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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歌手曾唱,每个人都是单行道的跳蚤,每个人都皈依自己的宗教。

一路上有人白头到老,有人失去青春年少。

有人在回忆里微笑,也有人为了明天而烦恼。

售票员冷冷地问我到哪里。我正欲开口,手机却响了。

我看着手机上不停地闪烁着苏冽的名字,忙不迭地接起来。售票员睨了我一眼,示意我不买票就往旁边让让,不要挡着后面的人。

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较劲她的态度,只是拿着电话,低落地走出售票厅。

苏冽问我,你在哪里呢?

我说,火车站,想回去看看爸爸。

苏冽顿了顿,问道,洛施,你是在逃避吗?

我靠在售票厅的栏杆上,在听到她的这句话时,竟然发现自己失了声。

她没有理会我的沉默,说,都迈出了第一步,难道你又想退缩回去吗?我认识的林洛施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你认识的林洛施是什么样子呢?我问苏冽。

苏冽那边停了声,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我认识的林洛施,一直都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不管面临任何困难,都无所畏惧,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她也会把今天的事情都做好。她总喜欢用坚硬的姿势保护自己柔弱的灵魂,使自己清醒地活着,骄傲地面对任何人…

我想或许是我最近哭得太多了,听到苏冽的这段话,我心里翻天覆地地难过起来,可是眼睛却干涩得流不出一滴泪来。我想说,其实我不是那么大无畏,我也会惧怕。

我说,可是苏冽,现在该怎么办?我把事情都搞糟了。

那头的苏冽冷静地说,现在有什么事糟了?无非是你失去了陆齐铭,又和米楚闹矛盾。洛施,相信我,米楚她不会生你的气。你不会失去爱情后,再索性把生活和友情闹得一团糟吧?

我哽咽地点了点头,虽然我明白苏冽看不到,但我知道她一定感觉得到。

她说,我刚接到葫芦的电话了,他说打不通你的。已经找到米楚和张娜拉了,张娜拉没事,被齐铭接走了。晚上我安排,你现在什么都不要想,打车过来我这里。

挂了苏冽的电话后,远方的天空泛出淡淡的灰白,刚刚的阴沉已经逐渐扩散,暮霭沉沉的云海次第展开,远处一幢幢石头森林依然沉浸在这座城市枯燥的空气里。

我站在原地眺望着人群,心里因为苏冽的话稍稍安定。

苏冽,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今天的话,给了我多大的勇气。即使在以后那些被寂寞包围的夜里,只要想起你的话,我便会觉得遍身温暖。

就仿佛身处寒冷的北极之地,而你,就是那团照亮我的光芒。

[3]我琢磨着一中是不是搬了几个日本相扑过来。

苏冽载着我和千寻直奔豪廷。

这样的顶级酒店,也只有苏冽敢带着我们跟进自家后厨一样盛气凌人。

我们到时,葫芦和米楚已经在那里了。

米楚坐在座位上,抬眼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摆弄起手机来。我尴尬地站在原地,要是以前,米楚准扑上来,然后一拳擂在我肩膀上。

千寻拉着我在米楚身边坐下,苏冽坐到葫芦的旁边。

葫芦擅长活跃气氛,口沫横飞地跟我们讲他最近叱咤情场的战果,千寻睨视着他。葫芦摆出心虚的表情,嘻嘻哈哈地扯着千寻说,情感专家,你一摆出这种表情,我就觉得在你面前没穿衣服。

那你岂不是裸奔了很多年?千寻微笑着反驳。

吃饭中途,米楚站起身去卫生间,过了许久都不曾回来。

苏冽说,洛施,你去看看。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朝卫生间走去,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开口对她道歉。

我知道米楚不会怪我。她曾说过,林洛施,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做姐妹有今生没来世的,以后就是我们两个有个什么差池,我米楚也认了。

有个词叫什么来着,一语成谶。自从和米楚认识,我们一直合拍得没有过任何矛盾。

高一那年,米楚去班里闹事,是那时并不相识的葫芦解的围。

而我与米楚的相熟,却是在不久后实验高中与一中举行的女篮赛上。

其实每个学校打比赛前,教练都会告诉大家,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是,年少气盛,谁都不服输。比赛打着打着,就会变得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一中女篮队员的体型都格外剽悍,我琢磨着一中是不是搬了几个日本相扑过来。个个不经意地朝实验高中的队员身上一撞,实验高中的小身板队员就会飞出两米远。

