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西安汉阳陵封土东侧13号陪葬坑B区西段出土大型陶仓 (方缸)55件,由南向北分三排整齐摆放,部分仓内发现粮食遗存和动物骨骼④。
1988~2004年,长安139 座西汉中期至新莽时期的墓葬出陶仓囷279 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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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咸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0期。
②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东郊西汉窦氏墓(M3) 发掘报告》,《文物》2004年第6期。
③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龙首原汉墓》甲编,西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26页。
④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汉阳陵帝陵东侧11~21号外藏坑试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8年第3期。
6-3, 4)①。
1989~2001年, 西安白鹿原30座西汉早期到东汉晚期的墓葬出土陶仓90件, 见于30座墓中。其中只出土1件者15座,出土2件者4座,出土3件者4座,出土5件者6座,最多的一墓(M95)出土24件。陶仓上的朱书文字印记涉及粮食、酱肉和酒等内容②。
1991~2006年, 西安地区发掘的近百座汉墓中, 48座墓出土陶仓囷90件, 每座墓1~9件不等,以筒形圆圆为主③。
1953年, 洛阳烧沟发掘汉墓225座, 其中145座墓中出土陶仓囷983件, 每座墓葬5~10件,最多的19件。有些陶囷外面写有“大豆万石”“大麦万石”“稻米万石”等铭记,有的囷内有粟、黍、稻、粟、大豆、麻、高粱、薏苡等谷物遗存(图6-3,1)④。
2010年,河南淅川李家沟汉墓群发掘到底的60座墓中,有20座墓共出土各式陶仓49件,一般一墓出土2~3件,最多的一墓出土6件⑤。
1953~1960年, 广州市郊发掘汉墓600多座, 西汉中期墓出土方仓9件、圆囷6件;西汉后期墓有13 座共出土方仓15件、异形仓1件,17座墓共出圆囷19件;东汉前期墓中出有 19件仓,分出于19 座墓中,出土囷14件,每墓1件;东汉后期墓出有仓42件、囷10件 (图6-3, 3、5)⑥。
1990~2001年, 广州番禺汉墓出土陶仓房4件、陶仓囷9件, 以东汉时期为主⑦。
汉代仓储模型明器所反映的仓、囷都是地上建筑类型,仓房模型有两面坡顶、四阿式瓦顶、圆锥顶等形式,有的使用斗拱。青海西宁陶家寨西汉晚期到东汉早期汉墓出土的釉陶仓是一件由四个短熊足支起的长方体仓房,两面坡顶,每面中间有三行凸起的瓦垄,檐下墙体正中开一小方口,是简单独体仓房的常见形式⑧。东汉时期有的地方逐渐使用二层或多层仓楼,河南焦作东汉墓出土的二联、三联多层仓楼是目前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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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郑州大学考古专业:《长安汉墓》,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66~768页。
②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白鹿原汉墓》,三秦出版社,2003年,第122页。
③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东汉墓》,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925~928页。
④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12~115页。
⑤ 湖北文理学院襄阳及三国历史文化研究所等:《河南淅川李家沟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15 年第3期。
⑥ 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223~225、282、330、419页。
⑦ 广州市番禺区文管会办公室、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番禺汉墓》,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89页。
⑧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西宁陶家寨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15年第9期。

 

 

 

 

