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场小说上一章:血雨腥风的金融界:钱网
- 官场小说下一章:人民的名义
对于曾真来说,今天是不是也是个好日子呢?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多大了?二十二岁?二十五岁?对了,她属羊,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本命年,大生日了。他是跟她第二次见面时知道她是属羊的。在时代阳光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他们两个提前溜号,他请她去吃冰淇凌,开的就是她的车。厉害呀,年纪轻轻的就是有车一族。她的车上挂满了公仔,全是羊,各种各样的,像在驾驶室里开了一个饰品店。当时他跟她玩笑,说你得小心一点。你属羊我属虎,羊入虎口,你还有救吗?迟早要把你吃掉。
张仲平望着睡眠中的曾真,已经拿定了主意,要把两个人的好日子变成一个特殊的日子。他跟她见面三次了,已经很久了。何况他还给她写过那么多的诗。除了夏雨,他的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会写诗的。她们是他的同谋,那种虚情假义的抵抗,不过是监守自盗的一种掩饰。多亏了她们才使他的走私活动能够顺利得手,哪里还需要他发思古之幽情?再说了,现在谁要是以诗人自居,没准别人会把你当成怪物,现在流行荤话痞话,追女孩子讲究的是三分钟搞掂、一夜情和天亮以后说分手。而当年夏雨是欣赏你的才气的。夏雨。怎么老是夏雨?难道就不能彻彻底底地忘了这个女人吗?书上说,你最在意的人才会构成对你的伤害。可是,都已经二十年了,你的心不是早已经不知道疼了吗?二十年。从跟夏雨写诗到跟曾真写诗,这就是中间相隔的距离。不错,二十年前他们相爱了然后分手了。可那算什么相爱?对,他亲吻过她的鲜嫩的嘴唇,抚摸过她的小小的圆润的像鲜活的水蜜桃一样的乳房,他还跟她写过不下于三百首既狂热奔放又轻吟浅唱的爱情诗。她说他坏。但他还就是没有真正坏过一次。他非常高尚、非常负责任地没有把她变成女人。他是有机会的,特别是在夏雨大学毕业分配在一所中学教书之后,和她同住的另外一个女教师几乎整夜不归家。他们两个和衣躺在床上,隔着薄薄厚厚的化纤制品、纯棉制品相互拥抱。那个时候电视机还不多,隔壁邻居家里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山口百惠的《血疑》,还有就是《聪明的一休》。“一休哥。”“来啦。”日本动画片,充满了后来十分流行的脑筋急转弯式的智慧,大人小孩都爱看。他们海阔天空地说了多少废话呀。有时候也会突然停下来,听着电视。更多的时候夏雨会突然说,你爱我吗?他说,爱。 夏雨说,你真的爱我吗?他说,爱死你了。夏雨说,我不信。他于是想了好多好多的办法,证明给她看。有一首诗就是他用手指头上的血写的,他拿着一把小刀,将手指头划破了,把汩汩的血当做墨汁使用。他拿诗给她看,他说,你信了吧?夏雨说,我信了我信了,你这傻瓜你这傻瓜呀。她疯狂地抱着他的头,第一次主动地把舌头伸到他的口腔里,企图在里面翻江倒海,她的泪水把那张美丽圣洁的脸打湿了,又把那些湿漉漉的眼泪涂在他的脸上、脖子上。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畅快,多么幸福。他的爱得到证实。她信了。他也以为她信了。可是,他们的爱情遭遇了面包。事情发生得没有一点征兆,毕业留校的张仲平去外省参加一个短训班,回来的那一天,正是夏雨跟一个从美国来的资本家的公子喜接连理的日子。可以想像,张仲平是怎样的悲愤欲绝。他对夏雨的爱在一秒钟之内土崩瓦解了,一下子变成了恨。他从此懂得了两个道理:你必须有钱,有钱你就是赢家;你不能认真,认真你除了是输家,还是傻瓜。
青瓷 第十章(4)
“水。”
声音是从曾真的嘴里发出来的,她翻了一下身,然后舔了舔嘴唇。她的眼睫毛真长真亮呀,在她的眼眶下,投下了像月亮中的阴影似的半弧形的一抹,还会颤动,像一丝丝云彩的掠过。然后,曾真的眼睛就张开了。
她看着他,他觉得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以后,突然睁大了。她的像新春的柳叶儿一样秀美的眉毛,微微地皱起来了。她看着他,有点嗔有点羞的样子。
曾几何时,夏雨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的。
张仲平早就不是傻瓜了。他让她看着,然后,头朝身后的电视机轻轻地摆了摆,引导她去看上面的花。张仲平说,祝你生日快乐。曾真的眼光越过他的肩头,看到了那些花。鲜艳的花,芬香扑鼻的花。那么多,把整个电视机的顶部全部遮蔽了。曾真的眼光停留在那些花上,好像有点发呆。
后来,她回过眼神来看他了。他认为她会说谢谢。她却没有说。她为什么连一声谢谢都不说呢?她是不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她是愿意接受他的了?至少,她没有拒绝。
