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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汀兰知道自己猜错了,自言自语着。她有些懊恼,焦虑的打量着四周,为什么每次她要接近真相时都会遇见突发的阻碍,这次老天又在跟她作对,馥汀兰抬头看向驾驶室的同伴,同时恢复了平静。
陈思源没办法下车,尽量伸长胳膊递过一张大毯子,他脸色有些慌张,黑暗中他将手缩在身下,不停的颤抖着。应该说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很不好,如果在光线稍微充足的情况下,便能看到了,他的皮肤变得惨白,像死去的人那般泛着青色,那些肌肉恐怖的像是要被卸掉一般,他用手扶着脸颊,努力的让自己说话的样子看上去正常。
“馥先生,这场雨恐怕要有一阵子,刚刚受冷外埠气流影响,我们怎么也要等雨小了能看清路面时才能继续出发了。”
陈思源本算好了时间,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天气的突然变化,将自己和馥汀兰阻隔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而他也没有算计到,馥汀兰会这么快醒来。
对于一个有着巨大秘密的人来说,可能会发生一切可能,与其说馥汀兰百余岁高龄,是不死不老的怪物,不如说他自己的状况更加糟糕。事实上,这样的状况一般会不定时的发生在深夜,陈思源的身体抽搐,剧痛难忍,一直以来他需要靠一种针剂维系身体状况,他明明在出发前已经注射了针剂,这样突发在凌晨,还是他第一次遇见。
“难道这就是我的劫数吗?阿兰,我不认啊……”陈思源在心里想着这些,整个人却已经无法控制,精神和肉体在加剧分离的速度。
他本想将大衣平铺在腿上,可以支撑他的身体,但一切还没来得及做,整个人便趴在了方向盘上,苍白的嘴唇在颤抖着,双手抓着心脏的位置,痛苦的几乎快要晕死过去。
车内的光线很暗,轰隆的雷声敷衍而过后,馥汀兰的心情也暂时平静了下来,她将毯子盖在腿上,整个人斜放在后座上,两手的指尖相互交叠合拢着,这是她陷入独自沉思的习惯,很显然不管由于环境的严重干扰,还是太过专注,她并没有注意到陈思源的状况。
“思源,你相信‘命运’吗?”
那柔和的声音在陈思源的灵魂深处听得很清晰,然而此时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正想着如何能过将这个同伴引开,或者他能够顺利的离开这个车子,因为针剂就在后备箱里,他所急需的东西。
“我曾经不信,一直在与命运做挣扎,可是现在我活到这个岁数,尤其有了馥芮白以后,我开始信了,我最近总在想,我是不是就该认了这命,我现在很害怕我将不幸带给馥芮白。”
可能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馥汀兰会偶尔这样与陈思源吐露心声,陈思源一直从十岁开始就很享受这样的时光,就这样静静的陪在她身边,陈思源甚至忘记自己原本的初衷,希望时光就这样淡淡的流动,或者即刻停止,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什么也不去想,只是此时他没有办法对馥汀兰做出任何的回应,因为他的灵魂彻底与肉体分离了。
他从未感觉的欢畅和充沛,灵魂摆脱了那副躯壳妄为的坐在了馥汀兰的身边,借着偶尔隐隐的雷光,那是一个阳光而温柔的男子,虽然同样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却另外一个人的样子。那个男子眼神里流动着浓浓的爱意,就那样一直抱着馥汀兰,而馥汀兰像是得到了真正的安慰,嘴角透出温暖的笑意,渐渐熟睡过去。
“是我,阿兰,许你的永生永世,我做到了,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昨天用别人的身体触摸你,我真的快要要疯了,别动好吗,就让我这样抱你一会儿。”
