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请了假,第二天到单位的时候,听见有人说:昨天没怎么喝水,今天早上就大便干燥了,嘴唇都裂了,说完驽起嘴让人看。看来我的工作还是具有实际意义的。
据记载,当人们劳动的时候,为调整动作,减轻疲劳,加强工作效率而发出富有节奏的音调和呼声,文学艺术便由此而产生,我的工作就是对文学追根溯源。尽管我也十分渴望呐喊,却做不到,因为办公室禁止大声喧哗。
最招我厌烦的就是珍妮玛莎,整个一事逼儿,动不动就问我干嘛呢,恐怕我休息。一次我正在看一个短篇小说,被她发现,她以为我好为前提,对我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说我现在应该积极表现,不能满足于干完自己手里那点儿活就算万事大吉,什么活儿我都要抢在前面干,不怕苦不怕累,争取早日转正。我点头称是,但后来那个短篇小说还是被我利用上班时间看完了,这篇小说不到一万字,我不仅是一字一句,而且是一笔一画地看完,经常是刚看了两个字,珍妮玛莎就出现了,我只好收起书,等她走了再拿出来,从刚才那两个字看起,看了还没三个字,她又出现了。如此反复,两个星期后终于看完。
珍妮玛莎还说,她不在的时候要我替她接电话,以免耽误工作。通常是她的电话响后,我也不管是什么事儿,拿起话筒就说负责人不在,出差了,一个月以后回来。对方问负责人叫什么名字,我说叫珍妮玛莎,对方说你怎么骂人呀,我说没有呀,对方说还没有,真你妈傻不是骂人是什么,我说是负责人的名字叫珍妮玛莎,对方说,哦,这个名字倒蛮有意思的,是女孩吗,我说不是,是个妇女。我差点脱口而出:是一娘们儿。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3)

每天早上,我将头天的晚报装进书包,计划趁工作闲暇瞜两眼,可到了单位根本就没有翻看的时间,上旬的报纸我会放到中旬才趁着上厕所的时间翻翻,成了名副其实的晚报。可回头再想,没时间看报说明我工作繁忙,但一个月下来,我真是没干什么正经活儿,时间都哪里去了。
老板有个爱开会的毛病,除了每周五例会,一个礼拜还要随机开至少两次会。好在上学的时候每周都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学这类课程,我也算训练有素,习惯了。上课的好处在于,我可以想睡就睡,开会却不行,但如此冗长乏味的会议难免不让人哈欠连天。
老板开会的目的无非是勾勒出公司的美好前景,以此为诱饵,笼络人心,让大家有力出力,有劲使劲,奉献青春。但他越是这样说,我越认为这只是个水中的月亮,我不愿做一只与他人首尾相连的傻猴子,拉帮结伙地去捞影子,到头来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弄不好胳膊再抽了筋,一不留神掉水里。
开会的时候珍妮玛莎总是在本上记录不停,我还说她真能领会领导精神。直到有一次开会我坐她旁边,终于发现她在本上只是反复写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这9个字,它们包含了横竖撇捺点折勾等笔划,若适当写几个连笔字,足能以假乱真,让人以为是在做会议记录。
老板在会上说,我们对待工作必须极其认真负责,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没有孩子,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感觉,我却认为现在工作成了我老子,我已完全受制于它,就差真管工作叫爹了。老板还说,希望各位爱岗敬业。敬业精神在这里越来越多地被提及,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敬业了。
老板说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是具备跟着公司往前走的能力,否则只能被淘汰。可我现在却感觉公司只是在原地踏步,奉养着一群闲人,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情骂俏,到点就走,完全把这里当作既挣钱又娱乐的场所。
不久后,我热爱上开会,上午一个会、几杯水就到了饭点,下午两个会、几根烟就可以下班回家,一天就是这么过来的。一周5天,说话就过去。生活就是一个5日接着又一个5日。
入职前,老板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来我们公司工作,我心想,多废话呀,我需要一份工作,而工作又需要有人来干,就像妓女赚钱,嫖客取乐一样,互相需要呗。但我的回答是,贵公司是我认为能够体现自身价值并大展鸿图、实现梦想的地方。看来我错了。秋末时节,我收到单位发放的一百元防暑降温补助,虽然酷暑已离我远去,但在这个深秋之夜,我还是感受到一丝春天般的温暖,当晚便梦到春暖花开。
