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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木水这次来,一是想会会老同学、老朋友,纯粹的私人约会,彼此谈谈人生的得失。人在逆境时总会想起一些老朋友,友情仿佛陈年老酒一样密封在一个坛里,专等失意时揭开封盖,好让友情慢慢抚平心灵的创伤。再就是想不受干扰地体验一下生活,跟这个时代再找找感觉,看能不能把创作的路延续下去。
易木水的创作遇到了麻烦,这麻烦就像一个沉醉在爱情中的人早上醒来突然看到空荡荡的房子里只有自己孤独的灵魂,那个让他用全部生命或激情热爱着的另一个却不知去向,这还不算,他在收拾床时意外地发现,这张曾经洒满爱情欢乐的床笫竟落满铁屑一样的碎片,每一个碎片都是梦中跌落的另一瓣故事,尖锐、锋利,露出蜜汁包裹着的爱情划破后坚硬的核,核中流出的竟是与爱情完全相背的汁,苦涩、僵死、带股腐烂的气息。爱了半生的人一时愕然,生命在这个早晨突然打开另一个问号,带着嘲笑的口吻发出疑问,爱过么,或者你现在还以为是爱么?
第11节:十二作坊(2)
易木水如今常陷在这样的幻觉里,他抖落的岂止是一床碎片,碎片的光芒覆盖了他的整个世界,他几乎看不到晴朗的天空和绚烂的世界,他的世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疼痛,还有随时都会发出的尖叫,就在他身体的某个地方,伴随着他混沌的思想。他实在记不清前半生都写过什么,为什么而写,手只要一触及键盘,灵魂就在碎片尖利的叫喊中发出绝症病人的痉挛,思想不得不蜷缩在床之下,在残留的一丝腥味中苟延残喘。易木水知道这跟离婚无关,他的创作始终跟婚姻无关,那个背他而去的女人从未走进他的创作中,所以也就谈不上带走或破坏什么。当然这跟查封也没关系,事实上查封前易木水已经感觉到这种绝命,人在某个特定时刻会对自己产生绝命,会忽然地想拿起一块抹布,把自己从前的脚步抹掉。至于往下该踩怎样的脚印,心中竟茫然得很。
易木水觉得必须先逃离开什么。
晚饭果然是姓叶的女孩单独陪他吃的,很简单,但价格绝对不菲,尤其那盆清炖牦牛鞭,里面还加了药缮,像是要给他大补。当着一个女孩子的面吃这东西,易木水浑身不自在,好像这顿饭是为某个简单而又直接的目的,目的中的一方,也就是易木水,一开始便处在被动地位,需要另一方做强化训练。易木水不喜欢被动,更不希望在被动中接受什么故事。叶倩倒是毫不在乎,一个劲儿劝他,多喝点儿,这汤大补,对男人很管用的。
易木水抬眼,感觉心在毫无规则地乱跳。奇怪,叶倩脸上并无他暗想的那抹羞红。她的动作熟稔,表情格式化,完全公事公办的样子。
易木水在叶倩的殷勤款待下,流着满头的虚汗将一盆汤全喝了,喝得肚子都鼓了起来,叶倩非要他将牛鞭一并吃了,说不吃真是可惜,这可是雪山草原上的白牦牛呀。没办法,易木水只好遵命吃下,刚回到房间,就趴到卫生间呕吐起来。叶倩告诉他,老总还在北京,很快会赶回来,这两天由她照顾他,需要什么只管说。
果然,一连三天,易木水只看到这个叫叶倩的女孩子,叶倩无微不至的照顾几乎到了令他难以容忍的地步,就像被人限制了自由,他感到浑身的不自在。更令他难堪的是,夜里洗澡时突然进来一妙龄少女,说是叶小姐让她过来陪洗,装修豪华的卫生间有蒸气桑拿,色调暧昧的调光灯更是制造出一种想入非非的幻境。易木水忽然怀疑自己落入了一个圈套,迟迟不肯露面的主人到底是谁?这样做的目的又何在?
易木水确信这人绝不是去了北京,一定就在这个城市,说不定就隐藏在身边,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的监视之中。易木水忽然生气了,二话不说提起包就走,对于一个落魄得有点失魂的文人,犯得着这样?
