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挥信号类。其中有:旗(包括纛、门旗、五方旗、队旗、认旗、阵将门旗六种旗帜)、鼓(包括严警鼓、阵将鼓二种)、角(号角)。
二是作战兵器类。其中有:远射兵器弩、弓及箭矢(包括射甲箭、生钆箭、长垛箭以及弓袋、胡鹿、长弓袋等配套装具);格斗兵器枪、佩刀、陌刀(马军以啄锤、斧钺代)、棍棒等。
三是防护装具类。其中有:甲(铠甲)、战袍、牛皮牌等。
对以上三类器械、装具名称、形制及其用途,作者李筌不仅做了详细介绍,而且着重说明了各类器械、装具的配备比例以及指挥信号工具在驻营、行军过程中的配置方位与用途。为我们今人研究唐代军队兵器、装具的形制、性能、用途以及配备情况,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宝贵资料。
军装篇第四十二
[原文]
经曰:军无辎重①,则举动皆阙②。士卒以军中为家,至于锥刀③,不可有缺。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络自副④。
幕⑤:一万二千五百口,竿、梁、钉、橛、锤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
干粮:十分,一人一斗二升,一军一千五百石。
麸袋⑥: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韦皮⑦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马孟⑧: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皆坚木为之,或熟铜,受三升。冬月可以暖食。
刀子、锉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解结锥、砺石⑨:各十分,一十一万二千五百事⑩。
麻鞋⑪: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緉⑫;摊子⑬、革悤𩍬⑭、𤁧子⑮: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事。
挎帑⑯、抹额⑰、六带⑱、帽子、毡帽子:各十分,六万二千五百事。
毡床⑲: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
皮裘、皮袴⑳:各三分,七千五百领,或诈为蕃兵㉑用。
柳鑵㉒、栲姥㉓:各二分㉔,五千口。
皮囊:十分,一万二千五百事。㉕
锹、锤、斧、锯、凿:各二分,一万二千五百事。
鎌㉖:四分,五千张。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张。
布行槽㉗: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具。
大小胡瓢㉘:二分,二千五百枚。
马军鞍、辔㉙、革带:各十分㉚,三万七千五百具。
人药㉛:一分,三黄丸、水解散、疟痢药、金枪刀箭药等五十贴。
马药㉜:二分。
披毡、披马毡、引马索:各十分,计三万七千五百事。马军无幕,故以披毡代。
插楗㉝: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
绊索㉞:二十分,二万五千条。
皮毛皮条㉟: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条,备收贼杂使用。
右各队备办公廨㊱军装㊲,并须赍行㊳贮备使用,勿令临时有缺。
[注释]
①军无辎重: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辎重,指随军车载的军用器械、粮秣、被装等物资。
②阙:通“缺”,谓缺少。
③锥刀:锥子和刀子。本篇这里指细小物件。
④鞍络自副:鞍络,指马鞍子和马笼头。自副,谓自行配套齐备。副,本篇这里作量词,指用于成对成套之物。
⑤幕:帐幕;帐篷。
⑥麸袋:指装粮袋。麸,本谓麸皮,这里代指粮食。
⑦韦皮:指去毛熟治的皮革,俗称“熟皮”。
⑧马孟:指大型的圆形盛物器具。
⑨砺石:即磨刀石。
⑩事:本篇这里作量词,义同“件”,指一件。
⑪麻鞋:指用麻编织的鞋。
⑫ 緉(liǎng):古代计算鞋数的量词,犹“双”。
⑬摊子:不详其物。
⑭革悤𩍬:经查各种字典、辞书,均未见此二字,故既不知其读音,也不详其为何物。