那男子的灵魂很想亲吻馥汀兰的前额,却没有办法做到,原来是因为这精神的执念,导致他与身体的契约关系出现了短暂的失衡,而当他冷静下来后,他才发现,他甚至连与面前这个人互知肺腑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太久离开了肉身,他的灵魂在慢慢变淡,只能不得不想办法重新回到陈思源的躯壳里。
“阿兰,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是最爱你的人。”
他没有办法对馥汀兰道出真相,这种盲目的嫉妒心导致他从那身体中分离出来,原来他丢失了体力,只能是浪费那灵魂的精力,一切只是徒劳。
近午时,陈思源在身体里醒来,他整个脸还搭在方向盘上,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手臂由于凌晨的按压,不觉有些颤动。此时他发现窗外的狂风怒吼已经停止了。他打开车前端的化妆镜,那张脸已经恢复了血色,很幸运,他回到了这副躯壳中。
路边的柳树已经生出了嫩绿的幼芽,从来没有如此剔透的早春的一天。陈思源站在车外,靠在车身上点燃了一根香烟。他点烟的习惯很特别,用右手滑动一根老式火柴,点燃烟后,等着那火柴燃尽,他才舍得用嘴角吹灭那焰火,随着一行青烟后,他观察着那青烟散去,才松开了手指。左手拿烟的姿势很熟练,但是他手指干净,牙齿白皙,看不出任何吸烟的痕迹。
香烟燃烧后散发着浓浓的潮气,很显然太久没有被用过了。陈思源仔细的吮吸着那薄雾带来的欢喜,像是太久没有过,既久违又陌生。
“你……思源……你什么时候吸烟了……”
馥汀兰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下了车,她样子很憔悴,像是一两夜没有睡觉的样子,惊讶而又伤情的看着陈思源,那拿烟的姿势太过像她熟悉的一个人,让她一时间有些恍惚。
陈思源不慌不忙丢掉香烟,和蔼可亲的说道,“这是一个合作方落在车里的香烟,我感觉有些困,所以试试,看来效果没有想象那样好。”
陈思源在保温箱里拿出一杯热好的馥芮白咖啡和一块丝绒蛋糕,恭敬的放在了后座的座椅餐台上。
“馥先生,您喝好了,我们就继续上路吧。”
第十一章 失之交臂的神秘家书
那封尘风已久张献忠的家书被发现在远郊的一个农户家里。事实上这几年间馥汀兰辗转来到了这里并不是随机的,而是她查到了张献忠是巴诺市人,她隐藏在巴诺鱼龙混杂的古玩街,就是为了查清楚一切有关于张献忠的蛛丝马迹,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她也没有停止寻找破解那诅咒的可能。
与其说这个重要的线索是她自己摸到的,不如说是有人刻意指引着她来的。就在一星期前,馥汀兰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函,信函中只有一行字:
张献忠家书现存于昆洛县农户黑富贵家中。
是一种非常精致的乳白色信纸,字体是打印的细明体,字里行间透露出这发信的人对馥汀兰的行动及目的均了如指掌。
这样的被跟踪,或者说是被监视,馥汀兰已经习以为常,近百年里一直有一双巨大而虚幻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而她刚刚逃离上一站,便很明确的被告知,她始终没有逃离过那双眼睛。她不懂是什么样的赌注能够让一个或一行人近百年一直下在她的身上,而这操控者究竟最终的目的又是什么,想了无数年,猜测过各种可能,却没有找得一个能解释得通的理论,且在她脑子里被描述得越来越荒谬。一个永远没有胜利喜悦的人,斗志也渐渐垮了下来,除了那些锥心刺骨失去家人之痛,那种可怕的心力劳累,随着岁月的流逝,让她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余晖,只剩下淡漠,甚至连偶尔的神情沮丧也很难看见。正因如此她更加小心翼翼,虽希望能够在某个被动的过程化为主动的反击,但是也只能小心翼翼的寻找机会,如果让她能够将那个精打细算的幕后之人抓在手里,哪怕只有一次极小的机会,她也要竭力并好好看清楚,究竟是谁要这样戏弄别人的人生,她一定要将那人撕得粉碎,哪怕同归于尽。