我对工作的概念模棱两可,有时,我告诫自己——既然做了,就要做好;也有时,我宽慰自己——瞎混吧,干一天是一天:还有时,我劝自己精明些——领导在,好好干,若不在,则不干;更有时,我说服自己——这样的工作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趁早辞职换个新的。
经常看到一些专栏作家写的“我工作我快乐”的文章,感觉就是扯淡,对我而言,工作和快乐是水火不容的两件事,怎可同时而语,但为了金钱,我还是能够痛并工作着。
一天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班,以为是星期四,后来听办公室的人议论明后天干什么,才知礼拜五了,于是心中一阵狂喜,又到周末了,顿感全身充满力量。两天后,也就是周日的晚上,失落感油然而生,自由时间竟如此短暂,明早又要套着夹板过活,新的乏味的一周又将开始,于是愈发渴望自由生活,有点怀念待业的日子。
自由谁都向往,然而为了自由我们不得不先忍受不自由,要想当婆婆,只能先从媳妇做起。
待业在家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真慢;有了工作,看着太阳迟迟不下山,感觉时间过得更慢了。
操,怎么还不到五点半!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4)

一切习惯之物都在我们周围织成越来越坚固的蜘蛛网,而我们很快就发现,蛛丝变成了绳索,以上之话出自尼采之口,我要补充的是,继而绳索变做帆布,将我们严严实实地包裹在里面,我们却不渴望挣脱,这就是我对于每天上班、打卡、工作、下班、吃饭、睡觉这般周而复始生活的描述。
有些时候人的奴性跟驴一样,天一亮让主人套上嚼子不用抽就自觉地拉开了磨,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人各有志,拉一辈子磨并不丢人,只是要提防着卸磨杀驴。
我若浑然不觉倒也省事,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真是悲哀,只能以每晚睡觉前看十分钟尼采或卡夫卡的方式结束苦闷而无聊的一天。
工作榨干我最后一丝力气,耗尽我最后一点智慧,我每晚倒头便睡,不再思考,一个月没写几个字。
的哥说他们每天一睁眼就欠人家一百五十块车份儿钱,我是每天晚上一闭眼睡觉,就算挣到四十块钱,明天爱谁谁。
睡觉,这一生存需要,在我看来已成为莫大享受,是支撑我一天天生活下去的动力。
操,又是一天。
有一天因为下雪,街上堵车,我晚了一个小时到单位,珍妮玛莎就说,你怎么才来呀,也不请个假。然后就低头看书,故意不听我解释。
我心说,不是你丫让我替你打卡的时候了,妈了个逼的,现在说这种话,不就今儿比我早到两分钟吗,脑袋上的雪还没化呢(我确信是雪不是头皮屑,当然也有头皮屑,但正是大片微黄的头皮屑才衬托出雪的洁白),一看就是刚进来。
我没理会她,放下书包开始啃一个作为早点的面包,不知道她给谁拨了电话,柔声细语,贱了吧唧,麻得我误认为吃的不是面包,而是嚼了一嘴花椒。她也有温柔的一面呀,对我怎么就那操行呢,每天我看见的都是一张苦瓜脸。
后来她说了一句“经理再见”让我恍然大悟,原来是给老板打的电话,怪不得,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我就是一摊捏不成个儿的稀泥。
每次珍妮玛莎给我交待完工作,总拿“一会儿经理要看”说事儿,起初,我还真以为“经理一会儿要看”,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可经理没有看过一次,于是我如梦初醒,这句话仅是被珍妮玛莎用来像“狼来了”一样吓唬小孩一样地拿了我一把。
我在屡次的谎言中觉醒了,就像孩子必然要长大,知道除了动物园,再就是电视里才有狼,我也知道经理就像狼不会从动物园和电视里跑出来一样,他不会动辄就检查我的工作,一切“狼来了”都是危言耸听,于我不再起任何作用,却体现出说话人的力所不能及与狐假虎威,哪怕说点儿别的,譬如“色狼来了”,也不至于像给成人讲童话一样让人耻笑。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5)

上学的时候我经常干自己的事儿,没把老师和学习当回事儿,上了班就不一样了,老板说既然我给了你钱,你就要为我做事情,自己的事儿回家再说,说的在理,可有些人却能既工作挣钱,又寻欢找乐,两不耽误,看来还是我功力不够,仍需努力。
每天中午一过,办公室的人就三两成群地出去逛街,只剩下我一人,我说趴桌子上睡会觉,可刚眯瞪儿着,就被人力资源主管拍醒,他说工作时间不能打瞌睡,我说我用别人逛街的时间睡会儿觉不可以吗,他说别人逛街他没看见,只看见我睡觉了,他就要管。什么他妈事儿!
