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地方医疗与医教不分,州府置医学博士、助教、学生,学生在跟随博士、助教学习的同时,还要广泛实习,“各于当界巡疗”。助教当与博士同,他们负责州府的医疗。唐代地方医学有专科教材,有医经、医论、方药、针灸、脉诀等。
采药贮藏也是州医学之职。诸州府由功曹、司功参军负责采药、制药之事,“凡诸州每年任土所出药物可用者,随时收采,以给人之疾患(皆预合伤寒、时气、虐、痢等药,部内有疾患者,随须给之)。”功曹采药有两种用途:其一为上贡,其二为本州自用。除采药外,还要合制大量的治疗伤寒、时气等传染病药,因须而给百姓。除采造外,州府药物由市买获得。《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唐蒋玄其等领钱练抄”记录了唐官府用大练235匹2丈4尺从行人蒋玄其处买药,这部分杂药可能就是西州储备的治疗传染病的药。
2.中央对地方的医疗援助
唐中央政府时常在紧急时期派医疗人员到各地义诊。贞观十年(636),“关内、河东疾病,命医赉药疗之。”《旧唐书》卷191《方伎•许胤宗传》:“时(武德初)关中多骨蒸病,得之必死,递相连染,诸医无能疗者,胤宗每疗,无不愈。”
唐朝皇帝也常常把药方以诏令的形式颁行民间,如开元年间,唐玄宗下诏:“朕顷所撰《广济方》,救人疾患。颁行已久,计传习已多。犹虑单贫之家,未能缮写,闾阎之内,或有不知。倘医疗失时,因致横夭,性命之际,宁忘恻隐。宜令郡县长官,就《广济方》中逐要者,于大版上件录,当村坊要路榜示。仍委采访使勾当,无令脱错。”唐德宗贞元“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上亲制《贞元广利方》五卷,颁于州府”。皇帝把医药知识的传播当作头等大事,亲令郡县长官与采访使督办此事。皇帝知民疾苦,看重民生,于此可见一斑。
3.慈善性医疗机构
唐代地方上还设有福利医院疠人坊及悲田养病坊。疠人坊为专门隔离麻风病人的医院,由寺院设置,《续高僧传》卷25记载,唐智严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后,“往石头城疠人坊住,为其说法,吮浓洗濯,无所不为”。足见病人在疠人坊可得到护理及治疗。
悲田养病坊的设立也与佛教有关,悲田坊原为寺院所设,武周长安(701年)以来,置使专知此事。开元二十二年,“断京城乞儿,官以本钱收利给之”。病坊成为官办医院。尽管国家为病坊置本经营,但病坊仍由僧尼负责。唐穆宗会昌五年(845年)毁佛以后,令僧尼还俗,病坊无人主领,李德裕建议“两京量给寺田拯济,诸州府七顷至十顷。各于本置耆寿一人勾当,以充粥料。”给病坊一定数量的田土,以充粥食,并为其置本收利,选耆寿一人负责。
悲田养病坊原属佛教僧尼主持之慈善机构,附设有医院、收养所及赈济等部门,其组织十分庞大,分设各州县。其成立之目的,本“恤贫宽疾”为大众服务。武宗时一度废佛法,令僧尼还俗,其时悲田养病坊选以“耆寿”为掌管,更名曰养病坊。及文宗登位,回复释教,自是以后,仍以道行僧尼主管。其经费之来源,则以政府资助为主,包括官以本钱收利给之,和拨给寺田,两京之悲田养病坊则给田十顷,诸州则七顷。其次则为私人捐助,以及州县所给恤绢米等。咸通八年(867),懿宗疾愈,并赐给颇多。《唐大诏令集》卷10:
其病坊据元数,各有本利钱,委所在刺史、录事参军、县令糾勘,兼差有道行僧人专勾当,三年一替。如遇风血之时,病者不能求丐,即取本坊利钱市米为粥,均给饥乏,如疾病可救,即与市药理疗,其所用绢米等,且以户部属省钱物充,迅具申奏,候知定数,即以藩镇进贺疾愈物,支还所司。此敕到,仰所在州县录敕,榜于州县门,并坊市村闾要路。其州县所给恤绢米,恐下吏之所隐欺,仍委刺史、县令设法颁布,不得令不利本身所在。给恤之后,分析闻奏,俾令速济疾病,称朕意焉。