叶倩受了惊吓,一再解释老总正在路上,很快就到。您要是这么走了,我这饭碗就没了,就算帮帮我吧。一直露着迷人微笑的叶倩突然间带了哭腔,易木水发现褪去程序化的微笑后,面前这张脸竟有种撼人的魅力,易木水忽然有些不忍了。那好,告诉我你们老总是谁,他是做什么的?叶倩支吾着,还是不肯说,她说老总再三交待过,要给易木水一个惊喜,她不能提前泄露,这是公司机密。
易木水冷笑一声,连这都成了机密,这世道真是看不懂了。
二
没办法,易木水只好给林志雄打电话。本来易木水不想这么早惊动林志雄,林志雄的性子他知道,一听到他来,不知会怎么忙活一场。
林志雄听完他的述说,轻轻哦了一声,接着便是一阵沉默。易木水期待的那种声音没有响起来,林志雄似乎对他的到来无动于衷,尤其听到他住进丰华大酒店,林志雄更是出乎意料地说了声,那儿档次不低,你就安心住着吧。说完便挂了电话。
易木水感觉怪怪的,难道林志雄出了什么事,他不该这么冷淡呀。
林志雄跟易木水是老同学,小学到中学,一直同班。不仅如此,他们两家还是世交。两人的父亲同在酒厂,林志雄的父亲林大年是酒厂最早的酿酒工,还在他们很小的时候,林大年就很有名气了,小城有句顺口溜,说的是小城的三香,孟玉香的舌头软丢丢,田瘸子的猪手脆骨头,林大年的烧酒最消愁,半夜起来都想喝两口。
孟玉香是小城剧团的名角,地方戏唱得绝,偏巧人又风骚得很,据说小城不少有名望的男人都跟她亲过嘴儿,软丢丢的舌头滑进嘴里,能把男人化掉。
田瘸子是小城的屠夫,易木水上小学时,他是屠宰场的工人,经常看见他提着一袋子头蹄下水在小城很招摇地走过。他不仅猪杀得好,卤出的猪手更是味美绝口,在那个年代,肉是很紧俏的,像易木水这样的人家,一月都吃不上一次。屠宰场的门市部里,常常见血淋淋的猪头上写着张三的头、李四的头,那是专门给领导留的,张三李四便是当时小城重量级的人物。因此提着头蹄下水满街走的田瘸子便很有名,要是能吃上他亲自卤的猪手,是比过年还幸福的事,可惜这样的幸福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得到的。田瘸子有个毛病,想吃他的猪手不难,那就让你家女人脱裤子,为此他还得了个花猪的雅号。不过后来田瘸子死得很惨,大约是他睡的女人太多了,引起了公愤。在冬天一个落着大雪的夜晚,他从外面喝酒回来,摇摇摆摆走进巷子时,遭人暗算,第二天发现时,人已冻成了冰棍,警察验尸时发现,田瘸子裆里的东西不见了。这案子破了很多年,最终还是疑案,不过田瘸子的卤猪手自此成了人们永远想念的一道美味。
第12节:十二作坊(3)
再就是林大年酿出的酒了,同样是酿酒师傅,易木水的父亲易风寒就逊色多了。易木水至今还记得父亲醉酒时的样子,他左手端着林大年酿出的酒,右手端着自己的,越品尝越不是滋味,直到把自己彻底灌醉,然后瞪着牛一般大而无光的眼睛,冲易木水吼,老子胜不过他,你一定要胜过志雄那小崽子!