人力资源主管姓牛,上班的第二天,我将他错称为朱主管,从此便被他怀恨在心,显然,他对我将他的姓氏记成了一种动物,而且是一种不很理想的动物很有成见。
我的工作用不着忙里偷闲,却可以让我学会闲里偷忙,没事找事,自娱自乐。每天多喝两口水,多去几趟厕所,多抽几根烟,时间就过去了,离下班不远了。
办公室经常出现众人无所事事的景象,到了这时候干什么的都有,磕瓜子,织毛衣,拿扑克牌算命,剪指甲,不仅手指甲,还脱了袜子剪脚趾甲,完事儿后还染了趾甲油问旁人好不好看。
一般这个时候珍妮玛莎就蹲着屁股削铅笔,然后拿出一本庞中华,开始练字,顺便说一句,别看她岁数不小,字迹却同小学生相差无几,还得说是小学生里写字差的那种,除了横不平竖不直,她还倒差笔,经常是自下而上,由表及里。
这种现象只出现在老板不在的时候,一旦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保准乖乖地装出忙碌的样子,一副焦头烂额状。
我认为自己是一爷们儿,没必要和某些人那样,对头儿阿谀奉承,故意拿胸脯往人身上蹭,我不会吮痈舐痔,我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至于其它的,我管他妈的呢。
每天珍妮玛莎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儿就是问我,老板来了吗。对她而言,老板不来便可随心所欲,但对我来讲,她一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就开始了。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6)

一次,珍妮玛莎拿着一页稿纸问我打字快吗,我问有多少,她说不多,七八百字,我说行,放这儿吧,下月中旬给你。珍妮玛莎一听,说那不麻烦你了,然后自己一边拼着“zh ch sh”,一边低头寻找着键盘上的ABC。
我故意隐瞒了打字速度,但凡上网聊天的人,哪有打字慢的,可我凭什么让她坐享其成,都是劳动人民。再说了,就算她是地主婆、三座大山,早晚有一天我也要把她推翻。
我不给珍妮玛莎打字的另一原因是,正在网上和茶杯里的叶子调情,哪儿有功夫搭理她。我可以尽情地使用OICQ,我想即使让珍妮玛莎看见,她也不会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许她根本不清楚网络还能聊天。
自打上次和茶杯里的叶子过了招,我便对她念念不忘,除了几个狐朋狗友,能跟我在网上胡呲的人越来越少,她便是其中之一,今天终于再次相见。
我:还认识我吗。
她: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我:我干什么了,这么让你过目不忘。
她:上回跟你聊完我电脑就中毒了。
我:冤枉呀,尽管我上次有点儿感冒咳嗽,可你的电脑决不是我传染的。
她:我用瑞星2000杀了3遍,现在没事儿了。
我:甘草片我吃了3瓶,无济于事。
我突然想起,女孩给我留过电话,何不打给她,直接语言沟通。
我拨了她的电话,却被挂断。
她:你打的电话?
