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梅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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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之往离校场不远的绿倚轩走去,想是准备换衫,他没有开口叫我退下,我只有跟着。

绿倚轩是梅夫人的住处,跟我们这些美人不同,她跟了宁王三年,性格更是平顺温和,获得王府上下尊重,因而尊称一声:夫人。地位自然比我们高的,以前我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只知道她在夏侯商心目之中颇是重要,他虽宠其它美人,不过三五月便厌,但对她,虽无对其它美人一宠便宠上天去的情形,可也历久不衰。

见我们进来,她早带了两两侍婢迎了上前。

她眼眉淡淡的,身穿一件娥黄印有暗花的抹胸长裙,和着院子里淡淡的桂花香味,真使菊羞梅妒,听闻她的父亲,也不过是滇南府一名叫梅在周的知县,并不是什么豪门世家,但看种种情形,虽不能坐正妃位置,侧妃的品位却是只等夏侯商大婚之后了。

侍她向宁王行礼之后,我便向她行礼,叫了一声夫人,她便浅笑道:“早想去拜访妹妹了,可我的身子骨总是好一阵歹一阵的,怕过了病气给妹妹…”又向夏侯商笑道,“王爷可累了?”

说着便上前拿了手绢,给他拭了拭额上并不存在的汗水,夏侯商捉住了她的手,见她耳后的一缕散发被风吹到了她的额前,便伸手将这缕头发帮她拂到了耳后。

两人自然而对,有着莫名的默挈,夏侯商的眼里更没了往日的冷硬,平添一份温柔,两人在侍婢的凑拥下向屋内走,夏侯商的手扶在她的腰间,白玉斑指衬着娥黄丝带,看在我的眼里,仿佛春日暖阳。

我想,这才叫琴瑟和鸣了?

可男人的胸到底宽大,装了一个,还可以装无数个,装了女人居然还能装男人。

不由自主地,我摇了摇头,却未曾想宁王一拧头看见了,皱眉道:“你还杵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进来侍候?”

除了扯君辗玉的闲话的时候,他从来对我没半分好话,属于典型的过了河便拆桥,我忍了满腹不满,款款向他走近:“是,王爷。”

梅夫人的脸色有些奇异,看了我一眼,又转向夏侯商:“王爷,妾身备了薄酒,知王爷喜欢刀板香,妾身便把去年腌制的咸肉取来蒸了,给王爷下酒。”

夏侯商便点道:“如此甚好。”

她一边和夏侯商绪绪地说着家常,一边便指挥人却手除下他身上的银铠,又备了热水,亲手拧开了毛巾给他擦脸,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普通百姓家,面前见到的,不过是和睦与共的一对夫妻。

梅夫人面面俱到,见我在一旁默不做声,恐冷落了我,将除下的银铠前身递了过来:“妹妹看看,这银铠可有损坏?”

身旁的侍婢檀香便接了银铠,我唯有手抚银铠,仔细翻了翻,向她道:“还好,并无损坏。”

她便抬头向宁王道:“妹妹日日督制铠甲,费神劳力,只可惜妾身帮不上忙。”

阳光从窗棂间照了进来,将缕空的花纹映在两人的身上,仿若一张暗花薄透的锦被将两人包裹,她的手抚在夏侯商竖起的衣领之上,仔细地帮他理了理领角,说此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淡淡的无奈。

“今儿的药喝了没有?”夏侯商便问。

“每日都喝,可妾身的身子骨恐怕就是如此了。”说着,就轻咳了两声,欲走到茶几旁拿了杯子饮茶。

我忙走了上前,拿了茶杯递给她,她点头向我道谢,浅浅地抿了抿,又接过旁边黄木盒子里拿了咸甘橘,放了入嘴,轻嚼了吞下,这才把喉咙里的咳意压了下去。

递给她茶杯的时候,她的手指不经意地碰到了我的,只是一瞬间,我便感到了指尖的沁凉,我本来就体寒,她却更凉过我,不由抬头望了她一眼,离得近了,才发现她的鬓角之处,隐隐有墨印,显见是用医术除了的,再涂了脂粉,并不显眼,可却让我心底一惊,便想再仔细地瞧清楚一点,她却似有所觉,侧过了头去,只向宁王道:“王爷,想来菜已备好,今日有妹妹作陪,当饮得尽兴。”

