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充耳不闻那渎神的邪恶笑声,伸出双臂,一手在天,一手在地,结大劫灭印。两手心之间,一个雪色光芒荧荧放射的圆渐渐形成。

老头子脸色微微一变,但捏紧手里的法宝,就好似捏紧他老娘的棺材本,立刻又镇定下来,他张手开扬,索灵袋腾空而起,影像中放大无数倍,将周围一切都屏蔽,向我扑来的袋口中隐约可见黑色锋芒,能够将灵魂勾离肉体的巢穴。

我张大眼睛,正对那袋子的迫近,脚下一步也没退,手心的雪光圆越来越耀眼,汇聚了我全身的能量,在那袋子吞噬我以前,我摆出了本年度最拉风的棒球pose,将那雪光圆一掷而出,呼啸着进入关闭非人的火池,带着银狐极寒力量的圆球飞速绕场,切割着那些青色的火焰,所到之处,灯灭水干,那些挣扎的非人睁大眼睛,欣喜若狂,立刻越出牢狱,向我的来路逃去,半阎罗和楼罗娜即刻起动,在后追赶而出。

最后看到的,就是这么多。

而后死寂黑暗来临。冤魂野哭,天地倾覆。蕴含极大痛苦的呻吟声萦绕耳边,连绵不绝。五感次第闭合,最后一点清明沉淀在意识深处,提醒我处境可怖,生平未有。

这是我的灵魂。已经告别我的身体,进入索灵织。

隐约可以听到老头子在疯狂大笑。赞美他自己的从不失手,遇多少绝路都能逢生。

此时此地,我都要对他竖一个大拇指。疯狂到卓绝,都算你独树一帜。

下一世,他应当去最深的那一层地狱。被恶鬼们吞吃。

希望只在下一世。天道轮回如果不爽。

利用索灵织的法力,他的确可以为所欲为下去,就算白弃亲来,狐族倾力镇压,要消灭他都非易事。

可惜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一个常常都会发生在人类身上的错误。

当他们太自信的时候,就会忘记知己知彼四个字的重要。

无论人与非人,能量与法术都只流转在身体之内,灵魂永远是弱不禁风的。

这是常识,没有错。不过,凡事都是有例外的。

而我,就是一个例外。

我的灵魂,比肉身的能力,强出若干倍,世上无人可以匹敌。如果有世界灵魂争霸格斗赛,我是永恒的金腰带,站在缥缈的巅峰,俯视众生屈首。

而数千年与天意相通的银狐,灵魂所埋藏的神赐力量,负责追寻和卫护群族的命运。只有在肉身遭受厄运,失去反击能力时候,才会爆发出来。

记不记得,上一次现身,是在异灵川,遭遇蛇发女妖时候。

那时时刻刻在我心头若隐若现,充满暴戾的,最强悍最冷酷部分所在。

我的灵魂在索灵织中张开了眼睛。看自己,有什么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银色祭祀诀,选命者独有的法力口诀。

我母亲赋予我生命之时,亦赋予这口诀。

只在我灵魂里静静隐藏着,没有索灵织的成全,我一世不会知道它的存在。银色祭祀诀发出,穿透了那妖异坚韧的袋子。索灵织有自己的意识,立刻疯狂的扭动起来,发出焦臭的味道。一线光明在眼前出现,我从容逸出,见我肉身被老头子挟在手上,正欲拖将出去。他发觉索灵织形态有异,大惊失色,手臂一松,我扑了上去,元神复体,跳起来第一件事,就结结实实给了这王八蛋一个双风贯耳,打得他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失声大叫:“你,你怎么会,怎么会。。。”

我打多两个耳光,看他小白脸变成小红脸,才些许解气,手指在他头顶上戳戳戳,神气活现说道:“教你一个乖,以后看人下菜碟。”

自己拍拍自己胸脯―――今年流行波霸,看我回头去隆个胸―――报上名号道:“我,狄南美,狐族命运的决定者,你认命吧。”

老头子当然不肯认命,不过他怎么强,都是个人类,不认命的结果,就是给我打得跟只剥了皮的龙虾一样,软在地上有出气没进气。我惦记那些逃出去的非人,打完这场,急忙往外跑,刚刚跑出古堡大门,就意外地摔了个马趴。

那里站了个熟人,正东看看,西看看,状甚悠闲,但一身衣服扯得稀烂,好像刚刚在泥水里洗过澡。鼻青脸肿,好像在山崩里和石头赛过跑,皮肤上冻伤痕迹一大片一大片,又好像去过北极裸奔。

把自己搞成这样还能笑得出来的,天上地下,都只有一个。

猪哥,你怎么死到这里来的?

看看他身边,一切都有了解释,半阎罗和楼罗娜两个倒霉蛋,趴在那里动都不动,半挂不挂了。敢情他们追着那群非人出去,直接跟你碰上了。

猪哥嘿嘿笑两声:“我这不是担心你吃亏,跟去芝加哥嘛。追踪你追到浮世会,跟你姐打了一架,然后上这来给你当拉拉队呗。”

跟我姐打了一架,居然没死,算你狠。

跟我姐打了一架之后,还跟这两个打了一架,仍然没死,你真的大有长进啊。

他很诚实:“哪啊,我偷了家里生活费买机票过来,被辟尘发现了,它开了一个爆破龙卷风过来找我算帐,顺便一风吹得这两个半死,抢了我剩下的钱就回家了。。。接下来就很容易啦。”

