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泽一阵紧张。
然而,他的属下们,忙不迭地向红毛附耳,更有甚者,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块热气未消的烤鹿肉放到红毛面前,指着唐泽唧唧呱呱说个不停。
红毛半信半疑地将鹿肉塞进嘴巴。
片刻,他的丑脸上浮现出了春天。
唐泽吁了口气,紧绷的弦松了下来。
红毛一口气吃光了整块鹿肉,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又指向唐泽,示意他上前去。
念推了推他,要他快去。
唐泽犹豫一下,走到了红毛面前。
红毛上下仔细打量着他,然后指着他的胸口,问身旁的下属。
唐泽不明白红毛的意思。
得到属下回复后,红毛想了想,从脖子上的硕大项链上取下好几粒珠子,塞到唐泽手里,又指了指他的脖子,嘴里咕咕叫着,似是要他挂在脖子上。
念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边,很欢喜地从唐泽手里接过珠子,又从腰前抽出一根细绳,把珠子一一穿起来,当下便挂到了唐泽脖子上。
这是对自己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的一种奖励么?!
唐泽看着胸前那几粒比鸡蛋小不了多少的白色珠子,粒粒莹润通透,似有流水轻绕其中,漂亮得很。
原来,卧虚山也是要开全民大会的。
回到住地的唐泽,回味着刚才有惊无险的经历。
这些日子,他一直和念住在同一个山洞,尽管他自己以为自己的伤口已经痊愈,可是每天,念依然找来新鲜的草药,继续为他的患处敷药,还给他弄来崭新的毛皮,让他可以在阴冷的洞穴里头安然入睡。
唐泽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好好报答念。
躺在草垫上,唐泽正胡思乱想,一只老鼠,堂而皇之从石洞缝隙里窜出,从他脑后一溜而过。
唐泽下意识地一抓,也不管手中握着的只是一堆枯草,用力朝老鼠击去。
老鼠当然是不怕这么柔弱的暗器的,瞬间逃得无影无踪。
然而,唐泽的手,却从刚才抓草的地方,触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东西。
他侧过身子,扒拉两下,一本颇有点历史的蓝皮线装书握在了他的手中。
这样的蛮荒之地,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唐泽一骨碌坐起来,接着头顶上的火把,翻开了这本书。
打开之后,他才发现,这本已经泛黄发潮的册子根本不算是什么书籍,只是一本写满毛笔字的手札。
还好,字迹虽然是繁体,但还算工整。
“落于卧虚已一月有余,何日方是归期?”
唐泽一行一行地读了下去。
“食难下咽,睡难安寝,望我故乡,念我妻儿。前生作何孽,今生得此报?既生为人,终日与兽为伍,食生肉饮污血,枉读多年圣贤书,可叹可叹。”
越读下去,唐泽越觉得事有蹊跷。
“娶妻若此,非人非兽,幸哉?祸哉?若无此妻,定然早毙命于利爪之下,有此妻,朝夕相对,情何以堪。”
“幸念儿不类其母,稍可安慰。抱襁褓小儿,望苍茫深海,何时归去,何时归去!”