我发现了另一个奇特的地方,对着夏侯商的其它女人的时候,梅夫人眼色平和,眼里并无其它美人的嫉恨妒意,这个发现,让我一下子对她有了好感。

再说了,我的胃口虽大不如从前,吃了油腻的东西,胃里就直往上冒酸气,可依旧对大块大块的刀板香有无限浓厚的兴趣,吃不着,闻闻也好。

刀板香是徽府名菜,取农家腌肉,用香樟木板蒸煮,熟了之后,肉内夹有香樟的香味,油而不腻…想当年…烤一架流着肥油的嫩羊,饮一碗色泽如澄的碧罗春,击刀鞘和着马头琴的呜咽低吟,赏七健儿踏歌而武…此情景仿佛犹在眼前。

哎,我又想起当年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情形了。

梅夫人的刀板香自不会是大块大块的,肥黄透亮的刀板香切得薄薄的,用一个瓷碗盛了,用嵌银丝的筷子夹了入嘴,把此等粗野之食也衬出了七分富贵之气。

我勿自夹了旁边的藕片入嘴,引得梅夫人掩嘴而笑:“妹妹是怕吃了此物影响舞姿吧?”

府内美人吃喝都讲究,自不愿吃这些油腻发胖之物,我正要含笑做答,夏侯商在一旁把筷子啪了一声放下:“给本王斟酒。”

又不知道哪里惹了他了,我只有站了起身,来到他的右手边,手持青瓷酒樽为他倒酒,而梅夫人,忙将刀板香蘸了些醋,放进他的碗里。

他闷声把那酒一杯喝了,看了看我,道:“陪本王喝两杯。”

我便重坐了他的身边,拿起酒杯,轻吟浅酌,他却又不满了,道:“你不是挺能喝的吗?”

我怔了怔,看来是那日把酒浇在他头上惹下的祸端,忙含羞笑道:“王爷,妾身怕又失态,冒犯了王爷。”

如此一来,他就又不言语了,只把那价值千金的酒当成了水一般往喉咙里灌。

我自是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只诈做不知,又站起身来,给他倒了杯酒。

梅夫人更是劝道:“王爷,酒喝多了伤身,您今晚还要入宫呢。”

他终于把酒放下了,意兴珊澜地道:“入宫做什么?”

我一愕,夏侯商对梅夫人到底不同,在她面前没有顾忌,连这样的话都说了出口,梅夫人的目光扫在我的脸上,我忙垂了头饮了一小口酒,只装成没有听见。

话虽这么说,夏侯商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在梅夫人的伺候之下整装。

我也趁机告辞,使人将寒蚕银铠放了入库,这才携莺儿媚月回到住处。

进了门,我才问道:“莺儿,那郡主是什么人?”

“主子,您不知道?”她愕然道,“她姓秦啊…”

第三十四章 惊喜

我心中一惊,明白了宁王为何对她很是忌惮,原来这件郡主,便是当今皇后的侄女,被封为雅郡主的秦诗芝。秦家本为百年侯门世家,自君家将西疆大祸之后,镇国公秦承领兵西疆,秦家一门,有皇后主持**,又掌握兵权,做为他的女儿秦诗芝当然成了炽手可热的人物。

“你说陈美人现在还一拐一跛的?”

“是啊,这校场之上,可不止她一人呢,王爷练武喜欢人陪,可郡主隔三岔五的喜欢往这里跑,每一次,就要出点儿事,不是有美人被武器架子砸了,就是无缘无故地跌了…可就算是再大的事儿,再受宠的…我们王爷可也没怪过郡主!”

他当然不会怪,他自己除,还要动心思动脑筋,现成送了一个免费的刀子过来,他当然得好好利用,想除谁了,只需透点风声出去,引了这位郡主过来,便什么都不用做了。

莺儿意犹未尽,说完雅郡主,又提起了另一位时常随江妃来府的姑娘,是江妃娘娘的远房侄女,因江妃出身漠河,留在建都的亲戚并不多,只有送亲时一名堂兄而已,后因江妃受宠,这名堂兄便受皇封,留在了建都,经过十多年经营,已然位列九卿,官居廷尉,而这位江紫初小姐便是这位江廷尉的幼女了。

莺儿说起这位江紫初小姐的时候,眼露敬佩倾慕之色,跟雅郡主完全不同,这位江紫初姑娘很有其姑母遗风,温柔婉约,无论对谁都不曾发过脾气,因而她一来府,自上至下,自是人人欢迎的。

我暗暗想,看来是这两位女子争夺宁王正妃之位了?

