瑞总说我对感情太过干净利落,可事实上,我只是懂得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而那退的两年,痛苦难过只有自己知道。

夏瑞跟我妈过来接机,我妈跟我男朋友已经正式见过一次。上次五一我放假回家就带他过去了。我妈后来跟我说,小伙子什么都好,就是话少了点。我说那是您的福气。他跟我说话就从来不会少,基本上每次都是主动来找我不痛快。

说到夏瑞,至今还是一个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依然对言深有心,但我希望她不是,因为沈夏瑞永远不会去伤害、破坏朋友的感情,所以这一份暗恋注定没有结局。

至于殷殷,已经去了北方半年多。说真的,我真的不喜欢汤建宇这个人,他是真正的地痞流氓,胆子大,心狠,不能说无恶不做,但确实不是个君子,但连殷还是跟着他走了,我只求汤建宇在对殷殷时是个好人。

而贺天莲回香港了。

曲算是终了,人也都散了,而结局不算太差,该满意了,毕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莫珩拿下耳机,拍了拍我的脸,“在想什么?”

我看着身边的人,他其实是我们中最简单干脆的人,不像贺天莲跟我心思九转十八弯,也不像言深,暗藏虚荣心,对他有意的女人他从不拒绝,当然更不接受,只是心知肚明地看着,享受,而他把这一套用在沈夏瑞身上,让我深恶痛绝。当然我男友的缺点也不见得少,脾气不好又有些自虐,大概从小身体不好,没多少朋友,才养成了这么别扭的性格。

“问你呢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拉住他的手亲了下他手背,“莫珩,我挺爱你的。”

真的,我挺爱他的。如果再放手一次我知道那会比震断自己的双臂还要痛。

“突然说这个干吗?”他抽回手,面上无波,但我知道他开心得很。也许莫珩并不如我说的那样是一个“简单”的人,但是我能看穿他,那么就够了,至少我知道他爱我不会比我少。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