“今风平天朗,乃出海佳期,此时不走,还待何时?唯念儿难舍……”
啪!唐泽合上册子。
以他的智慧,从这本手札里的只言片语间勾勒出一个比较完整的事件,并不困难。
纵观整个卧虚山,有谁能洋洋洒洒写下这么些半文半白的日记?!日记主人一口一个念儿的叫着,再细细琢磨里头的描述,十有八九是多年前一个男人意外流落到卧虚山,不但没有被当成食物吃掉,还娶了这些“金刚”中的某个雌性为妻,还生下了念。
“不类其母……”唐泽恍然大悟,喃喃道,“难怪他跟其他家伙长得不一样。”
看看外头,往常这个时候早该回来的念,还没有踪影。
心下一动,唐泽把手札揣到兜里,一瘸一拐地朝洞外走去。
今夜的天气极好,放眼看去,总是笼在山头日夜不散的白雾,竟也淡去不少,天上挂的也不是羞答答的上弦月,一轮圆满得不能再圆满的月儿惬意而大方地洒下满地银辉。
别处的山洞里,传出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一点上,卧虚山的怪物们好像有了点人味,居然保持着这种人类才有的最淳朴的作息方式。
唐泽沿着小路,朝石洞对面的那片树林走去。
树林里有个天然生成的水洼,里头存的,是难得的淡水,从来不见干涸,整个卧虚山都是靠它来维持日常的饮用。念似乎很喜欢这个地方,有好几次,唐泽都看到他独自坐在水塘边发呆。
也许他又到那儿去了。
唐泽猜测着,朝水洼走去。
果然,还没走近,他已经听到一阵哗哗的水声,动静很大,像是人为搅动出来的。
水洼边上,立着个纤弱的影子,手里紧握着一把树枝削成的尖叉,迅猛地在水里穿梭,激起大片水花。
唐泽放轻了脚步,走到离水洼最近的一棵老树后头。
人影的确是念,他在叉鱼。
唐泽看到,他从叉子上取下一条不住扭动的大鱼,银色的鱼鳞在月光下闪着水淋淋的光。
看到活蹦的鱼,唐泽突然想起几天前自己无意中说起许久没有吃过淡水里长大的鱼了。
这个念,居然记住了自己随意的唠叨,深夜跑到水洼里来抓鱼。
看着月下那个忙碌着的小小身影,唐泽的心里突然有了丝别样的感觉。
他走了出去,脚下故意发出了声音。
念正欢喜地抓着那条大鱼,听到脚步声突响,手掌一滑,大鱼噗通一声落入了水中,念心头一慌,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顿时失了平衡,跟那逃生的鱼一样,一头栽进了水里。
“念!”
唐泽慌忙“跑”了过去,腿脚不便的他差点摔倒。
“手给我!”他趴在水洼边,向只露出个头的念伸出手。
念抬头看看他,没有把手给他,自己游到了岸边,轻松地爬了起来。
全身透湿的他,像只小狗一样来回甩着自己的头发,水珠溅了唐泽一脸都是。
也许不断淌到脸上的水滴让念不舒服,他用双手来回搓着脸颊。
唐泽看着念,眼中的惊讶层层加重。
念,竟然是个女孩子。
尽管她生了一对尖尖如狼的耳朵,可是被水褪尽污垢的脸孔上,覆盖的是只有女孩才拥有的细白皮肤,圆如杏核的眼睛,挺直秀气的鼻子,还有一张从里头透着殷红的唇。
念穿的“衣服”本来就不厚,被水一泡,往常总是蓬松耸起的兽毛全部贴在了底皮上,轻易便将她的女性特征一览无余地暴露在清透的月光下。
“你……”唐泽觉得自己的脑袋一定被撞坏了,朝夕相对这么多日子,居然没有发现,这个力大无穷的小不点,是个女儿身。
对于自己现在的样子,念似乎没有一点普通女孩子的害羞之心,若无其事地走到一旁,拿起搁在地上的皮囊,把它交到了唐泽手里。
几条鲜鱼,还在皮囊中蹦达。
“念……”唐泽看着她,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看到挂在她长长睫毛上,在微微颤动的水珠。
“鱼……吃……”念歪着脑袋指着皮囊,嘴里发着含混不清的单字,这些日子,唐泽一有空就教她说话,她学得很努力,虽然成果并不明显。
皮囊掉到了地上,唐泽突然一把把念揽入了怀里,紧紧地,抱住了她。
有的感觉,消失了太多年,他几乎都要遗忘。
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病重,想喝鱼汤,他妈妈卖掉自己心爱的戒指,跑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给他买回鲜鱼,熬好了汤。
真鲜啊,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