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表叔心里也有些不爽。

当初谢成堂没地方去,是他收留了他,一直带他在省城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他不过是帮他要个债,就如此狮子大开口。

即使是百分之三十,他也不会这么生气,可他一开口就是百分之五十。

但他什么都没说,答应了。

谢成堂在拿到那些工程合同之后,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去了港岛,承诺如果债要回来,两个人一个人百分之五。

他没和他们说他能拿到百分之五十,而是说百分之二十,他拿百分之十,如果中途还需要人加入,继续从他的百分之十里分。

两个人自然无话可说。

那是谢成堂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到港岛,人生地不熟,却硬是被他从人海里将那个逃债的老板个找到,一番威逼恐吓之后,将欠债拿到了手。

这次讨债,除去谢家表叔该得的,和分给两个兄弟的,他一个人得了三十多万。

这是他人生得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三十多万,将表叔工地上一批和自己玩的好的小工都给挖走,自己组了个班子,开始在省城接工程,当包工头。

九十年代中旬,全国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包工头在这个年代属于非常吃香的一个行业,要当好一个包工头,你不光要能接到工程,你还要保证接完工程后你能拿到钱,这样你手下的民工们才愿意跟着你。

过去谢成堂没有想过这些老板居然还会不给钱就逃跑,自从那次讨债事件后,谢成堂就有了经验,不论是防止对方逃债,还是过去讨债,都驾轻就熟。

在他手里,就没有要不到债的,甚至不光给自己要债,在这个行业内,还有哪家老板逃债的,东西给他,他过去帮忙要债,债款看难易程度五五分或四六分。

到了九四年年末,他已经在省城拉起了很大一个工程队兼要债公司。

在挣到钱的第一时间,他不是给家里造个新房子,也不是在省城里买个房子成家,更不是给他的父母家人买点什么东西,而是去商场置办了两身行头。

在港岛讨债的时候,他就去给自己买了个手表,脖子上买了根很粗的大金链子,手上也买了一个硕大的金戒指。

港岛金子便宜。

之后,他又给自己弄了辆桑塔纳。

第112章

谢成堂一心想让李拾光后悔甩了他, 一心想让曾经看不起过他的李家人刮目相看。

混混怎么了?混混照样能混的比大学生牛逼,混混照样能让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他面前喊他一生谢总。

大学生又怎么样?大学生还不是要打工?还不是要拿那么一点死工资?他今年一年赚的比那些大学生十年赚的还多!

你家里不是卖摩托车吗?你家里不是摩托车多吗?现在谁还开摩托车, 谁还骑摩托车?

爷开汽车!

他把车子开回来, 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开着汽车, 打开车窗, 戴上墨镜,口中叼着烟, 脖子上戴着大粗莲子,手上套着硕大的金戒指,绕着华县老城区的街,转了一圈又一圈。

过年华县人多, 老城区的街道路也不是很宽敞, 他特别牛逼的坐在车上, 非常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将外面的行人吓了一大跳。

再看到是街坊邻居, 就衣服我最牛逼的姿态笑的特别客气下来寒暄,给他们散烟, 都中华烟。

于是整条街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 谢家那小子发了。

脖子上那条大金链子,有小拇指粗。

手上戴的那大戒指, 老大一颗,中间还刻了个金光闪闪的繁体‘发’字。

抽的烟都和他们不同,人家都抽中华烟呢。

人家汽车都开上了, 抽个中华烟算个啥哦!

整条街都有些震动。

倒不是他们没有见过汽车,而是没有想到,从小到大撵鸡斗狗的谢成堂居然也买上汽车了?

在这个摩托车都已经足够让人侧目的年代,汽车已经相当牛逼了。

这时候买汽车和造房子一样,都要放爆竹摆喜酒的,远亲近邻家家户户都要来送份子钱,还要买毛毯搭在车子上,以祝平安。

谢父谢母见到谢成堂第一眼,就抱着他痛哭,被谢成堂呵斥了一句:“大过年的,哭什么啊?”

谢母高兴地擦了擦眼泪,又喜气洋洋起来。

谢成堂给二老拿了一千块钱,让他们买爆竹,放!随便放!