图6-4 陕西咸阳杨家湾四号墓三号器物坑(K3) 内的陶仓
结构最复杂的粮仓模型,出土时有的仓楼内有小米①。这种形制结构复杂的多层仓楼建筑除了储粮可能还兼有居住、休憩、娱乐、瞭望等多种功能。
陶仓、囷结构、样式繁多,各地出土的仓储模型也都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它们代表适应不同环境、使用方式和需要的储粮模式。
第二节 储粮设施的性质和分类
考古学界对东周秦汉时期仓储遗址和粮仓模型的研究已经相当细致,涉及储粮方式、仓储技术、区域特点、建筑复原、功能用途等方面。对粮仓模型的研究多着眼于建立时空发展脉络的分型分式,如刘建安将东周明器陶囷分为九型23式②,张建锋将两汉时期的陶囷分为九型49式③。这些型和式的数量也说明了东周两汉仓囷模型种类繁多和多姿多彩。要统帅如此繁杂的仓储模型明器必须进行分类。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路,避开技术的研究角度和型式分析的常规做法,按照粮仓拥有者 (或管理、使用者)的不同将所有粮仓分为公有和私用两大类别,试图寻出与人们生活最为贴近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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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韩长松等:《河南焦作出土的二联、三联仓陶仓楼》,《中原文物》2010年第2期。
② 刘建安:《试论东周时期的储粮设施》,《农业考古》2005 年第1期。
③ 张建锋:《两汉时期陶囷的类型学分析》,《江汉考古》1995年第4期。
内容。虽然公有和私用两类仓储事实上是存在的,但要对考古发现的实物进行划分,难免多少还带有推测的成分,只能保证大体正确。
一 公有粮仓
公有粮仓是指国家所有、政府管理并以国家和公共事业为服务对象的一类仓储设施。一般说来,大型的、集群式的仓储设施都应是公有性质的粮仓。甲骨卜辞中有“焚禀(廪)”“省禀 (廪)”“省南禀(廪)”等,商王所关注的(廪)或派人省视的某地之(廪)自然是国家的粮仓。《史记•齐太公世家》武王伐纣,“散鹿台之钱,发钜桥之粟,以振贫民”。钜桥之粟也是国家粮仓之粟。但考古发现的商代西周时期的仓储遗址有限,大都无法判别其性质。山西侯马春秋晋城遗址发现的储物窖穴有可能是公有用途。战国时期的公有粮仓,能够确定者有洛阳东周王城仓城(仓窖区)内排列整齐的地下仓窖、河南荥阳官庄周代城址中仓储区的窖穴、江西新干界埠面积600平方米左右的地上木构瓦顶的储粮建筑、湖北江陵纪南城内陈家台作坊遗址上的储米遗址等。这几处遗址代表的都是公有性质的粮仓。春秋战国时期业已形成严格的仓储管理制度,有了专门的职官。《周礼•地官•仓人》:“仓人掌粟之入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孔子年轻时也曾做过管理仓库的小官,《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委吏矣。”委吏,赵岐注:“主委积仓廪之吏也。”《秦律十八种•仓律》讲的是关于公仓的律条,如:“入禾仓,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佐主稟者各一户以气(气),自封印,皆辄出。”法律规定,谷物以万石为单位 (积)入仓,积之间隔以荆笆,设仓门 (户),由县啬夫或丞和仓、乡主管一起封缄,给仓啬夫和乡主管廪给的仓佐各一门,以便发放粮食,由他们独自封印便可以出仓。可能不同等级的仓有不同的贮积方式,“咸阳二万 (石)一积”,《效律》“栎阳二万石一积,咸阳十万石一积”①。
考古发现的汉代公有仓储遗址位置重要、规模宏大。陕西省华阴西汉华仓就是建于汉武帝时期的京师仓,是为都城长安贮存、转运粮食的国家大型粮仓。河南新安西汉中期到东汉时期函谷关仓库建筑和陕西凤翔西汉汧河码头仓储建筑也都是国家为中转物资特设的大型设施,无需多论。像前举洛阳西郊六一三宿舍区发现的东汉大型仓窖群等,显然都是官府经营的公有性质的储粮设施。
汉代各种用途的公有粮仓还有很多,邵正坤按粮仓功能将它们分为漕仓、军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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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5~27、73页。
神仓、常平仓、代田仓等①,考古发现的遗址当然无法反映公有仓的全部类型。
建筑遗存的类型和性质可以从其规模、位置、内部结构、数量和布局情况以及周边设施等来判断,而墓葬中出土的粮仓模型结构虽异,在尺寸大小方面并未有太大的差别,要说明其性质就不那么容易了。我认为,墓葬属个人的私域,被带到地下的这些粮仓不可能是公仓私用,应当一律看作私用性质。若是帝王墓中出土的陶仓(如阳陵陪葬坑出土的方缸陶仓),也代表的是为其本人和皇室服务的仓储,与私用仓有相似性质。
二 私有粮仓
私用粮仓为个人所有,归个人支配,以个人、家庭或家族以及从属人员为服务对象,供给他们生产、生活、交易和一切杂务所需的粮食。
多数情况下,私用粮仓规模较小,结构也简单。单体仓圈的规模和结构形式不是判断公仓、私仓的绝对依据。公用仓储有窖穴式的,私用粮仓也有地面式的。但集群式的小型仓不可能是私仓。陕西沣西西周居住遗址小型的零散窖穴具有私用仓储的特点。洛阳东周王城东南仓城区内发现的70多座整齐密集的仓窖则是国家的。洛阳汉河南县城东区,“每个住宅的规模都不大,一般只有一间或两间,分散、独立,互不连接,排列也没有一定的次序”,从整个遗址的迹象观察可以确定是一般平民的居住区,居民以农民、手工业者为主体②。这里发现的半地穴式的土囷、砖囷和砖砌方仓就是农民和手工业者所用的储粮设施。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各房址附近也发现一些附属于住宅的储物用的窖穴,可能就是私人地下粮窖。