他和她互相看着。那种对视是猎手与猎物的对视。没有回避。好像谁最先移开目光,就是示弱,就会立即落荒而逃,成为对方的牺牲。谁是猎手,谁是猎物?一般来讲,猎手还是由男人来充当比较好一点。如果最后变成了狐狸打猎人,那只能说明猎人太差劲和狐狸太狡猾。一切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对比。
猎手是需要首先采取行动的。张仲平早在不知不觉中坐在沙发上了。就是曾真躺着的那张双人沙发。他的两条胳膊也撑在沙发上,将曾真的小脑袋罩在中间。他轻轻地抬起右手,选择曾真左边的鬓角作为接近的目标。他要将手指像一把桃木梳子一样温柔地穿插进她的头发,咖啡色的头发,一丝一缕地从指缝间滑落,丝丝入扣,柔软而舒服。但是,曾真小脑袋一偏,躲开了。这一次的躲闪完全在张仲平的意料之中。他改换了一下方位,这一次是左手对右边鬓角的侵略,又被她躲开了。张仲平的登陆失败了,曾真一连躲了两次,却仍然盯着他。关键的问题是她没有叫。来自猎物的无声的抵抗却总是要有的。否则,那不等于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那种唾手可得的胜利,岂不是一点趣味都没有?无声的抵抗属于一种原始的形态,等于一下子就把两个人的较量,界定在了体力劳动的范围。语言的抗拒就不一样了,会使追逐与逃避上升为思想与精神的范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为形而上的东西总是莫测高深的,往往在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前,就已经误入歧途。
张仲平一点也不着急,他让自己的手指变成桃木梳子的努力重复了几次,却总是无功而返。他觉得自己的嘴,应该作为增援的武力加入战斗了。他是一个多么温柔的猎手呀。乖乖别闹。他轻轻地说,像哄一个孩子。明明是他自己在闹,却要她别闹。是一种典型的贼喊捉贼的搞法,企图通过这两个字原本的意义,造成猎物心智方面短暂的迷失,让她觉得仿佛真的是自己错了,从而乖乖就范。曾真没有上他的圈套,她继续反抗。将两条胳膊反撑在沙发上,企图突破他肌肉发达的胳膊构筑成的封锁线。怎么撼得动?而且效果适得其反,负隅顽抗的结果,恰恰让他缩小了自己的包围圈。他就是要让她感觉到已经大兵压境。她不得不用自己的两条胳膊乃至于整个身子来承担两个人的重量了。这种力量的对比多么悬殊,多么残酷。他却仿佛胜券在握,坏坏地笑着,看着她拼着全力来对付。他知道,要不了多久,她为了解除那种溺水般的气闷,就会胳膊肘一弯。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够获得短暂喘息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来了,却也使得他与她头挨头、肩并肩地躺在了一起。
她在喘息。他的呼吸却是匀称的,对他来说战斗的序幕尚未真正拉开。但他必须及时向她靠近,让她觉得两个人的体力都有所消耗,双方力量的对比其实是势均力敌的。所以他也不着痕迹地故意喘息,并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具有一种颤抖的意味。好香。他在她的耳边轻轻的叫唤,你怎么这么香? 我好喜欢。我真的好喜欢闻你的肉香。天啦。
她仍然一个字也不说,他觉得她要逃跑的决心其实是不坚决的。那可能仅仅是一种受到了意外惊吓之后的本能反应,或者甚至仅仅是一种不习惯,一种意义十分不确切的害怕。
他轻而易举地说出了对她的喜欢。尽管他有所保留,说喜欢的是她的香味。但这种表达却是自然的。这仅仅是个开始。他以对她的喜欢替自己的粗鲁作了辩解,就像一个馋嘴的食客盛赞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何况他的粗鲁也不是真正的粗鲁,真正的粗鲁是伤筋动骨的。可是他,对她是何等爱怜,既有所撩拨,又有所照顾。
青瓷 第十章(5)
他用两只手紧紧地攥压着她的肩胛,使她的小脑袋的活动半径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她不得不看着他。在这种情况下,她要想不看着他,就只有闭上眼睛一条路可以走。而闭上眼睛便是一种妥协,是投降的表示。这会儿她显然还不想投降。
你的眼睛为什么这么好看?他说。我没有办法。我真的没有办法。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与她对视着,眼睛一眨也不眨。他这是向她表明,他没有说假话。真的。她的眼睛确实很好看。可是,他在说完这句话以后,却率先闭上了眼睛。还轻轻的摇了一下头。好像有意提供给她一个机会,让她想想,看怎么回答他问题。他说他没有办法。对于他自己都没有办法的事,你除了听任他摆布以外,还能怎么样呢?
