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刻起,他才发现,微澜的眼睛,也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而最可怕的是,她还有最大限度地利用这种“天赋”的能力。
他无法再看她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狼狈而出。
这就是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见了吧。
他回到人丁寥落的凌元峰,在松树下睡了三天,做了一个决定——爱恨太累,不如舍弃。
削铁如泥的短刀,刻满金色的符纹,师父曾用这把刀斩断过蟒蛇的头颅,他说,天下没有它切不断的东西。
殷红的血顺着他的左脸流下来,深深地刀痕留在他如玉的皮肤上。他握着刀,木然站在松树下,变成红色的世界里,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渐渐远去,一直沉重的心脏仿佛被突然倒空,什么都没有了,不论爱,还是恨。
真轻松啊。
他扔掉刀,微笑。
自断情腺后的第九天,有自称天界仙官的人来找他,说,他已被选中,任职月老,掌司天下姻缘。
他连一句为什么都懒得问,只取了一条红布,绑住眼睛,便随仙官飞升天界,从此再未离开月老殿半步。
本以为此生再无重逢日,却不曾想茫茫人海又再与她相见,更没想到,“阅人无数”的她早已彻底忘记了凌元峰上那个沉默寡言的“小师哥”,更没想到……他依然对她魂牵梦绕。
若真要她死,十年时间,足够杀她百次。
时隔千万年,命运兜了一个大圈,又恶毒地将他送回了原位,在隐芳庐外孤立良久,他一声长叹,踏水而去。
8
“今天的药,您拿好了。”
满脸油光的当铺老板从小窗里递出一个扎好的纸包,端午赶忙拿了,小心塞进怀中,向老板道了谢,匆匆出去。
左脚越来越撑不住了,每走一步都疼得钻心。走出当铺没多久,一个长发过腰的年轻女子便凑到他身旁问:“那个……请问你是一只蓝鲛吗?”
他惊恐地看着这个陌生女子,当即如见鬼一般飞奔而逃,一直跑到东篱小筑不远处的三岔路口上才停下来。他背靠大树瘫坐在地,差点累得死过去。
怎么就被认出来了呢?!那个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看出了他的本相?!
不可能的啊,到了这个年代,莫说能认出蓝鲛的人已经太少,就连知道他们这个族群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他捂着狂跳的心,庆幸自己跑的够快,若那女子不安好心,自己有个闪失倒罢了,永欢怎么办,她的眼睛还没痊愈,他又怎么能出事?
说来也是悲伤,曾经偌大的蓝鲛一族,到了今时今日,竟只剩下他与永欢。
三年前,族长对人类的信任,换来的却是一艘长驱直入、装满了火药与武器的大船,同族们大多被活捉,装进铁笼运往不同的地方。
永欢是族长的女儿,他只是替永欢打扫住处料理食物的杂役。永欢一直不喜欢他,因为他是蓝鲛里的异类,天生残疾,整个左脸都是歪的,像融化的蜡烛。她从小就喊他丑八怪,脾气上来时抓住什么都敢往他身上砸,海螺壳,珊瑚枝,甚至能伤人的匕首。他只能在他睡者之后,才敢多看她几眼。
族长也说过永欢几次,要她对他好一些,看在他父母因病早逝,为人又老是勤奋的分儿上。
“我就不!”永欢倔强得很,“我就是不想跟他讲话,就是不想看到他的丑脸!阿爹,你换一个人来照顾我好不好?”
“胡闹!”族长敲她的头,“你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一族生存的艰辛,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要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费心费力,哪里还有多余的人供你挑选?端午这个孩子就很好,你不要老是为难他了。”
“哼!”她不高兴地扭过头去,也不再提换人的事了。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她也不是总这么坏脾气的,他好几次见过她流眼泪的样子,在四下俱寂的深夜里。她在梦里哭喊着“放开我娘!”,小手在空气中拼命乱抓,每次都要他握住她的手,听他哼起温柔的摇篮曲,她才能平静下来,把满是冷汗的脑袋往他怀里钻,蜷缩着娇小的身体,从噩梦中回归平静。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日子本该平静如水,如果族长没有善良地救下那个差点淹死的商人,就不会有那出俗套之极的忘恩负义的故事。被救了性命的人,在离开这片迷宫般的海域时,暗自作了记号,带回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
或许上天怜悯,他护着永欢,好运地从枪炮声中寻到逃跑的缝隙,千辛万苦地逃到了岸上。他想,先在岸上避一阵子,再图后路。可永欢不肯,她哭着要回家去找父亲,她说不能没了母亲再没了父亲,更不能没了那从小长大的家!那一次,是他生平唯一一次对她发火,他狠狠给了她一巴掌,说:“你若回去,蓝鲛一族就真的彻底变成纸上传说了!”
她终是被他硬拖着,朝内陆的某个方向而去。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一路哭泣的永欢,眼泪都成珍珠,想止也止不住。她不肯跟他说一句话,把所有悲伤与愤怒全部发泄在这个本来就让她讨厌的丑八怪身上。也怪他们时运不济,正是前门拒虎后门遇狼,躲过了杀戮者的枪炮,却没躲过见钱眼开的小人。
同行是遇到的“好心大叔”,用一包蒙汗药便将永欢从他身边偷走。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看着水缸里形销骨立、双眼发灰的他,他恨不得立刻就杀掉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可理智又让他平静下来,一直忍耐到凌晨,才偷偷潜入马戏班想救走永欢。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结果是,他被认定成一个笨拙的贼,妄想偷走马戏团的台柱子。愤怒的班主让手下把他拖到后巷往死里打。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发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托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发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发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发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短信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发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注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家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