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兄弟有多么权柄在握,就有多少人眼红他们的位置,巴不得将他们从高位上拉下来。

所以,林家要为世子跟个男鬼举办冥婚的消息一出,不用薛琬出手,就会有好事者跃跃欲试地要去搅局。

薛琬想了想,“骆真打听到京兆尹程谨之最近的行程了吗?”

自从将骆真安顿下来之后,她也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打算,直截了当地将她要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情报机构的想法说了出来。

她需要骆真的天赋。

原本以为,刚从一个火坑里跳出来的骆真可能会有一些抵触,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没想到骆真却欢欢喜喜地接受了任务。

更没想到的是,苏十一也很配合。

领了骆真回去的第二天,苏十一就带着猴孩子出了门,先是带他熟悉皇城的各条街道,各个重要的门第府衙,以及达官贵人们最喜欢出入的地方。

三天之后,骆真已经可以在苏十一的帮助下小试牛刀。

薛琬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打听京兆尹程谨之的行程——要将悦来茶坊弄垮不难,但若是想要定说书先生杨奇的罪,还是得程大人亲自出马的。

小花连忙点头,“嗯,程大人今日午时在春风一渡会友,届时他会从京兆尹衙门出发,经过长风街,从文成馆右转,然后折往北街外的春风一渡。”

春风一渡,既不是什么花楼酒坊,也不是什么码头船坞,而是一个书坊。

书坊的老板很会经营,一楼的书只卖不借,二楼的书只借不卖,三楼的书多是一些古籍珍本,只准在书坊里翻阅摘抄。

要想进一楼很容易,进门买不买书也都不强求。

但若是想要进二楼,那就要入会,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才能得到借阅的资格。

到三楼,那就更难了,除了入会费高昂外,还得付押金。这押金,不光是银子,还得有一本古籍珍本,哪怕是字画也行。总之,若是弄坏了书,就得有自己的东西拿来抵。

如此一来,倒是惹来不少读书人的趋之若鹜。

像林朝,就是春风一渡三楼的常客。

三楼设有包厢,提供上等茶水和果盘,不只是读书的所在,也是会友的好地方。去年腊梅开得好,老板甚至还在此地举办了一次花宴诗会。

程谨之选择在春风一渡会友,大抵也能让人推断出他的性情喜好。

小花目的光里闪动着想搞事的锋芒,“小姐,咱们要会一会这位程大人吗?”

薛琬忍不住弹了小花一个脑门,“你呀!”

她笑了起来,“既然你这么迫不及待,咱们去会会程大人又有何妨?”

白日里出门还是有所不便,好在,侯夫人看在永安伯夫人的面子上,这几日好说话了一些。

听到薛琬说要去香粉铺子逛逛,居然破天荒地给了银子,“城南有家米记,他们家的香粉做得不错,又细又滑,价格也不贵,你倒是可以去看看。”

薛琬最近很不差钱,不过,侯夫人给的蚊子肉也是肉,她不嫌少,也没道理不要。

她笑眯眯地谢过了侯夫人,就领着小花出了门。

当然不会是去城南。

北街在城北。

她要去的是春风一渡。

为了方便,薛琬没有用府里的马车,叫管车的老伯帮忙租了个车。

靖宁侯府家资薄,家里的马车坏了就不再添新的,因此像样的马车越来越少。

首先,要保证侯爷和二老爷还有几位少爷的用车,然后还有太夫人和侯夫人还有二夫人的车也要留好。

如此一来,家里的马车就很紧张了。

所以,管车的老伯巴不得薛琬自己出钱去外面租车。

马车来了,是辆半新不旧的,不过看起来倒还干净。

薛琬笑着谢过了管车人,还特地叫小花给他赏钱,“多谢你费心了。”

倒不是她钱多。

这么做,不过只是为了给管车人造成一个薛五小姐善良替人着想的印象,这样,以后她再出门时租车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她才不想坐家里的车,麻烦。

不出所料,赶车人仍旧是苏十一。

小花又惊又喜,脸颊上居然还浮现了粉色,“十一哥哥,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要用车的?莫不成……是和我有了心灵感应?”