也许,只是也许,她这次真正接触真相的距离拉近了,很快就要找到这个诅咒了她近百年的古钱币的秘密,她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心悸感,母亲在这一篇日记中记录这个位置时,特意用带颜色的笔标注了这里,大概这是人非常确定自己直觉的一种表现,在整个探查的过程中,她都在随处记录着。
那是很深的山间,整一带地方仅有零落的村庄,其间隔着长长的土地,被几百户村民营营役役的包围着分布。一行人在陈思源的安排下,几日前便在此等候,见到陈思源和馥汀兰,将二人指引到接近目的地的位置,便隐匿在了周围。
那个被称为张献忠后人的黑富贵,就住在这里最靠近一条小河的地方,房屋外面长满青苔,足足到了成年人腰部的位置。他是个个子很矮,几乎骨瘦如柴的中年人,但是和蔼可亲,并且很熟悉当地的情况,也很善谈。黑富贵之所以姓黑,是因为他是张献忠母亲滴表后代,他热情的邀请馥汀兰和陈思源进去喝一杯古茶,当然这也是所料之中的。
黑富贵很善谈,是个看似洒脱的退伍老军人,他拿出最好的茶具和茶款待,拐弯抹角的将一些意思表达出来。
“是的,这件事发生的很蹊跷,我们这个地区很偏僻,其实没有什么人来,最近却好像门槛都被人踏平了,如果不是因为陈先生是最早联系的我,我还收了定金,可能还会有更好的价格,我们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我是不想卖的,本想留给我们家黑娃子的。”
“给你增加一倍的价格,我希望今天就可以把事情办妥,此前需要验一下东西。”陈思源说道。
“那是再好不过的,不过陈先生您也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毕竟我们家老婆管家的,这样我也好交代些,毕竟我现在没有更多的收入了。”
黑富贵堆着笑意,翻开床头的一块木板,里面有一个暗格,拿出一个泛黑的小匣子。然而可以看到他的额头上开始渗出汗珠,废了很大的劲儿,整个床底被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有看见那封他所说的家书。
“莲秀!”黑富贵喊道,“莲秀……”陈思源清楚的看到馥汀兰脸上的失望,那神情十分疲惫,已经到了毫无办法的地步。在正常的事情进度规律中,往往如此,在有人开始制造障碍时,人们还在刻意的期待着那后面的转机,实则结果早已被格式化了。
话音未落,房门处一位中年女性走进房间,她穿着同样朴素,脸上长着很多斑点,举动很灵敏,一看就是个处事很有主见的人。
果然未像预想的那般顺利,黑富贵的爱人莲秀满面愁容,以不大友好的眼光一直打量着他们,而后垂着眼皮,并不愿意将那书信拿出来,哪怕是看一眼也很难。
因此当晚馥汀兰和陈思源被动成了这个古老村庄的房客。
这是一个严冷的早春的夜晚,陈思源特意让黑富贵在炉子里加了一把柴火,一团浓浓的薄雾弥漫在空气中,他们点着灯,灯照在一个木制的小桌案上,馥汀兰一直沉默的翻阅着手中的日记,记录着什么,陈思源一直安静的呆在一边,盯着那炉火。
馥汀兰不记得那一夜是怎么度过的,只记得陈思源一直守在屋内,为他端过晚饭和一杯咖啡,她饭后整个人晕晕沉沉的一直睡到天亮。
天亮时,陈思源已经不在身边,馥汀兰打开手机,翻看着记录,并没有看见任何与她联系的信息,她的手指停在了我的头像上,抚摸了一会儿,露出深情而无力的神色。
“妈妈会解决好,只要你好好的。”
那个并不友好的妇人敲了敲窗子,用手指指向馥汀兰的房门方向,馥汀兰走过去发现门口的地上放着一份早餐,而后的午餐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放在门口。期间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男孩子出现在窗前,好奇的看着馥汀兰,馥汀兰也并没有对这些人掩饰,没有再戴那伪装的帽子,而那男孩子被妇人叫走后,就没再出现在窗前。