看出了我的想法,莺儿迟疑半天道:“其实,还有一位,来过王府的,不过确是不太可能。”

我看她的神色,更添几分好奇,这莺儿说起这位的时候,神情更是不同,增添了几分尊敬之意,与前两位相比,显然这一位更为特殊?

我随手赏了件玉钗给她,她才又说了:“这一位,可是姓宁的,可前年龄尚小…”迟疑半天才道,“太子还未立太子妃呢!”

我当然知道太子只有一名良娣,几名绪人,并未册立太子妃,皇后娘娘也不着急。

我脑内忽地一闪,明白了莺儿所说,她说的,可是宁太后的外孙女儿,宁启瑶,宁家外戚极少,太后娘娘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妹妹,早年更是因难产而死,但一旦富贵,自是有人攀附了上来,不过短短几十年,宁家便成了建都大户,比那传承百年的世家大族并不煌多让,尤以宁启瑶的祖父宁晃月为首,宁晃月是太后的远房侄子,为人精明善谋,更是知进退,手段圆滑,连当今皇上也不得不依靠于他,已位居九卿之首,但是如娶了她,自是或多或少会得到太后的帮助,太皇太后虽不理事多年,但受过其恩惠的人遍布朝野军政,秦家和江家势力虽大,却又怎比得这一呼百诺的声势呢,这一位,自是比那两位更让人心动了。

如果娶了宁启瑶,倒真的等于得到了太后的首肯认同,更何况听闻宁启瑶少时就聪慧无比,不到五岁便阅遍了论语,尚书,宁太后本性聪慧,更喜欢聪慧的女子,因而对这位宁启瑶更是捧在了手心里。只不过听闻宁启瑶如今也不过十二岁的年龄,看来太子有得等了。

听莺儿的语气,这宁启瑶对宁王也有意思?

再问下去,莺儿却不愿意说了,只道主子们的是非并不是做奴婢的人胆敢私下议论的,我只得放了她退下,托腮想了半天,宁王和太子殿下的婚事,又会引起一场混战啊!

因在夏侯商那里没吃什么东西,又和莺儿谈了半天话,一翻忙乱下来,就有些饿了,叫侍婢檀香去厨房让人煮碗粥过来,可左等右等也不来,正想拍了桌子亲自去厨房。

却听见窗子轻轻地一磕,黄杨木依呀做响,回头望去,桌子上便摆了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上面几点青绿的葱花浮着。

再回首,却见屋内嵌丝镶玉的玫瑰椅上,坐了一位身穿夜行衣的人,手指轻抚座椅扶手,素白的手,黑色的绸衣,头发如漆染,双目如寒星,含笑向我:“夜半客来,是否有酒相迎?”

我后退几步,忽地奔了上前,作势便往他身上扑,他忙一个转身,翻过了椅背,警惕地将我望着。

“小七,你终于来了。”我扑了个空,双手唯有扶在椅子上,对椅上的镂空雕花纹,眼框有了湿意。

“我来了…”他和我隔了那玫瑰椅两两相望,眼内雾升云绕,却又笑道:“要不要用手帕擦擦眼泪?”

我眨了眨眼,让潮湿的眼框恢复正常,回头上下打量他:“不错,又长高了。”

每当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总是不期然地脸一红,想是想起那不堪入目的以往,这一次也不例外,咳了一声,回头望着桌上的粥:“吃吧,快凉了。”

我走到桌前,捧起那碗粥,只觉那清香从毛孔里渗透了进去,不管其它,便呼鲁起来,只感觉这么多日了,这是我吃东西吃得最香的一次。

在他面前,我自是不用掩饰本性的,更让人惊奇的是,他今天没说粗鲁,让我大为吃惊,在吸了半碗粥入肚以后,我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看他满脸的沉思之色,眼睛幽幽暗暗地,不知想到了何处,便问:“小七,你吃了吗?”