我:干嘛不接?
她:为什么要接,我又不认识你。
我:难道我们只能通过冰冷的ASCA码交流?
她:网络和现实不要混为一谈。
我:那你干嘛留电话给我?
她:你要的。
我:我要你就给?
她:给你电话并不意味着我会接你的电话。
我:你怎么知道电话是我打的?
她:因为这个号码我只告诉过你。
我:你不会只认识我一个人吧。
她:当然不会,因人而异,我有4个手机,呵呵。
我:你在中复还是国美上班?
她:我没工作。
我:我还以为你是卖手机的。
她:直观论者。
我:我还是分析论——没工作还要4个手机?兜里装得下吗,要不我替你分担两个。
她:我兜多!
我:问你个问题。我对一切表面现象充满兴趣,现象是本质的反映,搞懂这个问题,能加深我对她的了解,进而实现我的非分之想。
她:说。
我:为什么叫“茶杯里的叶子”?
她:不该打听的就别问,我走了,拜拜。然后下线了。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7)

刚才和茶杯里的叶子聊得一时兴起,我开始了盲打,把键盘敲得声声作响,忘了珍妮玛莎就在身边。她对我的噼里啪啦目瞪口呆,说这还不叫打字快?!我说,这也叫快?!
珍妮玛莎叫我过去看看她的电脑出了什么毛病,原来她想格式化软盘,没想到点错了,居然把C盘给格了,问我有没有办法恢复,我说只能重装系统,她让我装,我说不会,让她找别人,她说连你都不会,谁还能会,我说干嘛我不会别人也不能会,她说你可是电脑高手呀,打字那么快。
第一次听说以打字速度来评判一个人的电脑水平,真是这样的话,那些十八九岁给北京各报社打字的外地姑娘的电脑水平便无人能及,她们用五笔一分钟能打三百多字,如果哪个姑娘才思敏捷,半天就能写出一部长篇了——靠,真牛逼!
珍妮玛莎对电脑并非一窍不通,至少还会看VCD,她通常利用上午上班时间去摊儿上买盘,然后利用公司的电脑和下午上班时间将其认真看完后高呼:“太盗版了”,于是起身去换。看着她走出办公室的背影,我想,即使是正版,她也会找出各种理由去换的。
每当看到员工们在老板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我就想,二十多岁的时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有情可原;三十多岁还俯首甘为孺子牛就说不过去了,光阴如梭,我不能再荒废了,转眼就是奔三张儿的人了。
我真想有个机器猫朋友,乘坐他的时空飞毯穿越十年的光阴,看看自己三十岁以后的模样。那时,我如果混好了,兴许已经结婚,更牛逼一点儿的话,孩子都该会骂街了,但如果还是现在这副德行,我肯定还是光棍一条。
无论那时结果好坏,看一眼起码落个心里塌实——再怎么折腾也就这操性了,省得我非摆出一副不服输的劲头,干啥事都玩命(人人都在玩命,我没办法不玩),惟恐落后于人。
在青春和财富面前,我还真有些犹豫,如果能看到自己十年或十五年后的样子,我定会在两者之间迅速做出决断,但现在只能犹豫着,实在是不甘心。
其实答案已经很清楚了,我的犹豫证明了我更偏爱青春,并对未来充满理想,而我的犹豫正是因为我对理想能否实现没有十足把握。
这个问题让我的老板很容易回答,他既拥有过青春也拥有着财富,对二者比较熟悉,但老板有钱,难免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够客观。所以,青春与财富,二者的谁是谁非还有待于我继续考察。
看着身边的人整日沾沾自喜,安于现状,我无法再呆下去,否则时间久了将同他们没啥两样。
为了体察民情,老板让人在他办公室门外装了一个“总经理意见箱”,开始我还真动了给他写点什么的念头,说道说道公司之怪现状,但后来发现,意见箱对面的高处安装了监视器,不知道这算听取民意,还是强奸民意。在这装也就装了,大不了不打小报告,就怕给厕所也装上监视器,那可惨了,尿都不能脱裤子撒了。
不过真有人往意见箱里投信,还故意不加遮掩,露出真面目,后来一打听,敢情,人家投的是表扬信。
我越来越对老板在会议上的慷慨陈词感到厌恶,他好像拿钱不当钱似的,动不动就说准备做一桩几十亿的买卖,每月却只发我八百,这谁受得了!