她并不着急出去,因为她很清楚她目前什么也做不了,并且她非常介意那妇人古怪的眼神。馥汀兰诗图用自己的能力触摸房内的物品,却一无所获,这样干净的让她没办法找到破绽的做法,与每次她寻这些蛛丝马迹时被人为阻隔时同出一辙。究竟那费尽心思引她来的人是谁,她很清楚只有通过冷静的观察,才有可能被她抓住那些不可能的机遇。
这所房子和外面隔着一道半截的矮墙,馥汀兰没办法看到外面的事物,午餐过后,她终于在窗口看见陈思源的身影,正在与黑富贵说着什么,看到馥汀兰正在看向他们,两个人忽然一并进了馥汀兰的起居室。
“馥先生。”
陈思源面容有些沉闷,他手里拿着一封棕黑色的竹纸,递给馥汀兰。
馥汀兰略有些紧张,接过那看着纸寿很长的书信,但当她触摸后,脸上同步了全然的失望。她讨厌自己一般大声吼着,希望后的极度失望,像发泄了百年的怒气一般,而后她能做的只有低沉的哭泣着,看来这次她又中断了线索,欲无得而归了。
黑富贵露出那张轮廓分明干瘦的脸,用方言极力的解释着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这与馥汀兰所关系的问题毫无关系。
原来是黑富贵的爱人由于孩子上学需要钱周转,最近有人给了她一笔钱,她偷偷的将祖传的那封书信给卖掉了。由于黑富贵之前收了陈思源的定金,所以她一直隐瞒着这件事,至于谁捷足先登买了那封书信,为何又费尽心机制造了一封假书信不得而知。
“陈先生,我并不知道我老婆会干出这样的事……我把钱退给您,能不能不要怪罪……”
黑富贵操着一口难懂的方言,随后便传来那妇人高亢刺耳的话语声。
“让他们找我……”
太阳已开始落实,一道红色的光斑像裂开的伤口般挂在远远的天际,几位随从站在陈思源的身后,令房内有些闷热,窗外的院子里也站着几位。这是陈思源为馥汀兰私下养的助手,大概由于陈思源的传唤,这些人都现身出现在这姓黑的农户家附近,几辆越野车正堵在乡间小巷里。
“馥先生,我已经派人去搜索这几日来过这里的人和车辆,线索不会就此断掉的,毕竟现在的天网设备与过去不同,趁着天还没黑透,我们先回巴诺如何?”
陈思源一边安慰着馥汀兰,一边递过冷眼相视,那妇人在黑富贵的阻止下终于变得安静。那个曾出现在窗子旁的男孩子从院子外走进来。
“别难为我爹娘,我能默出那些内容。”
据母亲的日记描写,那一日就连她也很少见到陈思源那么难看的表情,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脸上。
那封所谓的家书上,稀稀落落几行字:
张献忠,今陕西定边东人。家贫,曾在延安府充捕快手,继投边营。崇祯三年,陕北连年旱荒,农民纷起暴动。是年十月,农民军首领王嘉胤据府谷,破河曲。献忠率米脂十八寨农民应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翌年,献忠已成为农民军三十六营中的一营之首,转战陕豫。八年,东征皖北,众逾万人。九年闯王高迎祥被俘死,献忠一军称最强。同年秋,献忠义军自湖北均县与老回回马守应等攻湖北襄樊,又联合罗汝才、刘国能等人东下,与久据皖中英山、霍山的贺一龙、贺锦合营,转战至淮阳……
当男孩默出后,在纸张的底部,也就是落款处画了一枚铜钱的图案,这令馥汀兰顿住片刻,而后控制着呼吸,还是发出了轻轻叹气的声音。
“躲了一百年,最终,还是被他们发现了,是吗?陈思源?”
陈思源眼神闪烁一瞬,“馥先生。”
“对了,拿走书信的叔叔让我转告你,馥芮白二十五岁生日要到了,而你,时间将至,一切,都该结束了……”男孩子像是专程做了这一切,这些事实将不攻自破的怀疑到更多,而馥汀兰并没有收起骄傲的样子,似乎早就准备好了这番结果,毕竟她经历过太多次这样的结果,无论哪一次有准备或无准备的试探,整个离破的细枝末节,最终都让她明确一个事实,整个事件她无法逃避。
馥汀兰从她正坐着的扶手椅上起身,冰冷的神色令人生畏,“我当然记得那天,而人生走过这么久,本身总是比任何大胆的想象更富有冒险性。我倒要冒昧的去闯过这一关,无论为了谁!”