这座北方小城,留给易木水最多记忆的就是十二作坊了。那时候他和林志雄常常逃学,溜到十二作坊墙下,那是一座长满艾草的古城墙,城墙里面飘出的酒香终日弥漫在湛蓝的天空下,两个孩子烟鬼一样贪婪地张开鼻子,猛吸那酸中透甜含着五谷精华的清冽香味,直到把自己吸醉,躺在艾草里,迷迷糊糊睡上一个下午。那时候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办法把肚子吃饱,然后学父亲们那样捧着大碗喝酒,比比谁的酒量好。
直到上了高中,直到他们一人有了一个女同桌,这样的情境才有了改观。两个男孩子的心理因了漂亮的女同桌而发生微妙的变化,目标也暗暗变成了谁更招女同桌喜欢。易木水的女同桌叫曲雅,很秀气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儿;林志雄的女同桌叫金果,略略有些泼辣,剪一头短发,老穿一身制服,打扮得很男孩儿。两个人都算很成功,深得女同桌喜欢,尤其林志雄,跟金果好得不得了。四个人在高二时已经好得分不开了,连作业都是一起做。做完作业,两个男生一人骑一辆车,很牛气地吹着口哨,护送公主一样地把同桌送回家。
有一天四个人骑车来到古城墙下,祥和的白云挂在瓦蓝的天空中,醉人的酒香荡在和着麦香的微风中,躺在野草里,四颗青春年少的心开始浮动。那是一个空气里不带一丝伤感味儿的秋日下午,阳光把天空中不合心境的东西全给滤尽了,留给他们的是那白云般浮动的梦,从草地上站起来,四个人忍不住说起了理想。林志雄说,他将来一定要做这个城市的市长,把古城墙拆了,建一座美丽而又酒香四溢的城市。曲雅说她将来想当一名裁缝,裁最好的衣服给她女儿穿。金果便笑她,说有没有人要你还很难说,这么快就做母亲梦,怕是怀春了吧。惹得易木水一脸羞臊,半天不敢抬头。金果却不管,诗人一般站起来,对着空茫的远方大声喊,我将来要做一名伟大的记者,把一切丑恶的东西都揭露出来,还世界一个清白。轮到易木水说完,四个人倒在草地上哈哈大笑,金果说易木水你真白痴,这也算理想呀,你完了,这辈子绝不会有出息。曲雅更是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易木水那天说的理想是,将来当一名屠夫,像田瘸子那样天天吃上猪手。
光阴似箭,时光弹指间飞逝而去。当年躺在草地上遥望人生的四个孩子如今都已步入不惑。可惜得很,怀揣伟大梦想的林志雄和金果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倒是儿女情长的曲雅做了只想吃猪手的易木水的妻子,但谁能料到,人生多祸,一心想为女儿裁衣服的曲雅竟连孩子的面儿都未见,便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往事不堪回首。
易木水在丰华大酒店又住了一天,才听到一个粗壮有力的声音。来人便是叶倩的老总。他一进门,便抓住易木水的手,哎呀,怠慢了,怠慢了,大作家,你可不能提意见呀,你看我这腿,把飞机都跑断了。
易木水的手让他握痛了,他咧了咧嘴,把手抽出来,仔细端详来人一眼。一脸横肉,脸色褐红,面部肌肉因表情过度夸张而剧烈地抽搐着,身材五短肥胖,尤其两条腿,短得几乎让人以为是让肥肿的身子压垮了。粗壮的手指上,带着两个大得超出想象的金箍子,易木水脑子里马上蹦出"暴发户"这个词。见易木水盯住他望,嘿嘿笑了两声,说,记不起来了吧,我就知道你记不起来。
叶倩忙把一杯茶递上,一看茶叶,他突地火了,给作家喝的啥茶,谁让你用这一块钱一铁锨头的,你他妈的咋做事的!说着扬起茶杯,叭地泼到了叶倩身上。叶倩慌忙一躲,水还是溅了一身,滚烫的开水,烫得叶倩直跳蹦子。易木水惊骇,跃身过去,手几乎要挨着叶倩衣衫了。叶倩正好穿一件面料很薄的白色短衫,水泼上去,衣服便贴着了身子,里面的胸罩毕现,易木水忙缩了手。他目光诧诧地盯住来人,脸色血红。
还愣着做啥,换极品!来人喝斥完,转过脸来,竟换了一脸笑,嘿嘿,你别见怪,这些婊子养的,真没教养。说着递给易木水一支极品云烟。易木水没想到他会这样,愤然挡开他的手,心里燃着火,却没有发作,艰难地忍住了。
叶倩在洗手间草草处理一下,很快地换了茶,又端了过来。
易木水的目光在她窘极的脸上一烫,躲开了。
第13节:十二作坊(4)
那人端起杯子品了一口,说这就对了,你跟了我多少年,为啥记不住,易作家是谁?我他妈请都请不来的客人!记住了,打现在起,啥都用极品。来,喝,喝,好茶,这才是好茶。他忽地又换了表情,简直演戏一样,把易木水看呆了。
叶倩垂手而立,表情不只是恐怖,简直像挨刀一样。
正说着他手机又响了,好像是说客人齐了,他说了句马上下来,合上机子,对易木水说,走,今天给你接风,算是赔情。易木水恍惚地僵那里,走也不是,拒绝也不是。他却一把搂了易木水的脖子,老朋友似的说,跟我还客气,走呀。
叶倩迈着颤颤的步子,前面引路。
到了餐厅,就见一张圆形大桌边坐满了人,见他们进来,全都起立。那人这才松开易木水,拱拳作揖说,好呀,都赏光,还是易作家面子大呀。易木水被请到了贵宾位上,边上竟坐了叶倩。这时的叶倩似乎松弛下来,脸上重又染了笑。坐定,那人又盯住易木水问,你真不记得我了?