我没想到米楚是实验高中的女篮队员,虽然不驯的气势是在的,但她细胳膊细腿的模样看起来实在让人担忧。

不过半场下来,我反而为米楚喝起彩来。她是实验高中女篮的领军人物,动作矫捷,所以每次都会躲过对方球员的恶意碰撞。

而实验高中除了米楚和一个擅长断球的女生完好无缺外,其他的队员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女孩子最怕留疤,但那几个队员却已经打得眼红,完全不在意胳膊和腿上的青紫。

秉着交流的精神,教练也不好说什么,半场过后,只能叫暂停。

实验高中已经换了两个替补队员了,最好的几个队员也都在场上了,只剩下一个空位,教练思考着。

我站在旁边观看,米楚皱着眉头,少了平时的痞里痞气,愤愤地说,妈的,找一群校外的混混,算什么比赛!

教练犹豫地看着一个受伤稍微轻的队员,队员自告奋勇地承诺,我可以,下半场我还是上场吧,不然就缺人了。

我犹豫了一下,走上去,冷静地说,教练,我是高一(2)班的林洛施,以前打过篮球,让我顶个空位吧。

女篮队员和教练惊疑不定地看着我,米楚也疑惑地望了望我,然后扯了下教练说,老师,让她试下吧。教练无奈地点了点头。山穷水尽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下半场一开始,我和米楚她们就一起力挽狂澜。起初,米楚好像在故意试探我的实力,试传了几个球给我。除了被人围攻截下一个,其他的我都没有让她失望,迅速地过人,闪身,投篮,时不时地,还要小心对方球员扑上来。

那场比赛打得异常艰难,对方女生显然看出来我和米楚配合默契,所以不停地派人守我们,起初的流畅随着两个队员夹守一个而变得寸步难行。我和米楚只能想法给别的队员传球。

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比分已经在逐渐拉拢。对方女队员大概是米楚在校外的旧识,她们在擦身而过的时候,冷笑地望着米楚,看这次谁还救得了你。

她们的防势越来越紧迫,步步紧逼,招招狠毒,目标却只有米楚一个。

我隔着人群望向米楚,米楚却冲我淡定地点了点头。紧接着,她便在一场冲撞里倒在地上,血像小虫子一样从她的小腿蔓延开来,她的膝盖一片青紫。她唇色发白地蜷曲在地上,我和队友焦急地冲了过去。

慌乱的人群中,米楚坚定地拉住我的手,示意我悄然俯身下去。我俯下身,听到她在耳边说,林洛施,只剩十分钟了,你带大家打完这场比赛,即使输,也要输得漂亮。我知道,她们的目标在我,我下去了,她们对你们就不会太苛刻了。

迟暮的落日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在每个角落,隔着重重人影,米楚苍白的脸上依稀有微光影影绰绰。那一刻,我突然有些潸然,仿佛身负重命的勇士一样,冲她点了点头。

米楚下场后,换了已经受了轻伤的队友上场。

对方队员见米楚下了场,也就不再为难我们,而离比赛结束也只剩十分钟了,对方大概觉得十五分的差距已是定局,又因为之前一中里两个相扑的撞人假动作太明显,被罚下场,所以剩下的在场的已经明显军心散乱。

我趁着良机,带着队友紧追比分,不愿错失一球。米楚在场外和拉拉队一起给我们加油。我们像神勇的大力士一般所向披靡,被对方夹击跌倒,爬起来再打,每个队员的脸上都带着一股视死如归的勇气。

但是,当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比分牌上却是50∶51。我们以一分之差落败。

人群散去,寂寞的球场上,篮球散落一地。不知道哪个队员转过身抹了眼睛,然后就听到了低低的啜泣声。

米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谢谢你。

我抹了下手臂上的擦痕,扯着嘴角,无奈地冲她微笑了一下,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那场比赛永远地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那是我学会打球后打得最惨烈的一场比赛,也是最难忘的一场。

而我和米楚,也因为那场比赛开始相熟。我们的友谊也仿佛因为那场腥风血雨的比赛,而显得格外牢不可破。

这样回忆着,不知不觉我就走到了卫生间,米楚正依在洗手台上抽烟。而卫生间里,弥漫着诡异的呻吟声,跟喘气喘不过来似的…

我惊悚地瞅了米楚一眼,她默契地冲我邪恶地笑了笑,然后灭了烟走过去,用力地拍着门,伤心欲绝地喊叫,老公,老公…你在里面吗?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背着我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要不是别人打电话给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呜呜…老公,老公!