馥汀兰戴上面纱扫视了屋子里所有的物件和人,“我们回程吧。”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松了口气,他大概可以解读馥汀兰的意思,那封家书是假的,而他们这次的长途跋涉又荒废了时光,线索又断了。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他用手捂着太阳穴,脚下有些不稳,尽管如此,他仍迅速而急切的跟在馥汀兰身后,没有像往日那般彬彬有礼,而是跌坐在车身旁边,他看了一眼手表,显示八点零一分,而后努力打开车门,从副驾位的手套箱中拿出一瓶没有标签的白色药瓶,将药吃下去后,陈思源哀伤得靠在座位上,头低在胸前,两手紧握着药瓶,转头看向亮着灯的农户家中,那几间屋子,灯光虽不算雪亮,但是偶尔几个黑色的侧影掠过,又迅速而又急切的在屋里踱来踱去,很显然并不是仅仅家中的人。
这就是母亲记录的与陈思源去往农户家找线索的全过程,她笔记中的那个农户家,幽幽的灯光,姓黑的主人,不善的主母,还有记忆力超群的男孩,都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然而他们出现的意义似乎随着这个线索而断了,日记内容中也没再提及,我确实需要一些时间整理那一本本的文字,或许能够整理的更清楚。
第十二章 又被她溜了
自从那夜见到馥汀兰离开,我就再没见到她,已经好几日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保姆放在门口的食物我只喝了水,就这样混过了周末。
我早习惯了馥汀兰这样突然消失几日,但是这一次,我像一个失恋的少女般过的异常煎熬,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像突如其来的洪水猛兽般,完全淹没了我的神志,可以想象得到,我多么邋遢,甚至于很想告诉她,我可以不在乎过去的一切,只要能过来看看我,以至于星期一一早,我收拾了很久才得以出门。
当我萎靡不振的跨上小恶魔,看见陈思源的车在另一侧驶进小巷。
“呵”,不知不觉从我口中轻轻飘出,我竟笑得有些自嘲,似乎是一个被抛弃的流浪狗,嗅到了主人的踪迹。我瞟着车子后座那完美的侧颜,馥汀兰正专注的盯着座位的前方,脸色并不好看,似乎眉心拧成了疙瘩。我想一定是看错了,带着挫败感加了油门,在小恶魔的声浪中远去。
当我出现在办公室时,同事们都已经从会议室走出来。
“呦,这踩铃小姐开始迟到了。”
“还真是空降兵吧。”
黑色紧身衣,穿在我身上显得我的脸很冷,那些碎碎念的同事们纷纷从我身边经过。
我庄严的将我那粉色的头盔放进了办公桌的柜子里,并翻出一件宽松的运动服套在了身上。
庄晗晗又从程锦的办公室走出来,一脸沮丧。如上周五时一样,只是这次他没有朝气蓬勃的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并没有向我迎面扑来,而是扯了扯嘴唇,对我挤出一抹勉强的笑,步履沉重的向他的办公桌走去。
午休时分,晗晗拎着大包抬腿就往外走。
“晗晗?”我起身急急的追上两步,拦住了他。
“我怕你正忙着。”
“我看是你更忙,走,说说你怎么了。”
我将胳膊搭在他的脖子上,像两个真正的兄弟一样拖着他向食堂方向走去,庄晗晗抿着嘴,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的擦过一道犹豫,紧接着露出将信将疑的目光。
庄晗晗带着满身怨气被我拉到食堂,对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单调的两份饭菜。
我喝了一口单位每天的例汤,“老兄,又被程锦提携了?”这句问话简直俗不可耐,属于办公室隐晦词语,既无趣味,也无艺术性,而对应着庄晗晗那嘟着嘴的小脾气却刚刚好。
庄晗晗笑着摇头,粗略的吃了几口菜,突然放下筷子,“小白,我病了!病得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还没等我说什么,他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没办法理解我的想法,当然由于你所处的位置,你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切人和事,都与我不同。”
我的心“咯噔”下沉着,头皮发麻,并冒着冷汗,不清楚庄晗晗想要表达什么,但是他这句话当时令我十分恐惧,像是被人抓住了脖子,那种窒息感令我瞬间想到馥汀兰,她大抵经常会有这样如临大敌的感觉吧。
“自从我知道陈思源是你的表哥,W小姐是你的姐姐,我感觉我们的人生不一样了。”
气候尽管已到了盛春,庄晗晗的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厚厚的围巾,那品牌格子格外显眼,他无意的用手抚弄着,迟疑的前后摆着身体,不自觉烦躁的拨着指甲边缘的凸起,但他此时的话让我如游泳者从岸上一跃进水那样,我的心急促的回归到了正常的频率。
“你原来忌惮这个……”我把筷子扔在餐盘上,“嗨,我以为你怎么了!我们是义结金兰的好兄弟,自然表哥嘛,以后他也可以是你的!”
