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璁?”牧云笙惊喊,“你怎么在这里?”
昀璁看到少年,却象是毫不吃惊。她冷笑着说:“我向商王借了一万军士,去夺天启城。”
“你为何要这么做?”
“天启城,那是我晟朝的故都。” 昀璁望向远处帝都的方向,“我不去夺?更还有谁有资格去夺?”
“可是…你用什么换来的军士?”
“自然是那传国玉玺。”
“你…为何…”
“在地下我就已经明白了,困守着那一千年玉玺有何用,不过是一守灵人罢了,只有得到真正的军队,才能实现我族恢复大晟的宿愿。”
少年叹了一声,“原来…你心中,从来也没有放弃过重夺江山的梦想。”
“正是,所以将来我们或许还有一战。”昀璁马上拱手道,“我要带军先走,告辞了。”
看着她的军队扬尘而去。菱蕊奇怪道:“去天启城的大路在西,她为何却向北面山中去?”
“我知道她去哪里。”少年说。
“莫非她知道近道?各诸侯都想先入天启城,此刻只怕都在路上日夜兼程呢。我们也加快些行速吧。”
“菱蕊,我也要与你分兵了。”
“你要去何处?”
“天启…”少年遥望远方,缓缓说道。
13
火光照亮着四面的山壁,这里没有天空,只有无尽的大地,岩石包裹在这个巨大的国度的四面,人们沿崎岖的路向下,不知走了多少里,转过峭壁,眼前是一片空荡荡的黑色,火光再也找不着附着物,立刻被深远的黑暗给吞没了。
“我们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我们跟随着你,不是为了躲到地下来的。”少年身边的人吼着。
少年却只是不说话。
突然在遥远的地方,升起了一只火箭,紧接着各处又有许多支升上了高空,他们突然炸开成了光团,并在空中长久的燃烧。这地下国度亮了起来,黑暗如潮退去。当人们看清了面前巨大的地下平原上排列的一切,每个人都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惊叫。
脚下的平原上,是几乎不见边际的闪耀着光辉的甲胄。
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支军队,却突然发现那不是,而且整齐密集的摆放在地上的金属武器。
几个一人高的闪亮铜球沉重的缓缓滚来,到了牧云笙的面前,一串清脆的机括声,铜球突然分开了,展开成由许多铜杆连着的弧形甲盾,球中间的座位上,安坐着一个只有六七岁小孩般高的小人儿,晶石般的大眼,火红头发,俨然就是人们常常提起却极少能一见的地下河络族。
“陛下,你看到了,这是你要的十万机锋甲,都摆在这里。很抱歉花了这么久时间。但终于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了。”
牧云笙点点头:“我相信河络族象爱惜火种一样爱惜自己的信誉。”
“那么您的许诺呢?我的陛下?关于我们河络能和人族平等的生活在地面上,重回自己的圣地北邙神山。您将不再宣称人族皇帝是诸族之王,承认人族与诸族都是平等的众生。”
“是的。我曾对帆拉凯色这么说过,我现在也对河络诸部落都这么说。我会重新给你们河络王朝。”
河络们跳出甲胄,对牧云笙深深行礼:“您也许是人族史上最昏庸的皇帝,因为你放弃了那些你们那些所谓伟大帝王奋斗了近千年死亡了无数人要追求的一统六族的梦想,但只有你有勇气做到了那些帝王们无法做到的事情,放弃那些虚无的极致的权力。那么,我们等着您兑现诺言,我们重返北邙之日。”
牧云笙回头对苹烟苦笑着:“你们看,我为了还一个债,又欠了更多的债,我这一辈子,终于要为偿还这些诺言而劳碌了。”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些?”他身边的苹烟惊问着。
“从…我第一次挥剑杀人之后…似乎每天内心都会有声音提醒我,总有一天我要去面对更大的战争与杀戳,第一次被宛州军追杀后,我就派人去联系河络族…我想,他们不会放过我,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被逼到绝路,但我决不会束手待毙。”
“你说你知道一个巨大的武库所在,那其实并不是谎言?”
“这个天下曾经是我的,”牧云笙说,“而且以后也将是我的。这也不是谎言。”
“为什么?”苹烟望着少年却觉得如此陌生,“为什么你又决心去重新争夺天下?”