还有你的鼻子。他闭着眼睛,像是一种喃喃自语。这么小巧,又这么挺拨。他把眼睛睁开,然后向她倾斜而下,缓慢地,是一种蚕吃桑叶的速度。他完全清楚自己说话的气息,已经在吹拂着她的脸了,但还留着一张纸的距离,这样的距离足够让他们的汗毛互相亲密的拂逆。她会觉得痒吗?那种痒会不会一直渗透到她的心里去?他感到了她的唇干舌燥,因为他和她离得那么近,他完全听得到她嗓子做吞咽动作的声音。对嘴唇的语言赞美必须省略。因为最好的赞美不再是语言。嘴唇和嘴唇是可以有另外一种对话方式的。可以互相包含、互相吸吮、互相纠缠。他好像按捺不住了。他加快了呼吸的速度。他说,我要亲你。让我亲亲你,好不好?
他遭遇到了迄今为止最有模有样的一次阻击。她的手被他压着,几乎不能动弹。她只能拚命地摇自己的头,以躲避他的嘴。他完全知道对她的嘴唇进行占领的战略意义,也就决不轻意放弃。噢,噢,噢,噢,他从嘴里发出这样的单音节,像为她的摇头晃脑加油打气,也像是一种起哄。这使她的反抗与挣扎,具有了一种玩笑和被观赏的意义。这种意义对她是相当不利的。她一定是意识到了。所以她屏住浑身力气,挣脱了他的手。她翻了一下身,侧身对着那堵墙壁了。
她挣脱了他的双手,却没有从沙发上跳起来,而她本来是能够那样做。最重要的是,她仍然没有喊叫。他偷偷地笑了。战斗还将继续,但他已经看到胜利的旗帜在不远处飘扬。
他紧紧地贴着她曲身躺着。他的一条胳膊插在她的脑袋与沙发之间,对她是一种搂抱,也像是为她提供了一个可以活动的枕头。他听着她的喘息,非常善解人意地没有动作,就像有意让她在战斗的间隙作片刻的休整。
小憩的时间是短暂的,必须趁热打铁,一气呵成。火候由他掌握。这一次他的骚扰分两个地方进行。他将自己的嘴唇打湿,紧紧地贴住她的后颈窝。这里没有驻防,他的舌头可以在后颈窝那一小块开阔地上自由地游走。她身体的香味扑面而来,像成熟的麦子。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闲着的手,贴近了她的腰。男人头女人腰。那儿真的非常柔软,有一种暖玉的温度。她动了一下,还伸出一只手拨了一下他的手。但抵抗并不明显,也不顽强,倒是他自己有一点犹豫。也不是犹豫,而是一种担心,好像害怕她的凝脂一样的肌肤,会在他已经微微有一点发汗的手掌的抚摸下融化。因此,他向上摸索前进的速度是跳跃性的、不规则的。时快时慢,时轻时重,有时像手持探雷器的工兵一样小心翼翼,有时又像抚摸一条宠物狗、宠物猫一样行云流水。
但在攻击那两个山头时还是遇到了麻烦。按照他的作战计划,当然是希望能够一举拿下。但没料到它的掩体设计得非常精密,加上他的姿势使得他只能采取佯攻之式,一攻之下居然没有成功。胡乱地裹在她身上的那床毛巾毯,也成了她的天然屏障,这使得他不得不先腾出手来把它连拉带扯地从她身上弄掉。他在做这项工作时,她基本上是随着他的,可能觉得他有权处理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但他的手企图再次爬上那个制高点时仍然不得要领。他没有办法,只好实施强行突破,从山脚下往上冲。因为包裹得太紧,他的进攻便演变成了对它的践踏与蹂躏。她还是没有叫。他却不忍心了,非常不情愿地决定从那儿慢慢撤下来。但撤下来之前,还是要以占领者的姿态进行安抚的。蹂躏它的是手,当然必须用手来安抚,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但那种隔靴搔痒的安抚其实非常暖味,更像是一种侦察兵的活动。