⑮𤁧子:不详其为何物。𤁧,据《中华大字典》载称:“水旁齿,色人切,音涩,缉韵。”但此字现已不流行。
⑯挎帑(kuà tǎng):即挎囊,犹“挎包”。
⑰抹额:亦称“抹头”,指束在额上的布巾。《新唐书•娄师德传》:“戴红抹额。”
⑱六带:不详其为何物。
⑲毡床:犹“毡席”,指毡制的铺垫用具。
⑳皮裘、皮袴:皮裘,即毛皮上衣。皮袴,即毛皮裤子。袴,亦作“裤”。
㉑蕃兵:指周边少数民族士兵。
㉒柳鑵:亦作“柳罐”,或曰“柳条罐”,指用柳条编成的汲水器。
㉓栲姥(kǎo lǎo):指用柳条编制的盛物器具,或曰“柳条筐(笼)”。
㉔二分:原文误作“三分”,今从钱熙祚校注改。
㉕“皮囊”条:原文作“皮囊袋亦得,锹、锤、斧、锯、凿各二分,一万二千五百事”。钱熙祚在“各二分”句后校注指出:“已上张刻本但有‘皮囊十分’四字。按:‘皮囊袋亦得’句当属上条。"钱说为是。且,又从原条前后文义看,末句“一万二千五百事”,实为一语双关,它既是“皮囊十分”的实际数,又是“锹、锤、斧、锯、凿各二分”条的实际数。故据钱说校改并将“皮囊,十分,一万二千五百事”作为单独一条置前。
㉖鎌:同“镰”。即镰刀。
㉗布行槽:指用于行军作战时盛放饲料的布制槽子。
㉘胡瓢:以成熟的葫芦制作的瓢。
㉙辔:即驾驭马匹的缰绳。
㉚各十分:原文漏刻“各”,今据钱熙祚校注补。
㉛人药:钱熙祚于本条原文末句校注指出:“此条张刻本但云:‘人药一分,金枪药一分。’又另提行云:‘马药二分。’”
㉜马药:此条原文脱。今据钱熙祚前条“人药”校注补,并提行单列一条置于“人药”条后。
㉝插楗(—jiàn):犹“插销”。楗,通常指门闩(shuān),亦即插销,通常有木制和金属制两种。
㉞绊索:俗称“绊马索”。指用于拴缚马足的绳索,或作战中为绊倒敌方人马而暗设的绳索。
㉟皮毛皮条:指用羊毛搓成的绳和皮革条。此条原作"皮毛及连枝中半中皮条",句意费解、疑“及连枝中半中”系衍文。钱熙祚校注指明:此条“张刻本但有‘皮毛皮条’四字。”查述古堂抄本亦同张刻本,故据以校改,删除“及连枝中半中”六字。
㊱公廨:古时指官署。
㊲军装:本篇这里指各种军事装备。
㊳赍行(jī xíng):犹“赍送”,义谓拿到……,或送到……。
[译文]
经典上说:军队没有军需物资装备,进行军事行动就什么都缺乏。士卒以军队为家,以至于锥刀等细小物件,也都不可缺少。
驴:按十分之六配备,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计有七千五百头驴,鞍子和笼头由士卒自行配备。
幕:一军计有幕帐一万二千五百顶。用以支撑幕帐的竿、梁、钉、橛、锤,由士卒自行配备。
锅:按十分之一配备,一军计有一千二百五十口锅。
干粮:按十分配备,每人为一斗二升,一军共有一千五百石干粮。
麸袋: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一万二千五百条盛粮袋。此盛粮袋是用熟皮缝制而可以缠绕于腰间,每条袋可盛粮食一斗五升。
马盂: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一万二千五百个马盂。都是用硬木或熟铜制作的,每个容量为三升。冬天可以用来保暖食物。
刀子、锉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解结锥、磨刀石:各按十分配备,一军共有十一万二千五百件。
麻鞋:按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三万七千五百双麻鞋;摊子、革悤𩍬、𤁧子,各按十分配备,一军共有三种装具三万七千五百件。
挎包、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按十分配备,一军共有五种装具六万二千五百件。
毡席: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一万二千五百张毡席。
皮裘、皮裤:各按十分之三配备,一军计有皮裘、皮裤七千五百套,有时用以假扮蕃兵。
柳条罐、柳条筐:各按十分之二配备,一军共有五千个柳条罐和柳条筐。
皮囊: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一万二千五百个皮囊。
锹、锤、斧、锯、凿:各按十分之二配备,一军共有此五种装具一万二千五百件。
镰刀:按十分之四配备,一军计有五千把镰刀。
切草刀:按十分之二配备,一军计有二千五百把切草刀。
布行槽:按十分之一配备,一军计有一千二百五十具布行槽。