我还受不了他随便说人是猪的毛病,其实他比谁都猪,这已不是公司的秘密,大伙都知道,只有他自己还蒙在鼓里,找机会我要告诉他,真可怜。
我突然无限留恋起学校生活。从小学到大学的16年里,尽管经常因为各种原因遭受老师的数落、罚站、请家长等处罚,但老师的头上戴着为人师表的帽子,这便限制了他们不会同地主对待劳工一样对我想怎样就怎样,至少不会剥夺我应有的权益。老板则不然,他们一个比一个没文化,一个赛一个素质低,大腹翩翩却除了肠子肚子大便外空空如也,污言秽语张嘴即来,对自己的野蛮无知丝毫不加掩饰,还动不动就克扣员工薪水,操他大爷的。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8)

人们常说知识就是财富,而这句话用到我身上却未免有些言过其实。我上过大学,而且坚持念完,获得学位,学历虽不高,基本上算摘掉文盲的帽子。但我工资却没有民工高,过得也不如他们充实。民工们每天劳动在各个工地,虽汗流浃背,却能在劳动中体会到生活的乐趣,而我每天只能目不窥园地凝望着办公桌上的台历,或余光瞥视旁边的珍妮玛莎,一看见她我就烦,越烦还越想看。
她毫无姿色可言,要胸没胸、要臀没臀,倒是腰粗得像个怀胎多日的孕妇,却决非孕妇,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处女,如果像她这样的都有人要,一定是世道变了。
她还有腋下气味异常的毛病,就是狐臭,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买来一大瓶香水,可从来就没有喷过,而是将其当作艺术品摆在办公桌上。我鼻孔中充满浓重的洋葱味道,眼中倒映出晶莹剔透的香水瓶,水与火的纠缠激发出我对清新空气的无限渴望。
每天她都要对我指手划脚一番,然后悠闲自得地开始练字,一边练还一边对我说三道四,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
刘子讲了一个故事,让我平衡了许多:当人体最初形成的时候,所有器官都想当头儿。 大脑说:我应该当头儿,因为我掌管着全身的各种神经反应和功能; 脚说:我们应该当头儿,我们载着身体和大脑走遍天涯海角; 手说:我们应该当头儿,因为我们干活儿挣钱,养活身体的所有器官;争论持续着,心脏、肺、眼睛等器官纷纷发言要求当头儿,最后,肛门站出来表示他也想当头儿。大家对他的要求嘲笑不止,肛门怎么能当头儿呢?于是,肛门开始罢工,他拒绝工作,并把自己堵得严严实实,不久,身体的各个器官都感受到了肛门罢工的危害,眼睛开始发直,手和脚也哆嗦起来,大脑逐渐发热,心脏和肺也无法正常运转。最终,大家重新召开会议,一致同意肛门应该当头儿,于是,一切恢复了正常,当各个器官在忙碌地工作时,他们的头儿却坐在那里,不时地向外喷着粪。


第六章 工作了工作了 (9)

工作的无聊之处还在于,每天必须穿着袜子去上班,否则会被一些衬衣里面套背心的长辈在背后指指点点。据说我转正之后还要购买工服一套,物不美价不廉暂且不提,只说它对人的约束,一年四季一身粪青色西服,屎黄色三接头皮鞋。长这么大了,我还没有过不穿短裤、趿拉板儿过夏天的经历,尽管现在还是秋天,但我对未来已充满忧虑。
工作之外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更是举不胜举。每天坐公共汽车上下班,其拥挤程度就差把我的屎挤出来了,即便有座也不舒服,身旁乘客对我或怒目而视或含情脉脉,其意不言而喻,让我如坐针毡。