什么人都可以惹,千万不要惹辟尘。。。。

粉雄联盟的事情过去很久以后,我在全世界游历,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奇怪的人。

他们过很普通的生活,是丈夫,父亲,小职员,上班挤公车,卖糖炒栗子,为金钱,爱情,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苦恼。

但偶尔暗夜无人,他们会悄悄的飞翔,或者每一步跳跃数十米,在危险的街头遇到劫匪,一只手一次可以掐住四个人的脖子。或者,在空中无端造出彩虹,将苦涩变成蜂糖,潜水十天不上岸。

我看到他们,在隐蔽处微笑。

是什么都好,每个人,都有权利幸福生活。

每个人,都该好好守护自己的生活。

如果有能力,也要努力守护其他人的生活。

猪哥和白弃,都这样说。

狐传后记

狐传里,最可爱的角色当然是狄南美,身为整个故事的灵魂人物,她且笑且闹,乐怒交加,嬉皮士的背后却隐藏着孤独的长久流浪,背负命运之神的严酷安排。无论是人还是狐,如果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大概都很值得珍惜和庆幸吧。

关于狄南美的性情,很多人问我是不是以自身为模扳。我不能说不是,但也不能说是。倘若说是,我的腿的确没有那么长,腰也没有那么细,万一胡吃海喝导致整体膨胀变成一个肥婆,我只能去游泳跳舞苦做仰卧起坐消灭橘子皮组织,万万做不到嘴里随便念一两个咒语,三围仍然34,23,34。真是人生大恨哪。。。

当然,一切文字创作者都没有办法否认,笔下钟爱的人物设定里,一定会有自己的影子,挥之不去。因此细细说起来,狄南美身上,有三点很像我。

第一,爱吃。看过狐传以及猎物者的读者,一定记得许多与食物有关的场景。这些场景中一旦出现了南美,她所扮演的,一定是抢食者这一角色。无论是与猪哥抢,还是与小破抢,还是与不相干的人抢,她都矢志不渝,死缠滥打,不达目的,吃到满嘴流油,绝不停手。这么爱吃,却又不大挑食,红烧翅膀是她心头爱,家常葱花面也可以吃一吃,看到斜阳想咸蛋,要人家打包张口就是咖喱鸡。诸位,别的我不敢说,在这一方面,南美可跟我像个十成十。事实上,一种食物之所以会在小说里出现,都是因为它先行在我的生活里出现,反之,当南美在文字中感觉到自己饥肠辘辘,眼睛发绿,看到什么想吃什么的时候,我多半也同时处于那种状态,并对四周任何活物的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顺便说一句,在我家的洗手间里,有一处风景在各位的经验里应该会极为罕有,那就是偌大的书柜。倘若你觉得这都不值得肃然起敬,那么容我告诉你,那里面全部是菜谱和食经,著作者包括,唐鲁孙先生,沈从文先生,蔡谰先生。。。。

第二:臭美。首先我要严正声明,我没有去整过容,隆过胸,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每年冲去米兰或巴黎洗劫当季的时装秀---我最多去去香港,还得乘人家打折。上述一切事情我都没有做过,但我潜意识里面觉得凡是女人,都应该搞搞这样的震,以努力实现:上帝给我一张脸,我要自己再给自己一张脸的伟大理想。喏,俗话所谓的二皮脸,就是从这么一个典故来的。。。

第三:爱朋友,爱胡闹。

我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因为伙食问题跟食堂里的大师傅卯上了,我记得我点了一份红烧猪耳朵,他却坚持要给我一份清炖兔子肉,要说这两者虽然都是哺乳动物,味道可差得有点远,大庭广众之下,大师傅和我,就这么吵起来了,我的优势是嗓子,又清脆又响亮,说话速度飞快,一分钟能嚼下一百个字,一亮开来满堂安静,大家一边吃一边乐,跟听说书似的,但是我的劣势在于,我TMD太矮了。大师傅人家可一米八几,配一身烟熏火燎出来的肥肉,往那里一摆,跟座山似的,不用说话,就光居高临下瞪着我,眼看就能盼到我口水干,脖子肿,一头栽倒,人事不知了。。。。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洞察了这一大盘局势之后,我毅然放下了饭盒,紧了紧我的鞋,腾地一声---站上了自助餐台,把我的身高,硬生生拔成了两米出头,直追姚明而去---问你怕不怕?

过了好几年,我总算大了,人前人后,偶尔也有人赞我是个淑女,那时候我就一头冷汗,追忆往事,心想,幸好我当时没穿裙子啊。。。

但是,一头冷汗之余,我又想,当时我可真年轻啊。。。

只有年轻才会不计较功利的后果,去做疯狂而充满乐趣的事。不考虑意义,也不顾及结果,爱人人都说不值得爱的人,去人人都说太危险的地方,放开身心,只为遭遇。激情或伤害,体验,而不计算。

这就是南美的生活,以及她行为的准则。我们无法企及,模仿,因为她是不死的神狐,实现我这个卑微凡人的梦想。

在狐传里,白弃是我很意外的一个收获,因为我本身并不喜欢在故事里讲爱情,恰恰是他和南美那一笔带过的爱情,让许多读者向我呼吁,让他们在一起啦,希望他们有好的结局啊,好浪漫啊,诸如此类,简直大出我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原来白弃是所有女孩子梦中的完美男人,他强大而温柔,慷慨而细致,无条件付出,无条件容忍,却有最坚强的神经和气度,最重要的是,他帅。。。。人家很帅啊。

你我都知道这样的人不存在于世上,因此,他是狐。

狐传结束,关于狐的故事,却在延续,也许永远不会结束,因为,我和你们,想必都已经把他们深深记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