可知,唐时之悲田养病坊,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慈善机构,分设全国各州县,兼负施医恤贫之责,与今之慈善机构相较,仍毫不逊色。
唐代敦煌郡病坊的情况在敦煌文书中有所记载。伯2626《天宝年间敦煌郡会计牒》比较集中地透露了唐代敦煌郡病坊的一些情况。引录如下:
病坊
合同前月日见在本利钱总壹佰三
拾贯柒拾贰文
壹佰贯文本
三拾贯柒十贰文利
合同前月日见在杂药总玖佰伍拾
斤贰拾枚
合同前月日见在什物总玖拾肆事
铛三口 一受贰斗 一受一斗
一受伍勝(升)釜壹口 受伍斗
凡(瓦)盆贰 凡(瓦)罐三 锁肆具
刀壹口 镢壹具 锹壹张 泥漫一
四尺床子二 八尺床贰张 食柜壹
药柜壹 药杵壹 药臼壹 嗽单壹
步碾壹合 食单壹 鏊子壹面桉
板壹 手罗壹 拭巾贰 白毡五领
席五领 绯絁被三张 盘壹面
甑壹口 瓮大小伍口 碗拾枚 匙
著各拾口 木盆壹 食合拾具
合同前月日见在米总壹石陆斗捌合
据文书知:病坊有本利钱130.072贯,其中百贯本,30.072贯利,有杂药950斤20枚,什物94件,包括锅、盆、灌(罐)、锁、餐具、斤、毡、席等,米1硕6斗8合,可供病人及无家可归者休养将息。
伯2626号病坊文书中所列四尺床子、八尺床子当为不同年龄者所设,四尺床子应为婴幼儿所使用,八尺床子当为中、青年人或老人所使用。可知唐代州县病坊收容贫病的对象有不同年龄的人。
唐代敦煌郡病坊的经济来源大略有二。一是病坊作为敦煌郡官署衙门,当由官府供给縻食和杂物,如《新唐书》卷49上《百官四•上》记有:“左右金吾卫:……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堠、道路、水草之宜……大功役,则与御使循行。凡蔽幕、故毡,以给病坊。”二是病坊用官钱放贷生利,这是唐代敦煌郡病坊的一个重要经济来源。伯2626号文书所载病坊总资产为130贯72文钱,其中本钱为130贯,利钱为72文,也正说明了病坊确实藉放钱生息以自存。
唐代敦煌郡病坊同医学一样,均为官署职事部门,病坊要疗救病患,就需要配备医务人员,而敦煌恰好有培养医学人才的专门学校,由此可推断唐代敦煌郡病坊当有来自敦煌医学校的医生若干人。敦煌文书中的医方残卷,目前所知约有30多种,其内容涉及内、外、妇、儿、五官等科疾病的治疗。其中一些医方当与病坊有关。
唐代中州地区佛寺林立,当设有众多病坊。《太平广记》卷95《洪昉禅师》引《纪闻》载:“陕州洪昉……以讲经为事,门人常数百。……昉于陕城中,选空旷地造龙光寺,又建病坊,常养病者数百人。寺极崇丽,远近道俗,归者如云。……(天帝)固请大师讲经听受,昉曰:此事诚不为劳,然病坊之中,病者数百,待昉为命,常行乞以给之。今若流连讲经,人间动涉年月,恐病人馁死。”
印证中州地区佛教病坊是存在的。而且病坊中收容的人数达数百人,其经济来源依靠寺院,由禅师主持日常事务。
僧人常精通医道,昙闰法师就是一位医师,《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昙闰法师,洛阳人也。善咒术,学玄理。探律典,玩医明。善容仪,极详审。杖锡江表,振物为怀。”有一则石刻资料记载了佛教僧医的事迹,是《唐故大德思谷禅师墓志铭》:
师讳□□,字思谷,□竺(俗)姓宋氏,洛阳人也。年□□岁,离(尘)出家,□□妙□大师□发于西华禅院。师□髫年聪慧,□锋敏□,□求第腊,十有五岁,□□师祖宁一公,复住锡于千祥兰若。宁一公好诵儒书,石律书法兼严整,尤善医活人。圆寂之后,师述其懿行,载在邑乘,以彰其德。师之孝义也。师甫入寺,佛殿□露,禅房倾圮。师立志修葺,贫无资用,随缘自度,历尽艰辛,陆续募化,重加修营。建钟鼓殿三楹,□房十余楹。前后佛殿,金碧一新,皆师之力也。尝训徒曰:既入空门,须求上来。如《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若能从此会悟,何患不脱尘累。师终日持经,以养性根,兼攻吟咏,善书画,精通医道,故声□遐迩,当时士大夫莫不仰慕。即如林主忠公□□师楹联云:“采药活人心是佛,对花临帖笔是如神。”,梦韶李太尊赠师曰:“婆心国手”之称。淳甫马明府赠师堂额以“旃檀橘茂”。畲香居士赠师以“药师”,阖邑绅民赠师屏障。师之硕德备栽焉。非德洽人,安能推重如是耶!所谓不求名而名自归者,师有之矣。师于高宗辛丑年七月二十四日戌时诞生,以现宗二年三月廿二日寅时入灭,世寿七十二岁。今欲窀窆就于福先寺之东,卜地一区,以建塔焉。复为铭曰:
维师灵秀,智慧渊元。《金刚般若》,默契夙缘。慈新妙术,普济人天。缅水睹影,淑彼前贤。俭勤自奉,六十余年。禅林修整,金碧焕然。三心既了,四相莫牵。慧邓遍招,性月常圆。爰同斯石,千古永传。
□廉□人发愚弟言文顿首拜书
嵩山太宁沙门了□篆盖
大唐三年岁在癸丑正月三十□日
剔海宴、海闰、海珠、徒孙□泉、□明、湛□
徒曾孙寂□、寂照、寂□刊石
4.民医
除官医之外,地方上还有众多的私医。唐代乡村贫民皆可学习医学,并在乡里行医。《旧唐书•孝友传》载:“豫州人许坦,年十余岁,父入山采药,为猛兽所嗜,即号叫以杖击之,兽遂奔走,父以得全。”《旧唐书•方伎传》:“甄权,许州扶沟人也。尝以母病,与弟立言专医方,得其旨趣。……贞观十一年,权年一百三岁,太宗幸其家视其饮食,访其药性,因授朝散大夫,赐几杖衣服。……撰《脉经》、《针方》、《明堂人形图》各一卷。”其弟立言也成为唐代的名医。
唐中央、地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也常从民间医技精湛的人员中招收,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三月十五日,敕:‘贞观初,诸州各置医学博士,开元中兼置助教,简试医术之士,申明巡疗之法。比来有司补拟,虽存职员,艺非专精,少堪施用,缅思牧守,实为分忧,委之采择,当悉朕意。自今以后,诸州应缺医博士,宜令长史各自访求选试,取艺业优长堪效用者,具以名闻,已出身入式,吏部更不须选集’”。唐代有不少名医皆来自民间。上文所说甄权、甄立言兄弟就是由民医走入仕途的。邓思齐也是唐代民间高医,《唐会要》卷82载:“贞元二年(786)九月,山人邓思齐献威灵仙草,出商州,能愈众疾。上于禁中试用有效,令编附《本草》,授思齐太医丞。”《旧唐书》卷191《方伎•张文仲传》记:“张文仲,洛州洛阳人也。少与乡人李虔纵、京兆人韦慈藏并以医术知名。文仲,则天初为侍御医。”唐代著名的医学家孙思邈原为道士,也是一位著名的民间医生,《旧唐书•方伎传》及《唐会要•医术》对孙思邈的精湛医术都有大篇幅的记述,显庆四年(659),朝廷授孙思邈承务郎,直尚药局。
民间医生也可以通过医学考试人仕,《唐会要》卷82《医术》载,乾元元年(758)二月五日制:“自今以后,有医术入仕者,同明经例处分。”至三年(760)正月十日,右金吾长史王淑奏:“医术请同明法选人,自今以后,各试医经方术策十道:《本草》二道、《脉经》二道、《素问》十道、张仲景《伤寒论》一道、诸杂经方义二道。通七以上留,以下放。又尚食药藏局请同典膳局,太医署请同大乐署。”医学成为明经、进士、明法、明算之外的另一条贡举入仕途径,促进了唐代医学及医学教育在民间的普及、发展。