苏十一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你想得有点多。”

但面对薛琬时,他的眼神却是有温度的,“你让骆真打听程谨之的行程,他今日午时在春风一渡会友,我想,你应该会需要一辆车。”

薛琬高兴地眼泪都快要出来了,“嗯,是的。”

这就是她的左膀右臂,这就是她的苏十一。

他永远都知道她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及时地出现。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没有死,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像从前一样和她一起并肩作战。

真好!

第21章 状书

苏十一驾车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不疾不徐,平平稳稳。

午时刚过,恰恰好马车就停在了春风一渡的门口。

京兆尹程谨之也很守时,几乎在和薛琬同一时间到达了。

不过,程大人是骑马的。

骑马与坐马车不同。

虽然都是靠马匹的脚力御行,但赶车的人手中的缰绳牢牢地把控着马车的行进路线,相对来说,要安全许多。

骑马虽然轻快方便,但马匹总有不受控制的时候。

譬如此刻,程谨之大人的枣红色大马被突然从角落窜出来的两只野狗惊了一吓,马蹄打滑,马腿不巧碰到了旁边的铁柱,马儿吃痛,马腿就是一软。

大马将倾,程大人脸色一时黑了。

他竭力想要将马身归置回来,但马儿的前腿已经跪了下去,马背一斜,他险些就要摔了下去。

程谨之灰头丧脸地苦叫一声,“哎呀,不好!”

谁知道,他的身子却没有落地,想象之中的剧痛不曾发生,反而稳稳当当地坐到了别人家的马车上。

他惊喜地抬起头,看到一个眉目清俊却留着大胡子的青年风轻云淡地望着他。

“你没事吧?”

程谨之余惊未平,却也知道是这个青年救了他。

他忙谢过,“多谢壮士救命之恩,我……我没事。”

苏十一对着车厢内说,“小姐,程大人说他没事。”

程谨之怔了怔,“你知道我是谁?”

马车的车帘掀开了,先是露出一张俏丽活泼的脸,“程大人,我们家小姐请您入内一叙。”

“这……”

程谨之犹豫了。

他虽然长得有些着急,但今年不过才二十八。

结发的妻子过门没多久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个一儿半女。

家里倒是着急让他再娶一位继室夫人,但他着急拼事业,一心一意要在官场有所建树,就没有考虑个人的终身大事。

莫说续娶,连个通房丫头都无。

一晃多少年过去了,他终于成了史上最年轻的京兆府尹,在皇城之中在陛下心里,也算是有了一丢丢的分量。

事业上有所起色,难免就要考虑生活上的事了。

所以最近,程谨之大人一直都在相亲。

今日来这春风一渡,虽说主要目的是要会一会他从前在江南书院的同窗好友。

但说到底,要不是好友说打算将自家妹妹介绍给他,他也很难在那么忙碌的事务中抽出时间来此一叙。

咳咳。

程谨之觉得,在这么敏感的当下,一位素未谋面的小姐,忽然要请他入马车的车厢见面,实在是有些可疑。

心细如发似他,不得不要怀疑刚才那场惊马的遭遇是不是也是一个局,目的就是要将他引入小姐的车厢?

哎呀,如此说来,这车厢可是虎穴,哪里能进得?

程谨之脑海中百转千回,面上的表情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知道变了几变。

这厢小花可就忍不得了。

丫头淬了一口,“亏你还是京兆府尹,怎么办事那么墨迹呢?”

她伸出又白又嫩的爪子,三两下就紧扣住程谨之的衣衫,一个用力就将人拉扯进了马车,“不就是会个面嘛,难道还会吃了你?”

哼,这什么男人嘛!

我家小姐都没有害羞,你犹豫个什么劲?

程谨之几乎是被个小丫头抓进的马车,偏偏他一个大男人还半点都挣脱不得,心中真是又气又羞。

他刚想发作,忽得抬头看到一个姣丽秀婉的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她说,“谨之哥哥别来无恙。”

程谨之愣了愣,“你是?”

薛琬目光微动,“我是国子监祭酒薛长安的女儿,我叫薛琬。”

没有错,程谨之曾在国子监就学,虽然她和他年龄相差有点大,但年幼时也是见过几次的。

不过,彼时,他已经是高大瓷实的青年,而她尚是拖着鼻涕的黄毛丫头。

和如今的样貌自然天差地别。

程谨之依稀从少女的脸上看出几分薛长安的影子,这才敢相认,“哎呀,居然是薛五小姐!”

他狐疑地望着薛琬,“你找我有事?”