果然,他很快就找到了暗道机关,乳罩的褡扣在正前方,巧妙地掩藏在两个山头的沟缝之中。他的手指曾经无数次地干过类似的勾当,像一个非常熟练的技工,一紧一松,掩体就被解除了。他吁了一口气,把玩着手里的果实,那是胜利的果实,也是盛夏的果实,应该多汁而甘甜。他是一个嘴馋的孩子,但仍然沉得住气,他知道那已是他的囊中之物,这会儿不会被人抢走。他用牙齿咬着她的休闲衫的下摆,慢慢地往上褪,终于在手的配合下,完成了与它所包裹着的身体的分离。她裸露着的上身呈现在他面前了。在这之前,他没用太大的力气就改变了她侧卧的姿势。现在,她是仰卧着正对着他了。她的眼睛早已经闭起来。不是一般的闭,是使劲地闭。她的鼻翼在歙动,她的小小的、洁白的珍珠贝一样的牙齿在咬自己的嘴唇。她的脸扭曲着,仿佛是痛苦的,却绝对是生动的、美丽的,绯红如霞,令人惊艳。她的手也没有闲着,使劲地抓着毛巾毯的一个角,好像要将它抓出水来。她在喘息,又像是在颤抖。他很快地扯掉了自己脖子上的领带,解开领扣,拎着领口,将衬衫一下子就从头上扯离了自己的身体,两条胳膊一甩二甩,把它甩在了地上。他的上身也赤裸着了。他紧紧地贴着她,好像要用他那发达的胸肌,压抑住她的山峦的起伏。
青瓷 第十章(6)
“真真。”他说:“真真。宝贝儿。”他的话语含糊不清,好像舌头有点大的样子。因为他是咬着她的耳朵说的。肉肉的、软软的耳垂。他的声音因此有些低,有些沉,又厚重,又柔和,又有一点飘忽不定,好像隐忍着浅淡的痛楚和挥之不去的忧郁。“我想亲你,我真的想。我要亲你哩。”他说的这些话,好像是在征求她的意见,又好像是自己在表决心。他仍然咬着她的耳朵。她没有动,不知道是担心一动他会不小心把她的耳朵咬痛了,还是在他的厮磨下已经被暂时催眠。他征询她的意见的行为,其实是很虚假的,就像一个胜利者征询俘虏的意见一样。他当然用不着等到她的答复才开始动作。他吻她的脸,同时侧身下来用手抚慰她上身的每一寸肌肤,面面诸到而又重点突出。她没有轻意地交出她的嘴唇,他也不强迫她,恋恋不舍地慢慢离开,其实心里是没有失落感的。他知道要不了多久他又会回来。他吻着她的下巴,像缓慢地攀爬一座小小的山崖。又从那儿逶迤而下,多么光滑细嫩的脖子,白天鹅的脖子,长长的,有着天鹅绒般的质感。他的舌头在那儿徜徉,又静静地停下来,因为他体察到她的颈动脉的跳动了,那也是她的生命的搏动。他觉得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所以他的一只手也朝那儿汇聚了。那是一只战斗过的手,此刻却有着母亲般的温柔。但那种抚摸不是简单的、平面的,他有意地添加了足以或者仅仅够她察觉的把握的动作,却又有着残酷的暗示。好像在说,要是不听话,就会被掐死。她好像听懂了他的暗语。因为她这会儿是乖乖的、听话的。好了,他的舌头现在可以往下了。他的舌头往下云游的时候,他的手则以同样的速度向上,仿佛是一种换防。他的手开始抚摸她的脸,用手指捋捋她的被细细的汗水浸湿之后黏在光洁的额头上的头发,让它们汇拢到大部队那儿去。然后,他的手又顺势下滑,轻轻地揉捏她的耳垂。兵分两路,他的舌头已经漫游到她的锁骨处了,在平滑的涡状下陷的低洼地,他整个儿的脸停住了,好像在试探那儿的深度可不可以埋下他整个的头。他吻着她那儿的皮肤,他的舌头变成了熨斗,要把那儿熨平。其实那儿也是光洁的,没有一丝皱褶的。之后,舌头的行军进度明显地加快了。他的手也已经顺着她的脖子,通过后背,来到了她的腋窝。