粮仓规模与墓主人生前身份、地位和富裕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咸阳杨家湾四号墓墓道中排放35件大陶仓的三号陪葬坑代表的就是一个土木结构的粮仓建筑设施,坑长5、宽24、深1.1米,底部铺花砖,四边各用三根枋木堆砌,用17 根枋木盖顶③。西安东郊西汉早期后段窦氏墓出土的四阿式顶陶仓,刻画有仓门和供上下的梯子,明显是大型地面建筑④。河南焦作东汉墓出土的二联、三联多层陶仓楼,体量大,结构复杂。四川、山东、江苏等地汉画像砖、石上刻画的粮仓也都是大型和较大型的仓储设施。它们都是王室、贵族、大地主私有粮仓的反映。当然,埋葬习俗与墓主生前的真实生活不一定相符,但这样的粮仓即使不为其所能有,也应属当时社会上所见和人们所追求的东西,仍是透视社会历史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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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邵正坤:《汉代粮仓的类型及仓储粮食用途试论》,《唐都学刊》2007年第6期。
② 黄展岳:《一九五五年春洛阳汉河南县城东区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6年第4期。
③ 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咸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0期。
④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东郊西汉窦氏墓(M3) 发掘报告》,《文物》2004第6期。
春秋以来各地墓葬中出土的大量的圆囷、方仓都属私用性质的仓,它们出土于中小型墓葬之中,多数结构简单,除时代和地域特点的不同,从大小尺寸和存放内容上看不出太大的差别。关中秦墓中的圆形图,开单门,有底座或三足,尖圆形或锥体状顶,从实际建材考虑,不太会是大跨度、大体量的设施,适合个体家庭私用。
汉代圆囷、方仓模型都有,仓房模型开始增多。地面建筑仓房可以通过增加开间、进深等扩大规模,但目前所见的仓房模型多数在三开间以内,进深只有一间,它们用四阿顶和刻画斗拱等方法来表现建筑规模的宏伟。这些都不一定是汉代民间流行的仓式。汉代以孝治国,全社会对孝的倡导和彰显加重了本已存在的厚葬之风,在模型明器上刻意追求高大就是厚葬观念的表现之一。如东汉墓中的楼阁多为三层,也有四层、五层者,较西汉时期层数增加。当然不能单从建筑技术的发展上来看待这样的变化,主要还是葬俗和丧葬观念的问题。在两广地区汉墓中,陶仓房要比住屋模型简单得多,两面坡顶的简易仓房应是民间最主要的样式。
圆形陶囷和方形陶仓房结构形式完全不同,它们不但反映了不同的地域类型,出现的时间也有早晚。吴晓阳发现汉代随葬陶囷的墓和随葬陶仓的墓在形制、规模以及随葬品的种类、数量上存在差异,反映出用陶囷的墓主和用陶仓的墓主在身份地位上明显的不同。用仓墓比用囷墓规格高,从随葬器物上也说明墓主的身份前者高于后者。陶囷兴起于关中地区秦墓,墓葬随葬器组合中以鬲、釜、盆、罐、甑等实用器为主的风气折射出秦国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以显示墓主的财富情况为主。陶囷也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实用设施,被制成模型纳入墓中正与秦人所奉行的价值观相符。这种观念和做法一直延续并被带到汉墓中。
汉代随葬陶仓尤其是随葬陶仓数量较多的,一般都属于中等或中等规模偏上的墓,用陶仓随葬除了显示财富,更多的是想表示墓主生前的社会身份和地位①。也就是说,汉代人赋予了陶仓一定的礼器的功能,这一点向来被考古研究所忽视。实际上,我们应该把汉代陶仓也放到能反映墓主身份地位的礼器组合中。比较这两种观念和文化上的差异,讲求实在的秦人,他们墓中的陶囷应该更能够反映当时的实际。汉代的陶囷是在秦的基础之上的进一步的发展,也应是民间普遍使用的粮仓形式。西汉晚期以后,黄河流域的人们继续使用陶囷随葬时,还往往在它们的外面涂写某种谷物“万石”或“百石”的字样寄托拥有财富的愿望,如“粟万石”“黍万石”“大豆万石”“小麦万石”等等,从形式和文字上都体现出对秦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陶囷和陶仓房既有形式上的区别,又有文化上的差异。用仓房随葬的墓主其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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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晓阳:《战国西汉墓随葬陶仓、囷的考古学观察》,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家庭所用的可能是仓房,也可能是囷或者地窖,甚或是占用居住空间的一角存放粮囤,这都不是我们要追究的,我们关注的是汉代私用性质的粮仓在民间的存在。至于其地域类型,研究的文章很多,不再复述。
第三节 储粮方式和粮食消费过程中的粮罐
从农业生产的角度说,粮食入仓就万事大吉了;但从日常生活的角度看,好戏才刚刚开始。粮食储存关乎人们的生活,在各种不同性质的粮仓中,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是个人的私用粮仓。他们从自家的粮仓中取出粮食消费,食用、完税、交易或派做别的用场。供给饮食日用是私家粮仓最主要的用途,它们是粮食流向人们日常生活的源泉或中转站。要了解私家的仓储如何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以及在人们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首先要对考古发现的一类存粮容器在粮食消费过程中的位置做出合理解释。这个问题涉及储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