“因为从前,我以为我逃开了,一切都会过去。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逃走,放弃本应属于我的一切,只不过是让别人把本属于我的一切拿去毁坏践踏。我再也不会容忍他们这样做,我要打败牧云栾,打败所有曾想毁掉我,从我手中夺取一切的人。我心爱的女子,还有我的皇朝,所有我失去的一切,我都会夺回来。每一个企图抢夺走我心爱之物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他转过头:“以后我的一生也许都会在戎马征战中渡过,我的身边只会有死亡与鲜血,苹烟,你不要再跟随我了。”
苹烟呆呆的站在那里,为什么他会是未平皇帝,为什么不是那个她初识时的游荡少年,那时他答应要带她去寻找一个没有战火的所在,可现在…他为了更多的事情,忘记了过去说过的话,正象他所说的,为了还一个债,又欠了更多的债,他这一辈子,终于要为偿还这些诺言而劳碌了。
之九、第一次天启之战
1
右金王子硕风和叶坐在他那由四十头六角巨牛拖出的天帐车上。这些六角巨牛是由殇州冰原上的巨人夸父族捕来的,每一头都有两人之高,体重六千斤,狂奔时可以撞毁城墙,士兵们在他它们的脚边走,经常被他们的鸣声吓倒在地。而它们所拖动的天帐巨车,象是一座宫殿,建在数十根巨大滚木之上。那些滚木都是宁州的苍木,木质轻却象铁一样坚硬,有着一百年以上的树龄,直径五尺,长二十九尺。车上大帐用五百张油药浸制的锦狸皮缝成,内衬铁丝鳞网,风雨不透,箭射不入,火燃不着。车上可行十人歌舞,容百人议事。为了让这辆车从北望城行到千里外的帝都天启。右金军征发民夫一路上开辟了一条可容五十匹马并行的笔直平坦大路,这辆巨大的天帐车隆隆驶过之处,地上再跑马都不会扬起沙尘。虽然耗费了近十万民力日夜工作,死者万余,但从此右金骑军可日行五百里,从中州临海的北望郡杀到天启城下只需三日。
他引兵南渡之时,东陆端朝还有号称百万雄兵。硕风和叶一渡过海峡,就命令毁去渡海的大船。
他对将士们说:“你们还指望着打败仗后坐船逃回北陆去吗?不可能了,你们背弃了你们的部族,如果战败,就没有脸面再向北而死,只有向前,不成为这天下的主人,就成为无坟无乡的厉鬼。”
于是七万骑军变成了七万只无家的狼群,他们不惜命的撕杀,端朝军队的精锐早在北陆和与宛州牧云栾叛军的战斗中消耗殆尽,新组的军团一遇右金骑兵即溃败。那时端朝国势已衰,各地叛乱不断,各将领及郡守皆有异志,北望郡刺史康佑成便率军投靠了右金。
硕风和叶只用了十一个月便打到东陆的中心,帝都天启城下。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如此顺利。
望着巍峨天启城郭,硕风和叶想,他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人力物质来修建这样的一个笼子呢。有修建城池的力量,可以讨平多少疆土啊。
如果攻下天启城,他会成为皇帝。然后呢?去城中坐在那宝座上,接受众人的朝拜,从此开始被钉死在那座位上,重复一代一代皇族那样的生活,慢慢的腐朽老去?
不!硕风和叶想,不该是那样!他其实只喜欢纵马与厮杀,他厌恶那些奇怪的用石头围起来的叫做城市的东西,因为它们挡住天际的云,挡住骏马的去路骑者的眼界。他喜欢看投石机投出的巨石打在那石头城上,就那样啪地一声粉碎飞溅,让人兴奋地颤抖。但是现在城破了,现在他必须去重新建好那座城,把它建得比原来更坚固更高大,因为新的征服者终究会来的,他必须从现在开始就守护这座城…不,他讨厌这样!
右金王子硕风和叶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他要拆掉这座万城之城——天启!
2
这个时候,四百里外,一位全身甲胄的青年正骑在马上,向天启城而行。路边的农夫从田垄中惊奇地抬起头张望,看着他所持的那面巨大的紫色旗帜。
但是他的身后,却没有一个士兵跟随。
这青年也抬起头,望着天际被烧灼的云海。
“天启城,我回来了…牧云一氏,你们准备偿还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