能让个年轻姑娘不顾闺誉就这么将他抓进马车的事,想来一定是私事了。

难不成,薛五姑娘听说了他最近相亲频繁,也对他有什么意思不成?

程谨之连忙晃了晃脑袋,将这不靠谱的想法驱散。

哎呀,真是的,在想什么呢!这丫头才多大,若是他先头元配给他留下个一儿半女,他的孩子也要差不多那么大了呢!

他咳了一声,“有事你就说。不过,咱们可以换个地方,这马车里不大方便吧?”

毕竟他还是个单身汉呢!

薛琬笑着说,“谨之哥哥说笑了,在别的地方才不方便呢,就这里最安全了。”

她高声对着车外说道,“十一,你就绕着这里走两圈吧。”

苏十一低声应了句“是”,马车就徐徐缓行。

薛琬从一旁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东西,递了过去,“我想向谨之哥哥检举揭发一桩恶行,只不过,我不想叫人知道这事是我做的。”

程谨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份状书。

他仔仔细细看完,凝眉问道,“这里面所言属实?”

薛琬道,“属实。”

程谨之眉头皱得更紧了,“你的证词都来自于杨奇这位小厮,可京兆尹衙门办案,光凭证言,是不能将一个人定罪的。”

他顿了顿,“薛五小姐,你得有证据。”

杨奇确实在五年内换了四个贴身小厮,但没有哪条律法规定,主人就不能换小厮用。

他的小厮们确实后来再也不曾出现过,可是,这也并不能代表这些人就一定死了。

没有苦主,没有尸体,什么都没有,是不可能立案的。

还有,举报人声称他曾在后花园的苗圃中发现过半截手指。

言下之意,那苗圃就该是杨奇埋尸的地方。

可是无法立案的话,京兆府尹可没有这个名目无事端端地去掘人家悦来茶坊的地。

掘出来有东西倒还罢了。

什么东西都掘不出来,那以后京兆府尹的脸该往哪里搁?

薛琬目光微凝,“证据呀?”

能这么年轻就坐上京兆府尹这个位置,必定是有几分真才实干的,所以,程谨之一下子就找到了关键。

她确实是没有证据。

可是,她有前世知道的讯息啊!

第22章 皮鞭

前世,骆真在两年后被陈王所救。

陈王爱惜人才,无意中发现骆真的千里耳,便想将他收之麾下。

堂堂陈王殿下要个人,自然是很容易的。

可要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归顺他替他卖命,却需要花一点心思。

陈王最擅长在他需要的人身上花心思了,从前对薛琬如此,后来对骆真也一样。

他要替骆真报仇。

悦来茶坊的说书先生杨奇外表看起来仙风道骨,是个满腹才华的老人,但私底下却暴躁狠戾,心理变态已极,尤喜好拿人来欺辱凌虐发泄。

只要能折磨人的,不管是刀枪剑棍他都用。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鞭子。

骆真的背上就有大大小小新的旧的鞭痕一百零二道,它们纵横交错,形成丑陋又可怕的图案,让人看了既害怕又心疼。

陈王的人在悦来茶坊的后花园苗圃内,确实发现了几截手指的白骨,但也仅此而已。

几段指骨,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既没有尸体,也没有苦主,官府无法立案。

如此,陈王便只能动用私刑了。

彼时他已经得了陛下的青眼,入主了千机司,成为皇朝大大小小三千名探子背后真正的主人。

想要办一个毫无根基的说书先生,甚至连个托辞都不需要。

陈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杨奇吊在千机司的密牢里,亲自将沾了盐水的皮鞭交给了骆真。

薛琬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奄奄一息的杨奇用最后的力气求饶,陈王的紫袍一尘不染,脸上的表情也平静无波,像是要对付一个梨子或者只是切一个红薯般轻描淡写着。

他对骆真说,“我找人将你背后的图案画了出来,你就照着抽吧。”

被凌辱多年,身上的伤口总是可以愈合的,但心里的伤怕是再也治不好了吧?

只有将积蓄的怨恨发泄出来,才有可能抛去过去,重新生活。

骆真的双眼泛着血光,他抬起的手又落下,终于还是扔掉了皮鞭。

他说,“我若是这样做了,岂不是和这老匹夫变成了一样的人?不,我不要成为恶魔。”

陈王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