我胡乱信口开河着,掩饰着浓浓的慌张,总之只要不是他知道了馥汀兰的秘密,我认为一切都不是问题。庄晗晗不再摇摆,换上一副拿不定主意的表情,“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离开电视台了。”
“什么?你要离开电视台?”
庄晗晗手指尖顶着手指尖,将手卡在下巴上,一下一下的磨动着,“亲爱的,我确实遇见了工作中的瓶颈期,我在巴诺市的戎马生涯可能要提前结束了。”
说起来,仔细想想上周五庄晗晗就很怪,只是我这几天着实心烦忽视了他,虽然我是个直肠子,却也听得出这句话有好几个意思,他的声音阵阵飘来,像一把小刀一样一丝丝刮我的心,我耐着性子,平静含笑,“晗晗,我们是朋友吗?别跟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直接说,我该怎样帮你。”
“小白白,也许只有你能救我了,我深知没有能力请到十夜那样的大明星,但是我也希望能够力挽狂澜的……”
庄晗晗这几天弯弯绕绕的,一直跟我耍脾气,还不是由于我酒后胡乱答应了他,我理解他大多的压力来自于我们可爱的顶头上司程锦。可让陈思源做嘉宾的事,我心里其实是极其懊恼的,多少有些没底,可我也不愿见他一直沮丧着脸,这酒后惹的锅我得背,想到这,我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无论如何,我要帮助庄晗晗做出这期节目。
“晗晗,我表哥这几天出差了,他应该回来了,不要怂,我不会让你离开这里。”
“小白白,有你我肯定心里有底,我下午有个采访,晚上我直接回家了,你今天不用等我了哈……”
庄晗晗恢复了以往的神采奕奕,他气派的挽起我的胳膊,轻快的脚步离开。
傍晚,我跨上小恶魔,脱掉松垮的上衣,刚要套上头盔,耳畔叠加在性感的声浪中,我抬眼见一辆红色法拉利SF90正迎面而来,我带上头盔,离开时不自觉回头又看了一眼那车牌。
“该不会那么巧吧。”
我心里浮现而过的是那天高速路上飙车的那位,即便浮现也只是一闪而过,甩了甩头,一阵风的离去。
小恶魔飞驰而过,所经之处是一道粉色的闪电,十夜驾着车想要追上去,却连一丝衣角都没有追上。
“又被她溜了。”
十夜懊恼的将车子停在了路边,拨通了电话。这已经是十夜第二次与我擦身而过,或许是因为那狂妄的自尊被无端受到了挑衅,这令他十分在意,毕竟他除了全民偶像的身份是个职业赛车手。
“徐来,帮我查一台粉色的座驾。”
十夜从车上走下,他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子,身材高大并不魁梧,整个人修长笔挺,清秀的脸在晚霞下,被披上一层紫粉色的光晕,看上去暖暖的,丰神俊朗的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他侧过那张颠倒众生的小脸,突然浮现着意味不明的笑。
电话那端的徐来爽朗的声音穿透话筒,“夜哥,你不会也要来吧?”
“兄弟,地址发过来,别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