易木水努力搜寻记忆,这张脸似曾见过,又确实很陌生。易木水已感觉到这儿有点摆鸿门宴的味道,但他努力使自己放松,倒要看看,这人到底要演场什么戏。
你是--?易木水装做记不起来的样子。
操,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我是田丰华呀,初一到高一,我一直在你后面坐着呀。
易木水猛地记起来了,对,田丰华!他一拍大腿,显得有点兴奋,田丰华!易木水叫道,你父亲是--
易木水差点说出田瘸子来。田丰华又操了一声,提他作甚,说我们。二十多年没见了吧,哈哈,你个易木,这回想起来了吧,来,我给你介绍。说着他一一向易木水介绍来宾,这是王牦牛,最操蛋的那个,现在是宏发公司的老板。这是丁叫驴,丁国栋,偷着看曲雅上厕所的那个,现在搞粮油。这是……
一桌的人全都起立,跟易木水一一握手,田丰华直呼他们的外号,还揭着过去的短儿,这方式倒让易木水觉得新鲜、亲切,二十多年,他把这些脸都忘了,现在经田丰华一介绍,脑子里恍恍惚惚闪出一些影子来。来客共五位,有三位带了小秘,清一色的未成年少女,不过很解风情。轮到叶倩时,田丰华说,这我就不介绍了吧,我的公关部经理,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田丰华的话让易木水瞠目结舌。再看叶倩,她飞红着脸,兰花指搁在嘴唇上,作出一副娇羞的样子。
菜是清一色的极品,看得出田丰华对他很重视,这桌菜一定价格不菲,其中就有第一天吃过的大补极品牛鞭膳。酒很快上来了,易木水看了一眼酒名,有点奇怪,啥时又冒出个"十三作坊"来?
田丰华让服务小姐把酒斟上,举着杯子要给易木水敬酒,易木水忙客气道,我不能喝,酒就免了吧。
啥?免了,这不是臊我皮么,我田丰华请来的贵宾,不喝酒传出去岂不让人笑话死。边上的人也都齐声起哄,易木水知道这酒不能不喝了。
一桌的人轮流敬酒,易木水纵有十张嘴,也无法抵挡他们千篇一律的恭维和敬酒。喝到中间,又出事了。当时田丰华正在接听电话,易木水发现,田丰华一共拿了三部手机,桌上放的两部响起来,他总是粗声野气,不时还夹着脏话,怀里那部一响,立马变了人似的,跑到外面去接。田丰华在外面接完电话,见叶倩跟易木水的酒已敬过了。易木水喝得很干脆,他不忍这个女孩子再为难。可田丰华不行,非要让叶倩跟易木水喝交杯酒,还说,这可是我为你专门准备的,你要是不喝,就证明我田丰华眼光太低。田丰华的话马上招来一桌人的喝彩,仿佛他们专等这个节目似的,几个粗俗的家伙面目有点变形,甚至急不可待地跟身边的小情人做好响应的准备。易木水这一刻真是有点来气了,觉得田丰华太过分。叶倩端着酒杯,脸憋得通红,看得出田丰华的话就是圣旨,她是不敢违抗的。易木水刚要说什么,田丰华火了,骂叶倩,你他妈傻逼呀,就不会主动点,瞧你那吊丧样,人家大作家能跟你喝么!易木水有点被逼上梁山,真怕田丰华再做出什么过激事儿来,只好端起杯,跟叶倩喝交杯酒。目光相碰的刹那,易木水的心微微一潮,一圈复杂的涟漪荡在他眼里。叶倩很是感激,美丽的睫毛闪了闪,轻轻一抿嘴,咽下了酒,脸上腾起一晕暗红,无言地看他一眼,坐下了。
易木水有片刻的失神。
这顿饭吃得真让人说不出口,幸好田丰华接了一个电话,像是什么要人让他立即过去,这才匆匆散场,要不还不知弄出什么事来。不过他临走时说,明天接着来,今天扫兴。说完又冲叶倩黑脸道,我把作家交给你了,要是有个鸡毛大的意见,你他妈就去给我掏厕所。
第14节:十二作坊(5)
三
十二作坊最早是一口古井,形状跟坛子似的,井口只有水桶那么粗,里面却深似海。终年四季,井口都弥漫着一股水气,水气盘升到空中,恍若一股青烟,袅袅不散。远处望去,古城上面永远紫气缭绕,下面更是松柏参天,仙境一般。据说井水和西藏布达拉宫的水源是相通的,便有喝此井水除病驱邪一说。易木水小时,偶尔患个肚疼腹泄什么的,他妈便让易风寒端来井水,熬汤给他喝。