大小葫芦瓢:按十分之二配备,一军计有二千五百个葫芦瓢。
骑兵马鞍、缰绳、革带:各按十分配备,一军共有骑兵的三种装具三万七千五百件。
人药:按十分之一配备,(一军计有人药一千二百五十剂)其中:三黄丸、水解散、疟痢药、金枪刀箭药等各为五十帖。
马药:按十分之二配备,(一军计有二千五百剂)。
披毡、披马毡、引马索:各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三万七千五百件。骑兵没有幕帐,因此用披毡代替。
插销: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一万二千五百件插销。绊马索:按二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二万五千条绊马索。
皮毛皮条:按三十分配备,一军计有三万七千五百条皮毛皮条,以备捆绑所接收的贼寇等杂用。
以上诸项装备物资,为各队备办官署所要求筹备的军用装备物资的配备比率,以及实际配备的数量,都必须持送储备于军中以供征戍时使用,不得在临到用时有所缺少。
[解说]
本篇以《军装篇》为题,主要论述军队日用器物对军事行动的影响作用,介绍唐代军队所需器用、物资的筹措与配备情况。“军装”一词,有广狭二义:狭义特指军服,即军人穿的制服;广义则指军队日常生活与对敌作战所用的器械器物和军事装备。从李筌本篇所述诸多内容来看,这里的"军装"则涵盖广狭二义。
作者李筌首先依据孙子所论“军无辎重则亡”(见《孙子兵法•军争篇》)的重要思想,阐明了“军无辎重,则举动皆阙”的观点。那么,何谓“辎重”?唐代著名文学家、兵学家杜牧注云:“辎重者,器械及军士衣装。”(见《十一家注孙子•军争篇》杜牧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4月第1版)李筌本篇具体所指内容,当包括军用器械、营具、粮秣、医药、服装等数十种生活物资和作战器用。毫无疑义,这些都是确保军队生存和作战所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换言之,军队如果没有这些器用、物资作保障,就无法生存和对敌作战。李筌所论“军无辎重,则举动皆阙”的思想观点,其重要意义即在于此。
李筌还认为,士卒应当以军队为家。为确保军队日常生活正常进行和对敌作战的有效实施,所需之各种器用、物资,甚至小到锥刀等细小物件,都该应有尽有,不可或缺。为此,作者详细记述了唐代军中所需器用、物资有数十种之多。我们知道,唐代前期(安史之乱前)兵役制是承制于隋代的府兵制,而“府兵征行时,除重兵器与战马由封建国家供给外,其他均应自筹”(引自谷霁光著《府兵制考释》第19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7月第1版)。因此,李筌本篇所述数十种军中日用器物,基本上囊括了唐代前期府兵“自筹”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器物。并且,既指明了各类器用、物资的配备比例,也计算出各类器用、物资的配给数量。可以说,真是面面俱到、应有尽有,既详细又明确。作者最后强调指出,军中所需各类器用、物资,必须由“各队备办公廨”,做好平时储备,以便随时使用,“勿令临时有缺”。这体现了“有备无患”(见《左传•襄公十一年》)的可贵思想,是值得肯定的。
中国古代著名兵书研究太白阴经 解说
张文才解说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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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卜篇第九十八
山冈营垒篇第九十九
后记
太白阴经卷五预备
总 序
[原文]
经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帅师。①愚者有备,与智者同功。故天子有道,守在四境;诸侯有道,守在四邻。国所以立疆塌②、关塞③、亭障④者,将欲别内外,乖夷狄⑤;置烽燧⑥、刁斗⑦者,所以警边徼⑧,厉士卒⑨也。
[注释]
①不备不虞,不可以帅师:语出《左传•隐公五年》。但《左传》原文无“帅”字。帅师,义犹“率师”,谓统率军队。
②疆埸(—yì):指边境;国界。
③关塞:边关要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