他的两个姐姐也是与有荣焉。

说来人也是奇怪。

谢成堂两个姐姐俱已结婚。

小姐谢成雨性子泼辣,嫁了个对她千好万好性格温和的男人,为人也孝顺,对谢父谢母跟亲生父母似的,谢父谢母却看不上他,觉得他没用,脾气软,是个软蛋。

他大姐谢成霜嫁了个小学老师,婆家一家子对她各种刻薄,谢父谢母反而认为大姐夫有出息,每次来到李家各种讨好。

谢家大姐夫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外表斯斯文文的一个男人,但很少来李家,来到李家也是自诩读书人,对小舅子一家并不看得起,他来到李家,通常他像个大爷,谢父谢母像伺候他的丫头小厮。

谢成霜也是将他捧到天上去,一个劲的拿娘家东西去补贴婆家。

她在娘家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捧着家里的弟弟,嫁到婆家也习惯了在婆家做牛做马来捧着丈夫,她婆家人也不是个客气的,发现她身上有这样的特质之后,家里挑粪倒尿的活都让她干,干玩回来饭菜已经吃完了,就这样,还各种脏话将谢成霜骂的狗血淋头。

谁让谢成霜是大着肚子进了他家门呢?天生低人一等。

一家子人就这样作践她,她都没差跪着求着丈夫回来了,丈夫还整天以要工作,整日夜不归宿。

这回小舅子买了汽车回来,谢成霜终于觉得自己腰杆子挺直了一些,高兴的喜气洋洋,她丈夫也总算给面子陪她回来,也客客气气的。

他敢在谢家任何人面前充大爷,唯独不敢在谢成堂面前摆架子。

但也仅此而已了,他是读书人,读书人是清高的,他自然也不会主动去与谢成堂攀谈,等着小舅子主动呢。

谢成堂看到这个姐夫,只是眼尾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就没再管他,依然笑着和左右邻居说话,嘴里客气地说,他不在家的时候,多亏了他们照顾他爸妈。

人群中有瞬间的安静,很快又热闹起来,大家都客气地说:“应该的应该的。”

“远亲不如近邻。”

实际上,谢成堂不在家的这两年,谢父谢母过的并不很好。

谁家里有个作天作地作空气的儿媳妇也过不好。

赵美心可不是李拾光。

李拾光从小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长辈慈蔼,父母从小就教育她要尊敬师长,她身边的所有亲戚朋友都是这样的,在充满爱和幸福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耳濡目染,也做不出对别人坏的事来,甚至会天真的以为,天下所有的家庭都该像她家那样,才是家。

可赵美心不同,她爸就是老混混,年轻时候当过红~卫~兵,她妈懦弱无能,连自己孩子都护不住,整天就知道哭。

她从小到大最看不上的就是她妈,很小的时候,在她爸打她妈的时候,她就对自己说,长大绝不要成为她妈那样的女人。

可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呢?她心里并没有一个参照物,于是她就成为了和她妈截然相反的一种人,又狠又毒。

自从她过了取保候审的时间,生了‘谢成堂的儿子’后,她在谢家就过上了作天作地作空气的老佛爷生活,稍微一个不如意,就是摔桌子摔碗。

两个姑子都已经嫁出去,又不时常回来,谢成堂自从上次出去,已经两年没有回来,此时又没有手机,很多人都传言,谢成堂在外面当混混,已经被人打死在外面。

二老伤心之下,就在乎这个孙子,简直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巴里怕化了,要什么给什么,连带着赵美心都说一不二。

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去谢成堂,可到了省城才知道,谢成堂早已和谢家表叔闹翻了。

谢家表叔倒还好,最多就是沉着脸。可谢家表婶可就不客气了,当初对谢成堂有多好,被谢成堂宰的时候就有多愤怒。

偏偏还有苦说不出,因为确实,没有谢成堂,他们近百万工程款可能就要不回来了,亏的更多,谢成堂至少让他们少亏一半,相当于一年白干,再贴小工工钱而已。

她觉得谢成堂也实在太狠了,自然对二老没什么好脸色,随口说了一句:“你儿子现在天天带着人在外面讨债,谁知道会什么时候被人打死在外面。”

听的二老老泪纵横。

说是二老,实际上他们年龄才五十几岁,只是过去又是饥荒又是文革,日子过的不好,生的老相。

现在儿子不仅回来了,还衣锦还乡,开上了小汽车,二老有多高兴,可想而知。

儿子就是他们全部的希望所在。

人群在热闹的时候,谢成堂却在看另外一个方向。

那是李家的方向。

现在过年了,她应该放寒假了吧?她应该回来了吧?

她看到自己开的车了吗?

她看到自己了吗?

谢成堂不知道,他希望她能看到。

眼前越是热闹,他心中就越是空的厉害,无边无际的孤独感始终萦绕在他的周围,挥之不去。

谢家和李家并不在一条街上,他们隔了好几条街。

等热闹散去,他坐上车,开着车往李家开去。

他将车停在巷子口。

巷子太狭窄,他车子开不进去,只能将皮鞋踩在泥泞漆黑的地上,穿过小巷走进去。

走到李拾光家原来的院子前面,原来的老房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还没有建好的带着独立小院的新楼房,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他心里一慌,连忙抓住一个住在附近的邻居:“你知道,这家人去哪儿了吗?”