古井名叫古海子,相传杨家将十二寡妇西征,被贼寇围困在古城里,人困马乏,已无半点作战能力。忽见井口闪过一道奇光,众女将围过去,只见井水盈盈,波光粼粼,众女将大喜,捧起清泉,大口畅饮,乏困一扫而去,浑身更是清凉无比。众女将心想定有神灵相救,便俯身跪地,撩起清泉,洗去了身上的征尘,再翻身跃马,一路无敌。因十二女将捧此泉洗脸,十二股仙气荡在水中,终年不散,古海子自此声名大作,被百姓奉为圣泉。
十二作坊因此得名。记不清何年何月,这儿已是酒香四溢,花团簇簇。八年前酒厂组建集团,林志雄盛情相邀,易木水带着采风团前来采风,那时易木水的事业如日中天,新出版的长篇小说《门》好评如潮,一举成为国内著名作家,时任宣传部长的钟凌峰更是对他倍加欣赏。似乎一夜之间,他头上的桂冠便多起来,文学院院长、文联副主席、作协主席,更有一些连他都不知怎么加上去的社会兼职。
易木水觉得,八年前的那次采风在某种意义上成就了十二作坊,当时来的都是省内著名的作家、画家、书法家,更有各大媒体的记者,正逢酒厂推出新品十二作坊,品着甘冽爽口、回味无穷的美酒,看着新起的包装大楼前车水马龙、争相抢购的热闹场景,艺术家们受到了感染,纷纷挥毫泼墨,尽洒诗兴。记者们更是抢抓镜头,易木水记得,已经七十高龄的林大年也兴致勃勃赶来,脱了个光膀子,非要亲自再烧一次酒。有记者抢拍的林大年挥舞铁锨翻酒糟的镜头,在那年获得了国际摄影大奖。
十二作坊果然如人们预料那样,一上市便成了酒中新宠,那年的西北白酒市场,几乎被清一色的十二作坊占领。林志雄后来跟易木水通电话时,掩不住内心的激悦,说易木水呀,你可帮了我大忙,你那帮人回去帮我一吹,这酒都卖疯了。你知道么,我现在每天的销售额在百万以上。易木水说,啥叫吹,你那是实打实干出来的,十二作坊是啥,那是真正的酒圣呀--易木水自己也沉醉到里面了。
易木水感到头痛欲裂,他现在是越来越不胜酒力了。这些年偶尔喝点酒,也是林志雄托人送去的十二作坊,仿佛他跟十二作坊结了缘似的,只要一碰别的酒,准头痛。
叶倩还在沙发上,样子有点吓人。昨夜送他回来,叶倩迟迟不走,易木水忍住一肚子话,说回去吧,累一天了,也该早点休息。叶倩勾着头,嘴上应着,身子却不动。她的确很美,细腻的皮肤,颀长的脖颈,尤其那双眼睛,时明时暗,闪过的却都是风情。易木水有片刻的走神,在这样一个每走一步都能踩出大片回忆的古城,巧遇这样一位女子,简直就是上苍的安排。易木水甚至想,难道每次古城之行他都要带一个看起来并不怎么俗气的桃色故事回去?易木水终于还是摇了摇头,那个离他而去的女人不合时宜地跳出来,破坏了他的心境。
易木水知道叶倩那双眼里暗含着什么,她甚至在他的迟疑中努力朝某个方向走近了。多么可爱的女人,易木水这一生见过的美女也不算少了,毕竟是作家,老跟艺术圈打交道,可此时他还是为叶倩而震撼。这是一种凄婉的美,美得不张扬,让人感觉不到那是一种美,而是一种心碎。易木水实在想不通,有着如此姿容和非凡忍耐力的女孩,为什么一定要受田丰华的屈辱。易木水已认定那是一种屈辱了,他很想跟这个女孩子来一番深谈,看来作家的那根敏感神经又被触动了。可惜夜太深了,易木水最终用这个理由掩护了自己,也给了对方一个从容逃脱的机会。
回去吧,我也要休息了。
叶倩缓缓起身,双眸雾一般罩了他片刻,见易木水没再做任何反应,艰难地迈着步子,出去了。半夜醒来,听见门口有动静,易木水打开门,惊见叶倩竟蜷缩在门口,像只可怜的小狗。易木水大惊失色,慌忙扶她进来,再问,叶倩啥也不说,只是哭。易木水似乎明白了,知道这跟田丰华有关,便不再多问,让叶倩去床上睡。叶倩执意不肯,躲在沙发角里,像一只受伤的小猫。
田丰华为什么要这样?