那是另外一个水润草嫩的地方,是许多食草类小动物的梦中天堂。他用嘴含住她一只乳房的动作有点突如其来。他并不是担心它们会像两只机警的兔子眨眼逃掉。他知道它们这会儿不会逃,也逃不掉,他到底是有些按捺不住的。他的嘴一下子被塞得满满的,这使得他的呼吸开始有些困难。为了自己不至于堵得慌,他不得不把它吐出来一半。他的手拿捏着另外的一只,觉得这是对那只立过赫赫战功的手的最好的犒劳。我要草莓。那一次在冰屋里,曾真跳起来喊着,像个孩子。其实,那时她就开始撒娇了,女人只向自己信任的人、自己爱的人撒娇。我也要草莓。草莓成熟了吗?他用手指尖轻轻地撩拨着它,他用嘴唇时轻时重地吸吮着它。她的身体早已变成了汪洋大海中的一条船,一条风口浪尖上的小小的舢板。她的喘息已经非常急促了。他觉得差不多了,自己的手可以拖泥带水地深入下去了。却没有料到她的手却已像闪电一样先期到达,牢牢地抓住了自己牛仔裤的开口。他想用一根手指头寻找她的小拳头的空隙,想挤进她的拳头的内部将它们各个击破,却挤不进去。也不是完全挤不进去,但他不想使用蛮力。他的手没有在那里做过多的纠缠,再次往下,隔着牛仔裤粗糙的纤维,越过她的小腹,直达小腹下边略略往上鹘突的地带,好像测试土壤的松紧。之后,他的手拔军而回。她的手却没有跟着他的手回来,仍然停留在那里。他小心翼翼地不去碰它,而是去弥补刚才犯下的错误,被他忽略了的肚脐眼。他把头埋在那儿,用它去蹭,用舌头在那儿兜圈子。我要你,他说。我真的要你。他伸展开身子,伏在她身上,紧紧地贴着她。他的主力部队像刚刚召开了誓师大会一样士气高涨、情绪激昂了,硬硬地杵着她,向她显示了尖刀连势不可挡的强大声势。本来,他的手为了给他的脸、他的嘴腾出空间,已经环绕到了她的后腰的位置,这时突然杀了一个回马枪。这一回,他只轻轻地一掰,她的手就顺势松开了。可是,嘴里却在说,不,不要。他说,要,我要。她还是说,不,不要。他说,要。一下下,就一下下,三秒钟,好不好?她的牛仔裤不是被他的手剥下来的。他用的是脚趾头,夹了她的裤腰,腿一曲一伸,问题就解决了。他这样做,不是出于一种轻慢,实在是因为他的手和嘴都忙不过来了。他的嘴回到了她的唇边,他稍稍用力一掀,她的嘴唇便像花瓣一样盛开了。她的嘴唇是湿的,口腔里存留着甜甜的酒香。他含着她的唇,她却咬着他,都把他咬痛了。他让舌头加进来,让她感觉到衔弄才是一种正确的方式。她却不听他的,还是一颤一颤地咬他。他的两只手,早就回到了她的乳房上,他使劲地抓它们,揉它们。他是很认真很用劲的。因为她自己的手也已经在抓它们、揉它们了。不知道是他在帮她的忙,还是她在帮他的忙。反正他和她第一次有了合谋和并肩战斗的意味。他褪下自己的裤子的动作是轻车熟路的,在几秒钟以内便已完成,他想,总攻的时刻终于来了。
青瓷 第十章(7)
她的那一声喊叫是撕肝裂肺的,正好发生在他进入的那一瞬间。这是他与她肌肤相亲以来,她第一次扯开嗓子喊叫。在这之前,他已经非常成功地把她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招架之功的软体动物。她的喊叫不是消魂蚀骨的那一种,因为她的两只手同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顶着他的髋骨,企图一下子把他掀开。她没有能够做到,但把他给吓着了。就像一头准备撒蹄狂奔的雄狮被另外的偶然事件分了一下神。他在她上面,半撑着,有一点发愣。几乎是同时,他和她一起说话了。他说:“怎么啦?”她说:“好痛。”