“你说李建国一家啊?他们搬到小庄山去咧!”

“小庄山?”

“你要找他们?”邻居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热情地说:“很好找咧,你去新街,新街上最大的电器大卖场,就是他家的咧!”

第113章

谢成堂开着车子来到邻居说的新街的电器大卖场。

他并没有下车, 而是停在离大卖场八十米左右的地方,开车车窗, 任冰冷的冬风灌进来, 吹得面上针刺一般的寒冷。

他点燃了一根烟,拿着烟的手舒展地伸在窗外, 弹了弹烟头, 拇指和食指捻着烟头,凑到嘴边吸了一口, 弹出了窗外,关上了车窗。

他靠在车子的椅背上,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觉得自己活像个笑话。

他稍微取得点成就就想拿回来给她看, 生怕她看不到, 生怕她不后悔。

其实他内心还是想的吧?想着哪怕她是看中他的钱, 哪怕只是因为看他有钱了,回来找他也好。

他会装作不屑一顾, “你求我啊!”其实内心欣喜若狂。

只要她回来。

只要她回来,他一定不会再伪装, 他是真的想她。

想她想到了骨子里, 无时无刻不再想。

白天其实还好,一直在忙碌, 可一旦停下来,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偎依在一起的情侣, 看着汽车路过的学生,脑海中浮现的总是她的身影。

他一直不懂,她怎么说变就变。

他现在有几分庆幸,她没有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不然,她肯定又要将自己的自尊狠狠往地上踩了吧?

他所做的一切看起来那么可笑。

他笑着笑着就停了,整个人都无比悲凉的孤寂。

他看着窗外热闹的世界,他被隔离在这个温暖又热闹的世界之外。

正值年底,大卖场内的生意火爆到让人侧目的地步,门口的大音响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外面小孩子追逐打闹。

甚至因为大卖场内生意太好,在大卖场的外面还摆起了水果摊和小吃摊,仿佛整条新街的人气都聚集在这个四岔路口。

他坐在车里面,一直到天黑,大卖场内人来人往,人去人留,始终没有她的身影。

或许她在家,没有出来。

她一定是在家的,她从小就那样乖,从小学开始,整天背着书包乖乖上学,乖乖放学,从不与人打闹。

他还记得她跳橡皮筋时,两个小羊角辫随着她脚下轻盈的跳跃,上下摆动的样子。

她哥哥将她保护的很好,哪个臭小子都不准接近她,谁要敢把她惹哭了,她哥哥能和几个小伙伴将人揍得满地开花喊妈妈。

他从小爱打架,调皮,可他也不敢招惹她哥哥。

她哥哥比他大三岁,从小就人高马大,是个打架的好手。

她和他就像两个世界的人,干净、乖巧、漂亮,像个小公主,又像天边的云,是他可望不可及,想成为又难以靠近的那一类人。

小时候他总认为,她一定是生活在城堡里的,她爸妈一定将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了她。

后来上了初中,他们还是一个学校,还是不同班。

她是好学生,年级前几名的那种,老师心头的宠儿,他是人见人厌的坏学生,整日逃课、打架,和老师顶撞对着干,以为这就是个性。

有一次她被几个和他一样的学生拦在路上,其实他们也没做什么,就是看到这样漂亮学习成绩好的乖乖女想要调戏几句,看到她吓的哭了,就高兴的像中了奖一样哈哈大笑。

他不知怎么,突然就冒出了一股勇气,冲到她面前,像个从天而降的大英雄,他觉得那时候他的身姿一定很英伟。

他如守护公主的恶犬一般将那几个学生扑倒,毫不畏惧,虽然最后他也是鼻青脸肿,可他当时一定帅极了。

他很冷淡地看了她一眼,很酷地转过身走了。

其实他心里很紧张,紧张的手都在颤抖,他在想,如果她叫住他怎么办?他要不要告诉她他的名字?要不要顺势和她成为朋友?她会不会和他说谢谢?

可是直到他走进和他一起玩的混混群里,回头看她,她只是害怕的看着他们,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回头自己走了。

他看到她回头,目光担忧的样子。

那一刻他觉得什么都值了,他是个英雄!

中考她考的很好,她成绩一直都很好,直接考入县重点。

他那样的成绩是肯定进不去的,回去之后,他和父母撒泼,让他们去求在一中当教导主任的大伯,一定要让他去一中读书。

父母以为他要上进了,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从来都不会拒绝他任何要求的谢父谢母又如何会阻止儿子上进?

他大伯没办法,让他进了一中,这样他又离她很近。

高中的他像是突然开窍了似的,胆子大了起来,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送她回家,早上等在巷子口接她上学。

一开始并不说话,只是遥遥地坠在她身后,时间长了,就在一起了。

那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最开心的日子,高兴的像拥有了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