上中学时,田丰华是班上最不受同学欢迎的男生之一,基于他老子的德行,同学们都仇视他。他个子矮小,人又长得粗笨,同学们暗地里送他一个外号,猪日的。一看见田丰华进教室,男生女生都窃窃私语,猪日的来了。田丰华自然能听到,同学们骂他从不避他,有男生甚至公开站在讲台上这样喊他。那时的田丰华整个一流浪儿的形象,他妈因为田瘸子终日吃喝嫖赌上吊死了,他爹田瘸子更是有恃无恐,一有机会就提个猪手揣瓶酒去敲别人家的门,人们见着他就跟见着瘟神一样。田丰华饥一顿饱一顿,衣服脏得跟杀猪的一样,身上老有股猪臭味。
第15节:十二作坊(6)
田丰华学习不好,平日压根儿就不见他学习,同学们越是看不起,他越是跟同学作对,不是用红墨水染女同学裤裆,就是想着法子跟男生打架。他要是受哪个女生白眼,定要把仇记到她的男同桌头上。跟田丰华一样爱打架的正是王牦牛和丁叫驴几个,林志雄就因金果骂了田丰华一句猪日的,让田丰华他们堵在巷口,打得头破血流。最后林志雄告到校长那儿,田丰华背了处分,不过自此他算是跟林志雄结下了深仇大恨,直到他爹意外死亡,他因打架被校方开除,他跟林志雄还是见到哪打到哪。后来林志雄上了大学,有次假期回来他们还到古城墙下打了一架,那次听说田丰华没占上便宜,林志雄一米八几的身材,加上又在学校篮球队,矮小肥胖的田丰华早已不是他对手。
每逢考试,田丰华就从田瘸子那儿偷几个猪手,送给学习好的同学,帮他抄卷子。有次考试,田丰华悄悄把猪手塞进易木水书包里,易木水矛盾再三,还是决定接受,因为香喷喷的猪手诱惑实在太大了,没想到下课刚要偷吃,让金果一把夺过去扔到了门外,还骂,田丰华你个猪日的,有本事再打呀。易木水看见,田丰华的脸由黑变红,由红变白,最后成了死猪的颜色。金果哈哈大笑,说你也有不敢打的呀。话没落地,易木水脸上就重重挨了一拳,鼻血唰地流了出来。金果抡起小拳头,冲易木水喊,上呀,打这猪日的。易木水犹豫着,凭他当时的力气,打田丰华是不成问题的。这时曲雅说话了,行了,闹够了没,你们无聊不无聊!说着腾腾腾走出教室,也不管让鲜血染红的易木水。
易木水想,田丰华爱上曲雅,也许就是在那个瞬间。直到曲雅走了,易木水整理她的遗物,才在一个黑色夹子里发现田丰华写给曲雅的情书。
厚厚一叠。曲雅成了易木水妻子,田丰华还在写。曲雅把这个秘密一直带进了坟墓里。
晚饭照例由田丰华作陪。田丰华这次没叫别人,也没让叶倩来,他带了一个副手,说是管营销的,一个眉宇间透着风尘气的近三十岁的女人。
刚坐下,田丰华说,昨天对不住,市长叫我,不能不去。易木水尴尬地笑了笑,说,哪呀,我昨天喝过了,头痛了一夜。田丰华骂了一声,说你才喝几口就大了,莫不是嫌酒不好吧,今天喝五粮液。易木水忙制止,谁知话音没落,服务小姐已把五粮液拿来了。这家酒店是田丰华开的,服务小姐见着他比见着鬼子还怕,稍不留神,田丰华的脏话就骂出来了,还不许你冷脸,骂得再凶也得笑脸相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