“痛?怎么会痛?”他乖乖地、及时地退了出来。像做错了事,又不知道错在哪里的孩子。他凑在她耳边,轻轻地问她。
她没有看他。她什么都没有看。因为她紧紧地皱着眉头,正在隐忍着呻吟:“我是第一次。”
他感到眩晕。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眩晕。他没有想到这会是她的第一次。不会吧?不是都已经二十四岁了吗?怎么会?不是说现在的处女要到幼儿园去找吗?其实他的眩晕不是因为怀疑,是因为惊喜。意外的惊喜。她给他的。他当然早就想过跟她睡觉的事了。有个作家不是说过吗?男人跟女人第一次见面就在心底里惦量,两个人存不存在做爱的可能性,何况她还像夏雨。一个他怨的人,一个他恨不得找她报仇雪恨的人。没有想到,她的完整,像薄胎瓷器一样圆润天成的完整,会在她自己生日的这一天,为他而碎。
他对她充满感激。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用一句俗套的话来说,真的是不胜荣幸之至。还有骄傲,还有荣耀。可是,曾真呢?要不要对她说声对不起?说,还是不说?她和他,是不是你情我愿呢?他还真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除了跟唐雯。他跟唐雯的第一次是手忙脚乱、不得章法的,两个人都似懂非懂的。来自于农村的唐雯甚至在他们的初夜,郑重其事地在自己屁股下面垫了一方白绫。他半真半假地跟她开玩笑,说:“你这个小封建,是不是还要挂到大街上去展览?”唐雯羞涩地一笑:“我只要让你记着就行了。”那一次见红是他们合法的夫妻生活的开始。他当然不会想到跟唐雯道歉,她也不需要他道歉。那个已经被极端简化了的仪式,只是一个像征,表明她将自己的命运从此交给了他,两个人从此将相濡以沫。张仲平接着想到了他的那些情人。她们没有一个给过他这种作为男人至上的惊喜与虚荣的得意。除了曾真。曾真,我亲爱的宝贝儿。你只是一个被我诱奸的人,还是你早已拿定主意,要在你生日的这一天,把自己交给我,交给你甚至都不太熟悉的这么一个人?张仲平那会儿没有想到,那天晚上的性行为是他另一场命运的开始。也许他想过,却无力抵抗?他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对于被他打败的对手生出了发自内心的尊重,他对她顶礼膜拜的心思都有了。
他真的跪在她身边了,不是跪在沙发上,是跪在地板上,他觉得她这会儿应该是高高在上的。他把他的头埋在她温热的双乳之间,抵着它,揉着它。又抬起头,用脸去蹭它,用舌头去舔它。他的手在她的脚踝边摸着了她的内裤,洁白柔软的薄棉制品,他拿着它,用它去轻轻拭擦他刚刚战斗过的地方,她的生命的泉眼。他知道鲜花会在那儿绽放,一朵碧血桃花或者鲜红的玫瑰。那花儿,可比电视机上的任何一种花都金贵。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可是他看到了。他真的看到了,像在洁白的宣纸上浸晕开的一抹胭脂。他觉得自己是不该看上那么一眼的,好像看了就是对她的怀疑,是对她的不恭和亵渎。但他还是看了。这让他愧疚。她的手已经不知不觉地落在他头上了。他是应该抬起头来奉献给她一个微笑的,他却胆怯了。他又不想露怯,于是选择了逃离。是逃离还是贴近?他的舌头离开她的双乳,去它这个时候最应该去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