卫生间里顿时一片安静,诡异的声音停止。

米楚冲我满意地笑了笑,边继续假装呜咽地说“我在家等你”,边和我一起走出卫生间。

走出卫生间后,我和米楚牵着手在过道里狂奔,哈哈大笑起来。

压抑的矛盾好像随着我们的奔跑和微笑突然消失。我说,你真的好贱啊。

她翻白眼,是那对贱人贱好吧,楼上就能开房,偏要挑大庭广众的地方挑战群众的耐性。老娘没有破门而入就是脚下留情了。

切,你神气什么,几年前你怎么没有破门而入?我嘲笑她。

几年前,当我和米楚还是纯洁的花骨朵少女时,一起去泡吧。

虽然米楚是一副不良少女的模样,但对感情之事却一知半解。那家酒吧是清吧,因为还没到时间,所以客人有些少。

米楚坐了一会儿,说是去卫生间,我在座位上等了好久也没见她回来,于是也像现在一样起身去找她,却见她心急火燎地站在门口。我问她怎么了。

她说,里面有个女孩好像病了,我进来时她一直在喘气喊叫,但是我一敲门,里面就没了声音。

我闻言也觉得很严重,于是转身就去叫老板。

我和老板还没走到卫生间,就碰到了回来的米楚。她一脸愤慨地说,妈的,真是一对狗男女!老板听了她的话,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纯洁的我还拉着她,纯真地问怎么了,怎么了,那个女孩出来没?

米楚说,出来了。不但她出来了,和她偷情的贱人也出来了。

两个人衣衫不整地看着守在门外的米楚,尴尬万分,男的还丢了个白眼给她。为此,米楚一直耿耿于怀。

想起当年,真是好笑。因为年轻,所以就锋利得像一把匕首,爱恨分明。

可是如今,好像一瞬间老了许多。对一些人的感情,是爱,却又好像带着一点点的恨。

很多人抵挡得了时间把容颜改变,也抵挡得了分崩离析的人生,却抵挡不了失去的爱情。如我,始终做不到的便是洒脱。一想起陆齐铭,我便有种灰心的绝望。与他有过的那段青春,像呼啸而过的火车,从此以后的生活,只能凭记忆临摹。

[4]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吃完饭后,几个人已经放浪形骸。葫芦评价这顿为了我和米楚和好的饭局举办得非常成功。大家一高兴,决定再去酒吧续场。葫芦打电话叫他不知名的女友一起,又喊了几个平时玩的朋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往酒吧。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是人间天堂,满目的迷离男女。我倒在苏冽的肩上,看米楚跟酒吧打碟的小伙子眉来眼去,千寻、葫芦等一群人在玩骰子。千寻喝酒跟爷们儿一样豪爽,弄得邻桌的几个浪荡公子哥频繁地朝这边看。

我仰头干下一杯酒,苦涩的液体在嘴里弥漫。其实我不喜欢喝酒。苏冽说,一个酒精过敏的人变成千杯不倒的女金刚,其实也算奇迹。

我摇头苦笑,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奇迹,那也是因爱而生的。

从发现自己喝酒过敏,我从没试图过改变,医生说过敏这回事,谁都拦不住。所有的转折均发生在刚入大一那年。

彼时,陆齐铭家的家族生意一落千丈,而他的爸爸也因为这个打击,一夜之间病倒。庆幸大学的课程还算轻松,所以陆齐铭除了上课外,还可以一边照顾他的爸爸,一边学习做生意。

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穿上了西服,打起了领带。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喝酒是不可或缺的。生意不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吗?

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葫芦说,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怎么能不会喝酒呢?那样的话,到酒桌上会很扫兴的。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北方人豪爽,撇开生意不谈,就要先去酒桌上过两圈。一看对方喝酒爽快,自己签单也就爽快。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但是我觉得葫芦说得有道理,不会喝酒是不行的。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苏冽和千寻去酒吧。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酒吧。

长此以往,一个月下来,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了。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我拦下他的手,豪爽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不喜欢对人开口就讲付出。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不是爱情,而是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