我们俩打招呼,一般从这句话开始的,少年之时,相约野外聚餐,暗号便是:吃了吗?如没吃的话,他挖野菜,我便捉鸡屠狗,用一土制瓦罐,捡几根干燥柴火,搭一个简易砖灶,煮一锅香熏糜肉,这便是我们最大的乐趣了,只不过,后来伙伴便越来越多,三个,五个,七个。

他收回思绪,转头望了眼我,道:“没事。”

我便又开始呼鲁了,长久没吃他煮的东西,直鲜得我差点把舌头给吞了进去,吃得太快,喉里的东西来不及下到胃里,气往上冒,就开始打嗝,他无可奈何地走进了我,用一只手上下抚着我的后背,另一支手递了茶给我:“你以为还是以前吗?”

第三十五章 是谁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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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可以大口的吃肉,大碗的吃粥,腹中却总是不饱,哪比得现在,略吃一点东西,便感觉腹中上下翻腾不止,可长年的习惯,又怎么能改?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茶,饮了一口入嘴,却没什么效果,只得一边打着嗝一边道:“咯…小七…咯,以后煮多两碗…咯…”

他改抚为拍,以手指点击我后背穴位,我知道他在查探我身体脉络情况,也知如果不让他查探,他必是不放心的,便道:“你那颗药,冷玉丸,我已吃了。”

“哦?你的寒症没有以前厉害,我已查觉到了,那颗药丸能抵半年时间,不过到了那时,想必我们已经想到办法了吧?”

我在心中低叹,他一直没有放弃彻底治好我的病,仅这颗药丸,便是他使了无数手段才炼制而成的:一年之内,他偷遍江湖十大门派,拼得九死一生,才将他们秘不外传的疗伤圣药全盗了出来,再研究其药性,提炼精取,才得这一颗而已,也不过能保我半年时间,半年之后,各门派的人早已严加防范,再者上次他将人家的药偷了个七七八八,这些药都是极难炼制的,怕是各门派尚来不及补齐,再偷取炼制,却哪里还有那么容易?

“小七,其实,我已知足…”我低声道,不知不觉地,那打嗝便好了。

他敲击我背后的手停了一下,良久没出声,又隔良久才道:“但我却不知足。”

我知道如何劝他为好,只得沉默。

他以手指轻压我肩胛穴位:“其它的药,可需补齐的?”

我怔了一下:“哦?”

他手指稳定如昔,语气却有些迟疑,吞吐半天道:“比如说,那展欢丸?”

“哦?那个啊?”我想了一想,这药没用上,可上次丢到宁王嘴里的时候一下子没丢进去,后来放在袖子里辗碎了,少了一颗,于是道,“少了一颗。”

他手指倏地一顿:“什么,吃了?那…那…有效果吗?”

血气方刚啊,血气方刚,什么事儿都不问,就光问这事了,我们俩虽然从小一个坑上长大,但到底男女有别,我有点不好意思同他讨论这个,又想起了初进府宁王一下子要办倒三个的勇猛,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唾沫,含混道:“效果吧?我也不大知道…”

“你不知道…?”这声音有些大,我忙扭转了身子,去捂他的嘴,自是没办法捂得着的,倏忽之间,这小子又闪到了我的前面,功夫又见大长了。

他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神色很有些扭捏:“真不知道?那有没有…”

这小子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啊!我没好气地道:“没有谁吃,那药丸碎了,我怎么知道效果?”

他不由自主地抚了抚前胸:“那,他没叫你…侍…那个寝?”

我皱眉道:“侍寝就侍寝罢,什么叫侍…那个寝?当然没有…”

他明显吁了一口气,兴灾乐祸了一会儿,开始自责起自己:“我的手艺不高啊,你的容貌还是有缺陷的…”

我怎么听都感觉他语气中嘲弄之色多过自责,于是淡淡地道:“你这么喜欢打听这事儿,不如你亲自试试?又或者我们邀个时间出府,一同走一走建都的青楼?”

他张口结舌,嘴像鱼一般地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怔了半天才,终用了一句敬语:“属下,属下是…”

我有些黯然,摇手道:“不是告诉过你,你我之间,再无属下上司之分吗?”