虽然唐政府致力于地方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唐代乡村民众的疾病医治也是相当困难的,人们常常求助于神灵,用修福或祈祷的方式来禳除。不过,乡村医疗卫生建设对民众的社会救助也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三、自然灾害的救助
1.政府赈恤
唐代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为有效地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政府建立了自然灾害上报制度。《唐律疏议》卷第13《户婚》“不言及妄言部内旱涝霜虫”:“主司,谓里正以上。里正须言于县,县申州,州申省,多者奏闻。”唐玄宗注重了解民情,开元二十二年夏,“上自苑中种麦,率皇太子以下躬自收获,谓太子等曰:‘此将荐宗庙,是以躬亲亦欲令汝等知稼穑之难也。’因分赐侍臣,谓曰:‘比岁令人巡检苗稼,所对多不实,故自种植以观其成,且《春秋》书麦禾,岂非古人所重也!’”
唐代一些官吏为求政绩,常隐瞒、谎报灾情。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卷7“风灾霜旱”条曰:
庆元四年,饶州盛夏中,时雨频降,六七月之间未尝请祷,农家水车龙具,倚之于壁,父老以为所未见,指期西成有秋,当倍常岁,而低下之田,遂以潦告。余干、安仁乃于八月罹地火之厄。地火者,盖苗根及心,□虫生之,茎秆焦枯,如火烈烈,正古之所谓蟊贼也。九月十四日,严霜连降,晚稻未实者,皆为所薄,不能复生,诸县多然。有常产者,诉与郡县,郡守孜孜爱民,有意蠲租,然僚吏多云:“在法无此两项。”又云:“九月正是霜降节,不足为异。”案白乐天讽谏《杜陵叟》一篇曰:“九月霜降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长吏明知不申报,急敛暴征求考课。”此明证也。……由此言之,吏不喜言灾者,盖十人而九,不可不察也。……岂非昔人立法之初,如所谓风灾、所谓旱霜之类,非如水旱之田可以稽考,惧贪民乘时,或成冒滥,故不轻启其端。今日之计,固难添创条式。但凡有灾伤,出于水旱之外者,专委良守令推而行之,则实惠及民,可以救其流亡之祸,仁政之上也。
感叹官吏常为征收赋税而隐瞒风霜灾情,因这类灾情没有水旱灾情容易稽考,制度制订时也不便开其端倪,但良吏更应该为百姓着想,如实向上级反映灾害实情,以减少人口流亡,稳定社会秩序。唐代法律对隐瞒灾情或妄报灾情者给予处治。《唐律疏议》卷13《户婚》“不言及妄言部内旱涝霜虫”条曰:
诸部内有旱涝霜雹虫蝗为害之处,主司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覆检不以实者,与同罪。若致枉有所征免,赃重者,坐赃论。《疏议》曰:依令:“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其应损免者,皆主司合言。主司,谓里正以上。里正须言于县,县申州,州申省,多者奏闻。其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所由主司杖七十。其有充使覆检不以实者,与同罪,亦合杖七十。若不以实言上,妄有增减,致枉有所征免者,谓应损而征,不应损而免,计所枉征免,赃罪重于杖七十者,坐赃论,罪止徒三年。既是以赃致罪,皆合累倍而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