特别是自行车、行人抢占机动车道的事情极其严重,使得汽车有劲儿也使不出来,致使我天天迟到。这也是我除了没钱的主要因素外,至今不买车的原因所在。
每天早出晚归,辛苦尽在不言中。一天早上我恍惚如梦地出了家门,鬼使神差地上了一趟每日都要乘坐的47路,车上正好有座,便靠窗继续睡觉。我本该坐到海淀,可一觉醒来却到了西客站,居然坐错方向,结果自然又迟到了。我后来想,这应该叫南辕北辙,还是走南闯北呢。
我的鼻子异常灵敏,在公共汽车上,我能知道谁刚洗过头,谁该洗头了,昨晚司机是否吃了韭菜,哪个售票员的胃不好。
有时候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座位,刚要坐下,一个老太太就滋溜一下钻到身前,比兔子还迅速,伸手之敏捷程度,丝毫看不出已年迈古稀,但她会告诉你:小伙子,我都八十了,然后冲你笑笑,我没那么不懂事,我也冲她笑笑:我喜欢站着。对于老太太的话,我的理解是:你和我抢什么,我还能坐几天公共汽车,马上就是坐灵车的人了。你说我能不让着她吗。
要是赶上两个或以上的老太太凑一起,情况就不妙了,一车人就听她们了。听者不仅能知道她们家的情况,还能知道她们的七大姑八大姨如何、哪个邻居事儿逼、谁家儿子没考上大学、谁家闺女未婚先育等诸如此类充满生活气息的事件。
这帮老太太都是刚晨练完准备坐车回家的,在公园里她们欢蹦乱跳,精力充沛,上了车她们就倚老卖老,跟起早贪黑的上班族争夺为数不多的座位,斗智斗勇,游刃有余。有时候我为了多休息会儿,看见有老太太上车就闭上眼睛装睡觉,但她们会不识时务地站到你跟前,高谈阔论,以期让你注意到她们后行使尊老爱幼的职责,如果你不让,她们会更开怀畅谈,意在让全车人看到,世风日下,面对晃晃悠悠(她们故意站不稳,东倒西歪,摇摇欲坠)的老人,年轻人无动于衷,让全车人谴责你,即便你真的睡着了,也要把你吵醒,让座给她们。所以,更多时候我宁愿坐地铁,因为没有几个八十岁的老太太愿意爬七八十节的台阶,更不会花三块钱买票,坐公共汽车,三十块钱办张月票够她们用一个月的。
我还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既不年迈,又不低龄的妇女上了车,抱个估计小学都快毕业的孩子,个头比喂了半年的猪仔都大。乘客们看这么大了还让人抱,就以为是弱智或残疾儿童,于是纷纷起身,竞相让座,那孩子看有了座位,便挣脱开他妈,拣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前排,向阳,通风;而他妈也就近坐了下来,母子俩一人一座,看得让座人直跺脚。
工作带给我的感受是繁重的,在车上稍适休息很有必要,但情况这般滑稽,为了理直气壮地在车上眯瞪会儿,我有必要架副拐冒充残疾人或者抱个孩子,但对于我这种长着胡子茬的人,总在衣服里面塞个枕头冒充孕妇也不是回事儿,所以我就改骑车上下班,单位离家远,几天下来我就消瘦了许多,老歪说我真幸福,有多少女性为了让自己瘦下来,每月花几千块钱用于健身、喝茶、买脂肪运动机,可就是不见效,而我上班除了每月拿钱还可以减肥,里外里就是好几千块。我说幸福个屁,我一个大老爷们胳膊细得跟根油条似的不是什么好事儿,再这样下去的话,我的胳膊就不见得有自行车大梁粗了。
本以为骑车上班可以节省时间,而事实却非如此,随处可见的自行车把比模特腰还细的马路堵得水泄不通,想快也快不了。眼前的一辆辆自行车和已经迟到的时间,让我不禁感叹道,不愧是自行车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