他垂头而立,身长玉立的身子在屋内灯光的照射之下只影单形,仿如一张暗色剪纸:“只是,连一名无知妇人都能欺侮于您,让您居于案下,您叫属…我…”

他语气之中添了些哽咽之意,听得我心中一酸,强笑道:“有你的护助,又有何人能欺侮于我?”

白日之时,他藏身于那帮军士之中,不动生色地叫雅郡主摔了个四脚朝天,也让她打消了对我再行杀着,只略一晃眼,他虽穿了军士铠甲,在森森兵刃,如潮将士之中,我又岂能认不出那十多年朝昔相处的身影?

所以,我谴退了众侍婢,独自一人留于房中,一直在等着他,因我知道,他既已现身,我们离终点便又进了一步。

他黑色绸衣衬得容颜似雪,看着我的时候眉眼之中却有淡淡的温暖:“不错,自今以后,您不再是一人,将军…”

我没有阻止他的称谓,因知道,这个称谓恐是在这建都之中最后一次的称呼了,我道:“一切就绪,只欠东风。”

他沉默半晌,才道:“草原的大雨,终会洗尽那染了碧血的绿叶…”

我道:“只是耽误了你,为朝廷歼杀无数劲敌的副将,居然被称为卖国贼,这种滋味,恐不好受吧?”

他笑了笑:“朝廷本就不在我的心中,我心中只有天地,杀敌不过为了追随你的将令,况这世上卖国贼何其多哉,多我一个,又能如何?”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本是一个生于天地间的人,由白狼养大,七岁之时,因缘际会之下,我设陷阱杀了那狼王,让他恨我入骨,一连多日跟缀在我的身后,伺机而杀,那个时候,我尚未被老父重视,学武没有系统化,是东一招,西一招跟叔伯们学的,年纪又小,不过五六岁,能打得过谁?虽感觉了危险,可他藏于暗处,我却无可奈何,只得连睡觉之时都在枕头底下放了一把剑刃,怕就怕半夜醒来,看见这位满脸是毛的小男孩忽地扑了上来,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知道害怕。

可他终是没来得及动手,就被老父擒了,老父那天打了胜仗,喝了酒,高兴之下便同我多说了两句话:玉儿啊,知道野兽的爪子要怎么样才能收回去吗?用鞭子和笼子…

我却没有听他的,照自己的方法来,帮他刮了脸上身上的毛,然后带了他到镜子旁,我永远记得他第一次望着镜子的样子,迷惑,不解,终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个人?不是狼?

第三十六章 恩仇啊

(爬上来一看,跌到了十名之下。。。。。)

他恍然之后,认准了同类,为狼报仇就没那么热心了,可见这个人性还是有的,只不过潜在了狼性之下,整天跟在我的后面,有好几次我在后溪洗澡,他也跳了进来,上上下下地朝我的身体打量,然后朝自己的身形比对…虽然后来挨了老父一顿猛训,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就是:你知不知道啊啊啊…你是个女孩啊啊啊,以后要怎么嫁人啊啊啊。

终于,他认为我们俩真是同类了,于是吃饭要一个饭碗,他自己那碗是不吃的,专抢我的…走路不光手拖着手,还一定要挨在一起,睡觉他把头靠在我的怀里…天可怜鉴,那时,我比他还小一岁啊。

可他这一跟随,就跟了我十多年,一直未曾分开过。

我知道他和我不同,他不崇礼仪仁教,更不尊君臣父子,佛教道礼只当它是放屁…就连老父,他一开始也是不拜的,只是我劝了他之后,他仅以拱手之礼相拜,老父无可奈何,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对投身西夷,他心中没有愧疚,虽则他半面脸遮黑色面具杀敌之时也曾杀不眨眼,也会为自己属下将士伤亡痛而失声,但他却是认为,那一场战争,只是那一场而已,如若丛林野兽扑食,强者为王,只是,是不是就因为如此,我才会让他去?

原本我学之武技,因老父倾瓤相授,更加之学了不少残篇断卷,因而高于他不少,可如今,却是一切只能依靠于他了,老父已然魂散草原,想来也不会怪我将君家私技另教他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